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师妹生来反骨,女主掉坑她埋土

小师妹生来反骨,女主掉坑她埋土

作者:月下执灯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陆灵悠穿成一本团宠修仙文中的炮灰女配。原主干啥啥不行,背锅第一名。女主害死同门,原主背锅,女主泄露宗门秘法,原主背锅,女主和魔族圣主勾勾搭搭,还是她背锅。陆灵悠表示自己承受不来,果断脱离这坑爹宗门,转头加入清渺宗。没想到新宗门也厉害了,把什么疯批反派,深情舔狗,脑残炮灰都集齐了。大师兄是深情男配,因为和魔族交手时,魔气入体,女主脱了两人外衫用功法帮他压制,从此对女主情根深种,最后为了帮女主拿到救命灵草,葬身兽口。陆灵悠把自己炼的丹药塞给他,一脸严肃,一瓶普通丹药就能解决的事,她就是馋你身子。大师兄......二师兄是疯批反派,全族几百人死于魔族之手,他不惜堕入魔道跟疯狗一样死咬着身为魔族圣主的男主不放,最后被女主打的魂飞魄散。陆灵悠掏出本魔族功法,对师兄招手,知己知彼,咱练会了去嫩死他丫的。二师兄一慌,师妹冷静,咱不能堕魔。三师兄是舔狗,因为女主一次开导,从此舔到为人家挡刀而死。陆灵悠拉来全宗师姐妹开导他,三师兄,我们陪你看星星看月亮,陪你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犹如几百只鸭子在耳边的三师兄......回过神来的师兄们发现小师妹还是个十项全能,修仙界都被她卷哭了。…

《小师妹生来反骨,女主掉坑她埋土》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月下执灯
    陆灵悠穿成一本团宠修仙文中的炮灰女配。原主干啥啥不行,背锅第一名。女主害死同门,原主背锅,女主泄露宗门秘法,原主背锅,女主和魔族圣主勾勾搭搭,还是她背锅。陆灵悠表示自己承受不来,果断脱离这坑爹宗门,转头加入清渺宗。没想到新宗门也厉害了,把什么疯批反派,深情舔狗,脑残炮灰都集齐了。大师兄是深情男配,因为和魔族交手时,魔气入体,女主脱了两人外衫用功法帮他压制,从此对女主情根深种,最后为了帮女主拿到救命灵草,葬身兽口。陆灵悠把自己炼的丹药塞给他,一脸严肃,一瓶普通丹药就能解决的事,她就是馋你身子。大师兄......二师兄是疯批反派,全族几百人死于魔族之手,他不惜堕入魔道跟疯狗一样死咬着身为魔族圣主的男主不放,最后被女主打的魂飞魄散。陆灵悠掏出本魔族功法,对师兄招手,知己知彼,咱练会了去嫩死他丫的。二师兄一慌,师妹冷静,咱不能堕魔。三师兄是舔狗,因为女主一次开导,从此舔到为人家挡刀而死。陆灵悠拉来全宗师姐妹开导他,三师兄,我们陪你看星星看月亮,陪你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犹如几百只鸭子在耳边的三师兄......回过神来的师兄们发现小师妹还是个十项全能,修仙界都被她卷哭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豪饮地沟油
    寻宝探险、奇门秘术,侦探推理、诡诈悬疑,戏说传承古今中外的民间灵异文化!
  • 作者:鹰飞九天
    【都市狗姐文《喝酒误事啊》求收藏(点专栏进去就能看到啦!)文案在简介末尾哦~】谢铭瑄从小不受父亲重视。虽然她生在武学世家,身材修长,根骨奇佳,还是个十足的武痴,但父亲说:你是个女孩儿。后来,末世了。他被丧尸感染,她把他一刀噶了。女孩儿的刀,也可以很快。在同学眼中,谢铭瑄是个怪咖,明明是个女生,却不热衷于穿衣打扮,把自己练得肌肉嶙峋,一人能撂翻数个壮汉,过于强大的武力值一直是她感情路上的绊脚石。后来,末世了。天才医生对她一往情深,基地少帅为她魂牵梦绕。爱情,不过是生活的点缀。在旁人眼中,谢铭瑄拥有的东西很多,超群出众的金系异能,身怀绝技的拥趸,位高权重的交往对象,很多人以此贬低她的成功。后来,她站到了权利的巅峰。这些人又成了谢铭瑄忠实的信徒。成功,最重要的是野心和信念。这些道理,十八岁的谢铭瑄不懂,她只知道,无论如何,拿稳你手中的刀。声明:1、本文与现实世界无关,如有雷同纯属巧合。2、本文有感情线,女主认真爱过,但最后都没什么好结果(大概是通过恋爱明白自己的真爱唯有事业吧),随便磕一下,别太真情实感^_^3、因作者本人毫无贞操观,并且对洁不洁这个概念深恶痛绝,不想回答任何一个角色是不是处这种问题,故本文对洁党非常不友好,为了别给洁党大人们添堵,把我当个屁放了吧。4、成长型女主,非圣母,武力值爆表,智商基本在线,有正常人的情感需求,享受爱情带来的快乐,但大体是个事业脑。目前2日3000,喜欢记得点收藏噢+()+————轻松愉快的狗姐文预收:《喝酒误事啊》韦梦之和富二代分手的那天,和闺蜜在夜店喝了个酩酊大醉,第二天醒来,床上躺了个男人。好消息,是个绝世大帅哥。坏消息,帅哥是闺蜜的弟弟,从小看着长大的那种。如果要问那一刻她是什么感觉,无非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无颜再见江东闺蜜。她心存侥幸地问:我们昨晚……没有真的发生什么吧?发生了。柳扬诚实地回答,昨晚你说,一定要找个比秦远帅一百倍的男人,气死他。那你就……?柳扬严肃地点了点头:是你主动的……毕竟这么多年情分,我就义不容辞了。你是不是人啊!韦梦之一个枕头砸了过去,小兔崽子,跟谁俩呢!还我主动的?装什么呢?我喝醉了你也喝醉了?相较于她的崩溃,柳扬倒是十分冷静。他沉默了片刻,起身穿好衣服,快速洗漱了一番就要出门。韦梦之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你干什么去?去告诉我姐,他咧开嘴,露出一口森森白牙,你对我始乱终弃。告家长算什么本事?这时代的男大生能不能讲点武德!唉!柳二!韦梦之心中一紧,裹着被子跳下床去,别这样啊,有话好说嘛!——姐姐的闺蜜是个大美女是什么体验?这问题柳扬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五岁,她十二岁。他还不懂什么是爱,她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是全校男生争抢着献殷勤的对象。十三岁,他第一次玩滑板,是她手把手教的。她明艳的脸上挂着爽朗的笑容,他第一次知道什么是芳心暗许,从此爱上了户外运动。十八岁,他以为自己终于有资格追求她,她却选择和一个假模假式的富二代在一起,为了他收敛一身的骄纵脾气,不再热衷社交,不再滑滑板……甚至不再自信。二十岁,她分手后喝得大醉,姐姐打电话来,请他送韦梦之回家。她画着风情无限的红唇,醉眼惺忪地搂着他说,柳二,你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帅了?他心如擂鼓,倾身吻了上去。这一次,他会紧紧抓住她。
  • 作者:吴虾米
    (关键词双子座加隆、撒加他弟、纱织她爸、沙加他姐夫)有一个神(经)一样的哥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作为穿越者,贾龙的感觉并不好。未来,是和老哥撒加一起坑雅典娜呢?还是自己单干坑波塞冬呢?要不去坑一波哈迪斯?实在不行,还是去坑小强们吧,这个貌似最简单。等等,我为什么总想去坑人?难道……难道我这个双子座黄金圣斗士,注定是个天生的坑货?……PS邪恶射手姐妹篇,一个欺神者的传说,以及十二黄金圣斗士之间的欢乐故事。
  • 作者:明星
    第一次见面,他是警官,诬赖她是杀人犯,耍得她团团转;第二次见面,他成恶霸,硬逼她请客行贿,榨干她的积蓄;第三次见面,他是尊贵万岁爷,她成奴才,供他取乐,她是倒了几辈子的楣才招惹上这恶霸臭流氓?!仗着是她金主,成天以欺压她为乐,对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她避不见面,请同事代班他震怒,出差更要忍受夺命连环扣;他人缘差,生日只好拉她作陪,却连累她被追杀,危在旦夕!只是没想到他这恶霸良心发现,竟以肉身为盾,护她周全,还突然对她好好,虽然依旧使唤她,却也很宠溺她,不仅带她见老妈,知道她爱吃啥,总会为她准备好,但这大少爷怎会说要让她当他的女人?唔!她很高兴,可担心他只是在玩弄她,不想自己的感情被当成儿戏,她落跑走人,岂知老姊吃里扒外,竟帮着外人对付她……
  • 作者:艾佟
    她,夏紫英,堂堂日夏食品的千金,竟然在一场交易下,轻易被哥哥「卖出了」!对象还是那个早八百年前就跟她梁子结很深的邢孟天!十二年前他不过是父亲司机的儿子,却可恨的比她这个正牌千金还得她父亲的宠爱;十二年后他有如霸王主宰她的一切,这小鼻子小眼睛的男人一定是为报小时候的仇,才「赌很大」的要娶她,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乌有去」,没想到他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头壳坏去,一下带她到北海岸度假说要培养感情,老婆老婆叫得她甜蜜蜜;一下说她煮的料理一百分,很给面子的吃得干干净净;本以为幸福的日子会这么过下去,偏偏讨厌的前男友跑来勾勾缠……
  • 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一八XX年八月十二日……也就是我过十岁生日,得到那么珍奇的礼品以后的第三天,早晨七点钟,卡尔-伊凡内奇用棍子上绑着糖纸做的蝇拍就在我的头上面打苍蝇,把我惊醒了。他打得那么笨,不但碰着了挂在柞木床架上的我的守护神的圣像,而且让死苍蝇一直落到我的脑袋上。我从被子下面伸出鼻子,用手扶稳还在摇摆的圣像,把那只死苍蝇扔到地板上,用虽然睡意惺论、却含着怒意的眼光看了卡尔-伊凡内奇一眼。他呢,身上穿着花布棉袍,腰里束着同样料子做的腰带,头上戴着红毛线织的带缨小圆帽,脚上穿着山羊皮靴,继续顺着墙边走来走去,瞅准苍蝇,啪啪地打着。
  • 作者:鲁思·本尼迪克特
    恬淡静美的“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凶狠决绝的“刀”是武士道文化的象征。 美国学者鲁思·本尼迪克特运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用“菊”与“刀”来揭示日本人的矛盾性格,即日本文化的双重性(如爱美而黩武、尚礼而好斗、喜新而顽固、服从而不驯等)。由此入手,进而分析日本社会的等级制及有关习俗,并指出日本幼儿教养和成人教养的不连续性是形成双重性格的重要因素。 文本从日本人生活方式和典型事件入手,于生动的叙述中进行有力论析,语言富有智慧和幽默感。读之既启人深思,又引人入胜,是了解日本民族绕不过的经典读本。
  • 作者:威廉·福克纳
    小说是福克纳打猎情结和自然意识的集中展示,通过对打猎活动的描写,刻画了猎人的生活与南方乡野的生活图景。小说涉及的主题较福克纳其他小说更为纯粹,即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福克纳将野蛮的打猎与文明的开发顺承叙述,强烈抨击了文明的开发似乎比野蛮的打猎还要更野蛮,更不能冠之以文明。福克纳在小说尾声中写老猎人艾萨克自言自语地说:“难怪我过去熟知的大片被毁的森林没有吵吵嚷嚷要求上天报应了。将来完成大森林复仇大业的必将正好是那些毁掉森林的人。”这完全可以看成是在面对现代主义与商业利益对传统价值以及原始森林的掠夺时,福克纳本人借老猎人之口对传统道德的呼唤。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最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2.福克纳,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3. 福克纳有三个标志性喜好:酗酒、嗜烟、骑马打猎。酗酒抽烟使他健康受损,65岁便去世;而骑马打猎成为了他不朽文字的抒写主题。《大森林》是一部完整的打猎故事集,是福克纳晚年时亲自编订篇目的作品。这部作品被视为成长小说,但是其中关于“大熊是人类的高贵的对手”,“必须用崇高的原则、公正的行为与之打交道”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阐释,更可视作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思想主题。因此,这部作品越来越受到福克纳研究者的重视和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