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

天魔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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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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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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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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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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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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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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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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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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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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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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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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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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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晚钟从山上的古刹传来,栖止在山下林中的群鸟齐被惊起,钟声鸟喧,惊破了林中古道的静寂。钟声中仿佛还有诵经声,这诵经声又仿佛来自走在古道上的六个人。他们都是身穿袈裟,颈挂佛珠,手提戒刀禅杖方便铲等佛门弟子所用的兵器。佛门弟子严戒杀生,这六个人却带着一身杀气,仿佛随时都会出手杀人。没有阳光,他们的头上却仍然低压着一顶竹笠,低压鼻梁,要遮挡的似乎并不是阳光,而是他们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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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蒙面黑衣人施放七彩毒雾,凡毒气降临的地方,非独人、畜全部死亡,连所有生机也断绝,草木尽枯。黑衣人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目的是试验此种毒雾的杀伤力,以便作为武器,日后称霸武林,这些黑衣人属什么门派?当时江湖上出现三分局面:天武牧场、排教、双狮堂鼎足而立。毒气出现以后,后两者结盟,怀疑毒气是天武牧场所放,此时天武牧场场主却遭毒气所伤,杀人魔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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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廷封三人才离开安乐侯府,锺木兰的轿子使到了,听说南宫世家的五夫人到访,钟大先生忙叫请进内堂见面,心情不由紧张起来,虽然他自称早已看破世情,毕竟还未完全看破,锺木兰也到底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唯一的亲人。他绝少到南宫世家,虽说是山长水远,其实多少亦有些逃避的意思。父女见面,钟大先生感觉是既喜又悲,连语声也颤抖起来道:「木兰,快起来,让爹看清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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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的被诸天影视系统砸中,不完成任务就不能回家,没得办法,林克只能拼了命的去做任务。而他首先要面对的,就是一个全员恶人的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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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渣男害死的叶梵携功德系统重生,并且激活了天师血脉,从此,她平淡狗血的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一桩离奇的命案,她左手系统,右手解剖刀,智破奇案,自此她在法医这条不归路上越奔越欢,就没有她查不出的死因,破不了的命案。“来,告诉本使者,你是怎么死的,凶手是谁?”还有什么比死者现身说法更能还原真相?真相迷雾重重,嫌犯死不开口?没事,咱最爱和死人友好交流——“骨头这么硬,不好下刀,那就切了小鸟喂蚯蚓好了。”手中耍着寒光凌凌的解剖刀,叶梵笑靥如花地看着解剖台上的尸体。天眼开,魑魅魍魉无所遁形。道法修,三界六道任我纵横。某冥信好友“媳妇,你不是教导为夫要低调吗?自个的口号却喊得这么牛x,真的好吗?”叶梵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明媚忧伤“没办法啊,我也想低调,可实力它不允许啊。”某冥信好友心疼了“……媳妇辛苦了,都是实力的锅。”
  • 作者:不见岳
    【非爽文+慢热型+万人迷+双男主+游戏系统+疯批病娇+无女主+偏黑暗】排雷:个别人设有改动,为了故事服务,跟原作不一样的地方按照作者私设来,不喜欢快跑。少年神威因一次意外穿越到了火影世界,成为了宇智波斑的竹马,作为宇智波和漩涡的混血,天生体弱多病的他唯有查克拉跟其他人不同,为了保全最有出息的一位,他成了好兄弟宇智波斑的移动血包。对此,神威无语,穿越就穿越吧,怎么还穿到了一个倒霉蛋身上?明明是战国时代,为什么他开局就拿到了虐文剧本?送他去日向家当质子,那他学习一些辨认查克拉经络穴位和柔拳不过分吧?千手扉间把我错认成女孩子,那作为日后邪恶的宇智波,将计就计捉弄他一下也没不过分吧?被坏人盯上迫害,那复仇也不过分吧?作为一个非正常的好人,他想要站在忍界之巅,这也说得过去吧。不行,他要改变这被吸血的命运……斑神威这个人,人前彬彬有礼,人后变态至极。扉间他一定喜欢我,他看我的眼神多深情!泉奈我二哥长着桃花眼,看狗都深情。柱间我就知道宇智波不全是坏人,也有像斑一样可爱的,这不就让我又发现一个。飞鸟神威哥哥,能不回去吗,留在日向吧。神威你们算老几,我只爱我自己。
  • 作者:迈克尔·克莱顿
    《天外病菌》(The Andromeda Strain)是美国作家迈克尔·克莱顿的一部科幻小说,又译为《安德洛墨达品系》、《天劫屠城》,初版于1969年,是作者的早期作品,这部作品使他声名大噪。一颗卫星坠毁于美国一座小镇,顷刻间镇上居民全体罹难,只剩下一个老人和一个婴儿……致病源通过空气传播,并能从呼吸道进入人体,最终能造成人类血液的大范围病变并最终导致死亡。整个社会进入了极度的恐慌之中。在危机发生后,美国紧急启动了为预防生物灾难而设置的“野火”应急计划。为了对抗这种突然爆发的疾病,美国科学家建立起具有5个防护层的核弹毁灭实验室,还在该实验室的底端,设置了微型原子弹,以备病毒一旦遭到有意无意的泄漏,可以迅速引爆以干净全面地消除扩散的危险。故事的结尾,病毒破层而出,原子弹自动点火,只有3分钟时间来制止它……而科学家们却发现,病毒经过多次变异,已经消除了危险的致病性……
  • 作者:家养了只肥兔
    秦风穿越荒古成为秦家大少爷,双胞胎二弟还是传说中的天选之子,更是拥有一块万中无一至尊骨。本以为能抱着二弟的大腿走上人生巅峰,偏偏遇到个不正经系统跟他说做反派有前途。“叮咚,挖出弟弟至尊骨,获得无敌重瞳!”………秦风:开什么玩笑,那可是我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桀桀桀桀,我愚蠢的欧豆豆,你感受到绝望了吗?从此整个荒古都在唾弃他为了力量不择手段,可当真相曝光的那天,无数人被感动流泪,秦风这些年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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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更】【文案】李青溦是伯府嫡女,生得明眸善睐,姝色无双。她幼年失恃,被外祖父平西王养在膝下多年,及笄后,忠毅伯府以定亲之事召她回京。多年未见,伯府众人都十分热情,尤其是她那从小到大未见过几面的继母周氏,更是泪眼婆娑。她执手看她,情深意切地为她敲定了好几位夫君人选,第一位:中年丧偶。第二位妻妾成群。第三位:身有不足……李青溦:怎么就有空和这些丑东西相看了呢?她有后手。她早在西郊偶遇一八品驻工。小官神姿高彻,萧疏轩举,性子更是如春山夜雨,淙淙琤琤。李青溦看他熨帖,越看越像自己未来夫君。只是他到底才秀人微,上不了台面点。有意无意地,她经常与他会面。二人生情,日渐缱绻。一日,小雨荷荷,二人待在一处温存良久,小官正要起身,李青溦玉似的足勾住他腰间金丝带。男子沉身,长睫微垂遮住眉眼间一线矜贵。李青溦笑道:你我事已至此,自要商量嫁娶事宜,只是你致仕升迁攻苦行难。现如今还是一八品小官,我外祖家中必不能同意,我有一条长远之计。何计?男子出声问询。李青溦轻笑,一双眼睛顾盼生情:你做我赘婿,同我回并州。对面之人喉结轻耸,神色颇有几分欲言又止。*未久,皇宫大宴,一男子玉冠朝服,步履稳重朝她过来。身边她继母同爹爹拽她袖子:见了太子殿下如何不行礼?李青溦抬眼,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太子殿下陆珵,身份贵重,为人光风霁月温润自持。他有辅弼之勋,又有济世之心。有数不出的优点,独一个缺点:不近女色。他已至弱冠东宫却十分空荡,听说皇后娘娘为此事发愁。直至某日,有人瞧见……桥头,一女子从太子殿下的车辇上下来,太子殿下步履匆匆追来,揽住女子袖子。女子莹白的脸板着,红唇抿紧,将一块缀着红豆流苏穗子的玉佩掷到地上。她嗓音冷冷:是妾以前无知,万望殿下不要介意,这便遁去并州,老死不来京州。太子殿下低身沉气哄着:是孤的错不该瞒着你,你莫生气了。……众人:QWQ排雷:架空、节奏慢。**52—58章是剧情章,男主未出场慎买!62—63章也是剧情章,慎买。承蒙不弃,感谢支持——————专栏预收《逞娇》求收藏哇。【文案】章华郡主李绛河同镇北王楚樾乃政治联姻。二人成亲多年一直相敬如冰,互不干涉。李绛河觉着除了日子枯燥些,过得倒也顺心。直至一日府上来了个美艳女子。女子说话似蚊子哼哼,嘤嘤作态,未说上两句突就跪在她脚边。李绛河微微收脚,她顺势跌坐在地上。身后,她那便宜夫君面若寒霜,上前将她扶起来。身边婆子低声咬耳:这是表小姐,曾是郎君青梅竹马的心上人。听说家里遭了事,此番前来许是来寻郎君庇护的。李绛河支颐将她细细打量。得出结论:茶香扑鼻,楚樾眼瞎。男人多的是,何必扶贫残疾?她按下心头一丝不虞,递了和离书点了嫁妆准备回京。只是门还未出。她那眼瞎的夫君得了现世报——战场上遭了暗算,叫横着抬了进来。人未死,只是吊着条命,也不知能不能活。李绛河心想:她要回京不在这一日两日上,不若夫妻做尽。然而等了两日,她那瞎子夫君命不该绝。却因为伤着了脑袋,失忆了。*楚樾睁开眼睛,瞧着一女子端坐在身旁藤椅上。他乌眉微蹙,问道:你是何人?李绛河瞧他那倒霉样儿,想起之前不顺的那口气,红唇微扬:我乃章华郡主,而你……她足上一对玉镯叮当当晃动几下蹭他的马靴:你是我养的外宠。记起来不曾?*楚樾恢复记忆后,第一件事便是签了和离书。李绛河是他名义上的妻子,性情骄奢轻慢,为人放浪形骸,丝毫不知端庄矜持为何物。在他失忆的几月中,她竟将他这样那样地玩弄于股掌之中。他顶厌恶她。他这样告诉自己,却不知为何夜阑梦回都是她的身影。梦中惊醒再不能寐,他浇了一桶冰水回屋,冷气升腾间,他想:她若知了错,他再将她娶回来也不是难事。*他南往京城。京城宴会上他如愿看见了李绛河。她同梦中没有丝毫差别。只是身前身后簇拥着数位华服公子,嗡嗡喳喳实在烦人。楚樾乌眉凝紧。众才俊正同章华郡主说笑,突有些后背发凉,回头对上一双寒眸。男子身上肃杀的气场让人不自觉胆颤。他往前一步,众人纷纷后退,磕磕巴巴道:郡郡主,这是何人?李绛河青鸦鸦的睫扬起一眼。半晌,她红唇微启:哦,外宠丁。---专栏预收《逢春》求收藏【文案】陆淮清少时心悦一女子,有誓至死靡它。但罗敷心有所属,陆淮清不愿强求。分别前曾留下一块玉佩:若有难事,可凭此信物寻我。陆淮清有私心,他希望终有一日她能为他而来。他等了有七年。那日春寒未了,雨一层一层地将满地梨花洇透。她等在正房檐下,黑玉般的发沾满了潮气。听见他的脚步声,她抬起头来:殿下曾有言,民女有任何难事都可凭借此信物寻你。她手心没有血色,细骨伶仃地举着一块玉佩。民女夫君有难,万望殿下能施以援手。陆淮清那时已为摄政王,持杀生之柄,掌世间万事。坐到他那个位置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平生万事仿佛尽无不足。可他知,世上仍有很多难事。比如叫浽溦细雨专为他落,专为他歇。比如叫一人专奔他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