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木叶学习暴血秘术

我在木叶学习暴血秘术

作者:喜欢草莓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二次穿越者的上杉弥生意外穿越火影世界。临近第二次忍界大战,危机重重。没有强大的金手指,只有前世意外得到了暴血秘术以及微薄的龙族血统的上杉弥生只想做个普通忍!…

《我在木叶学习暴血秘术》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席一清
    他说,唯你幸福,才是我此生最大的愿望。她说,这辈子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事。他们都是重生者,一个前世大型跨国企业CEO,能力卓著;一个前世顶级中医国手,备受推崇;且看两个重生者相遇,如何携手并肩打天下,创造锦绣荣华,尊享俯瞰世界,登权力峰顶。
  • 作者:楼采凝
    他会借钱给她这个陌生人,帮助她度过难关,绝不是因为他吃饱太闲,也不是因为他太好心,而是因为不小心煞到她,想藉机靠近她,她能不能认真的看看他,不要净想著要还他钱?他会动不动就跑去她家,陪她奶奶聊聊天,绝不是因为他爱串门子,也不是因为他敬老尊贤,而是为了要讨好她奶奶,顺便讨好她,她能不能不要再误会他,以为他是要来讨债?他努力放下贵公子的身段,就是要展现追求她的诚意,她却老是怀疑他别有所图,避他如蛇蝎;唉~~做人真难,追她更难!只是越困难,就越有挑战性,更何况他长得这么帅,加上天天运动,身材练得超猛,他相信……有朝一日她一定会败倒在他的运动裤下……
  • 作者:饥饿的蚊子
    林清韵是一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美女,她学习成绩优异,待人谦和,却没有人知道她从小就有一项异于常人的能力。她的运气比一般人要好10%,隔一段时间,她就会莫名的捡到好东西,哪怕地上的钱,只要林清韵不捡,第二天也会神奇出现在林清韵的口袋。所以,一般她都捡了起来。直到这天她捡到了一封来自霍格沃茨寄宿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就这样林清韵穿越了,成为了美丽的女主角赫敏。【选项1:苟到大结局,奖励(青春永驻)】【选项2:收伏地魔当小弟,奖励(永生不死)】【选项3:穿越漫威,两个世界来回当救世主,奖励(回家一次)】为了回家一次,林清韵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选项3,不为别的,就因为选项3还有一个附加奖励(无敌属性+1)
  • 作者:恶作剧的猫
    霍格沃茨,斯内普的老处男之身究竟被谁所破!海贼王中,卡普、战国为何被迫女装?死神之中,雀蜂究竟如何摆脱飞机场!敬请期待,主角在各个世界里的丧心病狂之旅!世界暂定哈利波特、火影、海贼、妖尾、死神、一拳超人诸天、无限,穿越、次元已有百万字完本《木叶之药剂狂魔》
  • 作者:翻滚的肚皮
    电影,电视剧,动画,游戏……在这个娱乐至上的星球,编剧就是一切娱乐产品的灵魂。一位王牌编剧能够获得亿万身家,受到万人敬仰,让资本折腰,被观众封神。而作为一位行业新人的张衫,将一步一步的走向通往王牌编剧的巅峰之路!
  • 作者:鹿燃
    下本写古言《茉香》【古早、狗血、火葬场、强取豪夺、双男主修罗场】文案最后————————————————————1.奚昕然出身贵家,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养的性子骄纵跋扈。所以在她看中相府容清气朗的三公子祝珣之后,不管他是否有意,一意孤行的央了做皇后的姑姑赐下婚约。未料,祝珣打了她的脸,推约、迟婚,几乎讲明了不娶。甚至宁可被人误会与旁的女子有染,也不愿同她多解释半句,在让她受了诸多冷遇之后,这门亲事最终散去。2.不久,在朝为官的奚父被人构陷入狱,昔日华光无限的奚小姐贸然求到人面兽心的太子面前,却被一盏浑酒药的面红耳赤。祝珣撞见她的时候,她正扶着墙根无助跌撞,他对此人无情却有道义,所以在太子追兵追过来时,还是毫不犹豫将人搂抱到安全处。光线幽暗的马车里,被药力冲昏了头的小姑娘双手攀上祝珣的肩……不久这二人被撞见一个发髻凌乱,一个衣衫不整,祝珣的唇上还染着奚昕然的口脂……为保奚昕然名节,原本退了的亲事又被迫重启,二人约定只做挂名夫妻。3.前世祝珣与奚昕然成亲不过三载,心爱的发妻便死于非命,圭璋特达前途明光的大理寺卿成了一个年轻的鳏夫,再未娶妻。友人不解,劝他续弦,他也只是笑笑。鲜有人知,前世奚昕然爱祝珣深入骨髓,在他身中盅毒即将陨命之际,她不惜以自身引盅,换得祝珣活命。后他独守亡妻芳冢,思念成疾,黄土枯骨,郁郁早逝。一朝重生,他重回二十一岁娶妻当年。前世散尽的记忆才迟迟归来。而他心爱的小妻子,正扬言好马不吃回头草,誓要与他只做挂名夫妻,待风口一过家中无事,二人和离,让他另娶。一想到之前所给过她的委屈冷遇,祝珣悔不当初,心口似被利刃挖剜,终红了眼眶,我这条命是你换来的,我怎会再给旁人。两世双c,男主重生。梗没变过,我只不过是个修文案狂魔罢了。架空有私设和金手指,男主是一点点记起前世的。非火葬场,女主不憋屈,有仇当场报的那种人。v前随榜,v后日六起步。—————————————————————《茉香》文案【古早、狗血、火葬场、强取豪夺、双男主修罗场】孟睢状元及第那年插花披红跨马游街,霞姿月韵之态被楼阁之上的乔惜茉尽敛眸底,自此倾心。旁人皆说这二人是佳偶天成,唯孟睢不这么想。乔惜茉也是后来方晓,之所以成亲三载孟睢对她冷漠无笑,夜夜独宿书房之中,是因她父亲厉王当初以权相压,迫使孟睢弃了家乡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后厉王兵变落败沦为阶下囚,孟睢便接了那女子入府。那天他笑的一如三年前初见那日恣意欢畅。一朝梦醒,乔惜茉怀揣着昔日郡主的最后一点骄傲扔下和离书悄然离去。孟睢归来,红着眼寻遍了府中各处也不见有她,他从未想过乔惜茉会离开,从未!青梅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方明他心。你快去寻她回来吧。她劝。可是,她去哪了呢?......乔惜茉自昏迷中醒来前尘俱忘,旁人同她讲,她是宁焕身边的一个婢女,可没人告诉她,当今摄政王宁焕在几年以前,是一心爱慕她的五陵少年。宁氏忠烈满门,其父兄沙场战死,少年一身孝衣归京,正见她一袭红衣嫁与旁人。年少乔惜茉笑讲要嫁给他的话,原来也只有他当了真。他恨!昔日少年一去无信,浴血重归成了朝中权势遮天冷血冷心的摄政王,再未同她讲过一句话。可是某日当他看见昏倒在路边的乔惜茉时,还是一意孤行将她带回了府邸。他就是要困着她,折磨她,生生世世,以解心头之恨。【小剧场】一夜寒酥散落,雪地映光,乔惜茉独站廊下以哈气暖手。孟睢将随身的手炉塞给她,并叮嘱,你素来怕寒,这个你拿着。并不记得眼前人的乔惜茉:???此时宁焕黑着脸行来,一边拉过乔惜茉的手,一边仅用眼角瞥着那只手炉,将这脏东西扔了。乔惜茉:......看着眼前针锋相对的二人,她想还是先走吧。
  • 作者:历史混子
    【别名:踹掉主神后,我成了海王】 段茜是一名穿书任务者。 在一次穿书任务中,她却爱上了那位禁欲冷漠、高高在上的主神。 于是她放弃了回家的机会,主动留在神灵的身边,为他付出一切。 后来,她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神灵的婚礼。 可谁知婚礼现场,主神却亲手毁了婚礼。 他笑得凉薄讥讽,想让我爱你?你配? 段茜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却没想到却被系统重新拉回书中世界。 系统再次问出了当年那个问题:四个攻略目标,宿主要选择哪一个? 她看着面板上的海妖、帝国元帅、天使以及恶魔公爵,最后轻笑一声: 小孩子才做选择题,我当然是全都要了。 主神算什么,哪里有做海王快乐! 同时坐拥一二三四个小奶狗不爽吗? 于是她, 被病娇海妖表白。 被帝国元帅求婚。 被偏执堕天使送情书。 被疯批恶魔公爵邀请约会。 以及看着气红了眼的主神。 段茜:真他妈爽! 于是那一日,神明堕落了。 冷漠无情的神明,本不该有任何情感,却第一次为一个人类而失控。褪去冰冷圣洁的外衣,堕入黑暗,变成阴暗病态的偏执狂。 他将段茜锁在怀里,低下高傲的头颅,一下又一下地吻着她的眼睛,茜茜怜悯我,留在我身边。 排雷: 1、男主控勿入,会虐男主。 2、女主是屑女人,很渣,利益至上。 3、世界属于私设,勿杠。 推荐一下基友的预收文:《召唤兽们变大佬了》 安珀穿越魔幻大陆,成了一个三无底层召唤师。 经过不懈努力后,她终于召唤出了一只奶唧唧的小呆龙 小东西又乖又软,安珀被萌得神魂颠倒,恨不得rua秃她的小可爱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 一直跟她挤被窝的这家伙根本不是魔兽,而是令人闻之色变的魔王! 更可怕地是,她发现她陆续召唤出的恨不得rua秃的小可爱们,分别是: 尊贵纯洁天使王 优雅绝美精灵王 安珀:误会啊大佬,这都是误会! *** 后来,这些顶尖强者像是着了魔一般为她生为她死为她哐哐撞大墙 在安珀成为神级召唤师的那天, 诸神魔大打出手:她最爱的是我,我才是她的命中注定! 一旁看戏·安珀:??命中注定?你们不都是我的...乖崽吗? 魔王&精灵王&天使王: 推荐一下我的预收文:《总有男鬼想要碰瓷我》希望小可爱收藏哒。 1 捉鬼天师叶一暮醉酒后醒来就看到天师家族的毕生之敌——鬼王躺在她的床上。 他眼角含泪,衣衫半褪,手腕上缠绕着黑色的铁链,一副被人残害了的样子。 妖艳的画面却霎是惹人怜爱。 叶一暮忍住想轻薄他的冲动,温柔地替他盖上棉被,很怂地跑了。 鬼王看着身上的棉被:? 2 几月后的捉鬼大会上,病娇阴沉的鬼王带着众鬼破门而入,怀中还抱着一只绒毛兔叽。 想到鬼王威名,众人顿时如临大敌,齐刷刷抽出法器准备对抗。 不想鬼王缓缓走到咸鱼叶一暮身前,含泪控诉。 那一夜你强行占有我,我孩子都生了,你是不打算负责吗? 叶一暮看着妖王手中所谓两个月大的绒毛玩具兔:? 绒毛玩具兔突然脆生生开口了:娘! 众人:??? 众人:真的牛逼! 3 叶一暮磨破了嘴皮子,也没人信她半个字。 从此她走到哪儿,鬼王就带着绒毛玩具兔跟到哪儿。 甚至连道友都开始劝她别当渣女,好好负责。 叶一暮终于怒了,回去同鬼王发脾气。 你能不能别碰瓷我了? 我TM也太冤了! 早知道我那天就不该怂。 鬼王声音平静:你那晚是没怂,我后背还被你画了个符。 他微笑扯开衣衫,要看吗?我还留着。 叶一暮:?
  • 作者:阿来
    一个城市是有记忆的。凡记忆必有载体作依凭。然而,当一个城市的建筑不可能再来负载这个城市的记忆时,那么,还有什么始终与一代代人相伴,却又比人的生存更为长久?那就是植物,是树。阿来说过,我不能忍受自己对置身的环境一无所知。有人认为这是狂妄的话,他却认为这是谦逊的话。既然我们身处如此开阔敞亮的自然界,为什么不试图以谦逊的姿态进入它、学习它呢?阿来认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要尽力去了解这个世界。于是,便有了这本与众不同的小书。帕慕克说过:我们一生当中至少要有一次反思,引领我们检视自己置身其中的环境。阿来写就的这组关于成都的花木记,其意义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