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迈诺克

恶魔迈诺克

作者:安妮·赖斯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憎恶被称为撒但(Satan)的大天使迈诺克(Memnoch),并非人们所认为的是个魔鬼。在他带莱斯特来到天堂,并向对方讲述的创世故事里,他和其他大天使作为上帝的Watchers(观察者),一路观察着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从无机到有机最终到出现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细微变化,为每一个奇迹唱颂歌。…

最新更新第三章

《恶魔迈诺克》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安妮·赖斯
    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永恒的,只有一个人追求自我的旅程。 ------------------------------------- 23岁的鲁本,英俊富有,怀揣文学梦想,被人称作阳光男孩。当他遇见一栋位于海岬上的大宅时,他完全被吸引了,如同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但这一切 都被一只不明生物所毁。 两个原本互不侵扰世界人类世界和野兽世界,因为这起事件,交织在了一起。鲁本的身体出现异变他开始寻找这背后的真相和自我价值,以及面对一支永生不死的族群。 ------------------------------------- ◆美国国民级作家、《夜访吸血鬼》作者安妮赖斯最新杰作。 ◆作品全球总销量超过1亿册,美国历史上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 ◆继《夜访吸血鬼》后,安妮赖斯对哥特文化的再一次大胆探索,是对狼人故事的重新定义。 ◆情欲小说大师。安妮赖斯不仅是哥特文学女王,更是让人血脉偾张的情欲小说大师。 ◆全球25个国家和地区读者诚挚推荐!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捷克、葡萄牙、斯洛伐克、波兰、立陶宛、巴西、中国台湾
  • 作者:安妮·赖斯
    路易是一名年轻的法裔美国青年,在失去了亲爱的弟弟之后,于自责和绝望中被莱斯特变为吸血鬼。路易一直无法面对吸血鬼血腥杀戮的现实,莱斯特于是将年仅5岁的小姑娘克劳迪娅也变为吸血鬼,迫使路易为了照顾克劳迪娅而杀人。克劳迪娅终因无法忍受莱斯特的奴役与控制而杀了莱斯特,并与路易去寻找其他的吸血鬼同伴,但最终路易失去了克劳迪娅,孤零零地永生着。《夜访吸血鬼》作为一部当代经典,是安妮·赖斯吸血鬼系列小说中的珍品,被帕特里克·奥凯利称为将对超自然世界孩童般的痴迷与对人类状况的深邃洞悉融于一体的稀世之作。
  • 作者:安妮·赖斯
    维多利奥是五百年前意大利某贵族的儿子,老爸好象是个侯爵吧,但很有钱,不像小莱家那么穷……一天夜里,他的家人被一群吸血鬼杀死,由于其中一个女吸血鬼——我忘了她的名字了,原谅我,因为这是好久之前读的小说了——爱上了他,所以使得他得以幸免。他离开城堡,逃到一座城里,他最终还是被那群吸血鬼抓住,但经过一务恐怖的折磨后,他没有被杀死,而是被放了出来。他在当时弗洛伦萨的画家弗拉·菲利波·李比的两个守护天使及天使长的帮助下,杀死了那群吸血鬼——除了那个女吸血鬼,因为他下不去手。后来,那个女吸血鬼把他变成了吸血鬼……
  • 作者:安妮·赖斯
    还是那个莱斯特吗?鬈发金黄如火,瞳仁幽深似海,笑容魅惑如故。如果看不到日出,再绚烂的色彩也无法将他的欲望描绘,他渴望崇高、纯洁和真爱。跨越千年,洞穿数不尽的魑魅魍魉,解救痛苦不堪的灵魂,见证基督的存在……带着圣徒的心,他终将何去何从?
  • 作者:安妮·赖斯
    传说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Lestat,斯图尔特-汤森饰,Stuart Townsend)从一段十余年的沉睡中苏醒过来,他决定走出黑暗进入阳光世界。不再满足于被禁锢在阴影之中的莱斯塔特在哪些从来没有见过他真面目的人类中穿梭,他把自己重新塑造成为地球上离上帝最近的东西:摇滚明星,并用他的音乐唤醒了在冰窖中已经沉睡近6000年的吸血鬼女王--来自埃及的阿卡沙……
  • 作者:安妮·赖斯
    我是莱斯特。你知道我是谁吗?如果是的话就跳过下面几段,而对于那些还未了解我的人,我希望你们立即爱上我。看,这就是你们永远的英雄,一个拥有完美外表的金发、蓝眼、六英尺高的盎格鲁撇克逊男子。一个吸血鬼,而且会是你能遇到的最强大的之一。我的尖牙很小,但是非常尖利。除非我愿意否则没有人会注意到它们,我从未停止过对血液的渴望。当然,我也不是时时需要血液。我不知道没有血液我能坚持多久,也永远不会去做这样的尝试。
  • 作者:安妮·赖斯
    《布莱克伍德庄园》是安妮·赖斯多年来最好的作品。它不仅叙述优美,也琅琅上口。赖斯把她讲故事的所有技巧都用上了,大多数章节以悬疑结束,读者不得不一页一页地看下去。——《迈阿密先驱报》奎因·布莱克伍德的故事让人久久不能忘怀。他的故事犹如一个好奇心商店,充满了有趣的和不平常的东西。与《布莱克伍德庄园》的亲密接触,会让读者觉得自己是奎因世界里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是一个他们不愿离去的世界。——《底特律自由报》
  • 作者:安妮·赖斯
    《肉体窃贼》描述了痛苦中的吸血鬼莱斯特为荣誉而战的经历,这是一个关于肉体转换、巫术与背叛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吸血鬼将变得迷人起来。赖斯的吸血鬼系列的第四部,再次证明了赖斯让人着魔的讲故事的能力。她以一种撩人的、流畅的行文,描绘了吸血鬼莱斯特在嗜血的欲念与想要做人的愿望之间的挣扎……赖斯又一次巧妙地将读者引入一个迷人的世界。……
  • 作者:安妮·赖斯
    是安妮·赖斯的第二部吸血鬼作品。莱斯特身为法国大革命前的贵族,在遭到数度重创且即将被时代潮流所淘汰的他沉睡多年后,摇身一变成为最前卫的摇滚巨星。面对这个已经全然不同的新世界,莱斯特回忆了他的早年教育和历险。他讲述了他的吸血鬼生涯,并以此来澄清自己的信仰与理念,以及路易斯对他的误会。他的自述逐步展现了自己的过去与血族的传承,让读者看到他在黑暗世界中的挣扎——他穿越时空四处寻觅同类,努力探询自身长年不死的神奇奥秘;一个充满勇气、向往舞台和掌声的贵族如何被剥夺了他来本会有的光明和美好;他将自己的母亲化为吸血鬼;他在寻找马格纳斯的过程中发现历史秘密;他和尼古拉斯、阿曼德的爱恨情仇……
  • 作者:安妮·赖斯
    阿曼德出生于15世纪后期沙俄的基辅的一个平民家庭,坚定地信仰着耶稣基督,从小显露出绘画基督圣像的天赋,居住在寺庙中从事画圣像的工作,在一次神圣而危险的外出悬挂圣像过程中,被四处游牧的鞑靼人劫掠到威尼斯,被卖到一家妓院。当时居住于威尼斯的吸血鬼马吕斯将他买下,为其取名为阿玛迪欧,意为“上帝的天使”。他17岁时,由于招惹了一位英国贵族,在与之决斗中被砍成重伤,马吕斯为了挽救他的性命,无奈之下,把他变成了吸血鬼。其后不久马吕斯带他回了一趟基辅,让他见到了自己的家人……
  • 作者:安妮·赖斯
    在你离开后,我坐在咖啡馆里,仅仅不到20分钟前我拒绝了你的要求,写下我生为凡人时候的故事,我是如何变成吸血鬼的,然后就在玛瑞斯的生命之火熄灭短短数年之后,遇到了他。现在你的笔记本在我面前敞开,用你留给我的有着锐利笔尖的墨水笔,黑色墨水印迹在昂贵无暇白色纸张上的触感愉悦。很自然,大卫,你大可以留给我优雅而诱惑的纸张。被黑色油漆过的皮革包装的笔记本却属于这个范畴,繁多的无刺玫瑰,枝叶茂盛的图案仅仅标示着一种预定的宣言,而真正重要的则是在沉重精致的封面写所写的字句。
  • 作者:安妮·赖斯
    他叫塞纳。在远古的诗歌语言中有个更长的名字——塞纳瓦德。但在成为饮血者时改名为塞纳。数世纪后,当他躺在冰窟中,做着梦,这个名字保持到现在。第一次来到冻土时,他盼望永久地长眠。偶尔血欲会将他唤醒,于是他运用飞翔天赋升入空中搜寻雪原上的猎人。他小心的吸食他们,绝不吸走任何一人过多的血,所以没人因他而死。需要毛皮和靴子时便从他们那儿拿,然后返回隐匿之所。这些雪原猎人并非他的人。他们皮肤暗黑,眼睛斜视,语言各异,在古昔他和叔叔去东方做贸易时便了解他们。他不喜欢贸易,宁可要战争。他在那些冒险中学到了很多东西……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呦呦鹿鸣
    我死在为萧牧野祈福回来的路上。遭遇追杀坠崖,心口被树枝刺透。感受着鲜血从慢慢流走,身体逐渐冰冷。而当天,萧牧野在迎娶白月光为侧妃。
  • 作者:杰夫·林赛
    德克斯特是迈阿密一名风度翩翩的法医,同时也是办案能手。他对各种凶杀案有着异常敏锐的嗅觉,常常仅凭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推断出凶手,赢得了警察局上下的尊敬。但外表迷人的德克斯特,却有着一项不为人知的癖好,每当月夜,他就化身冷血杀手,不过,区别于通常意义上的杀人者,德克斯特严格遵循着养父为自己制订的“哈里准则”——死于他刀下的,个个都是劣迹斑斑的恶魔。德克斯特就这样小心翼翼地游走于法医和杀手之间,直到另一个杀手以非常高明的手法连环作案,德克斯特好胜的神经被挑起。他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开始了一场血腥的角逐……
  • 作者:阿姜呀
    【本文将于11.15入v,感谢大家支持正版!】*预收《冬夜吻玫瑰》、《和上仙BE后我成了鬼王的白月光》求收藏文案:【明艳治愈系小仙女】x【阴郁暴戾魔域之主】前世,黎杳被卖入烟柳巷,被威震天下、权倾朝野的镇北王救了。自那以后她便成了一只豢养在王爷府的雀儿。黎杳死后,魂魄归天前,她见到晦暗天宇下,火光滔天,兵戎短接。镇北王率百万大军,弑兄夺位,反了。他盔甲披风沾血,猩红双眼,一步一步走到她墓碑前,一滴眼泪洗尽碑上尘土。他轻声说:杳儿,本王替你报仇了。……魂魄归天,一觉醒来,黎杳发现自己来到仙侠世界,成了衍月门下小师妹。她整日修仙摸鱼,日子过得倒也清闲。只是再也见不到她的镇北王。直到一日,黎杳看到一人,乌衣赤眸,狭长眼尾一道赤色疤痕。众人说他弑父屠母,十恶不赦,唤他魔尊。黎杳定定看着,红唇轻启:……王爷。-后来,黎杳从门派宝物中窥见百日后世界。魔族入侵,天下大乱,血洗天下第一大宗天元宗,大开杀戒。预兆最后,魔尊凛青望被三尊用毕生修为斩魂刺魄,化作虚无。于是黎杳踏上拯救凛青望黑化之路。【小剧场】黎杳曾误入凛青望的梦屋,亲眼见到他是如何弑父夺位,也见到他如何残忍屠戮母族。而后梦中的凛青望侧头朝她看来,发现了她。敢进我的梦,就不怕我在梦里杀了你?却见少女走到他身侧蹲下,眸中水润:疼吗?凛青望:?*三千年来,他都生活在烈焰地狱。世人皆恨他,惧他,恨不得杀他而后快。直到一日,他遇到一个少女。她随他走进深渊地狱,为他摘下一朵花,赠给他,点亮了地狱中的一方天光。从此,我愿为你生、替你死,爱你千千万万遍。注:1、全文存稿,放心入股。2、前世今生,魔尊就是前世王爷,治愈向。——预收《冬夜吻玫瑰》求收藏——#和前男友闪婚以后#[1]年少时,南知和顾渊有过轰轰烈烈的一段。那时的顾渊桀骜难驯,学校没人不怕他,即便身边好友也得顾忌几分他的眼色。唯独南知,仗着他对她的宠爱肆无忌惮。顾渊总笑着讽她:你怎么就知道跟我横?南知懒懒抬眼。得,惯着。他一口京片儿,又懒散道,谁让爷就吃你这套。……后来,南知离开得匆忙,两人无疾而终。众人想,以顾源那身不堪折的傲骨,这两人注定再无可能。就像那日酒会相遇,觥筹交错间,闲聊提及两人过往。甭笑我了。他懒散时京腔偏重,混蛋得要命,读书时候不懂事儿。[2]南知23岁成为芭蕾舞界屈指可数的首席。盘靓条顺,皮肤白皙,天鹅颈、蝴蝶骨,清冷勾人,天生舞者。芭蕾综艺《脚尖的艺术》邀请南知担任评审。南知的镜头一出现,弹幕成片喊老婆。后被网友扒出南知从前读书时谈过一男友,正是如今顾氏集团总裁顾渊,可惜分手惨烈,回不了头。照片中男人眉眼锋利凌冽,黑发被风吹得凌乱,帅得人神共愤。网友:呜呜呜有被虐到!直到南知接受采访,期间玩游戏,要求向最近通话第一个人打电话借10万块钱。电话接起,是个男声,嗓音磁沉,带着轻慢的哑。借?他懒洋洋地笑:滋滋,你也太给你老公省钱了。网友:我BE的cp竟然是已婚???直播间炸了。
  • 作者:七日鸣
    “忘川堂”是一家夜晚营业的旧货店。被看不见的东西追赶着的夏至,误打误撞闯入了“忘川堂”。出于某种秘不可宣的目的,她开始了在旧货店打工的生活。这是一家很奇怪的店,明明卖旧货却贵得离谱,摆明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光顾这家店的客人也同样古怪:有因过分漂亮而被割下脸皮的玉面人,有专做亡人生意的血货郎,有依附百年老屋而生的屋魅……在他们或狰狞或美好的外衣下,包涵着温情的守护、绝望的爱恋、无尽的寂寞和迷失的自我。在经历过一次次危险后,夏至渐渐对清明和遥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究竟,夏至更在意的,是时而为猫时而为人,笑容灿若春风的遥;还是外表冷淡而内心温柔的清明呢?抑或是甩不掉的宿命和本能在操纵着她……
  • 作者:沧月
    这是一场飞鸟和鱼的邂逅,一个是浮出水面无意的张望一个是掠过天空不经意的回眸,即便是偶尔有过那么一瞬的交错,却又立刻各分东西!她来云荒这一趟,走遍了天南地北,品尝过了各种美食,遇到过各种奇事,结交了诸多朋友……然而,唯一的,她却不曾得到最珍贵的东西——一颗真挚的心和恒久的感情;那是大地上唯一可以不朽的,天空海阔,永不相逢;当魔之瞳睁开,命运之轮旋转,所有人都将化为齑粉,唯有化为曼珠沙华,盛开在你的坟墓。
  • 作者:倾巳
    【专栏两篇预收,求收藏呀!】《秋波媚》心机庶女x温润太子,古言甜饼《琼珠碎》病弱公主x塞北孤狼,破镜重圆本文文案:【外表清冷内心敏感假千金X表面纨绔子弟实则暗藏杀机反派世子】苏家嫡小姐苏苑音姿容妍丽,清冷自持,是那皎皎的天上月,雪顶的无暇花,上京众儿郎心中的白月光。直到苏家突然寻回了个真千金,苏苑音沦为养女,身世成谜,地位一落千丈。真千金对她充满敌意,亲人纵容抢她婚事,好友趋炎附势疏离她,高悬的白月光成为了能轻易践踏的地上霜。后来她遇上了肆意妄为、玩世不恭的世子萧阙,知晓了他那个离经叛道的秘密。他胁迫她,戏弄她,但却也救她出水火,替她寻身世。他击溃她筑起的高墙,教她世道人心,何为爱意。*传闻中萧阙是个十足的酒囊饭袋,仗着贵妃娘娘的宠爱无法无天,最喜出入勾栏瓦舍,斗鸡走马。可只有苏苑音知道,他其实一身反骨,苦心孤诣只想倾覆江山,做谋逆的乱臣。而对萧阙而言,她清冷机敏,最识时务,对情义二字又近乎傻到执拗,只那点情义却从不偏到他这来。于是他便就想抢走她,想将一身傲骨的她驯服于自己脚下,同自己一起坠向无尽的深渊。只后来,他却甘愿轻轻捧起那道白月光,将她珍藏在自己内心的最深处,恣意怜惜。*那日兵败,他倒在血泊中,回想过往种种。想起他生辰那天,她身穿一袭月白色纱裙刚刚舞完,就站在那月光下,看见他时清冷的眸如蓦然绽开的花,处处妩媚。他远远站着,萌生退意。她却迎了上来,眉眼含笑的问他,好不好看。他不敢直视,只故意嘲她说不知羞。可她不知,那一刻他仿佛在永寂的黑暗中第一次窥见了光明。*最冷酷的修罗给了她最诚挚的爱意,于是她点亮一束烛火给他光明。食用指南:1.打脸重生女配2.he,双c3.一丢丢慢热4.男主搞事,女主搞钱,都清醒独立—————预收1.《秋波媚》【心机庶女 x 温润太子】前世,灿窈费尽心机爬上了侯府贵妾的位置,只是位子还没坐热,家就倒了,她没了依仗又声名狼藉,最后被折磨至半死,转手送给了当朝太子李偃。本以为李偃遭逢如此大辱定会迁怒于她,不会叫她好过。可她当时好像痛得快要死了,只记得自己神志不清地拉了拉他的衣角,费力也扯不出一个讨好的笑,只显得狼狈可笑。最引以为傲的脸最后也没发挥出半点效用,在她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是李偃用衣衫遮住她的满身狼狈,将她带回了东宫,请来最好的御医,备至最好的汤药。这可惜到底是熬不过去,恩还没报成,她便就死了。再睁眼时,她回到了从庄子被接回上京的那一年。她笑笑,既然重活一世,那便就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太子李偃本该是大齐顶顶尊贵的人儿,惊才风逸,温润如玉,浑身上下哪儿都好,就是命不太好。贵为太子,却并不被皇帝所待见,遭逢母后惨死,发妻背叛,随后性情大变,暴戾又偏执,最后被罢黜至凉州,落得个凄凉下场。灿窈生得美艳,一双眸子更是眼波流传,顾盼生辉。只是人长得狐媚,名声也不太好听。后来,尚书千金,太子的未婚妻找上了门,丢出一沓高高的银票,要她去勾引太子,败坏他的名声,然后借机退婚。看着这个不长眼的女人,灿窈收了银票欣然答应了下来,只后来婚事倒是退了,这太子名声却越来越好,还成了一众贵女心中的如意郎君。看着李偃订下最好的婚事,朝中根基稳固,灿窈功成身退,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回了扬州。却不料刚一下船,就瞧见李偃站在一片杏花雨中,一副眸子温煦如三月春风。见人不辞而别,他也不恼,只笑着向她招手,温声道:窈窈,过来。*她匿在暗处望月,月亮却向她走来。————————————预收2.《琼珠碎》【病弱公主X塞北孤狼】昌元十年,宇文曜率领北狄铁骑攻破雁门,后又长驱直入大齐腹地。齐皇寝食难安,连派数名使臣前往雁门谈和,愿割让三城,只求退兵。数日后,只剩一名使臣仓皇而归,说出了宇文曜退兵的条件——他只要大齐五公主赵清穗。五公主自小身子娇弱,不是副长命相,又因母妃出身低微,在宫中并不讨喜。齐皇都不稍加思索便就做了取舍,连夜命人准备和亲事宜。*大婚当日,红烛摇曳,赵清穗坐于红帐之中,颤着手紧握尖利金簪。待脚步声近,盖头被随意挑开,她轻抬眼,手中金簪落地,发出清脆声响。宇文曜轻瞥她,眼底带着嘲弄:公主竟是越发没长进了,从前拿匕首的时候,可是连手都不曾抖过呢。赵清穗眼睫轻颤,朝着男子涩声唤:屿安。宇文曜闻声轻笑,看着她又像是透过她的面,看着那段可笑的往事,淡漠道:公主难道忘了么,屿安早在三年前,就被公主你给亲手杀死了啊。*宇文曜幼时流落大齐,性命垂危之际,被一女子所救。他只知道那人身份尊贵,是他见过最美的姑娘,瘦得他一手就能将她的腰握住,药罐子里长大的,身上常有一股子极淡的药香味。只是后来他才知道,这女子心肠最是歹毒,将他救下,却又伤他递出去的心,要他的性命。于是他便就谋权夺位,只为让她众叛亲离,成为她那家国子民的弃子,让她日日在自己面前忏悔度日。可是却又在厮磨之际,他总会难以自控,握住她越发纤细的腰,迫着她一遍又一遍唤自己屿安,那个她曾经替自己起的名字。*赵清穗平生规矩,从未行差踏错,只除了那次养病的观中连日大雨,她手脚冰凉夙夜难寐。那个被她捡回来的狼崽子将她紧紧抱住,暖意蒸腾间,只听他问:大齐男女同床共枕之后是要成亲的,现下我们这般,你是不是要嫁给我了?她心间泛暖,假意熟睡,面颊上的红云却烧到了耳尖。——————
  • 作者:我就爱吃李子
    江磊觉得好不容易重生一次,还要家族夺权,有点太小儿科了,他要的不仅仅是复仇,而是站在这个时代的顶峰,成为风向标。这是江磊重生后在想的。商场上的尔虞我诈,金钱,或许带不来什么,但是可以实现一下自己的抱负为什么不呢?身价百亿,和商业大佬们互吹,在世人都为金钱发愁的时候说一句,钱?是什么?!我不感兴趣。都说成功男人的背后要有女人,江磊不一样,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几个。获得成功之后,江磊悟出了生活的真谛,美人在侧,一日三餐,无聊了可以给自己定个小目标,平平淡淡就挺好。
  • 作者:九盏清茶
    上一世,他生于安乐,死于忧患;这一世,他生于忧患,却立志要死于安乐,自己的安乐、也是天下人的安乐这是一个关于晚唐的故事,相信在很多喜欢大唐的读者心中,大唐永不会晚,它的雄浑壮阔、它的风骨神韵、它的温婉缠绵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向往。这是我的大唐,也是你的大唐。让我们一起重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