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基建实现民富国强

靠基建实现民富国强

作者:斯遇雨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周四入v,当天掉落万字更新,v后每天零点更新,保底六千更新】云煦泽因遭遇地震穿到一个刚就藩的小透明皇子身上,看着被称为蛮荒之地的封地,种花家的基建之魂瞬间觉醒为了赚取第一桶金,云煦泽带人研究古代版蒸馏器,制作出蒸馏酒,却意外风靡大康,成为权贵宴席必备之物为了降低建造成本,云煦泽按照水泥配方造出古代版水泥,因水泥坚固的特性,边郡城池得以加固,御外敌于城墙外,边郡军士无一不感念谨王之恩因封地临海,云煦泽带人开发海外小岛,想以海外小岛为中转站发展海外贸易,却因此解决困扰大康数十年之久的陵越人之祸,百万困居深山的陵越人有了栖息之地云煦泽本只想让封地百姓摆脱往日的贫苦,过上富足的生活,数年过去,却发现自己已是名望最重的皇子,得永昭帝看重,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阅读指南】1:主事业,感情线在中后期2:世界背景大杂烩,各个朝代都有借鉴一点,考据党勿入,一切都为剧情服务…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斯遇雨
    霍谨博穿成乐怡郡主的小厮,本想着先拿到卖身契再做打算,却阴差阳错得到永康帝的赏识,让他直接从一介小厮变成朝廷命官,又因发现他对经济发展有独到见解,让他到户部为朝廷开源充实国库 很快,户部众官员便发现新来的霍大人是个异类,他给每个人都分配了差事,便是没有品阶的小吏也不例外,可他自己却整日悠哉悠哉 户部尚书视霍谨博为户部的毒瘤,多次想找机会将他逐出户部,可机会没找到,国库却在霍谨博的改革下变得越来越充裕 正在霍谨博朝着封侯拜相的方向拼搏时,突然跳出来一个女子说他是流落民间的皇子,将来会登基称帝 还说她对他钦慕已久,哪怕他将来会后宫佳丽三千,她也不介意,愿意做他的解语花 乐怡郡主似笑非笑:后宫佳丽三千? 霍谨博二话不说让人把那疯子拉下去,严肃道:疯子的话不可信。 什么皇子,简直一派胡言,这也就罢了,竟然还造谣他是渣男,简直该死 后来,霍谨博才知道那女子说得都是真的,他本以为活生生的世界,在女子眼中只是一本书罢了 【小剧场】 成晗菱是个敢爱敢恨的人,喜欢一个人就不会藏着掖着,当她发觉自己喜欢霍谨博后便直接告诉了他 霍谨博听后只是淡淡地表示知道,然后转身走了 次日,贴身丫鬟抱着一摞话本走进碧蕊堂,道:郡主,这是霍总管特意给您写的话本。 成晗菱拿起来一看,发现这些话本的名字都差不多 《抛弃槽糠之妻的薄情状元郎》 《深情君子背后的真面目》 《得岳父提拔后抛妻弃子》 成晗菱: 连夜写出来这些,真是难为他了 【阅读指南】 1:男女主1v1 2:男女主都非善茬,女主真嚣张跋扈,性格恶劣,介意者勿入 3:文中的首饰服饰糕点建筑名称都来源于百度
  • 作者:斯遇雨
    【明天10号入v,v后双更,零点和中午十二点更新,入v当天爆更五万字】杜元哲一直是个很有想法的人。系统告诉他想要活下去必须维持原剧情发展,他瞬间就明白只要不干涉剧情发展其他的事情随意,于是很放心地规划自己的影帝之路。系统:???我是这个意思?后来另一个系统出现,意图夺取小说女主身上的气运,系统告诉他任务更改,他必须保护小说女主不被掠夺气运。正在片场看剧本的杜元哲仅思索一秒就给小说男主打了电话:有人算计你媳妇儿,你管不管?系统:我说的是让你去做!!!杜元哲这辈子吃的亏都来自夏凝觅,她太过精明,一眼就看穿他并非原主本人,无论他想什么都逃不过夏凝觅的眼睛。自从可以听到杜元哲的心声后,夏凝觅枯燥乏味的生活多了一丝乐趣,不仅仅因为她可以从杜元哲那里得知自己的未来,更因为她喜欢看杜元哲被她看穿心思后震惊无奈的样子。【阅读指南】1:sc,1v12:时而稳重时而跳脱男主vs冷漠腹黑占有欲爆棚女主【预收文《穿进男频文后当女强人》求收藏】宋雪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一本男频文中男主的妹妹,在书中原主帮男主执掌公司,结局总体来说还不错。宋雪和原主不同,她受不了混吃等死的生活,更受不了在红颜知己满地跑的男主手底下工作。如此一来,她只剩下一个选择:抢在男主之前掌控公司,走男主的路让男主无路可走。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宋雪知道书中反派和男主有仇,主动找上门寻求合作,本以为是合作共赢的局面,谁知把自己搭了进去。宋雪咬牙切齿地看着抱着自己不撒手的男人:是谁说,不给弟弟报仇终身不娶的?男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小弟生前最希望我尽快结婚,我这也是为了完成他的心愿。我呸!要不是书中说他性无能,对女人没兴趣,她也不会自投罗网。别问,问就是十分后悔!【阅读指南】1:1v1,sc2:一心搞事业女主vs心狠手辣宠妻狂魔男主【隔壁完结文】《高管的古代小厮生活》——娇蛮郡主vs心机小厮《凤凰男的宠妻之路(穿书)》——在宠妻的路上一去不复返《精英男傍上长公主》——软饭这么好吃,为什么不吃《宠妃养猫日常》——被一只猫牵的红线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莫凭蓝
    姜芃芃人穷眼瞎识人不清,终于被渣男贱女害死。死后却捡了锦鲤系统,从此再非傻白甜,快穿三千位面,撩最帅的男人,踩最烂的渣男,打最绿的茶婊......
  • 作者:猫小白
    爱好摄影的蓝洙儿突然在镜头里捕捉到一具背上印着妖艳刺青的赤裸女尸,而死者居然就是她的死党隋攸。当警察对凶杀展开调查时,所有人都开始否认隋攸曾经存在过。“隋攸的消失”到底是大家集体失忆?还是患有轻度神经衰弱的蓝洙儿出现了幻觉?更可怕的是,蓝洙儿发现自己对隋攸仅存的记忆也开始一点点地从脑海中溜走……
  • 作者:人间甜橙
    【日更9000+】【更新时间:20:00】万人迷江秋渔穿进了一本小说,成了书中暗恋男主,百般羞辱女主的反派魔尊。魔尊实力强大,容貌姝艳,却天生残暴嗜血,还绑架了作为正道之光的男女主。按照剧情,她将对男主一见钟情,可男主却宁死不从,魔尊因此恼羞成怒,恨上了作为男主心上人的女主。江秋渔看了看一脸倔强的男主,又看了看面色冷淡的女主,衣袖一挥,“都送到我房里吧!”系统:我懂,你一定是想当着女主的面轻薄男主,对吧?然后它眼睁睁地看着江秋渔对女主百般温柔,名为折磨,实为调戏;对男主则如同暴风般凛冽无情,绝不手软。系统:陷入沉思.jpg江秋渔:原著又没说,爱不能是扭曲变态的爱,恨不能是笑里藏刀的恨,对吧?——林惊微性格淡漠,一心向道,哪怕是面对江秋渔浓艳惑人的姿容,也能无波无澜。她假意被捕,实则是为了里应外合,摧毁魔界。计划很顺利,正道人士攻进来的那一天,江秋渔穿着红衣,眉眼含笑地看着她。林惊微突然觉得心慌,承诺道:“我不会伤害你,只是魔界…不该滥杀无辜之人。”江秋渔的手指抚上了她的脸颊,声音温柔,“听说你是修无情道的,那我再帮你最后一次吧。”帮你,杀妻证道。——听说身为正道之光的清蘅君林惊微陨落了,明明是除魔第一人,却在上任魔尊身死后入了魔。对面的小姑娘满脸可惜。江秋渔倚在窗边,青丝松散,随口应和道:“是啊,真可惜。”可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潇洒万人迷受vs前期淡漠后期深情攻【封面人设授权画师:三叶草-多多】————预收文《死了一百年的前道侣回来了》江枕云死后穿进一本修仙文里,成了女主清澜剑尊贺秋晚的未婚妻。系统告诉江枕云:贺秋晚乃修真世家出身,天赋极高,一把离拆剑斩魂无数,是惊世绝艳的天之骄女。她会一路打脸炮灰,修为猛增,最后成功飞升成神。江枕云心中一喜,刚准备抱大佬的大腿,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因为在原著里,这位未婚妻就是个彻彻底底的炮灰反派!她因为嫉妒女主的绝高天赋,竟然堕入魔道,妄想夺取女主的天生剑骨。最后反被女主识破她的真面目,女主大义灭亲,将她一剑斩杀,没想到反而因此勘破了无情道的法则,从此断情绝爱,修炼速度一日千里。江枕云:我有一句脏话不知道该不该讲:)现在剧情已经进行到未婚妻堕入魔道,与魔族做了交易,准备谋取女主的天生剑骨了。江枕云沉吟半晌,主动拍碎了自己的金丹,衣衫凌乱,浑身是血地摔进了女主的怀里。她面颊苍白,唇边却有一抹刺眼的红渍,泪光盈盈地看着贺秋晚,眸中爱恋与不舍交织。“阿晚,我中了魔族的奸计,魔气入体,恐怕很快就要堕落成魔了,我不想变成丑陋邪恶的魔族。”“你杀了我吧,能死在你的手里,也值了。”女子金丹俱碎,虚弱至极,像一朵即将凋零的花。她染血的指尖抚上贺秋晚的脸,“死之前,就让我最后放纵一回吧。”唇边一热。贺秋晚倏然睁大了眼。———贺秋晚不通情爱,性格淡漠。一开始把江枕云带在身边,是因为她未能保护好她,致使她魔气入体,性命垂危,这是她应负的责任。后来她对江枕云予取予求,把所有天材地宝都捧到江枕云面前讨她欢心,甚至甘愿忍受骨肉分离,灵魂俱裂的痛苦,剥下自己的剑骨为她疗伤,是因为她爱江枕云。贺秋晚用自己的命,为江枕云铺了一条坦荡顺遂的修仙路。她以为这也算一种圆满。———前道侣死后的第一百年,江枕云喝醉了酒,躺在美人的腿上,说起了自己的从前:“人呐,就不该认命,谁知道未来会怎样呢?”话音刚落,屋内阴风大作,在阵阵恶鬼的哭嚎声中,她那死了一百年的前道侣正阴森森地看着她。“你说得对,所以阿云,你拍碎自己的金丹,骗我为你舍生忘死,甚至蛊惑我剥下剑骨给你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还会回来呢?”一心苟命八百个心眼子蛇蝎美人受VS前高岭之花后来被老婆逼到黑化疯批攻【攻变成恶鬼归来是受努力的结果,她们是真爱啦】【攻受身心皆只有彼此】点击专栏即可收藏,么么啾!
  • 作者:爱德华·鲍沃尔·立顿
    “我跟着一位工程师朋友下到矿井里,莫名其妙地沉醉在那黑暗奇观之中,并对此产生了莫大的兴趣。有一天钻井时,我们遇到了一个锯齿状的深坑,这位朋友进入深坑呆了近一个小时,上来后,面色苍白,一副焦虑沉思的样子。那一整天,他都心事重重的样子,他眼神的惊恐、迷惑促使我开始找机会询问,可他很紧张,始终竭力逃避 ……”本书描绘了一位年轻探险家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找到了为类天使生物“维利-雅”(Vril-ya)所占据的地下乌托邦。其中的种族维利-雅是太古文明的后代,生活在高度发达的复杂地下洞穴之中,其后裔便在不见天日的地底繁衍,他们用灯光取代了黑暗,用和平共处取代了征战不休,从残忍腐朽过渡到品性纯洁,从父权社会转变为男女平等……整个乌托邦靠一种名为“维利”的流体维稳并提供强大能量。在本书出版之后,众多读者相信,这个描述高等地下种族维利-雅和能量源维利的故事确有其事,甚至开始对其进行研究,以至维利社会理论被广泛提及和论证。一些人认为,维利正是纳粹遥控飞碟和强大致命武器的动力源。由于将高等种族维利-雅描述为雅利安人始祖的后代,本书在德意志地区广为流行。也许也正是这部亦幻亦真的迷人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为纳粹神秘信仰的发展提供了某种理论根据。英国著名政治家,诗人,剧作家和小说家爱德华•鲍沃尔•立顿(1803.5.25-1873.1.18)在当时出版了一系列畅销廉价小说,可谓名利双收,而《即临之族》无疑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著作之一。
  • 作者:林亚
    江小萌怎么也没想到,结婚典礼上,会遭到妹妹和未婚夫的背叛!更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千钧一发之际,出来拯救她的竟然是一个三岁左右的萌宝。除此之外,他的总裁老爹为了哄儿子高兴,竟然威胁自己当萌宝的保姆
  • 作者:长沟落月
    徐重锦穿成一本师徒文里的女配。女配是男主的青梅师妹,因不忿天降女主抢走男主的所有视线,故而百般为难女主。最后她的下场是被反派boss之一给零零碎碎的弄死了。徐重锦:?她果断连夜跑路,下山快活去了。尘世数年,她收了个徒儿。徒儿乖巧又柔顺,会眼尾泛红的软声唤她师尊,整日最担心的事就是师尊会抛弃自己。徒儿还烧得一手好菜,将她的日常生活起居打理得井井有条。总之徐重锦对这个徒儿很满意。只是很久以后——徐重锦被她的这位好徒儿牢牢的按在墙上,火热的身躯自后紧贴上她纤细的背。有压抑着阴鸷乖戾的喑哑嗓音在她耳畔徐徐响起:师尊,您看看我到底是谁?————————————周允的一生可谓悲催。本为仙剑之体,却被浸以七恶之血,溶以暴戾之气,被迫助纣为虐。自我厌弃之下他选择自我毁灭。却没想到竟会重生。只是重生后他不但忘了前世的所有事,还拜了那个曾凌虐过自己的女人为师。他甚至还疯狂的爱上了那个女人,为了在她面前邀宠不惜任何手段。等到恢复记忆的时候,他只羞耻的恨不能立刻反手一剑捅死自己,以及那个女人。但他发现自己下不了手。纵有前世受辱的那些不堪回忆,但他依然贪恋今世那个女人给他的温暖,以及与她在一起的朝朝暮暮。【预收《这主母我不当了》】文案:姜瑾瑜生产时在鬼门关转了一圈,醒来才知道自己是个穿书人士。女主是她刚生下的女儿。自幼母死父亡,祖母不爱,伯母婶娘嫌弃,养就一个懦弱无主见的性子。及至长大,更是被女配陷害,男主pua,历经重重苦难后惨死。死之前竟然还原谅了女配和男主等人。姜瑾瑜炸了!她的宝贝女儿岂能让人这般糟蹋?于是厚此薄彼的婆母她不伺候了,两面三刀的妯娌她不处了,累死累活操持这个家却没落到众人一声好的主母她也不当了。从今往后她的任务就是养生,搞钱,带娃!至于说她的那位士大夫夫君,虽然姜瑾瑜嫌弃他古板迂腐,可看在女儿的份上,养生这件事还是叫上他一起吧。但是大佬,我是叫你养生,不是叫你纵欲啊!你是不是搞错了方向?!——陆兰庭发现妻子近来的变化很大。在他面前不再端着贤良淑德的样,早晚都会穿一套宽松的衣裳在院中打着他从没见过的拳法。小厨房里的吃食越来越精致,她的气色也越来越好,简直就是艳压桃花。就是对他的态度越来越敷衍......这让陆兰庭不得不开始怀疑,他的妻子,是不是不爱他了?
  • 作者:瑂忆覗
    嫁入萧王府前苏婉已经做好了未来夫婿是一个肥头大耳的凤凰男,却不料竟然是一个温润如玉,体贴入微的谦谦君子。那么她就勉为其难的做他的宠妾吧,谁知宠着宠着就是一世。非双洁+架空+伪清穿+后期独宠女主咸鱼摆烂人设,男主黑莲花温柔人设。ps:先婚后爱,感情线较长,男女主都是慢热型。前期走肾后期走心。宠文,绝对的宠文,虐也只虐男主。避雷:非双洁+男女主相差十岁最后说一遍,女主是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侧室
  • 作者:曲小蛐
    1.我在幽冥最肮脏的地牢深处,遇见了世上千万年来最至恶的魔。他是三界最隐秘的不可言说,是神仙们的梦魇,是早被历史埋葬了的酆都恶鬼万恶之首。他死去万年,又从毗罗地狱中归来。那天,他救下我。从此我多了一个主人。2.我追随他,服从他,做他的提线木偶。而他给予我一切——他的血替我重塑经脉,脱胎换骨,代价是我必须靠他的血活着。在他的庇护下,我进入第一仙门,进境飞速,成为同辈里最惊才绝艳的第一天才。他要我拜掌门为师,我便拜;他要我偷取至宝,我便偷;他要我竞夺道门头魁,我便争……后来,他要我设计勾引,嫁给掌门之子。我知道,他想要从根上毁了这座仙门。下命令时他懒洋洋靠在月下的青石上,雪白的衣袍半敞,长垂的发丝间笑意冷漠又恶意。这仙宗道门修者万千,世间一切不过蝼蚁,是他玩弄于股掌的一个小游戏。而我也只是蝼蚁中可以被他利用的那个。我都知道。但我不在意。我嫁。3.喜袍红烛,人间盛妆千里。我学凡俗女子的模样,作一副羞悦相,坐在婚房喜床上等我的夫君。等了一夜。没等到。天将明时,终于有人推开了窗。他穿着被染得通红的雪白袍,提着长剑,血从他来路拖着衣襟淌了一地,身后漫山遍野的血色。他用滴血的剑尖挑下我的红盖头。冰冷的剑锋吻在我喉前。我抬头,看见一双只余下黑瞳的漆目。4.那是世间头一回,魔淌下了两行血色的清泪。他哑着声问她。…你怎么敢。【尾记】魔是个奇怪的东西。他要世人跪地俯首顺从。偏求她违逆。----------------【阅前提示】*正文第三人称,成长型女主(*加粗*),反向成长型男主(?)*我流奇幻,私设如山,我说了算///封面感谢美工阿簌太太~下本仙侠开《大师兄他仙风道骨》可戳作者专栏预收[文案]云摇某次闭关走火入魔后,发现自己竟然活在一本书里。书中,她是未来魔头慕寒渊在青年时期的师父,还是个利用魔头天生绝体作为炉鼎,逼迫他与她酱酱酿酿来助她修炼的禽兽师父。书里云摇对慕寒渊极尽折磨之能事,可以说未来魔头一心毁天灭地,为祸苍生,她这个当师父的绝对功不可没。可惜禽兽师父没活到那一天,就被报仇雪恨,嗝屁在这本书的早期。为了活下去,云摇发誓要替书里的禽兽师父洗心革面,绝不染指自己这位乖徒。然而恢复神志的第一秒,云摇就发现自己正身在洞府的露天温泉中。而她那个冰清玉洁不容玷污的徒弟,此时被她推在黑色的温泉石前,雪白衣袍半解——青年眉目如画,写意风流,却透着冰霜似的冷。他被药物催得发红的眼角瞥下,冷漠而隐忍地望着她,薄唇吐出冰棱似的嘲弄:师父要做就做……还是要像上回那样,逼我求你才行?云摇:……来晚一步。现在撞死读档来不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