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社会之后

走上社会之后

作者:项血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自传体连体长篇小说第一部,作者以大学生毕业之后踏上工作岗位的悲惨遭遇为写作素材,仗义执言,见证了校园和社会之公愤的落差。…

《走上社会之后》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胡伟红
    热爱街舞的苏雨琪和好友陶艾欣一起考入星阳学园,却发现原本憧憬的街舞社早已被解散。 而她偶遇的颓废男生江乐梵,竟然就是原街舞社被称为“舞皇子”的社长! 苏雨琪开始了重建街舞社的艰难历程,并锲而不舍地支持江乐梵参加中韩对抗大赛。但谁都不知道这个对舞蹈痴迷的女孩背后的秘密?他们和韩国队的街舞PK最终又能否成功?
  • 作者:夕秋
    他是翻手云雨的高冷帝少,遭遇追杀,狼狈逃离。她是空有正义却为钱奔波的女人,误打误撞将他救下,却令自己陷入了他淬毒的温柔中。直到被人丢进他的订婚现场,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弃她如敝履。大家都是逢场作戏,一开始就是各取所需,是你太贪心。再相遇,他火热的吻落在她身上,她却只是妖娆一笑,炎烈,你知道自己在玩命吗?
  • 作者:长夜朦胧
    叶鸣意外穿越修仙界,成为一名资质平平的修士。好在及时激活系统,他的功法,都能自己修炼。“你的风遁术因为御风而行,心情愉悦,修炼速度提升20%。”“你的庚金剑气因触摸紫金之精,领悟庚金剑意,修炼速度提升50%。”“你的五行纳气术因为氪药,异常兴奋,修炼速度提升300%。”“你的冰甲术因为受到攻击,开启自动防御,突破到大成境界。”“你的火球术因为毁尸灭迹,领悟火之艺术,突破至大圆满境界。”……叶鸣真的没有努力修炼,只是他的功法太勤奋了。
  • 作者:鹿祎
    【本文将于3月25日(周四)入V,入V当天三更奉上!请大家继续支持哦!】 断指狂魔又作案了!!! 旬城,沉寂半年的断指狂魔再度浮出水面,密室杀医。一时间满城风雨,人心惶惶。 市刑警队队长米嘉莱却说:不对,这次是另一个凶手。 这话怎么说?断指奸/杀案,密室杀医案,连环杀手自爆案,还有小太妹碎尸案,这些摆明了是同一个人做的,我们申请并案调查! 我反对。 警队众人俱是一愣——一向喜欢跟米队唱反调的王牌法医唐是这次竟然站在了米队一边!这可真是稀奇他妈给稀奇开门,稀奇到家了! 为什么?有愣头青刑警不服。为什么不能并案调查? 因为,米嘉莱轻声道。 你看到的,并不是你以为你看到的。你们难道没发觉吗?一个阴影,一只黑手,悬在我们所有人的头顶,在暗中窥探着这座城市,在主导着这些案子的发生—— 唐是歪了歪头:说人话,唯物主义者不语怪力乱神。 报警电话突然炸响,众人竖起了耳朵:喂? 一个恐惧又忐忑不安的声音从那边传来:我要·····我要报案!前几天那个坠楼的学生,我怀疑······他是被人谋杀的! 两个背负尘封秘密的警察,一个饱受霸凌的少女,以及一个,看似开朗活泼实则深不可测的天才少年·······七条人命,六桩案子。风暴过后的城市下,是看不见的暗流涌动······· 【阅读指南】: 1.现代架空,社会派推理剧情向,办案缜密犀利日常抓马戏精的女刑警队长,和专治不服猫系吃货精英男法医,与一群热血赤诚的同事们联手破案的故事,群像戏。 2.真·连环杀人案,凶手要到很后面才揭晓。据我收集素材时体感,现实中的连环案也都很难在一朝一夕之间告破。所以请保持耐心,看下去就知道答案了。 3.故事的结局一定是光明的,但部分案情会比较黑暗残酷。接受不了请及时退出,你好我好大家好。温馨提示不建议十四岁以下读者阅读。 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黑喂狗!欢迎入坑!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堇柒
    上辈子作恶多端的简千芊,这辈子摇身一变成为了隐藏大佬,不仅好运说来就来,还能随时随地轻轻松松闪瞎周围人的眼。原本厌恶她的一众简家哥哥,之后更是上演团宠护犊子大戏。可气愤的是,简千芊好像并不care,反而随时还能华丽变身帮自家哥哥打脸其他人。盛世集团的总裁认识她!怎么,环宇全球的幕后大佬也认识她?她的包,这不是史蒂芬周年庆的独藏包吗?于是,众人酸了,更过分的是,如果有人内涵她:你不就是运气好嘛!对啊,我就是天生锦鲤!她还能明目张胆阴阳怪气回来。只不过简千芊想不通一点,狐假虎威,还没听过那家狐狸把真老虎给拐了的。被拐的假·欧皇·虎:嗷~你说你拐了谁?
  • 作者:柿橙
    孟璃在26岁那年将青春期所积攒的叛逆全释放出来了。裸辞,花光积蓄去洛杉矶,与一面之缘的男人叛道离经。那天是黄昏,在洛杉矶的某个海滩。她躺在沙滩上,不算温柔的海浪不停地往身上拍打,冲过口鼻。涨潮了。男人的声音蓦地响起。她睁开眼。躺在身旁的男人有着一副极好的皮囊,海水打湿他的衣衫,肌理线条若隐若现,迷得让人挪不开眼。她还来不及说话,他便扣住她下颌俯身逼近,闭眼。在海水淹没过来之前,他吻住她的唇,成为她的氧气。-回国后,孟璃就被逼着去相亲。坐在约好见面的咖啡馆,回想起之前母亲说过的对方条件。——靳时跃,27岁,出身名门,家境优渥,年纪轻轻就当了机长。这条件还用相亲?也不知道哪个介绍人吹得这么离谱?正当打算喝完这杯咖啡就开溜时,对面的位子坐下一人。他穿着正装,西装笔挺,连领带都不见一丝褶皱。气质沉稳矜贵。可唇边的笑却意味深长不正经,对上她的眼,嗓音在这氛围里显得几分暧昧:一个人?孟璃没想过还会再见。她手支着下巴,红唇微启:两个。她点点自己的小腹:这还有一个呢。我的?他挑起眉。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未来老公马上来了哦。孟璃答非所问。男人一改散漫的痞气,正襟危坐,朝她伸出手:自我介绍一下,你的未来老公,靳时跃。-本以为和他只是一场露水情缘,一场天亮就结束的限时游戏。怎料,之后的剧情走向不是各奔东西,而是共度余生。婚后的某晚,靳时跃突然问她,还记得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吗?她窝在他怀里昏昏欲睡,心不在焉答:在洛杉矶…..不是。他吻她的唇,在你的十七岁。——西海岸的傍晚18点30分,你出现在日落黄昏时,携着浪漫,坠入我的乌托邦。而你却告诉我,我早就是你的乌托邦——tips:痞帅深情大灰狼x有点敏感小心翼翼也有根反骨的小巫女SCSJ,女主没怀孕,只是口嗨女主视角先婚后爱,男主视角暗恋成真2023.1.18(已截图)
  • 作者:李碧华
    这本中短篇小说集收入了李碧华近几年的传奇怪谈类小说。作者取材于当今的市井、巷谈、街坊琐事,化平淡为神奇,把它推衍成因果循环、姻缘前定的一系列怪谈故事。书中的人物独具一格,故事别出心裁,瑰奇诡异,就像当代的《聊斋志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