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偏执太子标记后

被偏执太子标记后

作者:不易姑娘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存稿充足,下个月就开! 下本预收《穿着女装开度假村》欢迎收藏 ———— 初一穿到一本沙雕作者设定的古耽ABO的小说里。 原主初一,是个omega,江南有名的初家小公子,家里本来家财万贯,其父得罪了权贵,连夜被抄家,自个打小被送入戏坊谋生,最终命运多舛的他死在别人的帐中..... 黎卿不想过原主这样的生活。 事情有了转机,他在去烧香途中被掳,恰好成了攻房中只欣赏,不能做晋江不可描述的金丝雀。 初一认出了他是当今太子,兴奋起来:乖乖,你将我掳来又做囚*这么刺激的事情,你是不是应该咬我一口标记我? 谢辞:不咬,你长得好看,我只欣赏。 初一扯开衣领露出自己白皙的脖颈,迫不及待让他咬:快,咬我,现在就标记我!!!! 谢辞面带微笑:我的血统太高贵,你配不上。 初一:...... 然而—— 初一发*期到了。 谢辞一闻,难以控制:你这该死的男人,为什么你身上的桃花酒味这么好闻? 初一:......... ——小剧场—— 某日,温泉池。 初一主动出击,直接伸出手悄摸摸的摸上了谢辞的胸膛,顺着温泉水大胆地越摸,越往下 摸过胸膛。 摸过八块腹肌。 摸过那细窄的腰。 然后,接着往下摸。 就在初一要挨到目的地的时候,谢辞快速地抓住了他的手。 摸够了吗?谢辞声音也带了几分警告。 初一痴痴地凝视着他,一双眸子里散发着一丝惹人怜惜的幽怨:没呢。触感太好,摸不够。 【看文请注意哈】 *:封面人设是受,作者的涂鸦(不够绝美) *:偏执毒舌太子攻V诱萌无耻戏子受! *:古耽AB0加私设,穿书背景,有生子,轻松小甜饼! *:努力发光,努力种树,感谢收藏! ps:初一是我表弟的名字,谢谢! ———————————— 下本预收提前放,喜欢一定要收藏! 《穿着女装开度假村》 文案: 爱穿花裙子娇滴滴公子受X英俊霸道傲气虎王攻 黎一一因为渡劫失败,重生在了一个人类的身上,发现原主不仅家破人亡被退婚,还是个娇滴滴的女装大佬。 留给他的只有一大块破破烂烂的田,和一只奶凶奶凶的小猫咪。 好吧,田可以拿来种啊。 种灵草,开客栈,建度假村 反正他有金手指,发家致富手到擒来。 多年之后,度假村建成。 至于小猫咪 整日被被黎一一揉圆搓扁 再凶就炖了! 直到被养的小猫咪嗷呜嗷呜,变成了万兽之王, 谁吃谁就不一定了。 看文请注意: 春天,老虎特殊发情期持续为一周,一次大约50到200次。 生子种田狗血老套剧情。 努力发光,努力种树,感谢收藏! ———————— 围脖:不易不易啊 作者专栏也记得收藏人家哟,爱你(づ3)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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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不易姑娘
    存稿充足,喜欢就要收藏 下本预收《猎户家的小媳妇儿》欢迎收藏 ———— 初一穿到一本沙雕作者设定的古耽ABO的小说里。 原主初一,是个omega,江南有名的初家小公子,家里本来家财万贯,其父得罪了权贵,连夜被抄家,自个打小被送入戏坊谋生,最终命运多舛的他死在别人的帐中..... 黎卿不想过原主这样的生活。 事情有了转机,他在去烧香途中被掳,恰好成了攻房中只欣赏,不能做晋江不可描述的金丝雀。 初一认出了他是当今太子,兴奋起来:乖乖,你将我掳来又做这么刺激的事情,你是不是应该咬我一口标记我? 谢辞:不咬,你长得好看,我只欣赏。 初一扯开衣领露出自己白皙的脖颈,迫不及待让他咬:快,咬我,现在就标记我!!!! 谢辞面带微笑:我的血统太高贵,你配不上。 初一:...... 然而—— 初一发热期到了。 谢辞一闻,难以控制:你这该死的男人,为什么你身上的桃花酒味这么好闻? 初一:......... 【看文请注意哈】 *:封面人设是受,作者的涂鸦(不够绝美/嚎叫!!) *:偏执毒舌太子攻V诱萌无耻戏子受! *:古耽AB0加私设,穿书背景,有生子,轻松小甜饼! *:努力发光,努力种树,感谢收藏! ps:初一是我表弟的名字,谢谢! ———————————— 下本预收提前放,喜欢一定要收藏! 《猎户家的小媳妇儿》 文案: 夏夏一朝穿成罪臣家的小哥儿,流放途中被人拐到了穷乡僻壤的小溪镇,稀里糊涂成人猎户林家小媳妇儿。 夏夏一边担心自己罪臣之子身份暴露,一边又觉得指望不上林宇唐过下半辈子。 毕竟林家徒四壁,一穷二白,早就成了村里茶余饭后的笑料。 夏夏:隐藏身份,努力发家! 三餐温饱顿顿鱼虾——简单人家! 特色小吃名声大噪——准备开店! 隔三差五买房买田——步入正轨! 夫妻勤恳店铺扩张——盆丰钵满! 后来 听闻东宫太子不愿继承皇位,最终离家出走。 皇帝老儿游访民间苦苦寻找,可因夏夏手艺美食店名气实在太大,特意路过想来尝尝鲜。 听到消息的夏夏吓得瑟瑟发抖:收拾细软,拉着林宇唐跑路! 林宇唐:乖,咱们不跑。 夏夏(QAQ):其实我我是罪臣之子。 林宇唐(摸摸头):我知道,不过皇帝要找的不孝子就是我。 夏夏:????? 小剧场: 这日,林宇唐夜深打猎归来。 恰好夏夏端着一盘鱼从厨房出来,飘有鱼香的盘子里还伴随着糯米的香甜。 林宇唐期待的眼神:媳妇儿,你这是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夏夏笑盈盈:快洗手,我做了酒糟鱼,保证很好吃。 两人吃饱喝足,院子里摇扇乘凉。 林宇唐似乎在酝酿:媳妇儿,你觉不觉得咱们小日子缺少点什么? 夏夏:缺衣少食吗?不缺啊咱们! 林宇唐笑眼弯弯,一把将他抱起往里屋走:咱们缺承欢膝下,儿孙满堂。 一心只想种田东宫太子攻X真勤劳勇敢烧得一手好菜哥儿受 1、重点:架空不讲逻辑,不要考据啦!! 2、不宫廷,乡村种田耕地,美食温馨,细水长流! 3、种田生子,我就是爱吃这一口,希望你也是。 ———————— 围脖:我是不易啊 作者专栏也记得收藏人家哟,爱你(づ3)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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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现代和未来战争,经层层考核,W军区从几千名老兵骨干中筛选出六十三人,集中在大山深处,在体能,技能、智能和思想道德方面进行高强度的锤炼和人格规范,并再度竞争淘汰,最终使其半数成为高素质的军官。作品在纯粹的军营文化的氛围里,以特殊年代军营男女的一段特殊生活经历为背景,生动地叙述了在军队干部制度改革的第一个浪潮中,一群男兵女兵在进与退,成与败的考验中跌宕起伏的命运选择和超凡脱俗的爱情。难忘岁月里的难忘故事,在军营文化的浸润下,洋溢着阳刚之美,人性之美和情感之美。读之回肠荡气,掩卷心潮难平……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