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邪王

都市邪王

作者:烈焰滔滔 状态:完本 日期:10-18

他不断破坏着这个世界的潜规则,却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正直向上的大好青年。 他被无数上流社会的家伙恨之入骨,却能够在民众心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身负血海深仇,腹黑的顶尖特种兵回归都市,极爽极热血!…

《都市邪王》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烈焰滔滔
    五年前,血染军装,换一身战功!五年后,携无尽荣耀,谱王者传奇!天王归来,风云再起,热血到底,燃爆都市!
  • 作者:烈焰滔滔
    曾经,老子是一代枭傲邪王,现在,老子要做超级护花天王!简单粗暴是我的行事艺术,不服就干是我的生活态度!看顶级狂少如何纵横都市,书写属于他的天王传奇!依旧极爽极热血!(老书《都市邪王》280万字完本,无断更记录,人品保证,放心收藏!书友群:287999620)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维客
    文案:她们是主角爱情的陪衬,是主角成功的垫脚石,是被嫌弃抛弃的炮灰女配……直到叶苏成为她们,把炮灰剧本玩成人生赢家。【被厌弃的豪门女配】男主跪求原谅,对不起,我为古武开山立派,成就一代古武祖师。大家一起来拜祖师爷~;【替身女配抛尸乱葬岗】男主跪求原谅,对不起,恶灵重生乱葬岗,我有一座图书馆,《齐民要术》《孙子兵法》《伤寒杂病论》你想要的我都有。【未来的异能战士死在末世】手握代码,你的手臂断了?一键修复;没有异能,一键装备;无法修炼?修炼功夫来一本。【100人无限鬼怪版绝地求生】我有光明符箓,我能飞升化日,驱逐世间污浊邪祟;【全球进化游戏】我只是划过天际正在陨落的流星,为实现一个愿望而来;世人崇拜她尊敬她感激她追随她,为她塑像立庙,万世敬仰,女主拍拍衣袖,披上马甲,继续去下一个世界闯荡啦~——【新文《叮!无限求生游戏已上线!》《快穿之炮灰女主》求收藏啦,点开作者专栏能看见】
  • 作者:长江七少
    李道玄穿越蜀山凌云门掌教真人,绑定授徒暴击返还系统。只要给弟子授予东西,就能触发暴击返还奖励。【叮,你掌输弟子十年功力,触发十倍返还,获得百年功力!】【叮,你传授弟子入门剑法,触发千倍返还,获得上品功法【一剑开天门】!】为了变强,李道玄不断收徒弟送礼包。自己返老还童,竟然还有一个身份是剑仙们的师弟李萧飒.....
  • 作者:良辰啊
    小可爱们,11号荒山就要开始倒v啦!从29章开始,11号更3章哦 感谢大家的支持!!! 正经版: 花生安的梦想是回到首白山,开个小农场。 但回镇之前,他被迫当了首白镇城隍,金手指的代价就是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首白山更荒凉了。 看着唯有一片樱花林的首白山,花生安叹了口气,大手一挥买了66头猪。 花生安一边种田一边直播。 秉承着物尽其用的原则,花生安用直播间监控田地:看到什么东西破坏田地,给我留言。我先去睡了! 没想到这么没有人性的直播间居然火了!!! 周扒皮般的花老板,他不仅拿粉丝做监控,还雇佣了一堆猫猫狗狗不给钱。 到底是什么让百变生物在圣诞拉雪橇? 到底是什么让身材火辣的美女刺客每天挥舞着皮鞭? 到底是什么让妖僧、花妖、兽医每天都被劳役? 首白山在花老板的努力(扒皮)下,终于变得富饶美丽。 他在直播间忽悠:来首白山!让清新的空气洗涤你的心灵。那个,有想租场地做综艺的私聊我。 深情版:花生安回家之后,遇到一个奇特的人。 他表面是干着警察工作的不良少年,背地里却偷偷隐藏自己的身份。 相处了一段时间,花老板终于对他见色起意了。 他努力克服自己的欲望:这,他表弟! 林敬白:不、我不是!我不介意你见色起意! 真食肉系男友攻忠犬可爱受
  • 作者: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裹腿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 作者:清酒满壶
    (心机痴情帝王x腹黑娇憨贵妃)(本文于6月2日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两小无猜的感情,竹马恋情。任何的情感沟通都是在女主及笄之后!!蓉婉五岁的时候穿越成了清朝的佟蓉婉,嫡出小姐,自幼矜贵。自从她见过了比自己大了一些的皇帝表哥之后,日子更是一般的公主都比不得了。春日里,她总是会收到最是喜欢的布绸;夏日里,她的院子最是不缺冰窖;冬日里,她的屋里暖如春日。直到她及笄那日,她笑意盈盈的对着众人说道:皇帝表哥是我最好最好的哥哥。世界第一好!然而男人却轻笑一声,矜贵慵懒的嗓音缓缓说道:不,朕是你最好最好的夫君。蓉婉:?吓得她当夜便收拾收拾小包袱准备逃跑。.......幼年时期的表妹长得粉雕玉琢,性子天真烂漫,至此之后她变成了他在宫里唯一的一抹白光。她值得世间最好的一切,只要她想要,他便给她。后来等着她及笈之后,他发现他想要她伴自己一生。小剧场:整个大清都知道佟家女当夜逃婚,被皇帝逮住了,怕是要落得个唏嘘的下场。得到了消息的世家们磨刀霍霍,准备将家中娇女抬入后宫。谁知第二日上朝时,便得到了当朝封皇后,永不纳妃的圣旨。众大臣:????被迫称作了红颜祸水的蓉婉:红颜也就认了,可当不了一点儿祸水!预收文:穿成大清第一废后((人间清醒大美人女主x腹黑偏激高傲皇帝)珈洛穿越成了清朝历史上第一个废后,博尔济吉特氏。历史上记载顺治帝立从简朴,而博尔济吉特氏好奢华,又善妒,再加上是摄政王多尔衮所聘,因而与皇后不和。珈洛心中谋划,自己好些奢华倒是没什么,毕竟娘家强大,花点钱倒是小事。善妒?珈洛瞧着大婚夜对着自己冷硬疏离的皇帝,恨不得捏着指尖发誓,自己对他没有半分心思。于是婚后她恪守皇后本分,每日不是去别院修养,就是去民间私访,不去惹皇帝半分。.......福临六岁即位,十三岁亲政,是为清军入关后的首位皇帝,他心思深沉,精于谋算。皇后乃博尔济吉特氏,他早有心理准备,但却不喜。福临忙于政务,极少去后宫,就是对皇后也只有容貌绮丽,奢靡跋扈的印象。后来看着院子里笑得肆意烂漫,心思豁达的姑娘,在别院的皇后和宫里皇后丝毫不同。慢慢福临的眼睛再也离不开她了,心想着两人若是能长久,携手一生也是可以的。可他发现自己的皇后似乎在等着自己遁入空门,好做太后?阅读指南:1、文章有自己的内容,雷点在文案里应该很清楚。2、男主设定美强惨,偏执风批(第一次尝试,希望能写好),女主活得很自我,防御线高,都不是完美人设。3、骂作者也是可以的,但请注意言辞,千万不要过激,实在看不下去,可以点x。4、历史架空,私设不少。5、待补充。完结文:1、清穿之孝懿仁皇后只想躺平(康熙x佟佳氏);2、福晋她超级喜欢我(努尔哈赤x衮代);3、穿书后作了早死林如海的续弦;4、林黛玉觉醒后,荣国府全员打脸日常。
  • 作者:明末逐鹿
    大汉皇朝,汉献帝建安八年。身为汉室宗亲的刘俨,一觉醒来,发现父亲下狱,姐姐受欺负。仅有的三间茅舍,还被人给霸占了。怒不可遏的刘俨,决定奋起反击,誓要把昔日的仇人,统统踩在下。本书纯属架空历史,一个爱好三国历史的愤青,所意yin的歪歪之作。
  • 作者:若自在
    一个年轻小伙子,当街撕下‘重金求子’的广告页,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场骗局,却不想他迎娶了本市第一美女总裁!而所有人更想不到的是,这个小伙竟然是,让全球颤栗的……魔殿之主!
  • 作者:千觅荷
    文案一: 简伊住进新出租屋那天晚上窗外来了一只红尾巴猫,她没理,房东小姐不让养宠物。 红尾巴猫每天晚都来,站在窗外高贵冷艳的看着她。渐渐熟悉后,简伊会和猫聊聊日常,即便对方没回应。 有一天,讨厌宠物的房东小姐问她:怎么不养只猫? 简伊:不是不让养宠物? 房东小姐:猫不一样,你试试。 晚上,红尾巴猫准时来了,满脸都写着快养她。 玄术界流传着一个女人和一只红尾巴猫的故事,听说恶灵看到她们后哆嗦着腿就跑。 文案二: 简伊是个假天师,但比真天师更厉害。 她捉阴灵不用任何工具,仅凭借一张嘴,不是忽悠。 她有一只猫,捡的。 她以为今后的日子是干活赚口粮,养自己,养猫,每天铲屎。没想到是干活赚口粮,天天被猫媳妇儿投喂。 【天马行空,架空幻想世界,不要封建迷信,勿代入现实,拒绝考据,私设一堆,为剧情服务。】 预收小百合: 《大佬有对象了[快穿]》 知寻不知道为什么要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穿梭,许多记忆都已经淡化,包括刚刚经历的一个世界。直到有一天,单调孤独的穿越之途,多了一个能让她记住的人。 她对这个马甲狂很好奇,决定把人养起来观察。 马甲狂:那些食物看起来很好吃。 知寻:我会做。 马甲狂:那件衣服好漂亮。 知寻:买了。 马甲狂:我这辈子还能脱单吗? 知寻:我们试试? 于是,知寻有对象了。 《小人参又被挖走了》 虞参,开天辟地之初诞生的第一株人参,人人觊觎的先天灵物。为保命她拼了参命的修炼,疯狂的吸取天地精华,争取早日成为一方大佬。当她成大佬后,修士还是见着她就挪不动脚,趁着她扎根睡觉偷她头发丝吃,没想到对方消化不良爆炸了。接二连三有人偷她头发丝吃了爆体而亡,虞参认为少两根头发丝对生命不会产生威胁,便安心睡觉。 这一睡,居然阴差阳错躲过天地大劫,此时,她被人挖走,装在一个十分漂亮的盒子里面。 她听几个凡人小丫鬟说,要将她炖了给她们家小姐补身子。虞参瞄了眼那弱不经风的小姐,心中乍舌,好弱小,她一口气吹过去,对方多半一命呜呼。 虞参发现,这凡人小姐好像对她没有常见的那种贪婪目光。每天观察对方的行为,发觉这弱小的凡人好生有趣,还知道了她叫宥酒。府上的人都劝说宥酒吃掉人参,宥酒迟迟没同意。虞参也终于忍不住,趁着只有她和宥酒的时候,从盒子里跳出来。 虞参:你不能吃我。 宥酒只是有些惊讶:原来是成精的小人参,我本没有打算吃你,如今你成了精,我更不会吃你。 虞参:不吃我就对了,否则后果是你承受不起的。想想当初,多少修士偷她头发丝吃掉,都爆体了。 虞参:我看你顺眼,你晚上可以抱着我睡觉。她完全收敛气息,对方常年抱着她睡觉,也能养身体。 宥酒:你这小人参,好不要脸。 后来,宥酒每晚都抱着小人参睡觉,有一天还问,什么时候能亲亲她。 虞参:你太弱了,亲不了,一亲就要死。 (文案已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