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梳

合欢梳

作者:周郎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方向天风流自赏,并将其成名兵刃——两柄“合欢梳”送给了两个情人钱玉如和丁若琳。方妻西门飞燕是神秘组织血鸳鸯令的令主,她杀死了方向天和丁若琳,并将钱玉如卖进了烟花巷。钱玉如因已有身孕,只得忍辱偷生。丁若琳的幼女丁红则被西门飞燕收养。钱玉如的儿子钱麻子长大后,伤心地离开了母亲,流落江湖,寻找仇人。他因躲过了第一杀手公孙奇的闪电一击而名动江湖。血鸳鸯令威逼姑苏林千峰归顺,林千峰之女林梦找到了钱麻子帮忙,钱麻子赶到林家,重创西门飞燕,林千峰却不能容忍女儿和妓女的儿子相爱,将林梦和钱麻子轰出大门。西门飞燕自知命不长久,将令主之位传给丁红,令其擒杀钱麻子,自己和钱玉如同归于尽。丁红爱上了钱麻子,将林梦暗杀,并勾引钱麻子。在得知真相后,丁红用合欢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钱麻子成了酒鬼,和公孙奇混迹市井,并收陈良和边澄为徒,从此不问江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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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漫天做梦也想不到,竟会在这里、在此时看见那个人。他正在酒楼上饮酒,他的心情坏透了。他坐在那里已小半个时辰了,居然连朝窗外望一眼的兴致都提不起来。可他偏偏在此时扭头看了一下窗外。窗外是扬州最繁华的街道,闹哄哄的尽是人。可他偏偏第一眼就看见了那个人。是不是冥冥之中,有一只无形的手,将他的目光牵引到那人身上呢?乐漫天的心狂跳起来,但只跳了几下,就被沉重如山的回忆压得快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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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准备去哪里?”“江南。扬州。”“你去扬州做什么?”“去做刺客。”葫芦水边鸳鸯口的一家客栈里,一个须眉皆白的老人正和一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对坐饮酒。他们在谈心,谈少年的前途。老人听完少年的“志向”,不禁愕然,半晌才轻叹道;“你要当刺客?”少年微笑,笑得非常安详,“老伯您也知道,这是我一直想做的事,从七岁起我就立志成为天下最有名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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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极了的春夜。玉一般深碧的天空上缀满了星星。有人说,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一颗流星落了,相对应的那个人也就死了。也有人说,趁着流星的光还没有在夜空消失,赶紧在衣带上打个结,同时心中许愿,如果衣带结能结成,你所许的愿自然就能实现。严峻和微笑,残酷和宽容,短暂和永恒,绝望和希望……就这么古里古怪地统一于星星之上。今夜的星星,似乎离这个山里小镇很近,近得好像你用手都能摸到似的。星星就在屋檐,星星就在山顶,星星就在树梢,星星就在吹过来的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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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王,枪王!”满街一片嘈杂的喊声,喊的都是这两个字,仿佛这两个字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可以使人着魔。满街的人都涌向一个地方,他们都在狂喊着,像一群疯子。尤其是那些少女和少妇们,更是一个个脸儿绯红,眼中闪着动人的波光。那是一种渴望见到英雄也渴望被英雄见到的波光。“枪王,枪王!”“枪王”是谁?谁又能得到这许多人的欢呼?“枪王”的确可以称得上是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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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澄这小子,真他妈不是东西。”陈良气愤愤地自言自语。本来么,二人说好一起出来游历中州的,没想到边澄中途钻进了少林寺,撇下他陈良一个人,冷冷清清的多没意思。更可气的是,边澄只不过是在少林寺中执役的,也不过就是打打杂而已。如果边澄是去当方丈,或许陈良还会高兴些。最让陈良觉得不可理解的,也最让陈良生气的是,他不明白边澄钻到少林寺里去到底是想干什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边澄想在寺里学上几年少林功夫。自少林寺立寺以来,少林功夫就一直被视为冠绝武林的绝艺,而少林寺也一直都是武林人心目中的武学圣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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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朴纯真但又喜欢出口伤人的孙山听信苏三的玩笑话,导致“龙凤双剑”张辟邪和李青青一对爱侣反目成仇,孙山深以为疚,苏三却一力撮合孙山和李青青,闹得不可开交。张辟邪来到歙州,是等待某人报告杀父仇人的消息,这个“某人”居然就是老好人孝廉公郝正仁。郝正仁事母至孝,有口皆碑,但孙山却发现郝母竟是七圣教教主梁悦所扮,她为得到郝家珍藏的武学秘笈,不惜扮了十三年郝母。出人意料的是,郝正仁也是假的,他就是张辟邪的父亲张功曹,张、梁二人恰巧在同一天夜里下手杀害郝氏母子,双方以假对假,历十三年而未觉,但张功曹最终找到了秘笈,它就藏在他每天给“郝母”捶背的美人拳里。真相大白后的张功曹和梁悦同归于尽,张辟邪被梁悦击成重伤,但孙山和苏三将藏有秘笈的美人拳留给了他。多年后,张辟邪成了一代名侠,武器就是美人拳。李青青则与孙山结为爱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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