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对头成落魄假少爷后

死对头成落魄假少爷后

作者:桃花啤酒深千尺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日更,稳定】#明月不染铜臭之腥#农业科研人员x人工智能商圈新贵娇纵千金小姐x落魄狼犬假少爷新中式美人x西装暴徒……白清禾跟傅明堂从小到大就是清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对冤家。走大街上碰见都嫌晦气恨不得踹对方一脚的那种。白清禾那时娇纵乖戾,是一朵赫赫有名的千金霸王花。而傅明堂呢,狠绝毒辣,鼎鼎有名的疯狗一条。两人气场不和没一个好惹的,梁子也越结越大。为了避免私人矛盾上升到家族冲突,白清禾被连夜送出国。奈何出国深造三年回来后,千金还是那个千金,少爷却已经成了假少爷。……白清禾这次回国,本来是为了解决关于未婚夫的白月光初恋出现以及未婚夫疑似情变等问题。结果一下飞机,就听说清京太子爷居然是被抱错了的假少爷。还有什么比没斗过的死对头有朝一日突然落魄了更值得普天同庆的呢?圈里聚会那天,白清禾来晚了。正赶上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现场。带着白月光的未婚夫和真少爷为傅明堂设下这个局,一群人坐在一旁看笑话。不远处,傅明堂被几个保镖押在地上,眼神暴戾冷硬,肩胛骨暴躁而无力的凸出,像伤痕累累的恶犬。白清禾:……这些人谁,敢比她先落井下石?未婚夫自然知道她是为什么回国的,下意识的放开白月光,走上前去:清禾,你听我解释……谁料大小姐一个视线都没分给他,大步走到双腿跪地的死对头身前,居高临下的勾起他的下巴,眼神澈亮。怎么,现在谁都能欺辱你了么?傅明堂只是掀起眼皮,雾沉沉血淋淋的眸子里闪着意味不明的光,声音沙哑。是啊,现在谁都能来踹上一脚。事后,清京哗然一片,听说白大小姐刚回国,就带着自己落魄的死对头,把欺辱他的人全都揍了一遍,包括她那因为白月光闹得沸沸扬扬的未婚夫和傅家的真少爷。……清京首富有着格外传奇的人生,扮猪吃虎假装纨绔,筹谋多年一举收购了傅氏集团,年纪轻轻就已家财万贯,这样一个桀骜不羁的英雄人物,现在是白大小姐身边,最不好惹的一条疯犬。——她这一生爱意满贯路途长远,从未将视线落在什么人身上,——可明月落尘时,她也起身看了那么两眼,——余生便被破碎的月光抱了个满怀。#明堂霜雪惹尘埃,清禾把酒春风来#1.所有专业知识都是作者参考百度加自己编纂,不要信不要信不要信!2.男主暗恋文学,双C。————接档文————《风会亲吻你的眼睛》野生动物救助员x著名动物悬疑小说家神性明艳大美人x病娇高岭之花鬼才作家文案一:辛昭昭发现家里这几天一直在丢钱,以为遭贼了。找朋友一起守了两天,才发现罪魁祸首竟是她养的那只呆头呆脑的八哥!辛昭昭专门找了个周末,假装出门上班,然后偷偷躲在门口。看它扑腾着黝黑的翅膀,叼着新鲜的纸币。然后——飞到了隔壁院子里。某鸟在家里对辛昭昭爱答不理,在隔壁院子里对人家猛男撒娇。你怎么又来了?男人声音磁性清澈,带着几分无奈,这到底是谁的钱?辛昭昭家里那只倒霉八哥傻兮兮的拿着它那只不太聪明的鸟头蹭着人家的手。明明一只纯种八哥,此刻像极了哈士奇。辛昭昭:……得,拿我的钱去包养小白脸了。……骆清河因为工作原因,要么出差一年半载,要么宅家十天半个月,看起来十分不务正业。又长了张很诱人犯罪的脸,经常被人以为是被哪个富婆包养的小白脸。很显然,他的新邻居也是这么觉得的。特别是最近不知道怎么的,他跟隔壁邻居女孩经常碰见,出门买个吃的回来就看见她以一种这个年纪你还睡得着觉的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瞅着他。果然,新邻居这天堵在他家门口,一脸复杂的开口:被包养的感觉怎么样?很不错,谢谢关心。骆清河懒得理她,就要绕过。新邻居显然没想到他这么淡定,没憋住再次规劝,希望他迷途知返:我觉得你这个年纪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骆清河被缠的有些烦了,蹙眉道:花的又不是你的钱,关你屁事?结果他就看见女孩幽怨的盯着他,然后幽幽开口:你不会真的以为,一只黑色的碎嘴八哥,会自己赚钱吧?骆清河:……找到了,养那只八哥的大冤种。文案二:骆清河曾经到遥远的美洲观察过印加美洲狮。它们体型优雅体态矫健,看人的时候带着一种灵性的审视感。那或许是他见过最美的动物,也是草原上危险的猛兽。尽管辛昭昭平日插科打诨居多,成天养一些千奇百怪还不认主的小动物。但骆清河不得不承认,她像极了美洲狮。特别是当她屹立在野生动物救助站的瞭望台上时。乌发纷飞,身型挺立。墨色的眼珠浸着来自草原最神勇的力量。无端令人胆寒。又充满迷人的神性。他爱她墨绿色的眼眸,像众生平等的天平。如果我的生命还剩下倒数一秒,那时我一定在草原上与猎豹赛跑,于长空随猛禽搏击,入深海伴长鲸旋游。或者躺在你身边,亲吻你的眼睛。…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桃花啤酒深千尺
    *不出意外的话每天半夜三更的时候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x著名鬼才动物悬疑小说家神性明艳大美人x病气高岭之花偏执狂文案一:隋昭昭发现家里这几天一直在丢钱,以为遭贼了。找朋友一起守了两天,才发现罪魁祸首竟是她养的那只呆头呆脑的八哥!隋昭昭专门请了个假,假装出门上班,然后偷偷躲在门口。看它扑腾着黝黑的翅膀,叼着新鲜的纸币。然后——飞到了隔壁院子里。某鸟在家里对辛昭昭爱答不理,在隔壁院子里对人家猛男撒娇。你怎么又来了?男人声音磁性清澈,带着几分无奈,这到底是谁的钱?隋昭昭家里那只倒霉八哥傻兮兮的拿着它那只不太聪明的鸟头蹭着人家的手。明明一只纯种八哥,此刻像极了哈士奇。隋昭昭:……得,拿我的钱去包养小白脸了。……骆清河因为工作原因,要么出差一年半载,要么宅家十天半个月,看起来十分不务正业。又长了张很诱人犯罪的脸,经常被人以为是被哪个富婆包养的小白脸。很显然,他的新邻居也是这么觉得的。特别是最近不知道怎么的,他跟隔壁邻居女孩经常碰见,出门买个吃的回来就看见她以一种这个年纪你还睡得着觉的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瞅着他。果然,新邻居这天堵在他家门口,一脸复杂的开口:被包养的感觉怎么样?很不错,谢谢关心。骆清河懒得理她,就要绕过。新邻居显然没想到他这么淡定,没憋住再次规劝,希望他迷途知返:我觉得你这个年纪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骆清河被缠的有些烦了,蹙眉道:花的又不是你的钱,关你屁事?结果他就看见女孩幽怨的盯着他,然后幽幽开口:你不会真的以为,一只黑色的碎嘴八哥,会自己赚钱吧?骆清河:……找到了,养那只八哥的大冤种。文案二:骆清河曾经到遥远的美洲观察过印加美洲狮。它们体型优雅体态矫健,看人的时候带着一种灵性的审视感。那或许是他见过最美的动物,也是草原上危险的猛兽。尽管隋昭昭平日插科打诨居多,成天养一些千奇百怪还不认主的小动物。但骆清河不得不承认,她像极了美洲狮。特别是当她屹立在野生动物救助站的瞭望台上时。乌发纷飞,身型挺立。墨色的眼珠浸着来自草原最神勇的力量。无端令人胆寒。又充满迷人的神性。他爱她墨色的眼睛,像众生平等的天平。如果我的生命还剩下倒数一秒,那时我一定在草原上与猎豹赛跑,于长空随猛禽搏击,入深海伴长鲸旋游。或者躺在你身边,亲吻你的眼睛。1.自割腿肉,八哥把主人的钱叼给救命恩人梗来自网络。2.所有野保工作的专业知识皆是作者忽悠加百度百科。————————————专栏预收文《前任对我恨之入骨》【表里不一x野性难驯】【极度利己面善心黑装乖大美人x破坏力强野狗型暴躁酷哥】谁都知道别栀子生的漂亮。她有个名声不好的寡妇妈,屋里来往的男人络绎不绝,但愣是谁看到她第一眼,都感叹那年近四十的女人,比不上她女儿眉眼间动人心魄的十分之一。所以她活得艰难。在所有孩子们都期盼着长大的日子里,只有别栀子想尽各种手段让自己长慢一点。她知道成熟对她这种人意味着什么。直到她遇到楼青野。楼青野是县城里开厂子大老板家的儿子,一根叛骨节节带刺,小小的县城家家都有他的骂名,没人敢惹这只疯狗,他是别人口中顶混的坏孩子。在烟味和血气充斥着的昏暗的巷子里,楼青野一身伤靠在墙角,同行的女孩们都被吓得尖叫跑走了。只有别栀子捏着书包肩带,朝他一步一步靠近。瓷白的脸蛋如同暗巷里盛开的栀子花。她说:楼青野,我能跟着你吗?……楼青野那小子被校花缠上了。一群人津津乐道的讨论着,姓楼的这人混是混,女人缘确实是真好,现在就连那清清冷冷的校花也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但他这性子注定就是个浪荡子。校花天天雷打不动的跟在他身边,看着他跟别的女孩调情,看着他对她的示好不屑一顾,还那样死心踏地。谁都知道别栀子是楼青野无聊的时候带在身边逗一下的玩物,一个堕落的乖乖女。……高考结束后,小县城出了个爆炸新闻。这教育落后的地方,考得最好的不是那群天天学习的书呆子,竟然是那个跟了楼青野后成绩一落千丈的别栀子。她考到全国最有名的电影学院去当大明星了!那群小混混们莫名生出了得意洋洋的感觉,跑去找楼青野庆祝。昏天黑地的台球厅里,充斥着令人窒息的烟味,楼青野靠坐在桌脚前,垂着头双目腥红,一片死寂的沉默。骨节突兀,筋络暴起,指缝间用力的捏着一部碎掉的手机。别栀子把他拉黑了。他永远联系不到她了。……五年后,别栀子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小县城也变成了5A级旅游景点下最有名的古老建筑县城。她回到这里拍综艺,晚上借宿在当地最有名的一家风格复古的四合院民宿里。一抬眼,多年未见的前任成了帅气老板,正靠在门口目光阴森森的盯着她。他是我年少时的庇护,是我生于泥沼荆棘之处遇到的救赎。但我是不愿困于瓦墙枯朽的藤蔓。就算他恨我入骨,我也绝不回头。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蓝淋
    离婚以后,曲同秋生活以女儿为中心。为陪伴女儿就学,他取得公司培训的机会,前往T城,又得以见到学生时代那他奉为神祗的男人──任宁远。当年的校园暴力,揍着揍着,曲同秋成了任宁远的小跟班。往后,任宁远变成曲同秋的保护伞,不仅提供保护,就连曲同秋的人生大事也一手包办。即使舍不得任宁远,生活还是像只残旧的南瓜车,载著曲同秋,朝着家庭生活缓缓而去。一睁开眼,他最为宝贵的青春记忆只剩那个让他为之虔诚膜拜的男人
  • 作者: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和编编商量了,这本决定7月1日(周六)入v啦,到时候会有三合一更新,希望大家家多多支持~【上京年龄和原著有出入,相遇已成年】【先婚后爱】林黛玉有个秘密,一到夜里便会穿进一个陌生的身体里,周围人或敬或怕的看着她,恭恭敬敬叫她一声:陆都督。世人皆知首辅陆渊性情乖张,心狠手辣,只在夜间稍稍有些人情味。是夜,正在部署大典的陆渊撑着纤长的手腕小憩片刻,一觉醒来已经远在扬州,他皱着眉看着面前一个儒雅清俊的中年男人在他床边洒泪。与此同时,林黛玉一觉醒来,第一次发现自己白日里也占了别人身子。周围是陌生的环境,一群人正商量着大典上如何叛乱,林黛玉略想了想,轻轻柔柔提醒他们:做人臣子,最重要的是忠君报国。陆首辅的忠实泵拥者们眉头一皱,这是什么话!
  • 作者:慕容离白
    【入V公告:本文将在3月24日,星期五,第18章入V,谢谢大家的支持!】星际世界,科技高度发展,古代的神话传说早就失传苏子月穿到这样的世界中,成了一名土地神没有供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弱唧唧刚刚上任的土地神苏子月面临饿死的地步给。一包草莓味的营养剂被扔到苏子月的脚边,苏子月这才发现他旁边还有一个满身是血倒在地上的男人。你的供奉我收到了,以后我会佑你所属的土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满身是血奄奄一息已经快要死了的男人:......
  • 作者:寄秋
    她真衰耶!不过是天资过人, 就被剑魔师伯和毒姑姑硬授独门绝技, 正当被烦得发火,刚好有人送上门当垫背, 她顺水推舟做人情,物尽其用拿他试毒试药, 谁知这傢伙竟忘恩负义的落跑, 这会儿还创了个追云山庄,财富直可媲美她来钱世家, 可惜欠债的永远是欠债的, 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也跑不出她的手掌心, 她先率丐帮众弟兄丢「黄金」要他赈灾, 再闯入山庄当大爷,谁教他的命是她救的……
  • 作者:峦镜
    【七零,双洁,养崽,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架空】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宋栀,被一辆卡车撞回了二十五年前。上辈子宋栀眼盲心瞎,一门心思只想嫁给棠君鹤,最后被人利用,害得家破人亡,母子分离,活生生被逼成了一个疯子。重生后,她直接去父留子,甩掉渣男,重新开启新的人生。为藏孕肚,宋栀报名了下乡,却没想到在乡下遇到了棠君鹤。狗男人穿着将校呢大衣,皱着浓眉这小姑娘追他到这里来了?!宋栀麻烦让让,我们不熟,别打扰我干事业!下乡后,宋栀一边养胎一边收人才,什么未来黑社会老大,互联网大佬,金融天才……她统统都收下了!后来,宋栀的孕肚东窗事发了,一堆大佬跳出来表示孩子是他的。狗男人抓着她的手,赤红着眼,急得直喘气。宋栀看什么看,反正不是你的!棠君鹤那天晚上明明我们……闭嘴!……军官棠君鹤最近天天往宋栀家里跑,送吃的送喝的还每天陪宋老厂长下围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从公司回来的宋栀牵着小豆丁,面无表情看着棠君鹤,指挥小豆丁叫叔叔!叔叔好!小豆丁声音脆生生,棠君鹤咬牙切齿。追妻路漫漫,只能继续陪宋老厂长下围棋,迟早有一天能得到名分……
  • 作者:松本清张
    这是日本当代著名作家松本清张的长篇小说。被公认为“松本清张三大杰作”之一(其他两部为《零的焦点》与《点与线》)。凌晨四点,京滨-东北线首班电车即将从蒲田站发车,在发车前最后检查时,一具老人尸体在第七车厢轮下被发现。死者被人扼杀,继而遭受钝器击打,容貌尽毁……老人的身份、被杀的原因、凶手的动机……专案组费尽周折却铩羽而归,案件几成悬案。但探员今西和吉村始终不曾放弃,他们从一个个相关之人接二连三的“自然死亡”中,终于寻找出蛛丝马迹,一场纠结着无尽忧伤的人世悲欢徐徐展开……作者笔下所描写的和贺英良,既不是江洋大盗,也不是市井流氓,而是音乐界名扬一时的大红人。他唯恐暴露自己微贱的身世,失去如花似锦的“玫瑰色的人生”,竟对他的恩人下了毒手……作者惊人地把艺术家的才华和罪犯的凶狠统一在和贺身上,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丑恶和弊病。小说的 艺术构思很有独到处,错综曲折的情节,洗炼扑实的语肓, 生动感人的故事,读来引人入胜。
  • 作者:但丁 查尔斯·艾略特
    ★囊括人类有史以来至19世纪最优秀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文献★向现代读者展示人类观察、记录、发明和思想演变的进程★人类史上最重要、影响力最大的思想性读物★自1901年问世以来,畅销逾百年!★每个西方家庭必备藏书★西方学生接受古代和近代文明最权威读物★畅销了一个世纪的西方巨著,中文版首次整体面世我选编《哈佛百年经典》,旨在为认真、执著的读者提供文学养分,他们将可以从中大致了解人类从古代直至19世纪末观察、记录、发明以及想象的进程。在这50卷书、约22000页的篇幅内,我试图为一个20世纪的文化人提供获取古代和现代知识的手段。作为一个20世纪的文化人,他不仅理所当然的要有开明的理念或思维方法,而且还必须拥有一座人类从蛮荒发展到文明的进程中所积累起来的、有文字记载的关于发现、经历、以及思索的宝藏。——查尔斯·艾略特★《神曲》世界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代表了中世纪文学的最高成就。全诗共分为三部:《地狱》、《炼狱》和《天堂》。诗中叙述的是诗人想象中的经历。这部史诗有着精致的结构,丰富的想象力和无与伦比的热情。被认为是所有诗中最奇异、最精彩的作品,唯有丰富的学养、聪慧的才智才堪欣赏和领略。
  • 作者:采采来了
    日更,晚6:00更新【乖萌仿生小机器人受X狠厉大佬攻】 那个在实验室里总是挨骂的小机器人,终于跑路啦。 可跑路完,才发现,实验室外的世界,真的很难混。 被生活毒打到忍无可忍的小机器人,某天,终于勇气爆发,拽住了一个人类大佬的衣角。 他仰着奶乖奶乖的小脸,可怜巴巴:请问,请问你家里缺小机器人吗?会扫地洗碗,什么都会的那种。 大佬: 大佬当天就捡回来了个小机器人。 小机器人有点特别,白天认认真真装莫得感情的机器,一到晚上就开始悄悄搞事。 偷吃冰淇淋,偷看电视剧,还偷偷给自己洗了个澡(结果洗到当场关机。) 大佬按了按额头,看着又在翻车的小机器人,在翻了N遍后—— 终于翻进了他怀里。 小机器人吓到当场发热,想要逃窜。 可,可大佬抱的太紧。 小机器人:逃,逃不动QAQ。 ———— 实验室版: ER实验里,制造出了一个失败的实验品。 失败品是只仿生小机器人,可爱又奶乖,就是不好用。 命令他扫地,他把地板都生拆。 命令他洗碗,从此实验室里人人都缺碗。 生活指令做不好,博士大手一挥,让他在实验室打下手。 结果当天,一声爆炸,差点让整个实验室都团灭。 博士忍无可忍,终于决定把这个只能看不能用的失败品回收。 可没想到,当晚就要被销毁的小机器人,觉醒了意识,跑了。 *1v1,很甜。 ———————— 下本预收《小丧尸他不想挨打》在专栏里,求收藏哇。 文案如下—— 末世背景,受是只变异小丧尸,可可爱爱,还有脑袋。 除了身子很凉,胳膊有伤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正经丧尸。 他自己也觉得在丧尸大群里,显得特不合群。 别的丧尸啃肉舔血爱咬人,可小丧尸却饿着肚肚,觉得人血明明好臭。 他饿到委屈,想干脆死了算了。 可那些杀丧尸的人类小队,都好凶残,小丧尸是只爱美的小丧尸,他不想被爆头。 某天,丧尸群集体猎食,围住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男人靠在树上,冷眸透着戾意,薄唇咬起手背绷带—— 小丧尸眼睛一亮:这血真好看,不,是这白大褂真香甜! 遂,冲进丧尸群,挺着小身板挨了顿打,把男人抢回了窝。 后来。 再又一次偷偷陪着男人执行完任务后。 小丧尸拽着男人的白大褂,可怜巴巴:你,你可以让我舔一口吗? 男人垂眸看着这张白嫰又乖的小脸,沉默。 小丧尸失落摸着瘪肚肚,吸了一下鼻子。 他好饿,每天挨饿的滋味,实在让他扛不下去了。 那,那我换个请求叭。 你可以杀了我吗?我不想在被当个小怪物了。 小丧尸蹲在地上,委屈的打着哭嗝:要先打麻醉剂,再鲨掉。 男人: 男人低叹一声,将哭的满脸泪的小丧尸拉进怀,咬开绷带,似投降,又似诱哄—— 没有麻醉剂。 我的血,都给你。 *1v1,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