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当富翁

回到过去当富翁

作者:黑色墨汁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郑山穿越了,并且继承了美国二爷爷的亿万家产。在美国生活三年之后,郑山最终选择了回国,回到了此时百废待兴的华夏。每天遛狗逗鸟,喝酒吹牛,美滋滋的过着自己喜欢的小日子。…

《回到过去当富翁》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黑色墨汁
    张然带着前世记忆重生在了这个和前世十分相似的平行世界。 1990年5月19号,张然出国办事结束,乘坐豪华游轮回国,带着满心的期待和欢喜。 当游轮行驶过一团迷雾之后,张然就发现时间直接到了2018年,他们这艘游轮直接来到了二十八年后。 一夜之间,张然原本孤零零的户口本上突然多出了儿子,儿媳妇,女儿,孙子,外孙女。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海盐芝士奶盖
    (一群热爱音乐的人一起做乐队玩音乐,不打脸,纯音乐文)王羲只是一位平平无奇的吉他手。谁曾想参加一个乐队综艺节目之后。突然间发现自己能够捡到各类选手的属性。于是王羲开启了薅羊毛之旅:【叮!恭喜宿主捡到小提琴入门!】【叮!恭喜宿主捡到钢琴入门!...
  • 作者:柿圆
    【表面甜妹实则果断打直球女主x看似高岭之花其实心机绿茶醋坛男主】【本文将于5月21日周日倒v,倒v章节从第29章开始,看过的小天使请勿重复购买哦,啾咪!】【从医院回来啦,日更,每晚12点更新嗷!】祝眠身为星际首席机械师,因为太过操劳,一觉醒来穿到一本狗血小说中,成为一个不知名御兽宗的小师妹。宗门的大师兄性格非常谨慎,就连上厕所都要摆上八卦阵算一算,本命灵兽是一只连毛都没长齐的傻鸟。宗门的二师姐平日里说话字数不超过十个,性子却风风火火又极其的护犊子,本命灵兽是一条长相丑陋的长虫子。宗门的三师弟鬼灵精怪的,一肚子的坏水,明明爱财如命却攒不住一分钱,本命灵兽是一只爱美的秃毛狗。祝眠一开始觉得自己的宗门迟早要完。直到后来……大师兄是天洲最大仙门的嫡长子,本命灵兽傻鸟竟然是凤凰?二师姐是龙族最受宠的小公主,手拿真假千金剧本,本命灵兽竟然是高贵玄龙?三师兄是妖族唯一拥有珍贵血脉的太子爷,本命灵兽竟然是世间仅存一只的九尾妖狐?而祝眠更不简单,带着自己做的cos、sin、tan三个机甲兽,别人御毛绒绒,她御机甲,各种横行霸道!直到有一天,好久不见的天洲第一宗门的小师弟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他一身白衣胜雪,气质清冷,容貌绝美又让人不忍亵渎。祝眠原本以为他是来找自己打架。却听见这清冷的小师弟,轻启淡色薄唇说:约定之日已到,你我应当此刻成婚。祝眠:?*【私设:男主因为修炼无情剑道的原因,视野中只能看到黑白两色,和女主缔结了魂缘花后,女主是他世界中唯一的色彩,所以他的目光总会不由自主地放在女主身上。】
  • 作者:香橙橙
    为替父还债,尹依被迫嫁给残疾老公。被羞辱、被责骂、被压迫本以为是个火坑,却被宠成了女王。惊!席少花了几个亿,就为给他夫人买一个护身符!天!席少给夫人买了一所学校让她念书!众人感慨,杀罚决绝不近人情的商业大佬,竟然一改往日人设,化身怒掷千金为红颜的温情总裁。深夜,男人勾唇浅笑:再来一次?尹依捂紧被子,拒绝三连,我不行,我困了,不舒服!轮椅上的老公,分明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啊!
  • 作者:百里小猴子
    【娱乐文+单女主,有点甜】张萧穿越到娱乐盛行的平行世界,在这里艺人有着严格的评级制度,所以也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开局就因为和国民女神杨咪共入高档酒店,而成为了全网谩骂的对象。杨咪:“这事儿怎么办?”张萧:“你是说昨晚这事儿?你第一次,我也第一次,扯平了啊!”“你…”杨咪无语了。就这样,张萧成为了杨咪的合约男友,然而一年以后,一纸合约却变成了…
  • 作者:辣椒油爆茄子
    第一世,被绿茶青梅养鱼,舔了10年,她说只拿我当哥哥,转身上了别人的车。第二世,我悟了,我再也不舔了!救了一个白富美学姐,本以为可以甜甜恋爱,快乐躺平,结果谁想到病娇学姐造就了我一生的心理阴影......第三世,我悟了!我真的悟了!再谈恋爱,我就是狗!这一世,恋爱狗都不谈!汪!汪汪!!
  • 作者:李李翔
    谢芳菲蓦然想起一句话“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一切原本尘埃落定。可是形势永远比人强,顷刻间风云变幻。这样的乱世里,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支离破碎。城毁了,人亡了,所幸他和她还活着。这样的一段故事,只是一个别样的传说,不存在正史里。一个朝代的结束,另一个朝代的开始,已经和他们无关,和这个故事无关。
  • 作者:绘相
    非著名寺庙,俗家弟子,一待二十年。二十年间,默默无闻,啥也不是。一朝出山,万夫让开。江湖有多远?不管有多远,我有绝世武功游龙,天下第一足以笑傲。庙堂有多高?管你有多高,我自带神秘身世,皇帝之上一换一,皇帝之下我无敌。人间有多大?随便有多大,我有我的节奏,无非是知人识人用人,便也是无人之境。快活,就是别人干涉不了的命格,我已经握在手中!我,李云水。
  •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本书围绕主人公休·珀森和他四次拜访瑞士的经历展开。开头叙述他第四次回到瑞士的情形,而他第一次来到这里还是十八年之前的事情。年轻时的休·珀森是一位忧郁、腼腆的出版商,在他第二次旅行瑞士的时候爱上了之后成为他妻子的阿曼达。休·珀森一直活在回忆里,他每次到瑞士都坚持住同一家旅馆。然而他同时又极力想逃避回忆,因为回忆只能带来痛苦。如果真有未来存在,具体地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就像脑子较好的人所能觉察的东西一样,过去也许就没有那么诱人了:它的魅力会被未来的吸引力抵消。人在考虑这个物体或那个物体的时候,可能就会骑在中跷跷板的中段上。那可就有趣了。可是未来并不具备这样的现实性(过去可以描绘出来,现在可以观察得到);未来只不过是一种比喻,是一种思想的幽灵。当我们专注于某一实物时,无论它的情况如何,我们的注意行为可能会引领我们不自觉地去探究该实物的历史。初入道者如果想让实物完完全全停留在他目睹的时刻那个层面上,就必须学会对它一览而过。过去穿过透明物体发出光芒!许多人造物体或天然物体本身是无生命的,但被粗心的生命滥加利用(你想到山脚下的一块石头,自然会想到它经历过无数个春秋,有大群的小动物从石头上匆匆而过),叫人特别难以把注意力只集中在它们的表面上:初入道者很快就会透过表面,自得其乐地哼着小曲,以童稚般的放纵陶醉于那石头用到那片荒野的历史之中。天然的或人造的实物表面覆盖着一层直观、现实的薄饰,任何人想留住实物此时此刻的原状、掌握它的原状、维持它的原状,都请务必小心,不要打破其紧绷的薄膜。否则,缺乏经验的奇迹创造者将会发现自己不再是在水面上行走,而是垂直沉入水底;鱼睁大眼睛围观之。刹那间还可能发生更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