口水鸡
叶从溪还没开口, 毛仔已经摇晃着脑袋慢悠悠地说:“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它一定有别的深意。”
叶从溪心想我还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深意:“比如呢?”
“比如这个口水鸡的口水,其实是某种很贵的食材, 类似燕窝之类的,溪姐,这里面是不是放了燕窝?”毛仔一副对夸赞的表情。
叶从溪:“……”
叶从溪:“谁家好人吃燕窝放辣椒啊?”
毛仔:“难, 难道就是表面意思?”起名那么随便?
叶从溪:“应该是吧, 书上是这么写的, 因为口水鸡皮爽肉嫩,再加上红彤彤的油辣子本来就容易让人看了流口水, 所以就叫做口水鸡。”
反正流传的几种说法都大差不差。
梁小兰在旁边添饭:“这样说的话, 咱们店里的卤肉可以叫做口水卤肉,酸辣粉可以叫做口水酸辣粉……反正小叶老板做的每一道菜, 都会让我流口水。”
“行,把剩下这点口水卤味拌一拌,中午吃口水卤味跟口水鸡, 爸, 你再炒个青菜吧。”叶从溪朝叶大翔喊了一声。
“好嘞。”叶大翔啪啪啪把大蒜拍碎。
炒青菜很快做好,大家上桌开吃, 筷子自然是都朝着口水鸡夹去。
皮黄肉嫩的口水鸡挂着红艳艳的油汁,那发亮的红油中还夹杂着细碎的辣椒末跟白芝麻, 那股蒜香、香辣的麻香, 还有芝麻香混在一起,直往鼻子里钻。
梁小兰夹的刚好就是鸡腿最大块的部位, 她嗷呜一口连皮带肉扯下来。
皮是弹的, 肉是嫩的, 浓烈辣味弥漫上来, 香而不燥,麻而不苦,再加上其他材料的香味,一层一层地在舌尖上铺开。
“这个辣椒油太香了,这是灵魂啊,”梁小兰刚说完,辣油顺着她咬开的肉口子继续往里头蔓延,惹得她又是一嘴咬下去,这次把整块肉都啃得干干净净,“肉也好吃,嫩嫩的,香香的。”
毛仔非常赞同,他吃得又急,又要点头附和,一个不小心,裹着辣油的米饭粒呛住气管,连续重重咳了好几声,这才稍微缓过来。
叶从溪说:“毛仔,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毛仔:“溪姐,你说其他话我都能相信你,唯独这句话,我是一点都不能信。”
叶从溪顺着毛仔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大家都吃得很欢,那筷子都要甩出残影来了。
叶从溪那句没人跟你抢,配上这个的画面,实在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叶从溪:“……”行吧。
众人你一筷子我一个筷子地抢着吃,吃完后收拾桌子。
因为大家都住在村子里,租的房子也距离不远,毛仔还回去帮奶奶煮粥,顺便睡上一觉,等睡醒了,这才店里开始备菜。
眨眼到了下午营业时间。
叶从溪将口水鸡的价格写在小黑板上。
客人们进来后一看有新菜,毫无疑问都点了份。
几乎每张桌子都有口水鸡,空气中弥漫着辛辣的红油香气。
“这肉不知道怎么做,那么入味,又那么嫩,真是神奇。”一般来说要煮久才能入味,但煮久了肉就容易老,皮也没那么爽滑,小叶师傅真是太厉害,居然能保留住食物最好的口感状态。
“这个料汁也好吃啊,唉,这不就是卖的那个红油吗?原来不止能做钵钵鸡,还能用来做这个口水鸡!”
皮肉绷紧的鸡肉,红亮喷香的调料汁,雪白的芝麻和蒜蓉,翠绿的葱花……卖相是一绝的,味道也是一绝的,鸡肉咸鲜中带着香辣滋味,那红油滴落在米饭上,食客发现米饭也变得更香起来,干脆舀起一勺红亮的料汁拌着米饭吃。
排队等菜的顾客看得口水直流,问:“好吃吗?”
已经开始低头大快朵颐的顾客赞扬道:“好吃好吃,鸡皮很弹牙,鸡肉很嫩,还有这个红油汁也很香。”
排队的顾客听得馋死了,看着队伍前面的人头,心好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等终于轮到他,端着口水鸡往位置上一坐,拿起筷子哐哐哐开吃。
果然香得他说不出话来,直到口水鸡被吃掉大半,他才分出一点注意力跟自己的朋友说:“这个红油感觉有点像钵钵鸡那个红油。”
“对,红油味道有点像,叶氏饭馆的红油真是太正了,别的地方都吃不到这个味,小叶老板哪里人来着?”
“好像她妈妈是蜀地那边的。”
“难怪呢。”
“我看这口水鸡在临时菜单上,等小叶老板回学校应该就不做了,唉,你说我们能不能买点店里的红油回去自己做。”
“如果你用店里的红油做出来应该会比普通红油香,但想要复刻出一模一样的味道那就不太可能,毕竟口水鸡又不是只有加红油这个步骤。”
真是一个让人痛心的事实。
……
这时,隔壁王建成跑过来,满屋的香辣让他当场愣住,过了一会才想起自己是来干什么的:“小叶老板,有人打电话过来找你。”
找她?
叶从溪眨了眨眼睛。
家里拉了电话线后,和别人联系都是用家里的电话,谁还会通过王建成家的电话打给她呀?
哦,有个人!
之前有个大姨说她表妹想卖平水那边的房子,不过表妹人不在鹏城,当时家里还没有电话,叶从溪留的就是王建成家的电话号码。
叶从溪去王建成店里,她拿起电话筒,果然,刚刚喂了一声,那边就传来招翠云的声音:“靓妹,你还记不记得我?房子的那个呀!”
“记得。”
……
叶从溪跟招翠云聊了几分钟,挂断后,她给了话费,然后回到店里,跟她爸妈说:“爸妈,下午我们出去一趟吧。”
叶从溪本来想自己先去看看的,不过仔细一想,现在治安还不算太好,拉上她爸一起去比较安全。
“去哪里呀?”
“看房子。”叶从溪想着能不能成还不知道,等去到了再给她爸妈解释吧。
林秋娇摸不清要看什么房子,不过她还是点点头:“行。”
宋向荣今天本来约了张处长来叶氏饭馆吃饭,等了他许久,张处长却临时有事来不了,他只能自己过来。
看见小黑板上的新菜名,他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问:“口水鸡还有没有?”
林秋娇往厨房看了一眼:“刚好还有最后一份。”
宋向荣松了口气,赶紧把这最后一份口水鸡拿下。
等尝到麻辣鲜香的嫩滑鸡肉,他终于露出满足的笑容。
宋向荣慢吞吞吃完这一份口水鸡,准备离开时,见台上还有一点卤味:“老板,那卤味帮我打包吧,算一算多少钱。”
“好嘞。”林秋娇将卤味夹起来称重,又冲着后面院子的叶从溪喊一声,“小溪,今天都卖完啦,收拾收拾,我们准备出发吧。”
“好嘞。”叶从溪从后院里出来。
宋向荣多嘴问一句:“这是要出去玩呀?”
“我女儿说想去平水那边看房子。”林秋娇开始搅拌卤味。
平水看房子?
宋向荣眼皮子一跳,难道小叶老板听到什么消息?
也是,来叶氏饭馆这里吃饭的人不少,或多或少有些收到消息的,平水现在荒,但再过几年可就不一样了。
不过这消息属于国家机密,谁透露出来的?
宋向荣试探性问:“小叶老板怎么忽然想到要去平水看房?”
叶从溪多看了宋向荣几眼,她眨了眨眼睛,掩盖住真实的想法,笑着说:“没什么,之前不是有人来闹事吗,我那时候想着去其他地方找店面,正好碰见一位大姨的表妹要卖平水那边的房子,今天就打算去看看。”
“原来如此。”宋向荣点了点头,他轻咳一声,莫名其妙来了句,“平水挺好,挺适合生活的。”
他也只能提醒到这里,更多的就不能说了,不然不符合规矩。
叶从溪点点头,抱着小背包,叫了街边的三轮车,送她和爸妈去到招翠云那。
招翠云带着表妹招芳就在村委办公室等她,看见她来,连忙招招手:“这里这里。”
平水距离这里还有段距离,他们继续坐车过去。
等下了车,叶从溪看见眼前的房子,惊讶了下:“这里都是?”
她本来以为一两栋就多了,没想到是好几栋连在一起,这得有三百平左右吧。
“这老厂房是我爸妈留下的,那时候想弄衣服工厂,没做成,我也不懂这些,这厂子就这么荒废了。”招芳摸了摸大门,还有些感慨,“我现在也不怎么过来这边,就想着把它转出去。”
叶从溪点点头,跟着爸妈去看房子。
老旧的房子旁边是大片芭蕉叶,还有一处鱼塘,地板是水磨石的,墙壁上还有当年作为工厂时留下来的一些通知,不过字迹已经有些看不清。
林秋娇小声地说:“这里大是大,但是周围好像都没什么人。”
房子在村子周边,但没有大工厂,跟他们饭店周边一比,就显得人格外少。
叶从溪将房子从头到尾看一遍。
平水,这个地方她有点耳熟,后来应该发展不错。
可这个世界的发展跟叶从溪原来那个世界的发展虽然差不多,但也有不同的地方。
叶从溪不知道平水会不会也是这个不同。
她又想到刚刚宋向荣跟她提的一嘴,说这边挺好的,看宋向荣的工作性质应该是知道了什么消息?
叶从溪思索:“我们回去再想想吧。”她没有过多透露出想买的意愿。
招芳连忙道:“价格还可以谈的。”
她是真想把这脱手了,毕竟她不会经营,也不知道做什么,倒不如早点把钱拿到手才实际。
叶从溪只说再想想。
招芳以为是没戏了,只好略微遗憾地点点头。
回去时,叶从溪去文具店买了一张鹏城的地图。
她把平水的位置圈出来,看了一晚上,还是觉得这个世界的平水,应该也会发展起来的。
早餐是叶大翔做葱油饼,外皮煎得焦脆,里头充满葱油的咸鲜。
叶从溪吃完饼,又把牛奶干掉,她说:“老爸老妈,我还是想买昨天那个房子。”
她看得出来,她爸妈对那个房子不太满意,不过他们是一家人,买房这件事,还是得告诉他们,而且她现在是未成年,一些手续还要他们帮忙办理。
叶大翔跟林秋娇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那就买呀。”
叶从溪肯定是要买的,但她没想到爸妈会答应得那么爽快:“但是那个地方很大,就算再便宜,也差不多要十万块。”
“十万块就十万块,大不了我们再努力个几年!”叶大翔豪气道。
不过豪气完,又小声问:“我,我们几年能赚到十万块吗?”他不管钱,所以对这个也没有概念。
林秋娇:“不行就再多做几年。”
叶大翔附和:“老婆说得对!”
叶从溪露出笑容,按照他们店里这个生意,再加上家乐超市跟食堂那边的进账,重新赚到十万块不需要几年,小半年就差不多了。
也是,就算赌错了,也就小半年的成本,行,那就买吧!
来到店里,叶从溪给招翠云打电话。
招芳就住在招翠云的家里。
叶从溪的电话打过去,没直说自己确定要买,只是问:“昨天说价格还可以再谈谈是吗?”
招芳本来以为没戏了,没想到还有希望。
一番拉扯后,每平的价格又降了十五块。
厂房权益转让手续办起来还挺麻烦,不过招芳那边时间充裕,可以配着弄。
叶从溪他们这边确定买房,另一边,汪宝言也带着潘颖他们过来涌头镇这边看房。
出租车在巷子口停下来。
潘颖先把轮椅拿下来,然后和侄子潘承越一起要扶潘海怡下来。
潘海怡摆摆手;“不用不用,我又不是真的走不了路。”
她自己起了身,然后坐在轮椅上。
或许是因为今天阳光好,衬得她的气色也不错。
汪宝言给他们领路:“看看,这里人多吧。”
说着,汪宝言又多看了一眼潘承越。
汪宝言知道潘承越,不过也只是听潘海怡说过,这还是头一回见到真人。
在汪宝言的印象里,这孩子除了辍学这件事,其他都挺懂事的,没想到他会染着一头红头发。
汪宝言对染发这事还是有点偏见的,觉得这是小混混做的事。
不过这小孩长得挺好看,像林志颖……不对不对,像金城武!
对,金城武!虽然林志颖也是皮肤白白的,不过更偏娃娃脸,这小孩乍一看清秀白净,但眉目间带着一点英气。
这种气质干净的感觉让汪宝言因为染红毛对潘承越生出来的那点不好印象也熄灭了。
哦对了,秋娇的老公也是染黄毛的,但他人还挺好,也负责。
嗯,不能有偏见。
汪宝言心里闪过几番思绪,不过面上不显。
潘海怡到处看看:“还真是,人挺多的,好热闹。”
汪宝言带着他们来到曹家兄弟的店里。
曹家兄弟生意本来就不好,之前还盼着叶氏饭馆出了调味料后倒台,但现在看来是倒不了了,所以更想快点把店面转租出去,然后去别的地方重新开店。
这成不成,就得看潘承越他们这边了。
“妈妈,你觉得怎么样?”潘承越见店面从头到尾扫一遍,脏是脏了点,不过可以刷墙,光线也好,最重要的是前面就是大路,不是那种小巷子,而且还是一楼,轮椅进出也方便。
他妈妈身体不好,万一出什么事,也能更快有人知道。
潘海怡点点头:“挺好的。”
潘海怡跟儿子的想法差不多,这里位置好,儿子跟妹妹也能放心。
房东是同村人,既然都同意了,曹家两兄弟就把房东喊过来,当天就签好转让合同。
虽然合同签下来,不过搬东西,重新粉刷也还需要一段时间。
汪宝言指着前面的叶氏饭馆说:“你们以后有口福啦,这家店很好吃的。”
可惜叶氏饭馆现在还没开始营业,不然汪宝言说什么也要吃完饭再打包一点回家。
曹家兄弟搬得飞快,第二天,叶从溪放学回来,路过就看见有人在搞装修。
回到店里,正好听见程娟在和林秋娇说:“老鼠很多的那家搬走啦。”
林秋娇:“我也看到啦,我还看到有人搬进来了,不知道是做什么的,难道也是开饭馆?”
“怕什么,有你女儿这手艺在,就算开饭馆也不用担心,肯定抢不走你生意的。”程娟笑着说。
林秋娇非常赞同:“那是那是。”
程娟说:“哎呀,我还回去了,还得把课程复习下,唉,这年纪大学东西就是没有年轻时候快。”
林秋娇的夜校课程已经结束,程娟的课程却还没有。
课程结束后,林秋娇还自己买了材料,准备给女儿还有丈夫跟自己都做一身西装。
现在做得差不多,只剩下收尾的部分。
晚上回去,叶从溪把冰箱的牛奶拿出来。
送牛奶的今天早上送错,多放了两瓶。
这种牛奶保质期短,叶从溪想着就不把牛奶还回去了,等明天送牛奶的过来直接给他钱,就当是他们买下的。
叶从溪把牛奶加上淀粉跟白糖,搅匀后放到锅里,用小火慢慢煮到粘稠状态。
关掉火,叶从溪端来一个刷了油的盘子,将牛奶倒进去,再转到冰箱冷藏。
刚把冰箱门关上,就听见她妈开心地说:“好啦好啦,做好啦。”
“是衣服做好了吗?我看看。”叶从溪直起腰,就要去看。
正在抱着警长看电视的叶大翔也站起身。
“等等,等等。”林秋娇把门挡上,“不能直接看,要有个仪式感。”
林秋娇把门关好,将衣架拉过来,挂上三套西装,然后到处翻翻翻,翻出一张红布,披上去,挡住衣服,这才打开门。
“这么隆重啊,等等,我也去准备点东西。”叶从溪笑着往厨房跑,拿了两双筷子跟一个盆,打鼓一样打起来。
叶大翔也把林秋娇之前做的小猫舞狮服给警长套上。
一场奇奇怪怪的“开业仪式”启动。
林秋娇轻咳一声,学着电视剧里的人那样说:“谢谢,谢谢各位对我的支持,欢迎大家来到西装展览会,下面倒数三二一,为大家展示我的作品。”
“三,二,一!”
“哇塞,好好看啊!”叶从溪跟叶大翔都十分配合地鼓起掌。
林秋娇开心地把衣服拿下来给他们:“这是小溪的,这是翔哥的……对不起啊警长,其实我之前也想给你做一套小西装的,但感觉没必要,因为你身上的毛就长得很像西装了哈哈哈。”
警长是奶牛猫,它胸口的毛是白色的,跟打着小领带似的。
警长喵喵喵地抗议。
小猫抗议无效。
三人都换好衣服,叶从溪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妈妈,你好厉害呀。”
叶从溪的西装是嫩绿色的,布料柔软,触感微凉,裁剪利落,针脚细密得几乎看不见。
她本来以为自己现在年纪还小,穿西装会有点奇怪,没想到那么合适。
不愧是她妈妈做的,知道她最合适什么。
叶大翔的西装是米白色,林秋娇是玫红色。
叶大翔站在镜子前各种摆造型,看得出来他非常满意这个衣服,恨不得把镜子镶嵌在自己面前,时时刻刻都能看见。
叶从溪拿出相机:“拍一张拍一张。”
结果是拍了好多张,叶大翔还意犹未尽:“要是能拍个一百张就好了。”
叶从溪:“……拍不了那么多。”
“好吧,”叶大翔颇为遗憾,想到什么似的,他又整理整理自己的领口,“好久没见刘老头了,不行,我今天还得去找他聊聊天。”
叶从溪:“……”可怜的刘大爷,又要被她爸骚扰了。
叶从溪看着她爸出门的背影,又看了看还在镜子前臭美的妈妈,然后想起自己放在冰箱里的牛奶。
牛奶此时已经变成奶冻状态。
叶从溪把奶冻切成拇指大小的小条,裹上蛋液和面包糠,油热之后下锅炸。
林秋娇听见油炸的声音,好奇问:“小溪,你在炸什么呀?”
叶从溪:“炸牛奶。”
“???”林秋娇连臭美都忘记了,哒哒哒就跑进厨房,“炸牛奶?”
哦对了,她记得之前去逛街的时候,好像也看见卖炸牛奶的小吃摊。
但她一看炸牛奶三个字,就觉得是黑暗料理,所以没有买。
林秋娇看着锅里的炸牛奶,滋啦啦的油泡中,表面的浅金色由淡转浓。
叶从溪用筷子拨弄,牛奶块四面都被炸得均匀透亮。
林秋娇还是难以置信:“为什么牛奶不会融化呀?锅里那么高的温度呢。”
“因为加了淀粉呀,而且冻过定形了,”叶从溪把炸好的牛奶捞出来,放在白色的瓷盘上,“妈妈,你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