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沈胜衣

大侠沈胜衣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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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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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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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建文四年六月乙丑日,南京城破。金川门一开,攻城的兵马立即左右退下,燕王朱棣座下七百死士以司马长安为首,飞骑当中冲过,直冲入城门内,声势惊人,只吓得那开门投降的征虏大将军李景隆与俗王朱穗仓皇躲闪,好不狼狈。司马长安没有理会他们,率令所属直驱禁宫,他受命不借任何代价也要将皇帝朱允纹找出来,抓起来,以绝后患。一生的荣华富贵也就在于他这一次的行动成功与否。城内一片混乱,长街上到处是人潮,呼儿唤娘之声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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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 作者:黄鹰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 作者:黄鹰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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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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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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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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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点日更,预收《恰逢新禧》《混球与仙人掌》文案最下~】本文文案:秦南山是闻依最不喜欢的男人类型之一,刻板严肃,没有喜好,没有激情,像密林深处一潭死水,石头扔进去,波澜不惊。一夜混乱,闻依更新认知,不全无可取之处。一个月后,闻依看着试纸上两道鲜明的红杠,陷入沉思。从懂事起,她的人生准则是不婚不孕。--秦南山二十八岁,A大数学系副教授,完美主义,讨厌意外,包括数学公式和人生。闻依找上门时他一夜没睡,逼着自己接受这个意外。领证、办婚礼、同居,他们被迫进入一段婚姻。某个冬日深夜,闻依忽然想吃点酸的,换好衣服准备出门。客厅里穿着整齐加班的秦南山看向玄关被她踢乱的鞋子,眉心紧拧,耐着性子问:去哪?想吃酸的。非吃不可?嗯。男人垂眸看表,十二点零七分。他心底轻叹一声,站起来,无奈道:我去给你买。一个成年男女先孕后爱的故事。#原用名《立冬》预收《恰逢新禧》文案:宋柒辞掉工作回家乡,家人给她介绍了个相亲对象,说家世人品好,长得也好,身高一米八往上,现在自己创业,就是平时工作太忙,忽略终生大事。宋柒推辞不了,答应下来。见第三面,俩人决定尝试交往。在他牵自己手时宋柒终于想起来,他是她高中学长,入学那年是他帮搬的行李,他当时要了联系方式,但他们从没聊过天。--陈橘白手里有个初创公司,常常需要应酬到深夜,这天晚上喝了酒,下属照例准备叫代驾。他说不用。不久后身边停下一辆老板常开的车,驾驶座上一个温柔甜美女孩。下属诧异:你是?陈橘白拍他后脑勺,叫老板娘。上了车,宋柒闻着空气里弥漫的酒味,眉心微拧,终是劝:喝太多酒不好。陈橘白盯向她的目光温热,嗓音低低哑哑:没关系,我有女朋友接。--办婚礼那天,朋友们闹着敬酒,陈橘白没喝,老婆说喝太多酒不好,不让喝。穿着敬酒服的新娘子在众人笑闹声中红了脸。——人间巧奇,一对鸳鸯,恰逢新禧,花开成双。#一个温暖的小故事预收《混球与仙人掌》文案:周慕齐是新汀县一中有名的拽哥,痞帅混球,猖狂肆意,睡觉迟到是家常便饭,但教导主任拿他一点办法没有,谁让人家是一中近几年来唯一一个清北苗子。高三开学,班里转来个女同学,叫徐晚,长相清丽,性格乖巧,最主要是成绩好,清北任选。从此周慕齐地位不保。在教导主任第三次罚写检讨时他溜了出去,叫停窗外经过的白裙少女。少女眉眼淡雅,眼神无辜,周慕齐扯起唇角,不屑道:敢不敢跟老子比,这次期中考谁拿第一谁赢。比什么?你来定。输了的人,当小狗。可以。两个月后,周慕齐输了,数学最后一道大题没做,作文只写300字,他给她当了一年小狗,然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再次重逢是一场同学聚会,彼时他是建筑设计界新星,前途无限,她是电视台被边缘化的一线记者,天差地别又毫无联系。周慕齐隐在包厢沙发一角,姿态慵懒,眼神桀骜不驯,指尖一抹猩红忽明忽暗。众人欢迎声不断,有人撞撞他肩膀:喂,徐晚,抢了你第一那个,还记得吗?周慕齐移开视线,手中玻璃杯液体轻晃,漫不经心道:没印象。可她却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褪去青涩的女孩大方得体,周慕齐,好久不见。他眼神淡淡扫去,推动眼前骰子,声线逼人:敢不敢再跟我比一场?+可以,赌注呢?输了,你亲我一口。气氛朦胧,隐蔽角落里周慕齐把人抵到沙发边缘,吻到她呼吸困难。……有人说徐晚是带着绒刺的仙人掌,周慕齐不信,即便被扎得浑身是伤,他也在等仙人掌开花那一天。碰上她,他总输得一败涂地。
  • 作者:宋昭
    【晚21点更新,下本《她杀的》】2018年的一个冬日,周旭尧从北城赶到塔西,又从塔西赶到曲那,折腾了几千公里,只为找一个叫李瑾南的女人。可他没想到,他找到李瑾南时,她已经死了。她死在雪山深处,那是一座常年不化的冰山,海拔将近六千,冬日大雪大风,没几个人敢去爬那座山。而李瑾南为了拍一张藏狐的照片,在雪山里折腾了四五天,人们发现她时,她已经冻死。那一年,周旭尧撑着气,开了三天三夜的车将李瑾南的尸体送回北城,将她埋葬在他新买的墓地旁。—2012年,李瑾南在表姐的聚会合照中看到周旭尧的身影。他身穿西装、手端香槟、嘴角扯出寡淡轻笑的矜贵模样在一群公子哥里脱颖而出。表姐对他迷恋到非他不可的地步,李瑾南瞥了眼照片上的人,随口问表姐:这男的谁?表姐警惕问:你干嘛?李瑾南耸肩解释:身材比例不错,适合做模特。我想拍他。表姐晃指拒绝:他不行。他那身价怎么可能做你模特。一个月后,李瑾南在风月场合碰到周旭尧,她将他拉出应酬堆,直截了当问他:我是新锐摄影师李瑾南,拍你两张照片行不行?男人瞥她一眼,低头轻笑:你记得下次换个头衔跟我说话。李瑾南:什么头衔?周旭尧:周太太。—*你说,他这一生,还能遇到李瑾南那样的女人吗?*爱是暮色苍茫的国度及颅骨。——狄兰*全文15万字,be*公路文
  • 作者:法月纶太郎
    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赖子死了。父亲西村悠史无法接受,警察认为赖子是遭过路魔杀害,开始独自寻找犯人。最终,他找到了让赖子怀孕的齐明女子学院的老师柊伸之,于是西村杀了他——西村留下这样的手记后,决定自杀。读了这篇手记的学院理事长,为了保住学校的面子,决定委託警视厅的法月贞雄警部的儿子.法月纶太郎再次调查这桩事件。没想到,纶太郎竟找出了他的侦探生涯中,最令人颤栗的意外真相……【烦恼的名侦探——法月纶太郎】这个和作者同名的名侦探灵感,来自于作者非常喜爱的艾勒里·昆恩。因此法月笔下的纶太郎也和艾勒里一样,和担任警职的父亲同住,经常为父亲负责的案件提出建言。《为了赖子》是法月纶太郎系列的第三作(1990年),可说是法月本人的创作成熟之作,也是系列风格的转型之作。而纶太郎被本作的真相打击甚大,开始怀疑起自己身为侦探的存在意义,因为被称为“烦恼的名侦探”。法月纶太郎在这之后,也进入一段很长的创作烦恼期。在系列和作者本人的创作生涯中,本作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除了昆恩之外,法月也受到美国冷硬派作家罗斯·麦克唐纳的巨大影响,他曾自述这部作品是|以罗斯·麦克唐纳喜爱的主题(扭曲的亲情和家庭关系)加以变奏。“法月纶太郎系列目前已有13作,是法月的生涯代表系列。
  • 作者:厉九歌
    文案废放弃挣扎,总之就是女主世界最强,女主是最大反派,只有她打得别人嗷嗷叫。 晋姝穿进了一本表里世界设定的伪无限流真恋爱小说里,但她觉得这一切都不重要,毕竟里世界打怪好玩又刺激,里边的怪物说话又好听,打怪还能赚大钱,只有每天打怪才能过得了日子。 系统:这本书里只有神明才是最强的,虽然你现在很厉害压着神明打,但等他们觉醒之后你就完了。 晋姝:那我就绑架神明,登顶神王宝座,照样世界最强。 1.阳光庄园:这里的农户擅长种植,每年出口很多的人头人脑人腿人皮呢! 2.爱童小镇:镇长说这里热情友好,事实证明这里只对晋姝热情友好。 阅读指南:1.不炒股,男主邢宴泽。2.表里世界设定,偏无限流风。原书剧情不重要,谈恋爱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主打怪赚大钱。
  • 作者:醇白
    下本联动文小淑女野狗《你懂不懂》求收藏!喜欢就收藏啦!久别重逢双向救赎失眠症嗜睡症 嘴硬拽妹腹黑笑面虎0:00日更 wb@是醇白为了活命,明寐搬出大学宿舍,但是她怎么都想不到和自己合租的人是自己的前继兄。景淮单臂撑着门,一身灰白睡衣,黑发凌乱眉眼怔松,半睁的桃花眼中尽是慵懒。明寐挑眉,脱口而出,哥…?他轻哧一声,嗓音卷着初醒的沙哑:还叫哥呢?隔了几年再遇,景淮目光穿梭众人叫出了她的名字,明寐低着头嗖嗖地逃,头都不回。把他一个人晾在众目睽睽下,被那么多人打量。他无言微笑。再后来。明寐的黑眼圈越来越重,脸色越来越难看,反成了前校草景淮的跟屁虫——像个急着扒他身上吸阳气的女鬼。这说法不是空穴来风,有人亲耳听见,那个黑发飘飘的女生一脸急切,追着那位如沐春风的帅哥,毫不知害臊,声音不小:景淮!她环顾四周,压小声音,急得快哭:到底哪天才能跟我睡。景淮慢悠悠回头,他扫了一眼旁边偷听的。俯身下来,笑意深不可测,温柔瘆人。我不能辜负你嫂子。路人:…?明寐顺着他瞬间的视线,瞟见余光的路人。火从胸口冒,她内心气笑,追上去抱住他胳膊更加楚楚可怜。可是你不也已经知道了吗!嫂子和我男朋友,他们…!路人:……!??我点进了什么奇怪的频道!!*明骚暗骚 / 最后一段当然是开玩笑啦~=================下一本《你懂不懂》求收藏!破镜重圆 crush向 错轨迷恋 弱势者拿捏乱巷出身野狗拽哥名门优雅小淑女沈爰是被三个亲兄弟捧着的明珠小公主,某天哥哥们接她回家,大哥站在路边笑着劝老二:圆圆总会认识其他男生,只要德行兼备,多个人照顾她不是坏事。话音刚落,两个惜妹如命的男人眼见着白嫩嫩的沈爰追着个一身黑衣的高大男生跑,小短腿都快捯不过来,软飘飘的声音带着嗔怪:你走慢一点…我跟不上了…男生一转身,眉眼压得阴沉,明显没好脾气。沈爰没刹住脚直接撞进他怀里,吓得往后退两步惊慌,哪还有平时稳重优雅的样。他双手抄着兜睥睨,连口都没开,光用那双漆黑的眸盯着她。半晌,一挑眉,呵斥的意思昭然。二哥扫见那人的脸两眼一黑,这人他认得,专业同学兼死对头,是踏马的他最瞧不上的痞浑种——易慎。之后小淑女甩了易慎这事倒是在所有人预料之中,因为他易慎就一寒酸野狗,跟众星捧月的沈爰,云泥之别。2/久别数年再遇,易慎走到哪都有人躬身示好,他不再施舍给她任何眼神,也不会再回头等她,礼貌到宛如陌生初见。沈爰急着寻他,脚下没看路,琳琅宝石散落一地,葱白手指在地毯上胡乱摸索时,她模糊了视线。这时,有人带着强悍的孤烈气场走近,在适当距离站住,沈爰抬头。易慎那双丹凤眸漠情深沉,轻叱笑了:追我有瘾是么。沈爰,这次可没门儿了,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