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一霸张宗昌:北洋兵戈之八

北洋一霸张宗昌:北洋兵戈之八

作者:董尧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中国近代上千个大小军阀中,张宗昌要算名声最差的一个,文化程度最低,一天学没上过,人称三不知将军: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枪,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姨太太。十卷本系列纪实文学《北洋兵戈》是董尧先生的有谓之作。为十人立传,耗二十年功,积三百万言,先生大可无憾矣。丹青施于天地,臧否贯乎古今,物议何如,不必理它,做成了一件自我选择的事,总是痛快淋漓的。名为纪实文学,史传的色彩毕竟浓烈。故《北洋兵戈》既可视为小说家言,亦可作史读、作野史读、作闲史读、作逸史读、作奸雄史读、作英雄史读……无意间,董尧先生又做了一回太史公。幸甚!幸甚!这太史公很难做。一难,相隔时距太短,历史的混沌尚未沉淀出水清沙白的了然;二难,主流偏见太重,武断的谳议依然左右着官方民间的口舌。你写,你写什么?你凭什么写?好在,董尧先生早在写作的中途,即已脱离了鱼贯相随的精神队列,借离休之机,完成了他无职无位的平民回归。每每相聚,杯酒畅言,董尧先生无不慨然于精神之自由、笔之自由得来不易。常聚常饮,常饮常醉,常醉而常清明,醉眼中回望二十年心路,《北洋兵戈》只能是一个平民文化人历史思索后的个人话语。目下流行的中国近、现代史,将公元l912年至公元l928年间的中华民国史定性为军阀政府背景下的军阀割据与军阀混战是不很恰当的。如果多一点历史的权衡,我们自会承认,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们当年的理想,辛亥之后九十年尚未完全成就,谁又有权利气壮如牛地将中华民国最初的十六年描成污团?中国,至今依然还处在转型期。转型期的不确定因素极多,所以这期间多无验之成效的思维定式、行为定武或权力定式。中华民国初期的大局波荡,这也是武人、文人、能人、坏人一逞其志的诱因。《北洋兵戈》纪实文学的传主共十人,不论于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大抵皆为否定对象。董尧先生为这些历史人物立传,无异于公开了一种有别于政治审判的文化评判立场。这是需要胆气的。粗览《北洋兵戈》,我知道董尧先生的文化评判还包含了更多的历史理解和人文宽容。因为,他追踪的是历史的人迹,并由此探寻历史的人心、人情或人智;转换为文字,《北洋兵戈》自然也成为一份迟到的关于中华民国初期风云人物的奋斗、发达、寂灭的记录。何必要分什么反与正呢?那是戏台的演出之需。生活中,没有人来得及丈量人性,匆匆过客,抓住了所求,又纷纷抛弃了所得。我钦佩董尧先生的写作毅力。我更钦佩他对十位传主的人性、人格所作的历史开掘。辫帅张勋,何其反动耳!但他的政治忠诚所折射出的人格坚定,正是他之后纷纭政坛上消磨最甚的良知良能。他如吴佩孚、段琪瑞、张作霖诸公,在爱国守节的层面上,也是没有污点的。因为资料所限,《北洋兵戈》一书目前还做不到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大略如此,皂白仿佛,作者与读者,基本可以无憾也。是为序。万千言又在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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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卷本系列纪实文学《北洋兵戈》是董尧先生的有谓之作。为十人立传,耗二十年功,积三百万言,先生大可无憾矣。丹青施于天地,臧否贯乎古今,物议何如,不必理它,做成了一件自我选择的事,总是痛快淋漓的。名为纪实文学,史传的色彩毕竟浓烈。故《北洋兵戈》既可视为小说家言,亦可作史读、作野史读、作闲史读、作逸史读、作奸雄史读、作英雄史读……无意间,董尧先生又做了一回太史公。幸甚!幸甚!这太史公很难做。一难,相隔时距太短,历史的混沌尚未沉淀出水清沙白的了然;二难,主流偏见太重,武断的谳议依然左右着官方民间的口舌。你写,你写什么?你凭什么写?好在,董尧先生早在写作的中途,即已脱离了鱼贯相随的精神队列,借离休之机,完成了他无职无位的平民回归。每每相聚,杯酒畅言,董尧先生无不慨然于精神之自由、笔之自由得来不易。常聚常饮,常饮常醉,常醉而常清明,醉眼中回望二十年心路,《北洋兵戈》只能是一个平民文化人历史思索后的个人话语。目下流行的中国近、现代史,将公元l912年至公元l928年间的中华民国史定性为军阀政府背景下的军阀割据与军阀混战是不很恰当的。如果多一点历史的权衡,我们自会承认,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们当年的理想,辛亥之后九十年尚未完全成就,谁又有权利气壮如牛地将中华民国最初的十六年描成污团?中国,至今依然还处在转型期。转型期的不确定因素极多,所以这期间多无验之成效的思维定式、行为定武或权力定式。中华民国初期的大局波荡,这也是武人、文人、能人、坏人一逞其志的诱因。《北洋兵戈》纪实文学的传主共十人,不论于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大抵皆为否定对象。董尧先生为这些历史人物立传,无异于公开了一种有别于政治审判的文化评判立场。这是需要胆气的。粗览《北洋兵戈》,我知道董尧先生的文化评判还包含了更多的历史理解和人文宽容。因为,他追踪的是历史的人迹,并由此探寻历史的人心、人情或人智;转换为文字,《北洋兵戈》自然也成为一份迟到的关于中华民国初期风云人物的奋斗、发达、寂灭的记录。何必要分什么反与正呢?那是戏台的演出之需。生活中,没有人来得及丈量人性,匆匆过客,抓住了所求,又纷纷抛弃了所得。我钦佩董尧先生的写作毅力。我更钦佩他对十位传主的人性、人格所作的历史开掘。辫帅张勋,何其反动耳!但他的政治忠诚所折射出的人格坚定,正是他之后纷纭政坛上消磨最甚的良知良能。他如吴佩孚、段琪瑞、张作霖诸公,在爱国守节的层面上,也是没有污点的。因为资料所限,《北洋兵戈》一书目前还做不到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大略如此,皂白仿佛,作者与读者,基本可以无憾也。是为序。万千言又在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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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董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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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没有人不害怕她的名字。黎翡在被镇压三千年后重现于世,那日,魔族女君的名号响彻天地,血染穹宇。所有人都在想如何对付她,如何杀掉她,无人记起,这个女魔头曾经也是一位救世者。她一力诛杀异种,免除生灵涂炭、天地浩劫,最后却落得个精神混乱、幻觉缠身的下场。昔日举世无双的恩人,成了世人欲杀之而后快的滔天恶业。黎翡在无尽尘寰之上,持剑只问一人:无念剑尊,三千年不见,头颅尚在待斩否?2.但无念剑尊已死。曾经将她封入妖塔的宿敌,早在魔头被封,天下清明之时,油尽灯枯,死在了忘尘海。魔族倾全族之力,只找到他的转世,其名谢知寒。谢知寒一身素净道服,清疏幽冷,如山边月,枝上雪,明澈皎然。然而黎翡见到他时,这捧枝上雪已被魔族刑罚折磨得伤痕累累,血迹从指端延伸到眼角,鲜红、炽热,勾起女君骨中同样沸热的血。她抬起谢知寒的下颔,微笑道:无念,我来教你怎么向我低头。3.正道修士人人向往钦佩的蓬莱道子,成了魔宫囚奴。再见他时,谢道长散发跣足、衣衫单薄,被那女魔头禁锢怀中,以唇侍酒。众人大怒,正待剑拔弩张、斩妖除魔之刻,道长忍辱低问:如何能放了他们,免造杀孽?黎翡按着他的腰带,轻笑耳语:乖乖,再喂我一盏吧。【阅读指南】含有GB元素。——我的专栏言情预收《捡到一个没用的西装男》——1.长平区守墓人宋小姐下夜班回家,在马路边捡到一个男人。白衬衫、西装、伤痕累累。肩宽腰细,胸大臀翘,长得英俊非凡。公墓周围交通不便,离市区医院太远,颜控的宋枝香鬼迷心窍,将西装男捡回了家。次日,宋枝香打着哈欠推开门,见到西装男手臂上缠着绷带、围着围裙给她做早餐。那截劲瘦结实的腰侧伤痕累累,创可贴、淤青、还有她掐的印子混在一起。宋枝香抱着胳膊赶人:你还没走?他说:宋小姐,我们躺过同一张床。她漫不经心:要多少钱?他格外郑重:按照我家族的家训,我必须嫁给你。宋枝香:……哈?2.后来的某一天,宋小姐摸着他的腹肌感慨,自己这守墓工作做得也太离奇了,怎么随随便便就能捡到一只清纯不做作的男狐狸精。他正发烧,按住她的手,又缠上来:老婆,要亲。
  • 作者:蓝小柠
    沈墨寒说:分手吧。曾经口口声声说爱她的未婚夫害得她家破人亡,任由别人踩着她的头,冷眼看着她被万人唾骂。他给了她最刻骨铭心的爱,却以最残忍的方式剥夺。她趴在地上,透过黑色的头发看着沈墨寒,讽刺的笑着。为了救母亲,她将干干净净的自己交给了陌生男人,却不想他出身豪门世家,商业巨头,腹黑冷酷,带她走出黑暗的深渊,从此宠妻无度
  • 作者:341人
    天辰大陆所在的位面,本来是一个修武者的世界。在一个店铺突然到来后,就开始慢慢的改变。这个店铺中,有着这个世界趋之若鹜的物品,有着让武者提升境界的设施。慢慢地,这个世界灵气变成了适合修仙的灵气。店铺中,也出现了灵根、根骨、修仙的功法。店铺拥有者杨峰,在系统的帮助下,这这个空间位面创造了属于修仙的三界。让店铺的顾客,纷纷成为了不死不灭的仙人。
  • 作者:金元宝
    【先婚后爱+男主扮猪吃虎+齁甜】顾倾晨和相恋四年的初恋男友婚事告吹。“倾晨,我妈说你是个好女孩儿,好女孩儿是不会要彩礼的。”她淡淡一笑,“我看婚事还是取消吧,因为不结婚,就不用彩礼了。”得知孙女失恋,顾奶奶高兴得手舞足蹈。顾奶奶,“宝儿,分得好!他赚得没你多,长得不如你,还死抠,你嫁了这种凤凰男,那才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奶奶手里有个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好baby,考虑下?”她顾倾晨一生要强!就是结婚,也要比渣男快!一天之内她就跟相亲对象闪婚了!她以为自己最多嫁了个普通工薪层白领,谁知婚后对方送车送房送金子……顾倾晨直接傻眼,“哥哥……你去抢银行了?犯法的事儿咱可不能干!”“媳妇儿,我确实去了趟银行。”厉泽良大手一挥,将小红本本塞到她手里,“不过不是抢,以后这家银行都归你管。”顾倾晨震惊得一塌糊涂,“好家伙,你这是想做我的自动提款机,给我开了家银行啊!”女主人设:对眼泪过敏,爱憎分明,有仇必报,小心眼,受不了一丁点儿委屈。男主人设:腹黑,宠媳妇儿,沉稳绅士,爱吃醋,见不得别人多看顾倾晨一眼。
  • 作者:一只福鹿
    每天早上6:00更新当逢雪被曾经的未婚夫一剑刺穿心脏时,她终于承认,自己生来就命不好。所以明明是为了救未婚夫,不小心被魔气侵染,结果人人骂她叛逃师门,弃仙入魔,天生坏种。最后未婚夫成为正道魁首,小师妹变成魁首夫人。他们携手诛魔,发动仙魔大战,而她只是大战中被误杀的一个小炮灰,甚至连故事配角都算不上。重生一世,逢雪回到自己侵染魔气的时间点。上辈子苦逼兮兮,这辈子她决定爱谁谁,直接和狗男人断了婚约,准备提前当个大恶人,于是转头找到自己后来的大上司,魔尊叶蓬舟。这时叶蓬舟还未入魔,只是云梦普通弟子,生在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宗门。逢雪找上门时,他们师门四人正围在一起吃饭。除开大魔头叶蓬舟外,其他三人分别是心狠手辣的左护法、口蜜腹剑的右护法、五毒俱全的大祭司。全员恶人。而桌子中间,摆放的是传说中吞噬几万阴魂的极品邪器——鬼哭。看见她来,大魔头面无表情地拿起鬼哭,打开陶罐,掏掏掏,然后从里面掏出一勺剁辣椒,问:你也想吃吗?逢雪:魔尊你就这点出息?左护法:好恰咧!右护法:妹陀要不要来几勺?大祭司:不要给我塞。逢雪:这个反派团好像哪里不对劲的样子?——当少女滚热的鲜血溅上自己脸颊时,沈玉京终于记起当年是谁把他从万魔窟里背回,谁为了他身中噬心咒,谁为他血染十里街。冷情冷性的沧澜仙君才知什么是痛彻心扉,悔不当初。重来一世,他只想握住少女的手,但是少女红裙张扬,灿若朝霞,眼里再也没有他。旁边的魔尊捧着被剑气砍断的小指指甲,脸色苍白,莲言莲语:嘶,好痛哦。少女脸色一变,拔剑而起。一剑动九霄。
  • 作者:阿木
    这是一段比“夺宝奇兵”更精彩的冒险传奇。这是一个与印第安纳琼斯同在的年代。走过“迷失之城”,进入“通天之塔”,寻找“藏尸之洞”,在“极北之殿”解开人类文明的终极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