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一心要造反

我老公一心要造反

作者:一玛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穿越的杜斯娅成了王妃,还没开心,发现自家老公竟然是造反成瘾的刘荆,本想劝他以求保命,可慢慢地陷入他的温柔中难以自拔。刘荆,自认除了出生晚了点,并不觉得没有什么比不过六哥的,他要造反当皇帝!可当皇帝要三宫六院,他只想守着王妃,好纠结!王妃,如今陛下腹背受敌,本王反了吧?王爷,你冷静,你要是敢反我就去告密!父皇常夸本王最像他,他三十岁霸业已成,本王的霸业什么时候能成?王爷,霸业有什么意思,走,咱们生猴子去!…

《我老公一心要造反》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千苒君笑
    听说太子是朝野内外最高冷的的人,嘿,那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高冷。某嫡家大小姐死而复生,听说自己生前是个病秧子、被害落水溺毙,那这一世她得坚挺地活着。既装得了傻又卖得了萌,惹毛了还能瞬间小野猫变母老虎;半夜太子抽风了翻墙而来,被她逮住当场就啪啪啪三巴掌。太子很生气,死女人你活得不耐烦了!大小姐很淡定,怎么,不服啊?不服来战!怎料大小姐拥有庞大的后宫粉丝群。喂,太子,你敢与大小姐为敌就是与整个后宫为敌!前有太子专治各种不服,后有王爷虎视眈眈,大小姐一步一步成为大祈国最纨绔的女侯爷。她最想做的事,就是要摁着太子跪在面前,唱征服!
  • 作者:过渡
    本文将于3月21日从第23章入v,入v当天发三章。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 百年前,寒夙在死人堆里救下她,收她为徒,赐名曲念,未料到 血顺着剑身滴下,染红脚下青草,寒夙忍着利剑穿心之痛,望向执剑刺来之人。 寒夙红了双眼,久久未能言语。 曲念手握滴血长剑,肃身而立,冷笑道:如师尊这般性情寡淡之人本该与世无争,怎生竟也会动情?当真令徒儿好生意外。 曲念恶名远昭,人人得而诛之,世人皆唾她欺师灭祖、弑师夺宝、贪心不足。 寒夙死于她手,至死未瞑目,深知她不可救却仍深陷囚笼。
  • 作者:真的亦沉醉
    李敬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全民修仙的现代世界。这里的一切,都得依靠自身修炼得来的灵气催动。举目无亲,兜里没钱,又不懂如何修炼,生活举步维艰。直到李敬走进一间灵鸡店发现自己可以看到灵鸡们的血条……书友群:193487189
  • 作者:安卿心
    【女强+甜宠+医妃+玄学+爽文】玄门大师姐陆昭菱修复龙脉时被炸飞,穿越到了大周朝。魂魄还不稳时撞进晋王怀里,立马给自己抱了条大粗腿。于是,陆家人的劫难开始了。京城小报头条她屠版了。各路魑魅魍魉纷纷瑟瑟发抖了。她的东西,谁沾谁倒霉,她的身份,谁占谁吃亏,她要护的人,阎王也夺不去。一眼看生死,一符去百病,一手掐霉运,还时不时看到财气,捡捡就不愁吃喝。死后只剩块牌位的太上皇:儿砸!听她的!务必让她保我大周强盛!晋王:王妃这么强,本王的腿还抱不抱?
  •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主人公塞巴斯蒂安·奈特是一个虚构的俄裔英籍作家,他行踪隐秘,特立独行,以擅长写“研究小说”著名,但不幸英年早逝。故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V. 是塞巴斯蒂安的同父异母弟弟,为了反驳传记作者古德曼对已故哥哥的歪曲,他决心为哥哥写一部传记。他仔细研究了哥哥的作品和少量遗留文件,走访了为数不多的知情人,力图追溯哥哥生前的踪迹。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一个有才华、有个性、有怪癖的小说作家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叙述者本人也在调查和写作过程中思考人生,思考文学创作,成了书中的又一个主人公。本书是文体大师纳博科夫用英语写作的第一部小说,是一部“带有不合理的魔幻色彩的文学侦探小说”。这部典型的唯美作品以华丽而简洁的方式探讨了时间、爱、死亡、艺术等永恒主题。
  • 作者:阿尔贝·加缪
    这是一个人类面对瘟疫奋力抗争的伟大故事,作者为我们生动地记录了瘟横行无忌之时人们的心理反应:“全国人民在忍受着一种处于绝望之中的沉默的生活,可是仍然生活在期待与抗争之中……”书中的主人公里厄医生虽身隐恐慌,却没有忘记力搏那不知从何而来的瘟疫。《鼠疫》全篇结构严谨,生活气息浓郁,人物性格鲜明;小说中贯空着人与瘟神搏斗的史诗般的篇章、生离死别的动人哀歌、友谊与爱情的美丽诗篇,使这部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魅力。加缪坚持个人主义的立场,认为个人应置于一切的首位;但在发现强调个人绝对自由的存在主义并不能解决资产阶级社会生存的矛盾时,加缪终于回到传统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中去寻求解答他一直在苦思冥想的人类的出路在何处的问题。《鼠疫》的作者虽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但能形象地反映他那个时代的人一些深刻的矛盾。这部小说在艺术风格上也有独到之处,而且全篇结构严谨,生活气息浓郁,人物性格鲜明,对不同处境中人物心理和感情的变化刻划得深入细致;小说中贯穿着人与瘟神博斗的史诗般的篇章、生离死别的动人哀歌、友谊与爱情的美丽诗篇、地中海海滨色彩奇幻的画面,使这部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魅力。
  • 作者:阿靡靡
    本文从27章倒V,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预收《青萍难依》,太子与贫女的虐恋情深,追妻火葬场【爱而不得终成疯魔年下狼狗 X 心大美人】秦国公府二小姐秦江昭,及笄后苦等未婚夫多年。但却在未婚夫凯旋的庆功宴上,为救小王爷赵云琅被世俗非议。她无奈主动退婚,自此处境变得艰难。但彼时,赵云琅却早已不似年幼时那般喜爱信任秦江昭。突逢变故又因误会,早已怨恨了她许多年。再见时,他便警告秦江昭:见到他,要躲着走。对于秦江昭的善意,他并不领情,还要说些决裂的狠话。但背地里,赵云琅却肝肠寸断,撕心裂肺,得知秦江昭退婚,才缓过气来。用计将人娶回了王府,上交了全部家产不说,他还一言不发地给人家备下了几十套胭脂水粉、锦绣华裳、玉石金银的头面等物件。赵云琅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但秦江昭还尚且不知。一开始,赵云琅依然别扭,但还算听话,就是在床上让她实在难以招架。但后头,她才渐渐察觉到他那状若疯魔的占有欲,可惜为时已晚。-【年下小狼狗,暗恋多年,一朝抱得美人,患得患失,暗自发疯。除了XX都挺听话,入股不亏。】------小剧场------成婚前,赵云琅对侍从嗤道:成婚后本王必冷落她,让她睡到厢房。成婚后,侍从看着抱着枕头被王妃赶出寝殿的王爷,悻悻然走向书房。如此半月,赵云琅每日回府后必来寝殿前若无其事晃上几回,却始终得不到秦江昭主动邀他回房。赵云琅:本王也是要面子的。突一日,赵云琅夜不归宿。第二日,秦江昭还未等回赵云琅,却先等到了她娘来王府将她好一顿训斥,责令她立刻回娘家诚心道歉,接王爷回府。秦江昭:……这到底是谁的娘家?刚成婚,小王爷开嘲讽:本王不耐烦听你说这些。王妃人前知书达理,人后不懂三从四德?王妃人前贤良淑慧,人后为本王宽衣都不会?自小就惯会装样子。婚后一段时间,小王爷开嘲讽:二姐姐白日里威风凛凛夜里却是个不成气候的;二姐姐白日里素来最是喜欢吃软不吃硬不过这夜里却是更喜欢强硬些的。诶,人人都说二姐姐心肠软,怎么扇夫君巴掌?--------1V1 SC,互宠,甜文。女主十九,男主十七。点击看:小王爷别太爱了。----------预收三本古言--------《青萍难依》柳青萍上山打猎途中,捡到了重伤昏迷的慕鸿兮。与老爹相依为命的柳青萍正打算择一上门夫婿,对着慕鸿兮清冷谪仙的面容,见色起了意。她自以为救命之恩,悉心照料之情,总归能换得慕鸿兮心甘情愿地以身相许。哪成想,慕鸿兮不过是为了能活下去回京复仇,才委身于她,非但不念她的情,反而觉得备受折辱。待他能站起后,竟一把火烧了他们的居所,要除掉见过他跌入泥潭一身狼狈的她。她爹为了救她和女儿,伤重不治离她去了,女儿的眼睛也被大火熏坏了。她已生无可恋,但为了女儿,几年奔波操劳,终是攒够了路费,去京城求医问药。她跪在京城的路边看太子出行的仪仗,才是第一次知道,她那没良心的夫婿并不姓慕。而鸿兮,是他太子妃的名。她忙着把自己卖身为妾筹集药费,还没空出时间找他算账,他竟找上门来,骂她贱妇,还抢走了女儿。后来呢?哦,后来,他不知发什么疯把她囚在了东宫。而她找到机会就捅了他,还放了把火,被侍卫追到江边。她不是不能束手就擒,但她想家了,她想着这江水也许能把她带回去,便纵身一跃。她的名不好,大抵就是这命了,她认了。身若柳絮因风起,命若浮萍无处依。------《金殿夺欢》温软可欺小甜妹 X 阴鸷深沉三殿下【强取豪夺/暗恋成疯/追妻宠妻/甜文】三皇子拓跋璟最近怀疑,皇后命她侄女给他下了迷香。因为每次闻到田晓禾身上的香气之后,他便气血翻涌,心神不宁,夜里久不能寐。连着失眠三日之后,拓跋璟在夜里闯入了田晓禾的宫殿。她不仁,那就不怪他不义了。田晓禾自小温吞可爱,明眸皓齿,长大了更是温软秀美,肌肤胜雪。皇后姨母欲将她许配给表哥六皇子,待她快到婚龄,就将她接进了宫。但她没来多久,却不知怎么招惹到了三皇子。在外人人称道风华绝代的三皇子,在田晓禾眼里就是个冷面阎罗,小时候就凶巴巴,她安慰他,他却不识好歹咬了她。那人一开始明明还装着与她并不相识,如今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竟夜夜来殿内恐吓她。开始美食尚能安抚,后来还要被逼着哄睡,田晓禾不想坏了名声陪他玩完,含泪忍了。但当他等知她要嫁给表哥,竟是发了疯地将她里里外外给欺负了彻底。田晓禾流着泪抓紧了锦被:别让她找到机会,她会定叫他好看。后来拓跋璟忤逆帝后非要娶她,那这可是他自找的,看她入了府,给不给他一文钱的零花?------《错嫁》【霸道重欲流氓将军X身娇体软倔强美人】沈家一朝落难,沈清欢的竹马裴知钰跑到沈府雪中送炭,承诺向他刚回京的父亲裴将军请示,娶她过门。不过两日,裴将军裴邶之就来沈府下了重聘。但谁都不曾料想,裴将军这聘根本不是为儿子所下。到大婚之日,沈清欢没有等来裴知钰,只等到了穿着喜服的裴将军。裴将军虽长着剑眉星目的俊美容颜,但架不住他身高马大,冷面似铁,让人胆寒。更重要的是,他做了多年鳏夫,铁树开花,抱住强娶来的沈清欢就是一整夜不放。起不来床的沈清欢无声地流泪,这日子何时是头?此时的她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能把这傲慢不讲理的流氓,调教成二十四孝相公。------点击专栏,看详细文案---------喜欢哪本请pick一下吧,么么---
  • 作者:菌行J
    《我还是更适合参加奥运》的主角未重生if线,没有与正篇的重复内容(这点可以保证),主要是为了还读者们给的营养液开的坑(做人还是要言而有信),大约八十章左右完结。12岁的张珏在上芭蕾课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他的父母和弟弟在驾车来接他下课时出了车祸,妈妈护住了爸爸,结果成了植物人。植物人的治疗费用摆在那里,不想放弃妻子的爸爸去京城打工,而张珏和弟弟就被寄养在作为花样滑冰教练的舅舅张俊宝家中。随着和舅舅的相处,他沉寂了四年的花滑天赋开始崭露头角,推着他往赛场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