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道龙皇

万道龙皇

作者:牧童听竹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少年陆鸣,血脉被夺,沦为废人,受尽屈辱.幸得至尊神殿,重生无上血脉,从此脚踏天才,一路逆袭,踏上热血辉煌之路.噬无尽生灵,融诸天血脉,跨千山万水,闯九天十地,败尽天下英豪,修战龙真诀,成就万道龙皇.…

最新更新番外篇下

《万道龙皇》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牧童听竹
    这个世界,有仙,有魔。仙,掠夺天地,魔,为祸人间,仙魔一出,世间大乱,民不聊生,世人称之为仙灾魔祸。陆言持道书,自山村走出,将天下武学融为一体,道:“诸君,可随我狩猎仙魔?”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魔法少女兔英俊
    4.22入V啦——到时候三更掉落,大家给我兔某一个面子!啵啵 【预收《不死大迷宫》,文案见最后】 古菈在现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受到了异界女神的召唤。 女神告诉她,她曾经是在弗拉格大陆神魔之战中战败的恶魔,七魔神之一的暴食,逃往现世这么久,总算被她找到了。 据她所说,神族战争胜利后的弗拉格大陆并没有得到和平,消灭了魔神之后,大陆上的生灵都失去了欲望。 弗拉格大陆全员: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jpg 女神和古菈做下约定,只要让弗拉格大陆恢复往日活力,恶魔们也能在这块土地上得到栖息之地。 古菈:虽然但是,我也根本没得选。 就这样,据说曾经是魔神一员的暴食小姐,拿着女神给的模拟经营小游戏app,不得不开始了自己用美食拯救大陆的旅程。 而她身边那位担任监工职责的俊美神子—— 古菈发誓,这是她两个世界以来见过最臭美最龟毛最难伺候的家伙! 神子:这廉价的口感和你这种出身地底的家伙相当般配。 神子:感到荣幸吧,目光所及就能见到我,这是创世神才配得上的荣耀。 神子:穷酸的小丫头,看到我还不能理解什么是美学吗? 古菈忍无可忍举起了手里的铁盆,一把将他按在了案板上,抽出菜刀冷笑:今晚,我们分食神的血肉! 神子艰难地转过头抽了抽鼻子:这种熟悉的野蛮行径啊,我居然情不自禁留下了怀念的泪水 古菈觉得这也许不是怀念,是她案板残留蒜末刺激下的生理性泪水,但或许这也确实是他们命运般的重逢。 【预收《不死大迷宫》文案:】 在冒险者盛行的太阳纪元,一座破败的只剩下误入其中的史莱姆作为看守的迷宫中,迎来了自己有些奇特的拼接领主。 她有亡灵法师的骸骨,巨龙的血肉,以及来自异界的灵魂。 她注定会让这座迷宫成为大陆上可怖的传说,让不死大迷宫的声名响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愚蠢的人类再次回忆起被魔物们支配的恐惧! 而我,会成为你的引导者。 ——以上都是召唤缇娜来到异界的黑暗精灵萨克达先生的说辞。 萨克达:你为什么要给迷宫里的怪物布下不死领域?这只是些无关紧要的无名小卒。 缇娜:我们人手不够啊!可持续发展才是硬道理啊先生! 萨克达:好像也有几分道理。 萨克达:你为什么要给濒死的冒险者生命药水?那种如蝼蚁一般的人类 缇娜:有收获才有动力,怪物有掉落冒险者们才会愿意来!这是为了引来新的人类! 萨克达:好像有几分道理。 萨克达:缇娜,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大迷宫变成了人类磨炼武艺最好的训练场,周围的破烂村庄成为了整片大陆最富饶的冒险者小镇,小镇里那个铁匠铺背后老板就是你吧! 缇娜:那个,其实酒馆、药水店、炼金工房也都是我 萨克达:你忘记了我的仇恨!忘记了我们失落在外的同族和精灵树!忘记了我们所受过的屈辱和 缇娜:顺便一提,我把精灵树买回来了。 萨克达:? 缇娜:还有禁止贩卖精灵、矮人、兽人等生物和平条约也和人类帝国们签订了,不死大迷宫庇护下的魔物们将接受和人类同样的尊重和约束。 萨克达: 萨克达:你之前说的可持续发展是什么来着? ——她如亡灵一般对所有生命一视同仁,如巨龙一般崇尚金币的光芒,亦如所有人类一般追寻希望。
  • 作者:尹末
    这是一部震惊科学界的世界级探秘小说这里隐藏着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秘密!本书事关华夏民族的起源!读者可以在惊悚紧张的氛围中感受大历史大文化,同时也将看到人在绝境之下的人性裂变。这是一部由考古学家、国际探险组织幸存者写就得世界级文化探密小说! 小说一经发表即刻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轰动。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大约一百多家出版社都加入到本书的海外版权争夺战中。同时,小说的影视版权也引起好莱坞电影制作方的注意,最终美剧《迷失》(lost)制作班底以高价竞得影视版权,计划投资3.5亿元倾情制作世界级动作情景大片。这是一部具有文学意义、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探秘小说。 小说以东非的政治时态为背景,描写了一伙反政府武装押着各国人质前往世界上最大的死亡禁地——东非大裂谷。就在押解的过程中怪事出现了。有人神秘遇害,有人丧失心智。那个“豹子人”是什么?团队中谁是内鬼,密林中到底谁人是敌谁人是友?而自然界又向人类隐藏了什么?本书事关华夏民族的文明起源。 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东非大裂谷东支的西侧、坦桑尼亚北部的奥杜韦谷地,发现了具史前人的头骨化石,据测定分析,生存年代距今足有200万年,这具头骨化石被命名为“东非勇士”即“东非人”。1972年,在裂谷北段的图尔卡纳湖畔,发掘出一具生存年代已经有290万年的头骨,其牲与现代人十分近似,被认为是已经完成从猿到人过渡阶段的典型的“能人”。1975年,在坦桑尼亚与肯尼亚交界处的裂谷地带,发现了距今已经有350万年的“能人”遗骨,并在硬化的火山灰烬层中发现了一段延续22米的“能人”足印。这说明,早在350万年以前,大裂谷地区已经出现能够直立行走的人,属于人类最早的成员。2005年,全球科学家参与的基因变异研究表明,大约在十五万年前,东非分化出很多人种部落,其中包含现在的黑、棕、黄、白四个人种的祖先。十万年前,部分人开始走出非洲,其中黄种人经东南亚进入中国,目前研究证实,华夏五十六个民族和东亚、东南亚各民族,都是由南亚语系的先民分化出来,因为他们都带有相关DNA突变。
  • 作者:秋水晴
    阿加莎本来是21世纪的大学生,穿越到维多利亚时期的一个英国女仆身上。她有个生意处于上升期的未婚夫,他是水管工,名叫埃斯科特,跑路了。她的主人米尔沃顿是一个贪得无厌的敲诈犯,在一个雷雨夜被人谋杀。警方委托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查探此案。福尔摩斯:米尔沃顿是伦敦最危险的人物之一,我不同情受害者,这案子不接。这位绅士如此正直又坦率可爱,阿加莎心想应该去贝克街看一下这位名侦探的真容,顺便委托他帮忙查探未婚夫的下落。来到贝克街221B号——阿加莎愣住了。福尔摩斯也愣住了。华生:小姐,您好。请问有什么案子要委托吗?阿加莎面无表情:是的,先生。我要找一个名叫埃斯科特的薄情郎。哦,他现在还有另一个名字,叫福尔摩斯。华生:???福尔摩斯苦笑:华生,她就是我跟你说的未婚妻。文案:2023.06.25阅读提示:01.【高亮】我流原著向同人,不支持考据!02. 主要参考原著和神夏,人设大杂烩,时间线全打乱,逻辑只为情节服务。【同题材预收】《和福尔摩斯谈恋爱》迟昕穿越了,好在留英学生的身份还在,穿越的世界是摩登社会伦敦,想找一份兼职养家糊口并不是难事。她还不小心在伦敦交了个男朋友,住在贝克街221B号,男朋友名叫夏洛克 福尔摩斯。华生医生说她的男朋友智商高超情商为零,视金钱如粪士,还牛逼哄哄得能上天。迟昕不信。因为她忙学习一周不跟对方说话,对方都不会生气甚至还乖乖在公寓里做实验,等她忙完再约会,出门约会还会跟餐厅老板谈人情打五折……横看竖看都是情商不低,很会勤俭持家的普通男孩纸。众人:???你对普通男孩纸是不是有什么可怕的误会?!【幻言预收】《穿成商战文男主的前妻》时薇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一本关于港城商战的小说里。她成了男主还没离婚的前妻,纵观全文,关于她的描述只有两行——商业联姻。燕臻爱上珠宝设计师的女主后与她离婚。没有任何金手指,只有等待被抛弃的命运、摇摇欲坠的家族企业、以及……还在象牙塔里一心搞科研的单纯弟弟。时薇:真是穿了个寂寞……_(:))_燕臻是港城首富的儿子,因为跟父亲理念不合离家创业。父亲对他只有一个要求——离家创业可以,先把时家的女儿娶了。燕臻答应了,他把时薇娶回家放了三年,两人貌合神离非必要不见面,一年一度的除夕团圆饭都要靠助理传话约时间。有一天他应酬走错包间,发现他的妻子顶着时特助的身份,跟他的商业对手在一起玩命搞钱。燕臻:……如果你想以这种方式引起我的注意,那么你成功了。【推一下基友的预收】《三千银币夫人》作者:红姜花莉莉安米勒小姐作为落魄贵族家的三女儿,由于被父母以三千里弗尔的价格卖给了一名据说年近七旬的老贵族而大受打击,晕死过去。醒来时莉莉安已经在前往老贵族领地的路上,失去的记忆突然复苏:原来她是一名从二十一世纪回来的穿越者!有了记忆的莉莉安一改悲观绝望,嫁入老贵族的奢华城堡后,任劳任怨地改善中世纪可怕的卫生条件、饮食习惯,大搞基建生产,管理领地产业。等看到领地里粮食堆满谷仓,牛羊成群欣欣向荣,莉莉安心里别提有多美了:反正糟老头子已经病到结婚都下不来床了,等他断气后,她就是有钱的年轻美貌寡妇啊!到时候,莉莉安岂不是想泡几个小白脸就泡几个小白脸,她看老头的那个对自己马首是瞻、忙前忙后的帅哥合伙人,小罗兰塞维尔就挺不错的!假扮成自己合伙人,实际上是三百岁吸血鬼的罗兰罗赛尔冷笑几声:不好吧,你不是还眼巴巴等本糟老头子断气当美貌寡妇呢?
  • 作者:乔治·西姆农
    前一天,梅格雷还想不到会作这么一次旅行。星期二上午,这位警长收到退休的一位警署同事给他的一封信,这位同事在多尔尼定居。这封信使梅格雷陷入了沉思,它用的是印有笺头的信纸,上面印有一座乡村别墅侧影,别墅两端各有一个圆顶塔楼。下面还有这样的字样:里博迪埃别墅·多尔多尼省维勒弗朗什市。
  • 作者:周梅森
    本书共收录了《孽海》、《家仇》、《沉红》、《心狱》和《沉沦的土地》共五篇中短篇小说。《沉红》讲述了一个青楼妓女和几个铁腕男人的传奇故事,这个传奇故事里的男人全是那么有情有义,然而,正是这撼天动地的情义,最终把女主人公逼上了绝路;《家仇》恰恰相反,女主人公为父复仇,处心积虑地寻找男子汉,可最终也没找到,于是,红妆巾帼被迫持枪上阵了;《孽海》通过我国早期的一场股票投机,讲述了一个乱伦的爱情故事,揭示了物欲和肉欲给人们造成的双重毁灭;《心狱》描绘了一个活棺材似的封建大家庭里灵与肉的悲剧;《沉沦的土地》系作者早年的成名作,在几万字的短小篇幅里,把旧中国一段民族工业的历史入木三分地描述出来,今天读来仍让人感叹不已。
  • 作者:哇卡卡
    有个美貌的老爸,偏偏不能遗传到他的优良基因;有个漂亮的青梅竹马,偏偏五年前就分开了。哎,我唐泡泡就注定没有美人缘吗?那为什么上天还要让我遇见夜希泽这个王子级别的家伙?他外表完美,头脑聪慧,只可惜…… 我们是生肖相克还是八字不和?一见面就唇枪舌战,大动干戈……而且我还因为他被卷进了好几宗离奇事件:莫名其妙考上贵族高中,差点被学生会副会长——玫瑰王子元时夺去初吻,最后还华丽丽地步上校园风尚人物之旅…… 原来生活可以如此丰富,接连不断的奇妙际遇让我乐在其中。不过我最最关心的是那家伙的心意——他对我究竟在意到什么程度?该死的,不会只是嘴上说喜欢而已吧,不然为什么会在订婚那天放我鸽子?哼哼!看我宇宙霹雳超级无敌的泡泡出击!帅哥手到擒来,还怕你跑了不成!
  • 作者:嘉衣
    【明天(12.13)入V,感谢支持】撄宁出嫁了。皇帝指的婚,嫁的人是当今九皇子,晋王宋谏之。离经叛道暴虐恣睢,名字能止小儿夜啼。这还不算要命,要命的是她们姜家,好巧不巧属太子党。圣命难为,撄宁只得夹起尾巴做人。好在她心宽,除了吃食和活命没什么所求,没什么可被人拿捏的。真当本王不敢杀你?万香阁的杏仁佛手,你不吃本王便扔了.撄宁:……屈居人下,她没什么骨气也是合情合理的吧?-宋谏之娶了个小王妃,人虽然蠢了点,但对他还算真心。天天夫君长夫君短的围着打转,为了救他自己还差点摔成傻子,想想养她一辈子也无妨。为夺皇位,他与人做了绝地逢生的戏。骗过了父皇,骗过了兄长,那个耳朵眼都冒傻气的小王妃自然也不例外。他知她贪吃胆怂,做好了事后再去岳丈家接人的安排。没成想他逢难第二日,本该在太傅府待着的撄宁出现在大狱。她穿着狱卒衣裳,脸上抹着灰,给他揣了两包核桃酥。宋谏之冷着脸吓她:被人发现你就走不了了,得跟本王一块上断头台。她没回应,低头拆着油纸包小声解释:热食味道太大,我带不进来。拆到最后泪珠子啪嗒啪嗒往下掉。宋谏之叹口气,将人揽到怀里,刚要心软安慰,便听见她哽咽着说:宋谏之,你一定要好好的。撄宁抽了抽鼻子,郑重道:你若出事了,我成寡妇再嫁人可就难了。男人给她擦泪的动作停了,声音冷似数九寒天:撄宁相中了哪家公子?撄宁拍拍他的肩,不要命的跟了一句:等你活着出狱,就能亲眼看到了。- 先婚后爱,轻松甜文 疯批活阎王vs贪嘴假糊涂一个坏的坦荡,一个呆的赤诚,他被她拉入红尘中排雷:男主非标准好人,前期对女主态度恶劣
  • 作者:青酒沐歌
    重生前,沈沉鱼作天作地。放着摄政王不要,偏去喜欢凤凰男。不仅利用娘家权势为他铺路,还要赚钱养家。结果她要强了一辈子,最后落得被凤凰男折磨惨死的下场。重生后,沈沉鱼痛定思痛。不仅扮猪吃老虎,还要抱紧摄政王不撒手。直到有一天,她揉着手腕可怜巴巴,“王爷,我手疼。”众人再也看不下去:你他妈都把皇帝打了,还装什么柔弱小白花?摄政王冷眉一皱:“皇帝脸皮太厚,伤手,为夫揉揉。”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