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聊天群,抽血就变强

我在聊天群,抽血就变强

作者:黑白钓客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在聊天群,抽血就变强》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橙子甜
    傲娇甜妹x痞帅爹系大佬甜宠追妻+年上四岁文案:许悄得罪后妈,被送到小县城读高三。见到程烬的第一眼,看着他眉尾的细痕和手臂上的伤,直觉这人不是善茬。许悄睫毛眨巴眨巴,有点警惕,你是好人吗?程烬笑得有些痞,对你可以是。许悄搬进了一个小院子里。卧室窗户外,程烬慵懒地撑在窗台上,小邻居,以后哥哥罩你。说完,给许悄扔了包牛奶糖。许悄在学校里被欺负,程烬直接堵人威胁。许悄走小路被混混跟踪,转身看到程烬,混混立马贴着墙站好,烬哥…许悄雨夜没带伞,被困在教室里等雨停。那晚程烬拿着伞走进教室,也走进了许悄的心。爱意凶猛难克制,高考完,许悄对程烬表明心意,却换来程烬的一句不合适。随后程烬在许悄的世界里彻底消失,许悄再也找不到他了。几年后,许悄是国内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工作室接了个单子,甲方是商界大佬程烬。许悄被迫跟程烬见面,身为乙方却对甲方没什么好脸色,程总,我来跟您谈工作。程烬扯了扯领带,把许悄逼到墙角,谈恋爱可以吗?许悄冷着脸推开程烬,不合适。第二天,许悄收到了一束蓝玫瑰。贺卡上写着:我擅长死缠烂打——程烬。*程烬生得一副好皮相,桀骜不羁嚣张肆意,引来众多追求者,但无一例外都被他婉拒。见到许悄的第一眼,他头回知晓心动是什么滋味,此后多年任由爱意狂妄生长。男主前期酒吧歌手,后期创业成功:)-[下本开校园文:他同桌超甜,求收藏]软甜小太阳X矜贵大少爷文案:盛夏,三班里来了位转学生。那是温念予第一次见到陆斯衍,一眼只看到了少年眉眼间清冷的傲气。班主任安排陆斯衍坐在温念予旁边。温念予注意到陆斯衍手腕上的一抹红,拿出创可贴递过去,同学,你的手腕上有血。陆斯衍把创可贴推开,别管我。温念予抿抿嘴,撕开创可贴,贴在了陆斯衍的手腕上,我有点晕血……陆斯衍侧眸看去,粉色的创可贴。他身上第一次出现这种颜色。-父亲再婚,陆斯衍懒得看那一家三口相亲相爱,跨省来到了姥爷家。几天后,温念予端着一盘粉色的蛋糕,来给邻居爷爷的外孙过生日,却在客厅里看见了陆斯衍。同桌?你怎么在这儿?陆斯衍瞥了一眼蛋糕,粉色……也行。-温念予受人所托,开始关照陆斯衍。偷偷往陆斯衍抽屉里塞奶糖。在陆斯衍书本里夹一张写了笑话的小卡片。切好草莓尖尖放在陆斯衍桌上。给篮球场上的陆斯衍递水……一段时间后。温念予:同桌看起来心情好多了,都会对我笑了。陆斯衍:我肯定不是心动了……夜晚,陆斯衍进了非职业歌手温小予的直播间,送了十个火箭,成为榜一大哥。陆斯衍嘴角一扯,满意了。-校园晚会上,陆斯衍穿着一身白西装,双手游动在钢琴键上,成为最耀眼的存在。一曲结束,陆斯衍看向拿着大提琴的温念予,生日快乐。表演完毕,陆斯衍拿着一束花走到温念予的候场室,把温念予抵在门板上,眸子里闪着期待的光亮。温小予,榜一大哥想跟你谈个恋爱,可以么?-我们的十八岁,满世界开满鲜花。
  •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魔手》(The Moving Finger),又译作:平静小镇里的罪恶,黑手。“风起于青苹之末”,谁也不曾料到,在林斯塔克这样一个平静的小镇里,罪恶正慢慢地酝酿着……“我”,是来此租住疗养的前飞行员。一天早晨,意外地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中恶意地说“我”和妹妹乔安娜并非是亲兄妹。我的朋友,碰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有人会觉得这是个“无聊的恶作剧”,然后不当一回事,比如说“我”;有人也会愤愤不平,四处跟人家说来着,比如说牧师凯尔特洛普夫妇;有人会觉得这是个无礼的冒犯,会向警察举报等等。当然,没人会把它和死亡联系起来,可是它就这样发生了。西明顿太太死了,她手中的纸上写着“我实在没办法活下去了”,在火炉里,有着揉成一团的匿名信……似乎很明显的,西明顿太太的秘密被揭破,她迫于无奈喝下毒药自杀,不是吗?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西明顿太太的女仆艾格尼斯被杀了!在西明顿太太自杀的那天,本该在和男友约会的艾格尼斯气呼呼地提前回家了……匿名信上没有邮戳——是直接投递的……她一定是看到了投递匿名信的人……有句老话说的好,“无火不生烟”。那么,马普尔小姐,将如何解开这“火”与“烟”的迷局呢?
  • 作者:昔在野
    预收【帝台锦(重生)】【嫁皇姐】,文案见最下,求收藏【少年帝后,先婚后爱】【女主版】魏云卿是个孤女,五岁丧父,随母亲寄住在外祖家里。都说她是天生贵种,十五岁那年,她也的确被选为皇后。就在她搬回博陵侯府,准备帝后大婚时,京城却突然开始流传她不长牙的谣言,与此同时,宫里也传来晴天霹雳——皇帝欲悔婚!!?可她必然会入主中宫——因为权倾朝野的宋太师,是她的外公。【男主版】传闻宋太师外孙女,准皇后魏云卿美若天仙,然十五载不曾露齿一笑,邻居都说她不长牙。萧昱气坏了,政由宋氏,祭则寡人就罢了,可堂堂一国之君的皇后怎么能是无齿(耻)?大婚前夕,流言四起——她驱马来奔,私会天子,檀口微张,贝齿轻启,让天子验明正身。天子看着楚楚可怜的小女郎,手指缓缓在她唇齿间打转,终于一字一句地说出了那句她等待已久的话——你有牙。*起初,他以为和她之间不过是一场联姻,一桩交易,一个摆设。待他亲政后,就可以从这场游戏中脱身。后来,她主动引诱,他坐怀不乱。她黯然离去,他夜不成眠。耳边萦绕着一声声娇若莺喘的呼唤,唤的他溃不成军,寸心如狂。他对她早已是望穿秋水,想断柔肠。速读文案:自幼被权臣架空的小皇帝,迫于朝堂压力娶了权臣的外孙女,前期堤防,后来打脸。阅读指南:1.1v1,双c,he,先婚后爱2.男女主cp灵感来自于历史上几对帝后,部分配角有历史参考3.架空魏晋,有私设,有权谋,女主妈家破事多封面感谢露露@辰露———————————预收分界线———————————预收:【帝台锦(重生)】男二上位之锦生于南土,十三岁时,举家北归,入宫做了陆太后的宫女。她家世寒微,身份卑下,呕心沥血侍候陆太后,活的小心翼翼,却被太后当做小玩意儿送给了皇帝。她给皇帝生下长子,可转头皇帝就把白月光接到了宫里,把她的儿子交给了白月光抚养。而她,则被以祖制赐死。再睁开眼睛之时,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十三岁那年,举家北归之时。祖宅倾毁,他们暂时借住在陆太后侄儿陆怿修行的寺院里。前世,之锦是女史,陆怿是贵臣。陆怿姿容韶润,风仪秀伟,是长安世家最耀眼的贵公子。他的姑姑是临朝摄政的太后,父亲是权倾朝野的太师,他的妹妹,还夺走了她的儿子。她前世的不幸,都拜陆氏所赐。重生后,她不愿再重蹈覆辙,不再做被借腹生子的炮灰。再度入宫后,她决定远离狗男人,专心搞事业,登上一品魏宫大内司之位,去他的宠妃,老娘不伺候了!*元彻幼年登基,由陆太后临朝摄政,韬光养晦,谨小慎微。长大后,陆太后给他送了一个女史。美则美矣,却胆小、愚昧、唯唯诺诺,她一点儿都配不上自己。他教她读书、教她写字,看她傻傻地仰头问自己,陛下,这样写对吗?他好像有点儿喜欢她。后来,她生了一个儿子,陆太后带走了她的儿子,交给了自己的侄女儿抚养。再见到她时,她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午夜梦回之际,他总能听见耳边萦绕不绝,轻弱蚊蝇的哭泣,陛下,阿锦疼,阿锦好疼啊……后来,他终于摆脱了陆氏的桎梏,拥有了可以为她废除祖制的权力,可是,阿锦已经不在了啊……*陆怿一出生,就是被捧在手心的天之骄子,被陆太后养在宫里,与皇帝形影不离。皇帝大婚后,陆太后要为他娶亲,指着一排排的女史宫人任他挑选,可他想要的,已经死了。————————————————————————————预收:【嫁皇姐】美艳钓系大御姐公主x亡国坚韧小可怜皇子【姜见微版】姜见微十六岁那年,被傅太后指婚给那个其貌不扬,身型残废的梁王世子。她哭过、闹过,跪在傅太后宫门前磕的头破血流,恳求母后开恩,却还是在婚期之日,被抬入了梁王府。大婚之日,受尽屈辱。两年后,丈夫病逝,太后驾崩,皇帝亲政。重获自由后,她夜夜笙歌,纵情声色,万叶丛中过,艳名动洛阳。初见萧韶之日,她入宫赴宴。看着跪在宫门前淋了一夜风雨的落魄少年时,突然心生恻隐,给他递上了一方丝帕,为他拂去风雨,问他,可愿随我回府?后来,洛阳城不见了那位亡国的南齐皇子,公主府却多了一名小字凤皇儿的男侍。【萧韶版】南齐政变,叔父谋反,皇子萧韶北逃魏国。亡国之日,大雨滂沱,他跪于洛阳宫前一天一夜,求魏主出兵,助他复国。清晨雨歇,马车伴着铜铃之声从他身边走过,美艳雍容的身影从车上走下,高高在上地俯视着他,护甲慵懒地挑起了他的下巴。抬起头来。她说,让孤看看。他仰头,她以为是她看清了他,殊不知,是她毫无防备地走进了他的眼里……两年后,涅槃重生的他再度回归洛阳时,已不再是那个落魄的南齐皇子,而是洛阳最耀眼的齐王。他看着公主府茂盛成林的梧桐树,却意外听闻长公主广选驸马的消息。那日朝堂之上,一心嫁皇姐的皇帝问群臣,长公主容美色艳,姿丽无双,寡居已久,众卿谁欲尚之?洛阳城皆知姜见微嚣张跋扈,荒淫无度,世家无人敢应。这时,一道如凤清亮的声音响起,愿以降臣……
  • 作者:冱寒
    别人穿越坐等金手指,怎么她穿越成了寡妇还带俩娃。完犊子!不会技能怎么办?家徒四壁!变富全靠演技!
  • 作者:冰糖丝瓜
    【预收《真选组一番队队长恋爱观察日志》/《战国小记》文案在最下方,感兴趣专栏戳戳】潮湿,阴雨,肮脏,贫穷。是我对这个星球的全部记忆。这并不美好的童年里唯一值得说道的,大概只有曾与他相互依偎过的短暂时光。*cp尼桑,HE*一些青梅竹马文学,会有剧情刀,但是甜文——【下一本预收:《战国小记》文案如下】我叫阿橘,是个倒霉的穿越者。之所以倒霉,是因为我穿越到了500年前的战国时代,被一群佣兵土匪给捡走了。我被这群佣兵献给了他们的头子。出乎我意料的是,对方挺年轻的,长得也很不错。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似乎还蛮喜欢我的。就这样,我跟在这个佣兵头子身边,得过且过的在战国苟活下来。然而快乐的日子没过多久,这个佣兵团体就因为力量过于强大又不服从于某一势力,被畏惧着他们的大名给出兵剿杀了。那个喜欢我的佣兵头子最惨,头都被一刀斩下,死的不能再死。我:……一条闪闪发光的金大腿就这么没了。这可怎么是好呢?*cp七人队首领,一心苟活咸鱼大美人x文盲雇佣兵头子,男主表面看不出来,实际对女主箭头超粗*男主会复活,且复活后不会再死,是HE*短篇,10w左右
  • 作者:袭玦
    这小妞是被衰神附身还是怎的?第一次见面,她差点被大卡车辗成肉酱;第二次见面,她的餐厅遇到抢劫,要不是他及时出现,她恐怕就得提早跟这个美丽世界说莎哟啦哪!所以,本著慈悲为怀的精神,他只好“勉为其难”地当她的男人,随时绕在她身边,请注意,他的用意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绝对不是因为喜欢她,他才不会喜欢这种没脑袋又凶巴巴的女人,绝对不会……
  • 作者:炫龙童学
    那一天,身为华夏陆军特种部队的他,重生1932年!国之沦陷,东北岌岌可危!他和国之英雄一同奋起反抗,抵御外侵!他从政,是为一省父母官;他从军,是为敌人的梦魇!他率百万雄师镇边疆,只为万家灯火,朝朝平安!
  • 作者:塞万提斯
    《唐·吉诃德》(又译作《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等)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长篇反骑士小说。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唐·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唐·吉诃德·德·拉曼恰”(德·拉曼恰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文学评论家称《唐·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