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会被小学生欺负呢

我才不会被小学生欺负呢

作者:春知处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1月23日V,已完结,番外单独放在了专栏里 世界上有种物种,叫熊孩子兽,特点如下。 【生命值】:低 【防御值】:低 【破坏性】:高高高高高高 他们精力旺盛,鬼点子奇出,上窜下跳,无恶不作。 上到耄耋老人,下到年轻父母,无一不为其头痛。 一朝穿成小孩的江小瑜:都是弟弟。 (叉腰. jpg) *大概是个前期整治熊孩子,后期整治美男子的故事 *萝莉心御姐心的沙雕女主在线斗智斗勇 *致我们永不再来的童年 ———————————— 专栏里下一本《贪念》《朕心悦爱卿许久》可以先收藏一下啦。) —————————— 《贪念》文案: 站住。夜色沉沉,房间没有开灯。他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她一跳。 她身形一颤,偏过头去,看见沙发上坐着的黑影。 那人纹丝未动,与她走之前一样。 他又在等她,一夜未眠。 她一向听他的话,缓缓垂手,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双手轻绞,弱弱无言。 拿出来。他又道。 她叹气,把袖子下的粉红信封递上去。 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了。聚会晚归被抓包 ,同班小男生塞的情书被他截获。似乎无论她做什么事,都逃不出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睛。 她心头发堵,心脏在胸腔里,几近停滞。 他却一眼未看,转手将信封抛进了垃圾桶。悸动的心连带她对初恋的美好幻想,一并碎成泡影。 早恋,不好。 和以前一样,他未再多说一个字。 却字字诛心。 他看着她闭目塞听,回到房间,关门无话。 他唇角勾起,眸色晦暗不明,是近乎淡漠的漆黑。 * 众人皆知她有一个近乎完美的哥哥。 容颜如画,学业优秀,事业卓尔。 冷傲到骨子里的人,却独独将她宠溺到了极致。 也将她管束到了极致。 料理她的一日三餐,规定她回家的时间,辅导她功课,拦下她的情书。 事无巨细,亲自把关。 他是个没有耐心的人,却对她的事情向来上心。 这样的亲情,这样的好哥哥,羡煞旁人。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她,是近乎迷恋的偏执。 所有人都可以向她告白。 唯他,连动心的资格也没有。 * 爱不会消失,只会被替代。 当无法替代时,他选择隐藏。 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偶然看向他时,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如同受了惊的小鹿。 ** 沉默是我的款款情深,与你共赴这一场盛世沉沦。 ————————————— 《朕心悦爱卿许久》文案: 朕心里头有个白月光。 那人眉眼如画,身段秀雅,朝堂之上,仅隔着八尺距离,却叫朕思之如狂。 朕想把他搞到手,并为此早已有了短袖的觉悟。 直到他那个双胞胎妹妹出现在朕眼前…

最新更新120、第 120 章

《我才不会被小学生欺负呢》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桃鱼
    本文从27号开始入V,从16章倒V一刚大学毕业的陆漫樱,因为选择喜剧事业跟家里吵了一架,她签了杭城一家喜剧公司,决定定居下来。那天她打扮精致,摇曳生姿地在售楼处看房,遇到了一个令人瞩目的男人。男人身穿纤尘不染的白衬衫,手腕上戴了一只价值不菲的腕表,双眸漆黑深邃,神情疏冷淡漠。那个男人跟她看中了同一套房,两人相持不下,最终男人在无声地看了陆漫樱好几秒后,低沉磁性的嗓音带了几分松弛,房子让给你。之后他大笔一挥买了隔壁的那一套。二陆漫樱大学后就决定单身主义,她不相信爱情,她觉得爱情只是人体分泌的一种激素,它的保质期最长也不过十几个月,容易消退也容易背叛,所以爱情它不值得。隔壁男人住进来之后,同事们纷纷怀疑她跟男人的真实关系,为了立住单身人设,她不惜当众立下flag,我一定是公司最后一个单身狗!没想到在隔壁男人一招又一招的攻陷下,她的flag会倒的这么快。三个月后,陆漫樱po了一条朋友圈:买房赚了一个男朋友。配图是大大的落地窗上映着辽阔的江景以及窗前一双十指相扣的手。男人手腕上戴着名表,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不用看脸,也知道是个多金的大帅比。她的朋友圈马上便炸了,底下留言纷纷评论,还有这样的好事?凡尔赛版买一送一本单身狗苦苦奋斗买不起房,你倒好,买了房还恋爱了。求致富密码和恋爱攻略。三陆钤年方三十,便抓住了时代发展的机遇,成为了新能源汽车的创业大佬,游走于名利场,却是个绯闻绝缘体。面对家里的催婚,一向淡定的他再也淡定不了,他放在膝上的十指交握,说道:我在追求一个女孩。那天她对他说:我好像不太相信我会有一直被爱的运气。他将她抵在墙角,沉着地道:遇上你,是我的二次创业,我给你创办了一家独资公司,你永远都会是我的董事长。后来她发现,这世上真有一种稳赚不赔的生意,那就是嫁给他——何其有幸,这一生能如此坚定地被爱人间清醒喜剧女演员VS创一代沉稳总裁不想谈恋爱的甜飒大小姐VS一心想让她谈恋爱的顶级精英男阅读指南:双C双初恋,彼此身心唯一年龄差七岁,日常慢热甜文文案已截图保存2021.5.20接档文1:《她才不是对你有意思》盛江浔被集团空降到杭城事业部做总裁,简蓁是他手下的部门经理。简蓁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强,长相艳丽,身材窈窕,性格活泼开朗,能言善辩,被誉为杭城事业部的人间小玫瑰。盛江浔空降几个月后,觉得简蓁绝对对他有意思。比如她今天穿了漂亮的鱼尾裙,汇报工作收尾的时候讲了一个段子,还把他逗笑了。比如上次团队外出团建,简蓁把团队氛围搞得很热闹,给他捧场,拍合照的时候还特地跟他碰了一下杯,展露她迷人的微笑。比如上上次,她化了一个精美的妆容,给他送来一杯亲手拉花的拿铁,还回头给他抛了一个媚眼。有了这种感觉后,盛江浔每天见到简蓁都心痒痒,怎么让她主动戳破窗户纸?但是等了一阵,简蓁依然没有进一步的表示,他觉得自己遇到了情场老手。盛江浔按捺不住了,某天以洽谈工作为由,将她约到了咖啡厅。聊完工作之后,盛江浔很有腔调地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慢斯条理地道:简小姐是我工作上非常优秀的合作伙伴,我想简小姐对我印象分应该也很不错,或许我们可以考虑发展一下工作以外的关系?简蓁闻言浅浅一笑,眼里依然洋溢着迷人的光彩,礼貌而客气:盛总误会了,我没有这个意思。盛江浔一时脸黑语塞,从未失手的他竟然第一次就在她面前栽了。#她才不是对你有意思,是你太自作多情了。##她只是同时拥有美丽的外貌和有趣的灵魂以及不忍心冷场的情商。##她不是在故意勾引你,也不是故意吸引你注意,她只是长得好看而已。#一向自信和优越感爆棚的盛江浔棘手了。那么,究竟要怎样才能将这朵人间小玫瑰据为己有?阅读指南:双洁双初恋年龄差五岁接档文2:《总裁,你别装了》母胎单身了二十三年的夏宛萤最近疯狂的迷上社交媒体一个做晚餐的美食博主。可vlog里的男人没有露脸,他个儿高高的,身材俊秀得像漫画,手指骨节分明,修长白净,食材被他拿在手中好像自带了一层滤镜,特别有食欲。作为一名手控、身材控和美食控,夏宛萤芳心一秒沦陷,不管这男人脸长成什么模样,她都爱了。二:蒋廷锡留学归来后是某一线互联网公司雷厉风行的技术总监,夏宛萤入职后凭着拼命三郎的精神终于熬成了他团队里的骨干精英。某一日团队聚餐,蒋廷锡发现夏宛萤沉迷地看某个美食vlog。蒋廷锡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意,你都看了多少遍了?准备学做菜?夏宛萤兴奋地道:我每天的精神食粮就是看我老公做晚餐!身披多重马甲的蒋廷锡双眼闪出绿光:连男女朋友的关系都没确定,就直接晋升为她老公了?这速度可以的!三后来蒋廷锡辞职创业,离职前夕将夏宛萤堵在墙角,目光灼灼,你要不要出来跟我一块儿干?夏宛萤扬起脸,你要挖我?条件呢?蒋廷锡掏出房钥匙,凑在她耳边勾唇一笑道:包了你的三餐和住宿,再加一个独家烛光晚餐,这条件够不够?夏宛萤双手交叉抱胸,笑得娇俏,蒋总,晚餐的vlog也要同步更新噢。蒋廷锡:……——我就喜欢看你亲手扯掉伪装不得不臣服的样子。深藏不露蛇精病傲娇总裁追妻日常他指尖的星光,落入你的发梢和唇角。
  • 作者:一勺甜药
    【一句话简介 :高中暧昧过的男孩子重逢后开始打直球】前期双暗恋+校园暧昧+破镜重圆+轻微火葬场(男主毕业家里出事)前期校园 后期职场 (先纯爱后纯欲hhh)真诚大狗狗美强惨 x 外向治愈小公主医生 x 记者1、近日,南海高中高三年级贴吧一小段视频被顶到了首页。只开了一盏白炽灯的教室里,清冷长相英俊的少年主动伸手牵了旁边的女孩,他目光定在眼前的书本上,手上却暗自做着摩擦的小动作。评论区纷纷尖叫道,学神这是谈了吧,是吧!!这要是没谈我姓倒过来写。当事人迟遇刷完帖子后耳朵红了,又突然意识到,如果这叫谈了,那他们做过太多这般暧昧的事。当时所有人都认为迟遇和江寒高考结束就会官宣在一起。而事实是,高考后,暧昧结束。迟遇和江寒没有后续。2、毕业工作后,迟遇在给一家医院做实录专栏的第二天晚上,她抱着电脑和同事在一旁的休息座赶稿。同事喝完第三杯咖啡,仰头伸展肩颈时,迎面看到某身旁穿白大褂男人视线一动不动落在身旁的迟遇...不禁感叹,你的追求者都已经拔高到这种水平了吗?嗯?迟遇抬了抬视线,撞进男人深邃认真的眸。惊诧确实有几秒,但很快她又垂下睫工作,想多了,他可不是。医院实录拍摄进展到一半,项目同事组织和医院几个医生聚会吃饭。迟遇跑路失败被抓去参加,整个过程都在狂吃狂喝结束后,因住处顺路,她和其他几个同事坐到了江寒车上喝酒后的迟遇上车就睡,等被人叫醒时,才发现就剩自己一人她打开车门,起身的瞬间脑袋还有点摇晃喝醉了?肩膀被人扶住那一刻,迟遇浑身瞬间绷紧,但仍礼貌道,有点,今天谢谢了,我刚没乱说话吧。身后面容俊朗 身姿笔挺的男人淡嗓清晰道,嗯。也就亲了我。好几下。江寒初心只想逗逗她,没成想迟遇听完酒都醒了,眼睛红了,快要落泪。高中还没够?就这么喜欢和人暧昧吗?一向沉稳的男人一瞬间慌了,想尽办法去哄,最后在一侧弯腰轻轻去擦女孩的泪,小心翼翼又真诚的问,那现在在一起好不好?
  • 作者:爱吃半肥肉
    一个都市小白领,得到了造化宝贝。拥有了空间跳跃,穿梭的能力。成为一名不一样的修真者。看他如何运用造化宝贝的能力,在都市中成长,无敌地球……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煦阳岭的疑云(By the Pricking of My Thumbs),又译作:拇指一竖,魔指。儿孙满堂的汤米和塔彭丝夫妇再度出山。汤米和塔彭丝去养老院探望上了年纪的艾达姨妈。养老院里住满了脾气暴戾、行为古怪的老人家。这边艾达姨妈一个劲地唠叨着她的脑筋有多犀利,外面走廊里另一位老人家嚷嚷着她没有喝到当天的牛奶,尽管她刚刚才喝过。“对不起,那是你可怜的孩子吗?”一位老太太突然莫名其妙向塔彭丝发问。这一切不由得让塔彭丝好多感慨。想到自己和汤米也是进了五十快六十的人了,难道不久的将来汤米和自己也要这样糊里糊涂了吗?不久,艾达姨妈去世了,汤米和塔彭丝重返养老院处理她的后事。在遗物中有一幅油画,是同院的兰卡斯特太太不久前赠给艾达姨妈的。塔彭丝十分喜爱这幅画。尤其是画中的粉红小屋、小桥流水,让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决定向兰卡斯特太太讨下这幅画来。没想到兰卡斯特太太正是以前问她那个古怪问题的老妇人,并且刚刚离开养老院。当塔彭丝试图按着兰卡斯特太太留下的通讯方法和她的家人联系时,却发现“查无此人”。再查询当初入住养老院时的记录,也是道道死胡同。塔彭丝不禁心生狐疑,这样一位老人家怎么会来来去去踪影全无?还有以前的唐突问题?是出了什么意外;还是家人不善?还有画中河畔的那所粉红色的房子,总是萦绕心头、挥之不去。正逢汤米开会出差,塔彭丝决定独自出游,一方面寻找画中的景物,另一方面看看是不是能顺藤摸瓜打听到有关兰卡斯特太太的音讯。几天后汤米回到家中,方才知道塔彭丝外出了。入夜了,塔彭丝仍没有象她说好的那样返回。可偏偏没有人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正焦头烂额的时候,艾达姨妈以前的医师约会汤米,并告诉他养老院里一连有好几桩不明死亡,包括那位“牛奶太太”也突然去世了。阿伯特又在艾达姨妈的旧家俱里找到秘密遗嘱,注明养老院有居心叵测的人。情急之下,汤米只好从画家那方面下手,却不料画家早已去世多年……一切如同大海捞针一般没有头绪。教堂的墓地里,一个阴影悄悄在塔彭丝身后举起手臂,重重地向她头上砸去……书中描写的一些老人特征,还有塔彭丝面对年龄日增的心态,读来很细腻。故事的开始,源起于塔彭丝一贯的好奇心和凡事先往坏处想的急性子,更因为她丰富的同情心。这时的汤米和塔彭丝是生活平静的退休族,较之《命运之门》年轻,但多了些对于老龄的惶恐和不适。塔彭丝不想坐着等老,不想面对老到没有能力自己照顾自己的一天。她要出去,她要找到那个没法主宰自己命运的老太太,她要找回自己遗失了的记忆,她要解开心头的迷惑。这些在书中都描写得顺理成章,颇为真切自然,也符合她一贯的人物形象。书中对于英国乡村的描写有另一番笔墨。尤其是塔彭丝一路开车找过来、一点一点破茧抽丝的过程差不多占了全书大半篇幅。读者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引入情景中。这也是此书的特点之一。至于有关那幅油画的描写安排得自然,当然毋庸质疑,有人会觉得唠叨、多余。但事实就是这样。人人都有那样的时刻,有一番印象,有一丝感觉,说不清,却又不能一下子忘得干净。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中不乏这样被人忽视的、现实生活中的小细节和感受。汤米和塔彭丝的迥异个性,两人之间的深情和默契在逆境中表现得尤为真切。男女主人公的个性、心理发展的步伐一致。两个不甘于安逸的平常人,有些性急、甚至有些单纯,渴望日常生活之外的刺激,极富同情心,充满好奇,不肯轻易放弃,同心协力一起面对生活中的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他们是这系列的主题,那些故事为他们存在,为了反映他们的成长、成熟和年老的历程。相对阿加莎·克里斯蒂其它的小说,这一系列也就比较注重人物心理、日常琐事方面的笔墨。
  • 作者:七日岛
    【本文将于10月10日周二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哦】明宵一生做尽好事,死后方知自己是话本中的背景板女配,存在的唯一意义是被男主灭门后在他怀中死去,使他此生难忘。明宵旁观男主踩着她的骸骨平步青云,假惺惺将她奉为白月光。她的恶念与恨意不可遏制,发誓若有来生,必复仇雪恨。然而她埋骨雪野,没等到黑白无常带她转世,却等来一个瘦弱少年。那日风雪甚重,明宵坐在碑上,看着高大清瘦的少年踉跄着踏雪而来……然后徒手刨开她的坟茔。自那起,少年白天在明宵墓碑后头睡觉,晚上温养她的骸骨。直至重塑明宵的肉躯,带她重返人间。死而复生的明宵与少年面面相觑。明宵问少年从哪来到哪去,他一问三不知,只一言不发跟在明宵身后。不要跟着我。明宵说。少年慌张着红了眼,好像无主小兽。明宵:……好吧,你叫什么名字?少年拿着树枝,歪歪扭扭在雪地写下厌无二字。-明宵隐姓埋名斩妖除魔,等待反杀男主的时刻。厌无跟在她身后,吃得少,脾气好,很乖很听话。直至某次遇险,厌无误以为明宵身死,无数黢黑触足在他身后蔓延,无差别将妖魔与敌人吞噬。明宵这才发现,他是书中的最终反派,嗜杀戮、性残暴,本该死于男主之手的怪物邪神。看见明宵,伫立于尸骸之上的怪物回过神来,收起肮脏触足,变回少年模样,慌张无措地擦净嘴角血渍:宵宵……吃饱了吗?明宵小心翼翼问,要不,再来点?……-我是本不该存于世的邪神。在我至黑至暗的将死时刻,有人以微弱的信仰维系我的神格,使我不至湮没于虚无。我于黑暗中窥视,知晓爱她的人有许多,我是最低贱黯淡的那一个。可是后来,他们唾弃她、轻贱她,将她践踏于泥尘。待她身死,却怀念她的好,以至尊贵的称号装饰她、至华美的珠玉祭奠她。他们将她奉为天上月与不可说。而我。我希望她继续活下去。【食用指南】1、女主白切黑且有马甲,男主含人外设定,但不是极致阴暗的典型人外,丧甜流,可教化。2、sc,he3、慢热(应该),私设多,文笔白,一切逻辑为剧情服务。预收《全仙门都想让我黑化》曲引秋八岁入仙门,兢兢业业修行数年,没练出道心,却长出魔骨。她叛出仙门改修魔道,不过百年就被奉为一方尊主,过上了白天摸鱼晚上睡觉的咸鱼生活。直到某日,她耳边响起一道声音。她就是本作最终反派曲引秋,按照剧情应该早早黑化,被主角团诛灭才对。然而她的黑化度始终提不上去,卡在90%已有百年,你的目标就是让她彻底黑化!话音刚落,眼前的侍女莫名摔倒,泼了她一身热茶。曲引秋:……曲引秋:滚出去。从那以后,她身边多出许多莫名其妙的人,带着同一个系统音想要让她黑化。种了百年的花枯了,养了百年的鱼死了,不时有奇奇怪怪的人混入宫殿捣乱,清净的咸鱼生活一去不返。曲引秋:烦死了!-傅照雪曾下山游历,为自己捡回一个徒弟。小徒弟娇蛮任性,刚上山时不理人,只会扯着他的袍摆躲在他身后,像只炸毛的奶猫。傅照雪耐心养她,教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她从不谙世事到落落大方,为她挡下所有惊艳与觊觎的目光。后来小徒弟长出魔骨,被仙门追杀至绝路,无措站在血泊中,脚下踩着数不尽的骸骨,哭着叫他师尊。傅照雪身中数箭,以神魂破碎为代价护她性命,让她莫怕。傅照雪亡故百年,阴差阳错,套上别人的皮囊死而复生。耳边一个声音告诉他,不想再死一次,就得让他的小徒弟彻底黑化。不料小徒弟已成为魔界尊主。傅照雪……傅照雪睁眼时,被人送给她暖床,又被两鞭子抽了下来。曲引秋红衣似火,踩着他衣不蔽体的胸膛,垂眼端凝,眼中只有懒散的讥诮:这次又在玩什么花样?傅照雪:……我那么大一个纯真无邪,烂漫可爱的小徒弟去哪了?
  • 作者:阿尔弗里·缪塞
    骑兵军官德·阿尔西骑士,于17cd年退役。他虽然还很年轻,又很富有,出入朝廷极为方便,但他早早就厌倦了独身生活和巴黎的欢乐,来到勒芒城附近,在一座秀丽的乡间别墅过起隐居的生活。这种孤寂的日子,起初倒满惬意的,但时过不久,他就觉得难熬了。他感到青年时代所养成的习惯,很难一下子就割断。离开上流社会并不后悔。可还下不了决心独自生活,于是他想要结婚,如果可能的话,找一个情趣相投的妻子,以便按照他的决定,共同过这种深居简出的平静生活。
  • 作者:不想长胖只想暴富
    倒V:本文将于1月30日周二倒V,倒v章节从23章开始,看过的宝贝们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新文也请继续支持。泽溟界完结,有想看的人物番外可以留言哦,会不定时推出人物番外。她穿越了,穿越到修仙界,三灵根与绝佳的悟性,频繁的空间旅行,怪异的修仙界,各有特色的种族。修仙去伪存真,三千大道皆可成仙。张婉修仙是为了回家,为了成仙,为了拔刀斩不平,横刀断天下!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是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是一个传奇的时代,是一个天才奇才怪才辈出的时代。道与道交相辉映,闪烁着清风界独有的思想光辉,她的名字被写在《修仙纪实史》的前列,千万年以来,成为大多数修仙者的向往。逍遥宗妙渝伴随着她的足迹响彻三千界。——————穿越修仙界的日常,女主三灵根,悟性佳,除了生子全能,心怀天下,勇于拔刀!日更保底三千大长篇,可以选看有男主,出场在后面,主打女主的修仙日常,可能会描写比较细配角较多,不要为了配角生气希望各位读者理智看书,晋江小说千千万,不行咱就换不要攻击作者和人物,可以理性讨论剧情作者第一本修仙文,想要写长篇升级流!!!千万理性讨论,咱就是个人,也没正经修仙过!!!!分割线——————————————我的预收:《郡主有病》正在存稿中!郡主有病!纨绔暴躁女主vs责任心爆棚男主长安郡主,性格狂悖,喜华服美色,犬马无数,京都第一纨绔郡主有病,驸马有子长安穿到了盛世王朝,背靠皇家,娘是备受太后宠爱的长公主,爹是温柔有才华的京都才子,两岁封郡主,食万邑。长安郡主,京都百姓公认的第一纨绔!招猫遛狗,骂人打人样样俱全,乃锦朝第一!身家万贯,貌美如花,就是有点病。女主真的有病,不生子,驸马不是男主,会休夫!正经文案:永明十五年,赵飞白上疏改革,轰轰烈烈的永明新政就此拉开序幕,锦朝两代帝王的努力使得处于盛极而衰的王朝焕发出新的活力。长安郡主体弱多病,一生居于京都,脾气暴躁,休夫、打人、骂人,带着狗腿子横行无忌。时人评价:锦朝长安,天之骄子,艳丽靡靡,耀眼非常!后人评价:锦长安,美姿容,智多谋。微万人迷,修罗场。排雷:不生子!女配有系统,不过系统含量很少,和主线剧情有关,在第一章第一次出场,十五章第二次,之后出场会在标题标注。女主非处,男主非处,两人到死都不会结婚,有感情戏。女主最爱自己,会喜欢男主但不是最喜欢的。男主爱女主但最爱事业!
  • 作者:令狐庸
    本书系“金庸武侠精彩人物系列”的首卷。与《绝剑惊绝》等续续书不同的是,此书忠实于金作中的老顽童性格,笔笔有宗,维妙维肖,货真价实,决不瞒天过海欺骗读者。故事说的是,老顽童周伯通在第三次华山论剑之后,与一灯大师及老情人瑛姑同回百花谷,旧梦重圆,生得一女,却因贪玩成性,终又离家出走,再入江湖招惹是非。此时“中原五绝”有的已故,有的退隐,老顽童阴差阳错当起武林领袖,于是种种滑稽壮观的戏剧相继上演。他假扮别人,神出鬼没,四处捣乱,令人闻风丧胆而又啼笑皆非;他好武成癖,又创惊世骇俗的滑稽武功“逍遥□法”,不问正邪,逢高手便打;他为老不尊,没大没小,专爱混在青年男女中间;他古道热肠,啥事都管,乱点鸳鸯谱,戏弄有情人,更与风骚魔女杯酒言欢。杨过、小龙女的养子琴思忘被老顽童授以神功,性格上也受其影响,成为名动江湖的“小顽童”,乖戾狠辣,杀人如麻,酷爱女色,屡欠情债。当他血洗少林之时,被杨过以神功制服,并授以挽救武林浩劫之大任。此外,本书对杨过、郭襄、东邪黄药师、昆仑三圣何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