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血白

放羊,摘一把绛紫的小酸果撵回炊烟袅袅的家。

那时候,并不明白为何见到花朵就想吐出胃来,只是从不承认那是她所认同的美,且一味执著于旁人也是如此的念想。

那时候,听不够任何一则故事,寄期许于每一个黎明、每个黄昏。那时候,有爱有恨有悲有喜有性情有追求。那时候,很是快乐不羁,很是放荡不羁。

却只是一转身、一刹那,那时候不翼而飞掉。

长大一些,目光渐渐疏离清澈如故,世间的各种凉薄接踵而至,让她感受得真真切切。

长大一些,喜欢清晨黄昏,也爱秋天的枯萎。一个人穿过麦田和小土岗,踏步在来来回回上学的路上。没有玩伴,没有语言,在孤寂行走,感官全失。看很多次的柿子树发芽,数又一个季节的落叶飘零。捡张他人废弃掉的书纸念过一遍又一遍,直到猛然间发觉走弯了路,抬头,烟中列岫青无数,雁背夕阳红欲暮。

长大一些,对于他们没完没了的吵架恐惧到习惯、习惯到麻木、麻木到只字不提。幻想过一场车祸,身体昏迷不醒,灵魂归附于另一个她,那个她有双和谐相爱的父母,有温馨暖人的家。幻想跟随一位漂亮王子离开,他善待她终如初始,于是重新认知,原来人世间真有爱是永不止息。纵使各种不切实际的想象,清醒过后,依然面对战火的纷乱不知所向,呵、何时有个尽头。

长大一些,冬日的雪还是飘如鹅毛,纤尘不染。习惯蹲在自家的杂货店门口看公路上来往的车辆和人群,隔壁饭店里好看姐姐们的脸上永远是浓妆艳抹、粉黛如添。亲眼目睹一场又一场车祸,受伤的、死掉的、被救护车匆匆拉去的,可怜可悲的人。逐渐对“死亡”两字敏感,开始恶梦、呓语,神经不堪。曾在一个雪如飘絮的时辰从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旁走过,看清她枯黄的头发粘着零碎的雪片,姿势僵硬在身下一滩血红之中。那一刻心疼痛得无以复加,无限哀伤,无限悲凉。也是类似的另一个时辰,知晓饭店里个个好看的姐姐们,有着共同的名字叫做JN。

长大些,喜欢上村后那条生了锈的铁轨,拿本书,便会呆过一下午的时光。长大些,将一条流浪小狗塞进书包带回家,心疼它的处境宛如心疼自己。长大些,不经意间撕破各种痛,纵然痛,应当应分。长大些,到处都是真相,真相之下,心灵始于防范,继而疏离,终至孤单。

也确是,人生一大梦,未审觉何时。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现如今的她,心思冷淡,目光慵懒,爱夜、惧光,自甘守着点心里话,当个穿囚衣的傻瓜。

如今,来来往往无数人,不曾遇到一个同她那样厌恶花到极致的。后来听说,毕淑敏有写过_不喜欢花的女性,她的心多半已化为寸草不生的黑戈壁。自我堆砌的谎言,顷刻被拆穿得不留余地。她说,原来如此。原来,不过跳梁小丑,在自以为是的世界里演绎着可笑的另类。

如今,清楚了漂亮王子的到来也绝非会拥有幸福那么简单,原来爱情和亲情之间,还要做出抉择。

如今,左右苍茫,想寻条路来走。只是寻得不明不白,不由得慌乱;寻得孤单寂寞,四下里张望;寻得怵目惊心,便向着不知所终的方向祈祷。

如今,也才是二十三岁的年龄,做不到轻快更无法深醇。如今,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如今,纵良辰美景,水碧叶盈,难赋深情。如今,她的土地有一层网,过滤掉**,淀下魂,过滤掉魂,徒剩心跳。

她希望一如当初时,那快乐是生长的藓,一点点的光就能盛开成天堂的模样。抑或,往事浓淡,色如清、愿轻;经年悲喜,净如镜、愿静。

她幻想一早出发,归时不复人间。

皑皑太假,三眼两眼春光

承诺若的文,开始在三年后的今天,亲爱的,你会不会怪她。

是草长莺飞的时节呢,院落岑寂,斜阳冉冉春无极。柳径无人,堕风絮无影。

第二百五十章苏颜的笔记本(7)

看到这里,林小凡放下了笔记本,这个时候,笔记本的容已经被林小凡翻阅了三分之二有余了。他没有继续再看下去,或者说,他只是想要暂时的休息会。

防阵法的碎裂越来越严重,照这样的趋势来看,阵法的崩溃,应该要比预计中的要提前了。

即便是如此,林小凡还是没有决定去修复阵法,也没有准备去迎ZHAN这些。

这个时候,天上飞的,地上嘶吼的,还有在岩石中穿梭的,全都是的影。可以说,林小凡被彻底的围了。

.........

“小颜,你究竟是个怎样的孩呢?”林小凡显然了沉SI了,她不相信这个笔记本里所写下的故事是跟苏颜有关系的,他了解苏颜,也知道苏颜的所有的经历,笔记本里记载的那个她,绝对不是苏颜。

林小凡相信自己定还能在真实的世界里见到苏颜,那个世界的时间速跟这个世界的时间速是不同的,在这个法世界里,就算是过去了亿万年,或者是更久的时间,但是在苏颜所在的那个世界,或许仅仅只是过去了个小时,个晚而已。

按照这样的时间比例来计算,林小凡离开那个世界,大概也就个多月的时间吧。

沉SI了大约有五分钟的时间,林小凡终于还是再次翻开了笔记本,他决定要把笔记本的所有容都看完,只有这样,他才能摒弃心,无牵无挂的在这个次元世界里ZHAN斗。

可是,真的就是这样吗?

如果苏颜就是心,那么樊玲儿、蓝冰儿、萧宁.....她们有算什么呢?

林小凡苦笑着,不再去SI考这个问题,他的心SI,再次回到了那本粉的记事本上。

这是第三十七页的容。

晨光沐下,日余晖里,半孤卧时,柔和的画面,静谧的时光,你像个安静的孩子,恍惚在这光影里,捧起本小书,臆想几段文字,婉转连,倾听盛夏光年里的不老的关于爱的故事。

你是那个忽然被爱感动的子。

故事里有你的影子,却有你没有的跌宕起伏和温婉结局。

故事里的人哭哭笑笑,却揪了你原来并不成的心。句主角深的告白让你怅惘了好久,那些活生生的人,那些细腻到骨子里的话语,那些很近却不能靠近的真实,让你辗转难。那些被拼揍的事实,在被渲染的语言里如此逼真,那些温柔的、霸道的、冷酷的措辞是讲故事的人狠狠地写出来的吧,不然怎么会敲的心都痛呢?

尔的转角,LU边的相,儿时的承诺,长大的离,都可以是故事的开端。美丽、才、立或者善、傻笨、可爱都可以是故事里的子的特点。英俊、高大、冷酷或者沉稳、睿智、优雅都可以是故事里的男子的标志。悲剧或喜剧都可以是故事从不意外的结局。你也许看过也许没看过很多80前或80后的子的这样的爱故事吧。

爱原本只有两种结局,喜剧和悲剧。不悲不喜是没有爱的爱,或许是不能称爱的。

故事里的人总能适宜地演绎着你的悲和喜。你难过就会看到忧伤的结局,你喜就会读出甜蜜的诗意。你只是个充好奇和需要爱的子,你远远地看着故事里的人相互纠,尔会伤感。但那只是感觉,只是在那个茫的空白期,用飘渺的故事刺激了你的泪腺。有瞬间你置其中,会不会在你的边本来就是这样缤纷的世界?

讲故事的人是杜撰了别人的爱,还是了分享自己的爱?

我看到过为爱咳出血的男孩,看到过为爱割腕的孩,看到过决绝离去的分手背影,看到过沉默到结束的自然结局,甚至看到过被钱伤到分离的爱。

可我没写出可歌可泣的爱,哪怕只是个故事。

不相信完美到不留遗憾的爱,却喜忧伤到心碎的文字;不相信美丽到倾城的子,却喜跟着她的爱走走停停;不相信字里行间的巧,却喜俗到掉牙的结局。

故事,我心中悄悄期待的美丽爱,你笔下熠熠生辉的华丽。

故事里的人是缕缕青烟,不经意间飘到你心里,却在清醒过后悄然离去。

因为是故事,看过就看过了。

那些为别人的爱自己的眼泪的子,在年少不解风时的最美丽向往,就是在故事的温言软语里找到你的爱。

哦,故事的人。

静静地躺在上,总会想起那有信的日子。-

那些信,或长或短;那些表,或淡或浓。读信的时候,会轻抿着嘴微笑,会略略皱着眉头深SI,心头都是暖暖的。上高中那会,总是渴望收到朋友的来信。拿到信时,心是异常激动的。那封封信带来的感动与快乐,绝不是时的,常常会持续好长时间。尔由于邮递员的繁忙,等待信的过程那么久。那种渴盼有信的日子,这辈子也许只有在我的高中时代了吧。

读信,犹如读本美的文章。那白纸黑字犹如重重叠叠的青山绿水,是我心中永恒的永远的风景线。-

朋友们都说,我是个容易怀旧的人,确实,我是个跟不上时尚的人。在我心里,温款款的信永远比短信与电话更吸人。

真的很怀念有信的日子,怀念你们的来信。

翻阅以前的信件,犹如回味逝去的岁月。

读信时,我会为我曾经有这么件小事而发自心的微笑。

读信时,我仿佛看到了老朋友的笑脸,虽然它们已经远去了。

如果不是这样的封信,我也许早就忘了,自己曾是那样的热,愤世嫉俗,副恃才傲物的味道。

如果不是这样的封信,我还真记不得和朋友之间有这样的段误会,当时那么急于解释。

各SHI各样的信,唤起我不同的味道。记忆的储存库开,无数杳渺的往事纷至沓来。每封信都是段实实在在的存在,无论短小还是长篇,它们真的就像是旅游时拍摄下来的照片,告诉自己,那里有过什么风景有过什么人。

读信,放映往事,似回眸来时LU。

给我座城,让我睡到暖开暖冬。

第篇,城。

城没有明显的四季,多数时间沉在晦涩干冷的西风中。天空总显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雾蒙蒙阴沉沉。

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正赶上城个不可多得的晴日,当阳光给这片土地带来爱带来生机时,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扑克脸终于有了丝微不可言的表。而我,也有了个比较喜庆的名字,苏晴。

记忆就像座荒芜的岛,点点啃噬心的空缺。

自记忆以来,就没有人住在我的心间。小小的我,也如城的天气,阴冷、干瘪、寂寞、疏离。

深深的不安全感,在午梦回时依旧触目惊心,那种疯狂夹带着歇斯底里,潜伏着种毁天灭地的力量。

瑾是我的朋友,我唯认可的朋友。在为数不多的晴日,我会陪他起沐阳光,更多的是他听我的絮叨。无风的日子,我便靠着瑾读书,行行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文字,我硬是给他配上感,最后成了故事里的人,甘自陷。瑾不多话,或者说,不能说话,而我任的以为它会说话,只是般人都听不懂,唯有我懂。年少是有多么的轻狂,任固执骄略带嚣张。你不明白。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而我非瑾瑾非我,曾以为的最懂是不懂,以为的深却最无。不过,还好,那些少年的寂寞时光,有他陪着我,至少不会让我暴走,发不可收。

喜没有理由。

瑾,我听说,在岛的尽头,有棵叫做永无的树,里面藏有世间珍宝。我决定去寻找。

瑾,再见。

风,呜咽的响起,我把它当做是瑾对我的回应。那,瑾,珍重,我的朋友。

离开的那日,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起,不是我不道别,而是无从道别。也许下次,要带上瑾块离开这片土地,不带任何感的走。

第二篇,书妖。

不记得走了多久,边的人换来换去,最后只剩下自己。跳下车,刺骨的冷还是让我紧了紧衫。空气低沉,灰度不辨LU线,丢失方向感。随意的找了条LU,向前走,脚机械的挪动。我突然想念瑾,很是想念。这么久,我甚至都快忘掉想念是怎样的种感觉。前方的土地是片混沌未开的模样,在残存的意识驱使下,我想,是接近永无了吧。

意识可以丢失,人格可以丢失,风度可以丢失,但属于肢体的本能反应却无法丢失。所以,在我闻到股属于墨线淡淡的清香时,下意识的向温暖的边缘靠了靠。那觉,无梦,好。

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个温暖松软的上。斜前方有个银发少年慵懒的用手支着脑袋,桌上放着半碗药,本书。见我醒来,少年,走到窗前,开蓝的纱幔。有光,洋洋洒洒翩然而下。瞬间,眼眸刺疼。心,不知是为这方温暖欣喜,还是为少年的体贴着。他问,你可是找永无树。我点了点头。

答案了然。他转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顿了顿,说,等有力气了,自行离去吧!不带温暖的话语,配上他低沉感的声线,着实人。我只看到银光片,闪,便是人去空。

本来,被人救是应该心怀感激的回事。可是城的人们怕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吧。就算如我这般,也只能空洞的照搬书本。书中最多的是以相许,这太麻烦了,我做不到。况且我本就是个无权无势无才气的小人物,谈不上大雅,也给不了任何回报。我把佩戴在上的瑾的种子留了下来。

第三篇,苏摩。

对于苏摩,我不知道该摆出如何的表。大概就像空气样,习惯了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