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中天北极紫微大帝

我真是中天北极紫微大帝

作者:风消逝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不是洪荒流,不是洪荒流】神圣们高居天穹,俯瞰凡尘,统摄万物,镇压万族,掌控着这方世界,分为仙、神、光、鬼、天龙、古雀。方鸿转世而来:“我真的没病,我是中天北极紫薇大帝!”“仙宫改名,叫天庭。”“鬼国改名,叫地府。”“光世界改名,叫M星云。”“不答应?”“那就给爷死!”……天穹之上,神圣仙宫,太始仙帝问道:“来者何人?”“中天北极紫微大帝。”“自古以来,仙宫无此尊位。”“我来了,就有了。”“准。”方鸿微微一笑:“其实……你那位子好像也是我的,不叫太始,其名太初,今日归位,请你速速下去吧。”…

《我真是中天北极紫微大帝》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风消逝
    异空间降临,神祇在面前显化,远古咆哮在耳边回荡不息。 叮咚! 一个人吃火锅,看电影,一人值加一。 一个人练拳冥想,百米高楼望风景,一人值加二。 一个人被狼群追,被雄狮追,被神祇追,翻过身追狼虐狮劈神祇,一人值加五。 我怕死。 更怕失去。 为一切活着的,挺身而出; 为一切死去的,孤军奋战; 神威无边,神力无尽,神息无穷又如何? 这一拳,要让天地山海裂,要让那高高在上的神祇垂眸看见我们人类的意志! 【意志翻倍!!】 【力量翻倍!!】 【境界翻倍!!】 请问神祇,也会流血么。
  • 作者:风消逝
    天穹雷霆劈裂了命运轨迹,浩渺光芒照亮了无垠星空。 现代世界,妖魔滋生,鬼怪肆虐,武术与奇能绽放出了不可思议的光芒这是一个凡人踏上命运星空之旅的故事。
  • 作者:风消逝
    当今时代,武道崛起。 一个平民,得到神秘的属性异能,平凡庸碌的人生就此改变,向着浩瀚星空,一步步前行。 我叫方成,我大器不晚成!
  • 作者:风消逝
    天骄秦淮泊,圣地圣子,随师前往太虚禁地,成为废人,历经背叛,道体被夺。死前不甘终开太虚禁,一条没有尽头的星空长廊埋葬了不知多少风华绝代的人物,获得一个又一个绝世传承。得无上武道!踏天歌!登帝路!于岁月长河之上俯瞰万古!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四寸思
    这是个魔改过的武侠世界。终南山上,王重阳在世,全真七子齐全;华山之巅,风清扬执掌门派,剑气双修;黑木崖顶,有让武林正道闻名色变的不败女剑神。...神龙岛上有个神龙教,传说神龙教主坐骑是一头能飞上天的大白龙。侠客岛上有两位岛主,据说能熬制让人长生不老的腊八粥。“自带音响”能入海擒龙的北乔峰、擅长斗转星移绝技的南慕容,还有逍遥派的道家陆地神仙、少林派扫地的在世佛陀。这是个无比玄幻的世界。...而主角穿越成了尚在终南山学艺的神雕侠,开局就喝退了想玷污小龙女的龙骑士,激活了系统,并最终要和这些几乎能上天入地的高手们发生许多有趣的故事。
  • 作者:不周先生
    教《周易》的教授原来还是个风水先生? 老师!不不不!大师!大师救命! —————————————— 1.更新不稳定,一切以隔壁为主,所以跳坑慎重。 2.篇幅不会太长,最多10w字,完结是一定会完结的。
  • 作者:温瑞安
    《叶梦色》是布衣神相系列中非常有特色的一部:诗笔。全书尔虞我诈,十分险着,但贯穿全书的,都是诗样的文笔,令人迷恋。
  • 作者:月魔小舞
    震惊!江南市某男子“强迫”他人学习计算机知识……据警方透露,该男子目前已被抓获。此新闻一出,全网轰动。“卧槽,还有这种人?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这算是正道的光,照在大地上吗?”“有没有法学界大佬科普下,男子犯法了吗?”以上新闻的主角,名叫——林元。他刚刚穿越,就被警查叔叔抓了。现在怎么办,急!在线等!……
  • 作者:笔名帅不帅
    多年后有记者问:您的资产早已过千亿,捧出的影帝影后也超两位数,可为什么您还要做群演呢,是为了让自己不忘初心么?江炎笑了笑。不是因为有钱了才做群演,而是因为做了群演才有了一切。而且,只有穿上戏服,才能去往那个世界。在那里,他曾目睹山河破碎。也曾历经江湖的刀光剑影。曾和李白喝过酒。也和七仙女摘过桃。他曾掌过天下权,也曾上九天揽过月。所以。“群演的快乐,你想象不到。”本文华娱为主,不搞时间管理,不架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作者:罗伯特·海因莱因
    《银河系公民》是世界科幻泰斗罗伯特·海因莱因最受欢迎的十大佳作之一。描述了一个孩子和老乞丐在星际中遇到的种种奇事以及阴谋和背叛的惩罚,向读者淋漓尽致地展现现实的原生态和人性的善恶。其收录于《科幻世界》2004年5月下半月版的译文版,“白羊号”(黄道十二宫的第一宫)。毫无疑问,根据作者来找作品去看并不是一个太好的习惯,这很容易让我无法接触那些不怎么出名却写出了好作品的作者,而且,一个好的作者,未必每一篇作品都能让人满意。但大海捞针的话,有一个方向也不是什么太坏的事情。索比是奴隶,曾经差一点儿成了小偷,他加入了贸易商的行列,后来,又当了兵,身世大白的同时,他又成了富豪。在小说中海因莱因的才华不止一次地令人从心底惊叹,在这些角色切换的过程中,索比的心理变化细腻而又理所当然——或者这是因为他后来对反对奴隶这一态度的坚决而使我产生了错觉也说不定。当然,对于大师来说,这些仅仅是小菜,连开胃都不够。情节上的巧妙安排和作者的功底我觉得没有太大的关系,一个不识字的农民同样可以编出不错的故事,而且在发现其中的破绽之前,故事就已经结束了。《银河系公民》的好处在于……同一个人物在不同环境下的角色切换,只有在自己尝试之后才会发现这有多么大的难度。
  • 作者: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这个故事我定从别人那儿听来的。他其实不该讲给我,也不该讲给任何别人。这得归功于一瓶陈年佳酿在那位讲故事人身上产生的奇妙的作用,引得他开了头;也得归功于随后那些天,我对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分持怀疑态度。等那位爱吃喝交际的东道主发现他已经给我讲了那么多,而我对他的故事仍然将信将疑时,他那种愚蠢的骄傲便接过这项发端于老酒的“任务”,借着酒兴,出示了一堆书面材料。那是些散发着霉味儿的手稿和英国殖民都枯燥无味的记录稿。这些材料为他颇为出色的叙述中许多至关重要的部分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 作者:祭丹超凡
    转世重生后成为小侯爷。父亲救驾战死,让自己见一面都见不到,只给自己留下了俊礼这个名字。母亲又思念成疾,也随父亲而去。我命可太苦了!还好,母亲临走之前把自己托付给了她的姐妹。可自己的养母叫贾敏,出身荣国府是怎么回事?我到红楼了?但是,伯父家的二哥叫卢俊义又是怎么回事?还有个玉麒麟的名号!这是红楼撞上了水浒是吧?!那么问题来了,我是等着和妹妹一起去荣国府看宅斗大戏呢?还是习文练武以后会会一百单八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