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种

异种

作者:吾九殿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27日入v】S级研究员,律若,银发银眸,天生情感缺失,是公认的无机质美人也是财团掌权者钟柏求而不得的心上人以植入检测器,任由他研究为条件,钟柏如愿成为律若的男朋友两人在一起三年钟柏用整整三年以全部温柔与耐心,把没有感情的银发青年,教成会围着围巾,坐在花坛边等他的安静恋人他以为,自己成了律若冰冷世界里的“例外”。直到求婚那一天,律若告诉他:——研究结束了。............天才科学家,律若有个最重要的实验品,是他打小的玩伴也是他的男朋友在一次实验失误里,意外身亡银翼财团飞舟意外失事第三年律若找回了他最完美的实验品只是,当初的完美研究对象,已经变成了怪物:类爬行动物的冰冷金眼珠黑沉而又金属质感的鳞甲固定手腕的锋利足肢……——它反过来,把他变成了自己的“实验品”…………银枷扣住青年腕骨,有着熟悉俊美面孔的异种甩动金属质的蝎尾,一点一点注入异种信息素它贪婪而又阴冷,说:“研究永不结束。”注:1,赛博朋克+星际人外/封面画师已授权2,前期温柔深情后期变成异种偏执可怕攻x前期后期都不正常的情感缺失受3,前期攻有多温柔,后期黑化就有多丧心病狂4,短篇,自割腿肉,婉拒写作指点,科学定理都靠我瞎掰.jpg5.不建议极端控党阅读,骂我可以,骂我儿子们不可以——以下安利我家cp新开的都市灵异文!!!人格担保神仙爱情,大家都快去看!!!——《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by妾在山阳叶笙五岁那年,爸爸横死,妈妈改嫁,留他一个人在大山里面自生自灭。突然一天,一个看起来就像是招摇撞骗的骗子来到这个村落。“小孩你爸呢?”“死了。”“小孩你妈呢?”“跑了。”老神棍眼一亮,“那以后你就跟我混了吧!我既能飞天遁地,又能飞花摘叶。还会轻功水上漂,胸口碎大石。我教你行走江湖之术,你伺候我吃喝咋样。”叶笙睁着漆黑湿润的眼:“哦。”叶笙以为老头是个骗子,但是没想到老神棍教的东西,居然都有用。老神棍以为叶笙是个呆子,但是没想到,就是这个男孩,颠覆了他行骗多年但是深入人心的价值观。【论一个江湖骗子遇到隐世天才是种怎样的绝望】叶笙在山里修行到十六岁,妈妈回来了。嫁入豪门后的贵妇气质优雅捏着鼻子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跟我走吧。”老骗子数着钞票,笑成傻狗:“哎哟笙笙,别见外,这可是你亲妈。来接你去享福的。别跟我客气。”来到豪门。疏远的母亲,刻薄的姐姐,恶毒的哥哥,势利的下人,一天到晚都没完没了。谢家收留他,是看中他的长相,打算把他当做礼物,用来讨好五十岁的一位总裁当玩物。结果派对上,油头满面的总裁被人推开甩在身后,旋梯上走下来一个优雅矜贵的少年来。日月星尘缄默无言,他走到叶笙面前,微微笑。京城神秘又强大的宁家少主挑起他的下巴,桃花眼一弯,嗓音慵懒带笑:“别来无恙啊,我的前男友。”叶笙抬头——原来我五岁之前还有一个男友?那么劲爆的吗。世界微尘里,吾宁爱与憎。…

最新更新第115章 番外

《异种》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吾九殿
    命运曾在我咽喉刻下一刀,教我死无葬身之地。 阿黛尔这么形容自己的前世 她作为女王,将罗兰帝国治理得井井有条,结果落得个被送上断头台的下场 重生那一刻,她得知 在她死后,王位之争使罗兰分崩离析,帝国荣光毁于一旦。她的一切只化为史书一句:她是有为之君,可惜难抵命运。 回到兵变的那天晚上,女王看着难以抵挡的命运冷笑 后来 那些背叛过她的人着魔般臣服于她的王座之下: 曾经忠诚不屑一顾的骑士只求为她战死 虚伪的贵族为赠她宝石而亲自寻遍大地 痛恨异端的主教向她俯首称臣背弃信仰 为她征战沙场,为她情书千行,为她生死不忘 表面放荡形骸实际上心冷如铁的女王高居王座:呵 * 你再找不到第二位如她一般的女人,她妖冶疯狂且野心勃勃,风情万种却心狠手辣。 帝国史书在描述阿黛尔大帝一生时,如此总结。 注: 1,放飞之作,调剂文,修罗场 2,男男女女都不是好东西,全员神经病 3,女王是真心狠手辣蛇蝎美人,女王征服世界流 一句话简介:蛇蝎女王
  • 作者:吾九殿
    十二王朝的大地之上,仙门八宗巍然屹立 年轻的九玄门弟子在大师兄百里疏的带领之下,踏上飞往并州的青羽光舟,从此纪元更迭的隐秘浩浩展开 蛮荒纪元的逝去,混沌纪元的古帝,万仙纪元的中断 古老的战争在新的纪元重新打响,手握刀剑的人们走上历史的幕后战场: 披着黑色长袍的长老悄无声息地离开宗门,成为行走在深夜的刀剑,云雾之中有凌霄鸟盘旋飞行; 神庙之中,苍老的阿萨发出雄狮般的怒吼,长刀如虹切开了传说中不死的梧桐神木,鲜血一样的火流喷涌而出; 神庙之外,披着白袍,行走在时间长河中的百里疏再一次张弓拉弦,射出了燃着火焰的一箭 天空上是熔化般的王座,而王座之下,是正在崩塌的黑色王城,支撑王城的八柱正在龟裂,柱下的黑水涛声如怒 宿命浩大如同江河 然而 君见刀锋如雪,却也得照火光 群像,大正剧,浩大的古老幻想历史 备注:1,作者万分讨厌所谓的什么攻控受控,在作者这边所有角色立场无差。 2,作者热衷于世界构架以及史诗画面。 3,主角严格算是百里疏,cp叫做叶秋生,感情有会,但是他们背靠背站着,各自拔出刀剑这种程度。 4,bgbl都有,八百年前就说过百里受,感情线在剧情线下,贼几把头秃。 主角:百里疏 ┃ 配角:一堆一堆的 ┃ 其它:仙侠,史诗
  • 作者:吾九殿
    宇宙论坛有个热贴: 问: 假如你可以无尽重生,你觉得会怎么样? 1L:走上人生巅峰!坐拥天下 2L:富可敌国,成为宇宙大魔王 3L:成为隐士高人,深谙低调做人高调装逼 不明层主: 重生第一次,我变成了大富豪,然后我死了 重生第二次,我建立了大帝国,然后我死了 重生第三次,我一心想要复仇,然后我死了 重生第一百次,我已经疯了,然后还是死了 重生第一千次,我重新冷静,当然我还是死了 于是,我疯了。
  • 作者:吾九殿
    【他的铁骑卷起狂风,他的航船织成罗网 他威震四海,他是世界之王】 不想死的祝迟和魔鬼做了个交易,换取在异世界活下来的机会。新的身体,年轻,富有活力,生机勃勃。 祝迟终于从病房药水味中脱离出来,他露出了喜悦的微笑。 很快,随着接受完新身份,祝迟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他,身披王袍,头戴王冠,统治三十六个邦国,是西大陆唯一的皇帝 他,横征暴敛,肆意征战,用黄金打造马车,蔑视神权折辱教会 是个,暴君 魔鬼到底是魔鬼,奸诈,狡猾,阴险。 如今,恢复健康的祝迟要直面对他满怀恨意的: 一,被剥夺爵位的大贵族 二,被刻意打压的红衣主教 三,被扣押身家的商会领袖 四,被 以及:七天后的一场刺杀 三个月后的一场政变 如不意外,他将在四个月后被流放,然后绞死在默恩塔前。 祝迟:好极了。 他慢条斯理地卷起袖子,露出一个微笑: 暴君又怎样?只要我想,暴君也可以统领大地。 【我要蔷薇王旗飘扬大陆,要日不落的荣光亘古,要黄金马车所过万民臣服 因为我 生而为王】 注:1,1v1,魔鬼[攻]x暴君[受] 2,架空,从中古到蒸汽朋克 3,又名《以暴君的身份扬名千古》《人间与地狱唯一共主》
  • 作者:吾九殿
    [14日入v,当天掉落大长章]灵气复苏第三年,全人类被卷入真实猎杀游戏《诡话》游戏随机抽取怪谈生成副本赢则副本boss转为一方挡境神,诸邪辟易;输则诡怪彻底复苏,副本涉及区域全部沦陷!事关重大参与副本的玩家和直播观众,最恨的就是拖后腿的傻X不幸的是,灾难级副本开启,匹配进本的就有这么一个银灰长发,厌世脸,病恹恹,别人打架他睡觉,别人逃命他泡澡长再好都掩盖不了那股“我不想活,大家跟我一起死”的报社味再点开资料一看24k纯新人。所有人眼前一黑,TM,这还不够boss一口吞!———谁也不知道,卫厄曾被卷入另一个更高纬的无限世界那里三天一个小副本,五天一个大副本。每个副本都压抑疯狂绝望,逼人去死。没有一个玩家能撑过三年,而卫厄是头一个有望活到第三年的家伙——在他炸了主神之后主神空间崩塌的时候卫厄回忆这三年无限五年搏命,狠狠发誓要是有来生,他绝对不卷!一睁眼,卫厄回到了熟悉的蓝星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主神也跟他一起出来了)·猎食场被毁的那一天,主神发誓迟早有一天弄死那个放肆的蝼蚁卫厄偶尔刷牙的时候抬头,都能看到镜子里写着“一百天后,吾定弄死你。”第五十天,一名玩家冲卫厄表白。第三十天,卫厄登顶《诡话》最有魅力男人榜首。第十天,副本boss投怀送抱。第五天,第三天,每天都有人在论坛上喊自己是卫厄的狗。最后一天,主神果真捏住了卫厄的喉结,声音阴翳又疯狂“吾说过,吾迟早弄死你。”不过,看着卫厄恹倦扯起的唇。祂想,自己或许应该换一种方式。比如说,在身下。————卫厄破解第一个灾厄副本的时候,还有人觉得他不过是运气好等到一个个天灾副本接连告破,死境回生,废土重燃,他们才知道,那不是运气,那是令百鬼骇然的实力闽南阴海斩龙王三峡险滩驱行僵缜南穷山佛装脏灶王肠中熬肉汤在这荒诞绝望的世界,他才是行走的——第一boss!备注:是一个非传统的无限流切片邪神马甲皆疯批攻x人狠话多嘴毒心黑混蛋受封面已获独家网商授权2022.12,已截图留档,盗梗必究————下本开《知更鸟情人》————以粉月季和金蔷薇盛名的伯爵庄园的希缦少爷金发璀璨,蓝眼剔透,面颊如清晨的宝石沙龙漂亮得雌雄莫辨,病弱得一触即碎——却完美继承了家族所有臭名昭著的特征高傲、冷血、精于伪装、不择手段为了报复他残酷狠毒的伯爵父亲,也为了摆脱迎娶帝国公主的命运希缦少爷以容貌,以脆弱,以宛若知更鸟的天真引诱了他的家庭教师——杰出的法学天才,最年轻的主教,阿诺·路德维希一位学识渊博,虔诚清贵的神父希缦少爷诱惑对方帮自己实现野心,为自己渎神,最终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然后……把对方毫不留情地抛弃了:-)并且忘了个一干二净直到三年后,帝国剧变,皇室和旧贵族即将被押上断头台潮湿昏暗的监狱门打开,战靴敲击石面,肩披授带的男人俯身,扼住他的咽喉,手指冰冷苍白,声音低沉缓慢:“午安,我亲爱的少爷。”我薄情寡义的知更鸟情人注:1,文案写于2021.9.10,已截图存档2,封面已授权3,前清贵虔诚·现阴郁偏执·军事统帅攻x漂亮扭曲·病弱疯批·贵族少爷受恶棍对坏种
  • 作者:吾九殿
    【日更/每天写完就更新,啵唧】江湖出了件大事:东洲第一世家的小少爷走丢了!据说,是突发奇想,要试试天雪酿酒什么味道结果,遇上万载一遇的寒暴,被卷进极原凶境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消息一出,一片哗然仇(qiu二声)家小少爷出了名的美貌如花,身娇体贵脾气差眼下,那极原凶境永冬无夏,荒兽频出,向来只有作恶多端的大魔头,才会被驱逐到那众人断然:小少爷第一天就得被冻成冰渣!…………名门正道借仇家之请,浩浩荡荡地进入极原找小少爷只是顺带的,真正目的是想借东洲第一世家的财力,收刮极原然而,当他们被凶兽驱逐,狼狈不堪地逃进一处雪谷时,所有人都傻了:大大小小的魔头来来回回,搬砖砌墙形形色色的凶兽殷勤摇尾,装乖卖傻谷里琼枝玉树,一片晶莹的琉璃世界而那位预想中被冻成冰渣的娇少爷……他盖着凤凰翎羽编成的披风,踩着雪狼王威风凛凛的脑袋,玩着最最最最可怕的银眸魔头修长的手指朝他们笑出不怀好意的虎牙:“此谷是我开,此原是我平,要想从此过——”“留下买命财。”名门正道:!!!【我有秋江月,可揽天山雪】Ps:if线纯糖小甜饼,独立成文——求个预收《知更鸟情人》——以粉月季和金蔷薇盛名的伯爵庄园的希缦少爷金发璀璨,蓝眼剔透,面颊如清晨的宝石沙龙漂亮得雌雄莫辨,病弱得一触即碎——却完美继承了家族所有臭名昭著的特征高傲、冷血、精于伪装、不择手段为了报复他残酷狠毒的伯爵父亲,也为了摆脱迎娶帝国公主的命运希缦少爷以容貌,以脆弱,以宛若知更鸟的天真引诱了他的家庭教师——杰出的法学天才,最年轻的主教,阿诺·路德维希一位学识渊博,虔诚清贵的神父希缦少爷诱惑对方帮自己实现野心,为自己渎神,最终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然后……把对方毫不留情地抛弃了:-)并且忘了个一干二净直到三年后,帝国剧变,皇室和旧贵族即将被押上断头台潮湿昏暗的监狱门打开,战靴敲击石面,肩披授带的男人俯身,扼住他的咽喉,手指冰冷苍白,声音低沉缓慢:“午安,我亲爱的少爷。”我薄情寡义的知更鸟情人注:1,文案写于2021.9.10,已截图存档2,封面已授权3,前清贵虔诚·现阴郁偏执·军事统帅攻x漂亮扭曲·病弱疯批·贵族少爷受恶棍对坏种
  • 作者:吾九殿
    【日更,每晚九点更新】仇薄灯穿了,成为点家《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最后把自己作死了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不了不了,不做人了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今天烤叶长老的凤凰明天捞君长老的鲲鹏后天……后天他一个人下山了!仙门上下:卧槽!小师祖不会第一天就被打死吧?小师祖不仅没被打死,还混得风生水起,狐朋狗友横跨三界:药谷谷主不会救人的儿子、御兽宗人厌狗嫌的废物、佛宗不渡穷逼的败类、鬼谷子不懂算命的奇葩……后来,连根正苗红的主角都被带偏了第一纨绔联盟横空出世人人都觉得这三界要完直到太荒出世,天道崩塌的那天药王儿子毒杀万魔,驯兽宗废物化身苍龙,佛宗败类祭起九转菩提……而联盟第一纨绔仇薄灯——他一身红衣,一剑断鸿蒙*【美人挑灯看剑】注:1,我流仙侠2,鸡飞狗跳、鲜衣怒马3,师巫洛x仇薄灯(仇qiu二声,薄bo二声)3,2020.7.14开文案,已截图存稿,盗梗必究请爱惜羽毛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从维熙
    虚幻的开篇时间:一九八八年早春之夜的子时。 地点:城内城隍庙的阴曹地府。 人物:城隍庙的阎王爷、判官。大殿两厢站有青面红发的阴间诸神和执管擒拿的牛头马面等厉鬼。守护殿门的常官和鸡脚官,威严而立。 判官手翻生死簿:报告阎王,寅时又有一阳世生者回归西天,驾返瑶池。 阎王:阴阳?   判官:阳性。 阎王:是何物转世投生? 判官:牛。 阎王:阳寿几何? 判官:六十七。 阎王:善恶? 判官:善迹斐然,恶迹零丁。 阎王:令其进入善门升仙。 判官:有一疑案未解。 阎王:讲来。 判官:此牛一生勤奋耕耘,阳间理应结有善果;不意,踏上西天正路之际,被阳间换上一双假眼。 阎王:竟会有这等事情? 厉鬼:我去索命时发现的。 阎王:归西时被挖其目,想其必有斑斑恶迹。判官,你去核查一下,如其恶大于善,令其下十八层地狱。 判官:现在将其置于何处? 阎王: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方城门[注]门洞。
  • 作者:杨曦曦
    斗心不灭,异火重燃,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蓝星少年沐乘风,穿越到斗气大陆的青山镇上,成为除青鳞外的另一位碧蛇三花瞳。对斗气大陆并不熟悉的他,应该如何一步步崛起呢?作为人类与蛇人后代的他,为何会出现在青山镇上呢?他的身世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他的出现,又会给原本的主角团,带来什么影响呢?整个斗气大陆的局势会不会因为他的出现,而发生巨大的变化呢?(无系统,无金手指,不猥琐,纯热血!)q群(854803492)
  • 作者:祈祷君
    《木兰无长兄》为祈祷君所著穿越小说。小说讲述二十八岁女法医贺穆兰穿成解甲归田后的花木兰,再重新经历花木兰的从军生涯,在和故事情节不相同的环境下和同伴们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 作者:深溪子
    看似很平常的某一天早晨,一夜无梦的宴七一醒来就已经到了另一个时空。秉持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宴七决定走一步是一步。争取靠着有钱的大哥逍遥一辈子。没想到只想废柴啃老的绝世懒狗却突然被一旨赐婚。只是赐婚的那个废柴王爷,好像并不是旁人口中的一无是处......而自己温良谦恭的哥哥似乎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以为自己从现代穿越而来,看了许多谋虑电影的宴七。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小白兔罢了。但是,帅哥又有什么错呢?只是每日都要装作病弱的宴七还是会时不时显露本性。小姐!您的马甲又掉了!
  • 作者:恩很宅
    7年婚姻。相见如宾,浓情甜蜜。到头来,镜花水月。倾尽所有,换来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灭口。那一天。陆漫漫怀着还不足2月的孩子,死于一场车祸。离奇的车祸,却意外获得重生。陆漫漫再次睁眼,回到还未嫁人之时。她凌厉的眼眸一紧,嗜血的微笑,如罂粟般,风华绝代。重生一世,她誓要,血债血偿!为此!陆漫漫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拒绝渣男,毅然嫁给了上一世的死对头,这一世本不该去招惹的男人。她说,我送你锦绣前程,你助我斩妖除魔!他邪魅的嘴角微扬,低沉的嗓音道,一诺千金。PS:本文架空
  • 作者:凯文·科斯特纳
    这是美国人开发(或侵略)西部时的故事。北美当时有一个印第安部落苏族,他们的名字是以某人所在环境或经常或曾经进行的活动命名的。John被印第安人发现时在与狼跳舞,得此名。John因为作战英勇被将军给予某些自由,如随意愿到任何地点服役。也许他意识到了他们军队的强大,所以他跟边境指挥官说要到最边境的地方去服役,趁着边境还没消失。(这个边境偏僻到原来驻守的人员坚持不住四散而去,可是他们刚走了,John和补给物资就到了。)与狼共舞在边境地带体验了长久的孤独,不过这也给他大量时间来写日记。与他同样孤独的还有一匹狼,这匹狼孤独到每天看着他做什么,有时候还跟着他出去跑两圈。故事的女一号握拳而立原本是个美国人,在大约5岁的时候被掳到印第安人的部落养大。她的印第安老公在一次与其他部落的斗争中战死,她伤心自残的时候被John救下。这样John第一次进入了印第安部落。之后的交往中,握拳而立利用她那点残存的英语充当了翻译。有总比没有强。
  • 作者:玉琼琼
    《青春之恋曲》是一部约九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以金丰、徐倩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的。然而它不仅仅是描写男欢女爱的才子佳人式的小说。也围绕着丰、倩爱情主线,作品表现了这一世代富贵与贫寒之家的生活差别,以及少爷、小姐们的爱情观、价值观、及道德观。与之同时,以金丰周围朋友们的爱情为辅助,描写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及他们的生活经历,奋斗与追求的远大理想的目标,都展现得淋漓尽致。这部长篇爱情小说还展现了这些年轻人,才子、佳人,在思想中对贫富之人平等相待,共同的愿望是宏济苍生,做出了可歌的丰功传奇,并引人入胜地展示在世人面前。而他们的言语、行动的刻画、皆流畅机趣而富于个性特征。尤其是对话、心理描写部分切合人物的身份、教养、性格以及特定环境中的心理,他们天真憨厚,精明睿智,善处进退,善良懦弱,心地偏狭,泼皮无赖,个个独具面目,绝无雷同。如此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并且活灵活现,跃然纸上。《青春之恋曲》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体现了极其平淡中,创造了耸人听闻的传奇,充分表扬了这一世代才子佳人们非凡的“创新思想”的功力,也反映了社会生活的深度性与广度性。犹如一个巨大的多棱镜,闪射着多方面的思想光彩。
  • 作者:李浩白
    他,论奸诈不及曹操,比智谋不敌诸葛亮,拼武功,关羽、赵云、吕布随便一个都能灭掉他;然而,这个处处都不如人的司马懿,竟然击败三国所有英雄,成为真正赢家!独吞天下,靠的是数十年如一日的隐忍。司马懿潜伏曹操身边几十年,任由曹操差遣,他装弱、装傻、装病、装瘫,甚至装死来麻痹敌人、对手、上司、兄弟、朋友乃至家人……公元246年,深夜,探子密奏:“回乡养病的司马懿确实新纳了一个宠妾,整日沉溺酒色,他结发老妻得知后大闹一场。老家伙不仅不听,反而大骂她‘长得丑也就罢了,还出来丢人!’这些天,他老婆儿子都绝食相逼呢。”曹爽一脸狐疑:“再探!我就不相信老狐狸会真的罢手归隐。”公元248年十二月初九,司马府内一片沉哀,药味刺鼻。病床上的司马懿脸色蜡黄,嘴角流涎,连一口粥都喝不进去了。一官吏强压住内心的狂喜,急奔进曹爽家:“大将军,大喜了!司马老儿就剩一口气,活不了几天!”公元249年正月初六,魏帝曹芳携曹氏宗亲奔赴高平陵行祭祀大典。忽然,一马飞驰而来,来人滚地急奏:“大将军,司马懿率军攻入了皇宫,挟持了太后,正杀向此处!”万马奔腾,黄沙漫天,领头的白发将军正是那“尸存余气”的司马懿……翻开本书,看司马懿无与伦比的沉默、隐忍和计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