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绿恶棍

惹绿恶棍

作者:唐席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这个不要脸的臭混混,是她在警界的唯一耻辱!从她十七岁那一年,这个臭飞仔就是她的死对头,不但开口闭口叫她小妹妹,竟然还躲过她弹无虚发的枪子儿──该死的!这辈子她不逮他吃牢饭就跟他姓!什么!?他是她的新拍档!?几年不见,黑得发臭的混混竟然漂白摇身变执法人员?气!她当然气了!这家伙哪是来办案的?一天到晚吊儿郎当,没个正经,还……小人的铐她上饭店开房间!完了,她一世英名全毁在他手上了,她可是叱吒警界、让黑道闻风丧胆的豪杰女将,他竟然把她“弄”得像个只会哎哎叫的女人,更气人的是,他“掏家伙”的速度比她的枪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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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蓝星发现了新世界,新世界不仅有丰富的资源,还有仙。然而那方世界只接受拥有灵根的人类通行,所谓的灵根更是千万人中难出一个。刚上大学的苏青青被检测出了灵根。那一天,苏青青和同伴们站在龙国的国旗下和张参事告别。龙城的军民在张参事一声敬礼下,他们放下武器,列队整齐的举起手来给苏青青一行敬礼。此去异界修仙,苏青青一行是国家探索异界的先驱者,但对于苏青青来说,还是一场滔天机缘。张参事:苏同学,异界危险重重,一切小心行事,务必以保自己性命为先。最后祝你修仙有成,早日回国!苏青青接过国家给予的灵石,她慎重地点了点头。从踏上修仙这条路开始,她眼中只有仙道和回国,纵使仙路漫漫,挡在她面前的情劫和杀劫,她都将一力灭杀!***阅读提示:1.【每天中午十二点更新,周日0点V,万字落下,周日中午十二点还是会继续落下更新哦】2.修仙升级爽文,点亮炼丹等辅助技能。3.虽有两界穿梭,大部分都是修仙界。4.封面底图感谢画师梓童,书名排版制作感谢落墨。***新文预收求收藏呀《我被一个古人教会了爱情》文案:穿越到了大齐,我和一个出身世家,三代单传的贵公子恋爱了,他容颜俊美,温文尔雅,是京城第一君子,是个很不错的恋爱对象。然而没想到的是,他说服家里人,带着三媒六聘求娶我一个民女。我只想恋爱不想结婚,因为我接受不了古代三妻四妾,夫权至上原则。所以我拒绝了婚事,公子问我原因。我说自己本性偏执,你若决心娶我,今生今世只有我一个女人,如有违诺,此生决绝,死生不复相见。他朝我行了大礼,庄重而真诚向我许诺,我无奈答应下来。成亲那天,隔着盖头我都感觉到婆婆对我的不满。然而送进洞府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了我穿越而来的时空门。我抵不住对家人的思恋,也抵不过现代平等社会的渴望,我脱下了凤冠跳进了时空门。我以为一年的穿越经历会成为一场幻梦,没想到时空门认了我为主,充能五年后,我可以再次穿越。再次回到古代世界的时候,没想到物是人非,这个世界过去了五十年。我的公子,已在三年前离世,他三代单传,为了遵守和她的诺言,一生未娶。临死之前,他还相信我会回来的。***后来,我修了仙,天南地北地在这个世界寻找公子的转世。很幸运,我找到了。
  • 作者:星火勺
    正文完结入v,8.7已更,后续精修更番外,感谢支持正版**如何概括彼此那几年。盛栀夏每每回想,觉得那几年像无数张照片——关于陆哲淮,以及他的白衬衫、味道极淡的烟,大学附近停着的深色轿车,还有异国落雪时向她走来的身影。只是后来,取景框里仅剩一片空白。**兜兜转转几年过去,她带着相机走遍开阔之地,回来却被宴会上几杯白酒烧得心口疼。而陆哲淮还是老样子,正装之外一件挺括大衣,表里如一的游刃有余,更无需与人周旋。旁人问起,她说彼此不熟,陆哲淮未加反驳,其实胸口早已燥热难耐。只有她对他的表里不一了如指掌,短短一句也能轻易拿捏情绪:先走了。陆哲淮松开彼此纠缠的手,晦涩不明看她一眼:这么着急。抱歉。她说,家里有个坏脾气的在等我。二人擦肩而过,陆哲淮下意识看她手上那枚戒指,眼底暗如墨色。那晚,陆哲淮的车在公寓楼底停了一夜。凌晨落雪,他于寒风中倚着车门,抬头望向顶层点点光亮,指间烟雾随风而逝。灯灭的瞬间,他被烟灰烫了手。分开这几年,陆哲淮心知她长了不少本事,从前受了委屈只是赌气,现在却像只赤狐一样对着人又咬又挠,要他鲜血淋漓才罢休。但到头来,嘴里血腥味尝透了,他也还是纵着:解气了么?没解就再打一个。**【破镜重圆】【拉拉扯扯非她不可】【坏脾气那位不是男朋友】【后有追妻部分】温馨提示:SC,彼此的唯一,HE。年上,约四岁年龄差,未成年无亲热描写。故事从头讲起,性格成长与相处模式随时间推移变化。部分地点设定架空。女主是自然摄影师,后期投身野生动物保护。创作不易,弃文勿告;摸索前进中,接受温和指正。正文完结入v,感谢支持。大改替换过,以这版为准。不定时修文,正版只在晋江。**新文案2023.5.26.25修————————————预收:《轻羽》清醒白切黑与伪薄情的拉扯,年龄差七岁**彼此的开始,是迟羽对着灯镜描眉画眼,一抹桃红扫云鬓,目光隐着含情的媚,在昆剧馆人影纷杂时,向他看去的那一眼。外人都夸迟羽温婉,一身被江南烟雨浸出来的好脾气。可只有程峻清知道,她闹脾气时哄也不管用。程峻清的确是世家子中的慷慨人,忍她没来由的小脾气,待她百般好。友人细问起感情,程峻清只是淡然无谓道:随便处处。迟羽一直知道,彼此之间不过一段露水情缘,各取所需,用心则输。于是最后一刻无声离去,凌晨收拾行李马马虎虎,落下一枚空白书签。程峻清没有留她,只是一个电话打过来,轻嘲:在我肩上留了一圈牙印还没消,就这么跑了。岁岁,你挺没心的。迟羽攥着手机,委屈里藏了半分嘲弄:你教的,本来就没心。最后也不知谁有心谁没心,只知道迟羽多年以后远赴异国,而程峻清不远万里寻她,衬衫口袋里一枚虔诚求得的平安符,浸透心口温热。迟羽说彼此之间不过唱过一场痴怨戏,终有尽时。可是后来,他在唱词间的空白书签上,遒劲地写下一行——程峻清不过一个台下人,却也盼着与你岁岁年年。
  • 作者:楼采凝
    她一定是著了魔了,才会一再爱上他,他曾犯下全天下的臭男人都会犯的错,让有爱情洁癖的她,愤而决定离开他,就算心里还惦记著他,每晚咬著棉被想他,看到路上熟悉的背影,就会忍不住想到他,她也不愿回到他身边,但是,想不到他俩的这段孽缘还没尽!她因缘际会又回到他身边工作,而这回,他竟求她再给他一次机会,说他千错万错,就只会错那一百零一次,让她不由得心动了,只是,他是个万人迷,没有一个女人不迷恋他,她好怕当年的惨事会再重演……
  • 作者:从羡
    【晚6点隔日更,下本《高热》见专栏】1.苦夏漫长,空气蒸闷,阵雨带来湿漉的风。宋亦霖初见谢逐,是在昏暗街巷,少年疏懒倚在墙边,眉目深利,淡漠朝她扫来一眼。天之骄子与乖学生向来是两路人。她却后来才知道,那场雨夜于她是初见,却是他的千百遍。2.谢逐年少成名,被媒体评价为颁奖台与竞技而生,备受瞩目,未来可期。十九岁,谢逐登顶世锦赛场,夺冠加冕。鼎沸欢呼中,他婉拒记者采访,无视身后直播摄像,走向观众席一名少女,将最高荣耀挂在她颈间。眉梢轻扬,少年意气——金牌和冠军,都归你。3.高三那年寒假,两人去寺庙闲逛,各写了一张笺。收笔时,宋亦霖随口问:你许的什么愿?谢逐扫她一眼,没答。多年后故地重游,二人已经公开,宋亦霖想起这茬,于是翻了翻,还真找到谢逐的那张。笺面字迹苍劲洒脱,寥寥数语,写着彼时少年心愿——我要她一生得偿所愿,苦尽甘来。【冷淡恣睢酷哥敏感伪善少女】【泳坛新星音乐才女】暴力、磨难与冷眼,构成宋亦霖短暂青春。众生觊觎光,而她从未想过自己也能被照亮。谢逐像风,遒劲自由,落拓不羁,不由分说闯入她世界。从此,光有了明晰的形状。#原生家庭与病耻# #涉及游泳竞技,无原型##女主视角放线钓鱼,男主视角暗恋不自知#——下本《高热》,专栏可见——谢仃二十年人生中,有两道分水岭——一、进入福利院,二、遇见温珩昱。以上均为灾难性的恶劣事件。阔别多年,两人再度碰面。当年的温少爷如今成了温总,声名显赫,有口皆碑。眉眼情态一如既往,他却对她视同陌路,印象全无。而这正合她意。——他是她同学的叔叔。也是她蓄谋引诱,恶意厮磨的猎物。【命途坎坷天才画家道貌岸然名门权贵】谢仃向来懒得解读自己对温珩昱的情感。由恨滋生的爱摇摇欲坠,二者难舍难分,而她只想一生纠缠,谁都别好过。困兽犹斗,不死不休。*年龄差七岁/先做后爱/男主没失忆*女主情史多/没看错,是女主*势均力敌/两人都人格病态*疯子爱情
  • 作者:还珠楼主
    《长眉真人传》(二十四回29万字),1948年9月由正气书局出版第一集,封面书名前冠以作者手书“蜀山前传”;至1949年3月出版第六集。未完。李善碰到一位神僧的指点,从卧眉峰一个山洞下到无底孽海,目睹冢中枯骨苦役幻象,于是躲进一神秘宫廷内,从铁环法宝看到一个老人身穿红衣祭奠荷花。老人离去后,他从莲花坛中取出一书,原来是一部具有魔力的“血神经”。李善挥剑毁经时,上册忽然变成一颗红珠,红衣老人这时赶出来阻止他毁去下册,并告诉李善,一百多年前其女因情尸解,唯此经可救,他已延误练功百年,李善就还他经书,带了红珠出宫。他一路寻找长眉真人,遇疯和尚令其去墨洞峰参见师长。又在翠屏峰遇上邓隐、申无垢夫妇同去拜师。师父樗散子、大师伯太元真人、三师叔连山大师传给他们两道散书后往东海而去,李善等潜心修炼。某一日,红珠幻化成一绝色美女引诱邓隐,使其成为“血魔”。
  • 作者:叶灵凤
    叶灵凤是画家、作家、也是藏书家。他是从美术学校出来的,似乎还没有登上画坛就转入了文坛,还来不及真正做一个画家就已经成为作家,老的说法,是画名为文名所掩了。三十年代后期他就不再画画。许多认识他的人都没有见过他的画,除了早年的一二封面设计,他手头也许还藏有当年的一二作品,却总是秘不示人,虽然他这样做并不是悔其少作。作为作家,他很早就写小说,但后来,至少是进入四十年代以后,也就几乎不再写小说,却不是搁笔不写文章,不仅写,还写得很勤,写的多是散文、随笔,而其中绝大多数是读书随笔。这因为他首先是一位真正的爱书家和藏书家,喜欢书也喜欢读书;又因为更是一位作家,这就注定要有大量的读书随笔生产出来了。爱书家,这一般很少听到的称呼在他笔底下却常常可以看到,猜想他更愿意被人称为爱书家而不是藏书家。他早年在上海虽藏书万卷,抗日战争中都散失了。定居香港后他又从无到有地买书、藏书,估计不应该少于上海这个上卷之数,但他身后家人把藏书送给香港中文大学,整理后说是六千多册,这个下卷的数字倒是有些出人意外的。论时间,这下卷的时间是长多了。遗书未上万,遗文却过百万。在他一九七五年离开人世的时候,仅仅是遗留下读书随笔之类的文字,就不少于一百万言,包括已出书和未出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