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媳妇又娇又软,七零军官拿命宠

胖媳妇又娇又软,七零军官拿命宠

作者:故夕辞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年代+军婚+打脸+甜宠+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一朝穿越,苏眉从骨干医师变成了七零军区大院里又懒又坏的恶毒军嫂。想到自己上一世自己勤勤恳恳,却落了个猝死的下场,苏眉很想这一世躺平做个懒虫。可她一看原主这条件,无趣的灵魂装在二百多斤的身体里,爹娘过分溺爱,首长丈夫把她当瘟神,邻居看见她就躲,连狗看见她都嫌,就这条件她别说躺平了,睡都睡不安稳。没办法,苏眉觉得自己就是劳碌命,她还是挽起袖子,扯开膀子,努力减肥,变美,参加高考,做生意,重新搏一个美满的人生。至于原主那丈夫,他不是嫌弃她吗,她也不想耽误人家,离了就行了,可当她把离婚协议递到男人手里的时候,男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她扛回了家,扔上了床,声音低沉的问她:“媳妇,能不能给我生猴子?”“我有肥胖基因,生出来的猴子不好看。”“屁,饺子要吃烫烫的,媳妇要娶胖胖的,古人诚不欺我!”…

《胖媳妇又娇又软,七零军官拿命宠》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杜若君
    “我错了,我不喜欢傅砚洲,我不配喜欢他……”高中三年是程筝的噩梦,往后七年她依旧活在阴影里。而傅砚洲和虞湘湘却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他们不仅让她自卑,不敢抬头走路;虞湘湘更是冒名顶替,上了她的大学。十年后,程筝决定为自己讨个公道。可继兄却把她送到了傅砚洲的床上。那个有权有势有手腕的男人把她折腾得骨头渣都不剩,告诉她:湘湘顶着程筝的名字,有她在的地方,就没有你。再后来,程筝死了。傅砚洲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批。他不择手段地找到她,把她抵在角落里,双眼猩红。“我惦记了这么多年的人,你觉得,你跑得掉吗?”
  • 作者:穆颜漠
    程若灵,启明国三公主,柔弱至极,是个十足十的药罐子,只能靠药物维持性命,可就是这样的人却是顶级高手,武艺超群,整天忙着扮猪吃老虎不可开交。钟离镜尘,沧澜国二皇子,只因小时候沧澜国皇帝的失误,导致他流落启明国,成为三公主的侍卫,却也因这样的相识,让他决心护着三公主一世。片段:“公主今日可有装柔弱?”“回陛下,公主今日把世子打了。”这话很显然是在说公主今天并没有扮柔弱,而是非常彪悍的打了人。“...无碍...她开心便好。”话音刚落,门口就传来一阵叫屈声。。
  • 作者:巧巧巧克力丶
    穿越到一人世界二十余年,以为这辈子碰不到异人的李沧,打算安心做个饭店老板。却在有天,捡到一只黑猫,开启了旅行猫咪系统,从此,小猫咪开始外出狩猎养家。「小猫咪带来了《李家拳秘籍》」「小猫咪带来了《火德宗入门功法》」「小猫咪带来了《五宝护身法》」「小猫咪带来了《地行仙法门》」
  • 作者:却话夜凉
    【下本《楚宫腰》,落魄千金X衣锦还乡的马奴,欢迎戳专栏收藏】【1】父亲是镇国将军,母亲是丹阳郡主。慕云月一出生,就是帝京最耀眼的明珠。不出意外,她该是下一任皇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可偏偏,她遇上了娄知许。少年炽烈如骄阳,在她十二岁那年,单枪匹马救她出敌营,照耀她后来那么多年。为了他,慕云月同家里闹翻,拿自己的嫁妆帮他还债,铺路。在他生命垂危之际,还冒死进宫盗药,得罪陛下。可等他功成名就,慕云月却只得他一杯鸩酒,一封休书,和他护在她妹妹面前,拿剑指向她的冷漠决绝。别拿那些年压我,我可没逼你陪我受苦。他说,目光睥睨她,如同看一只蝼蚁。那一刻,慕云月才终于知道,自己这一生有多可笑。再次睁眼,慕云月回到了十七岁。她还是汝阳侯府呼风唤雨的大小姐,而娄知许不过是他父亲麾下一员小将。一只脚都已经迈入鬼门关,还得卑微地跪在她面前,求她庇护。大家都以为,她又要为这个无名之辈,忤逆父母,得罪陛下。慕云月却只是抬脚踩在他手上,漠然一碾,哪来的小虫?真恶心。指骨碎裂的声音,响彻早春微凉的风。而她的眼神,却是比风雪还要冷。【2】慕云月知道,自己曾同那个九五至尊指腹为婚。但她也有自知之明,自己同他相隔云泥。此前,她还因娄知许得罪他不少,他们之间绝无可能。她也没奢望什么。和娄知许了断后,她便在京郊置了间别院,安分过自己的日子,生活平淡也欢喜。除了邻家新搬来的男人有点古怪外,她当真无不称意。真有什么遗憾,大约就是,她至今不知,前世自己中毒弥留之际,那个冒死将她从火海中救回,又舍了心头血,强行给她续了一年性命的男人,究竟是谁?直到那天,娄知许找上门,妄图毁了退婚之约。猩红的目光牢牢锁住她,像一头挣扎的困兽,你说!你心里还有哪个野男人?!慕云月挣不开他的手,以为这辈子也要毁在他手里,一道圣旨突然从邻居家送来。所有人都震成泥塑木雕,卫长庚却只是慢条斯理地抬起脚,踩在娄知许脸上,碾了碾,问:你说谁是野男人?【3】卫长庚喜欢慕云月,全帝京都不知道。在世人眼中,他是杀伐果断的帝王,冷漠无情,残忍嗜血,连骨髓里都渗着毒。跺跺脚,整片九州都要抖三抖。只有卫长庚自己知道,那年杏花微雨,他究竟鼓起多大勇气,才敢上前问她买手里的杏花。一开口,连声音都是抖的。可她却是个没良心的。敌袭之际,他独自冲入敌营,将她救出,她却喜欢上了别人。为了那个无名小将,连他的旨意都敢违抗。帝王尊严不允许他低头,她既无情,他便休。原以为自己此生都不会原谅她,可听说她危在旦夕,他还是忍不住顶风冒雪,赶了千里的路,将她带回自己身边。前世唯一一次笑,是他终于将她从鬼门关拉回来;唯一一次哭,则是她倒在自己怀中,慢慢咽下最后一口气。都说太上忘情,忘情方能至公。他守了两世天下公义,却唯独不愿忘记她。而今老天垂怜,将她送回到他身边,他便再不会放手。即使再多苦难也不用怕,他替她遮风挡雨,他为她肝脑涂地。山海有多远,花开又几遍,都不及她一眼惊鸿的一面。双处、1V1无后宫男女主双重生/前任火葬场(初版文案2022.4.8;二版7.1)———————————————《楚宫腰》文案:林嬛第一次遇见方停归,是在十三岁那年冬天。那时,他还不叫方停归,叫阿狗,名字卑微低贱,跟他本人一样。别的乞儿为了活命,不顾尊严地从王公子胯/下钻过,去抢那裹满淤泥的馊馒头。只有他冷着一双眼,饿得眼冒金星,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屈服。林嬛救了他,带他回侯府,给他吃食,给他衣裳,教他读书写字,还给他改了名,叫方停。愿他今生所有苦难,都能到此为止。少年生得俊秀,却也冷漠寡言,得了她那么多帮助,也从未同她道过谢。可每天早起,林嬛闺房的窗台上,都会有一枝当日新摘的花。从春到冬,风雨无阻。后来,他终于学会写文章,写的第一篇,便是婚书。亲手交给林嬛的那晚,他手心全是汗。月光照在他面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那是第一次,林嬛看见他如此紧张无措,也是第一次,她听见自己心跳乱了一拍。这事被林老侯爷知晓,当晚,少年就被打成重伤,赶出了林家。担心林嬛被牵连,少年忍着剧痛去见她,许诺一定会衣锦还乡,娶她为妻。林嬛看着远处正在挽弓的大哥,还是强忍泪水,给了他一巴掌,让他别自作多情。犹记当时,少年用一种锥心的目光望着她,像一头挣扎的困兽,红了眼眶,却牵了唇角,什么也没说,转身遁入黑暗。再遇到他,就是三年后。皇位更迭,朝堂动荡,林家满门被抄。领兵过来抄家的,正是当年那个被她耻笑自作多情的马奴,方停。也是如今天子身边的第一宠臣,北颐战无不胜的楚王,方停归。林嬛被充入娼籍,昔日可望不可及的帝京第一美人,如今却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人人都可采撷。出阁那日,林嬛被群狼环伺调笑,屈辱不堪。心一横,她勾了勾方停归手心。可从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少年,就只是漠然一扯嘴角,用那只曾为她摘来帝京第一枝桃夭的手,轻佻地挑起她下巴,求我啊。拇指摩挲她的软唇,眼里满是讥嘲。他不会救她了,林嬛知道。尸骨堆里爬出来的毒蛇,最艰难的时候都不曾对任何人屈过膝,又如何会在得势之时,帮自己仇人?林嬛也没再指望他,自己想办法联系上表兄,求得他帮忙。可就在她去赴约的路上,马车突然翻了。林嬛从车厢摔出来,仰头便对上表兄死鱼般瞪得滚圆的眼,地上全是他的血。方停归一只脚踩在他头上,碾蚂蚁似的轻轻碾动。那柄沾血的长剑,却伸向林嬛,抬起她下巴,闲闲问:除了我,你还想去求谁?【小剧场】林嬛被方停归收作外室的第一日,帝京城中议论纷纷。有人唏嘘,好好一朵娇花,就这么被摧残。也有人幸灾乐祸,打赌林嬛何时会被方停归玩腻了丢开。可最后,却是林嬛先收拾好包袱,主动跟方停归辞行,方停归拽住了她。林嬛冷哼,学着他当初的模样,正想回敬他:求我啊?可她话还没出口,大家就看见这位冷血无情的楚王殿下,当街急着抢白:求你求你求你!
  • 作者:漓染玄柒
    主柒七,短篇形式,有甜文有虐文,可单独约文(相见正文第九章)。 很少有人物私设,七梅柒白文可单独约文,会放在番外里。 非双重人格! 尽量HE,雷者左上角退出。 柒七一生推!!!
  • 作者:艾佟
    蠢啊,她怎么会答应帮青梅竹马开这种玩笑?害自己掳来这个硬要跟她交往的大麻烦,初次见面时,他是肉票、她是绑匪,他怎可能对她一见钟情?肯定别有目的;而且她是要找男人来当有名无实夫妻,才不需要恋爱对象!可她都无奈在这家伙的威胁下乖乖玩这场爱情游戏,他自个儿却先大玩失踪记,可恶,她可不是那种呼之即来的女人!意外的是他再次出现后竟开始天天对她嘘寒问暖,还细心记住她的所有喜好,工作再忙也一定会来见她,反而害自己一天没接到他的电话简讯浑身都不对劲,孰料,他的好全是为了利用她甩掉勾勾缠的相亲对象,可她不是也把这一切当成一场游戏而已,为什么这时候会这么气愤又伤心……
  • 作者:恩很宅
    沈非晚和傅时筵因为一夜荒唐被迫结婚。婚后三年,沈非晚活得像个小三。直到傅时筵的白月光回国,沈非晚表示这样的日子她没法过了!于是在傅时筵对白月光嘘寒问暖之际,她“伤心”点了十个男模陪她喝酒作乐。某人不情愿了,将她抵触在墙角,“沈非晚,你当我死了吗?”“守活寡跟丧偶有什么区别?”“……”倒是。去父留子,也不是不可以!离婚后的沈非晚一心事业,风生水起。她直播间坐拥千万粉丝,成为全球最顶级珠宝设计师,赚钱赚到手抽筋,拿奖拿到手发软。一次接受记者提问,“听说你前夫现在满世界追着找你复婚?”她气定神闲地回答,“我算过命了。”“他不适合你?”“他影响我财运。”粉丝:让他去死!傅时筵:?
  • 作者:陆听橘
    原名《你踏雪而来》 日更,18点。下本写《梨涡甜吻》青梅竹马小甜饼本文文案:【漂亮哑巴,和他的明珠】【明艳插画师VS寡言贝斯手】男暗恋久别重逢*贝斯是低频,但游礼的爱不是。——《你踏雪而来》1、霍蓁蓁为了一套杂志内页的插画昼夜颠倒将近三个月,正准备蒙头大睡之际,被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都泡在Livehouse的好友拖出去看演出。好友眼含热泪向她介绍,说这支乐队名叫临时约会,成员四人空有一腔对音乐的热爱却一直怀才不遇,挣扎之后决定举行告别演出最后回馈为数不多的乐迷。联想到前两年为了绘画梦想几度沉沦、险些放弃的自己,霍蓁蓁眼眶一酸,仰头朝灯光绚丽的舞台看。最右侧的男人背着一把宝蓝色的贝斯忘情弹奏,黑灰色冷帽没能掩藏住他的熠熠星眸,那双眼睛像是铺上氤氲湿气,寡淡却勾人。霍蓁蓁看呆了几秒,听清周围的女孩子们喊他游礼。她弯眉微蹙,恍然想起高中时候,她每次考试总分都能排年级前三,英语成绩却一直被叫游礼的人碾压。2、学生时代的游礼自卑怯懦,总小心翼翼将自己置身无人境地。以至于同学们后来谈论起他甚至叫不出名字,只形容他为总穿着破了的校服,脸很好看那男的。和他相比,霍蓁蓁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她聪明又漂亮,像是高悬天际的明月,闪闪发光、夺目耀眼。偶然一天,被锁在杂物间的游礼苦中作乐哼起了歌。门外狭长的走廊传来女孩爽朗的笑声,他立刻听出是霍蓁蓁的声音。担心她看见自己狼狈不堪的模样,游礼咬紧牙关躲进角落。最后门被推开,她带着一束橘光走进了昏暗。游礼后来一直记得,那天她说:这人唱歌真好听!3、临时约会乐队几番因为资金问题面临解散,终于在年初以一首《你踏雪而来》冲破重围来到广大乐迷视野中。歌词详情页显示:作词:游礼作曲:游礼演唱:游礼曲风如此成熟,歌词深情流露的一首歌并没有什么知名音乐人操刀,也不是出自乐队主唱之手。众人跌破眼镜。乐队成员:有这种才华不能早点拿出来,非得等到快解散?乐迷:这个乐队的贝斯手原来不只是个漂亮的哑巴,居然还会写歌和唱歌?游礼:……我真的不是哑巴,只是不爱说话。至于为什么非得到快解散才写出这首歌,这玩意儿或许叫艺术源于生活。众人后来才知道,原来解散演出那天,霍蓁蓁出现在了现场。游礼站在舞台上,看见光束映照下那张熟悉的明艳面庞,隐匿已久的爱慕在心底疯长。演出结束,游礼穿过拥挤人潮,紧张到冰凉的右手圈上她纤细白皙的手腕。发颤的声音终于喊出八年来不知悄悄念过多少次的名字:霍蓁蓁,你等等。蓁蓁,你等等。终有一天,我会站在光圈之中,你不必找寻也能看见我。双处HE阅读指南:女主有前任,男主母单。男主暗恋,正文是女主视角,会穿插少部分校园时期的男主回忆。双方职业均有私设,勿考究。文案第一句改自网络贝斯是低频,心跳是高频,侵删。(文案上传于2023年3月30日,修改于10月8日,已截图,盗梗自重)--下本写《梨涡甜吻》戳进专栏可收藏。文案:【鬼点子甜妹VS木讷小跟班】【恋爱小白兔VS闷骚大灰狼】青梅竹马小甜饼双向暗恋1、历史系的程落枫桀骜痞气,懂穿搭、爱运动,各科成绩都名列前茅,是大家公认的淮大男神。入学一年多,各个系想追他的女孩来往不绝,却没一个能近他的身。久而久之,大家表面上叫他男神,背地里却说他是性冷淡。大二下学期开学没几天,众人却见这座大冰山频频在女生寝室楼下出现,屁颠屁颠跟在法语系一个名叫迟然的女孩身后跑。清晨拎着冒热气的早餐送过去。中午给人家撑遮阳伞。下午帮人家背着粉色的小书包。晚上静静站在门口,一直目送人家上楼才肯离开。从早到晚总笑得一副不值钱的样子。2、迟然从出生起就有个叫程落枫的小跟班,两人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都形影不离。程落枫习以为常,觉得这样的日子应该会持续更久。大二的某天,迟然却忽然领了个他没见过的男生出现。两人手挽着手,当着他的面相互往对方嘴里喂饭菜。迟然杏眼莹莹,颊上梨涡深陷。左右各一指,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这是我好朋友!程落枫心里吃瘪,却也只能一脸苦笑点头附和:是,我是她好朋友……3、迟然一直喜欢画画,从小到大给程落枫画的却只有五岁时候那张歪歪扭扭的心愿卡。为学弟学妹准备迎新晚会那天,程落枫坐在幕后,望着身穿白色晚礼服,人群中夺目耀眼的主持人迟然被人一再搭讪,终于没能耐住性子。他递上那张心愿卡,拖长的字音懒洋洋模仿她小时候的语气:我的心愿就是做你男朋友。怕迟然拒绝,他开口一字不落背出了人家高中时候写的小作文:高考之后,我想和程落枫在一起,不是朋友的那种在一起。他弯下腰让自己的视线与她齐平,眼底笑意明朗,像是揉进夏夜星光:不是朋友,所以是哪种?我都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