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道人缺少道德

这个道人缺少道德

作者:暗夜二狗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修仙之路,本就是逆天而行,死在路上很正常。尤其像吴风这种倒霉的,不过在死了一次之后,他决定就不继续死了。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吴某还请诸位道友上路!在一声声的叫骂中,他越走越远………

《这个道人缺少道德》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吧啦梦
    为探求母亲去向,苏小熙凭着自己的生辰八字嫁给成为植物人三年的顾霆西。好在苏小熙有一身手艺,卜卦算命不在话下,治病救人也有一手。不但被顾爷爷和顾奶奶认可,连渣爹都对她刮目相看,唯独顾霆西非要和她做好朋友。只是忽然有一天,这好朋友忽然要和她谈恋爱了?惊慌之下她为自己算了一......卦,卦象显示,她命中缺他……【展开】【收起】
  • 作者:谈栖
    【假斯文真败类VS人间尤物黑莲花,港圈资本温润大佬VS跌落尘埃破产千金】应如愿跟着妈妈进入薄家,成了最透明又最引人注意的应小姐。她没有身份,上不得台面,是最物美价廉的联姻工具。她太美貌,太弱势,老老少少都如狼似虎地盯着她,用尽手段想占有她。为求自保,她主动招惹了群狼之首薄聿珩,喊了一夜的“聿哥”。天亮后以为钱货两讫,他能保她平安离开薄家。万万没想到,男人夜夜进入她房间,拉开领带捆住她:“妹妹,酬劳是日结。”(年龄差8岁,老坏蛋小白兔,伪兄妹,双洁,甜宠,暧昧,1V1、HE)
  • 作者:妙法莲华
    原文名【我招惹了一个疯pi】日更周辞是宋俞世交爷爷家的孙子那年,宋俞拉了想自杀的周辞一把打那后,周辞就把宋俞放在了心里宋俞是他还活在这世上唯一的执念可宋俞只把他当弟弟,目光从不在他身上他知道宋俞喜欢沈知言很多年这人出身不比他差,能力也出众但那又怎样,他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她抢过来那年他使计让她误会沈知言,她伤心买醉,他终于得到了她结果她吃干抹净后就逃了,在国外浪的飞起,压根没想回来他谋算了多年,才将昔日仇人碾进泥里,一步步走到她身边可不是为了让她越逃越远的*在宋俞眼里,周辞乖巧听话,漂亮的惊人没想到有年醉酒,她居然把周辞给欺负了酒醒自觉无脸再见周辞,她直接落荒而逃家里要开新市场,宋俞抢着去,趁机躲远一别经年,宋氏出现危机,宋俞回国救场,辗转求到周辞面前男人早不是当年模样,他靠坐在宽大的稀有皮沙发上,一身奢牌定制西装,闻声只是淡瞥她一眼,矜贵又疏离夕阳的余晕,洒在落地窗前那盆似曾相熟的茉莉花上,宋俞有一瞬间恍神怔愣间,男人主动开了口:宋小姐,你的来意我已知悉,不过我是个商人,商人重利,没好处的忙我不白帮。你想要什么好处?家中长辈催婚,不过我无意于此,不知宋小姐能不能帮忙挡挡?就这么简单?男人似笑非笑看她一眼:宋小姐在期待什么?宋俞目光又看向那盆茉莉花,最终咬咬牙:成交!#如果你暗恋一个人,那就送她茉莉花小三岁姐弟恋+女主大美人+男主暗恋成真+救赎+久别重逢+契约恋爱男主又茶又疯,除了女主他谁都不爱,谁的话都不好使男二和女主青梅竹马,男二追妻火葬场这篇前面有点慢热,后面应该会很精彩************下**篇**写************【你是我的星光】苏沐收到周晚订婚消息时,她和友人正在阿尔卑斯山滑雪,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才跟经纪人道:我没什么好表示,如果一定要发文,那帮我恭喜他吧!挂了电话,苏沐在原地发了会儿呆,直到友人喊她,她才再次扬起笑脸,朝友人走去。周晚很红,如星空般纯粹的眼睛,一身忧郁的少年气,他皱一皱眉,粉丝就会心疼到不行。他再也不是那个因为想她,只穿着单薄的睡衣,手机都不拿,从家里跑出来找她,最后进不了她家门,只能缩在门口瑟瑟发抖,等她归来的少年。也不再是深夜里紧紧抱着她,卑微的在她耳边乞求:姐姐,你永远不要离开我,那个让她心软的男人。曾经她是他的星光,但后来,有很多人爱他。*事业心甜辣姐姐VS缺爱顶流弟弟*无原型,文不长,BE************预**收**文************Z市有两个豪门,一家姓林,一家姓商。林意礼从小就喜欢商濯,喜欢到卑微的地步。商濯从不正眼看她,他心有白月光,对林意礼的痴缠深恶痛绝。林意礼十八岁这年家逢骤变,大小姐一夜间跌落成泥,是人是鬼都恨不得从她身上撕下块肉来。林意礼只能去求商濯,希望他看在两人一起长大的情面上帮她家一把。那是林意礼做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商濯从不讲情面,他和所有人一样,趁火打劫,瓜分了林家的家产。一朝梦醒,林意礼如商濯希望的那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多年后,商濯偶尔会想起他曾有一个叫林意礼的青梅,但却连她的样子都模糊记不起。又一年,他在爵森打牌,朋友带了宝贝女朋友过来。那姑娘长的确实美,一双长腿,肤白唇红,笑面盈盈,望着朋友的眼神热情而崇拜。商濯莫名熟悉,很久以前,似乎也有这么一双眼睛,像仰慕朋友那样仰慕过他……直到朋友喊了声林意礼,商濯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她,他的小青梅。她随着别人一起叫他商总,语笑晏晏,落落大方,似乎早已忘记他。那一刻,商濯第一次尝到了后悔的滋味,他想不惜一切代价夺回她。#女主暗恋未果,男主强娶豪夺#男主视角的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女主是顶级绿茶,心黑手狠,复仇而来#开篇即是多年后,结局还没想好
  • 作者:断柯儿
    叮——【地府急聘了,急聘了!】千墨嘿嘿嘿,这阴魂入地府打狂工真不错,不仅有钱赚,还有惩恶助善这样有趣的事情做。不对,怎么阳间的她有男朋友了?她恋爱了?这男朋友怎么感觉在哪见过?哦?地……地府里?
  • 作者:草莓甜玉
    【本文将于4.27入v,届时有肥章掉落~预收《桃花的美食小馆》《庶女青鸾》专栏可收】本文文案:沈玉如从小就不爱学习,迷恋隔壁神仙颜值的小哥哥萧景昭,满心满怀地想嫁给他。虽然他家穷,但她不嫌弃。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世界是一本书,而她是书里的炮灰女配,一路痴痴地望着男主萧景昭从秀才到举人,再到金銮殿里钦点的状元郎,最后他一转身成了皇太子,又登基称帝……自然是不可能娶她的。沈玉如惊出一身冷汗,赶紧翻出四书压压惊。人家那是什么身份,比不过比不过,她不想孤苦终老,还是读读圣贤书比较靠谱。隔壁,在家背了半天书的萧景昭忍不住看向窗外:那个烦人的小笨蛋今天居然没过来?*架空背景,女子可科举、可经商、可从戎。*成长型女主,从娇憨可爱到独当一面。【推荐预收《庶女青鸾》】一日太子昏迷,为青梅竹马的心上人裴家大小姐所救,却被叶家小庶女叶青鸾冒名顶替。那庶女自幼名声不佳,说是个天生坏种,但太子为了报救命之恩,只得答应以身相娶,还必须是太子妃,否则那小庶女就说让他把命还她。太子:……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忍了。不料大婚当日,裴家大小姐不顾身份,大闹婚礼,哭诉自己才是那日救了太子的人,还拿出铁证。叶青鸾眼见自己的谎言被戳穿,大约是活不成了,一不做二不休,提起一柄长剑,打算拉几个她瞧不顺眼的垫背,哪知太子武艺高强,一招夺过她的剑。青鸾闭上眼,准备受死。有生之年能把太子惹到这种地步,好像也不算亏。预想中的疼痛却迟迟没有落下。她诧异,却见太子轻轻割下她一缕长发,与他自己的绑在一起:都说结发为夫妻,孤的太子妃也太心急了。【小剧场】青鸾:我不是好人。太子脱衣躺平:来吧,孤任你为非作歹,你脑子里想什么坏事都尽管来。青鸾虽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为了不辜负自己的恶女名声,只好对太子胡作非为了一整个晚上。太子红了眼,嗓音嘶哑:……命都给你,小祖宗。【预收2《桃花的美食小馆》,鲜鲫银丝脍,香芹碧涧羹。温馨美食文】【文案2020.04.06留,已截图】
  • 作者:迟零
    【段评已开,每天0点更新9k,偶尔爆更,请支持正版!(鞠躬)】致力于保护流浪猫的程穗穿越了,成了一本年代文里重病早死的炮灰女配按照书里的剧情,原主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却有一双巧手,能用竹条编织各种小玩意儿,哪怕自己病入膏肓,养得猪羊鸡鸭却是膘肥体壮心灵手巧会养崽……这不是天生的养猫圣体吗?!穿来后的程穗天天想着干回老本行,期盼老天爷能赐她一只猫崽。直到那天,她碰到了一车被走私犯丢掉的可怜动物当一只哇哇叫的大熊猫从笼子里出来,跌跌撞撞径直朝她爬了过来,并紧紧抱住了她的裤腿……程穗:???熊猫崽?唔,四舍五入也算是猫崽吧!——老人们说程穗不要命了,一旦大熊猫生气翻了脸,肯定会把她一巴掌拍死但当程穗抓住大熊猫犯错,打它手掌心时,它竟然只会委屈地嗯嗯叫?婶子们说大熊猫不是人,对它再好也是白搭,不如结婚生孩子有依靠可是程穗上山碰到了狼,相亲对象丢下她就跑,是大熊猫从狼群口中救了她的命专家们说大熊猫属于大自然,应该让它回归山林程穗狠狠心将大熊猫送回了大山,结果几个月后它不仅自己找了回来,还生了一对双胞胎?!——随着圈养大熊猫的数量逐渐增多,不少动物园都前往川省希望能租借一只回去养。安安不行,程院长说了,它只是回来坐月子,生了孩子就要走了。乐乐也不行,程院长说他野培考察通过了,马上要放归野外。竹生倒是不用放归,但是程院长说它社恐怕人,要转移到基地去。众园长纷纷挠头:你在诓我们的吧?这一共有一百多只熊猫呢,你们程院长能每只都知道?工作人员:我说的是实话,因为这一百多只不止都是她亲自养大的,名字还都是她取的。众人:!!!阅读指南:1.女主纯养崽高手,没有金手指2.日常养熊猫小甜文3.背景设定1990年4.有男主,有感情线,人设卡后期会改,目前放女主和熊猫崽崽【感谢碧水吧唧吧唧嘴大大的赠图~】
  • 作者:李白不太白1
    “她”一袭青衣,清秀绝俗,遗世空灵。“她”是玄天大陆所有男人心中的仙子。“她”是玄天大陆所有女人现实的仰望。“她”游行大陆,如一朵月下青莲,高雅清幽。“她”所到之处,无人不为之倾倒,思慕终身。玉笛悠悠,希世贞洁既见青莲,不爱天仙。不过外人不知道的是,青莲仙子他,有个把柄……
  • 作者:王安忆
    全书以极细腻和平缓的基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秧宝宝的乡下小女孩,因父母外出经商,不得已离开乡下的老屋子,来到城镇。这个与村庄风貌迥异的城镇从此就成了小姑娘的生活天地了。小姑娘在一年内跑遍了华舍镇的角角落落,看到和经历了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人和事(包括在她寄宿的顾老师家)。秧宝宝就在这新的环境中不知不觉地长大了,她和她的几个小同学蒋芽儿、张柔桑的友谊也经历了更新和发展。然而,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在等待着秧宝宝呢――一年后,爸爸妈妈要带她走向更大的城市绍兴。 这是一个农村孩子融入城市的最初的不起眼的经历。因为不起眼,故容易被忽略、忘记。可经王安忆传神的文笔,秧宝宝的一年寄宿生活连最最平凡的地方也鲜活有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