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歌舞团C位美人

八零歌舞团C位美人

作者:夏端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下本《八零四合院假夫妻》,《八零之胡同宠妻日常》,求收热爱舞蹈的陈明珠穿进一本年代文小说,成了某文工团家属大院漂亮作精的对照组,身份是一名小保姆。原书中,作精是歌舞团C位,生性骄傲,喜欢众星捧月,作天作地,最后与酷拽人设崩了的男主分手,跟上位的大款男二在一起了。小保姆身世可怜,进城后还要给作精拎包,虽暗恋男主,但只能嫁给摆煎饼摊的老乡。而现在,陈明珠心怀舞蹈梦,聪颖又坚定,凭借努力考进市歌舞团,直指C位。作精继续造作,哪里知晓,男主早就将目光落在了破茧成蝶,舞蹈出色,长相漂亮的陈明珠身上,于是作精不干了……陈明珠:谈恋爱不如跳舞,勿cue。她的目标,并不局限在这个小歌舞团,而是更大舞台的C位。*听闻,建筑系年轻帅气陆教授的新婚妻子是小保姆上位,校园天之骄子们嗤之以鼻。可当在教授家小花园看到给花浇水的师母,骄子们不禁喑然。没有人告诉他们师母长得漂亮又有气质,嫣然一笑,人比花娇。某天,学生看到第三代《丝路》的舞蹈表演,呆若木鸡,那不是师母么?原来她是领舞者,是国家歌剧舞剧院首席舞蹈演员,也是国家一级舞蹈演员。陆教授,原来师母这么厉害啊!陆教授微微一笑:为了追到她,差点儿进了火葬场。说明:1.男主酷拽人设,这次没有崩了2.整体上是甜文,男主说的火葬场,有调侃意味3.时间跨度:80年代~90年代*************************************《八零四合院假夫妻》,求收。季萱穿到八零年代文里,受托带着一岁的娃去城里认祖归宗,却意外和长得像孩子亲爹的男人住进向家四合院,两人成了有娃的假夫妻。人人都说吊儿郎当二流子的向家老三现在有老婆孩子热炕头,还要啥自行车?结果他连夜报考华大计算机系,直男发言:你负责带娃,反正孩子跟我没关系。季萱在现世是刚念大学的美少女,会甘愿丧偶式育儿?这孩子又不是她的!于是她也连夜报了华大对面的京大英语系,打算毕业后撸起袖子搞外贸,做一个稳稳当当的富婆。*在四合院,小夫妻携手养育娃、秀恩爱、斗极品、搞家产;在外面,两人不熟瞧不上,两校联谊时甚至不惜给对方介绍对象。终于有一天,季萱发现狗男人看自己的眼神不对,说话也拈酸含醋。季萱:你,不会是喜欢我吧哈哈哈…狗男人:难道,不是你喜欢我?……总之,假夫假妻手牵手,谁先表白谁是狗!【狗男人:汪汪汪……我是,行了吧。】说明:1.日常向为主,先婚后爱,也有事业线。2.狗男主是从年代文的末世穿来的,有任务在身。3.80年代大学有计算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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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六○年是义和团起义的六十周年,我以《义和团》即《神拳》为题,写了一出四幕的话剧。从很久以前,我就想写一本叙述义和团的小说,并且不断向老人们打听当年的见闻,我简略地记了下来。在变乱中,这些笔记可都丢失了。即使没有丢失也不够支持写一本长篇小说的,因为东鳞西爪,既乏系统,又不无偏见。后来,目睹当时光景的老人越来越少了,我也就停止打听。写那本小说的愿望遂未实现。一九六○年,因为是义和团起义六十周年,我看到了一些有关的史料与传说,和一些用新的眼光评论义和团起义的文章。这又鼓动了我,想写点什么。我就写了这本话剧。剧本好坏,我不敢说;我只想在这里谈谈为什么这样关心义和团。义和团起义的那一年,我还不满两岁,当然无从记得当时的风狂火烈,杀声震天的声势与光景。可是,自从我开始记事,直到老母病逝,我听过多少多少次她的关于八国联军罪行的含泪追述。对于集合到北京来的各路团民的形象,她述说的不多,因为她,正象当日的一般妇女那样,是不敢轻易走出街门的。她可是深恨,因而也就牢牢记住当年洋兵的罪行——他们找上门来行凶打抢。母亲的述说,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难以磨灭。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那些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我不记得父亲的音容,他是在那一年与联军巷战时阵亡的。他是每月关三两饷银的护军,任务是保卫皇城。联军攻入了地安门,父亲死在北长街的一家粮店里。那时候,母亲与姐姐既不敢出门,哥哥刚九岁,我又大部分时间睡在炕上,我们实在无从得到父亲的消息——多少团民、士兵,与无辜的人民就那么失了踪!多亏舅父家的二哥前来报信。二哥也是旗兵,在皇城内当差。败下阵来,他路过那家粮店,进去找点水喝。那正是热天。店中职工都早已逃走,只有我的父亲躺在那里,全身烧肿,已不能说话。他把一双因脚肿而脱下来的布袜子交给了二哥,一语未发。父亲到什么时候才受尽苦痛而身亡,没人晓得。父亲的武器是老式的抬枪,随放随装火药。几杆抬枪列在一处,不少的火药就撒落在地上。洋兵的子弹把火药打燃,而父亲身上又带有火药,于是……在那大混乱中,二哥自顾不暇,没法儿把半死的姑父背负回来。找车没车,找人没人,连皇上和太后不是都跑了吗?进了门,二哥放声大哭,把那双袜子交给了我的母亲。许多年后,二哥每提起此事就难过,自谴。可是我们全家都没有责难过他一句。我们恨八国联军!母亲当时的苦痛与困难,不难想象。城里到处火光烛天,枪炮齐响,有钱的人纷纷逃难,穷苦的人民水断粮绝。父亲是一家之主。他活着,我们全家有点老米吃;他死去,我们须自谋生计。母亲要强,没有因为悲伤而听天由命。她日夜操作,得些微薄的报酬,使儿女们免于死亡。在精神状态上,我是个抑郁寡欢的孩子,因为我刚一懂得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这点痛苦并不是什么突出的例子。那年月,有多少儿童被卖出去或因饥寒而夭折了啊!是呀,现在每逢我路遇幼儿园的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说着笑着唱着,象清早睡醒的小鸟那么活泼,我总要站住,细细地端详他们,数一数他们梳着几种小辫儿,穿着几种花样的鞋袜。我是那么欢喜,总想把他们都领到我的家去,陪他们痛快地玩耍半天!是的,由孩子们健康的小苹果脸上,我看到民族独立自由的真凭实据!联军攻入北京。他们究竟杀了多少人,劫走多少财宝,没法统计。这是一笔永远算不清的债!以言杀戮,确是鸡犬不留。北京家家户户的鸡都被洋兵捉走。敢出声的狗,立被刺死——我家的大黄狗就死于刺刀之下。偷鸡杀狗表现了占领者的勇敢与威风。以言劫夺,占领者的确文明。他们不象绿林好汉那么粗野,劫获财宝,呼啸而去。不!他们都有高度的盗窃技巧。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家挨户去搜索,剔刮,象姑娘篦发那么从容,细腻。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可是,洋兵以老鼠般的聪明找到这条小胡同,三五成群,一天不知来几批。我们的门户须终日敞开,妇女们把剪子蒙在怀里,默默地坐在墙根,等待着文明强盗——刽子手兼明火、小偷。他们来到,先去搜鸡,而后到屋中翻箱倒柜,从容不迫地,无孔不入地把稍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第一批若有所遗漏,自有第二批、第三批前来加意精选。我们的炕上有两只年深日久的破木箱。我正睡在箱子附近。文明强盗又来了。我们的黄狗已被前一批强盗刺死,血还未干。他们把箱底儿朝上,倒出所有的破东西。强盗走后,母亲进来,我还被箱子扣着。我一定是睡得很熟。要不然,他们找不到好东西,而听到孩子的啼声,十之八九也会给我一刺刀。一个中国人的性命,在那时节,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我又是那么瘦小、不体面的一个孩子呢!上述的那些不过是那一次大屠杀,大劫洗,大耻辱中的一些小节目而已。假若当时我已经能够记事儿,我必会把联军的罪行写得更具体、更伟大、更文明。当然,我也必会更理解与喜爱义和团——不管他们有多少缺点,他们的爱国、反帝的热情与胆量是极其可敬的!可是,我所看到的有关义和团的记载(都是当时知识分子的手笔),十之八九是责难团民的。对于联军的烧杀抢掠,记载的反倒较少。是去年发表的民间的义和团传说,不是那些文人的记述,鼓舞了我,决定去写那个剧本。由那些传说中,我取得团民的真正形象。不管剧本写的好坏,我总算吐了一口气,积压了几十年的那口气!在我写剧本的时候,我是多么兴奋哪!想一想老母告诉我的那些惨事,再看一看眼前的光彩的三面大红旗,谁能说我们不是走出了地狱,看见了天堂了呢!可是,今天的美国强盗依然是强盗,而且抢掠劫杀的技术有所翻新!不仅自号文明,还会口中念念有词,说和平,讲自由;和平地、自由地杀人劫宝,图财害命!这种新手法十分毒辣,比旧手法要厉害得多!谁不警惕,必上大当,吃大亏,悔之晚矣!一九六一年
  • 作者:碧涵姝
    历史系高材生沙评评,应聘到古玩店工作,却误打误撞的和少东家苏哲竣成了冤家。苏哲竣虽然和她经常争吵,却在慢慢的接触间爱上了漂亮聪明的评评,而茫然不知的评评却将心交给了同事陈泛祎。苏哲竣带着单相思,无奈的守护在评评身边,小心翼翼的默默帮助她越过一个个难关,希望她能早日看到他付出的感情。随着时间的前进,评评与哲骏一次次的经历了种种事情,评评对他却并没有产生感情,反而因相同的学识与见解,对陈泛祎的感情日渐加深。就在苏哲竣痛苦沉重之时,陈泛祎却做出了伤害评评的事情,令沙评评对他心灰意冷,终于彻底放弃。苏哲竣仍旧守护在评评身边,不离不弃,一心等待着她对自己苏醒一份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