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

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

作者:狐狸不归 状态:完本 日期:09-06

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更倒霉的是,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最后被挫骨扬灰的那种炮灰。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哦,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连性别都不太对。 为了保住小命,我一边远离男主,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女神,可我是个话痨,谁知道我心里有多苦。 有一次我见义勇为帮助女同学揍跑流氓,虽然我很会打架,但为了扮好女装,连饭都不敢多吃,生怕发育得太快,每天都饿的前胸贴后背,续航不行,打完架就咸鱼瘫在路边的长椅上了。 男主走到我面前,说要背我回去。 我虽然表面是个女装大佬,可还是个男人,被人背回去还要不要面子了? 然而在这本书中,在男主的BGM里,没人能拒绝得了男主。 我这种穿书来的非原住民都不行。 于是我被他背回了家,脚落地的时候,我问男主为什么要背我。 男主说他是我男朋友,背我是应该的。 我心想:大兄弟,咱俩好像不熟吧 后来,我在全校同学面前说,大家好,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男朋友明野。 食用指南:1.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主受。 2.沙雕穿书文,男主攻和穿书受的沙雕校园恋爱故事,甜文,甜就完事。 3.明野容见,神经病阴鸷重生男主攻貌美话痨女装大佬受。…

《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狐狸不归
    归雪间从梦中醒来,梦中种种如过眼云烟,隐约记得白家覆灭,自己沦为魔族容器,身死魂灭。 而他的前未婚夫则是天道之子,这个世界的龙傲天。 今天恰巧是白家长辈撕毁婚约的日子。 父母双亡后,于怀鹤一无所有,被仙界高门白家指摘碌碌无为,前途黯淡。 齐大非偶,并非良配。 当着白家五位长老的面,于怀鹤被逼亲手烧掉了合婚庚帖。 看着误入后院的于怀鹤,坐在窗边的归雪间装作一无所知,探出身,嗓音微微颤抖,像是对这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夫有许多依赖:我讨厌这里,你能不能带我离开? 他闭上眼,从窗台上跳了下来,一如所愿,被人牢牢接住。 满树海棠落在归雪间未束的长发间,在这个春日,命中注定分道扬镳的退婚流龙傲天和他的未婚夫私奔了。 归雪间是高阁之上,于怀鹤从未接触过的那类人,他像是含苞待放的花,不精心照顾,雨打风吹,很快就会败落。 他提不动刀,握不住剑,一吹风就会咳嗽,于怀鹤必须全神贯注地保护这个人。 再后来,于怀鹤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的确是花,却是会吃人的那种。 于怀鹤沉思片刻:那,我希望你能吃的开心点。要不要我帮忙? 归雪间:? 龙傲天你是不是长歪了? 以天下十珍之七、八宝之六为聘,于怀鹤求娶照月阁阁主归雪间。 只对老婆双标的冷淡退婚流龙傲天提不动刀握不住剑的娇弱食人花美人,小两口吵吵闹闹相伴成长修仙路,归雪间随母姓
  • 作者:狐狸不归
    虞倦穿书了,别人穿一次,他穿两次。 第一次,他穿成一个病体沉疴的垂死之人。 临死前,虞倦才知道自己是复仇爽文中与男主联姻的恶毒炮灰,本来要被送进局子,结果重病将死,才在荒郊野外的庄园中了此残生。 虞倦替原身捱了很久,他记得死亡逼近时的痛苦折磨,记得那扇离得不算太远、但自己永远没力气推开的窗。 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虞倦感觉到主角站在自己面前,无意间碰了碰自己的头发。 那个人的体温很低,声音是冷的,漫不经心地说:虞倦,等你死了,你的亲人会为了你有一秒钟的伤心吗? 第二次,他穿到十五年前,一切还未发生的时候。 虞倦感受着自己健康的身体,想到第一次穿书的种种,摩拳擦掌,准备先去找主角报仇雪恨。 夏日的午后,人迹罕见的庄园里,落魄的主角躺在床上,双腿骨折,难以动弹,却没有一个照顾他的人。 周辉月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神情恹恹,垂眼看着窗外,连有人进来都没有回头。 好像随时都会悄无声息地死去。 准备动手的虞倦愣了。 周辉月冷淡地问:你是谁? 语气和虞倦临死前听到的如出一辙。 虞倦凶巴巴地说:你的联姻对象。 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的新时代好青年,虞倦不仅下不去手了,还有点不忍心了。 虽然很想报仇,但虞倦自认不是不讲武德的人,所以还是先让主角养一养,再图报仇大计吧。 然而主角周围并没有其他可信任的人,能照顾的好像只有自己这个即将解除婚约的联姻对象了 虞倦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抬着下巴,看起来又娇气又高傲:我的未婚夫,怎么能是这幅颓丧的样子? 主角终于瞥了虞倦一眼,阴郁的眼眸中有一闪而逝、来不及捕捉的莫名,忽然笑了笑:好。 与原书中的剧情不同,周辉月迅速东山再起,掌控局势,众人都以为虞家小少爷作为率先解除婚约的前联姻对象,一定会被狠狠羞辱报复。 而那个阴鸷寡欲的主角却站在虞倦面前,脸上挂着伪装得很好的温柔笑容,诱哄道:你喜欢的那栋庄园买了,讨厌的人不会再出现在面前。所以,我的未婚夫,什么时候结婚? 最后垂下眼睑,状似无意的强调:最近三天都是良辰吉日,正宜嫁娶。 重生占有欲超强控场大佬攻高傲美丽嘴硬心软娇气大小姐受 大佬很会装可怜,大小姐心很软,小情侣甜甜蜜蜜 双向救赎,很甜的甜文
  • 作者:狐狸不归
    全文+番外完结啦!傅青的爷爷请人在他小时候算了一卦,说他命里缺一段姻缘。这卦准得很,直到三十二岁,他还是光棍一条。直到从咖啡店里捡到一个貌美的小可怜,他爷...
  • 作者:狐狸不归
    【预收甜文《穿成大佬东山再起前的高傲联姻对象[穿书]》】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更倒霉的是,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穿过来后我才发现,哦,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连性别都不太对。为了保住小命,我一边远离男主,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可我是个理科生,对文言文过敏,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有一次,边境骚乱,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十九行诗
    拽痞歌手x小明星-池盛,18岁,出道即顶流,目中无人,桀骜不驯,浪得没边儿。粉丝眼中:好拽好帅!路人眼中:年少轻狂。-他的青春里,只有舞台,灯光,麦克风,和万千迷妹的尖叫声。.浑身都是肆意张扬的少年气,热烈且自由。前一天的killing..part冲上热搜,圈粉无数,第二天就看见他穿着校服回到学校按时交作业。--这时候,向晚宁和他同班,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对他的印象只是那个上过热搜、粉丝口中杀疯了的爱豆,除了长得帅之外,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高中毕业之后,突然粉上了他,每天的精神状态:池盛生来就是给别人当老公的-池盛在节目中自曝学生时代给人写过情书。旁边的女明星好奇地继续追问下去。他自嘲地笑了下,送了99封,人家一封都没看,全扔了。一开始大家都不信,这哥长了张天生很会谈恋爱的脸,加上绯闻女友一大堆,绝对不是什么纯情的人,被塞情书还差不多。结果他在社交平台晒了一摞信封,配文:垃圾桶里捡回来的。..全网都在好奇被他送情书的那个女孩。其中最疯狂的就是向晚宁,作为池盛的第一批粉丝,她还从来没听说过这个故事。--22岁那年,家里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对方墨镜摘下来。是她在手机屏幕里看了无数次的一张脸。他神情散漫,口吻随意,有时间的话,今天把证领了。她故作淡定道:那就今天吧。-婚后,她小号偶然被他发现。好几年前的评论被他亲口读出来。听说唱rap的特别会亲,能把人吻断气…阿盛17岁的时候就是里边体能最好的,而且他跳那个舞,腰腹必须很有力量…她打断他:停,别读了!池盛笑得很坏,想试试么。试什么?轻佻道:看看我能不能把人吻断气啊。-男主练习生时期全能ACE,最后以歌手身份出道。不是隐婚,也没有不敬业。不是rapper,不混哈圈。目中无人是黑粉的评价.无原型,有私设,2022.8.23...——————————《你的秘密》求收藏!点作者专栏可见一场盛大而隐秘的暗恋.云知意参加了一档节目,主持人问她学生时代喜欢的人什么样。她想了想,他是...…轻易能让别人爱上的那种男孩,并且会爱得死心塌地。有人问:那后来在一起了吗?她笑着摇了摇头。至此,所有人都知道了她有一个暗恋八年却无果的故事。江驰肆意,张扬,随性而为,和云知意是两个世界的人。但一场相亲把两个人绑在了一起。他看完那期节目,黑着脸把电视机关了。晚上,对妻子说:把头发留长,别剪短发了。云知意不明所以,他当初明明说过喜欢短发女孩。-江驰以为她仍旧忘不了那个人,嫉妒得发疯,终于还是忍不住,就这么喜欢他?她愣了愣,嗯。他扣住她后颈接吻,不给她留喘息的余地,丢失理智般的恨那个人,哑声说:他够混蛋的。她心脏狂跳,眸子却静静的,我也觉得。婚后,江驰收拾旧物时,发现了一个日记本,翻开,第一页写着:愿阿驰,平安喜乐。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个骂了这么久的混蛋,竟然就是他自己。...——————————《白羊》求收藏!.暗恋成真,救赎文夏天这么热,会不会把暗恋变成热恋啊。-操场上的少年漫不经心地投进了个三分球,勾着唇,笑得轻狂肆意。女孩们的叫声淹没了整个夏天。池阔这种热烈的少年,好像不会属于任何人。林幸尔高一的时候就听说过他,前女友一大堆,前十考进来的,结果天天旷课出去玩,放荡又随性。她的青春黯淡无光,跟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交集。-办公室里,年级主任让他跟一个男生道歉。他慢悠悠往鼻梁上贴了个创口贴,吊儿郎当地开口,行啊,那他能跪着听么。她正好看到这一幕,发现他比想象中的还要离经叛道。-林幸尔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好是真的,坏也是真的。往后的许多年,她都还记得那个吻。光线昏暗,心跳声快要盖过电影里的对白,沙发上,两人中间还留了一个人的位置。他漫不经心地笑,透着股痞劲,没谈过啊,过来,闭上眼,张嘴,教你接吻。白切黑少女x痞坏少年——————————
  • 作者:灵校校长
    网文填坑节来袭,独家番外连载爆更,大佬包场免费看。开局从盘龙世界具现出主神格,打开了通往盘龙世界的通道。…群号(所有人可进,答案,灵校校长)693791130
  • 作者:韫枝
    【v章评论区掉落红包】下本古言《细腰藏春》事业批男主为爱发疯,文案在最下面-小时候,沈惊游是兰芙蕖最讨厌的人。他是江南最年少轻狂的世家子弟,锦带白玉,纨绔张扬,因为她爹是学堂夫子,所以喜欢变了法儿地欺负她。她又气又恨,直到阿姐给她出了个主意。——你讨厌哪个人,就去让他爱上你,然后把他狠狠抛弃!兰芙蕖照做了。当那个讨厌鬼揪着她的头发不放时,她突然转过头,闭着眼睛亲了他一口。睁开眼睛,只见少年的手僵硬顿住,半晌,他不自然地转过头去。沈惊游,好像骂了句脏话。-元宵佳节,沈惊游破天荒地给她买了盏花灯。刚准备翻进兰家后院,就见那小姑娘一脸苦恼地提着花灯:荷姐姐,你说……我要什么时候甩了他?他气得差点把藏在袖子里的白玉簪捏碎。约好了一起在后院见面,他没有赴约,骑了匹马跑出城,三天后气消了才回来。谁知,一回城,就听到了兰氏被查家的噩耗。兰氏家眷悉数流放边关。他慌慌张张地跑入兰府,血蜿蜒至他的脚下,树影落在少年青稚的面庞上。-再后来,边关出了个骁勇善战的沈小将军。年纪轻轻,战功累累,手腕阴狠,一身煞气玄衣。敌寇怕他,世人也怕他。而他好像也无欲无求,美宅美田美人,都不在乎。直到一次宴会上,他看到了友人新买的美姬。友人边说边笑,美人兰氏,姝色无双,下个月便要抬她过门。她坐在堂下,低着头,乌发迤逦。双肩微微颤栗,似乎在发抖。他捏着酒杯,不动声色地望向她。*青梅竹马,久别重逢,失而复得,sc,he*意气风发少年郎阴狠孤戾大权臣*竹马对我强夺了——————————下本《细腰藏春》球收球收 3.姜泠怕极了步瞻。他心狠手辣,虚伪自私,目中无人,为了权势不择手段,是赫赫有名的奸臣。前一刻还当着众人、恭恭敬敬地接过御赐的婚书,下一刻就将当朝天子幽禁于长明殿。人前,步瞻揽过她的腰身,替她簪鬓角海棠,温柔唤她夫人。人后,他从不在闺阁内怜惜她一下,就连她临盆那日,对方还在外处理政事。那夜大雨倾盆,姜泠浑身是血地躺在床上,隐约听见有人冲进来大喊:相爷说弃母保子,务必保住孩子!她登时手脚冰冷。所幸姜泠命大,老天爷留下了她。*大宣十六年,步瞻夺位称帝。当晚,就把她幽禁在了燃春宫。她听宫人说,步瞻将他们的孩子教得很好。识大体,通诗书,有勇有谋。与这个父亲唯一不同的是,他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当小皇子拿刀架在步瞻脖子上问他要母妃时,步瞻只说了一句话:你记住,你母妃已经死了。为人君者,当学会无情。大宣二十年,她从城楼上一跃而下。消息传到长明殿时,步瞻握着毛笔的手一顿,须臾淡淡道:那便葬了罢。那一晚,皇宫的桃花都谢了。*姜泠死的那一晚,步瞻在燃春宫坐了一夜。当第一缕晨光照在男人龙袍上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心底空了一块。前半生,他背主叛君,挟天子令诸侯,无恶不作。后半生,他用余下的漫漫时光,陷入一场痛彻心扉的赎罪与怀念。*女主假死,男主十级火葬场。*上位者低头,掠夺者温柔。*想写一个乱世枭雄男主,他前期是真的没有心,一心只有权势,纯坏种。没有后宫,没有其他女人。1v1,he。
  • 作者:小锦袖
    侯府庶女x镇北少帅上一世,从侯府庶女,到母仪天下,傅蓉微一生苦难多磨,但也格外波澜壮阔,她醉心权势,几乎做到了断情绝爱。不料,临死前,眼中最后一抹亮色,却是一个男人给的。他是镇北营少帅,姜煦。那日,他率轻骑两千,餐风茹雪,入都勤王。傅蓉微颈上架着刀,高踞在城楼上瞧了俯视他,那是她此生从未见过的意气和风华。叛军要姜煦一命换一命,他死,她活。傅蓉微迎着他赤城热烈的目光,不待他有所动作,毅然攥住了叛军的刀,一把插进了自己的颈脉里。哪怕在神魂俱裂之时,她都忘不了那一瞬间的悸动。是心动。少年不识爱恨,心动只在一瞬间。****_下一本《糊涂娘子》_伪替身文学,有火葬场。—你别笑,你笑起来就不像她了。苏锦书一直知道自己是个替身。因为陆锡第一次见她时,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好像。苏锦书真的以为她们有多像,其实听了几段故事后,才发觉,她们一点都不像。那个人温柔深情,而她顽皮凉薄。那个人通诗书晓音律,而她不仅是个文盲还是个音律白痴。最重要的是,那人她爱陆锡,爱到了骨子里。而她一点都不爱,她讨厌死他了。明明一点都不像的,可最终,苏锦书还是变成了那个人的样子。从顽皮凉薄变得温柔深情。从文盲音痴变得通诗书晓音律。从一点也不爱他变得爱他至深到骨子里。她甚至最后给自己改了那个人的名字,也叫——小水草。她服用了禁药,吊着命,等了他三年,可三年没等来他一次回头,一颗心在绝望中逐渐变得心如死灰,将死之时却陡然见到了光。她见到一个少年鲜衣怒马,冒冒失失地闯进了她的世界里,而她发出的第一声感喟是——好像。***陆锡被一个梦反复纠缠了三年。梦中是一个女人,如水仙花那般美的虚渺,透着七分不真实之感。她的琵琶如昆山玉碎。她作的诗如脉脉春水满含愁绪。她在思念一个人——她的丈夫。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不肯吐露真名姓,只说,你可以叫我小水草。陆锡在梦中与她相处的久了,有一次,终于忍不住酸溜溜的问:你的丈夫是谁?你怎么一直在等他?他为什么总也不来接你?那女人悲凉的笑着说:他不会来的,他早不要我啦!陆锡愤愤不已,破口大骂。可那女人却执迷不返,非要爱着那个薄情的负心汉。她说:他也曾策马提刀挡在我的面前,替我遮风挡雨,保我人前尊贵……除了不爱我,他不曾薄待我。陆锡心疼地对她说:可是,不爱而娶,便是最大的薄待了。他劝不回一个自撞南墙的人,那女人从他梦中消失的时候,心里仍旧只惦记着自己的丈夫。陆锡脱离了那梦,顺着记忆中拼凑的蛛丝马迹,寻到了那女人的家乡,在村口的麦田里,偶遇了一位滚的浑身是泥的小姑娘,他怔怔地望着那张脸,道——好像。****—预收《绿窗风月》—钓系心机美人vs温润狷狂太子全上京城的人都知道,当今太子李曜是个顶好的人,温润如玉,仁人君子,一只小猫小狗蹭到他脚下,都能得到妥善救治和安抚。——都是假的。唯有宋秋瑟知晓他的秘密。那是一个春日雨夜,宋秋瑟躲在门后,亲眼见他撑着伞,扶表姐下马,言笑晏晏,情浓意浓,依依惜别。而当表姐一步三回头的隐入宅院里,他却敛了笑,扔了伞,如同抹下了一张面具。刀光剑影中,他亲率暗卫屠人满门,鲜血渗进了泥泞的土地里,一道闪电撕裂天幕,映着他那张惨白似玉面阎罗似的脸。鲜血和人命没能让宋秋瑟知道怕,在同样一个泥泞的雨夜里,她手持莲灯,推门进了他的房间。她就偏好这口致命的刺激。可不成想,太子爷竟没赶她出去,反而纵容她一步一步的靠近放肆。他抚摸着她昳丽泛红的眼尾:别戏弄孤,那天夜里藏在柴门后的人的是你吧?*****
  • 作者:愁啊愁
    世人修行,皆须肉身圆满方可补益神魂,而后阴神出窍揽天地精粹。王弃修行,直接从出窍开始……于是修行之始便可纳天地精粹。世间万法:学过,会了,改一改,形状变了。时逢天子白首求长生,又有三次大征凋敝民生。王弃挎弓入世,起于行伍,开启他的野路子修行之旅。
  • 作者:诵书zxy
    穿越到2017年平行世界的牧尘获得了“联盟中二包”系统。cos扮演,或者模仿所游戏角色的形象,动作,甚至念出所扮演角色的台词,游戏水平就会变强。拥有如此专业对口的系统,牧尘当然是要打职业致富了。这一切的都要从cos阿狸开始...一个联盟传奇选手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 作者:涮脑花儿
    听岚穿成了一个闭关万年的仙门老祖。然而她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力,身体还变成了自己四岁时的模样。衣服松松垮垮,袖子长裤腿长,手脚都找不到。一起身,头钗首饰还掉了一地。当山门大开,她的徒子徒孙们满怀期待蹲在门口时,恰好看见和缠绕的衣袍作斗争、努力把自己从一堆衣服里掏出来的粉嫩小孩……这就是老祖宗修炼的结果吗?好他妈驻颜有术*曾经跺一跺脚就震慑三界的魔尊,最近打算退休了。他在离职前最后出门视察,差点被满地树桩一样的巨型胡萝卜绊倒。一抬头,看见自己耗尽心血培养的魔尊继承人、要去征服三界的魔族小天才……竟然扛着锄头,跟在一个萝卜头似的女娃娃身后,帮她…帮她拔萝卜!????妈的,成何体统!!!*听岚只是想种点田养活整个门派,顺便改善改善生态环境。至于改着改着就改到魔族领地门口,还不小心拐走魔尊儿子做她的小跟班这件事……听岚:是他先追的我。(无辜.jpg)【阅读指南】1.我流种田+门派基建。2.前期男女主就是两个小屁孩满山乱跑,长大以后才有感情线。3.自割腿肉的日常流水账。每天就是种菜养山鸡,什么好吃养什么,然后把破烂的门派修修补补,整点好看的小池塘小院子啥的。
  • 作者:《贝太厨房》工作室
    在这个世上,有两样东西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第一样是我们头顶的璀璨星空,第二样是一本让懒人从买菜、洗菜、择菜、切菜、煎、炒、烹、炸之苦中解脱出来的偷懒宝典!懒人坐南朝北,带着挑剔的味蕾。懒人以懒为美,以食为天,懒人都是美食家。懒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原动力,在如何偷懒和寻找美食方面,懒人从来不乏孜孜不倦的追求力和想像力。这也是我们出版这本书的初衷。懒人喜欢呼朋引伴到家里来吃饭。手艺好就不说了,手艺不好可真叫人头疼,而且还要采买一堆的东西,想起来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了。而且懒人虽然懒得动手,可嘴巴叼、脑子好使,更不好糊弄呢。所以这本专门为懒人设计的《好吃懒做》追求的就是快捷而美味:原料好买、操作简单、技术含量低,但一定满足懒人的胃需要,而且营养丰富、有益身体健康。不论世间如何幻变,不管情义怎样流转,懒人自岿然不动,秉性难移。让我们馋下去,懒下去,吃下去,做下去,哪怕都没了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