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星

倾星

作者:席绢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慎重的核对手上的地址与这幢新颖大楼的门牌号码。确定无误后,季曼曼轻轻吹了声口哨,对着大楼正门上方那几个字看了又看。殷华大楼……她心里咀嚼着这四个字。这一幢二十五层楼的办公大楼竣工于五年前,算是这繁华都会区里新颖且进步的点缀之一。款步轻移入接待区,不免要欣赏起“殷华”主事者的聪明之举。这幢大楼里的十五至二十五层楼为“殷华”所用,至于二到十四楼则分租给各家公司、事务所。而一楼,则是大楼内所有公司共用的接待中心、普通会客室以及员工休息室、阅览室。…

最新更新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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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混世小魔王碰上好心小女生……会发生什幺事?叫他别混帮派?行!那他混角头总可以吧?以为她是谁呀?!臭鸡婆到每件事都要管!T大生,不良五专生,不配是吗?理你啊!反正她是娶定她了!一向只有他凶别人的份,她却比他还凶──只对他凶。唉!没辙!谁叫她是她的保险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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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琳琳是一只黑羊。她反骨又难缠、任性而妄为,她气死人不偿命,尤其卯上了他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他没想过斯文的自己会和人打架,但他打了,对象是她。他没想过自律的自己会失去理智,但他就是抓狂了,对象还是她。他更是万万没想过自己会这么自找死路,但他就偏偏自找死路的--想跟她廝缠到你死我活、天荒地老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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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咪……」楚楚可怜的哀怨小女童声,似个小迷糊。啦啦啦……听不到听不到,她、什么也没听到!「妈!」酷酷小绅士,活像啥大企业二世主。当当当……看不到看不到!嗯,今天天气不错,适合饱餐一顿……「老妈!」淘气小子,没一刻静得下来。「老妈老妈老妈——」停--噢!可不可以别再叫她妈呀?人家可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哩!她知道她知道,在市场供需失调下,那些个「小鬼」为了好投胎,抢她肚皮是抢得昏天暗地的,可,那也要看她有没有男人啊!歹势的很,活了二十几个年头——厚!真是气死人了!桃花二十多年不开,一开就是三朵,一个是恶劣的「青梅竹马」;一个是高傲的「企业骄子」;另一个是……呃,「准失业人口」?却是她暗恋的对象……唉!这些家伙到底懂不懂排队的美德呀!这般为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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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 她是「抓耙仔」?她喜兴风作浪? 什么呀!这些自以为是天的臭男人啊, 自己滥情、没心少肺的不说,还怪她爱嚼舌根! 她不过是天性古道热肠、仗义执言罢了。 原来,远古至今,这些臭男人全是一个样── 呃……套句他们现代人的用词叫什么来着? 对!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 居然还嫌她这个大唐皇朝的美女太肥了!可恶啊…… 咦?这……这个男人……胖胖的、圆圆的,有点小腹微凸…… 太好了!君子不「重」,则不威! 为了他,她得回去拿张休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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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三十七两,卖了! 这个价钱可比她那正牌牙婆的娘亲出的价还高还划算哩。 不是她邀功,若非她逼得死紧, 他哪有可能识得字,更甭论学会应对进退的礼仪! 看看!六年后的他果然不同凡响,成大器喽。 嗄?!他迢迢千里追她而来, 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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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转于黑社会的浊流中,令人闻风丧胆的丁皓,出狱后改邪归正,自营了一家保全公司。他以为今生今世再也没有资格得到淑女的青睐了。直到美艳柔媚、善体人意的朱浣浣出现,他发觉这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于是展开了一场“爱情追逐”……然而──一个是横跨黑白两道的浪子,一个是学养出众的淑女,他们之间能找到爱情的交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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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同样在哈佛,却不曾碰过面。一个是可爱又清丽的二十岁天才美少女,早早修完了硕士学分、通过了论文,却无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只想“探索”,做一些她从来没做过的事;一个是全身散发著无从掩藏的贵气光芒的二十四岁“王子”,原想延揽这位天才进“莫氏”,却想著:还是离她远一点好了。他们,注定要碰面……她说:你只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人生;你不能完全了解我,正如你无法代我过我的生命。他说:我是无法代你过你的生命,但我可以在仍然陪著你的时候,听你说话,让你觉得快乐。他们,决定谈一场没负担的短暂恋情…
  • 作者:席绢
    就是这味道! 好吃!好怀念、好温馨、好感动!苏~~ 为了这个味道,她甘心放弃高薪, 跳槽到周氏企业成为据传是阿斗继承人旗下,当起超级秘书。 每个人都说她是周老爷子钦点的未来董娘, 对她是客气加巴结。 哈哈哈!错错错! 虽然她的新上司有钱又俊帅,但,干她啥事啊! 她的目标是周氏大楼地下一楼大众食堂里的厨师啦! 还有他煮的饭、炒的菜,还有……她的报恩计画。 怎么办、怎么办?! 计画好象派不上用场哩! 她的「恩人」根本不想名利双收,她的才能无从发挥起 可是,恩,总要报的…… 要抱?!这样……可以吗? 嗄?认、错、人?!
  • 作者:席绢
    如愿得偿了!她终于爬到三十五楼了!爬了三年呢……虽然越过了人人向往的三十四楼──东皇第一黄金单身汉!不过,无妨。他不是她的目标,她的目的其实是──嗄?她混迹在这大公司是有目的的?哈!她能有啥目的呢?她这样一个孤女,一个只有一手好厨艺的女子?可,太可恶了!他竟拿女儿威胁她,这个无赖啊她不过只是想想总之绝不是为了他!他这个人人仰慕的总经理,就让别的女人去仰慕到天荒地老吧,她一点也不在乎的,真的不想在乎是不想在乎,可她心口的怨、她泪流满面又是为哪桩?如果她也能失忆,那心态是不是能平衡些呢?至少,被遗忘的痛苦,可以不用她一个人受。
  • 作者:席绢
    她习惯冷冷淡淡,果真不是一般女子;他习惯吊儿啷当,绝非寻常庸俗男子!一冷一热,好个绝色!当冷热相遇时,很多事不必理解,不必剖心相倾,一切也就明了了;当绝色对决时,她们的日子,顿时热闹了起来……
  • 作者:席绢
    陆湛不敢相信他的眼,不熟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亲昵的神态?他的蔚湘打小就不习惯与人接近,然而,此刻依在那家伙的怀中,竟然再自然地没有了。不,不能是这样!耿雄谦这家伙太可恶,抢走了他六年来的所有心血,他不甘心——于是,男人的战争开始了…
  • 作者:席绢
    他们今年一十九,已婚,生有一子——意外的啦!所以呢,日子就过得好像有那么一点给它糟糕。瞧瞧这小爹地,原是俊美无比的白面书生样,却是上学念书兼打工,还得时时防范娇妻遭狼吻。再说这清纯小妈咪,为了这个“意外”的小祖宗,她是大腹便便又辍学,还要小心俊美老公有没有四处招蜂引蝶。这日子够糟了是不?但更糟的是——小俩口的浓情蜜意,竟也教人看了眼红,不拿他们的小祖宗玩玩好像会对不起他们似的;岂料,这一玩,竟玩上了社会版的头条新闻……哇哇哇!他们这是招谁惹谁了?太幸福也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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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那个意思吗?——他们有最密切的肌肤之亲……该死的!就是这句话让她作了有颜色的梦!他们到底有什么关系?她不是轻易会与人热络的人,更不可能随便与人亲吻,除非他对她很重要。他重要吗?区区十四个月记忆的失却,竟可以颠覆她裴红叶整整二十八年的人生!这个令她屡作春梦的天杀的男人!
  • 作者:席绢
    他说他不会吃她这根“嫩苗”解馋。有影呒?她倒觉得这个酷酷的香港仔满合她的脾胃……只消一眼,方笙就决定了!决定了——把自己刚满二十的身体奉送给他!这个人值得追来当丈夫,不管他是什么来头!呵!会顺利吗?应该会吧?截至目前为止,她还没碰到过能难倒她的事。“这件事”也不例外。
  • 作者:席绢
    她们是一对双生姊妹花,一样超水准的漂亮,一样迷死人的好看!可,除了那张酷似的娇颜之外,也不知道遗传基因在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她们的个性竟……因此,开通明理的老爸做了开通明理的决定--老大爱书,没拿个博士,也非硕士不可;随她去吧!至于老二,他得开始替她准备嫁妆了;就等她拗完高中!可是,情况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 作者:席绢
    六年?他爱她爱了六年?就凭着她高中时期的一张照片,他竟深深地爱了她六年!?真是勇敢啊!这个男人……不过,算这家伙有脑筋!大夥儿拿她当哥儿们看,就他懂得欣赏她这个俊俏的美人!看来,她不爱上他,好像有点对不起他了?好吧!如果非要有个男人来爱的话,就挑他好了;虽说,她才刚认识他……只是,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呢?自由保镳?黑道老大?还是大亨的儿子?管他是谁!爱上他,她的日子肯定是愈来愈有看头了!好玩…
  • 作者:席绢
    想他堂堂俊帅无匹的狼王子,竟沦落到被叫狗狗的凄惨命运!唉!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他恨死悠悠对那些阿猫阿狗的小动物又亲又搂的,只好……献出他超可爱,超无敌的元灵让她死心塌地地只对他一个人好。但,他的悠悠偏生有本事招惹来一堆早发情的小色男,激得他不得不立下破坏她初恋大作战的计划……哇哈哈哈!作战计划──成功!再来……的难题是──怎么让感情神经迟钝的悠悠开口允诺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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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闲着无聊,以他的名成立了“旭日保全”原本只想小家小业赚赚零花钱好养老,不料竟坐大到如今这般声势还让他成了传说中神秘厉害无所不能,飞天遁地的代名词他是不在意啦,反正那都不关他的事但。一向狂妄的心却为眼前的一幕悸动了!只一瞬间,他就决定——要定他了!管他是男是女——呵!他是五百年前狼王殷族的首席战将?五百年前的恩怨情仇再这一世原版重现?他的“他”是小狼王恶作剧下牵的姻缘线?故事情节太复杂,却依旧阻挡不了他要攻陷他最后防线的决心——不会吧?所,有,人,都,被,骗,了?!
  • 作者:席绢
    呵呵呵!她是个十项全能的超级秘书哦!不只让两位冰山特助对她俯首称臣甘拜下风,还让换秘书像换衣服的严肃上司另眼相待呢!别以为这样就是全部了,呵呵呵……还有更多更多丰功伟业可以歌颂哦。且待她娓娓道来……等等!啥米?!他要追她?!不要吧!她又不是铁达尼,没有撞冰山的癖好耶!啥、啥米?!上司的老公对她很特别?!不会吧!她一点也没有值得他老大垂青的地方啊!哇哇哇……咧……有没有天理啊?事情怎会愈来愈诡异?现在到底在演哪一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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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觉得他很特别?」「谁?」「拜托,翠微,我们谈了那麼久,你都没有在听吗?看那边!那边!」月冠有些受不了的指著不远处一群男人聚集的地方。「左边数过来第四个,也就是最亮眼的那一个!看到没?」「没有。」很老实的回答。「什麼没有?怎麼可能没有?」「没有最亮眼的,他们都长得一样。」商翠微说道。「你——算了!你本来就很白目,对你生气是没有意义的。」同学多年,月冠已经非常了解这个家伙的性情,知道但凡不被她放在心上的人事物,放眼望去,都是路人甲,即使里头藏著一个白马王子在那儿熠熠发光,她也看不出来。「来,你再看一次,就是那个皮肤被晒得最黑、头发有点短、身高约一八二上下,看起来超有气质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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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流社会中,最懂吃的人家,非阙家莫属。而他,应该是阙家最不挑吃、吃得最随便的一个。应该。比起豪华美味大餐,他更钟情平凡无奇的家常菜;基本上,只要是能「入口」的东西,他都可以接受。只是……不知为何,要找到能入口的东西,竟是难之又难。幸好她——一个很普通、很没特色,长相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做出来的东西却十分容易入口、会让人感到很舒服、很安心的女子,适时拯救了他的胃。既然,能入口的食物如此难寻,而她的手艺又这么对他的味,倒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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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聘请这么一位女管家;看起来很冷、很傲,周身还散发出生人勿近的气息,跟那种代表著温暖的、丰腴的、家庭味十足的管家形象完全搭不上边。但,不可否认,她的工作能力相当强,甚至可身兼管家、厨娘、家务助理、保姆等多样工作。只不过……不知为何,她常用一种恍神而难以理解的眼神看著他;像是对自己失望,又像是在跟谁赌气似。他从未对任何一个员工产生私人方面的好奇,可却忍不住想多了解她、多接近她。尤其,他实在很想知道——她,究竟透过他在看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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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见鬼了!天晓得这是什么怪事——一面镜子竟然说要给她一个精采的人生!?还说与她的缘分结束前,她都摆脱不了它。结果……精采的人生她没看到,麻烦倒是出现不少。先是一出生就跟她结下粱子的『张三』突然出现,不但一改从前那毛躁少年的死样子,还变得如此……厚脸皮、肉麻当有趣……而她花了好几千元买回来的仿古镜台上的铜镜,竟然产生了异变!最离谱的是,当她明白地拒绝镜子的『好意』,它却在临走前『玩』了她一回!可恶,这难道就是它所谓的『精采』!?拜托,她根本不想要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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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個俊逸多金的花花公子, 她只是個聰明不外露的美麗花瓶;今兒個風起雲湧,美麗花瓶承受花花公「欽點」...... 呵!麻維飛上枝頭變鳳凰,不知氣觨多少花瓶一族! 好玩!太好玩了!挑戰互個有腦子的花花公子不是件容易的事,值得期待;不過她得努力扮好拜金女的角色,遊戲才有得玩!不料,就在她的玩心被他挑起時...... 這個花花大少居然不照遊戲規則來玩?說好只是玩玩的,他竟然異想天開想......結婚?哇!不好玩!她可不可以不要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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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从来就不是他的预期,他也不憧憬。就如同他今生从来没见过雪,也就不会对别人口中所形容的冰封美景心生向往。但是啊,偏偏出了她这个意外……这个不知打哪冒出来的奇异女子,纤柔的外表下蕴藏著冷淡又倔强的心……多奇怪的组合,可真教他眷恋啊!眷恋到……他舍不得放手了。当牵念转变为一种说不清的独占欲时,他整个心都乱了……这是爱情吗?他不知道。有些事情,不必言明,就任其一辈子暧昧下去,似乎也不坏;何况,“爱情”两个字,对一个帝王来说,毕竟太奢侈……何况,他的存在,是有著任务的,他本不该牵扯上她……是的,有著太多的不可预期,所以,这下她是别想置身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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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风流枉少年,更何况他还是个皇帝呢! 嫔妃佳丽三千算得了什幺?只怕还不够调剂吧! 皇城三宫六院谁又不巴望他的专宠呢?只有她…… 哼!不望他宠幸也就罢了,却又三番两次要求出宫为尼, 难不成长伴青灯还比陪他这个皇上有趣吗? 这可恶的无颜女!真是气人…… 还是,这是她以退为进的争宠手段吗? 果真如此,那他真该……唉!他到底中了什幺邪!? 要出家就任她去吧!他做啥巴着她不放…… 难道,真是君无戏言!? 就为了一句玩笑话,他竟得赔上他的龙颜,任她如此…… 不过,为了这样一个女子,好象还满值得的! 也幸好,他只对她说过这幺一句戏言,否则……兹事体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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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痛扁这个牛皮糖替天行道一下好吗?世上怎会有这幺无赖的男人!没节操没志气也就算了,竟还不要脸的好吃爱玩和瞎闹!贼溜溜的眼没一刻安定,活似一天不惹事会死。这厢,苗疆元教倾巢要追捕他;那厢,意外得了本捞啥子极天秘籍,成了过街老鼠。老天爷!她只是个再清白单纯不过的小女子呀!未婚夫娶妻,新娘不是她已够惨得风云变色了,为什幺她还得跟着他大逃亡???她、她……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疗伤止痛,可那牛皮糖非但不放人,竟还敢振振有词:「你是我的饭友,我不巴着你巴谁!」听听!这是人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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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烦!他实在是太讨厌麻烦了!可是,身在江湖……唉!神秘!愈神秘愈高竿!此乃混江湖的最高原则!可瞧瞧他这一大家子亲爱的家人……非但敲锣打鼓四处宣扬逞威风,还自制牌匾高高挂──怕人家不知道要报仇该往哪寻去吗?头痛啊……看来!他迫切需要一个女人──啊?这个女人……做啥把整张梳妆台都给嵌到脸上去了?他需要的是一个能整治他那精于败家的亲爱家人的女人,而不是一个鸨儿啊……头痛!身在龙家……真个儿教他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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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良心!要不是为了报恩,要不是为了作研究,她干嘛牺牲这么大,把自己搞得……好吧,好吧,就算还有那么一点点暗恋情愫吧!可是……十个月耶!难道他不知道怀孕很辛苦的吗?居然还可以把一张俊脸臭成那样对她!好像她偷了他什么天大的宝贝似的,从没见过像东方磊这么小气的男人!她不过就是偷了他的‘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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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个年头走来,没动过半点凡心,就只对她……原以为她是那庶出、无举足轻重地位的私生女小可怜,没料到她的真实身分是正牌的贵族名花!他发誓不沾惹、高攀任何千金小姐的;但显然有人故意把错误讯息给了他……怎么办?这一切该死的错到无力回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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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跳过、十岁跳过、十五岁跳过、二十四岁……怎么他还占山为王当土匪头咧?!那她之前在他身上的“安排”岂不白做工了?这样一来,她几时才能回去交差呀?交不了差,就当选不了花将神……找他算帐去,看他如何对她交代,明明说好了要做好人、不杀人的……嘎嘎嘎???她堂堂梅神竟是他继续当土匪头的“原因”?!这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傢伙!要胁她?用十万条生命要胁她“留下来”陪他、爱他、斗嘴一辈子?!呃……如果……如果他会因此由大恶人变成大善人,“顺便”助她完成任务,那她是可以考虑……答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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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装男身,为父雪冤的梁石玉,即使封锁了自己的深情,面对石无痕的痴情狂爱,终也情不自禁地深深沦陷,无法自拔……而出淤泥而不染的北方名妓秦秋雨,为逃避王公贵族虎视眈眈的疯狂掠夺,乃将一生交付给痴心的石无介……挚情相守的两颗心,是不是注定得遭天妒忌,波折重重?而戏点鸳鸯,不过是想为痴慕的情愫。找个牵手一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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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侨仔!田侨仔呢!想他可也曾是个风光的『田侨仔』之子,如今却是──一阵『大家乐』国睹旋风吹来,将他的家族给吹得七零八落的,落得今儿个还得靠借贷才能完成学业,这……唉!情何以堪啊!无妨!情难堪,那他就自立自强喽!毫气万千地发下今生宏愿──为『娶个富家女,少奋斗个三十年』而努力!只是,哎哎哎,这『志气』也太不争气了,一碰上这个家道中落的『蒙。尘公主』,可可,看来这会儿他得多奋斗个三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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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她实在是个奇怪的女子!为了整肃内廷后宫,他故意专宠她——他的妃,想等她因得势而在后宫兴风作浪、为了给家族牟利而开始企图干政,他再趁机……但,出乎意料地,她不但没有照他的“期望”演出“恃宠而骄”的剧码,还将内廷事务、后宫事宜处理得妥妥当当,教他不禁有些惊讶、欣赏,还有……懊恼。是的,他十分懊恼,因为她让他愈来愈欣赏、也愈来愈心烦——每每他下定决心要厌倦她时,她就又做出一些让他惊喜的事,教他不但放不了手,还更加……但,身为皇帝,不应该给妻妾太多太浓的关注,至少,就算心中依恋,也不能教她知道…
  • 作者:席绢
    她……是谁?初次见面就向他要求走“后门”,还让他站在路边听她扯一些有的没的。奇怪的是,他居然没有马上离开,还产生一种罕见的、久违了的、热血沸腾的感觉。他原以为这感觉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感受到了……那相似的眼神、懒洋洋揶揄人的语调、毫无形象的笑,竟让他熟悉到……心痛!但,她不可能是那个人,因为那个人早在两年前就永远的、彻底的离开他了。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对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留下印象,但他错了,且错得离谱。她身上的熟悉感、一下子就说出他身上有七里香味、让他放下防备主动想接近……这一切的一切,竟让他产生了奢望——她,有没有可能会是…
  • 作者:席绢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吗?年少轻狂时,就在人生路途上跌了这么一大跤,他应该是恨她的吧?可是,跌跤的,不只是他吧,她伤得可不比他轻啊……说到底,她也是个受害者呢!大好青春,从此小鸟一去不回来,再回头,她已是个人妻了……呜呜……她找谁哭去?想当初她只是想……想……想为她的暗恋做一个美丽的告别而已,谁料得到——唉!一个失控,从此改变了两个人的未来。以为当骊歌高高唱起时,再也不可能有所牵系的两个人,居然从此被那个「失控」给紧缠到密不透风了!他倒好,虽已身为人夫,可瞧瞧他身边飞来飞去莺莺燕燕……太可恶了!完全无视她这位正宫的存在,竟然——看来,她不拿出点绝活是不行的了!姊妹都知道,只要她想要的,谁有办法阻止得了她呢?所以,等着接招吧——她的男人!
  • 作者:席绢
    他以为他是光,一道绚丽夺目的光!却发现,原来他只是那道光背后的影子……呵,可不是吗?身为全盛莲国最完美无瑕的男子的孪生兄弟,他打出生便注定了只能当光的影子啊。无妨的!反正他习惯了,就像习惯了痛、习惯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更习惯了身为影子的孤单,安于黑暗中的阴郁。如果有一天,他可以成为光,那么,人生又会变得怎样呢?成为那样完美无瑕的人儿,真的可以吗?他真的可以代替他成为那道亮丽的光吗?还是,他永远只能当个第二……其实,他早明白影子永远也代替不了光;对于爱情……更只能是奢望…
  • 作者:席绢
    她是章家老三,温柔又乖巧,上有兄姊,下有弟妹,理应,她该是那个最可以打混过日子的人,其实不然,当兄弟姊妹一个比一个还不切实际又荒唐时,身为章家老三的她,竟成了家里唯一能信赖的支柱!这到底是好是坏?圣母啊……朋友说,她有个圣母属性,一家子兄弟姊妹全赖着她的圣母属性,毫无愧疚地过着他们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子生活;亲朋好友因着她的圣母属性,恣意而畅快地予取予求,全然不知客气为何物!啊,原来,是她惯坏了他们呀……人生没有重来这回事,谁知道,在她结束了四十八年的生命后,她竟……重回十七岁?十七岁啊,好个天真烂漫的青春年华,她该怎么重过这一回呢?也许,她可以……不那么地「完美」…
  • 作者:席绢
    好——太好了!没错,在他人生里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卧病在床时,他是曾好奇生命走到尽头之后,迎接他金大公子哥儿的会是哪一种境地?天堂?地狱?还是……不管是什么,挂就挂了,他从来也没想过「重生」这档子事!但他竟然就这么重生了——也就是时下流行的穿越时空?重生是吧?穿越是吧?很好!没几个能有这能耐的!更好的是,他竟穿越到一个不知名朝代的不知名皇宫里,重生在一名年纪老大不小、即将面临失业的宫女身上——晴天霹雳啊!想他一个事业有成、养尊处优的40岁黄金单身贵公子,此刻竟沦落成一个无才无貌无钱财的23岁三无贫乏宫女……这……这老天爷还真会玩他呀!人生至此,他还能祈求什么?看来也只有混吃等死的美丽人生了…
  • 作者:席绢
    她住在高级地段的豪宅里,当雇主在家时,每天除了煮三餐外,其它时间都是自己的。她可以打高尔夫球、游泳、在花园里喝下午茶,没事还开著名车去繁华地段逛精品街,每月实际工作天数甚至连十天都不到……这样的工作,简直教她那一票努力不懈的奉氏师姐妹嫉妒死。而这一切全因她有一个常常出远门、在世界各地游玩、顶着国际「美食家」头衔、哪边有热闹哪边凑、容貌俊美出众的老板。只是,他真是世人所以为的注重健康养生的美食家?这点,也唯有她这个他专属的厨师清楚了。不过,基于在他身边工作颇符合她「希望生活太乎」的愿望,所以也就很甘愿的签下另一个五年契约。哪知道才签下契约,就发生了别墅大铁门被一辆拉风跑车撞得扭曲变形的事件。原来,她的老板除了是钱多得用不完的超级二世祖外,竟还有着那样特别的背景!看来,为了日后的太平生活,她得委婉的提出解约…
  • 作者:席绢
    她,出身书香世家,平和稳重、高雅娴静,是个让人很放心的女人,也是即将成为他妻子的人。虽然他急于建立自己的功业,还有许多家族的事情得处理,但与未婚妻联络感情一事,他都有确实记在行事历上,只是……她对他似乎……太冷淡了点、太无求了点、太……没感情了点!?为了确保未来十年她的心都在他身上,他决定……他,相貌家世皆属极品,是R国首富王家这一代的嫡长子,也是即将成为她丈夫的人。能跟一个性情稳定平和的人安然平淡的过一生,是她此生最大的愿望,但是……不知是她对他太不用心,还是对他的认知有所误差,「安然平淡」的生活好像离她愈来愈远了…
  • 作者:席绢
    阿斗?!程雪歌非常怀疑自己为什么还没有气昏、为什么还没冲上前去掐死她!?她对他的瞧不起、说他不具任何斤两,让他决定恨尽全天下的千金小姐!这辈子,他不想、他不要、他不愿在她面前示弱!真是一个不错的徒弟。身上原有的天真不见了,清纯阳光的气质消失了,那双美丽晶透的大眼睛里不再盛满世间皆美善的天使光采,而是注入了精明深沉、谨慎。改造成功了?等他把“奸险”“诡诈”都学上手,就是要料理她的时候了吧?
  • 作者:席绢
    中邪了!明明是陌生人,而且还是她向来讨厌的「臭男人」,为什么居然可以让她忘了一切,只想一直一直看着他呢?他长得好好看,声音也好好听;看着她的目光一点也不会让她讨厌,反而当他不看时,她会好失望……这代表什么呢?怎样的感觉会在男女之间照成中邪的模样?
  • 作者:席绢
    “展锋学园”欢迎帅哥美女、富家子弟来报考!不过,除了好看的皮相之外,请记得掂掂皮相下的斤两!就说她罗蝶起吧——虽说没啥艳惊四座的绝世容颜,可光凭她那来自校长妈妈和数学高手老爸的优良基因,不仅在学生会上呼风唤雨,更是勾动那个一星期跷六天课的未来黑社会老大一颗冷傲的心!唉!没办法,太聪明就是会有这样的麻烦!不过,他说要娶她,她就得嫁他吗?慢慢等吧!此刻她年华正青春,还有很多事没做呢!首先,当然是先算计她那世间少有的爹娘喽……
  • 作者:席绢
    一头银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而银发的主人有一张绝世的俊美面孔像未经尘世沾染,甫出生最纯净的婴儿般散播着纯洁无瑕的气息白净,优雅的容颜,加上充满智慧的双眸结合成难以形容的美丽脱俗像天人——像谪仙——像天使!哦——她的第二只白马!朱水恋当下非常肯定——她,又,要,恋,爱,了!更迫不及待——把,他,带,回,家!
  • 作者:席绢
    什么“呆呆吾徒……”!他只是生性严谨、少言少怒,又冷峻了点;生平无大志,不过是小小的誓死为神医罢了!可,他那个顽童师父,连进棺材还不忘要戏弄他一下,竟携个二十道谜题玩他……现下可热闹了!全江湖人都卯上了他那什么“百宝箱”……一个超级无聊、举世无匹的疯师父已经够他头大的了,现在又教他运气好得沾上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不过,尽管他再酷,似乎也甩不掉这个“麻烦”了——一个美丽得很“祸水”的女孩!
  • 作者:席绢
    朋友都说她病了,且还病得不轻,竟会爱上他——一个难以亲近、原则多且不容冒犯的贵公子。初见他时,她便像著了魔似的,不顾一切地只想成为他的妻。说她迷恋也好、说她疯狂也罢,认识他九年,嫁给他八年,至今,她还是好爱好爱他。只是,他并不爱她。为了让他能更在乎她一点、更注意她一点,她决定……但,太多的变数让她失去了对他及对自己的控制;她愈来愈不了解他在想什么,他的行为举止也愈来愈莫测高深,仿佛是……洞悉了什么似。该不会,她的“计谋”被他给看穿了吧?
  • 作者:席绢
    江湖上人人称道的杰出神医“阎王避”刘若谦这回不得不乖乖就逮喽!原因无它,还不就是那个他那避之为恐不及、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失踪了!这叫他从何找起?十七岁拒婚离家,身为“驿帮”少主,说来是有那么点不负责任啦,但──自由可贵……如今唯一的线索是──她胸口有一蝶形胎记。胸口?唉唉唉!借问有哪个姑娘会主动让他“观赏”胸前风光?办法是人想出来的……人,终究是找到了。可──他他他……被耍得──好惨!他当初拒不接受的未婚妻,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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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散尽家当、赔上仅有的老黄马来救她?呵呵!他也不知道,可能是习惯吧!算命的说,他这个人有钱也留不住,索性就拿来救人喽!不过,这姑娘怎么这等泼辣?他不过是救她出火坑嘛!怎么她还怀疑他有企图!?要她身体?他要她身体做啥?不能吃,也做不了什么工作,他还不如要一条猪……哇——这个女人真是霸道啊!年节快到了,她嫁不到老公,居然……居然要他负责?配吗?她美颜冠天下,他却是这么拙……大概配吧!她这么凶悍,他不要她,还有谁要她呢?原来,算命的没诓他,他真的讨了一个大美人媳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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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其芳(1912~1977) 现代诗人、散文家、文学研究家。原名何永芳。四川万县人。1929年到上海进中国公学预科,广泛阅读了中外文学作品。1931至1935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课余沉浸于文学书籍之中,发表了不少诗歌和散文。1936年,他与卞之琳、李广田的诗歌合集《汉园集》出版,受到文坛注意。他的散文集《画梦录》出版后,曾获《大公报》文艺奖金。大学毕业后,到天津南开中学、山东莱阳乡村师范学校教书。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四川万县和成都教书,参加创办《川东文艺》和《工作》杂志。1938年赴延安,任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主任,其间曾随贺龙部队到晋西北和冀中根据地工作。新的生活使何其芳写出了《我歌唱延安》等散文和《生活是多么广阔》等诗篇,讴歌革命,礼赞光明,传诵一时。1944年以后,被派往重庆工作,任《新华日报》社副社长等职。1948年底开始在马列学院(即高级党校)任教。结集出版的主要作品有:诗集《预言》、《夜歌》(后改名《夜歌和白天的歌》),作品集《刻意集》,散文集《还乡杂记》、《星火集》及其续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何其芳以主要精力从事文学研究和评论,同时参加文艺界的领导工作,写有少量诗作。他主持筹建文学研究所(今属中国社会科学院),曾任副所长、所长,《文学评论》主编、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等职。出版有《关于现实主义》、《西苑集》、《关于写诗和读诗》、《没有批评就不能前进》、《论〈红楼梦〉》、《诗歌欣赏》、《文学艺术的春天》以及6卷本《何其芳文集》等著作。何其芳早期诗作艺术精致,色彩绚丽,以清新柔婉见长。参加革命后诗歌变为平易朴实,乐观豪放。他又以写抒情散文著称,《画梦录》中的篇章常用象征手法,构思精巧,文字秾丽,富于艺术的独创性。以后在《还乡杂记》中的篇什则趋于朴素自然,感情犷放,格调明朗。
  •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
    《在路上》为垮掉的一代代言人凯鲁亚克代表作。五十年来畅销不衰,仅在美国已售出350万册,现在每年还以11万册到13万册持续增长,翻译成25种语言。《在路上》是 一本堪与《麦田里的守望者》齐名的书。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被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就是在现今,凯鲁亚克的长篇小说《在路上》、金斯堡的长诗《嚎叫》、巴勒斯的长篇小说《裸露的午餐》也仍旧拥有大量读者。从生活方式到叙述方式,这些嬉皮士文学经典现今正为当代中国新生代作者引为范本。《在路上》写得美极了,让人非一口气读完不可。小说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同时,书中体现了作者主张的即兴式自发性写作技巧——思绪的自然流动,反情节,大量使用俚语、俗语、不合语法规范的长句,并广泛涉及美国社会及文化习俗;另一方面,书中又展现了美国辽阔大地上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镇……《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凯鲁亚克和他的朋友们是叛逆的一伙,他们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他们认为这一切通过文学都可以实现,产生了要创造一种批判现有一切社会习俗的新幻象的念头。《在路上》在国内曾有过多个版本,1980年代末在中国出版时,曾在读者特别是青年学生中引起了广泛共鸣。此前得到授权的是漓江出版社,其原先译本先后印行十余次,累计销量近二十万。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通过版权代理机构协商,取得《在路上》中文版独家翻译出版权利,邀请著名翻译家王永年先生鼎力襄助,于2006年11月推出全新完整译本。【译者简介】王永年(1927—),浙江定海人,毕业于圣约翰大学,精通英文、俄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等多种语言,从五十年代起从事外国文学研究和翻译,译作《耶路撒冷的解放》、《十日谈》、《欧·亨利小说全集》、《伊甸之东》和《在路上》,皆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的世界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