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妃撩人:王爷请上座

毒妃撩人:王爷请上座

作者:慕染溪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她是相府的嫡出二小姐,却因为一次意外变成了人人唾弃的废物,她是现代的王牌特工,一身医术和毒书让黑白两道闻风丧胆。一次意外她穿越到了废柴的身上,再一睁开眼,懦弱胆小不在,那些曾经欺负她的白莲花统统都要被踩在脚下。他是整个东华人人皆知的绝世天才,冷酷邪魅强势霸道,传闻他心狠手辣让人谈色生变,却独独为她化身绕指柔。面对庶姐的陷害,哼,那是你们没有见过她折磨人的手段。渣男太子要退婚?我又不缺男人,我的男人比你好看看千千倍只是为什么这让人谈色生变的寒王殿下为什么老是盯着她看?还时不时的对着自己抛抛媚眼?某男邪魅一笑:他太丑了,还没有本王的万分之一好看,不如你娶了我吧。某女:这货还能不能要点脸了!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某男轻解衣带,拍拍身边的床铺,娘子,更生露重了,该歇息了。…

《毒妃撩人:王爷请上座》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七序
    身为一只正经鬼,夙妍有着自己的鬼生价值观,却穿成了一个古早修仙文中的恶毒女配! 被按头走剧情的她即将成为欺师灭祖,强娶男主,祸遍苍生,下场凄惨的绝美女魔头! 夙妍:WTF 结果穿书第一天辣鸡系统就消失了 很久以后,咬着自制版仙界冰激凌的夙妍,看着原书中的一众大佬暗地里为她争风吃醋的样子,陷入了沉思。 * 在夙妍第一次穿书死后,拥有了自我意识的师尊/男主/女主/男配,知道了夙妍的种种恶行竟都是被逼的! 原来我的徒儿/师妹/阿妍/妍妍有那么多苦衷! 重来一世,众人心照不宣地在夙妍面前装岁月静好,背后却争相大打出手。 这一次绝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你们这帮混蛋都给老子离她远点!!! 后来,浪翻天的夙妍被其他人骂是混世魔头。 众大佬可怜崽滤镜十米厚:胡说!她明明是个小可怜! 其他人:难道她没有夺你气运抢你法宝还伤你自尊吗? 大佬们:不!这不是她的本意,其实她超委屈的! 其他人:? 超委屈·夙妍·小霸王:??! [脑补攻略最为致命!orz] #女主穿书,主要配角重生# #全员脑补帝!# #买股文#(男主已定为楚) ————接档文《海王翻车记》求收藏~————— 1 主神空间内有个置顶的sss级任务:找到黄桃4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提示,简单诡异,悬赏金却异常丰厚 众多玩家趋之若鹜,尝试千百次却从未见过一丝黄桃4的踪影 2 洛梨喜欢吃黄桃,更爱总积分排行榜上的各类帅哥,是个标准意义上的渣女 秉持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洛梨硬是把主神空间变成了自己养鱼的池塘 每次快要翻车时她都会躲进任务空间避风头 而某天,主神把她以及她所有男友都打包送进了找到黄桃4的任务空间里 洛梨:艹! 3 身为海王,洛梨表示不慌,不就是修罗场吗?她不怕!她照样能浪到飞起! 任务进行三天后,事态逐渐严峻,一度往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 被鱼鱼们围追堵截的洛梨大喊:妈呀救命!
  • 作者:莫萦
    她是大龄的剩女,身份平平。他是年轻的权贵,更是几年后江城的第一把手。她曾有过刻骨的爱情,却最终抵不过现实,黯然转身。他也深爱过,却遭遇女友和好友的双重背叛,婚事因此一拖再拖。她和他有过几面之缘,一场乌龙,她以为他是她的相亲对象,没问其他,直接开口:要跟我去领证吗?他认得这个女人,没有厌恶,也谈不上喜欢,在诧异过后欣然点头:我下午有空!却并没有告诉她其实她相错对象了。新房里,她将夫妻协议给他,冷静的说道:这是约法三章。其实没有三章,内容只有一条:夫妻生活,一周一次!他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嘴角半倾,拿笔龙飞凤舞的签下自己的大名。因为这条协议所以。
  • 作者:阿釉
    【抱歉,最近很忙,不定时更新。】 桃源村的福妹,从小被老人说是有福之人,出生也好,老爹是村支书,上头俩哥哥个顶个的出息,就没有人说他老陶家不好的。 福妹本人更是对得起她的名字,长得圆润可爱,哪怕是最艰难的日子,家里就她一个小妹,一点不少她吃穿,长大了,她更是脑子好使上了高中,嫁的人也是个好后生,人人点头称赞的一对。 可惜不好的是,福妹正当花一样的年纪,便早早的去了,死在了给孩子采药的山上。 许是因为咽气前,还牵挂她的宝儿,福妹死后其实一直没走的,就那么在天上守着她的娃娃。 也是因这样的机缘,福妹才知道,原来她的死,另有蹊跷,昔日信任的好友,竟然还藏有别样的心思。 好在她的男人、她的娃,没让她失望,一点没眼瞎心盲地遭了那个坏心眼女人的当。 只是,但凡有机会,福妹肯定想自己亲手撕了那女人,叫她尽是坏心眼,害死了自己都不带愧疚的! 后来啊,大概是老天听见了她的祈祷,福妹回来了,回到了一起开始前 *看福妹左手挽男人,右手抱娃,再撕白莲花! PS:是的,福妹大力士,撕人靠嘴炮:) ———— 《七零之文艺女青年》预收啦 文案: *这是英雄救美的故事,也是恩公他想以身相许的故事。 穿越近一个月,方觅对于沈绥远的热情,仍是不太适应。 这人,未免也太好了吧? 明明是他救了自己,还送佛送到西的一直帮她。 不愧是模范标兵! 不过,饶是方觅能自我调侃,也不好意思再厚脸皮让他帮忙了。 方觅:额,沈大哥很感谢你救了我,其实,你不用对我这么好,这些我自己就行了。 沈绥远:不行,我得对你负责。 方觅:哈哈,不用那么认真的啦,不就是不小心碰到胸么,你看我都没太在意的。 沈绥远:方同志,请你严肃点,这事不开玩笑的,放心,我不强迫你,等你同意了,我们就处对象。 方觅:啊?会不会太快了? 沈绥远(心虚): 是自己先起了点别的心思,沈绥远不敢直接和方觅对视,低头,决定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心意。 方觅本人表示:感情什么的先缓缓,到这儿,我也不能只做米虫,势必要有一番新事业的//握拳 现实是—— 干啥啥不会,实干一类不适合她,方觅只能另寻出路 偶然路过文宣部,方觅展示出了一手好粉笔后,忽然发现了创造自己价值的新方向! 至此,方觅勇闯文艺界,走上了文艺女青年的道路。 *穿越人士 方觅 X 土著兵 沈绥远 ———— 还有《穿成年代文的吃瓜炮灰》预收啦 文案: 奚伶伶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女主和女配修罗场不断的年代文。 而奚伶伶既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她成了那个开局因吃瓜被误伤推入河中淹死的炮灰。 现在,穿过来的奚伶伶,凭借强大的救生本能,几个扑腾下,扭转了局面。 本该意外溺水的炮灰,她自己游了上来,奚伶伶上岸就看见这样一幅场景—— 快要哭断肠的女主,不哭了。 正推卸责任的女配,不吵了。 急速赶来的男主,一时不知道要安慰谁了? 奚伶伶很无语扫了一眼在场所有人,没看出她很冷么? 最后,一位陌生路人甲给奚伶伶送上了件衣裳。 这本书里总算还有个正常人。 只是往后穿书的日子,让奚伶伶很无奈,本来吃瓜看戏的她,却一次次的被迫加入到女主和女配的修罗场。 奚伶伶表示,不约,只想独自美丽。 高考,对不起,我有复习资料。 男主,对不起,我真的没兴趣。 赚钱,对不起,这是我的真爱!! 奚伶伶愉快的走在年代文里发家致富的大道上—— 咦?那个正常的路人甲怎么不也正常了,老跟着她干什么?
  • 作者:强晓初
    马明方(1905-1974),1905年生,陕西米脂人。1925年在绥德师范学校读书时参加中国共产党,后被派到西安国民军史可轩部做兵运工作。1927年回到陕北,先后在绥德、横山、米脂等县任中共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在白色恐怖中深入农村恢复中共组织。1931年任中共陕北特委代理书记。1933年主持召开特委扩大会议,作出开展游击战争、创建农村根据地的决定,会后深入游击区,加强对武装斗争的领导。1934年至1937年,马明方任中共陕北省委书记、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8年去苏联学习。1941年回国途经新疆时,曾被国民党军阀盛世才拘禁,1943年4月2日被捕入狱。狱中参与领导绝食斗争。1945年获释出狱,回到延安。同年4月,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946年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兼中共晋南工委书记。1947年曾参加中共中央在陕北米脂杨家沟召开的十二月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明方历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等职。1954年秋至1960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财贸部部长。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60年冬起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三书记。他是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马明方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迫害,于1974年8月12日逝世。1979年12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作者简介:强晓初(1918.03-2007.10),男,1918年3月生,陕西子长人。1934年秋参加革命。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夏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原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八大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 作者:图里仙
    [本文将于满6万字后,在27日,第32章入V,当日万更] 谈过无数女朋友,渣过无数女生,甚至骗钱骗色的渣男孟桓穿越了,穿越到了女尊国。 第一天:女不女尊不要紧,这里的美女奔放多情,岂不是比现代更好骗? 第二天:一宿过后孟桓发现女尊世界的不同,这里的男人竟然有守宫砂和大姨父,这不妨碍他发挥么,可恶! 第三天:睡一觉怎么了?才不要你娶老子,老子可是要做海王的人,老子才不讲什么男德什么要浸猪笼?嫁,我嫁! 第N天:被妻主锁在家里,一天只给一顿饭吃,被控制体力不让逃跑的孟桓,莫名其妙哇哇大吐,迎来了他人生的噩耗怀崽了。 替身梗,女主有亡夫有女儿,以后家业也是大女儿继承。 男主渣贱无底线,不值得被同情,和女主在一起后还朝三暮四,几次爬墙未遂,被抓回来狠狠惩罚,一步步教育成女尊男。 男主易孕体质,因为前世太渣的报应,所以他不止会生一个,而且还会有小产情节。 这是一篇不治愈的治愈文。 ———————————————— 专栏女尊《夫郎美艳如牡丹》求收藏! 女皇虞威寿终正寝,然后她穿书了。 穿成女尊国的女皇,业务特别对口。 她两眼放光,没忍住乐了半宿,这里竟然是女尊男卑,男人生孩子,她做女皇再也不会名不正言不顺了! 原著里,身为女皇的她,被邻国一个男皇帝坑了,那个叫叶福陵的男人,假意和她缱绻,实则勾搭她妹安王害她,她的蠢妹妹刚完成任务就被一脚踹开,连国都都丢了。 虞威撸起袖子开干,这辈子她要踢开那个男人一心搞事业!把万里江山统统纳入囊中! 结果那晚,叶福陵裹着毯子被人悄悄抗进她寝殿,毯子抖开,他身着轻纱从中滚落,可怜巴巴说,偷偷见姐姐一回真不容易,姐姐可要好好疼疼我。 看着他佯装可怜,实则满是野心的双眼,虞威瞬间改主意了。 她要江山,也要这男人,她要打破他的壮志,折断他的傲骨,把他种在四方皇宫里做棵富贵牡丹花。 男生子,强强相爱相杀梗 男主白切黑还病娇,女主不洁
  • 作者:秦卿
    穿成这样进我房间,你觉得我要怎么看你?他擒住她手臂,逼的她进退两难。没勾引他?呵,那就给她机会勾引!腹黑霸道强势的总裁大人被惊动了,她无处可逃,落入的的掌心。好,她假装白莲花,拜金女,绿茶婊,只为让他厌恶从而被扫地出门!可,一转身,他却直接公然在大庭广众下把她强硬掳走,砸到床上,妒意连连:谁让你只勾引一次?
  • 作者:倪匡
    《行动救星》是倪匡所著的卫斯理系列科幻小说第一百三十六部,为《闭关开关》续集,于2000年9月9日出版。你期待一个能改造全世界,影响全人类的造物主出现吗?面对环境恶化,人类相残的现况,似乎只能靠这样的‘神’来重建乌托邦了!降头术教主蓝丝就发现了一位这样的神被封闭在山腹中,照说卫斯理应该倾力帮助蓝丝,让神开关出来拯救世人,但他却千方百计要阻止拯救行动的展开!为什么卫斯理会如此愚蠢?难道他竟不顾地球即将走向毁灭的恐怖局面吗?
  • 作者:筱露
    【3.30今晚十点左右更】 1.单季秋有时会想,如果她可以再选一次,她希望不是陆允的青梅,从小到大不受他的保护。这样她至少有胆量光明正大的喜欢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守着这个酸甜又苦涩的秘密,怂到害怕他发现连朋友都做不成。 陆允人帅风趣又有些吊儿郎当,七中公认的低调校草,什么都好。硬要说他哪儿不好,大抵就是被他的青梅常年在名次上碾压。 陆允:打个赌,这次考过你,你就给我洗一个月的袜子。 单季秋: 陆允口无遮拦:要你赢了,我不但给你洗一个月袜子,我还帮你洗一个月内衣。 单季秋:滚。脑溢血了。 2.多年后,朋友问陆允:听说你以前有个比你成绩还好的小青梅,我真好奇居然有人能碾压你,但怎么从没见过。 陆允懒散地靠坐在车里,嘴上衔着一只未点燃的烟,一双桃花眼越过车窗深深地凝着校门口那个没什么表情的冷艳姑娘:我也好久不见。 3.后来,单季秋回七中遇上了陆允高中的追求者,她幸灾乐祸道:听说陆允要结婚了,你俩不能像以前那么好了吧。话音落,她目光越过单季秋身后:呵,白天不能说人,那不是陆允吗? 单季秋转身看去,男人一袭西装,英俊不凡,褪去年少时的青涩,男人味儿十足。 单季秋弯起一抹淡笑,当着众人伸手:好久不见。 陆允瞧着单季秋,神色淡然地回握:好久不见。 单季秋:听说你要结婚了,恭喜。 陆允:谢谢。 单季秋:那我进去了。 陆允:嗯。 单季秋转身刚走一步,就被人从后面勒住脖子往回勾,耳边是男人低沉带笑的声音:我就停个车,就好久不见了?陆太太。 单季秋7岁,陆允蹲在她面前,揉了揉她手臂的瘀伤:叫我一声阿允哥哥,我护着你。 单季秋25岁,陆允半跪在她面前,眉目间满是柔情:叫我一声老公,我给你整个童话世界。 那时年少皆秘密,此后欢喜都是你。 最好的爱情就是给你明目张胆的偏爱和例外。 *不信童话的努力型少女VS要造童话的天赋型少年 *青梅竹马双暗恋,双c,校园到都市(校服到婚纱),HE甜文。 接档文《石缝花开》求预收 文案: 慕卡尔的街市发生暴动,褚一诺被一亚洲男人猛扯到巷子里护住,她刚才所在之地被流弹破出伤痕。此人偏头看向外面,给她留下一个线条流畅的下颚线。再看,是他漆黑眸中冷冽的警惕。 中国人?褚一诺被他压的背脊生疼,言语戒备。 中国军人。顾尧头也没回地沉声道。 再见,是在谈判场,面对暴徒。 褚一诺认出顾尧来,伸手一笑:我知道,中国军人。 顾尧唇角微勾,回握一下:顾尧。 暴徒一口不标准的英语: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再再见,渝江,相亲局。 蒙在鼓里的俩人被领导拎过来相亲,美其名曰军警一家亲。 顾尧直截了当:不好意思,看来大家都是被逼的,走个过场? 褚一诺搁在桌面上的手抬起撑着脸颊,眉眼含笑:要不,认真相一下? 你这是顾尧往椅背上一靠,渐渐弯起了唇角,瞧着对面的姑娘,笑得意味深长:把主意打到我身上了? 后来,褚一诺放弃了顾尧那个茅坑里的石头跟别人相亲,被风尘仆仆赶回来的男人塞进车里。 在副驾上挣扎的褚一诺:顾队,打扰别人相亲很不礼貌。 双手摁住女人双肩的顾尧:褚老师,移情别恋的够快。 褚一诺这小半辈子没输过一场谈判,却偏偏输给了顾尧。 顾尧在找一个人,一找便是二十年。直到某天,他看到了褚一诺肩胛上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