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子吉祥

皇子吉祥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她姓颜,名吉祥,不过她却觉得她该叫颜倒霉比较贴切。没事跑到85楼的她很倒霉,不过更倒霉的是,她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病美少年。好吧,他不是神经病,只是个性很古怪罢了。不过……他能不能不要缠着她啊?没事竟然还拖着她去买水晶。如果告诉他她买水晶想去的霉运就是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翻脸?
  • 作者:千草
    为了新闻社的明天,凌好好决定,就算是撒旦王子,她也和他耗上了。采访是她的目的,跟踪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什么耗了半天,每次都是自己气得半死?他绝对、绝对是她命中的克星!才打算离他远远的,他却突然在她面前说他爱她。他爱她?!她迷惑了。他的爱是那么的强烈,而她呢?爱他吗?
  • 作者:千草
    她偏食,还把偏食政策发挥到了极限。他身为料理界的天才,最看不顺眼的就是此类人种。她看他不顺眼,他瞧她也没顺过眼。可偏偏为了餐馆的前途,她不得不去拜托他帮忙。于是乎,她的地狱旅途开始了。每天都要紧捏鼻子,张口咽下她最讨厌吃的菜。于是乎,一场打打闹闹的爱情也开始了。
  • 作者:千草
    她好命苦啊!昔日的青梅竹马成了当红男模特,而她却因找不到工作,被姐姐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勤杂人员!更惨的是她犹记得年幼时的他承诺娶她的诺言,而他却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她还好意思去问他“你要娶我吗?”罢了罢了,她还是认命当他的小助理吧。可这会儿,他却因为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命令她不准随便离开他……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暗藏杀机》(The Secret Adversary),又译作:秘密对手,年轻冒险家。一晃五年过去了,战争已经结束,汤米和塔彭丝这对青梅竹马的伙伴在伦敦异地重逢。兴奋之余,两个年轻人决定成立“年轻冒险家”公司共谋生计。在餐馆里庆祝时两人意外地听到临座的人提到“简·芬恩”这个名字。几分钟后又有人以优厚的待遇请塔彭丝冒充简·芬恩去法国会见什么美国人。种种引起了汤米和塔彭丝的好奇心,他们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希望能得到一些有关简的消息。不久他们听到两方面的答复。一位是情报机关的卡特先生,另一位是自称简表哥的美国百万富翁朱利叶斯。然而对于简感兴趣的人远远不止这几个,还有美丽富有的丽塔女士,神秘的布朗先生,女仆安妮特……两人发现“简”不但带给他们所期待的冒险,还整个地搅乱了他们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将他们置身于危险之中。塔彭丝刚当了两天女佣,主人的尸体就被发现在卧室里。汤米被人打晕、软禁,下落不明。幸好遇到了犯罪学家埃杰顿爵士,帮一筹莫展的塔彭丝出谋划策。这边汤米刚刚逃出陷境,那厢塔彭丝又被布朗先生骗走、失踪了。究竟谁是简?简是谁,为什么大家都在找她?简在哪里?塔彭丝又在何方?就是埃杰顿爵士到这时也没了主张。朱利叶斯在英国各地东奔西跑,终于在一家疗养院里找到了简,但是她因为受了刺激而记忆丧失,根本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汤米不知道该相信什么。简、朱利叶斯、布朗,还有神秘聚会的成员,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塔彭丝是生是死?“年轻冒险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不象人生阅历十足的波洛和马普尔小姐,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几个年轻单纯的普通人。汤米和塔彭丝在此书中初次登场。两人都是二十出头,刚刚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好奇心和冒险精神十足。他们不是经过了专门训练的情报人员,也算不上是职业的私人侦探,凭着年青人的勇气和机灵他们揭开了许多专业人员(代表正义的执法人员和邪恶的犯罪分子)多少年没解开的谜。至于那个谜底的意义如何,仅仅是作者一时用来编这个故事的引子,并不是书的主题。故事一旦开了头,就自有其继续下去的理由和方式。所以虽然是写战争,写间谍,写犯罪集团,故事情节并不是那样的惊心动魄,人物思想行为方面也显得过于单纯。当然此书写在1922年,那时候的人相对于今天的人心思是要老实单纯了太多。那个时候的作家也不象今天的看了读了那么些007、“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等等高科技、现代化工具充斥的间谍片,所以自然编不出能叫现代人动心的间谍故事。小说里对于布朗的种种描写也比较勉强,这样一个犯罪集团头子的神秘和高深莫测是一字一句明明白白写出来的、而不是叫读者慢慢读来自己体会到的。作者的目的是在借此反映平凡的人在非常时期的不平凡事迹。所以智力平平的汤米和塔彭丝能做主角,并且在系列其它的小说里一路做下去。年纪轻轻的简居然能战胜老谋深算的布朗和幕后主使者,而且一赢就是五年,典型的外柔内刚形象栩栩如生。着实成功过布朗的自白。书中的四个年轻人各有特色:塔彭丝冲动性急,汤米稳重踏实,朱利叶斯热情,简则由清纯少女转变成坚韧不拔和敌人长期斗智的英雄。塔彭丝和汤米的对话与性格相辅相成是此书的另一特色。也是喜欢这一系列的人的主要原因。诚如阿加莎·克里斯蒂写在篇首的那样,此系列是献给那些过着平静生活而又期待冒险的人。
  • 作者:东北人
    在秦朝打铁种田怼大王。 阿娘给阿爹戴了绿帽子不说,还要我养弟弟,以为我是扶弟狂魔吗? 呵呵哒!你看错我了。 我是那个被扶的弟弟,姐姐,我求你做个人吧!你饶了我。我还想多活几天 跪求收藏么么哒。。。。。 有cp,当初点错了,现在改的话得联系编辑,想着怪麻烦的就算了,在文案里说一声。
  • 作者:欧阳晕
    洛天:武宗大佬,你的脚有点脏,我帮你擦擦。洛天:混沌巨兽大哥,我愿意跟你一起住,没事的,我不怕脏。洛天:神灵啊神灵,你怎么死了!哎呀,掉的东西这么多,我都捡不过来了!洛天:魔尊老大,我就是爱弯腰,不用理我!拥有能捡一切能力的洛天,暗暗的将他们的力量,他们的技能全部捡走。然后嘿嘿笑着抬起了头来。接下来,谁叫谁老大就不一定了!
  • 作者:七重锦
    新婚夜,第二天醒来却发现枕边之人不是她的丈夫!而且对方还是慕夜廷,一个只手遮天的男人!夏阑珊惊慌失措,满世界找老公,却屡屡碰壁。走投无路之际,他从天而降,递上修长的手,跟我回家!她拒绝,他就用最霸道的方式让她沉沦,并告诉她,从今以后,你是我慕夜廷的人。意外怀孕,孩子却来路不明,她被推上风口浪尖。孩子,是我的。当着慕夏两家人的面,当着所有媒体,慕夜廷站了出来,承担一切。夏阑珊:所以她真的永远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吗?
  • 作者:妖妃兮
    专栏下本要开的预收文:《驯养高岭之花男主后》原风光霁月禁欲后被逼成疯批病态奴又怂又勇不信邪非要训狗公主本文简介:(全文存稿放心入坑,本文于4月1号入v使用指南简介下面)祁粥被关在不周峰里数百年,却未见过凡尘,直到有一天,有位少年仙人一剑劈开了不周峰,救出了所有被困在这里的人。看着那高高在上,面怀慈悲,怜悯观着众人且面容出挑的少年仙人,祁粥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该如何将他引诱堕魔?厚着脸皮跟在那少年仙人的身边,然后不小心一起被卷入了幻境。幻境一:幻境里的少年仙人总是一本正经的板着,顶着一张无欲无求的禁欲脸,将她拒之千里。祁粥起初在他那里次次碰壁,别无他法,为了扰乱他的凡心,她只能坚持每天翻墙,故意趴在墙头,看他在满园春色里面看书。直到看得他心慌意乱,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了才肯罢休。可尽管是幻境里,少年仙人也还是难以接近,要等他生出情根后,再堕魔,更是遥遥无期了。祁粥失望的发觉,一直用死缠烂打这个方法对他不管用,打算先停下来换个方法。没有想到,不过才几天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好像便抛弃所有的清冷自持。再次遇见她时,他一脸的别扭的拉着她,目光深沉的质问她,这几天去哪里了?祁粥先是微愣,随即就是弯眼一笑,听着这样的质问,便知道了,她大概有办法将他诱入堕魔了……幻境二:为了找到替自己承受了厄运的小姑娘,他进入了魔王幻境,透过魔王镜他看见了此生难忘的景象。因为镜中浮现的情景,是满堂红艳,在红烛昏罗帐中,向来克己自持的自己,此刻双眼沾染了莫名的情绪。而她皓齿轻咬朱唇,哪怕眼中蓄满了泪,也还是乖巧的被迫承受着索取。那截皓腕上还挂着的铃铛,忽急忽慢有节奏的响着,彻夜未停。而幻境外观看的他,却好似感同身受般煎熬……——小字:四月狂涨的红豆树,凋零榭落,一如既往的记忆一同消散化作金光。我往地狱走过一朝,地狱没有你,所以我又回来了。(使用指南:人设:仙门正道之光少年VS骗人还骗心的少女女鹅不太算是好人,是带有目的接近男主,不接受有人骂女鹅哦狗血古早味仙侠文。又名【皓月不归】【不周封魔】)完结文《长生如意》《原来我是古早女配》放心食用。
  • 作者:原来
    全宠无虐+团宠+马甲父亲“仟仟,虽然他是个瘫痪,可只要你嫁给他,咱们家的公司就不用破产了!”母亲“你妹妹的心脏病也能得到最好的医治。”未婚夫“这样你不但可以从他那里帮我争取到资源,还能保持身心干净!”哦豁!她一个反派大佬,竟然穿成了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黑粉花瓶,祝你早日糊出天际!影帝昀霄介绍下,飞天奖影后——我的亲妹妹景仟!黑粉抄袭狗,你调出来的红酒送我我都不喝!顶级红酒鉴定师介绍下,顶级调酒师景仟,名下所有红酒千万起拍!黑粉搞那么多噱头,不就因为老公是h市首富的孙子吗?为了点钱嫁给个瘫痪,世风日下!帝都首富特么……这我女儿!黑粉……不就是投胎好吗?没有你父母,你屁都不是!y国首富我只是执行长,景仟才是我老大。黑粉……你特么满级大号嫁个瘫痪?景仟“就是!你瘫痪我都给你治好了,冲喜都成功了!赶紧撒手,我要离婚!”“老婆,我这里还有些不舒服。”看了一眼连装病都不走心,还无论走到哪儿都跟个大型挂件一样挂她身上的男人,景仟暴躁了。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好端端一个病娇的白莲男人转身就成了力压她一头的世界首富?而且还是她死对头的那种?
  • 作者:绿药
    【孤狼将帅和落难公主的婚后生活】【狼性糙汉x哼唧小甜糕】施云琳被迫和亲嫁给异国武将亓山狼——那人与狼为伴嗜血成性,被称为半狼人。望着魁梧凶悍的亓山狼,施云琳在他染血的氅衣里瑟缩。曾经,施云琳心里的驸马是仪表堂堂学识渊博温柔儒雅……现在,施云琳常哭唧唧地盼着灭敌复国,早日离开这个粗暴野蛮没文化没情调甚至有语言障碍的半狼人!后来真的复了国,曾惋惜她羊入狼口的家人们纷纷改口,说她找不到比亓山狼更好的人。施云琳:???怎么可能!可她也开始怀念连绵的亓山、飞奔的骏马、幽潭与树屋,还有白沙海滩旁放在她手心里的珍珠。看着献殷勤的贵勋郎君们,她竟觉得他们加起来也不敌亓山狼半分好。亓山狼凯旋,人去窝空。他捡起施云琳的旧衣嗅了嗅,然后提刀杀上了门。屋内传来施云琳艳羡地说着谁嫁了温柔夫君。亓山狼阴着脸踹开房门,朝她冲过去,撕掉装出来的人样,狼相毕露。亓山狼始终不服,自己究竟哪里不够温柔了???施云琳:&(+*#%【注: 亓山狼 是外号,男主前期没有名字。男主的语言障碍是指,他对特别长特别复杂的人类语言理解很慢。】
  • 作者:等闲人家
    纸鸢(严肃脸):打官司打输了,可以打律师嘛?在线等,挺急的!芮伊(哭笑不得):有话好好说,学姐别动怒啊!【架空世界,轻松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