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兔方程式

龟兔方程式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最新更新第十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她姓颜,名吉祥,不过她却觉得她该叫颜倒霉比较贴切。没事跑到85楼的她很倒霉,不过更倒霉的是,她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病美少年。好吧,他不是神经病,只是个性很古怪罢了。不过……他能不能不要缠着她啊?没事竟然还拖着她去买水晶。如果告诉他她买水晶想去的霉运就是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翻脸?
  • 作者:千草
    为了新闻社的明天,凌好好决定,就算是撒旦王子,她也和他耗上了。采访是她的目的,跟踪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什么耗了半天,每次都是自己气得半死?他绝对、绝对是她命中的克星!才打算离他远远的,他却突然在她面前说他爱她。他爱她?!她迷惑了。他的爱是那么的强烈,而她呢?爱他吗?
  • 作者:千草
    她偏食,还把偏食政策发挥到了极限。他身为料理界的天才,最看不顺眼的就是此类人种。她看他不顺眼,他瞧她也没顺过眼。可偏偏为了餐馆的前途,她不得不去拜托他帮忙。于是乎,她的地狱旅途开始了。每天都要紧捏鼻子,张口咽下她最讨厌吃的菜。于是乎,一场打打闹闹的爱情也开始了。
  • 作者:千草
    她好命苦啊!昔日的青梅竹马成了当红男模特,而她却因找不到工作,被姐姐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勤杂人员!更惨的是她犹记得年幼时的他承诺娶她的诺言,而他却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她还好意思去问他“你要娶我吗?”罢了罢了,她还是认命当他的小助理吧。可这会儿,他却因为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命令她不准随便离开他……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陆醉
    穿成耽美文里的女配。 尹萧表示,她不喜欢男主,不慌。 然后 她抢了男主的戏份,妄想靠原著小说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剧透太多,差点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 好在她身边有大佬相助。 大佬对她说:别怕,有我在。 再然后 她靠着大佬走上了人生巅峰。 【尹萧掉马之前的陆思危】 你是弯是直我不管,只要别对我弯就行。 【尹萧掉马之后的陆思危】 谈恋爱吗?我可弯可直。 【阅读须知】 一心只想发财的财迷女主VS人狠话骚的老司机男主。 *专栏预收文《回到恶魔少年时》求收藏* 重生回高中前,江瑶刻意避开上辈子害她家破人亡的陆佑林,却意外和十几年后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成了同桌。 少年时的恶魔,胆小内向,经常遭同学霸凌。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他软弱可欺。 只有江瑶知道,这个人将来会成为无数人的噩梦。 不过,她并不怕他。 因为他所营造的黑暗曾给她带来希望和救赎。 上一世,他化身恶魔为她斩断一路荆棘。 这一生,换她张开羽翼来护他一世周全。 *专栏预收文《拯救美强惨翻车了[穿书]》求收藏* 许幼青在她弥留之际,遇见陆翰林。 那时候,他是书里把女配当成救赎的美强惨,她是书外把他当成救赎的看客。 后来,她成了书里的女配,也成了他的救赎。 陆翰林在他黑化之后,遇见许幼青。 那时候,他千疮百孔自炼狱归来,她还傻傻的以为可以帮他免去一切苦难。 后来,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把她一步一步贬到尘埃里。 看着光鲜不再的她,他笑得残忍。 被自己信任的人毁掉人生的滋味不好受吧! 他以为她会恨他,像他恨她那样。 她却将他紧紧拥入怀中,试图温暖他那颗苍凉的心。 对不起! 她终究还是来晚了,没能护他一生安乐。
  • 作者:江山沧澜
    被同行毁容的当红花旦、即将破产的公司老总、修为毁尽的修行者,丧失记忆的科技大佬....每位绝望者在最后的逆境中,都会不由产生一种强烈的祈求,祈求上帝、祈求天神,祈求谁都好,帮帮他们。江星灼,一位靠信仰之力为生的伪神。她手中的牌,是真神赐予的武器,它可以蜕变成世间万物。所以——“朋友,抽卡吗?”“我可以实现你的任何愿望,只是你必须视我为信仰哦。”苏爽中二下饭文感谢我的神仙基友坐怀帮我写的文案!!!激吻!!
  • 作者:石三
    这是一个原本时运不济的人在另外一个世界重新开始的故事。可惜,他依旧有着一个糟糕的开头。既然上苍又给了一次机会,当然要好好把握。魔,因为这是一个魔族的世界,主角出生的地方叫做魔渊。种,这么一个人,就好像一颗种子,慢慢发芽长大。起源之地,名叫格陵兰。回忆前世,就好象一场梦一样,这一世他名叫盖亚,已经在这个显赫的家庭里已经生活了十四年。今天,他终于被扫地出门。在魔龙族统治的魔渊内,像他这样一个骨品、肌质、魔感灵敏度、控魔指数,各项指标没有一个超过五十的废柴,除了默默无闻的过一辈子,夹紧了尾巴做人还能有什么出路?他却不信,上天既然又给了自己一次机会,怎么会依旧这么无情!于是,一颗顽强的种子埋了下去——在魔兽横行、寒冷刺骨的冻土荒原外……
  • 作者:徐小平
    本书《骑驴找马》是职业生涯设计第一品牌人物徐小平又推力作,书中主要内容有在人生旅程的中途,徐小平出现了、美男也怕选错行、践约三年后、种瓜得瓜,牙医拔牙、假如结婚,和谁结、俯首甘为企业牛、大西部的人才曙光、数学家成功方程、推销员之生、学历的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徐氏人生咨询公式:S=E+E、为考博士强说愁、为了你的两个女神,做一个男人、职高的未来是高职、大宝天天见,梳妆要经验、何为可控人生核聚变、律师心中蓝蓝的天、而重复,则创造了成功的人、经典错误:大学生就业神经紊乱症等。
  • 作者:南边不亮北边亮
    重生大明朝,开启签到系统。身怀“利器”,苏璟却只想做个富家翁。不成想,老朱对商人实在太“好”了。随随便便就成了当地的首富。这一天,老朱微服私访偶遇苏璟。老朱:你觉得当今天子怎么样?苏璟:不太行,有点那啥?…老朱:无奸不商,商人逐利就该压制!苏璟:是是是,大明朝的税都从农民手里收过来,压制的不错。…老朱:天子百战夺得天下,宗亲受点供养不过分吧。苏璟:不过分不过分,当猪养都不过分,不就是掏空国库,有啥?…老朱:你给我出来!老子不削死你!苏璟:说好的随便聊,你咋还带急眼呢!
  • 作者:孤雏
    【预收《我爸是妖怪工厂保安》在双开,文案在最下面,喜欢可以点收看起来哦~还有好基友在逃蛋堡新文《称霸星际从荒星开始》已开,星际升级流,大家可以去看看呀~】本文已完结副本《无头女鬼》《画梦诡间》《老人棺》《猫儿肚》《血雾小镇》《鬼清娘》《仿生世》《罗生》在更副本《遗落之境》==【看文前需要瞄一瞄指南】1.世界观背景自创,有少许玄学含量,含量低,可忽略它对世界观的影响;后期神学多,与背景密切相关。2.伏笔超多,疑惑有争议的地方(包括剧情和部分角色人设)在后面订阅章已经有了解释,笔芯给看到伏笔的小天使~3.主线和副本线关系密切,不建议跳章观看。4.看文是件快乐的事,如果看我这篇不开心,可以滑走不看的,及时止损,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以下是文案:父母失踪后,向芽背负巨债,在她头疼还这笔钱时,一张招聘启事塞进她家门缝。一家神秘网站招聘酒店试睡员,薪酬极高,而且只需在指定酒店上交住宿感受,提出解决方案即可。心动之下向芽提交简历,当天晚上就收到一家酒店邀请。第一家酒店人气旺盛得不像样,半夜会有装满人的电梯上下来回,走廊外总有女人推着婴儿车行走,长着尖牙的小孩会盯着人讨糖吃……向芽努力忽略这些不科学的异常,直至在试睡中梦见一场凶杀案,三天后她发现梦境成真。这时,她才相信自己应聘上的工作多少有点邪门吓人。……刑警张繁宇留意到一个奇怪的女生,她总是出现在发生命案,或是即将发生命案的酒店。他好不容易在一个山沟沟里逮住嫌疑人,结果这位嫌疑人扛着一副白骨,灰扑扑从坟地里爬上来。浑身散发着我很可疑的气息……又帮一位鬼房客解决完案子后,向芽想体面送它一程,刚扒出对方的骨头,一位帅得有点离谱的警察正严肃立在坟前。向芽盯着对准她的枪口,指了指背上的白骨:警察叔叔,我说我准备帮她穿件新衣服,你信不信?张繁宇冷笑:现在的嫌疑人都学会把挖坟这事说得如此清新脱俗了。==本文又名《关于我的怨种前房客是不可说事物这件事》体弱胆小被迫变超勇女主 X 冷酷无情鬼也怕他男主***【预收:《我爸是妖怪工厂保安》】林柠陟一直觉得爸爸林荣是个没用的人人穷志短,20几就在一家小工厂当保安一干就是20多年,工厂都辞退好几波工人,她爸还坚-挺地呆在工作岗位她以为她爸人生也就那样了直到末日来临,楼下都是嚎叫的丧尸林柠陟庆幸爸爸还在家里,二人不用像丧尸电影那样千里寻亲结果晚上12点,她爸照例穿好制服准备上班林柠陟惶恐:爸,你去哪里?不能离开我啊。林荣皱眉看着自家快哭的闺女:胡闹,我去上班,带你干哈?林柠陟泪汪汪,林荣忍住想揍人的冲动带她出门后来,林柠陟看到她那没用的爸爸一手割断丧尸的头,小电驴开得贼拉风,身后追着他俩的丧尸都串了两条街林荣淡定地带女儿进工厂保安室,拨通了电话喂,叫车间里的工人出来干活。老子快顶不住了。说完,林荣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下一秒,人头蛇身的男妖,南瓜蒂上长有猫头的怪物,驾在巨鱼上的女人……千奇百怪的怪物从铁皮厂间跑出来,喷着火,踩着水,举着巨型钢叉林叔,是来材料了吗!呜呜呜,工厂终于开工了,我不用下岗啦!工资有望,当场给大家表演个刺猹庆祝一下。……林柠陟:救命,他们怎么比丧尸还可怕!==主父女,有男主,是厂长,第三章出世界架空
  • 作者:高阳
    “红楼梦断”,用高阳的话说,写的是“曹雪芹的故事”,是一部写尽曹、李两家由朱门绣户,锦衣玉食到家道中落乃至籍没归京的荣辱兴衰过程的历史小说。 《秣陵春》是第一部,高阳揣摩曹雪芹原意,以鼎大奶奶的自尽来曲释“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从而开始了苏州织造李煦家族的中落和衰败。
  • 作者:分花拂柳
    为了支付哥哥的治疗费,沈柒不得不代替自己的妹妹嫁入豪门贺家。她一直以为自己嫁的是贺家长子,却不知道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是次子贺逸宁。贺逸宁,贺家真正的继承人,叱咤风云的商业帝王,冷酷无情的职场暴君,她妹妹的做梦都想嫁的人。当这个商业帝王压着自己上下其手时,她懵了:喂,你要做什么?我可是你的大嫂!大嫂?贺逸宁邪魅一笑:结婚证你真的看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