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长安

天下长安

作者:蓝家三少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大昭的弋阳公主,美艳倾城,心狠手辣。先帝在时,养面首,囤外兵,清后宫,谋皇嗣,比那几个不成器的皇子更嚣张跋扈。先帝去时,掌大权,清君侧,杀重臣,扶新帝,牝鸡司晨、把持朝政,挟天子以令诸侯。人人厌之……多年后,大军入城。臭名昭著的弋阳公主,竟以一副棺椁,满城缟素,护下了一城百姓。那日,他策马拦在棺前,目光狠戾的盯着那副棺椁,“开!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阿越你看,春波殿的蒲公英飞起来了!”——百里长安“百里长安,你又骗我……”——祁越…

《天下长安》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蓝家三少
    不过摸了条大白腿,就招惹上了个权倾朝野的睿王爷,还得认命为他办事。也好,有个王爷当靠山,她行走江湖更是爽利。可哥俩好的关系,怎的变了味,冷清王爷生了情,还要将她栓在身边,只对她一个人好。爷,不是说好不喜欢女人吗?他舔舔嘴唇,你这么野,天底下只有我能收拾得了你,别去祸害别人了
  • 作者:蓝家三少
    儿子闯祸,子债母偿。只是燕绾没想到,竟然撞上了当今摄政王,这祸可就闯大了,几次没跑了,儿子还被拐走了。燕绾收拾行囊,咬着牙进了摄政王府,当起了她的小厨娘。哪知这摄政王府里,妖魔鬼怪横行,一帮女人抢一个男人。豆豆娘,快坐。燕绾来,吃瓜!薄言归脸黑如墨,看着那么多人抢他,她怎么可以无动于衷?!——————————————亡国的时候,她心爱的那个男人,领着铁骑踏破宫门,当着她的面,抱她的庶妹离开,她成了被舍弃的那个。于是乎,她一跃而下,死在枫叶如血的季节。从此,世间再无燕公主。后来的后来,她牵着儿子的手,唤那男人为夫君。浮世三千,我所有的放不下与得不到,皆你!——薄言归(我说是甜文,你信吗?)
  • 作者:蓝家三少
    儿子闯祸,子债母偿。只是燕绾没想到,竟然撞上了当今摄政王,这祸可就闯大了,几次没跑了,儿子还被拐走了。燕绾收拾行囊,咬着牙进了摄政王府,当起了她的小厨娘。哪知这摄政王府里,妖魔鬼怪横行,一帮女人抢一个男人。豆豆:娘,快坐。燕绾:来,吃瓜!薄言归脸黑如墨,看着那么多人抢他,她怎么可以无动于衷?!亡国的时候,她心爱的那个男人,领着铁骑踏破宫门,当着她的面,抱她的庶妹离开,她成了被舍弃的那个。于是乎,她一跃而下,死在枫叶如血的季节。从此,世间再无燕公主。后来的后来,她牵着儿子的手,唤那男人为夫君。浮世三千,我所有的放不下与得不到,皆你!薄言归(我说是甜文,你信吗?)
  • 作者:蓝家三少
    京陵城爆出一条大消息,头号小公子——洛长安,当街揍了新帝一顿,换做旁人,那可是掉脑袋的事儿,可咱洛公子不怕,咱爹是当朝重臣,人送外号——奸贼!洛长安被带进了宫,天下人皆哗然,丞相府作威作福的日子快过去了,大权被收回的日子也不远了,所有人都等着新帝把洛家的独苗苗弄死。谁知……“皇上,洛公子钻狗洞出宫。”“不急!”“皇上,洛公子在后宫调戏诸娘娘。”“不急!”“皇上,洛公子与安乐王,饮酒作乐。”宋烨面色骤变,将人堵在床角,嗓音沙哑的问,“闹够了没有?”温热的呼吸喷薄在面上,洛长安心头一颤,他好似发现了她的秘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秋风过耳
    本文7月31号入V,当天肥章掉落,感谢阅读。 下一本《当病弱男二遇见黑莲花反派》 梁景穿成进一本玛丽苏小说里,成了偏执反派的黑月光。原主迷恋周沅白多年,却始终求而不得,为了得到他少年时纠缠不止,成年后争风吃醋陷害主角,不断作死挑战反派底线,最后死得很惨。 被一个疯子天天纠缠,谁不烦? 梁景看书时,被原主各变态毁三观的行为气得不行,谁知一脚醒来,他成了那个人人讨厌的疯子,还是个短命工具人。 想到关于原主惨死的描写,梁景头皮发麻,为了活下去,他尝尽各种办法之后,决定由守改攻,等到剧情转折点一到,立刻隐身下线远离反派。 于是。 反派大佬淋雨他送伞,挨饿他做饭......两年后终于到了剧情转折点,梁景愉快跟大佬挥手再见。 远离反派的日子,梁景努力读书认真演戏,不断充实自己,还交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小日子过得惬意又滋润。 母胎单身多年,家人看不下去给梁景安排相亲,谁料相亲那天,周沅白把他按在车里,猩红着眼睛说:还要闹到什么时候?要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看? 梁景:??? 书中好像不是这么写的? -----------预收---------------- 《当病弱男二遇上黑莲花反派》 周时穿成万人迷小说的病弱男二,他本是健康的,为了走剧情完成原主的使命,只能每天装病态,一咳就要吐血那种。 装病久了,周时想念正常人的生活,偷偷跑去灯光昏暗的酒吧蹦迪,跳得正开心,不小心撞到一个人,回头一看笑容霎时僵住,撞的不是别人,正是书中一起争夺主角受的情敌,此人对别人心狠心手辣做尽坏事,在主角受面却前弱小无助装可怜,典型的黑莲花。 黑莲花跟原主一样,眼里只有主角受,这样的人怎么会来酒吧狂欢?周时来不及细想,马上身子一软,剧烈咳嗦起来,江千俞,能送我去趟急诊吗? 江千俞:...... 第一次没尽兴,周时还惦记正常人生活,后来机会来了,朋友邀请他参加面具派对,这次他玩得十分尽兴,第二天早晨却在陌生房间,全身酸疼地醒来,身边竟躺着一个戴面具的人,他不想被人认出来破坏原主人设,于是急忙溜了。 一夜放纵后,周时继续做病弱男二,一心走剧情积极跟男配们抢主角,直到有天他发现黑莲花反派的眼神不太对,接着他被人堵在家门口。 江千俞:你不想知道我的秘密? 谢时:不想。 江千俞:也不想知道那天晚上的人是谁? 谢时:不想。 江千俞额角绷起青筋:到底要怎样你才能看我一眼? 谢时:...... 配角要有配角的使命,你的职业操守呢? #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黑莲花变形记#
  •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梅森探案系列》之《逃亡护士》。梅森探案系列与福尔摩斯系列和克里斯蒂系列被世人公认为世界三大侦探小说系列。它已被翻译成28种文字,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广为流传,销量已超过三亿册。在本探案系列小说中,律师身份的主人翁梅森象福尔摩斯、波洛一样在世界上,尤其是美国已成为尽人皆知的人物。他除了利和现代侦破技术之外,更具特色的是,他充分利用法律和在法庭上的庭辨使一个个隐藏极深的杀人元凶昭然若揭。本书将丰富的法律知识巧妙地与引人入胜的侦破情节编织在一起,使人受益匪浅。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纳本人一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律师,在小说中自称要“全力以赴地为我的委托人而战”,“我的特长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时,出其不意地提出确凿证据为被告辩护,使无辜者开脱,案情真相大白。这些探案另一特点是作者特别注重法医在侦察过程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从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杀,还是被谋杀,以免误判造成冤案错案。加德纳为此在好几本小说的序言中都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并把著作献给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杰出法医学专家。总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说情节篇篇曲折紧张、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使读者读来兴趣盎然,同时又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对美国的法律、刑事法庭审讯的法制、律师制度等诸多方面增进了解。
  • 作者:冰凌
    冰凌,本名姜卫民,幽默小说家。1956年11月7日生于上海,祖籍江苏海门,9岁随家迁往福州,1994年旅居美国。现任美国强磊出版社总编辑、全美中国作家联谊会会长。1972年开始小说创作,1980年在《北京文学》发表小说处女作。出版有《嘻嘻哈哈——冰凌精品幽默小说选》、《冰凌自选集》、《冰凌幽默小说选》等著作。正在出版的有《冰凌文选》(三卷)。 近年在美国《东方》杂志上发表新移民小说三部曲《中风》、《同屋男女》和《旅美生活》,引起极大的反响,被称为将新移民文学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小说先后被中国《小说月报》、美国《星岛日报》、北美新浪网、《现代生活》杂志、加拿大《环球华报》、《中华导报》等转载。著名文学评论家陈辽、何开四、南帆、刘云、骆晓戈、周萍等为此撰文评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蒋子龙为《冰凌幽默小说选》一书作序《幽默冰凌》,并在《今晚报》副刊发表连载文章《冰凌传奇》。
  • 作者:十三钱
    新文《穿成起点男主的前妻》求预收。 预收文案 班云瑾穿书了。 穿成了一本大男主文里男主的炮灰前妻。 这位前妻以美貌和狠辣闻名于世,十五岁及笄就用美人计帮皇上除去了心腹大患。十八岁长开之后更是艳绝天下,被皇上赐婚给了男主,打算故技重施,除去男主。最后因为给男主下毒失败而被男主亲手剐了。 我选择死亡。 班云瑾回想起剧情之后就随身携带毒药,以备不时之需。 只要我下手比男主快,他就剐不了我。 男主:为了谋朝篡位我娶了本朝第一蛇蝎美人,后来我发现,她还挺可爱的,就打算和她凑合过了。但是她不但不爱我,还随身携带毒药,天天想给她的死鬼前未婚夫殉情。 绝色郡主x疯批王爷 追妻火葬场 本文文案 穿成最近追的小说中的恶毒炮灰之后,为了活命,楚玥就坚定的走上了抱男女主大腿的道路。 可是,这种男主因为吃醋总想杀了女扮男装的女主的剧情是什么鬼! 你最近和那个霍佑走的太近,我吃醋了。 可是霍将军她是个姑娘啊。 骗人也要有点儿谱,他力气比我都大,哪里像个姑娘了。
  • 作者:海星99
    莫名穿越异世七十年代,家徒四壁不说还欠着巨额的外债,奶奶不亲爷爷不爱,还有外债。心雨小姑娘发奋图强,奈何前途荆棘丛生,小姑娘怒了,谁敢拦我,让你们尝尝铁拳的滋味。遇到帅男,怎么看怎么感觉熟悉,这是何道理?
  • 作者:满川风絮
    (俺开了段评,宝子们也可以随意发挥,踊跃发言但俺具体不知道怎么操作)其实宋枳风觉得她可以一辈子不下山的,如果不是要逃一逃师祖的催婚。但如果下山的话,做些惩恶扬善、惊天动地的事也成。她是一个自负才学的普通人,最显赫的师门,最平常的身世。也许山下有一坛盛世的酒,等着她去盛一碗;再或者,江湖总会有些波澜壮阔的英雄故事,不枉她走一遭。最浓的酒,最烈的马,最潇洒的侠客,最肆意的少年。山下阴谋诡谪,人心冷暖。恩啊,仇啊,过往啊,于她无关却又牵扯不断。世间事苍黄反复,但嘉和四十二年,宋枳风带剑下山了。此间,江湖浩渺,少年如风。——————易四少爷易富贵只想济世救人过一生,一点都不想继承万贯家财。天塌下来都会有人顶着的人,学文研习医术,学武只为自保,平生少惹祸端,低调积德行善,诊金只收三文钱。后来易富贵一身医术救不了满门灰烬,一身武功护不住心爱之人。这世道不好,逼得医者血染白袍。(本文后期会改,大纲不会有太大变动,细节会改)————————《没有剧本怎么苟到结局》大纲没写完,先开新文《我一个npc》文案如下:路壬是个普通人,普通到时间匆匆过,岁月不回头,也很少人为她驻足。路壬也不是一个很好的人,她生在土匪窝,土匪窝被剿灭后,她当过乞丐,贩过马匹,也为了金银砍过人,背着一把刀流离辗转,最后勉强找了一份刽子手的差事糊口。有一日,她遇到了一个人,当即拔刀把人连着马一同劫了。那人傻、天真,却不妨碍他是个好人。好人不该为了无关痛痒的情爱,将脑袋掉在刑场上,她不知道能做什么,只能带他尽量逃的远远的。再然后呢?阻止他和另一个人悲伤的相遇。其实她只要他活着就好了,他爱上谁也不重要。对一个好人产生感情很正常,但又有些卑鄙。你好像并没有什么目的地?可是我们这样的人,从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的。
  • 作者:顾漫
    十年过去,乔晶晶意外的星光闪耀,高中拒绝过她的男神却似乎已经泯然众人……时光匆匆,你依旧在我心中闪耀,我是否也能成为你的荣耀?是乔晶晶。高考一别以来,他们已经有十年没见了。或者这么说也不对,其实他到处可以见到她,在各种新闻媒体、各种大小屏幕,甚至地铁广告、公车站牌上,处处都有她的身影。看着不远处那个朝他盈然而笑的女子,于途不能免俗地恍惚地觉得——他大概遇见了一个奇遇。乔晶晶也在看着于途,她想,有句话,很流行的,怎么说来着。哦,好像是——归来仍是少年。她在滚滚红尘中奔波名利,而这个人却一如既往,眼神清澈。
  • 作者:秦时天涯
    李逍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和十亿玩家一起穿越到了异界未来战场,每一个人都成为了一名指挥官,拥有自己的军事基地,需要在陌生的战争世界里艰难生存,并扩张自己的领土。唯一不同的是,李逍发现自己每击杀一名敌人都能获得对应的生命值,并且这些生命值汇聚生命池可以任由他随意支配!于是他的步兵宛如人形BOSS,不畏枪林弹雨!他的坦克像是开了护盾,炮弹打不穿,导弹轰不动!他的战机成了空战之王,敌后乱杀,七进七出!他的战舰变身海上堡垒,仿佛永不沉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