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丁墨
    七年前的一个深夜,刑警李谨诚在城中村神秘失踪。 陈浦是李谨诚最好的兄弟,为了找到他,七年来不谈恋爱,不享乐,不升职,打死不离开城中村。 后来,陈浦所在刑警队来了个新人,是李谨诚的妹妹。 有一天,当我再次目睹青蝉从枝头坠落,欣然走向那些螳螂身后。 我决定成为捕猎者。
  • 作者:丁墨
    我有个喜欢的人,我只?过他一面。 我有个心爱的人,但她一直不知道。 我知道在这个年头,死心眼的人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可是我一旦开始等了,就想一直等下去。 爱情、悬疑一段天真的爱情妄想,一曲疯狂的犯罪理想。
  • 作者:丁墨
    苍茫的星空下,绿树连荫。高大的男子,黑衣黑裤,剑藏腰间,眉眼如锋。赫然是一个古代侠士,却和她站在21世纪的都市街头。他的唇畔泛起笑,眼里映着光,与之前每一刻的冷傲、克制、凶狠都不同,此时的他,温暖、散漫而不设防。 宇宙浩瀚,弹指光年。唯有一人,星河难阻,至今不忘。 陆惟真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记得,他站在树下,看着她笑的这一幕了。 这是一个都市幻想爱情童话文。
  • 作者:丁墨
    我只觉得自己耳间隐隐生疼,一直疼到脑后。而又有梗塞的钝痛,从胸中蔓延开去。 周围不知何时已经如死一般寂静。我抬眼,眼中却朦胧,大家似乎都在看我,可我却辨不清他们眼中的含义。 一把清亮的声音划破我的思绪:泓儿,回来。 我有些混沌的转头,只见林放已在矮几后站起,拢袖看着我。众目睽睽下,他朝我伸出手。 灯火如昼。他的手,瘦长白皙,静静的伸出,就在离我丈许的位置。
  • 作者:丁墨
    《末夜2235》是丁墨所著一部言情小说,连载时原名《君子好囚》,现改名为《末夜2235》集结出版。程清蓝是21世纪北京普通白领,死后突然来到了200年后。流浪的军人丁一将她从险境中救出,为了不连累丁一,程清蓝独自一人离开。离去的路上,程清蓝,遇上了这个时代的著名人物叶焱并与之相爱。这个时代大陆北面是僵尸群,南面是不承认叶焱部队的人类正统社会。叶焱处境困难,却一直忠心守卫南面人类社会。不久,大陆出现了一只神秘的部队,战斗力十分强,妄图统治大陆。程清蓝也意外发现,自己拥有跟那只神秘部队同样的超级战斗力。叶焱、丁一率领部队与这只敌军对抗,经过多个月追击,终于将他们几乎杀光,残留部队却潜入了僵尸之地。叶焱、程清蓝等人都以为残留部队全军覆没。叶焱向程清蓝求婚,同时向程清蓝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原本是人类社会正统统治者的大儿子,却被家族抛弃,流亡到现在的领地。
  • 作者:丁墨
    他原本没有心,却在遇上她的瞬间,听到了心跳的声音。茫茫星河,漫漫宇宙,为了她的安全,他选择将自己封印,包括炽烈的感情。战争。审判。囚禁。再多的苦难,他都当成一种考验。只因她像是那段曾存在于他脑海,但被彻底抹杀的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迷梦。苏弥一直觉得那个男人霸道又危险。他说:“属于我的,永远属于我。”他说:“在我点头前,不要企图逃跑。三千光年范围内,你跑不掉。”所以……三千光年,就是他囚笼的大小?但只有他,能保住她卑微的性命;也只有他,能帮她找到回家的路。那时他不知道,她也不知道,他们会再次爱上彼此。如同他们已经错过亿万年的爱情和命运。女大学生苏弥某一天在陌生星球苏醒,被暗黑强势的星球治安局局长商徵所救,为了博得他的宠爱,苏弥乖乖地做了他的宠物。朝夕相处中,苏弥的聪慧、勇敢和狡猾,一点点吸引着商徵的心。虫族战争爆发,苏弥机缘巧合踏上战场成为空军飞行员,商徵的真实身份也一步步揭晓,令整个星系的人类都感到震撼……尘埃落定后,他已经成为星系元帅,可却自己都不确定,苏弥还会不会爱他……
  • 作者:丁墨
    许暮朝,一百年前的人类,一百年后的半兽人。一位在一百年前的丧尸大战中无意被光影兽吃掉而变成唯一保留人形、战斗力兽族第一的半兽人,许暮朝被各种族争抢研究,而这个原本只求保命的半兽最后成为了拯救大陆的英雄。她的神秘吸引了许多人,但最后也只属于顾澈一人。顾澈,人类军队最高领导者,是所有人信奉的元帅。他杀伐果断,创造兽族,逼退丧尸,消灭机械人,他是大陆战斗力第一人。他原本只为他的嫡弟顾厉一人放慢过脚步,而现在他也拥有了除了胜利和权利以外,特别想要的东西,她是许暮朝。
  • 作者:丁墨
    《江山不悔》是丁墨所著一部古代言情小说,连载时原名《穿越之江山不悔》,现改名为《江山不悔》集结出版。她一辈子都记得,那夜他双眼已盲、遍体鳞伤,却依旧固执地背着她,在漫天冰霜中发足狂奔。穷途末路,他反而纵声长啸,声震群山:“在下今日便为她舍了性命,向诸位讨教一二。”他抱着她,以一敌百,刀意森然如雪。三月春花烂漫,她于异世醒转。她是娈女,是人丹,今世注定暗黑无边。他于刀光剑影中走来,少年将军,铮铮铁血、义薄云天。“即便你是贫寒孤女,大丈夫顶天立地,必护你周全!”他牵她的手,踏过江湖波谲,他背着她,走过万里烽烟。“终有一日,我会成为大将军王,迎你过门。”“我这辈子非她不娶,只怕天皇老子也拦不住。”他肆意如狼、狡黠如狐,灼烫话语如醉人的咒,时时刻刻萦绕她心。然而大战伊始、乱世将至,他为了她,四面楚歌、茕茕孑立。她为了他,披荆斩棘、寒光铁衣。放不下的执念,舍不得的贪恋,江湖、江山、兄弟与她,他皆不忍负。那便由她来抉择吧。待来年春风拂遍江山、尘世重回安宁,或许一切自会分晓……
  • 作者:丁墨
    我的深梦,仿佛一年来从未改变。我站在悬崖前,大风吹过,却听到有人在呼唤我的名字:“阿遇,阿遇。”我于一片混沌中,找到了她的名字。她问:“永不反悔,一直对我这么好吗?”我说:“绝不反悔。”她说:“好,那我们说定了。”我们说定了那件事,这辈子。无论时空怎么变幻,无论记忆是否存在,无论历史改变成什么样子……皎皎,唯有我们的爱,是真实的。时间它一刀一刀,染着血,将你刻在我心中。谭皎我到现在,都还清晰记得那艘船的模样。那是我向往已久的一段旅程。也是改变我命运的一段旅程。我和他的命,就是在那艘船上,扭结在一起。此后一切,就像一场梦,将我和他,卷入时光洪荒之中。这个世界里没有伤害,也没有时间,没有遗忘,只有我和他。如果人曾经这样刻骨铭心相爱过,哪怕失去时间、记忆、性命……失去一切,都不会忘记。
  • 作者:丁墨
    你终于回来,在我还没孤独终老的时候。————后来,林莫臣已是坐拥百亿资产的集团董事长,国内商界最年轻的大佬之一。有人问他:“她究竟有哪里好,让你这么多年也忘不掉?”林莫臣答:“曾经我也以为,自己值得更好的。可这世上,谁能及我爱的女人好?”
  • 作者:丁墨
    当大陆失去秩序,战争危机四伏;当资源极度匮乏,生存成为最大挑战。遵循,弱肉强食的定律,人类的爱情、理想、人伦、道德统统消失!程清蓝进入这个世界,成为所有雄性追逐的对象!
  • 作者:丁墨
    那时候他还很穷,输了比赛心情不好。她偷偷买饭给他吃,还差使他去院子拔草干活。他蹲在满地野草中,一脸悲壮:“看,寻笙,这都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许寻笙:“白痴。”……后来,他走到了千万人面前,江山在他身后。他想问的却只有一句话:“我们能不能继续相爱?”就像当年,你爱上一无所有的我。
  • 作者:丁墨
    那时候他还很穷,输了比赛心情不好。她偷偷买饭给他吃,还差使他去院子拔草干活。他蹲在满地野草中,一脸悲壮:“看,寻笙,这都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许寻笙:“白痴。”……后来,他走到了千万人面前,江山在他身后。他想问的却只有一句话:“我们能不能继续相爱?”就像当年,你爱上一无所有的我。
  • 作者:丁墨
    一个都市小白领,与两个年轻涉黑商人的爱恨情仇。从大陆到金三角,在商战、暗杀、毒枭、军火中洋溢着满满的JQ!
  • 作者:丁墨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
  • 作者:丁墨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一句话介绍:强势、阴郁、忠犬的外星指挥官,与温柔却彪悍的地球小妹的爱情传奇。
  • 作者:丁墨
    世上最美好的一种感情,就是两情相悦,心有灵犀。某天,例行谈完工作,男人话锋一转:“追了你这么久,有什么想法?”许诩诧异:“你在追我?”男人忍耐的点了根烟,黑眸紧盯着她:“每天陪你晨练、手把手教你射击、整个警队的人叫你嫂子……你以为我在干什么?”许诩沉默片刻:“哦……不用追。”男人心头一沉,语气冷下来:“什么意思?”“我也喜欢你,所以不用追。”“……”她喜欢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桀骜又毒舌,实际上性感又爷们儿。
  • 作者:丁墨
    山上,住着一个奇怪的人。他从不跟人交谈,出门总是戴着墨镜围巾口罩,还很傲慢。但是听说,他是一个神探。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曾经与他相遇过。但是他现在……别说了。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你好,我是刑警简瑶,薄靳言教授的妻子。
  • 作者:丁墨
    在外人面前,韩沉这个男人,从来都是英俊冷酷,生人勿近。他似皑皑霜雪般皎洁清冷,又似黑夜流水般沉静动人。是众人眼中难以企及的绝对男神。只有在白锦曦面前,这位名动天下的一级警司,才会暴露出隐藏很深的流氓本质。“坐过来一点,我不会吃了你。至少不是现在吃。”“我没碰过别的女人。要验身吗?”“白锦曦,永远不要离开我。年年月月,时时刻刻,分分秒秒。”他的心中,一直住着个固执的老男人。经年累月、不知疲惫地深爱着她!
  • 作者:丁墨
    他说:“人人都判定我有罪,你呢?”她说:“也许吧。”他笑了:“那你打算怎么办?”她说:“寻找证据,要么给你洗清冤屈。要么抓你,再等你。”他说:“好,说定了。”文案就是来搞气氛的,不要被误导。本文极甜。
  • 作者:丁墨
    《明月曾照江东寒》讲述的是林放与战清鸿不断经历、不断成长、最后成为武林盟主,守护江湖的武侠爱情故事。电视剧《明月曾照江东寒》由蓝海瀚、刘恺联合执导,于朦胧、邢菲领衔主演的古装武侠言情剧。该剧根据丁墨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初入江湖的古灵精怪少女战清泓和表面是狂荡不羁的病娇公子、实则身怀家族仇恨、谋略颇深的林放以及贵族出身却向往江湖的温宥之间的江湖军事爱情故事。
  • 作者:丁墨
    《你和我的倾城时光》小说为丁墨所著,讲述了创业碰壁的都市白领林浅邂逅因家族企业遇到经营困境而临危受命成为总裁的厉致诚之后,两人互相扶持、共同成长,最终让企业走向国际,也藉此相识、相知、相爱的故事。《你和我的倾城时光》小说已改编电视剧《你和我的倾城时光》,已于7月4日在武汉开机,主演赵丽颖。
  • 作者:丁墨
    《他与月光为邻》是丁墨创作的都市浪漫幻想小说。他们的爱,穿越星河,跳过光年,在时空终极燃烧。以星流之名,你所珍视的,为你守护;你所丢失的,为你寻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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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成就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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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穿越者的标配,一个系统那是必不可少的,毕竟没有系统,一般人根本活不过三章。何家明启动因果律武器,在战场上,掀起了一片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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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阳了身体状态不好,1月2日23点恢复更新。从第15章开始倒V。看过的宝子们不要重复购买哦】谢瑶一觉醒来,穿成了龙傲天文里反派的后妈。原主是龙傲天的梦女,真千金回归后,身为假千金的她只能被迫嫁给龙傲天那早死的残疾小叔,因嫉妒成狂而心理扭曲,暗里虐待继子发泄,最后被成为大反派的继子吊在风扇上高速旋转,折磨到人没了。谢瑶:……救赎系统:宿主,没事,三年后才上风扇呢,现在抢救一下继子还来得及。谢瑶被强行绑定了救赎系统,开始救赎之路。只是系统懵了…这也叫救赎?做个人吧谢瑶!系统:继子被校外的混混威胁欺负,本就不健康的身体雪上加霜,请宿主亲手为他包扎治愈他!谢瑶:干饭干饭,他堂侄女都混成了东区一姐了,蔺炽连我都打不过,说明人还是得吃饭,不吃饱没力气只会挨揍!蔺炽:……(在饭桌上跟继母抢着干饭,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一拳一个小混混)系统:继子因得知身世真相,通宵打游戏发泄,请宿主送上一碗亲手煮的面去温暖他!谢瑶:睡了睡了,难怪隔壁老王的儿子12岁都175了,蔺炽13岁还没我高,熬夜害人不浅!蔺炽:……(偷偷喝下热牛奶倒头就睡,长到185惊艳所有人,成为耀眼的蔺家继承人)*蔺港绑定了一个攻略系统,只要他从妻子谢瑶身上获取到好感值100,就能改变早逝命运。得知剧情的他才知道,谢瑶竟然是将他儿子虐待成变态反派的罪魁祸首,为了活下去护着蔺炽,他打算捏着鼻子攻略这个恶毒女人,但是他回到家之后,发现谢瑶头顶标着救赎,才知道她也绑定了系统,救赎对象还是自己儿子。这样的话,他就放心了……放心个屁,她到底是在救赎蔺炽,还是打算气死蔺炽啊?*儿子跟妻子关系越发诡异地融洽,蔺港看着停滞不前的攻略进度条,向儿子打探消息。蔺港:小炽,你知道她最想要什么吗?蔺炽:…(她想当你侄媳妇,这是可以说的吗?)一首绿光响彻别墅。蔺港点评道:这首歌不错。*儿子并非男主亲生*男女主相差8岁=======下一本!求收藏========《穿到十八年前陪亲妈参加前任恋综》在前任综艺里,一位男嘉宾找上了姜岭,说他是她十八年后的儿子。姜岭可以理解,因为她也是从五年前穿过来的。姜岭五年前22岁,母胎单身,一穿越不仅前任有了,儿子也有了。姜岭十分好奇:所以你爸、我未来老公是谁?凌云牧:你怎么也不知道?反正是你前任,你们姐弟恋。姜岭:我前任是?母子俩双双陷入了沉默。凌云牧告诉姜岭,他这次穿越,目的就是改变姜岭被网暴、他爸早逝的命运!但他不知道自己老爸是谁,没想到他妈妈也不知道!看来只能一个个分辨了。凌云牧:你说爸爸跟你一样爱吃茄子。姜岭:首先pass裴寄云,有人说他吃茄子过敏。凌云牧:你说爸爸胆子小,跟你去鬼屋会寻求你的保护。姜岭:再次pass裴寄云,昨晚我看鬼片他跟我一起看到最后。凌云牧:你说你跟爸爸的初次相遇让你永生难忘。姜岭:详细说说?凌云牧:你没详细跟我说,但你每次提起都会感动到哭。结果,一次嘉宾关于前任初遇的谈话里,凌云牧再次听到姜岭熟悉的哭声,他对姜岭感动到哭的想法产生了怀疑。裴寄云:跟前任初遇是在地铁上,我去问她要联系方式被拒绝了。她说她是哑巴,听不见。全场都在忍笑,只有姜岭忍不住,还笑得漏音,听起来特别像抽泣。凌云牧:这,该不会,裴寄云是我爸爸吧?姜岭:最后pass裴寄云,这种初次相遇哪里感人了?*裴寄云看着姜岭跟凌云牧经常坐在一起,表面冷淡,实际上指关节都用力到泛白。姜岭跟他分手的理由颠三倒四,一时嫌他年纪小,一时又嫌他年纪不够小。最后那次,他实在做不到,被迫分手了。姜岭说裴寄云不会永远十八岁,但她只喜欢十八岁的弟弟。而现在的凌云牧就是十八岁。姜岭被高烧的裴寄云堵在电梯。他摘掉金丝眼镜,迷迷糊糊地埋进姜岭的肩窝,热息一字一句擦过她的脖颈:骗子,姐姐不是说也说过喜欢成熟男人的吗?=======基友预收!求收藏========《民国大小姐穿八零[穿书]》易苓 4371947CV大佬宁湘第一次穿成民国名媛大小姐。民国十年,宁湘彻底融入时代,举手投足优雅大方。大难来临时,她为国捐躯,却一不小心再次穿越成为八零年代的一个作精女配。原主走后门进入文工团,虽有一把好嗓子,却完全不懂感情技巧,被话剧团无情退货。身子僵硬,四肢不协调,连个普通的劈叉都不会,被舞蹈队无情开除。走投无路之时,为了不被重男轻女父母随意发嫁,原主咬牙狠心强吻了一向禁欲不近人情的陆团长……穿越过来的宁湘: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宁湘欲哭无泪,只好撸起袖子好好改变自己的处境。她发现,原主的嗓子和她前前世一模一样,十八种声线随意变换——娇软少女音、霸气御姐音、魅惑美人音、软萌萝莉音以及各种骚断腿的声线……民国十年的经历,让她音乐、舞蹈、美术、插花等等十八般技能样样精通。另外,原主竟然长得和她前世民国大小姐的脸有九成相像。而曾经的她被人誉为——东方玫瑰。民国优雅琉璃美人X糙汉禁欲军官=======基友预收!求收藏========《追妻火葬场没追上》逐烟客 4595406男主文案:一场偶然的邂逅,墨裕对芙芷一见钟情,为她寻找疗伤神药,为她拔出逆鳞。芙芷为净化墨裕心魔闭关百年,出关时却发现墨裕爱上了人鱼族公主。他的妻子没有仙骨,他以逆鳞作威胁,逼芙芷剔去仙骨。后来他才发现人鱼公主并不爱他。在寂静辽阔的长夜里,思念疯长。原来芙芷才是那个唯一爱他的人。为寻她残魂,他入冥河丢掉了半数修为,为保存属于他们美好记忆,他以心头血灌溉已经枯槁的桃花林。后来他跌入幻境看到了芙芷惨死,白发散落一地,口中鲜血喷涌,最终落了个半魔半仙的下场。有一天他日日想见的人真的回来了,不过已经忘掉了关于他的一切,并身旁已有他人。女主文案:芙芷在仙界臭名昭著。仙界的人都是这样评价她,荒淫无度,冷漠残忍,身为荒主,不顾民生,乃一代暴君。这些芙芷都明白,所以在她死后,从未想过会有人来吊唁她。有一人却推开禁地之门,守着她的残魂,一件件数着她犯的错。芙芷一看,好家伙,正是那个被她夺了仙骨的徒弟。只是她这徒弟一提起她,血泪就大颗大颗地往外滚。她这徒弟有受虐倾向??????后来她的残魂飘落凡间,几经转折回到了仙界,再遇故人......她觉得非要比的话,还是他徒弟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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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则矜傲清贵,芝兰玉树,是全京城所有高门视作贵婿,却又都铩羽而归的存在。父亲是手握重兵的卫国公,母亲是先帝唯一的嫡公主,舅舅是当今圣上,尚在襁褓中,便被立为世子。这样的陆则,世间任何人或物,于他而言,都是唾手可得,但却可有可无的。直到国公府住进了一位身份低微、前来投亲的表小姐,青衫白裙,云鬓楚腰,恭恭敬敬唤他一声,二表哥。从那日起,外人眼里矜傲清贵的世子爷,夜夜梦里都是她的模样。乌黑的发,唇上的那一抹红,缩在他怀中的娇怯,犹如真的发生过一样。只是,表妹是来嫁人的,嫁的却不是陆则,是他的庶兄。自此,陆则平生第一次尝到了“求而不得”的滋味。求而不得,那便抢吧……【女主篇】阿芙未敢肖想过自己那位仙人般的二表哥,但二表哥避之不及的模样,还是令阿芙心生委屈。她一直以为,陆则厌恶她。直到成亲后,她打开陆则珍藏的一个匣子,她随手送出去的花灯、闺房莫名不见的梳篦,未用尽的唇脂,尽数珍藏于其中。阿芙才猛地明悟。从她踏进卫国公府的那一日起,便踏入了陆则精心编造的金屋。【1】男主不渣,他可痴情了!他作是有原因滴!【2】男主先动心而不自知,女主后动心。【3】身世显赫世子爷X寄人篱下表小姐。【4】有兄弟为爱翻脸(假)等狗血剧情,不喜勿入。(排雷:强取豪夺)~~~~~~~~~~~~~~~~~~~~~~~~~~~~~完结文《通房宠》《嫁千户》等见作者专栏预收《明澜》,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下本开【女主篇】身为侯府庶女,明澜的一生,本该如此:在长辈的安排下,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为他生儿育女,主持中馈,纳妾蓄婢,博得三两贤名,死后同穴而葬,旁人再提起时,大抵连她名姓都不知,只一句“某氏”。一生,短短“贤良淑德”四个字,就可以一言概之。但谢明澜没有走这条路。她出生那一日起,就被当做“庶子”抚养。念书治学,入仕为官,跌跌撞撞,吃过苦,流过血,唯独没有退缩半步。那日,那手握滔天权势、曾欺她迫她,也曾豁出命救她的男人问她,明澜,我可立你为后,也可拜你为相,你要什么?谢明澜只望着男人,一字一句道,“臣要海晏河清,天下盛世。老弱妇孺,不受饥寒之苦。”【男主篇】陆肃这辈子,做过的荒唐事不少,独揽大权,屯兵造反,能干的,不能干的,他都干了。但其中最为荒唐的事,莫过于一件。巡视国子监时,醉酒碰了一学子,而后不知悔改,迫她与自己私会。起初只是贪恋身子,慢慢地,他想娶她为妻,金玉供着,珠翠养着,不叫她受丁点风霜雪雨,不占半点俗世污泥。只是,他不知道,那女子心系天下。她要的,只一个盛世昌明。一辈子不曾低过头的男人,终是妥协了,烧掉立后诏书,励精图治,做她的盛世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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