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夫为我臣服

妖夫为我臣服

作者:奋起的叶子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身上有块胎记,为了好看,我用纹身去遮盖它。可谁知,我找的纹身店不靠谱,竟给我纹了一只妖。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再不太平。...…

《妖夫为我臣服》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奋起的叶子
    我身上有块胎记,为了好看,我用纹身去遮盖它。可谁知,我找的纹身店不靠谱,竟给我纹了一只妖。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再不太平。
  • 作者:奋起的叶子
    我身上有块胎记,为了好看,我用纹身去遮盖它。可谁知,我找的纹身店不靠谱,竟给我纹了一只妖。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再不太平。...
  • 作者:奋起的叶子
    我身上有块胎记,为了好看,我用纹身去遮盖它。可谁知,我找的纹身店不靠谱,竟给我纹了一只妖。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再不太平。...
  • 作者:奋起的叶子
    我身上有块胎记,为了好看,我用纹身去遮盖它。可谁知,我找的纹身店不靠谱,竟给我纹了一只妖。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再不太平。...
  • 作者:奋起的叶子
    我身上有块胎记,为了好看,我用纹身去遮盖它。可谁知,我找的纹身店不靠谱,竟给我纹了一只妖。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再不太平。...
  • 作者:奋起的叶子
    我身上有块胎记,为了好看,我用纹身去遮盖它。可谁知,我找的纹身店不靠谱,竟给我纹了一只妖。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再不太平。...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北野行舟
    过去,伊佐那未央有两件后悔的事。第一件事,她忘记跟兄长和前辈告别,就踏上了杀鬼的道路,一去不返。但她也没法告别,因为她已经被鬼杀了,现在用的是别人的身体。每死一次就换一个身体,直到她把世界上的鬼杀光。第二件事,她当初就该把那个黑衣组织炸掉,如果不是他们要研究长生不老,也不会把这些人变成吃人的鬼。等按照酒厂给的名单把曾经参与实验的目标杀光,她一定要把这个组织全扬了。以上,就是平成鬼杀队成立的原因。平成鬼杀队,仅由三个人组成的、以斩杀恶鬼为唯一存在理由的组织。成员包括幽灵前辈苏格兰先生、自称鬼杀队后裔的祢豆子小姐,还有斩鬼人伊佐那未央。在杀光他们之前,我会一次次重新站起来。现在,伊佐那未央有两件高兴的事。第一件事,她在杀鬼的过程中终于回到了米花町,跟自己曾经认识的那些朋友、前辈和家人重逢。即使他们已经不再认识。第二件事,她终于明白了,她之所以拥有这样的力量,是因为——PS:主角武力值很高,但枪法人体描边大师,战斗力全在近身战斗上。有灶门兄妹活到百年后的设定。
  • 作者:还珠楼主
    二三月里的天气,本是春光明媚,莺飞草长,百花盛开,为一年中风景最美丽的时候。黄牛坂在秦岭山脉深处,是由陕西到四川的一条驿路。四围山岭杂沓,气候温和,土地又肥,四时均有佳景。尤其是这春天,更显得水碧山青,风和日丽,佳木葱宠,生意欣欣。当那道旁官柳柔丝千条摇曳春风之中,与左近闲花野草互竟鲜妍之际,忽然变起天来。先是西北方日光之下起了一片灰云,大只如席,停滞遥天空际,似在往外舒展。秦岭多云,当日低空浮云更多,一团团,一片片,飘荡空中,随风移动,映着阳光,白如银雪,衬得碧绿的天空分外显出澄鲜。时近中午,大道上面,行旅商客车来马去,正是热闹的时候。当地乃高原当中一条石脊,当中凸起,两头均是斜坡,长达三四里……
  •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
    小说以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四次出海航行冒险的经历为线索,一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卷:利立浦特(小人国)游记。叙述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游历见闻。这里的人,身长不满六英寸,他置身其中,就象巍巍的大山一般。小朝廷里充斥阴谋诡计、倾轧纷争。穿高跟鞋的一派与穿低跟鞋的一派互相攻击,势不两立。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格列佛在利立浦特人的心目中是个宠然大物,但一到布罗卜丁奈格,他就象田间的鼬鼠一般小了。格列佛被当作小玩艺装入手提箱里,带到各城镇表演展览。后来,国王召见他,他慷慨陈辞,夸耀自己的祖国的伟大,政治的贤明,法律的公正,然而均一一遭到国王的抨击与驳斥。第三卷: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主要描述格列佛在勒皮他(飞岛)和格勒大锥(巫人岛)的游历。飞岛上的人长得畸形怪状,整天担忧天体会发生突变,地球会被彗星撞击得粉碎,因而惶惶不可终日。在科学院里,设计家们正在从事研究如何从黄瓜中提取阳光取暖,把粪便还原为食物,繁殖无毛的绵羊,软化大理石等课题。在巫人岛上,岛主精通巫术,擅长招魂,他们博览古今,发现历史真相被权贵歪曲,娼妓般的作家在哄骗人世。第四卷:慧駰国游记。叙述格列佛在智马国的游历。在这个国度里,居主宰地位的是有理性的公正而诚实的智马,供智马驱使的是一种类似人形的畜类耶胡,后者生性淫荡、贪婪、好斗,好吃懒做、喜欢在田间寻找、争夺一种发亮的石头!
  • 作者:墨三千
    《艳刀画骨》主要讲述了强强,正太攻大叔受,师徒禁伦,美男CP。他棠花色唇瓣含住雁潮的耳垂,热热的气息钻入雁潮的耳蜗似乎还渗透着蜜糖的香甜。他将雁潮压在身下,手指摩挲他蜜色肌肤,嘴里喃喃。他抬眸展眉轻笑,,纤秾秀丽的手指划过雁潮的耳根,柔嫩滑腻的触感让雁潮的耳朵布上一层粉色,心脏似乎被什么击中,酥酥麻麻直到脚底板。他卧在铺着雪白波斯毯的软榻上,红衣半掩,雪肤香肩,一朵曼珠沙华艳艳开放在锁骨的末端,随着淡淡的呼吸似有生命般散发着销骨噬魂的浓郁馨香。一艳绝十城,两刀弑百空。三画舞千姿,入骨刻相思。
  • 作者:莳棉
    [Bking拽哥X甜美作精][青梅竹马到先婚后爱]江殊月偷偷把一个人放在心尖喜欢了很多年,但她知道不是每段暗恋都会有回响。蔺叙白是高冷睿智的代名词,俊朗孤傲,卓尔不群,而江殊月是被从小家里惯坏的小公主,骄纵任性,不谙世事。两人婚讯传出时,几乎所有人都不看好这对性格迥异因家族利益结婚的夫妇,纷纷揣测蔺叙白究竟能受得了江殊月作到什么时候。-直到当了两年有名无实的夫妻,江殊月努力过,想尝试变成蔺叙白喜欢的样子。可最终她发现,蔺叙白对她的所有宠溺娇惯,只是因为责任,并不是因为爱。彻底醒悟后,江殊月将一纸离婚协议摆在蔺叙白面前,结束在当下,起码还能保留体面。只是她从没有见过那个样子的蔺叙白,在听到她说离婚的一瞬,脸色凝霜,看她的眼神如染了墨般沉郁骇人。但蔺叙白还是同意了离婚,唯一要求就是在离婚前还完江家这些年的养育之恩。江殊月十分大度:这些年你为江家做的已经足够,不过如果你坚持要还,我希望可以尽快。蔺叙白轻哂,抬手松松领带:想快?那不如我以身相许。-如果不是把江殊月当成妹妹,蔺叙白认为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和她这种脾气的女生有任何联系。就像养在温室里的玫瑰,需要人宠,需要人呵护,经不得一点风吹雨打,娇气又麻烦。但既然玫瑰已经养在了他的院子里,那还是得好好宠着。没想到宠着宠着成了习惯,当听到江殊月跟他提离婚时,蔺叙白竟有种属于他的宝贝要被抢走的错觉。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以至于小作精不知天高地厚觉得离开了他能过得更好。那就让他这个既当哥哥又当丈夫的人好好帮她上一课,让她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文名化用于愿为南流景,驰光见我君——曹植排雷:1v1sc,HE,女主暗恋文。无原型,勿代真人。【下一本《顶风心动》求收藏~】高三毕业后,林婥打算对暗恋的学长告白,可在准备告白当天,她却亲眼看见学长和一个女生抱在一起。林婥失魂落魄地转身离开,一扭头却看到陆不矜站在她身后,一脸冷酷地扔下一句痴心妄想,扬长而去。林婥和陆不矜是竞争了三年年级第一宝座的死对头,最后又考入同一所大学。被死对头看到自己失恋,还有那句痴心妄想成了林婥整个暑假的噩梦,林婥立志要报仇雪恨。大学开学不久,林婥和陆不矜身边都出现了一波接一波的追求者,两人都不堪其扰,林婥趁机向陆不矜抛出友谊的橄榄枝。看在同学一场的情分上,要不我们互相打掩护?你不用担心我对你痴心妄想,你知道我有喜欢的人。陆不矜考虑再三,终是冷淡地点了头。林婥一步一步引着陆不矜进入她预设好的陷阱,在发觉陆不矜可能动了心时,提出结束他们的关系。陆不矜,演戏而已,劝你别对我痴心妄想。林婥终于报了当日的嘲讽之仇。后来,校庆礼堂后场更衣室,回来换衣服的学生发现怎么也打不开更衣室的门。而门内,林婥身上的演出服刚脱一半,被陆不矜困在胸膛和衣柜之间。男生粗粝的拇指温柔地揉捻着女孩泛着水光的唇,深暗的眸底压抑着疯狂。是,林婥,我就是痴心妄想你很久了。【预收2《暗燎》求收藏~】漫萤的哥哥有两个死党,一个温文尔雅,一个桀骜孤僻。她在少女时期偷偷喜欢上了那个温柔的哥哥,秘密小心翼翼藏在心中数年。直到某晚哥哥的朋友们留宿家中,漫萤终于鼓起勇气,深夜敲开了暗恋之人的房门。可第二天早上醒来,漫萤却发现,昨晚予她一夜温柔的人,竟是她这么多年一直不敢招惹的阎王。靳樾的发小有个妹妹。小姑娘长得白白净净,温温软软像只兔子。就是不知为何,每次见他也跟兔子见到狼似的怕。有次靳樾起了逗弄之心,冷着脸把小姑娘堵在角落。怕什么,我能把你吃了?小姑娘吓的一哆嗦,吃人……犯法的。
  • 作者:阿菩
    夏商生死大决战终于到来——在神界的昆仑山,各方神仙各显神通,斗得天崩地裂;而在凡间,夏商两国在鸣条(今天的河南洛阳附近)发动了中国古代继涿鹿之战后的第二次最大规模战争。有莘不破和江离作为这场战争双方主要的将领,将迎来怎样的命运?历史上第一位昏君夏桀和千古第一个狐狸精妺喜将有怎样的人生结局?关于《山海经》的众多秘密——秦始皇为什么不烧《山海经》?秦始皇为什么要用和氏璧造传国玉玺?4000年来《山海经》都遭受过什么样的变故……
  • 作者:王澈之
    [叮!霓虹分区签到任务已完成,奖励:【疾风剑豪亚索】百分百天赋融合。][叮!请实现无数书粉的愿望,带上衫绘梨衣成为龙族最强boss,终极怪兽,进度0%。]2000打赏加更,本书不太监,不然切割割。
  • 作者:余华
    1992年春节后,我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我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我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我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我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