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恶犬

家有恶犬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她姓颜,名吉祥,不过她却觉得她该叫颜倒霉比较贴切。没事跑到85楼的她很倒霉,不过更倒霉的是,她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病美少年。好吧,他不是神经病,只是个性很古怪罢了。不过……他能不能不要缠着她啊?没事竟然还拖着她去买水晶。如果告诉他她买水晶想去的霉运就是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翻脸?
  • 作者:千草
    为了新闻社的明天,凌好好决定,就算是撒旦王子,她也和他耗上了。采访是她的目的,跟踪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什么耗了半天,每次都是自己气得半死?他绝对、绝对是她命中的克星!才打算离他远远的,他却突然在她面前说他爱她。他爱她?!她迷惑了。他的爱是那么的强烈,而她呢?爱他吗?
  • 作者:千草
    她偏食,还把偏食政策发挥到了极限。他身为料理界的天才,最看不顺眼的就是此类人种。她看他不顺眼,他瞧她也没顺过眼。可偏偏为了餐馆的前途,她不得不去拜托他帮忙。于是乎,她的地狱旅途开始了。每天都要紧捏鼻子,张口咽下她最讨厌吃的菜。于是乎,一场打打闹闹的爱情也开始了。
  • 作者:千草
    她好命苦啊!昔日的青梅竹马成了当红男模特,而她却因找不到工作,被姐姐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勤杂人员!更惨的是她犹记得年幼时的他承诺娶她的诺言,而他却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她还好意思去问他“你要娶我吗?”罢了罢了,她还是认命当他的小助理吧。可这会儿,他却因为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命令她不准随便离开他……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潭允
    乖巧温软vs冷硬痞帅*祝也荞即将满十六岁的那天晚上,全校停电,原以为生日就这样悄无声息度过。教室里忽然炸锅,众多艳羡的声音响起:祝也荞你哥来了。京海一中无人不知祝也荞和风头最劲的谢京拙同住屋檐下。两人从六岁那年相依为命,不是兄妹却胜似亲兄妹。少年一身黑T,骨子里压不住的桀骜,手拎蛋糕走到祝也荞课桌前,揉着小姑娘的头,嗓音低低磁沉,好听又宠溺:荞荞生日快乐,走,哥带你过生日。*作为从小被谢京拙宠大的祝也荞酸涩无比,有苦难言。终有一天,爱意压抑不住,彻底崩盘。那晚风雨很重,谢京拙站在阴影处:荞荞,我是你哥。祝也荞羞愧得泣不成声:我知道,但我就是喜欢你呀。谢京拙掀锋利的眼角,视线凝着她:祝也荞,我搬出去吧。他好狠心,这一搬就是面都见不到。十九岁的生日,祝也荞无望地等了整整一天。嗓子哭到哑,他都没出现。写字的笔都拿不稳,她终于放弃了对谢京拙的喜欢:【谢京拙,只能是哥哥。求你不要再妄想了。】*祝也荞二十一岁的生日。一夜混乱,满室荒唐。与她厮混的人是很久没见的谢京拙。祝也荞知道这次只不过是个意外。眼眶红红,她掀开被子下床。手忽然被强硬拽住,男人语调闲而离经叛道:去哪?睡了我不认账是吧?祝也荞想起谢京拙的有意避开,委屈地掉眼泪:你不是喜欢躲我吗?你躲呀,谢京拙你接着躲呀。老子还躲什么躲,他一把拽她回床上,漆浓瞳孔锁住她良久,忽地自嘲般轻扯唇角:你不会真的以为昨晚是意外吧?哪有这么多意外,只不过这次是他先不乖。有意避开她的那几年,谢京拙每晚做梦都梦见祝也荞。某日看到最疼爱的小姑娘身边有了别的男生,他才发现自己对她好像算不上清白。注:1.男主对女主产生感情是在成年后。未成年期间只有亲情。2.女主21岁生日那晚没有做别的,顶多抱了一下。是女主喝多酒误会了。纯爱文。
  • 作者:问道太乙
    穿越大唐,李明一直以为只是普通的历史时空,而获得了国运系统的他,只要大唐不断提升等级,他的收获就会越来越好,在这一种情况下,整个大唐逐渐之中被他改变,开始朝着玄幻,朝着神话,朝着运朝不断蜕变。直到某一天,一个和尚想带李世民前往地府。无数的人族大帝从大唐皇宫升起。“佛门想西游,问过我人族了吗?”
  • 作者:沧珠
    【通知:今天不更新。——1225】 ——他的姑娘他来哄。 高考完,沈幼和陆周沉谈了两个月恋爱后提出分手。 阔别八年后,他们再次相遇。 陆周沉作为明城最炙手可热的男人,明城名媛,前赴后继,都想成为陆周沉的女人,但陆周沉一直保持单身。 某次采访,主持人问:最后一个问题,我替广大女同胞问一下,作为黄金单身汉,陆先生对结束单身这件事有什么打算? 陆周沉转了转手上的戒指,沉默了一会儿,脸上略过一丝温柔和得意:纠正一下,我不是单身了,我昨天已经结婚了。 主持人:??? —— 文案二: 沈幼获建筑大奖,陆周沉陪着去参加颁奖典礼。 该电台该主持人被派去报道,凭着跟陆周沉的交情,临时采访陆周沉:陆总,今天这么多位建筑界的新星,您最欣赏哪一位? 陆周沉点了点介绍册,惜字如金:这位。 主持人:是沈幼女士啊。能说一下为什么吗? 陆周沉与有荣焉:因为她是我太太。 主持人:???我又做错了什么??? 【60% 48小时】 —— 推荐一下将吉大大的文《王妃她撂挑子不干了》 简介:追起火葬场是怎么炼成的? —— 下本《火吻》 文案一 明大传言,某系系花余舟舟追某系高岭之花,余舟舟一直没承认也没否认。 高岭学长毕业时,她和朋友去送学长们,当晚,和学长的室友犯下滔天大错! 文案二 余舟舟这辈子都没想过,她居然还能跟周拓重逢!!! 某次聚餐,朋友问周拓:拓哥,你就没有后悔的事儿? 周拓挠了下鼻尖,散漫不羁地望着余舟舟:也有。 朋友搓搓手:快说说! 周拓顿了顿:大学毕业那天晚上 余舟舟:? 周拓画风突变,眼神清澈:没跟喜欢的姑娘表白。
  • 作者:烟雨织轻愁
    穿越大唐,成为武城村庄主,苏长生准备猥琐发育,闷声发财。结果远房大表哥前来投亲,路遇劫匪,未能如期而至。正好碰到微服私访的李世民,被苏长生错认成大表哥。一开始不情不愿的李世民,在一番交谈之后,马上觉得:真香!从此,朕就是苏长生的大表哥。
  • 作者:李慢慢
    扶贫干部谢明珠穿成了又胖又馋、又痴又傻的冲喜新娘。笑她胖?亲娘拎着菜刀护短,吃你家大米了?笑她馋?亲爹见天都捧着猪肘、鸡腿问她吃那个?笑她傻?三个哥哥齐齐表示,我们愿意养我妹一辈子!谢明珠带着病秧子相公一起办学院、修路、种草药、做果脯、搞基建,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突然有一天……一拨又一拨的大臣从京城来到病秧子相公身边。“太子殿下,皇上喊你回京继承皇位……”…………京城百姓都知道太子是个病秧子,太子妃是一个又胖又馋的傻子。百姓们惶恐至极:这怕不是亡国了的节奏?唯有大臣们知道,新任年轻官员,全是太子殿下的学生。最火的酒楼——太子妃开的。最好的医馆——太子妃开的。最好的学院——太子妃开的。最好的美酒...
  • 作者:给我满上
    关于重生四合院:从神级选择开始:穿越四合院,何雨柱再也不是以前的傻柱。而且还觉醒了神级选择系统。只要做出选择,就能获得奖励。【叮事件触发成功..】【选择一,将饭盒交给秦淮茹,奖励鸡蛋五个..】【选择二,不将饭盒交给秦淮茹,奖励随身空间一个..】【叮,请宿主做出选择。】看着两个选择,何雨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
  • 作者:甜枝梨
    隔壁穿成主角的垫脚石[快穿]开了,求支持 幻言预收文:我就喜欢你娇纵[重生] 快穿预收文:快穿之反派都爱我(快穿之我是女配第二部) ---本文文案---- 在大师兄封闭记忆去渡心魔劫的一个月后,羲昭练完剑准备回洞府冥想时,突然被一颗从天而降的小石子砸死。 羲昭:...... 真是神奇的死法:) 死后的羲昭被系统砸中做任务,去替那些付出功德气运的女配,完成她们的愿望。 奖励就是完成九十九个任务后,就可以在原来的世界死而复生。 但是羲昭不知道的是,系统带自己离开时,时空产生扭曲,将正在渡心魔劫的大师兄也带走了:) 于是,在每个世界努力完成任务的羲昭,发现总会有一个男人围在自己身边。 完成所有任务的羲昭选择拿回所有世界的记忆后,发现爱上的男人都是自己的大师兄。 有句脏话不知道该不该讲:) 暂定世界: ①知青:被炮灰的小知青(已完成) ②娱乐圈:被抢走各种资源的大小姐(已完成) ③古代:被算计嫁给不受宠的嫡子(已完成) ④豪门:把我当成白月光替身?谢谢,我比你还有钱有权有势!(已完成) ⑤现实世界(已完成) 阅读指南: 1、有男主,1v1,he 2、我们的目标,谈恋爱,打脸 3、作者是洁癖党,放心入坑 4、可能会有设定不合理,所以不要深挖吖,有一些窝也解释不了 --接档文--- 穿成主角的垫脚石[快穿] 为了报仇,白思沅闯进地府,强行夺取了两个系统,到三千小世界里,寻找自己的仇人。 却没想到,她每次穿越的人,要么注定早死给主角提供金手指,要么注定给主角当垫脚石。 白思沅:) 让她当垫脚石,这主角怕不是嫌自己活的太长:) 世界一:【七零锦鲤】#女主总想吸气运#霉运大礼包送给你# 世界二:【真假千金】#亲哥哥为了跟假妹妹在一起,将我找回来##既然如此,盛情难却,你好好谈恋爱,家产我帮你继承# 世界三:【半妖天师】#男女主总想挖我心脏##送你牢底坐穿,不谢# 世界四:【公主万岁】#为了不当垫脚石,我选择成为皇帝# 世界五:【末世强者】#妹妹重生后企图抢我空间##那好吧,空间归你,物资归我# 世界六:【宗门天才】#退婚后,我成了大陆的机缘贩子# 世界七:【地府使者[红包群]】#女主企图鲨掉我获得道具,成为大佬##不好意思,你的道具红包群,归我了# 世界八:【特殊宫斗[互穿]】#一觉醒来,我成了皇帝,皇帝成了我##‘皇帝’替我去宫斗# 世界九:【归墟之国】 世界十:【年代极品】 世界还有很多,写到了再加。 阅读指南: 1. 男主已定,1V1,he 2. 全部设定都是编的!!!不要带入现实!!! 3. 男主是个聪明的恋爱脑。 4. 无脑无逻辑。
  • 作者:[美]史蒂芬·柯维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作者:[美]史蒂芬·柯维译着:王亦兵等译在正式讨论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之前,我想建议读者先建立两个新观念,这将使你阅读本书的收益大为增加。首先,我建议各位不要对本书等闲视之,大略读过便柬之高阁。当然,你不妨从头到尾浏览一遍,以了解全书梗概。不过我希望在你改进自我的成长过程中,本书能时时与你为伴。本书在编排方式上分成几个循序渐进的章节,便于读者随时参阅并付诸行动。即使你已对书中的原则观念得心应手,还是可以不时翻阅,或许会有更多的体会与收获。你还会意外地发现,当你不再介意别人怎样看你时,反而会去关心别人对他们自身、他们所处环境以及与你关系的看法。你不再让别人影响情绪,反而更能接受改变,因为你发现有一些恒久不变的内在本质,可以作为支柱。至于追求公众成功的三个习惯,能够帮助你重建以往恶化、甚至断绝了的人际关系。原本不错的交情则更为巩固。习惯七可加强前面六个习惯,时时为你充电,达到真正的独立与成功的互赖。[美]史蒂芬·柯维大神最新出品小说,无防盗无错版无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