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真身(道尽轮回)

无上真身(道尽轮回)

作者:乘风御剑 状态:完本 日期:09-19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无上真身(道尽轮回)》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乘风御剑
    我曾窥探未来! 某一年,会有一位绝世剑客剑划天渊、横断万古,开辟前所未有的武道盛世! 为了追寻他的脚步,为了不负将来,不枉此生 我刻苦修炼,击败对手无数,斩杀强敌千万,纵然面对天榜第一的荣耀也拒而不受,不敢有半分松懈。 为的,就是等待他的出现! 挑战他、战胜他、超越他! 现在 我以指尖撑起银河、以心火点燃太阳。 他到底,何时才来?
  • 作者:乘风御剑
    漆黑的天空下,殷红的血液静静流淌! 亘久不变的荒古尽头,寒风瑟瑟,亿万残剑,带着死不瞑目的剑意,直指上苍! 上古青帝,历万世轮回,醒觉记忆,重返荒古大地!
  • 作者:乘风御剑
    天龙道宗乃九耀星八大无上大宗之一,本座更为天龙道宗道子,你得罪了本座,只要本座一声令下,剑仙如云 轰! 秦林叶对准九耀星隔空一拳。 拳劲蕴含的力量洞穿大气层,犹如一颗直径数十公里的致密星以上千公里的秒速度狠狠撞击地面。 大地融化、星核粉碎。 烈焰和岩浆席卷起的浪潮以超音速源源不断朝四面八方扩散,地壳表面的山川、河流、森林,被完全剥离,撞击抛起的尘埃与岩石直接飞向了大气层,并在下一刻 咔嚓。 毁灭性的力量贯穿星辰,掠过星空,消失在无尽深幽。 星球崩裂、炸散! 粉碎! 犹如一朵闪耀在星海中的烟花。 你刚才说什么,剑仙如云下面呢?我好像没有听清楚。 秦林叶举着拳,看向这位天龙道宗道子。
  • 作者:乘风御剑
    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咫尺之间人尽敌国的意思分明是说我站在这咫尺之间不动,可以一人之力毁灭一个敌对国家。 可是,我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形容两个人很近时,另一人即便背后有一个国家都没用。 假的。百里青锋一剑平举,雷霆真气运转形成的电磁场爆发出庞大的安培力,推动手中超导体赤神钢铸成的神剑,以二十倍音速撕裂大气,将三百公里外一艘航空母舰射爆,火药库殉爆的火焰升腾照亮天空。 你看,我就在咫尺之间。 一个无修真、无异能、无魔法、有一点点真气的世界,一个武者有文化的世界。
  • 作者:乘风御剑
    我凌云终其一生,为剑所惑,以人力铸剑魂而成剑神之道!堪到尽头,不过虚空一梦。外物强盛,终有陨落之时,唯有我心恒在,心剑合一,集天地无形之剑气,铸人魂为剑魂,方为剑之天成。 修炼界第一剑修凌云,携九九上玄剑气之利,降临异界。
  • 作者:乘风御剑
    这是一个高手辈出,波澜壮阔的时代。 这是一个百圣争锋,万剑争鸣的时代。 无生剑道、无缺剑道、无败剑道、无情剑道、极情剑道、无我剑道、唯我剑道 在这个被一尊剑神洒满剑道种子的大陆上,无数的剑道天才,横空出世,相竞第一。 王庭! 一个前世为剑道奉献了一生的人,降临到了这个世界!
  • 作者:乘风御剑
    至尊魔剑。 上古四大神器之首,洞穿月魔界、天荒世界、地球世界三界壁垒,将三个世界,带入浩劫当中。 任何人,能够降服至尊魔剑,便能够执掌三界。 玄天宗,至尊魔剑第三任剑主,凭借至尊魔剑的力量,他将给三界带来的,或许是新生 亦可能是毁灭。 《求败》前传,第一神话玄天宗的传记。
  • 作者:乘风御剑
    一剑东来,日月西去。 圣神归寂,万仙伏首。 群魔乱舞,天下水火。 我持一剑,荡平八荒。 苍天已死。 来生,我愿成仙。 此生,我愿成魔,只求乾坤朗朗,正气长存! 陆青河,带着通天圣人证道圣剑青萍,跨越星海而来,无上剑锋,碾压诸天万界。
  • 作者:乘风御剑
    截,截取,截杀!而非截教之截!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能量守恒,世间万物为一,为道。 万物皆有气运,皆有本源,截的本意,为劫,劫杀,每截一物,截取本源,则离大道之一更进一步。当万物归一时,便能成道。 截虚成道。 真玄世界第一高手的林尘,本该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因为一次夺舍,一柄截剑,他的生命轨迹骤然大变,天翻地覆! 继《剑噬天下》《星神祭》《无上真身》《求败》第五本小说。
  • 作者:乘风御剑
    剑境有三,身剑,气剑,意剑!身剑者,以身合剑,身即为剑,气剑者,以气御剑,气冲星霄!意剑者,剑与意合,执剑通灵!我平生宏愿,是为凭借手中之剑,败尽天下,将剑之一道证遍诸天万界,彼岸虚空 剑修云羲,跨越时空界限,登临而来!
  • 作者:乘风御剑
    既然你们要我死,那就一起死吧! 豪华别墅中,一个被逼迫到极限的年轻男子,神色中满是疯狂! 献祭!我凌渡虚以灵魂为祭!召唤伟大的远古神袛之力!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轰隆隆! 一片充满着无尽星辰,被无数神袛膜拜的神国中央,一个身着青袍的男子,瞬间睁开了眼睛。 星辰日月,在他双眼睁开的刹那,黯然失色。 青天在上!
  • 作者:乘风御剑
    【剑灵游戏官方定制小说。】 我的剑,就是你的剑。 用你的剑,让我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剑道之王! 响应灵族大长老献祭生命的召唤,王炼自异界降临而至!原本,他是想完成灵族长老嘱托,荡平魔界,灭杀魔皇,但人族上下内忧外患,任重道远。 不得已,他只能持剑,试天下诸宗,斩妖邪神魔,目的 只是为了安安静静做一个救世主。
  • 作者:乘风御剑
    我这一生,只出过两剑 第一剑,以十年养剑、十年淬剑、十年藏剑,一剑惊天。 第二剑,明心、见神、得真、悟道,而后持剑,一往无前。 今日于你,我将出第三剑! 剑神,非剑术通神,任何人只要心中秉承永不言败信念,皆可称剑神。 十年前北月剑神玄天湛手持一剑,纵横天下所向无敌。 十年后化名王城再现天下,以毫无仙根的凡人资质,问鼎巅峰,战诸天神圣,镇日月苍穹!
  • 作者:乘风御剑
    哪有什么常胜无敌?哪有什么至强不败?这个世界没有谁能永恒第一,谁都可以被击败。包括我。我一直在等着那么一个人出现,击败我,告诉我,我的路,错了。只可惜,那个人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来。……虚假的武道:强大自身,打破人体极限,以血肉之躯硬抗子弹。真实的武道:以生命磁场主宰星辰磁场,以人体小宇宙引动大宇宙力量,遨游星空,粉碎星球。
  • 作者:乘风御剑
    海岸旁,一座百米星门流光四溢。星门外,钢铁铸就的军队一眼望不到边际。天穹上,一驾驾战斗机掠过天穹,交织铁幕。远处海洋,一艘艘航空母舰、驱逐舰、护卫舰遍布海面,整装待发。所有炮口,对准星门中走出来的一道身影。“我以联邦司令部的名义命令你退下,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全面战争。”“战争?”古今来一步向前,他的身形迎风而涨,顷刻间从不足两米,成长为一尊数千米高的混沌魔神,白矮星般的光辉自他身上散发,仅仅自身引力,已在方圆千里引起电闪雷鸣,海啸潮汐。他低头……看着一艘艘仿佛玩具般的战争兵器。伸手,一枚氢弹落入手中。体内电子简并态星核释放出氦,氦元素膨胀,恐怖的高温瞬间令氢的同位元素氘和氚聚合,能量爆发,骤然形成的炽白光辉犹如在海面上点亮了一颗太阳。还没等这颗太阳能量释放,他双手一合,闪耀的炽白夹杂着数以亿计的高温被压缩、封锁在手掌之中,逸散不出半分。“我觉得,你们该选和平。”
  • 作者:乘风御剑
    证据不足火力来凑!射程之内遍地真理!比如,你要和那个金丹期修士讲道理,你可以带着这颗两百亿吨当量级的氢弹去。如果你的对手是大宗门,我建议你买一颗已经加速到六十公里每秒,直径十公里的陨石,对准他的宗门,他们绝对会希望你有话慢慢说。嗯?敌人占据了一整个世界,霸蛮无礼?这颗太初黑洞就很适合了。
  • 作者:乘风御剑
    武者用枪,例无虚发,用拳,崩裂坦克,用剑,斩碎战机。用神……感知凶吉。通讯监控。卫星密匙。核弹密码。心灵中的一切秘密无所遁形。这是人力和科技的碰撞!这是武道和钢铁的交锋!……起初,陆炼宵只想成为一个电竞明星,练武只是业余爱好。奈何,煌煌天道,无上剑宗啊!
  • 作者:乘风御剑
    “地球华国,我一人一剑,败国内十位武道大师,人称剑圣青墟!”“神荒大地,我持三尺青锋,纵剑天下,剑锋所向,有我无敌,被称为青墟剑尊。”“混沌神域,我剑道大成,剑气十万里,万剑朝宗,登封混元剑帝……”……大道争锋,有死无生!回归无路,青墟唯有杀出一条血路!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易中天
    《易中天中华史13·隋唐定局》是易中天中华史系列的第十三卷,揭开隋唐这个空前盛世的历史真相:隋炀帝开通了南北大运河,三征高句丽,北巡突厥,修建洛阳城……为什么立下了丰功伟业却只能遗臭万年?甚至炀帝被杀时,连他的妻子萧皇后都袖手旁观,也不像某位红颜知己那样从夫而死,只是跟宫女一起用床板做了副棺材,默默地为相伴了三十五年的夫君料理后事。唐太宗融合胡汉,开创贞观之治,却并非世人所认为的完美无缺——杀兄弟;逼亲爹;篡改历史,夸大其词……科举和三省六部,都是隋唐政治制度的新发明。骑马巡街探访名花的新科进士,逐渐成为帝国官僚集团的主力军;这个集团支撑的三省六部制,开创了唐宋元明清的新政治。大唐上流社会的人们,流连忘返于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长安西市,纸醉金迷于胡人开设的高档会所,那里不但有好听的龟兹乐,好喝的葡萄酒,更有如花似玉的胡姬充当陪酒女郎。隋唐这个混血王朝,兼挟中华文化的优势,以开放包容的姿态面对世界,造就了一个伟大的世界性帝国。
  • 作者:行不晚
    【本文10月17日,周二凌晨入V,倒V章节17章到49章,看过的宝子不要重复购买哦。入V当日更新大长篇,还有抽奖,感谢大家支持!!!】隔壁预收已开《是月亮先动心》校园都市,清冷书卷vs 痞气拽爷,欢迎收藏,文案在最下面 。民乐系小白花x作曲系高岭之花温暖治愈大美人vs忠犬醋精大学时期,余笙是钢琴界一颗新星,国内外大奖拿到手软,顶着一张生人勿近脸,和周身矜贵气质火速出圈。而乔锦瑟作为民乐系吊车尾,擦边考进天音大学。本是云泥之别的二人却在一个雨天产生交集。余笙浑身湿透,抬头时正对上一双清澈的眼.少女撑着伞有些局促:你...你需要伞吗?话还没说完,耳朵却悄悄红了。乔锦瑟本以为高岭之花为她下了神坛,不曾想短短一年,她却主动提了分手。*六年后,乔锦瑟作为民乐界代表参加综艺国乐盛典,与作曲家余笙合作宣传国风音乐,节目意外爆火。主持人问:听说二位都是天音学子,之前认识吗?乔锦瑟:不认识。余笙:认识。录制结束,余笙将人堵在无人的楼梯间,声音近乎低到尘埃里:为什么不理我?乔锦瑟冷若冰霜,我们已经分手了。可是——小乔,我很想你。夺冠之夜,二人六年前的亲密照被扒出,观众纷纷表示磕了过期糖。乔锦瑟白了一眼旁边一脸得意的男人:我没同意复合。男人将冠军奖杯递到女生手里,对不起,这次换我来追你。—骄傲的人低下头颅,将伪装的骨骼打碎,他甘愿追随。【小剧场】在一起后,某次乔锦瑟参加完节目回家,余笙一把将人搂在怀里。男人炽热的气息喷薄在乔锦瑟的耳边,委屈道:我看到你对其他选手笑了?乔锦瑟挣扎着,男人却越抱越紧,松开。不松,余笙将下巴埋在她的颈间,吸取她的香甜,嗓音沙哑,老婆,我吃醋了。-亚里士多德曾经说,Eudaemonia意为极致幸福,而我的幸福是你。———预收文案《是月亮先动心》———清冷书卷气 vs 痞气拽爷音乐疗愈师 x 身患PTSD的金融大佬孟青禾作为琵琶特长生考进了全国顶尖首府,第一次见沈粤是在校篮球比赛。他是经管院篮球队队长,宽松的球衣湿透,兜着夏风,飞越在球场。汗水肆意,少年恣意张扬。见到她时,少年桃花眼微扬,对她道:妹妹。第二次见沈粤是在酒吧,他叼着烟,漫不经心斜靠在椅子上,嘴角噙着笑朝台上的自己鼓掌。一旁的人起哄道:粤哥,这妹子漂亮。沈粤剜了这人一眼。后来,沈粤将人堵在校门口,双腿交叠依靠在车上,开口道:孟青禾,交个朋友。孟青禾落荒而逃,自此她心里藏了个秘密。*重逢时时,沈粤已成了金融界青年翘楚,男人西装革履,自信从容走上台。她抱着琵琶下台与男人擦肩而过,男人并未抬眼,恍如陌路。接受采访时,有人提及他们二人曾是同校。孟青禾率先开口,语气冰冷:不认识。直到某天,沈粤无意间看到她腰间的月亮纹身,眼尾猩红,声音嘶哑:孟青禾,不是说不喜欢老子?-传闻沈老板不近女色,六年来从未谈过女朋友,可见传言不假。可无人知晓他每天都会听孟青禾弹完琵琶再睡觉。某日孟青禾弹完琵琶,揉着酸痛的手腕,幽怨看着眼前的男人:沈粤,我已经50多天没放假了,你是不是有病?是啊,我就是有病。沈粤闭着眼躺在沙发上,孟老师,我没有喊停,怎么停了?——没关系只要你肯回头望,会发现我一直都在。《永不失联的爱》
  • 作者:羽骨.CS
    (书友群号:687736775,精品新书,欢迎阅读)上古时期,有建木连接人天两界,令无数人向往。殊不知,世间万物皆有阴阳两面,有建木连接人天两界,自然有魂树连接阴阳双界。建木崩塌,天人永隔。魂树日长一丈,阴阳贯通。
  • 作者:嘟嘟
    她,被他误会成杀害爷爷的凶手。他,把真正的凶手留在身边,甚至还杀死她肚子里的孩子只为给那女人治病。等她再度归来时,两手插在风衣兜里,见到他时抬起一只手摘下墨镜,嘴角弯起好看的幅度,对他轻吐了句:闫总。该说你好还是该说好久不见?
  • 作者:红桃四
    常在河边走,还能不湿鞋,练的是轻功。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练的是忍功。 给皇上全天下的挑美人,要的就是你破功! 新坑新坑
  • 作者:胡伟红
    N神部与花美部漩涡再起!究竟N神部是不良势力的代表,还是花美部另有蹊跷?假小子个性的颜晓筱在追踪的途中疑窦丛生。同时,大大咧咧的她并没有发觉,一边是对自己称兄道弟的“蛋白质”男生郑亦南,一边是有着不为人知的身份的夏寒洛,丘比特的金色之箭开始闪烁光芒,校园精灵和社团之王之间的PK之火越燃越烈!而同时,善良而又聪明的梦露一直都在暗中帮助颜晓薇。终于一切都拨开乌云看到彩虹,颜晓薇知道了自己身世之谜的答案,也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史上最强恋人。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摈弃了《百年孤独》时期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这部小说里,一切都是严肃的,有分寸。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