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丹尊

神武丹尊

作者:梦醒泪殇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萧长风被夺武魂,机缘巧合下却觉醒了仙帝记忆。从此,我炼丹,众生疯狂。我挥剑,万神臣服。脚踏天骄,剑斩神灵。欠我的,你们拿命偿还。欺我者,永世不得超生。我所到之处,诸天臣服。我有一剑,可斩天下人!…

《神武丹尊》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梦醒泪殇
    魔帝重生,却沦为废物太子,不仅被挖去帝王骨,还要被废黜太子之位。绝望之际觉醒国运道体,与国同命,打造最强帝国。诛杀妖妃,逼宫造反,登基为王,开疆拓土,一统天下!
  • 作者:梦醒泪殇
    魔帝重生,却沦为废物太子,不仅被挖去帝王骨,还要被废黜太子之位。绝望之际觉醒国运道体,与国同命,打造最强帝国。诛杀妖妃,逼宫造反,登基为王,开疆拓土,一统天下!千古一帝?朕要做就做那万古一帝!
  • 作者:梦醒泪殇
    一代天骄陈凡遭逢父母陨落,惨被蛇蝎母女囚禁三年,从天骄沦为废物,不仅家破人亡,更是受尽屈辱!临死绝望之际,开启吞天魔塔,修炼吞天魔功,吞噬天地万物,霸绝万古苍穹!世间若无正义在,我自拔刀做阎王!
  • 作者:梦醒泪殇
    本是先天奇才,却因武魂被夺,血脉受损,沦为废物,夺取武魂之人,却被世人追捧,享受无上荣耀。一朝仙帝记忆觉醒,修五行仙法,凝聚五种武魂,开启一条称霸九天的强者之路。什么双生武魂?什么千年不遇的奇才?什么天命之子?统统臣服在我的脚下,我要这九天的神魔,因我而颤抖!
  • 作者:梦醒泪殇
    魔帝重生,却沦为废物太子,不仅被挖去帝王骨,还要被废黜太子之位。绝望之际觉醒国运道体,与国同命,打造最强帝国。诛杀妖妃,逼宫造反,登基为王,开疆拓土,一统天下!
  • 作者:梦醒泪殇
    一代天骄陈凡遭逢父母陨落,惨被蛇蝎母女囚禁三年,从天骄沦为废物,不仅家破人亡,更是受尽屈辱!临死绝望之际,开启吞天魔塔,修炼吞天魔功,吞噬天地万物,霸绝万古苍穹!世间若无正义在,我自拔刀做阎王!
  • 作者:梦醒泪殇
    魔帝重生,却沦为废物太子,不仅被挖去帝王骨,还要被废黜太子之位。绝望之际觉醒国运道体,与国同命,打造最强帝国。诛杀妖妃,逼宫造反,登基为王,开疆拓土,一统天下!
  • 作者:梦醒泪殇
    【不舔狗,不墨迹,杀伐果断暴爽无敌文】君无双一颗真心错付蛇蝎女,王体被夺,沦为废物,却觉醒了魔帝记忆。从此修吞天魔功,脚踏天骄,吞噬万体,开启魔道无敌之路。既然仁慈无力,那我便化身为魔,杀他个天翻地覆。我为魔,当杀尽欺我辱我者!我为魔,当斩尽世间一切敌!
  • 作者:梦醒泪殇
    【不舔狗,不墨迹,杀伐果断暴爽无敌文】君无双一颗真心错付蛇蝎女,王体被夺,沦为废物,却觉醒了魔帝记忆。从此修吞天魔功,脚踏天骄,吞噬万体,开启魔道无敌之路。既然仁慈无力,那我便化身为魔,杀他个天翻地覆。我为魔,当杀尽欺我辱我者!我为魔,当斩尽世间一切敌!
  • 作者:梦醒泪殇
    魔帝重生,却沦为废物太子,不仅被挖去帝王骨,还要被废黜太子之位。绝望之际觉醒国运道体,与国同命,打造最强帝国。诛杀妖妃,逼宫造反,登基为王,开疆拓土,一统天下!千古一帝?朕要做就做那万古一帝!
  • 作者:梦醒泪殇
    重生为大乾太子,拥有国运道体,与国同命。父王昏庸,妖妃蛊惑,奸臣当道,民不聊生。苏阳拿起屠刀,杀出一个朗朗乾坤。世人欺我辱我,该怎么办?唯有一杀!
  • 作者:梦醒泪殇
    重生为大乾太子,拥有国运道体,与国同命。父王昏庸,妖妃蛊惑,奸臣当道,民不聊生。苏阳拿起屠刀,杀出一个朗朗乾坤。世人欺我辱我,该怎么办?唯有一杀!
  • 作者:梦醒泪殇
    少年苏寒,龙魂被夺,沦为废物,受尽屈辱,夺取龙魂之人却被世人追捧,享受无上荣耀。一朝获得魔帝传承,得吞天魔功,从此脚踏天骄,吞噬万体,开启魔道无敌之路。我为魔,当斩尽欺我辱我者!我为魔,当屠尽世间一切敌!我为魔,当杀尽天下负我狗!
  • 作者:梦醒泪殇
    萧长风被夺武魂,机缘巧合下却觉醒了仙帝记忆。从此,我炼丹,众生疯狂。我挥剑,万神臣服。脚踏天骄,剑斩神灵。欠我的,你们拿命偿还。欺我者,永世不得超生。我所到之处,诸天臣服。我有一剑,可斩天下人!
  • 作者:梦醒泪殇
    本是先天奇才,却因武魂被夺,血脉受损,沦为废物,夺取武魂之人,却被世人追捧,享受无上荣耀。一朝仙帝记忆觉醒,修五行仙法,凝聚五种武魂,开启一条称霸九天的强者之路。什么双生武魂?什么千年不遇的奇才?什..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牛得青草
    《五年后,我携三个幼崽掀翻前夫家》五年前,林柠这个林氏集团的假千金被他绝情的扫地出门。面对继姐的羞辱,家族的厌弃,她被逼无路,只能远走他乡。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为了圈内炙手可热的医场新秀。她带着不小心生出来的三个崽子,虐女配,黑对手,搞亲爹,一雪前耻。直到,那个叫霍柏枫的男人找上门来。他说:娃儿们,带着你们的妈妈,跟爸爸回家了。娃儿们小脸一卖,讽刺他道:咦,你就是那个我们早已经死到尸骨无存的亲爹啊?
  • 作者:马克·吐温
    本书以16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了王子和贫儿互换身份的童话式故事。一个阴差阳错的偶然机会,长相相同的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因互换衣服,从而导致了命运的颠倒。曾经的小乞丐成了王子的“替身”,真正的王子流落在外,受尽欺凌和嘲讽。后来,王子历经种种劫难,终于回到了王宫;而汤姆也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王子。经过这样的“交换身份”,两个少年都懂得了很多东西……
  • 作者:一瓷
    预计本周五(2022.12.02.)从23章起倒v,届时万字更新请多多支持。>>我名叫佐久早弥悠,如你所见,是个很自卑的人。……和人相处什么的,就算是熟识以后,立起防备的界限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吧?总之,我不怎么擅长接受别人的好意,如果介意这一点的话,离我远一点就不会有问题。>>*纯运动番的自割腿肉,角色戏份取决于最近作者喜不喜欢、摸鱼起来顺不顺手。*如果申了榜单就会随榜更新,如果入v就一定会完结。*因为是考试压力太大的摸鱼产物,所以写起来完全随心,介意误入。
  • 作者:马荣成
    人活着;为了会什么?为了达成内心的欲望?为了在轮回的巨轮中肆虐?经历了生,老,病,死……体会过贪,慎、痴之后……便什么也没有?“答案。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活着;却只是为了“刀”。对他来说,刀比生命更重要。而刀切割人肌肤爆射出的血花,也比一切都还要美丽和壮观……。刀;就是他活着的意义。
  • 作者:骷髅小兵
  • 作者:我家猫猫是沙雕
    当红小花姜莲的脸被誉为女娲精心捏造的非凡品。 但是她演技差的让人怀疑空有身体却没脑子。 偏生她还堵着所有人的嘴不让说。 于是,当众多网友得知姜莲即将参加新综艺的消息后,一股脑的涌到华视网下准备攻击爆破。 对家小花1:放出消息,就说我要参加姜莲参加的《城市之间》。 当红小鲜肉2:去联系综艺导演,这么好的吸血机会可不能放过。 歌红人不红的十八线3:我愿意在《城市之间》当背景板。 选秀综艺回锅肉4:我想当飞行嘉宾。 姜莲:QAQ 《城市之间》播出后—— 卧槽!姜莲好厉害!专业运动员居然都比不过她! 对家小花1在干吗?装柔弱请回家去装! 当红小鲜肉2这么虚吗?以前的男友力都去哪了?? 像十八线3、回锅肉4就不要当嘉宾了,来了也是拖姜莲后腿!一点用都没有!! 姜莲:() 影视行业低迷时期,一档综艺横空出世,火爆大江南北,一举成为现象级综艺。 其中的常驻嘉宾姜莲,摇身一变成为国民女神,一扫之前黑粉无数的资源咖形象。 娱乐圈众人:不是吧?这就翻身了?? 所有人都道姜莲运气好,却鲜少有人知道,《城市之间》本就是为姜莲量身打造。 阅读指南:真有城市之间这个综艺,算是来波童年回忆吧QAQ 预收1:《女主永远在失忆[快穿]》 气运系统:你的任务是穿越各个小世界,从穿书女主那里夺回气运! 第一个小世界:【七零有点甜】 穿书女主:反正原女主未婚先孕不能上大学,我为了名额不浪费,顶替她上大学怎么了? 第二个小世界:【霸道总裁爱上我】 穿书女主:我不光抢你的豪门父母,还要抢你的霸总男主,你能拿我怎样? 第三个小世界:【校园之玛丽苏】 穿书女主:设计让原女主身败名裂,滚出学校!男一男二男三统统都是我的了哈哈哈哈哈 #女主美人鱼,做完任务后,被系统抽走记忆,不记得男主# #男主有记忆,在各个小世界寻找女主# 阅读指南:苏爽文 预收2:《玄学大佬觉醒了》 宁茜茜为了祁锦宴,放弃自己钟爱的玄学事业,甘愿洗手作羹汤,为他点亮回家的灯。 结果祁锦宴对她厌恶至极,心里想着白月光,怀里搂着朱砂痣,她这个联姻妻子,就像是个多余的摆设,连让他看一眼都不值。 宁茜茜大梦初醒,连夜搬出和祁锦宴的婚后别墅。 第二天,委托律师向祁锦宴寄去离婚协议书,同时捡起荒废已久的玄学事业。 宁茜茜算是看明白了,这世上什么都有可能背叛,唯有钱不会背叛自己。 小剧场: 欢乐度假区一夕突变厉鬼游乐场。 祁锦宴脸色煞白地搂着怀里白月光,身边跟着哭得梨花带雨的朱砂痣,一男二女被度假区的厉鬼吓得魂飞魄散。 这时,宁茜茜手握辟邪剑,从天而降。 祁锦宴看着杀鬼跟切菜似的宁茜茜,果断抛弃怀里的白月光和身边的朱砂痣,厚着脸皮蹭到宁茜茜跟前,觍着脸说:茜茜,你是来救我的吗? 宁茜茜:??? 我看你好像有那个大病! 阅读指南:渣男骨灰都给扬了,邻居家心机小奶狗上位。 【2021.2.16截图留证】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叶天卉上一世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如今生在这七十年代,却成为香江豪门滞留在内地的真千金。豪门无亲情,来往皆利益,她来到这花花绿绿的香江,别无所求,只求吃点好吃的。她挽起袖子准备开干,捞钱!暴富,吃起来!叶家流落在外的女儿从内地回来了。香江上流圈子聊起来,谁不一声感慨,这女儿自小养在内地不曾管教,如今初来乍到香江,怕不是土得似番薯。然而,所有人都没想到,后来这位真千金一战成名,扫平赛马场,赢得巨额奖金,名利双收。从此赛马业再无敌手。香江马主,见叶天卉纷纷退避三舍。#女主认亲后的修罗小剧场#—>他是学术泰斗,性情疏淡,不苟言笑。他有个每天把他气死的女儿,但女儿竟然送他领带。女儿好甜。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他是金融巨擘,温文尔雅,矜贵沉稳。他有个女朋友,非常体贴,她竟然送给他领带。他好幸福。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于是,那天,他们狐疑地看着对方,紧紧握住自己的领带。他们撞衫了(_)!!预收《赘婿他登基为帝了》面容俊美的郎君,看人的时候连眼神都没什么波澜,不过却会埋首下来,给她一切她想要的熨帖。希锦觉得他就像一条狗,通体雪白,清冷如玉,沉默地徘徊在孤冷的夜色中。阿筌是希锦的赘婿,爹娘在时给她选的。希锦觉得他心思深,看似依顺,其实骨子里是倔的。恼恨时也想过休了他,可他好歹会打理家中铺子,好歹不曾沾花惹草……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一直到那一日,院中涌入许多官兵。他们说阿筌是流落在外的皇太孙。他们说筌字是隐在竹中的人王。希锦跪地不起。已经登基为帝的男人,俯首,低声在她耳边问:希锦曾说,我是你的什么来着?希锦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那里。……她说他是她的狗!她的小命还能保住吗!!!
  • 作者:咖喱乌冬面
    乌遥穿进一本玄幻小说里,流落凡界的女主将被兄长找回宗门,与男主携手击退大反派,救苍生于水火。她就是那个为家族当牛做马奋斗数年,最后身死魂散的大反派。乌遥:?不干了。刚说出一个不字,就差点被亲爹一剑封喉。好吧,她还可以再挣扎一下。为了苟过剧情,乌遥刻苦修炼,口蜜腹剑,怀着反骨仔的心,练成一身反派的本领。等万事俱备,她将目光投向百里川。百里川的大名,真界皆知。含着天品火灵根出生,十五岁驾驭琉焰,是琉焰宗宗主的唯一爱徒。乌遥还知道,他是未来奉命将女主带回宗门、为女主铺路的纯纯工具人。那年两人尚还年少,看着面前的百里川,乌遥认真考虑要不要做掉他,将剧情掐死在摇篮里。乌遥将法器攥在手心,甜甜地叫百里川师兄,他信了,将后背交给她。真好骗。法器还没出手,百里川却问她身上的伤从哪里来,说他可以帮她出头。乌遥:……看在你够傻的份上,放你一马。后来剧情势不可挡,如期而至。乌遥混进主角团跟女主打成一片,看似善良无害又嘴甜。她装作可怜散修,百里川就任她在队伍里作威作福当吉祥物。她说不会轻功,百里川就让她乘他的宝贝本命剑。等她从百里川手下夺走密宝,身份败露,百里川咬牙切齿,与她反目。但乌遥说她身上有伤,百里川就收起剑来,说等她伤好再与她对打。看,百里川真的很好骗。乌遥甚至怀疑百里川脑子里少根筋。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直到她真的成了天道指定的大反派,被真界修士围剿,百里川还站在她身前。她侥幸没死,墮魔的变成百里川。剧情七零八落,身怀系统的穿越男歇斯底里鬼哭狼嚎:妖女!魔头!同为穿越者,竟然与反派宗门同流合污,还染指女主她哥!乌遥:你说错了两件事。第一。她蛰伏多年,一朝反水,亲手端了自己的老窝。第二。她看了看在她身前持剑的青年。……是百里川倒贴她。【食用指南】1、非主流修真文,私设多多多,逻辑为剧情服务;2、自我产粮,cp大概是纯情男妈妈剑修x招摇撞骗心机小魔女,有事业线不是纯谈恋爱,男女主都不是完美人设。【预收《今天神明也很爱你》】明宵曾是锦衣玉食的侯府明珠,爹娘宠她,未婚夫爱她,没人不喜欢她。……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死在雪中那天,明宵看见侯府门楣染血沾泥,未婚夫挽他人手。回想往日种种,恍然醒悟自己为人做了十六年嫁衣,实在傻得可以。那夜,她听见了神明的声音。神说:真可怜。而明宵真的觉得自己很可怜。化为亡灵的她蹲在自己的尸体旁,红着眼,瘪下嘴,哭得天崩地裂日月无光。神沉默,然后说:吵死了。等明宵眼泪流光,神明居高临下与她说:当我的化身,我能让你起死回生。侯府没落,往日种种如昨日死,明宵心有戚戚,也不是很想活。她吸了吸鼻涕,拒绝了神的提议。但神说,世界与妖同行,凡人渴求神的力量,成为神的化身,神会保护你,无人再能伤害你。明宵想,若是如此,那也不是不可以。那真是个天大的错误。-神明说,他的名字叫厌无。明宵觉得这个名字奇奇怪怪。更奇怪的是,为什么人家的神明威风凛凛,她的神明白白软软毛茸茸。看起来好菜。在明宵怀疑的目光中,厌无摇摇尾巴,扬起狐狸头倨傲道:我会履行承诺,罩着你!起死回生的第一天,厌无对明宵说:虽然没钱,但是我会保护你。明宵隐姓埋名流落街头,啃着路人施舍的包子,决定这辈子都不信他的鬼话。起死回生后一个月,厌无对明宵说:虽然我还很弱,但我会让你变强。明宵擦干眼泪手刃妖魔,将划水摸鱼的厌无扔出老远,让他滚。起死回生后的第很多天,大祈人尽皆知往日的侯府明珠与神同行,斩妖除魔,粲然若朝阳。众目睽睽下,厌无化作人身,摇着尾巴弯着腰,将脑袋搁在明宵肩上:虽然……明宵红着脸推开他的脑门:知道了知道了。厌无对躲在暗处的前未婚夫露出胜利的微笑。今天神明也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