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妻

掠妻

作者:相吾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日更6000+中,请不要养肥我嘤嘤嘤~】一次酒宴,同科进士又起哄打趣沈知涯:状元郎,你的小娘子来给你送解酒药了。沈知涯不耐烦,又害怕身为罪人之女的江寄月惹出事端来,忙出去取了药把她赶走。哪里想到才落了个座,那个沉默了一晚上的丞相荀引鹤头回与他开口说话:她是谁?沈知涯惊道:是学生之妻。须臾,荀引鹤手中的酒盏四碎,吓得沈知涯噤若寒蝉,不知哪得罪了他。就听荀引鹤轻轻道:是吗?当夜,江寄月就被带入了荀引鹤府上。ps:女主与男二和离后,才与男主有情感线展开,绝没有背离核心价值观————————————————————下本开《她死后第二年》,求收,文案如下: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晋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

最新更新第21章 21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相吾
    席逐月穿越了,稀里糊涂地被君侯看上,身边的人都为她能伺候君侯高兴,但她不甘沦为玩物,逃了。 红旗下长大的她,有着愚蠢的天真,不知道封建下权力的倾轧,能将人逼疯。 最后她被打断了脊梁,逃不动了,成了萧延身边的宠妾,很快怀上他的孩子。 生产那日,恰逢萧延娶妻,她九死一生诞下的孩儿,却连亲娘的面都不曾见到,睁眼就成了新妇膝下的嫡长子。 席逐月为见孩儿一面,拖着刚生产过的身躯,跪在了新房前。 雨水狂肆,席逐月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雨水与血水遮挡她的视线,她抬头,只看到朦胧昏黄的烛火下,一对新人并肩而立,十分般配。 萧延最终准允奶娘抱来孩儿,却也冷声警告她:“记住自己的身份。”便罚她闭门思过。 席逐月紧抱怀中大哭的孩儿,低着头,未发一言。 再后来,席逐月不见了。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萧延握着孩儿被扎出血洞的十根小手指,才知席逐月一身傲骨未毁,她佯装乖顺地生下孩儿,而后跪在雨夜中那般可怜地求他,只是为了离开他而已。 年轻的君侯吐出一口鲜血,彻底疯了。 若非年迈的老臣抱着襁褓里哇哇大哭的孩儿,一声声将他从地狱里唤回来,君侯恐怕已随席逐月而去。 清醒后的君侯全身心投入驱虎吞狼,开拓疆土的大业,没人再敢提起席逐月,他好像将她抛之脑后了。 唯有亲近之人才知道,萧延变得阴鸷孤冷,偏执疯狂地以血肉祭阵,求她回头。 十年岁月,六千八百九十四刀,他终于如愿将她唤回。 可是为什么,哪怕她早已将他忘却,却还记得不爱他。 排雷:1,封建大爹×明媚美人,男主都封建大爹了,必然狗血乱炖 2,故事开始时,男主20岁,所以别问男主为什么封建人设还是个c,他有婚约,只是还没来得及成亲,如果没女主,等正妻生下嫡长子,他会按部就班地纳妾,然后生一堆 3,分开十年,男主时间静止,女主有爱人谈成年人的恋爱…………………………下一本开《亲一口阴沉兄长》,文案如下,求收:父亲牺牲后,宝嘉被送到谢府,第一次见到谢安凤,那个木簪束发,皮肤苍白犹如厉鬼的少年郎。 之后几年,宝嘉看着谢安凤背负着血海深仇,如何一步步踏着公卿骨铺成的青云梯,成为权倾朝野的摄政王。 京师之中,无人不惧他,唯独宝嘉敢踮着脚亲他染血的下颌。 直到此时,谢安凤身体里涌动的杀意才会被安抚下来,毫无机质的瞳孔里缓慢地泛起点笑意。* 自幼时起,谢安凤就发现他感知不到别人的情绪,自己也几乎没有情绪,在他看来,杀人与杀鸡没有丝毫区别。 身边的人厌恶他,惧怕他,躲在背后小声指责他不是正常人,又害怕与他对视,匆匆低头逃离。 谢安凤从不在意这种凡夫俗子的眼光。 直到那一年,有只年幼柔软的手怯生生地拉住他,娇憨粉嫩的小脸上的笑若春风拂过的山茶花。 谢安凤灰暗的世界在那一刻亮了一下。* 【只有和宝嘉在一起,他的世界才会亮。】 可宝嘉太怯弱了,需要人呵护。 谢安凤开始出入瓦子,研究戏子的眉眼起落,伪装成温文尔雅的模样亲手教宝嘉写字。 审完犯人,谢安凤记得细致地擦干净手上的每滴鲜血,回去时还会在街头买一包宝嘉爱吃的烤栗子。 他捏碎过政敌颌骨的手,在捧着宝嘉的脸亲吻时,柔软温暖。踩裂过头盖骨的长腿,是宝嘉看书时最爱窝的暖榻。 就连在床笫之间,他也总是克己复礼,先人后己。 每次温存后,宝嘉依偎在他的怀里,听到头顶传下来他的哑声问话:“宝嘉,你会一辈子陪着我,爱着我吗?” 宝嘉欢快地回答:“当然会啊,我最喜欢哥哥了。” 她没有注意到,当她回答时,谢安凤冰冷的目光正落在她的雪白的脖颈上,好似只要她说一句不,谢安凤就能拧断她的脖子。 再抱着她冰冷的尸体,天长地久。
  • 作者:相吾
    姜竞霜要做寡妇了。可她的夫君要她殉葬,她的家人要她为了家产守寡,而她的夫家也为了家产要把她赶出谢家。姜竞霜为了活命也为了得到本该属于她的家产,她谎称有孕,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她需要将谎言变成现实。她为孩子选了个父亲,却不想选到了夫君的亲兄长头上。但没关系,这只是一场交易,天明之后,没有人会将此当回事。直到后来,谢羯抛下京中一切政务,风尘仆仆地赶来将她逮回去,重新把她关进为她精心打造的金丝笼里,她才知道当年她一厢情愿得多可笑。姜竞霜恨他不愿见他:大伯哥就是大伯哥,永远都做不了夫君。是吗?谢羯掐住她的细腰,捏住她的下巴逼她与他对视,那么这些年弟媳又是在为谁生儿育女?我的好侄儿又在叫谁阿父?——————————————预收一:《不怪她》预收求收!【古板禁欲大爹娇气鬼马少女,先婚后爱+微量火葬场】我想杀了他,即使他就是我。*谢长陵为人古板禁欲,不解风情,娶秦挽婳一年,仍旧日日叫她独守空房。秦挽婳曾与好友抱怨:相敬如冰也不过如此,总有一日,我要休了他。谢长陵不以为意。夫妻以家族相合,婚姻之中,爱情才是最不重要的东西,若为爱情,秦挽婳这样慵懒多情的性子,也最不被他喜欢,他绝不可能娶秦挽婳。所以只要谢秦二家仍有利益牵扯,秦挽婳就绝不可能与他和离。他们注定要做一辈子的怨偶。直到某日,他在妻子的身上发现了陌生的不属于他的吻痕。#老婆出轨了,天也塌了##总得有人哄你老婆吧,你不哄,当然就有其他人哄喽#预收二:《外室女发家日常》求收藏祝影魂穿到古代,有一个天崩的开局——早死的爹,外室的娘,剽悍的正房夫人,狠心的舅舅。当正房太太借着宗族血脉名义强行把弟弟抱回深宅大院抚养,刻薄寡情的舅舅和舅母开始盘算怎么把娘嫁给富商当填房,把原主卖给病秧子当童养媳时,祝影站了起来。她劝原主娘亲:娘,跟我走吧,我会想办法养活你。做了一辈子菟丝子的娘终究还是选择了更富贵稳妥的日子,哭唧唧地上了花轿。不过没关系,被亲娘抛弃的祝影没有气馁,而是撸起袖子,带着小妹开始了她的发家致富之路。从摆摊卖第一份凉面开始,到成为名下坐拥无数连锁饭店、酒楼、加盟店甚至娱/乐城的大商贾,祝影只用了五年。她用这五年告诉了每一个看不起她的人一个道理:有时候,人生就是这么易如反掌。
  • 作者:相吾
    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陪伴太子身侧,助他顺利继位。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下一本开《青梅咬》求收!!谢羯,江东赫赫有名的小霸王。架鹰逐兔,挈狗捉獾,喝酒赌钱,打架斗狠,无一不精通,时常闹得建康鸡飞狗跳,让人敢怒不敢言。谁叫谢羯桀骜不驯,偏又有本事撑得住这身逆骨,十八岁就封了侯的少年将军,就是把天捅破了,也有人能替他兜回来。但还好,小霸王锋芒再露,还有可以制得住他的刀鞘。建康城的人都知道,谢府寄居着个表姑娘,知书达理,温婉可亲,只是身世不幸,父母死于南渡路上,只有一个老仆废去半条命,才将尚且年幼的她送进了谢府。姜竞霜入了谢府的第一个月,因为背离故土,深陷失去双亲之痛,常常在人后偷偷掉眼泪。她哭得让谢羯没了办法,坐在窗台上,无措道:你这样想长安,大不了等长大了,我把长安抢回来给你。那一年,不及五岁的男童拎起了比他还要高的长/枪。后来岁月翩迁,谢羯终究长成了身姿挺拔的少年郎。他束发簪冠,手携锋芒毕露的烈水枪,身着泛着明光的锁子甲,单手抱着姜竞霜脚尖轻点,便跃上了沉默矗立的古城墙。竞霜,看,这是不是你的长安?
  • 作者:相吾
    事业批黑月光女娇娘恋爱脑嘴硬傲娇糙汉,【救赎向,男救赎女】宁筝在北朝有个旧情人。却始终没有告诉他,她与他甜言蜜语几年,并不是想做他的侧妃,而只是为了把南朝的质子送回南朝。送回了质子,宁筝就可以做南朝的皇后。皇后之位可比太子侧妃之位宝贵多了。宁筝想得明白,所以当她离开北朝时,给顾丞均送去的分手信,断得狠绝。在信里,她对顾丞均说,我们此生再也不要相见了。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阅读tips:女非男c,会有男主吃醋前夫哥的描写,介意者误入。下本书开《我是无辜的!》,感兴趣的可以收一下,文案如下: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谋求帝位,又费力地调.教长歪了暴君。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
  • 作者:相吾
    【21:00,日更】时尘安,为人老实,话少,生得又美,因此被分去了未央宫,侍奉皇帝。皇帝是有名的暴君,生性暴虐,残酷无道,时尘安自以为时日无多,每日悬着脑袋做事,却也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唯一苦中作乐的是,在未央宫,她有一个好朋友,是个俊美无双的小太监。小太监人冷心善,得了她一次帮助,就总记得给她带好吃的食物,暖和的衣服,听她诉说些烦恼,还肯教她识字。后来,她被其他宫人揭发,与太监对食,时尘安硬生生承受下所有的严刑拷打,未曾招供出小太监的身份。就在她自觉气数将尽时,那小太监踹开庭狱大门,在山呼万岁之中,时尘安只见到那道令她熟悉的身影。未央宫因她血流漂杵。皇帝沾血的俊脸,在灯烛下恍若恶鬼,转而看她时,却又温柔万千。他向她伸出手来:朕抱你,仔细让血湿了你的鞋袜。————————————————————下本开《养娇娇》,求收: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
  • 作者:相吾
    【饲养怪物男友守则】1.男友新买的衣服&新洗的衣服,你切记要先上身穿一遍,以确保男友拿到衣服时,衣服上都是你的味道。——这样可以确保你不在的时候,被你的气息拥抱的男友,不会因为不安,焦躁而想杀人。2.你的男友是个可爱的小社恐,祂不习惯面对人太多的环境,如果这时候他的触手轻轻触碰你,你一定要牢牢地牵着祂。——男友十分讨厌那些臭味,以及散发出臭味的人类,如果没有你牵制祂,祂会大开杀戒哦。3.你要好好地对待每一条勾过来的触手,因为那是你男友的分支,如果你不理会触手,冷落它们,你的男友会哭鼻子的。——但请你不要对那些触手太好,因为你的男友会嫉妒它们,从而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捏爆,尽管那是祂身体的一部分,祂同样会感到疼痛并虚弱下去,但显然,祂不在乎。4.请你每天温柔地注视你的男友,告诉祂,你很爱祂。——你可以撒谎,撒谎的孩子不需要吞银针,因为你的男友就算知道你在欺骗祂,祂也会给自己自动洗脑。但前提是,你一定要记得每天告诉祂,你很爱祂,否则,祂会忍不住绝望地吃掉你。——————————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南朝的天子是个识时务的俊才,他不仅主动开城投降献上传国玉玺,又亲手送上自己的皇后。曾经的天子用讨好的语气道:朕知道你此生最恨这贱婢。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虽得红颜相伴,但仍久久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这辈子利用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有男有女,她唯独只记得个顾丞均,也只有一个顾丞均如此大张旗鼓寻她复仇。宁筝知罪却不认错,时刻要逃,却总是被顾丞均捉回来。最后一次她站上了城墙,半步即黄泉,顾丞均隔几丈看她,红了眼:你究竟怎样才肯安分?宁筝寻思哪个好人肯被人磋磨,何况你红颜虎视眈眈,我夹在你们二人中间实在折寿,不如放我走。她还没开口,顾丞均道:你嫌现在身份低微,非要皇后尊位是吧?行,给你。宁筝:???等等,说好的复仇呢?
  • 作者:相吾
    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下一本开:《嫁皇叔》,年上dom系权臣娇软公主,先婚后爱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朝更迭,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这位传闻中嗜血好杀生的大司马,在红烛下,冷硬着脸庞,皱着眉打量她的小脸纤腰,不甚满意。这样瘦弱的身板,也受得了?隆汉公主惊慌不已,只觉新婚夫婿好食人肉,在新婚之夜,要将她分食殆尽。只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食与她认为的食不一样。*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慢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男主是年上dom系,我必须得写一个这样的男主,我馋好久了。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传闻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始终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被献给新帝后,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被磋磨致死。可事实上,大家等来的却是某次宫宴时,看到乌发柔腰,依偎在皇帝怀里的宁筝纤细的脚腕上,被锁着精心打造的金链。任是皇帝喂酒喂食,她都垂睫静默,直到皇帝用手指掐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目光对准她曾今的夫君,咬耳轻语道:来,告诉他,现在你是谁的皇后。
  • 作者:相吾
    【xp释放地,男主全都是恋爱脑,对于女主有极强的占有欲,不代入任何现实,雷者误入。非要代入现实的话,想想作者为什么选了恐怖标签。】1.智械男主。我从她出生时就来到了她的身边,我看着她从蹒跚学步的孩童长成娉婷而立的少女,我为她拂去躲在被窝里的眼泪,她抱着我的腰说最爱我了,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后来,她和我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类男人。2.厉鬼男友你的男友死于一场意外,但你并没有感到很伤心,因为你们从相识到恋爱,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个月,实在算不上什么情深意切,何况,现代社会也没什么守节的道理。但是当你你欢欢喜喜地预备开始一段新恋情时,你的男友回来了。3.丧尸竹马末日来临,你遭到了男友和好友的双重背叛,在危难关头,被他们推入了丧尸潮,你以为你会死,直到有个金发灰眸的丧尸在你面前蹲了下来,冰凉的手怜惜地抚上了你脸上的伤口,轻声叫了你的小名。你很确信,你不认识他。4.山神上司很小的时候,你的父母就和你说,你被许给了山神。你只把它当作一个民间风俗,听过就忘。你按部就班地长大,升学,交友,工作,恋爱……你的恋情享龄十三日,终于你那神经病龟毛上司之手。5.沉睡血族你不知道你惊醒的究竟是什么,你绞尽脑汁哄骗面前这个肤色苍白的男人,企图让他相信你是他的妻子,好给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结果他好像真的把你当作了他的妻子。你为自己的演技沾沾自喜时,你打开了那扇密室的门,发现棺材里的女尸与你有着一模一样的脸。6.触手系男主我的夫人是个研究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可是她不知道我是个有触手的怪物。别害怕,我不担心你把这件事告诉她,因为我早就想把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该死的人类统统杀掉,这样我就可以带她回到只有我们二人的深海,我会用我的触手紧紧缠绕她,永远都不分开。——————————下本开《盲嫁》,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女非男c。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隆汉在新婚之夜见到了传说中嗜血好杀生的谢狁——她的夫君。乌发簪冠,冷皮薄唇,眼眸浓黑得恍若恶鬼,衬得那身喜气洋洋的吉服也像是被鲜血浸染成色。他负手而立,看着眼前畏惧发抖的新婚妻子,冰冷冷的声音里带着挑剔:会吗?*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戴着玉扳指的手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条斯理地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曾有人诅咒谢犹此生爱而不得,谢犹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求他。只要你肯放我们姐弟二人走,我就把孩子生下来给你,并且保证此生不与他相认,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你依然可以娶一个高门嫡女,做他的母亲。但若不同意,那就一尸两命,我保证说到做到。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年上dom爹系年龄差体型差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 作者:相吾
    沈不言第一次见到祁纵,是在嫡亲姐姐的婚礼上。他冷肃着脸,便是一身的喜色也挡不住满身煞气。她再一次见到祁纵,却是在一年后,她跪在地上替他脱靴,他沉着眸色捏起她的下巴。事后,沈不言被灌下一碗避子汤。*沈不言自来清楚身份,她是沈府最不值钱的庶女,是替姐姐固宠的卑微妾室,是替祁纵生儿育女的工具。她的身份便如她的名字,不言不语,只需尽好她作为工具的本份。没人知道每一次她匍匐在地上,被践踏尊严的时候,她都想要一了百了,因为那似乎是她解脱的唯一途径。*祁纵驰骋沙场多年,靠着磊磊白骨,积起赫赫战功,可于情之一字上,实属是个木头呆子。起初,他只是觉得沈不言长得顺眼,所以愿意与她亲近。后来觉得她可怜,想要保护她。再后来是觉得她可爱,想与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他不知道缘何他的小姑娘要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倾盆雨下,他沉默地看着跪在雨中,明明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却还要惨白着脸色,把头磕出血的沈不言,走了过去。他的手递过去,沈不言躲开,却被他握住手腕,整个人拽到怀中抱了起来。娇软的身子在他怀中颤抖,他凑到她白嫩的耳边,告诉她:你休想。注:双C/先婚后爱/不是宅斗文————————————————————下本开《诱枝》,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兄终弟及,女非男c。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李化吉因幼弟被扶为皇帝,也一跃从乡野村妇变成了金枝玉叶的公主。这样的她,能嫁给大司马谢狁,实属三生有幸。大家都这样说,就连李化吉也这样以为。因此哪怕谢狁残忍无道,手刃天子,曾把她吓得噩梦连连;哪怕她思慕的从来都是温润君子,此生绝不可能喜欢谢狁;哪怕她知晓谢狁薄情寡义,只视她为玩/物,根本不爱她。但为了幼弟的皇位,李化吉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谢狁。*曾有人诅咒谢狁此生爱而不得,谢狁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以他们的孩子和谢家夫人之位为筹码,请求他放她和弟弟一条生路。那时谢狁才知,成亲数年,隆汉依然视他为陌路,就连他们的孩子,她也弃之如敝履。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 作者:相吾
    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男主替身&兄终弟及,女非男C。——————————————下本开《养娇娇》,求收: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
  • 作者:相吾
    V前随榜更新/V后双更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燕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男女主之间有一箩筐误会。----------------------下本开《妾情》,求预收,文案如下:沈不言第一次见到祁纵,是在嫡亲姐姐的婚礼上。他冷肃着脸,便是一身的喜色也挡不住满身煞气。她再一次见到祁纵,却是在一年后,她跪在地上替他脱靴,他沉着眸色捏起她的下巴。事后,沈不言被灌下一碗避子汤。*沈不言自来清楚身份,她是沈府最不值钱的庶女,是替姐姐固宠的卑微妾室,是替祁纵生儿育女的工具。她的身份便如她的名字,不言不语,只需尽好她作为工具的本份。没人知道每一次她匍匐在地上,被践踏尊严的时候,她都想要一了百了,因为那似乎是她解脱的唯一途径。*祁纵驰骋沙场多年,靠着磊磊白骨,积起赫赫战功,可于情之一字上,实属是个木头呆子。起初,他只是觉得沈不言长得顺眼,所以愿意与她亲近。后来觉得她可怜,想要保护她。再后来是觉得她可爱,想与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他不知道缘何他的小姑娘要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倾盆雨下,他沉默地看着跪在雨中,明明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却还要惨白着脸色,把头磕出血的沈不言,走了过去。他的手递过去,沈不言躲开,却被他握住手腕,整个人拽到怀中抱了起来。娇软的身子在他怀中颤抖,他凑到她白嫩的耳边,告诉她:你休想。注:双C/先婚后爱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王玧
    写文不易,盗文狗别在评论区找存在感、也不需要收藏文章,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简介:北方大旱,民不聊生,无数人在饥饿中死亡木槿穿越开局就是生死关头,幸好有空间在才不至于让自己和家人饿死。但旱灾、雪灾、匪祸、洪灾接踵而至,木槿每天的目标只剩下吃饱肚子以及活着……小说以明末西北大旱为大背景,时代为架空朝代,如有错误欢迎指正。2021-12-04首发晋江文学城,其他网站均未授权。小透明码字不易,拒绝抄袭,拒绝空口鉴抄,共同营造良好网络文学环境。——《商户子的科举之路》简介:李维章穿越成古代商户之子家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银子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一把奢侈生活,他就被父亲揪着耳朵进学堂走上科举之路作为全家的希望,李维章只好捧起书本,从此开始自己的传奇人生……从地位低下的商户之子到打马游街的状元郎,再到庙堂之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首辅这条路,李维章走了整整二十年而他的出现亦改变了一个岌岌可危的王朝,让古老的帝.国重新焕发生机本文又名《商户子的青云路》ps文章男主视角,有女主,感情戏1v1以下是《女富豪发家记》文案许乔穿越到八十年代,拥有英俊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原书中,丈夫抓住时代机遇成为本省首富,许乔妻凭夫贵,除了丈夫突然蹦出一个私生子之外,一切都很美好我只是为了满足我妈要孙子的愿望,你放心,我爱的还是你。丈夫保证说……许乔穿越之后,赶紧收拾东西跑路可去你的吧,做首富太太哪有自己成为首富来的香!于是,许乔取得第一桶金、许乔公司上市、许乔成为首富了、许乔被盖章杰出企业家名留史册……一个又一个消息传来,原本不被看好的许乔过得风生水起,生生把自己活成传奇本文又名《传奇首富发家记》
  • 作者:马克·吐温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一部重要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
  • 作者:锦鲤本鲤
    现代国宴大厨房穿越到古代农家,夫君又瞎又瘸,还是待罪之身。可偏是这样的人,长着一张祸国殃民的脸,沦落西北还有人上赶着打主意。虞锦扇手拿菜刀斗绿茶,一身厨艺闯天下。一路过关斩将,杀入京城,替夫平反。小王爷:当王爷有什么好的,不如在娘子身边吃软饭,更何况,娘子做的饭菜着实美味。虞锦扇:滚!
  • 作者:东有扶苏
    穿越成了大乾的驸马,顾怀本以为从此就能混吃等死悠闲度日,没想到自己居然只是公主殿下用来谋反的挡箭牌?面对着朝廷悬在头上的屠刀,他坐不住了。“推翻封建王朝?这事儿我熟啊。”“缺钱?工业革命了解一下?”“缺人?工农阶级不是现成的盟友?”“缺指导思想?《毛选》要不要读读看?”倾国倾城的公主殿下:“...本宫到底嫁了个什么玩意儿?”
  • 作者:纸苏
    身为普通人的你不幸来到了无限流的世界。狭小的电梯内站了五个人,你被挤在中间。你的左手边,是无限世界的榜一大佬,面瘫酷男;你的右手边,挨着满脸惊惶之色的漂亮男孩,身上叠满了“万人迷”、“笨蛋美人”、“娇气包”buff;你的前方是一头垂落的假发以及粉色蓬蓬裙——怎么看,对方都是有女装癖好的副本Boss;你的背后倒是站着一名懒洋洋的普通路人,但看他轻松的姿态,就知道是个满级大佬,还是喜欢扮猪
  • 作者:风歌且行
    本文将1.10,周二入v,当天万字更新,v章留评送小红包,希望宝子们支多多持!!自幼失怙的陆书瑾被养在姨母家,长至十六岁,姨母给她挑了门亲事,谈了个好价钱。出嫁前一晚,陆书瑾收拾东西跑路了。去了繁华的云城之后,听闻海舟学府正免费招生,还包吃住,陆书瑾为躲避姨母的搜寻,女扮男装参加了考试,成功入选学府。头一天去上学在路边买包子的时候,就听见身旁几个海舟学府的人正聚堆议论着萧家的小少爷,七嘴八舌没一句好听的,陆书瑾不想惹麻烦,正要走的时候,一个包子砸在她后脑勺上。陆书瑾转头,就看见十步开外站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踩着朝阳的光,俊俏的脸上满是嚣张:谁在说小爷的坏话?陆书瑾摸了摸后脑勺,心中一悸。——————萧家的小少爷萧衿,那是云城中鼎鼎有名的风云人物,出身名门,却行事乖张一身反骨,偏招得满城的千金小姐芳心暗许头回见陆书瑾的时候,萧衿想:这弱不禁风的小子,我一拳下去至少能哭个三天。萧衿见陆书瑾软弱可欺,就收在身边当小弟,平日里使唤点小事,她也极为乖顺,夫子留的课余作业也扔给她做,从不敢有异议。直到有一回,萧衿亲眼瞧见她在水池边把两张纸泡在水里,到学堂的时候掏出迹晕成一片的文章给他,说道:下雨,打湿了。萧衿舔了舔后槽牙,笑了:你是不是欠揍?【可是后来,陆书瑾真的在他面前掉眼泪的时候,萧衿满眼情愫又极为克制地擦了下她的泪水,声音里满是无奈:陆书瑾,你要是个姑娘该多好。】++++1.SC,1v1++++2.女扮男装的古代校园文,搞笑日常。————————预收文:【不受宠的嫡长孙】阮清恬发现她捡回来的小狗有些奇怪。见到她不会再摇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说,给它带的饭也不吃了,还不让她摸,就藏在角落里用一双大眼睛戒备地看着她。阮清恬觉得狗崽子是病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情急之下给它灌了些药,结果把狗崽子喂吐了。她无意间说了句:听说皇太孙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阮清恬愁得掉眼泪。明明捡的时候还是很乖巧的一只小狗啊!正逢阮清恬及笄择亲,她坐在房中一边写下几个中意的人一边念念有词:张家的第三子,虽是庶出但文采好,王家的独子虽平庸,但是性子温和好相处,东街杀猪家的小少爷家底厚实,但模样……她挑挑拣拣,极为苦恼,看见小狗崽趴在旁边的软垫上假寐,于是用笔杆轻轻点了点它的鼻子,轻声问道:笨笨,你觉得我选哪个好呢?谁知这平日里凶了吧唧的小狗崽高傲地睨她一眼,抬抓撂翻了砚台。阮清恬气得把它拴在院子里的树下,整夜关在外面,任它怎么叫都不理,铁了心地让它好好反省。结果第二日一大早,她站在院里背书时,有个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墙头,坐在上头趾高气昂地命令道:笨妞,把这小狗崽的绳松开!————顾敬驰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爷爷来北延避暑,结果发生了怪事,每天晚上他睡着之后,就会穿到一个叫阮清恬的姑娘养的小狗崽身上。这小姑娘在阮家爹不疼娘不爱,住在一个偏僻小院里,受了委屈就偷偷抹眼泪,顾敬驰活那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窝囊的人。阮清恬一心想离开阮家,盼着自己及笄之后嫁出去,闲着没事就关上门在房中琢磨着未来夫婿。不是东街卖猪肉的,就是西街穷秀才。顾敬驰狗鼻子重重一哼,心道皇太孙就在她面前,她还紧着那些个歪瓜裂枣挑拣,简直愚蠢!于是顾敬驰晚上当狗崽子,白日易容换面手把手教她如何对付刻薄的姐妹,冷清的父亲,还教她如何接近皇太孙。万家灯火的庙会上,顾敬驰来到约定地点,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出去一找,就看到阮清恬正给杜员外的嫡子送香囊,他气得一把夺下,昨天不是教你几遍,要把这香囊给我的吗!天之骄子皇太孙x没人疼爱小可怜救赎向的俗套故事。本文又名《皇太孙穿成我的狗》、《有一天我家的狗突然开口说话》、《我教别人攻略我自己》、《这笨妞总是不听指挥!》。(文名暂定)
  • 作者:一明觉书
    李藏璧和元玉做了四年夫妻。一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心打理自己的几亩薄田,一个烧火做饭,洗衣叠被,在村口的学堂专心教书。小村山清水秀,二人琴瑟和鸣,日子平淡却也温馨。直到有一天学堂休沐,元玉做好晚饭,洗干净衣服,像往常一样等李藏璧回家,却看见一队身着官服的男女举止恭敬地走进了他家,说要拜见储君殿下。拎着锄头回来的李藏璧站在门外,看看那些人再看看他,眼里没有一丝意外。一件件衣服被风吹起,把两个人的视线打断再粘合,元玉站在层叠的乱影后朝她笑,声音很轻地说:你回来了,洗洗手吃饭吧。如果像往常那样,她现在就应该把锄头扔在墙根,然后走过来给他一个吻,和他说天气,说收成,说赶集的时候可以去一趟镇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这么轻易地拍拍手,和他说她要走了。【阅读指南】1.GB!GB!GB!世界观正常女生子,女主176男主185,具体性格不好一以概之,但是女主肯定会比男主强。2.朝代架空,私设如山,会参考一些文献,但别硬揪逻辑,这就是作者幻想的一个乌托邦,根本不存在。3.此处的平权只是指男女平权,并不是指所有人的地位都平权了,还是皇权背景。4.保证男女主会相爱,但男主的箭头肯定是比女主粗的,所以可能会虐男,实在心疼男主的求你别看。5.《边陲来客》更新完之前本文缘更,更新完后会日更。2024.4.11
  • 作者:虫谷
    一觉醒来,穿越到了【吞噬星空】的世界。就在江澜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恰在此时,诸天垂钓系统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