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府重生日常(双重生)

侯府重生日常(双重生)

作者:瑕观 状态:完本 日期:10-03

文案: 镇远侯夫人江岚雪,一生顺遂,活到八十八岁寿终正寝,没想到却回到了十二岁那年。 江岚雪觉得既然重活一世,一定要换个活法,活得自在随心些。 首先一定要换个相公!定要找一个一心一意的 镇远侯顾允修,一辈子顺风顺水,贤妻美妾,儿孙满堂,死而无憾,没想到阎王爷却不收他,又让他重生了,顾允修觉得既然重生了,就没必要再娶那个端方无趣的女人了,怎么的也得重找一个情投意合的 重生后的江三姑娘和顾世子相遇了,两人淡淡地扫了对方一眼,就知道对方是重生的。各自回家后百般阻挠议亲,说什么都不同意娶(嫁)对方。 没想到阴差阳错后,两人竟然又成了夫妻。 洞房花烛夜 江岚雪冷笑:呵呵,没想到又便宜了你这个老东西! 顾允修嗤之以鼻:呵呵,不知道谁先头发白的,谁先牙齿掉光的。 江岚雪:呵呵,不知道谁给谁办的身后事,谁先撒手人寰的。 顾允修:!!!??? 后来顾世子成了顾侯爷,同样是儿孙满堂,身边却始终只有情投意合的贤妻江岚雪一人。 本文又名《侯府互怼日常》《夫人每天都想换夫君》 架很空,1v1,he。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前世今生 重生 甜文 主角:江岚雪,顾允修 ┃ 配角:…

最新更新第80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瑕观
    入v公告:本文将于3月6日,周三入v,届时会有大肥章掉落,v后开始日更,感谢小天使们的支持!若问京城人士,大梁第一美人是谁,人人皆会说是明檀郡主。若再问明檀郡主生平最喜爱什么?也是人人能说出几样:簪名花,交好友,赏美人,寻佳酿,听琴品画,访古探幽……但若问明檀郡主生平最不喜什么,那只有一样:京城贵女们心中的高岭之花,护国公世子李弥。李弥不知明檀对他为何这般不喜,反而对她时时留心,处处在意,人前人后对其称赞,明里暗里给予帮助。然而郡主实在薄情,一个眼神都不愿给李弥。终于,某日明檀被祸事牵连,落在李弥手里。李弥妄想郡主能说句软话,明檀却宁死不屈。李弥对明檀劝说不听,哄了无用,终于急红了眼,失态地将她逼到床角,问她到底为何这般对自己。为何?不过是前世求而不得,今生打死不愿而已,本郡主没有骄傲的吗?非传统火葬场,sc,是个甜文哒!------------预收分割线--------------接档古言《表姑娘何错之有》文案如下:扬州富商沈老爷有句话常挂嘴边:这天下没有银子买不来的东西!这不,他为自己的闺女买了个国公府表姑娘的身份。沈家四娘子沈玉婉摇身一变,成了京城定国公府的表姑娘苏玉婉,跟着假表哥,大摇大摆回京城。玉婉牢记亲爹教诲,一定要利用这个万金买来的身份为自己谋一个好亲事,在回京的路上便开始撩拨接她的假表哥,定国公府三公子叶景羿。叶景羿对玉婉的撩拨视若无睹,甚至心生厌恶,对她十分冷漠。两人无事发生回到京城,玉婉觉得自己大意了,不该那么早就下手!京城好啊,表哥多啊!三公子不喜欢她,这不是府上还有世子,二公子,四五六七公子……这还不算,还有来往的各家公子!听说,还能到榜下捉婿呢!玉婉不急,决定慢慢挑一挑。叶景羿回京后发现,一路上表哥、表哥叫个不停的人,一回京,竟然彻底把自己丢在脑后,看到自己也规规矩矩。她管府上别的兄弟都叫表哥,只管自己叫三公子。也好,终于落得个清净。然而夜深人静时,玉婉在船头静立,裙角飞舞扭头冲他嫣然一笑的样子,总是入他的梦,扰得他不得安宁。当听到有人要向玉婉提亲时,叶景羿终于急了……
  • 作者:瑕观
    长清侯府早年被拐走的三姑娘庄书怡被找回来了,人虽是找回来了,可又憨又傻。正好宫中选秀,便让这三姑娘代替四姑娘去伺候暴君。庄书怡连自己的新名字都没太记住,就糊里糊涂进了宫,开开心心当了一年小才人。岁末宫宴上,小才人坐在宴席最末端,看着花样繁多的美食,小嘴都没停下来过。吃饱喝足,又欣赏了歌舞,小才人坐着睡着了。皇帝萧承熠记住了这个吃什么都香,坐着都能睡着的小才人。新年第二日,就点了她侍寝。已经许久没有好眠的暴君萧承熠,抱着小才人,竟然睡了个好觉。暴君萧承熠有一个秘密,他有很严重的厌食症和失眠症,除此之外,他有更不为人知的病症……萧承熠病了多年,药石无医,谁都不知道那个又娇又憨的小才人,成了他的药。小才人什么都好,就是实在憨了点,萧承熠有点头疼,万一生出个傻憨憨的太子出来,可如何是好?ps:架空朝代,sc,非常甜的小甜文。————————-预收分割线——————————下一本《郡主薄情》,文案如下,求个收藏,(*+3)(+*)永宁公主独女明檀郡主,千娇万宠长大,养成了恣意张扬,豪爽不羁的性子。平日里最喜交友玩乐,与京城诸多贵公子有来往,偏偏对京城贵女口中的高岭之花护国公世子李弥冷眼相待,从不与之相交。一年上巳节,明檀与一众好友湖边郊游,有好事者故意问明檀:京城公子,论才貌品性李弥当属第一,郡主为何偏生对他疏远?莫非,郡主也曾对其求而不得?还是对他欲擒故纵?明檀灿然一笑:人人说好的便是好么?旁人喜欢的我便要喜欢?你们说他是高岭之花,在我眼里他比不上我脚边的野草。他们身后不远的李弥将明檀所言尽收耳中。李弥不知自己为何如此惹明檀生厌,反而对她越发上心,时时关注,暗中给予帮助……明檀却几次当众让他出丑。直到某天,明檀惹了事,落到李弥手中。他妄想明檀能求他,能收回那些伤人的话,没想到明檀仍是看都不愿看他一眼。李弥终于被惹急了眼,失态地将明檀逼到床角问她到底为何如此待他!为何?不过是自己前世求而不得,今生打死不愿而已。本君主没有骄傲的吗!注:非传统追妻火葬场,sc,是个甜文哒!
  • 作者:瑕观
    入v公告:本文将于4月8日入v,届时有三合一肥章掉落。感谢小天使们的支持!mua~忠勇侯府唯一的姑娘贺宝言,千娇万宠里长大,忠勇侯阖府的眼珠子,心头肉。宝言生得美,但性子骄纵,加之忠勇侯府蛮横,等闲人家都不敢与之作亲。宝言到了十七,还待字闺中。一日贺宝言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太子妃,然而太子殿下会娶她只是看中了他们家的兵权。太子真正放在心尖上的人是苏良娣。贺宝言在太子府被百般冷淡,太子登基后封了苏良娣为皇后,还将贺家满门抄斩……不得了了!贺宝言哭哭啼啼地跑到忠勇侯夫妇跟前说出了自己梦里之事。忠勇府夫妇相视一笑:傻孩子,梦是假的,你怎么可能当选太子妃呢?谁的闺女谁知道,宝言可不是当太子妃的料。话音刚落,赐婚的圣旨到了。忠勇侯夫妇:……贺宝言一看来宣旨的公公和她梦里的一个样:呜哇……贺宝言抗婚不成,战战兢兢地嫁入东宫,缩着尾巴做人,还想偷摸把太子给解决了……可她渐渐发现,太子好像和梦里的不太一样,对她百依百顺,极度宠爱?贺宝言可不知道,如今的太子并非她梦里的太子。如今的太子是会视她如命,为她宁舍江山的人。1v1,he,是个甜文,男主重生。~~~~~~~~~~~~~预收分割线~~~~~~~~~~~~~~~《今天开始做妖妃》后宫无主,沈沅一进宫就是贵妃,受尽荣宠,惹得世人皆知宫中有妖妃,蛊惑君心,劳民伤财。临死前沈沅才知道,自己不过是萧执的一枚棋子,是他竖起的靶子。重活一世,沈沅决定当一个真正的妖妃。沈沅为自家父母,兄弟姊妹个个求了恩典,还要修园子,造高台……名声比前世更坏,坏到连皇帝萧执都想她收敛点了。沈沅不知道什么叫收敛,她只知道萧执能按时上早朝,就是她这个妖妃的失职。直到某天,沈沅攀着萧执的肩,柔弱无力,娇声道:皇上,你宠爱阿沅,就让阿沅省亲嘛。萧执被沈沅蛊得失了神,失口应了。不久,妖妃省亲路上被暴民截杀,尸骨无存。萧执发了疯,日夜思念沈沅,不再踏进后宫半步。五年后,皇帝南巡,在江南小巷里,他看到了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小童,那小童模样酷似自己,而那夫人的模样和他的阿沅一模一样。
  • 作者:瑕观
    后宫无主,沈沅一进宫就是贵妃,受尽荣宠,惹得世人皆知宫中有妖妃,蛊惑君心,劳民伤财。临死前沈沅才知道,自己不过是萧执的一枚棋子,是他竖起的靶子。重活一世,沈沅决定当一个真正的妖妃。沈沅为自家父母,兄弟姊妹个个求了恩典,还要修园子,造高台……名声比前世更坏,坏到连皇帝萧执都想她收敛点了。沈沅不知道什么叫收敛,她只知道萧执能按时上早朝,就是她这个妖妃的失职。直到某天,沈沅攀着萧执的肩,柔弱无力,娇声道:皇上,你宠爱阿沅,就让阿沅省亲嘛。萧执被沈沅蛊得失了神,失口应了。不久,妖妃省亲路上被暴民截杀,尸骨无存。萧执发了疯,日夜思念沈沅,不再踏进后宫半步。五年后,皇帝南巡,在江南小巷里,他看到了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小童,那小童模样酷似自己,而那夫人的模样和他的阿沅一模一样。ps: 1、皇帝有妃子,女主重生后全是摆设。2、女主对男主的爱很少。3、架空,男女主都觉得是he。4、有防盗,订阅比例不足的读者们可等几天。~~~~~~~~~~预收分割线~~~~~~~~~~~~预收小甜文《娇憨小贵妃》文案如下:长清侯府早年被拐走的三姑娘庄书怡被找回来了,人虽是找回来了,可又憨又傻。正好宫中选秀,便让这三姑娘代替四姑娘去伺候暴君。庄书怡连自己的新名字都没太记住,就糊里糊涂进了宫,开开心心当了一年小才人。岁末宫宴上,小才人坐在宴席最末端,看着花样繁多的美食,小嘴都没停下来过。吃饱喝足,又欣赏了歌舞,小才人坐着睡着了。皇帝萧承熠记住了这个吃什么都香,坐着都能睡着的小才人。新年第二日,就点了她侍寝。已经许久没有好眠的暴君萧承熠,抱着小才人,竟然睡了个好觉。暴君萧承熠有一个秘密,他有很严重的厌食症和失眠症,除此之外,他有更不为人知的病症……萧承熠病了多年,药石无医,谁都不知道那个又娇又憨的小才人,成了他的药。小才人什么都好,就是实在憨了点,萧承熠有点头疼,万一生出个傻憨憨的太子出来,可如何是好?ps:非常甜的小甜文。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大薮春彦
    在一艘现代化豪华游船上,奇男、娇娃一见如故,双双坠入爱河,谁知竟是一桩巨大阴谋的序幕……“春宫”酒吧色欲横流,忽然间,祸从天降,拳脚腾挪,格斗决战枪声大作,柔情蜜意顿作血雨倾盆……深夜,一位身披睡袍年轻女人敲开了陌生男人的房间,是春心萌发?偷情幽会?还是投下一注赌博的新筹码……“亚马逊地狱”,黑社会老巢,正蕴酿着一场血雨腥风的狂飙,群魔乱舞,毒品烟雾,人兽同乐;既有男女不堪入目的丑态表演,也有饿狼吃人时传出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倾刻间,乐宫之中,血迹斑斑,尸骨横陈……
  • 作者:阿尔贝·加缪
    《误会》(Le Malentendu)是加缪众多作品当中的戏剧作品之一,发表于1944年。故事发生在欧洲的某一个城市……剧中人玛尔塔(妹妹)与母亲把自己的居所经营成一家旅店,因生活所迫二人合伙杀害既单身又有钱的旅客,其目的是为了拥有足够的金钱去往一个梦寐以求的、有阳光的海边居住。玛尔塔的哥哥“让”,不知因何缘故离家出走。二十年后,他带着财富回来,期盼给妹妹玛尔塔和母亲带来幸福的生活。然而母亲和妹妹又是如何对待他的呢……剧本讲述的故事并不是作家的单纯捏造,它见诸于一则真实的报道,取材于现实生活的原型。“用寓言的方式讲述一个绝非寓言的真实故事。”如果说《误会》中的故事是荒诞人生的一个缩影,那么,它意味着这个世界本身就充满了误解、冷漠与隔阂。
  • 作者:一觉行光
    【淡定美人小医生X年下忠犬技术员】拥有治愈系异能的萧宝珍死在丧尸手里,睁眼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小炮灰。原身的妈看见她就哭,好不容易相上的城里好对象,居然被你堂姐抢了,我的闺女,你命苦啊!带着仨孩子的二婚男,这也叫好对象?按照剧情,她很快会因为这件事情,一气之下跳河死了!萧宝珍:跳个der!好好活着!萧宝珍并不在乎,媒婆却过意不去,又介绍了个城里对象。小伙子是厂里职工骨干,城市户口,秉性没得挑,就是有点内向,无父无母还有个拖油瓶弟弟。无父无母,话少钱多,这也算缺点?!萧宝珍盯着对面男人英俊的脸和发红的耳垂,点了头。于是她跟堂姐嫁进了同一个大杂院,抬头不见低头见,就这么过起了红红火火的小日子,每天围观堂姐跟男主那鸡飞狗跳的生活,当然,利用自己的异能给大杂院邻居看看病,也就是捎带手的事情。谁知道,大杂院也不简单啊!第一次,她诊断出丈夫离家三年的小媳妇儿怀孕了。第二次,她诊断出瘫痪在床多年的老婆婆实际身强体壮,跑八百米都没问题。第三次,她诊断出大杂院最喜欢吹嘘自己的家暴男羊X。萧宝珍:麻了。
  • 作者:炎炎萝
    ★文笔稚嫩|不知所云|不建议阅读 ★祝大家2020平安康健。 车祸醒来,明枝穿进了自己写过的小说里。 书中的男主们,因为她的年少无知瞎几把乱写,各个都成了偏执、阴郁、腹黑、病弱界的扛把子。 要想获得他们的原谅回到现实—— 必须攻略他们,变成他们心头的白月光,朱砂痣。 【病弱男朋友沉迷杀我无法自拔】 #故事基调铺垫较长,第一个世界非常见快穿文。# 在第六次读档重来后,明枝心态崩了。 我求您了,您去搞事业成不成?别搞我了! 她以为这个世界终于结束的时候,男主的好感度咔咔掉到了99.9%。再回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时间轴已经过去了五年。 男主规规矩矩走起了原剧情,成为了新一届病弱霸总。 好感度已经消磨殆尽:0% 明枝悔不当初:那些年终究是错付了。 男主:你说什么? 明枝:没什么,霸霸您真帅。
  • 作者:路遥
    原载《收获》1982年第三期,获1981——1982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小说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描写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构成了其故事构架。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
  • 作者:仙枝
    【预收《我的人外痴汉男友》】外星特种逃狱,联合政/府发布了单只五百万星币的巨额悬赏。雨夜,平影下班路上遇到了怪物的袭击。暗巷内,将人开膛破肚的异型迅速拟态成人,用空荡荡的眼眶和布满小巷的触手上的无数只眼一起看向她,触手和带有口器的前肢蓄势待发。平影:哦,五百万诸事缠身的她盯着光脑上的报警装置思考片刻,最终在报警后和把它带回家之间选了后者。如果你再站在这里,再过三分钟就会被发现。她笑眯眯地关掉光脑,指指身后不远处的楼房:与其继续东躲西藏,不如跟我走吧?*平影小时候一直想养条狗。一开始是爸妈不愿意,等到后面只剩她自己时,她却连自己都养不活,等到她能养活自己时,又发现市面上的狗因为城市污染大多短寿,她不想再失去东西,所以没敢再养。直到她遇到那只异种。她把他拎回家,给他取名字,当食量很大的狗养。他蠢,傻,坏,嘴硬,自作聪明,爱惹麻烦,屡教不改,胡乱吃醋到听到她说他不好看就会暴怒乱叫把脸揉成各种怪状,一看到她和别人接触又会争风吃醋,动手时完全不计后果,犯了错又只会装可怜。蠢到掉价。麻烦透顶。缺点说上一天一夜也说不完。但是这是她的狗。所以,五百万,一千万,一个亿——都不行。谁也不许把他夺走。阅读指南:【感情流】!轻万人迷但1V1。女主混乱中立。倾向于【互相驯养】。中短篇。未来架空设定,部分设定参考了某些电影,但请勿代入现实,世界观上一定有BUG。一切设定为剧情服务。预收《二次暗恋》高中时期,陈玉白曾是元照的头一号舔狗。因为元照的名字听起来像冬天,所以她爱屋及乌还觉得冬天最好。冬天的确好。只是不是因为名字好,而是因为在冬天,她可以借口是被冷风吹才掉眼泪,而不是承认自己是因为听到元照说她中央空调,对谁都好,很讨厌她,才掉眼泪。陈玉白伤心极了,但只要元照来找她,她也愿意原谅他。但一直到她转学离开,她喜欢的元照也没主动来和她说任何一句话。原来是她在犯贱。*高中毕业四年后,元照成了著名的乐队主唱,粉丝千万,风头无两。陈玉白则误打误撞成了公司派给他的实习助理,默默无闻,做各种杂活。他不提他们是高中同学,在高中总追着他跑的陈玉白也装作从不认识他。即便他后来服软主动叫她的名字,她也只会低着头叫他元先生,元照哥。他的要求她会做,却永远公事公办,永远不多说一句话,谋划着转正后就调走,不和他有半分瓜葛。直到他两的某次接触被有心之人拍下,他们是地下恋人的谣言迭出,风波骤起时,陈玉白才第一次在公事之外主动找了他。递交了一份离职申请。你就这么想甩开我?想当什么都没发生?为她意料之外的冷情,元照咬牙切齿。然而陈玉白只是摆出一副死人脸看他,语调平缓地求他:别再为难我一个打工的了,元照哥。*她是舔狗,是为了对他好所以对好多人好的中央空调,是没皮没脸爱幻想以为会和他在一起的恋爱脑。喜欢元照时她也曾很快乐。但暗恋是蠢事,她再也不要有了。
  • 作者:四月辞
    许晚歌是陛下亲封的昭和郡主,享公主食邑,外面多少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可她们不知道,许晚歌只是一个被圈养在宫里的血奴。她用她的血,供养着陛下延年益寿。许晚歌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在黑暗和血腥里结束,却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一个小侍卫,救她于危难。可两个人,却最终没有逃得出宫城。最后的关头,那侍卫护着她,被万箭穿心。重活一次,许晚歌要先找到那个小侍卫,哪知道侍卫没找到,却被将军拦下。郡主,救命之恩,不是要以身相许么?
  • 作者:阿来
    《旧年的血迹》一书收录了阿来的十篇小说,基本都是描写藏族生活的。作者以诗人的眼光穿梭于历史与现实之间,将读者带入一种遥远的梦幻世界。有评论文章认为阿来的小说“把主观情绪渗透到故事之中,呈现出诗意的美”。作家出版社再版该书时,除增加了作者新写的自序和责编的编后记外,内容上仍然保持了“原汁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