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时代

启蒙时代

作者:王安忆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启蒙时代》是一部描写一代人心灵成长的小说。20世纪60年代中期,文革狂飙突至,把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青年人抛到了一处。从高级干部公寓和从市井里弄走出来的男女主人公们,带着青春的热情、敏感、躁动和迷茫,顽强而莽撞地为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寻找理由。可以说,这是一部老三届的精神成长史,作者书写了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从来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的一段历史。在《启蒙时代》中,王安忆以理性、精致、绵密的笔触,解剖和描述了60年代中后期,在上海,南昌、陈卓然、海鸥、阿明等几个年轻人的成长。在小说中,年轻人狂热迷恋马克思的著作和各式各样的革命理论,甚至可以大段地背诵那些欧式的华丽词句。他们燃烧激情,理想膨胀,在磨难中成长,在真实的世界里逐步去发现理想与空想的区别,从热衷于生硬的教条到自觉地去感知有温度的生活。 作家保持了一贯的冷静,并没有去写风起云涌的运动,即使是描写冲突——父子之间、阶级之间,青春的躁动、越轨,等等,也是波澜不惊,静水深流,发人深省。…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王安忆
    《麦田物语》一书是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王安忆的“短”作品精选集,收录了《叔叔的故事》《小城之恋》《酒徒》《岛上的顾城》等经典短篇小说和散文篇目。
  • 作者:王安忆
    本书旨在囊括王安忆创作的精华作品,展示具有经典意义的中短篇小说和散文作品,打造一份适于典藏的精品书目。本书中的小说,多以平凡的小人物为主人公,表现他们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经历与情感。“理解”与“爱”是王安忆的创作宗旨。在艺术表现上,她的早期小说多感情抒发,近期创作则趋于冷静和细致。从王安忆的作品里普遍可以感受到一种宽厚的爱,她赋予故事中人物“英雄性”,表现人物美和善良的方面。
  • 作者:王安忆
    夕阳很灿烂,河水染得金红。金红的水从他墨墨黑的臂膀上滑下来,又滑上去。厚重的水覆盖着他细小的身躯,又被他细小的身躯穿破。他游得不快也不慢,却从容。「三林,上来了!」四淇叫着。他赤条条地穿着一条湿淋淋的被头,拖着一个树墩,树墩上放着他俩的衣裳、鞋子。他向着夕阳跑,裤头上的水珠滴下来,金珠似的。三林不回答,不紧不慢地向前游。游到了桥洞。
  • 作者:王安忆
    王安忆短篇小说全集和散文集
  • 作者:王安忆
    西历一九七二年十二月的晨,米尼将生产队分配的黄豆、花生和芝麻装了两个特大号旅行袋,一前一後搭在肩上,和她的同学们回上海了。她们要步行十二里路去五河县码头乘船,到了蚌埠再搭火车,一夜之後就到家了。她们动身的时候,还是半夜,没有月亮,也没有风,可是一出门脸和手脚就都麻木了。她们几乎一夜没有合眼,回家的兴奋使她们忘了睡觉,在被窝里叽叽哝哝地说话,当困倦袭来的时候,她们不由得紧张起来了,以为天要亮了。於是她们手忙脚乱地起床穿衣,寒冷使得她们打战,牙齿格格地响着。然後,她们就出门了……
  • 作者:王安忆
    全书以极细腻和平缓的基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秧宝宝的乡下小女孩,因父母外出经商,不得已离开乡下的老屋子,来到城镇。这个与村庄风貌迥异的城镇从此就成了小姑娘的生活天地了。小姑娘在一年内跑遍了华舍镇的角角落落,看到和经历了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人和事(包括在她寄宿的顾老师家)。秧宝宝就在这新的环境中不知不觉地长大了,她和她的几个小同学蒋芽儿、张柔桑的友谊也经历了更新和发展。然而,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在等待着秧宝宝呢――一年后,爸爸妈妈要带她走向更大的城市绍兴。 这是一个农村孩子融入城市的最初的不起眼的经历。因为不起眼,故容易被忽略、忘记。可经王安忆传神的文笔,秧宝宝的一年寄宿生活连最最平凡的地方也鲜活有味了。
  • 作者:王安忆
    小小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起了。在一个剧团里跳舞,她跳“小战士”舞,他则跳“儿童团”舞。她脚尖上的功夫,是在学校宣传队里练出来的,家常的布底鞋,站坏了好几双,一旦穿上了足尖平坦的芭蕾鞋,犹如练脚力的解去了沙袋,身轻似燕,如履平地,他的腰腿功夫则是从小跟个会拳的师父学来的,旋子,筋斗,要什么有什么。下腰,可下到头顶与双脚并在一处;踢腿,脚尖可甩至后脑勺,是真功夫。这年,她只十二,他大几岁,也仅十六。
  • 作者:王安忆
    我终于要来讲一个故事了。这是一个人家的故事,关于我的父兄。这是一个拼凑的故事,有许多空白的地方需要想像和推理,否则就难以通顺。我所掌握的讲故事的材料不多且还真伪难辨。一部分来自于传闻和他本人的叙述,两者都可能含有失真与虚构的成分;还有一部分是我亲眼目睹,但这部分材料既少又不贴近,还由于我与他相隔的年龄的界限,使我缺乏经验去正确理解并加以使用。于是,这便是一个充满主观色彩的故事,一反我以往客观写实的特长;这还是一个充满议论的故事,一反我向来注重细节的倾向。我选择了一个我不胜任的故事来讲,甚至不顾失败的命运,因为讲故事的欲望是那么强烈,而除了这个不胜任的故事,我没有其他故事好讲。或者说,假如不将这个故事讲完,我就没法讲其他的故事。而且,我还很惊异,在这个故事之前,我居然已经讲过那许多的故事,那许多的故事如放在以后来讲,将是另一番面目了。
  • 作者:王安忆
    最后一号的台风过去,最初的秋叶沙沙地落在阳台上。夜色封了门窗,猜想那是金黄金黄的一铺。后来,雨来了,大的雨点沉重地打在落叶上,噗噗地响。没见它停,却是渐渐听不出响了。早晨起来,如洗的阳光普照下来,落叶已经腐烂,黄不黄、褐不褐地粘了一地。我想说一个故事,一个女人的故事。初秋的风很凉爽,太阳又清澄,心里且平静,可以平静地去想这一个故事。我想着,故事也是在一场秋雨之后开始的。
  • 作者:王安忆
    有时候我想描绘小说这东西的形状。它的时间状态是无疑的,就是讲述的过程,那么空间的状态呢?空间是个令人茫然的概念,它好像很难物化似的,而我知道,空间其实是无时不在的,它是时间的容器,我们存在的本身就证实并使用了它。那么,小说的空间状态是什么?难道就像纸那样扁平的一张?马拉美所说的「世上的一切东西都为了成为书而存在着」,就为了成为那样扁平形状的东西吗?这似乎令人伤怀。
  • 作者:王安忆
    《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系著名作家王安忆在复旦讲课时的讲稿,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小说的艺术。
  • 作者:王安忆
    本书是著名作家王安忆最新的长篇。小说娓娓叙述了上海市井之间,一个叫郁晓秋的女子半生的人生历程。这个上海女子,原本可以像雯雯、妹头一样,在上海的屋檐下过着自己平淡却充盈,烦恼又热闹的生活,但是,她显然是个异数。她的母亲是个滑稽戏女演员,年轻的时候有点小名气,终究到老了,也只是个跑龙套的;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的一年半就因贪污和玩弄女性进了班房。历经社会与情场失意的母亲对她只是冷漠和淡淡的恨,兄姐也因了她的出身而鄙视她憎恶她,同学和邻里更是对她侧目而视。她的身世,成为市井间无数人流言蜚语的话题;她的充满青春气息的美丽,在上海人的眼里,被毫无道理地认为是刺眼的不安分的象征。但是,正是这个上海弄堂里的异数少女,却出人意料地走出了一条艰难却纯净的人生道路,以泼辣而旺盛的生命力,从容面对多舛的生活和变幻无端的命运,顽强地灼灼其华。
  • 作者:王安忆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本书荣获第一届世界华文文学奖,并于2000年获得我国文坛上最具荣誉的大奖——茅盾文学奖。
  • 作者:王安忆
    本书是作者创作生涯中经典小说的结集,共收六个短篇和四个中篇。这些作品多取材于青年人的生活,反映了各色各样青年人的欢乐、苦恼、追求和理想。这个集子集中地体现了作者在艺术上的追求。《麻刀厂春秋》写了一群知青从农村上调到社办工厂后的劳动、生活,写的妙趣横生,表现了那个动乱年代的社会风貌,同时又标志着作者创作风格开始变化。此后,写的《人人之间》、《一千零一弄》、《阿跷传略》等,分别反映了学校、里弄、工厂生活,都有独到的笔触。《我的来历》、《历险黄龙洞》两篇从不同的角度写了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演化。被视为姊妹篇的《大刘庄》和《小鲍庄》,描绘了两个普通村庄中人们的生活和他们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揭示了历史的发展和变迁。《小鲍庄》发表后曾引起文坛强烈反响,有力显示了作者在创作上的探索和突破。作者力求作品生活化,虽无明显的情节,却更贴近于现实生活,内涵丰富,主题含蓄,具有历史的纵深感,读后耐人回味、咀嚼。
  • 作者:王安忆
    小白,妹头,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顺其自然地结为夫妇。他们一个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论家,一个变为走南闯北的生意人。他们的分手,表面上因为妹头的婚外恋,实际上仍然是理想世界和世俗生活的冲突。当妹头准备移民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去时,这个平凡的爱情故事突然走出了真实,因为它失去了上海。这正是王安忆试图描述的中心。王安忆最擅长的,就是对极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 作者:王安忆
    阿三的初恋男友比尔是一名美国外交官员,大学时,阿三不惜被开除也要和比尔在一起,因为她明确地表示:我爱比尔,与比尔分手后,阿三又结交了法国人马丁、美国专家、比利时人等一些外国男人。阿三这样做都是为了找回与比尔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和情调。她不仅经常出入宾馆,而且还出入这些外国人的公寓。她不是为了钱,但别人却将她混同于暗娼,直至被劳教,被劳教农场的女犯们取绰号为白做。 故事的后半部分是阿三的劳教生活,主要描述了阿三与同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彼此之间在性格,心理等方面的巨大差异。
  • 作者:王安忆
    这部王安忆最新出炉的力作,讲述的是当今时代背景中一个原本过正常生活的普通人,因为一次意外事件而进入异样的境地。小说主人公韩燕来是上海郊区征地农户家的孩子,高中毕业后几经择业,最后选择了开出租车。圣诞夜遭遇劫车是韩燕来的人生转折点:渐渐被劫车人大王吸引,鬼使神差地与他交上朋友,并跌入黑道。看似荒诞的江湖故事,在王安忆缜密的演绎中环环相扣,枭雄不是英雄,善恶一步之遥,触目惊心。
  • 作者:王安忆
    我们生不能同时,死同日,她坚决地说。他们到了荒山底下,开始上山。她扶着他坐下,像抱婴儿似的抱着他,用脸颊抚摩着他的脸颊,温存了一会儿,便从白色的女式手提包里取出一个小瓶,撬开封口,喂给他喝,他听话地喝下去,再不问喝的是什么……又取出一瓶。她一直喂下七瓶,然后自己开始喝了……也喝了七瓶。她从包里又掏出一团绳子,是用各色毛线拧成的绳子……本书作者试图制造的环境与背景之中的男女关系。意图是男女关系其实不是孤立地发生的,而是时间和人,正巧走到一个交合点上,是一种机遇的性质,所以,故事是在四个人中间展开的,男女主角分头走过各自的生活,在某一点上相逢。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发芽芽
    《撒谎精》下本开这个~以下为正文文案 魏淮洲荣升高二那天有了高中以来头一个同桌,一个极度漂亮的alpha。 漂亮是真漂亮,脾气差也是真差。 高冷,暴脾气,凶巴巴的难交流不说,还跟个小炮仗似的,一言不合就能当场炸给你看,难搞系数高过十级。 有多少人被新同学的外表吸引过来,就有多少人被他的揍人时的狠劲吓得掉头就跑,甚至纷纷猜测两个校霸凑一块儿了,会是怎样的修罗场。 不过作为第一个发现小同桌根本不是alpha的当事人本人,魏淮洲不仅没感受到什么修罗场现场,甚至只觉得他的小同桌哪哪都好!完美!尤其是发情期抓着他的衣领凶巴巴亲上来的样子,可爱得简直能要了老命! 吊儿郎当二笔攻x暴躁易炸傲娇受 遇到你之前什么都好,遇到你之后什么都不如你好,你的小暴躁我越看越可爱 日更,偶尔有事会提前说,喜欢的小可爱收藏一下叭,mua~~~
  • 作者:李碧华
    旧日繁华,缱绻西塘,半个世纪前的一场悲情旧梦。欢场女子如花与富家子弟十二少因父母百般阻挠,相约吞鸦片赴死。但故事并未在此结束,男的被救活,蓦然觉得生命可贵,便在世间苟活了50年;而痴心女子在奈何桥处苦候不至,以自己他生的阳寿换得到人间的寻觅,凄凄切切的启事言明:十二少:老地方等你。 如花。直到后来,人鬼相见,一个老态委琐,一个媚颜依旧。刹那间明白,什么情啊、爱啊,不过是一场梦。
  • 作者:弱水千流
    微博@一只胖胖水一觉醒来,魏薇薇发现自己躺在一口价值连城的棺材里,衣着考究的管家递给她一个装满红酒的高脚杯,恭恭敬敬地说:“大人,这是您最喜欢的82年拉菲,请用。”魏薇薇:?魏薇薇花了整整半天时间才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她穿进了一个吸血鬼与人类共存的异世界。她是公爵排行第三的女儿,世界首富。一望无垠的古堡豪宅是她家,吞天嗜地的巨型宝批龙是她爱宠,让全体少女为之疯狂的巨星小鲜肉是她的私人玩物。肤色冷白,阴沉俊美,浑身上下都流淌着极致优雅和禁欲诱惑的疯批亲王,嗯,应该是她的死对头。管家:?管家:“大人,错了。亲王是您的未婚夫。”魏薇薇:“……???”*小剧场:婚后某日,每天腰膝酸软的魏薇薇顶着黑眼圈向友人吐槽:“我家那只吸血鬼简直禽兽不如!”当晚,王宫寝殿内。西服笔挺的亲王陛下端坐床沿,手指勾起她的下巴,低下头,贴近她:“听说我禽兽不如?”魏薇薇老实本分:“误会误会。”“懂了。”“嗯?”他优雅弯起唇,在她耳畔诱哄般喃语:“原来我还不够禽兽。”“。”*每天都觉得联姻老婆要强占自己的暗黑病娇无所不能傲慢吸血鬼亲王X每天都想跟神经病老公离婚的人类沙雕女富豪#和疯批血族亲王先婚后爱(?)##高甜童(沙)话(雕)风#。入坑须知1、非西幻,1V1,SC。2、现代沙雕风血族文,一锅乱炖。3、男主亲王,疯批病娇,女主首富,有钱沙雕。4、纯架空,勿考据,小言文,勿较真。5、男主是个吸血鬼,是个吸血鬼!不是人类!不要用人类的思维衡量吸血鬼,接受不了吸血鬼男主的请勿看文。*下本开《炙吻》,戳我专栏提前收藏。今年18岁的许芳菲,父亲早逝,家中只一个母亲一个外公,一家三口住喜旺街79号。喜旺街徒有其名,是凌城出了名的贫民窟。许母开了个香蜡纸钱铺养活一家,许芳菲白天上学,晚上回家帮母亲的忙。日子清贫安稳,无波无澜。后来,楼下搬来了一个年轻人,高大英俊,眉目间有一种凌厉的冷漠不羁和刺骨荒寒。男人经常早出晚归,一身伤,屋里时时带回些个性/感妖娆女。故事就是在这天开始的。*推荐基友陆路鹿新文:《我在梦里谈恋爱》1.最近银河市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孟家二公子回国了。二是这位传闻中寡欲似佛的天才科学家看上了冯家的小女儿。消息一出,人人都羡慕濒临破产的冯家从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有蒋真极力阻止:“蓝蓝,别嫁!嫁就是守活寡!嫁就是去当替身!”闻言,正在写遗书的冯问蓝手一抖,震惊道:“还有这种好事?”“……”2.作为不知名小言作者,冯问蓝熟知替身文学的流程。嫁进孟家后,她坐等白月光回心转意,再将她一脚踹走,而她拿着高额离婚费安享晚年。现实却是——活寡没守,婚也没离。3.结婚第三年,冯问蓝决定主动出击。不料咨询离婚事宜当天,约好的律师半路出了车祸,而她被困在卧室。孟斯礼坐在沙发上,低头把玩着她摘下戒指的左手,慢条斯理地问:“蓝蓝,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始乱终弃?”“……”冯问蓝立马献上自己的狗腿子:“我是为了帮你追白月光啊!”“是吗。”孟斯礼抬头看她,目光冷柔,“一个不存在的人,你打算怎么帮我追。”“……???”绝对病态占有欲X胸大无志傻白咸
  • 作者:伊人睽睽
    美强惨魔女女主和沦为堕仙的男主:姜采是门派师姐,张也宁是另一个门派的师兄。两人虽有婚约,实则不熟。在姜采眼中,张也宁应该是高冷仙人云端坐,无欲无求断红尘。在张也宁眼中,姜采应该是云端仙子英姿飒,玉皇一出她为先。有一天,姜采被派去魔门做卧底。堕落为魔,她被万剑凌迟的时候,听说张也宁飞升时出了意外,他成为了堕仙。重生之后,姜采琢磨:如果日后她是魔尊,他是堕仙的话,俩人是不是还在正道时就能合作一把?她不知道,张也宁是为了救她,渡她重生,才成堕仙的。后来,张也宁对她说——“人愿尔如天上月,我期尔似明朝日。待明朝,长至转添长,弥千亿。”——Ps:(1)文案诗词改编自古人,非原创。(2)作者爱好写不完美的角色,包括男女主,喜欢完美角色的慎入。(3)本文甜虐风。下篇文:《如此师徒》开文前书名和梗都有可能换,唯一不换的是这篇文就是写武侠言情!邪魅狷狂正道女徒弟vs仙风道骨魔门男师父:林烟烟原来是正道楷模的女儿,在魔教养大十几年,被养的邪魅狷狂魔女风。好不容易有一天,她被救回正道了。父母拿魔女范儿的女儿没办法,只好张罗着给她找个靠谱的师父带一带孩子。林烟烟看中了宁衍当师父。她爹娘一看:这人正道楷模,长得
  • 作者:夜不语
    本书为《夜不语诡秘档案》系列第三部第五集《食人大厦》。那扇门和转头前看到的完全不同,通体长满了铁锈,斑驳的门体以及不知道是血液还是染料的红色黯淡的粘在门把手下,给人一种狰狞的感觉……地狱街死亡大厦十八楼十三号出租中。房东没有义务告诉你,上一任、上上一任、上上上一任……的承租人,到底是怎么“消失”的。为了能更靠近夜不语,她不远千里来到这个德国小镇,投靠高中死党,然而,手上的地址,却满是东西方禁忌的字眼!怀着不安与好友同住,诡异的是,盯着没有画面的电视的管理员、被她误认的另一间13号房、在半夜三点响起的撞门声、跳楼自杀的人……看到的、听到的都只有自己……就在崩溃的边缘,夜不语的电话让她找回希望,然而,事情却没因为夜不语的出现而就此落幕,因为,他们被困在了18楼!那间同时被两人错认的“13号”房,究竟藏着什么秘密?为什么它被撞破的门会自动修复?为什么房东会吊死在房里?为什么失踪警察的尸体会在门后被发现?更重要的是,夜不语这一次能不能活着将人带出这栋可怕的大厦?……
  • 作者:布丁三分甜
    顾旭带着三个天赋,穿越到妖魔横行的异世界,成了大齐王朝驱魔司的普通小吏。他本只想默默修行,寻求长生。然而一不小心,却发现世间最大的“妖邪”,竟然是本朝皇帝!“小生不才,幸得陛下赏识,除妖破案,印累绶若。今天下动荡,民不聊生,微臣食君之禄,怎能不起兵匡扶社稷,报先帝似海洪恩?朕誓要扫平这些前朝余孽,救天下万民于水火!“夏去秋来,顾旭站在丹陛之上,如是感慨。书友群:877093715
  • 作者:韩金书
    【本文4.6入V,感谢宝子们的支持呀】一朝穿越,苏玳成了皇长孙弘晳的嫡福晋皇长孙弘晳是康熙帝最宠爱的孙儿,苏玳知道,弘晳最后却落了个圈禁致死的下场。想到以后要跟着弘晳吃苦受罪,苏玳咸鱼为敬,躺平苟命。跟弘晳也不能太亲近了,能疏远就疏远,说不定弘晳嫌她太冷淡太无趣,自己就会不要她的。那样她就真的自由了。*万万没想到,弘晳不要侍妾不要侧福晋伺候,只要她。*弘晳这今日偶感风寒,明日抱恙在身的,就指名道姓的要嫡福晋苏玳日夜照顾。照顾着照顾着,就亲近了。苏玳那个后悔哟,她怎么就对弘晳没有抵抗力了呢?*苏玳的阿玛是喀喇沁部扎萨克郡王噶尔臧,嫡额娘是和硕端静公主,她是喀喇沁王族众星捧月的小公主。弘晳长到十七岁都不近女色,直到遇见苏玳。谁也不知道,这位眼高于顶既冷又横的皇长孙对苏玳有多迷恋,他曾在无数个夜里难以自禁的想她……把草原上最耀眼的娇娇小公主娶回来,日日夜夜娇养着,这娇着养着,后来更是食髓知味,爱不释手。*苏玳做梦也没想到,明明最后圈禁致死的弘晳被康熙册封为皇太孙,太子也没有被废,她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她呢,也不知道何时开始,想到爱撩拨她的皇太孙就脸红,悄悄看他一眼,都心颤不已。【理性追文,互相尊重。评论区不要骂人,不要攻击任何人。】女主是个小娇娇。胤礽不会被废,会顺利做皇帝。本文时间线及历史事件均有改动。不会按照历史上的人物生卒年写。有架空,有私设。1v1。sc。有关1v1及sc的具体问题,文中会一一写到的。小说戏说,不要骂人_不喜欢的话,及时止损哦————接档文求收藏————《娇软小皇后(清穿)》文案:一朝穿越,含璋成了顺治帝的第二任皇后含璋知道,顺治是出了名的不喜欢博尔济吉特氏家族的女人做皇后不过没关系,反正顺治活不长,她只要苟到当太后,就可以长长久久长命百岁的活着顺治有个特殊癖好,他就喜欢纯情娇怯的小姑娘本以为新来的皇后也是个骄纵的,结果一瞧小皇后是他最喜欢的娇娇软软的小美人小美人哭的太好看了,顺治喜欢她哭,喜欢的想把心都给她顺治没有讨厌她,没有要废了她,含璋挺高兴的,可他太凶了,含璋拿他没办法呀她含着泪眼转个身,哭唧唧去找人告状去了太后是她姑祖母,悼妃是她姑母,她堂姐姐和亲妹妹都在宫里,都是博尔济吉特氏的家人们,难道还能不护着她么博尔济吉特氏的小皇后这么得宠,家人们高兴的不得了,都叫她把皇上留住可含璋受不住他呀,想要他去找别人顺治不肯,朕只要你,宫里只有含含最乖了含璋受宠若惊,多情的顺治有了她,竟承诺专宠她一个行叭,那她就不客气了哦,她自己的男人自己留着,坚决不会让给任何人的【理性追文。和谐评论。互相尊重。】半架空。很多私设。女主娇娇美人。一路娇宠。——《娇妾为后(清穿)》文案:宁翘穿成了睿亲王多尔衮的侍妾史载,多尔衮身长威武,面貌英俊现年二十四岁的睿亲王更是手掌雄兵,威震天下宁翘却知道,这人活不长,命不久做他的侍妾一点出路都没有她就只想平平安安的活着,哪怕他没了,她也能活下去偏她生的雪肌玉肤,腰细腿长模样更是娇艳的一点都不庄重多尔衮平生最爱娇俏美人,打仗回府瞧见她就径直去了她屋里多尔衮就喜欢她这样娇滴滴不庄重的小模样这一来二去的总带在身边,就把人怜惜到心里去了宁翘看他越活越好,看他威仪日盛,看他大权在握看他接下小皇帝管不了的江山社稷这位被天下人敬仰的皇父摄政王竟拿着皇后冠服撇开一屋子的福晋侍妾独独让她换上骨健轩昂,心雄胆大,拢千丈凌云志气的多尔衮将她拘在怀里,幽暗深邃的冰眸只盯着她,他说,翘翘,朕登基称帝,朕的皇后给你做。【喜欢的小伙伴们可以前往作者专栏收藏O(_)O】
  • 作者:打僵尸
    《这坑爹的人参》主要讲述了罗波自从懂事的时候起就算计着要如何忽悠自己的爹妈去给他改名字。但直到他这辈子完结,他都没有忽悠成功。而在他临死的时候,他看着那个把自己给活活噎死的萝卜,心中的怨念直冲云霄。以至于阎王殿里的某只神兽听到了,经过阎王众人合议决定,为了他们未来的安稳,罗波下辈子就不叫罗波了。于是,在某个修□的深山老林里,就有了一个名为仁笙的,萝卜精。当仁笙醒来的时候瞪着自己那淡紫色还泛着鬼火白光的萝卜身体后,终于忍不住开口吼出了他成精之后的第一句人话——坑爹呢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