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之色

黯之色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她姓颜,名吉祥,不过她却觉得她该叫颜倒霉比较贴切。没事跑到85楼的她很倒霉,不过更倒霉的是,她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病美少年。好吧,他不是神经病,只是个性很古怪罢了。不过……他能不能不要缠着她啊?没事竟然还拖着她去买水晶。如果告诉他她买水晶想去的霉运就是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翻脸?
  • 作者:千草
    为了新闻社的明天,凌好好决定,就算是撒旦王子,她也和他耗上了。采访是她的目的,跟踪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什么耗了半天,每次都是自己气得半死?他绝对、绝对是她命中的克星!才打算离他远远的,他却突然在她面前说他爱她。他爱她?!她迷惑了。他的爱是那么的强烈,而她呢?爱他吗?
  • 作者:千草
    她偏食,还把偏食政策发挥到了极限。他身为料理界的天才,最看不顺眼的就是此类人种。她看他不顺眼,他瞧她也没顺过眼。可偏偏为了餐馆的前途,她不得不去拜托他帮忙。于是乎,她的地狱旅途开始了。每天都要紧捏鼻子,张口咽下她最讨厌吃的菜。于是乎,一场打打闹闹的爱情也开始了。
  • 作者:千草
    她好命苦啊!昔日的青梅竹马成了当红男模特,而她却因找不到工作,被姐姐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勤杂人员!更惨的是她犹记得年幼时的他承诺娶她的诺言,而他却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她还好意思去问他“你要娶我吗?”罢了罢了,她还是认命当他的小助理吧。可这会儿,他却因为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命令她不准随便离开他……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周嘉宁
    《天空晴朗晴朗》是周嘉宁很早以前就想要写的一本小说,它的原形是1999年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时的得奖作品《明媚角落》。在这本半自传性的小说里,周嘉宁化身为许三三,以25岁自己的回忆视角讲述了一个青春期的成长故事。同时,这也是一个关于上海的故事。这是我写过的最长的情书,为了让你记得我们的上海,我们的时光,为了怕你忘记,忘记我。——周嘉宁
  • 作者:吉祥小猪
    【无敌+系统+召唤+争霸】时逢乱世,周国内忧外患,皇权孱弱。李傲穿越而来,十年守疆,抵御外敌,朝中却依旧内乱不止,大臣争权夺势,朝纲崩坏,百姓民不聊生。如此朝廷,不守也罢!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皇帝成长系统觉醒……陈庆之:“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吕布:“末将吕布,愿为陛下效死!”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白起:“杀一人为罪,屠万人为雄;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多年后,大夏于人间无敌。面对异世宇宙的侵略,李傲脚踏诸天,带领孔子、老子、庄子、李元霸、李存孝等诸多华夏大能镇守天门,淡淡说道:“前方大夏,神魔禁行!”…
  • 作者:五叶昙
    【本文几次大修,完整版只在晋江】 林舒长得凝肌玉肤,腰细腿长。 十八岁就要下乡,舒妈操碎了心,女儿生成这样,下乡可怎么让人放心? 好在在乡下七拐八弯找了个远房亲戚,那家儿子在部队里还是个军官,就把女儿托给了人家, 哪成想却正正把女儿送到了人手...... 梁进锡战场八年,脾气跟嘴巴都跟手上的枪一样,又硬又利, 除了沙场,对别的都不感兴趣。 某一天,突然收到家里的电报,你对象上门了,速归, 回乡刚下车,一路收到恭喜,进锡,你媳妇长得可真俊...... ※※※ 林美兰穿书了,她知道林舒会嫁给一个偏执大反派,然后五年后被人因爱生恨砍死。 她决定跟她做朋友,五年后好救她一命,顺便一路借她家世借她男人乘风破浪。 可她等着等着,林舒下乡了,林舒找了别人了,林舒不把一手好牌打成稀巴烂了? 林美兰傻眼了...... ※男女主土著,女配穿书,早10晚9日双更 [文案已截图] 下一本《七零重组家庭》求收藏: 小桃花精瑶瑶醒来就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书里。 她爸是男主,将来会是城中首富,她两个哥哥也都会是牛批大佬, 而她后妈,就是年代后妈文里绝世好后妈女主。 而她则是那个被养成以后嫁给女主亲儿子的工具人小团子? 瑶瑶:...... 后妈:瑶瑶,你放心,你全身的毛病我都会帮你慢慢改。 瑶瑶:&#!! 更多完结文在作者专栏哦: 《七零小军嫂》《大院小媳妇[年代]》 《皇后她想嫁人》《外戚之女》《娇妾为后》 《千金为后》《姝色无双》《绝色多祸害》《民国贵女》
  • 作者:枭药
    皇七子沈瑢,出身尊贵、深得圣心,是个光风霁月,世人皆知的端方君子。直到他巡查淮州,带回了一位倾城绝色。这出身卑贱的瘦马撒娇弄痴、奢靡无度,没骨头似勾的七皇子意乱情迷、自甘堕落。宫中城外传的沸沸扬扬,都在等着看这狐狸精怎么死——甚至被骂狐狸精的苏妙自己,也是这么以为。但偏偏,夜夜专宠,日日长情,甚至顶着狐媚的名头,圣恩眷宠,母仪天下。——————曾经的苏妙,安分守己、谨言慎行,最终却仍旧顶着狐狸精的名声,被诬出墙,活活绞杀。重来一回,她摸了摸脖子上还没消去的蚀骨之痛,一挑红唇,媚骨天成。既是横竖要死,何不活个痛快?(白切黑皇子&黑切白美人,甜宠1v1)下一本计划开:《暴君是我第二人格》、《和影帝互飙演技古穿今+》球收藏~还有更多完结文,戳专栏可见!
  • 作者:千翠百恋
    穿越大秦,成为扶苏,脑海中有一部能上网的手机。梦想的生活不过是睡睡美娇娘,整整美食。可根据历史,自己不得好死?本是为了自救而发展,可多年之后,蓦然回首,整个大秦都因自己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 作者:兮欢
    木系单灵根天才炼药师邢慕贞渡劫失败,转生来到星际时代原身是真千金,却因长于山野资质差而被嫌弃要送出去联姻换利益,不甘心的原身以身体做交换,让邢慕贞打脸全家人,使他们后悔放弃她交易达成,邢慕贞兢兢业业努力奋斗资质不好?一颗洗髓丹,D级资质变3S级,军校系主任疯狂抢人没有基础?上千年炼药时长,分分钟制出各种功能药剂,别人在密林考核荒野求生,邢慕贞在密林考核采药野游亲和力不够契约不到战宠?邢慕贞直接在兽林外架起大锅煮药膳,整个兽林全都被香疯了,3S级战宠幼崽为了抢做邢慕贞的战宠打成一团吃一口直接顶的上修炼十天,3S级成年战宠一巴掌把幼崽们拍到一边:太年轻了这个机会你们把握不住,让我们来!常年与虫族战斗的星际战士们一不小心便会精神力暴动,许多天之骄子便因此跌落云端沦为常人邢慕贞研究一番后拿出清心丸,不管多严重的精神力暴动都修复给你看!整个星际彻底轰动了!她以一己之力将陨落的星星捧回天上,她让人类看到了消灭虫族的希望,她是星际的救世主,星际群众发自内心地爱戴崇敬她称呼她为新时代的神明而被神明厌弃的罪人终将被世人放逐阅读须知:1.真假千金不敌对2.本文为土狗爽文流,请把脑子放于第一章脑子寄存处再阅读*预收《修仙不如做游戏》女主被绝世美人系统绑定穿越到修仙界,需要他人的怨气值修炼系统:只要你用本统的商品变美,收获一片爱慕者,怨气值就可以像韭菜一样割一茬长一茬啦!女主:这收割率也太低了,这招不行!反手拿出系统商城里的入梦符,搞起修仙界VR游戏,新奇玩法很快吸引各派修仙弟子前来【下山历练,偶然碰到一处洞府,选择一把武器开始历练,你选择——】【一把长剑 一把大刀】某修仙弟子选择一把长剑,很快手中出现一把普通长剑,往前走了几步后,又是一个选择【前方遇怪,有一次强化武器的机会,你选择——】【升阶成仙器 磕掉一个角】这还用想?脑残才选第二个修仙弟子毫不犹豫点了1,然而点上去的时候,左右两个选项突然互换一群怪冲了上来直接将拿着磕了个角的长剑的修仙弟子揍死了修仙弟子:???做游戏的人有病啊!哪有这么做游戏的!【感谢您的游玩,如果觉得有趣请分享给你的朋友一起来体验哦~】分享!必须分享!这种气不能他一个人受!一款又一款气人游戏上线,XX大师出品必数怨品!然而在经历过游戏的折磨后,修仙弟子们发现他们的修为和心境都有了提高,许多修仙弟子更是原地突破为了进步,修仙弟子们只能捏着鼻子继续勇闯新坑看着大型真人实景沉浸式游玩魑魅洞府里无数踩坑弟子暴跳如雷的模样,耳边不断响起【怨气值+1】,已经是大乘期的女主微微一笑这怨气值收割率不就上来了?系统:宿主牛逼!
  • 作者:gdg1357
    是命运的纠葛,还是岁月的创伤是无尽的荣耀,还是背后的沧桑这里是魔兽正史中的国度艾泽拉斯这里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搬砖工依靠转世成为沙王的一生来完成最后的逆袭而他究竟能否得到女神的亲睐?而他是否能够带领艾泽拉斯大陆上的原著居民击败最后的王者,获得耀眼的殊荣!dota,你真的玩懂了么?敬请期待我的新书——逆袭杀王
  • 作者:几茫
    12点02分更祝朝念穿进仙侠小说攻略反派,最后任务失败,死在了反派手里。重来一世,穿书局派来新的攻略者顶替她,她被迫留在这个世界,成了身份尴尬的路人。经过上一世,她痛定思痛,决定远离反派,并好心奉劝新攻略者:不要被反派的表面蒙蔽。他看似随和,实则阴狠毒辣,是个十足的笑面虎,靠近他会很危险。新攻略者不屑一顾:你不行,不代表我。劝也劝了,祝朝念安心躺平当条咸鱼。忽有一日,新攻略者态度大变,主动跑来求她助攻:反派喜欢吃辣。祝朝念如实告知,新攻略者说她骗她。明明谁都不吃的变态辣山李子,反派说好只尝一个,全给她干完了!!!新攻略者要制造机会和反派独处,自觉多余的祝朝念跑去给正陷入感情困扰的师兄出谋划策。新攻略者趁机挑拨:念念和师兄自小一起长大,应该很喜欢师兄吧。是吗?邺云蜇望向和师兄有说有笑的祝朝念,平静道:眼光还是那样……然而手上匕首一用力,小木人脑袋翻滚落地。祝朝念忽然感到脖子一凉!看来她得离反派再远一点才行。反派反而日渐暴躁,有了提前崩坏的迹象。同时,进度条迟迟不见动静,新攻略者急了:念念,能不能帮我把这碗汤端给云蜇?当晚,邺云蜇闯入祝朝念屋内,他呼吸急促,浑身燥热,滚烫的身体将祝朝念堵在门外,就要气疯了:祝朝念,你是不是觉得谁施舍我点好,我就得感恩戴德爱上她?暧昧的气息吐在祝朝念的耳侧,祝朝念浑身颤栗,听见邺云蜇一字一字道:想回家,继续攻略我,我不认别人,只认你。再后来。邺云蜇亲手将匕首放入祝朝念手中:念念,我死了,就放你回家。注:*上一世男女主是误会,女主一直有记忆,男主慢慢恢复记忆。*女主身穿,因设定不可避免含有雌竞(女配单方面的),介意勿点————预收《改嫁四次,一统夫君》林萦有过四任丈夫。第一任是个护国大将军。敌国侵犯,使命在身,他领兵上战场后再没回来过。第二任是失去记忆的邻国太子爷,恢复记忆后留下一封和离书,回去当他的太子去了。第三任更妙,是个修仙者,天空突然一声惊雷,他飞升去了。到了第四任,她决定找个知根知底的。她那忠心耿耿的近身侍卫就不错,除了他平时爱吃前三任的醋之外,两人也算琴瑟和鸣,两心相契,小日子过得安稳快乐。直到有一天,她那死去的第一任丈夫从战场上回来了;回去当太子的第二任夫君说要接她回去当太子妃;飞升成仙的第三任丈夫说不飞升了,要等她一起。而患有脸盲症的林萦面对四个非要她做选择的前、现任丈夫,显然没能发现他们四个其实长得都很像……*原琪真身是朵蒲公英,渡劫时不慎被施法的风师吹飞,分身散落各地。他在寻找分身的时候,在梦中日日与一名女子云雨。从开始的难以接受到脸红心跳,再到若有一天她没出现在梦中,便会落寞酸涩,思念不已。对一个虚无的梦如此,他要疯了!更加让他发疯的是,当他找到他那几个分身的时候,他那几个分身正围着同一个女子——红眼眶!!没出息的!!争着抢着要当那女子的丈夫!!!他愤怒地走过去,然而看清女子的脸时,他彻底怔住了。女子的脸分明与他梦中一模一样……#关于我的分身先我一步娶我媳妇这件事#【小剧场】回归神位的林萦提问:所以那日是我吹飞了你的分身?正确来说是种子,原琪默了片刻,意味深长望了眼林萦的肚子,播种完来年就该开花了。林萦心惊胆战,每日观察自己的肚子:一胎五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