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镇舞会

苏镇舞会

作者:巴尔扎克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苏镇舞会》发表于七月革命前夕的一八二九年,尚属巴尔扎克的试笔之作,但作家对复辟时期贵族尴尬地位的描写,已可谓入木三分。老贵族德·封丹纳伯爵对王室忠心耿耿,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表现得十分实际。他让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都与资产者新贵联姻,为的是弥补自己财力的空虚,表现出他对江河日下的命运的清醒认识。三女爱米莉虽是最年轻的一个,但其观念之陈腐既甚于兄姐,也甚于老父。决不屈尊下嫁的门阀之见酿成了她的婚姻悲剧,使她失去了爱情的幸福,也失去了她所追求的虚荣。而审时度势,善于顺应潮流,且有务实精神的贵族后裔马克西米利安,却成了政治舞台和经济生活中的佼佼者。巴尔扎克对封建传统观念的嘲弄是辛辣的,对社会情势的把握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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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名闻遐迩,常盛不衰的小说,一般被视为《人间喜剧》的序幕。《人间喜剧》中的许多重要人物,都在本书中初次登场。小说以大学生拉斯蒂涅入世之初的经国为线索,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而又骇人呼闻的巴黎社会,作者让这位未来的风云人物从不同的社会阶层,以不同的方式接受到同样性质的启蒙教育,终于使这个来自外省的青年丧失了天真,正直和良心,为今后的飞黄腾达打下了基础。在所有这些教育中,最惊心动魄的莫过于高老头的惨剧,正是在埋葬了自己最后一滴眼泪,从此以野心家的姿态向社会发起了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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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灭》的中心内容,是两个有才能,有抱负的青年理想破灭的故事,主要公吕西安是一位诗人,在外省颇有些名气。他带着满脑子幻想来到巴黎,结果在巴黎新闻界恶劣风气的影响下,离开了严肃的创作道路,变成无耻的报痞文氓,最后在党派倾轧、文坛斗争中身败名裂。他的妹夫大卫·赛夏是个埋头苦干的发明家,因为敌不过同行的阴险算计,被迫放弃发明专利,从此弃绝了科学研究的理想。作者将这两个青年的遭遇与整整一代青年的精神状态,与整个社会生活,特别是巴黎生活的影响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了普遍意义。在巴尔扎克笔下,十九世纪的巴黎好比希腊神话中的塞壬女仙,不断地吸引着和毁灭着外省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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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6.7号第23章入v,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哦】文案:秦观若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成了一本女尊文里一心舔男主的女配工具人她娘是忠勇侯她爹是国公府嫡公子她嫡亲小舅舅是冠宠后宫的皇贵君原主理所当然的长成了一个只知道吃喝玩儿乐、嚣张跋扈的纨绔,还爱上了京中第一美人——七皇子最后为爱当舔狗,就算男女主成婚后,都还一心舔男主秦观若:……?对此,她只想说:告辞!微笑jpg.秦观若知道九皇子苏繁安是书中最后几乎杀光了所有皇子公主,差一点就让大云亡国,最后自焚而亡的大反派没忍住多看了两眼那是她第一次遇见他,就看见他正被几个宫人欺负辱骂第二次遇见苏繁安,他被人诬陷,被责罚,跪在冰天雪地里,冻的脸色青白第三次遇见苏繁安,他被人下了药,神色凶狠,像只受了伤虚张声势的小兽……作为一个三观正常,生长在红旗下的人,她终究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为了自己后半生能够安安稳稳度过,她觉得有必要给这小子好好掰一下,不求成为一个大善人,但好歹别成大反派苏繁安嘴角含笑:我都听阿若姐姐的。秦观若:……等等,大反派…这么乖的吗?*当朝久九皇子苏繁安,七岁前因父君而被宠极一时,七岁之后,却是过的与狗争食的日子七岁到十六岁,苏繁安像是生在黑暗腐烂的泥沼直到那个天寒地冻的冬日,他遇见了一个人,第一个朝着他伸出手的人于他而言,或许就像暗无天日的深渊里陡然照进了一束温暖的光,让人无比贪恋哪怕不择手段,他也要不惜一切的得到!他费尽心机,就在他以为他即将要得偿所愿的时候,枕边人再睁开眼时,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五年后当秦观若再回来时,当初朝他笑的温软的小可怜,如今已经权势滔天,权倾朝野,还有了一个……四岁的儿子秦观若:……她还成了他的面首……之一秦观若:???苏繁安看着她的眼睛,轻抚着她的脸,温柔浅笑: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很久了……秦观若:……?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的样子ps:1、男女主1v1,温馨救赎甜文,全文为感情线服务2、女主中间会穿越回现代,然后再穿回来——————预收:《小夫郎他带球跑了(女尊)》一句话简介:认错人未婚妻后,我带球跑啦!文案:叶倾死了好消息,她穿越了,还穿成了一个女尊世界的举人坏消息,她没有原主的记忆穿越当天,她正在学堂,同窗过来说:叶倾,你未婚夫找你来了。叶倾出去,就看见一个身材高挑纤细,面容清隽漂亮的少年正等着她,看了她一会儿后,就眨巴了一下眼睛,伸手勾了勾她衣袖,你是叶清吗?我是苏酥,是你的未婚夫。叶倾上辈子身体太差,死的太早,还没来得及谈过恋爱但只身来找她的未婚夫,让她感受到了甜甜恋爱的滋味没多久,两人便成亲了,叶倾也在科举路上一路高歌猛进,就在她考上探花,觉得自己人生无憾,事业爱情双丰收的时候她的小夫郎,留下一纸休书,带着她的球,跑了!*苏酥出身小小盐商之家,早逝的母亲给他定了一门亲事,是隔壁府城满门清贵的书香世家——叶家他心中也一直都很期待,直到一日他突然做了一个梦梦中,他的未婚妻是个攀龙附凤之人,在考上进士后,便休了他这个糟糠之夫,转头娶了高官之子醒后,苏酥气冲冲的便要去找对方退婚!但抬眼却见这个负心薄幸的未婚妻长的好好看!他脸红心跳的决定先不退婚了反正天下女人一般黑他要生个和她一样好看漂亮的宝宝,等她考上进士后,他就和离,带着宝宝离开,再招一个女人入赘一年后,他写了封休书,就揣着球回家了只是苏酥刚回到家,一个自称是他未婚妻的陌生女人就带着礼物上门拜访了正忙着养胎的苏酥:……啊?他看了眼对方,又低头看了眼自己刚显怀的肚子,你是我未婚妻?那和我成婚,和我生宝宝的人是谁???一番追问下,未婚妻道:我们叶家族人多,叫叶清的就有几个,其中一个刚考上探花的嫡支六姨,也叫叶倾呢,只是同音不同字。苏酥瞬间瞪大了眼:…………?!所以,他不仅认错了人,对方还原本应该是他六姨?!
  • 作者:王安忆
    最后一号的台风过去,最初的秋叶沙沙地落在阳台上。夜色封了门窗,猜想那是金黄金黄的一铺。后来,雨来了,大的雨点沉重地打在落叶上,噗噗地响。没见它停,却是渐渐听不出响了。早晨起来,如洗的阳光普照下来,落叶已经腐烂,黄不黄、褐不褐地粘了一地。我想说一个故事,一个女人的故事。初秋的风很凉爽,太阳又清澄,心里且平静,可以平静地去想这一个故事。我想着,故事也是在一场秋雨之后开始的。
  • 作者:阡陌野客
    魔剑镇魂,邪剑厌天,重剑葬锋,道剑南阿,四把镇天之剑,齐齐出世,终集于一人。这一世,他自甘如魔,以魔入圣,破碎天道,陨落日月!此剑,当诛一切敌!
  • 作者:空谷流韵
    人间至味是清欢。美食爱好者姚欢,穿越到北宋哲宗时代,从汴河边大排档般的小饭铺开始,探索宋代饮食文化,协助家人努力创业,又被卷入北宋新旧党争和宫廷阴谋,经历辽宋金三国谍战,拥有数段感情后,终于作出了符合自己本心的人生决定。古代言情,男配多,但不算玛丽苏,大量美食。男一沉稳深情而男友力ax。第一本小说写得太板正,历史军事文,还苦情,这本来个轻松一些的,像研发美食一样研发古言的代入感爽点。
  • 作者:云中岳
    江湖神秘客周永旭,幼年适逢身怀(太乙玄功)绝技的满天星顺天王起兵反明。村塞遭劫,家破人亡。永旭由于武林绝顶高手宇内三仙搭救、收留、授艺,练成盖世(一气)神功,乃号称神龙浪子,踪迹天涯。寻仇五载,但杳无音信。顺天王兵败,突出十万官军重围。化名毕夫子,潜迹江湖,收徒传业,网罗溃兵散将,招揽黑白诸雄,勾结觊觎宝座的明宗室宁王,欲图东山再起。当是时。魔邪相争,约会九华,双方广邀助拳,白道也赴会现潮,群雄麋集。天王、宁王皆欲网为已用,纷纷派出高手。大肆活动。浪子也追寻线索。孤军深入九华,伺机搅散魔邪大会。逼迫顺天王现身,以便跟踪追这,从而进行最后的致命一击。书中黑道白道、官家爪牙、宁王鹰大……迷魂高手、使毒专家,职业杀手,形形色色。纷纷出笼,紧张惊险,光怪陆离,有声有色,煞是热闹非凡。读来如睹美景,如品佳肴,堪称休闲中良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