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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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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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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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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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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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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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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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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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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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日更,其它时间捉虫】你穿越了,穿成了某部作品中你推五条的贴身小侍女你发现彼时的五条还很年幼,也并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冷淡神子,天真可爱像一团喜欢缀在你身边绕来绕去的幼猫秉持着观察小动物的心态,你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某一天,你被烂橘子刀了,再醒时,已经来到六年后这一次你的身份是咒术界没落一族花开院家的独女,花开院家主赠送给五条家小神子作为联姻的未婚妻,用来安抚他六眼副作用的术式工具人。再相遇,你发现他变了许多,高冷淡漠,悲喜少表现在脸上,真正意义上的矜贵神子情绪太少了,你反而不习惯,总想把他惹炸毛于是——某神子:不用为我做这些,我会和他们说,放你回去。你:可我是自愿的嗳,你看我真诚的小眼神(指)某神子:哈?你蠢吗!?(炸毛)我以后才不和你结婚!想都别想!然而……十年后某dk:(十分钟不到)千鲤!(三分钟不到)千鲤千鲤!(一分钟不到,跑过来)千鲤千鲤千鲤千鲤千鲤!二十年后某教师:千鲤你在哪?一秒钟看不到你我都会寂寞得死掉耶——QWQ!你:……怎么还越长越回去了。悟视角:在五条的心底,有一个接近诅咒般存在的执念,那是她童年时照料过他一段时间的小侍女。只因她对他毫无目的与保留地关爱,也死得过太突然她死的那天,因此而得知家族黑暗一面的小神子像是自此被剥夺了感情,悲喜少表现在脸上,被迫长大,成了世人们眼中所熟知的、真正意义上的神子。直至后来他发现,家族给他安排的、他那个爱搭不理的未婚妻,竟是他死去又回来的小侍女上一秒才冲着对方炸完毛的五条:……悔.jpg真香/逆向生长.jpg妹和豆包悟神子悟dk悟教师悟的相处没别的,就想写写不同时期的猫猫猫好。宠爱。猫长不大。#排雷:妹是切开黑,有仇报仇。术式复活后开挂,会杀烂橘子预警,5t5激推溺爱拉满预警#——*——放放我的下本悟1v1预收《暗恋五条老师的我穿到了十年前》文案:我最崇拜的、最喜欢的、最温柔的五条老师可惜我无法说出口,不敢接近,更不可能带给他幸福。.他杀死挚友的那天,我躲在巷子,捡走了他随手丢弃的染血绷带他连夜祓除的几日,我夜里醒来总能遇见他的咖啡杯,杯中的液体苦涩浓厚他被封印的前一秒,我瞥见他令人心疼的脸,自己也因为再也无法相见伤心地快要死掉…….后来,我真的死了。但再次睁眼,我发现自己穿到了十年以前喂喂,搞什么?干嘛一见我就哭?莫非老子长得很可怕吗?……当我看到眼前熟悉面孔的少年,我暗下决定——这一回不论付出什么,也一定要让对方过上幸福的人生。*从小因为术式而遭受非人对待的沙耶,因为白毛教师的顺手相救逃离苦海,成了对方的头号迷妹从此五条说一她绝不说二,永远无条件站在五条这边,乖巧到有点吓人的程度。.而这样看似模范学生乖巧少女的她,却似乎私底下有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她会悄悄收集对方丢弃的物品,偷偷嗅闻他衣服的味道,甚至夜里无人时舔尽他杯中剩下的咖啡…….涩谷事变,五条被封印。沙耶失控地化为了庞大的、扭动着无数触肢的【血肉】,愤怒地吞吃掉了所有站在五条对立面的一切……而,当她再次睁眼,发现自己维持着现有样貌来穿回了十年以前从此,这条时间线上的dk悟,有了一个很乖很听话、但是偶尔变态到让他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的……天降女友?女主名字/术式参考《沙耶之歌》有点怪怪的1v1小甜饼——*——再任性塞个悟猫养崽预收,点点收藏助力开文qwq《被教师悟捡去当女儿后》某天,教师悟上街填了一份调查问卷【请问您年近三十还是魔法师吗?】【是】【请问您直到现在都没有稳固的恋人吗?】【…是】【请问您预估您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到孤独终老并且生儿育女遥遥无期吗?】【是……吧】【那么您的人生还真是悲惨呢。】五条:?他真的会揍人。然而,填完这份调查问卷后,当晚,他便捡到了一只白给的幼崽女儿后来——众:听说你有女儿了?教师悟:对硝子:是那个每次在你在地上打滚耍赖不想任务时会把甜甜圈塞你嘴里的小姑娘?教师杰:是那个每次被你当做排队桩子呆呼呼站着给你蹲点喜久福的小家伙?夜蛾:是那个每次在你上课不见人影被你放在讲台上监督学生的小孩子?学生们:是那个每次五条老师拿来敷衍还骗我们说是中了诅咒所以才缩水了的小朋友?教师悟:对对,就是她众:你是怎么敢的啊!!#大约是幼稚园年龄的崽,只要是五条的话什么都听很懂事的乖宝宝(不要什么都听啊喂)#
  • 作者:陈果
    婚礼之后,婆婆送了一个15万的镯子鉴定之后发现是赝品玩心机,婆媳谁胜谁负?三次掉包,二十多年的闺蜜也撕逼。一个镯子引发的血案,镯子的背后,代表的是金钱、是欲望、是亲情爱情和友情。
  • 作者:黑猫白袜子
    ABO文学。小受重生B变O。火葬场。换攻。甩掉渣攻之后一不小心招惹到疯批攻。温柔咸鱼人·妻·受X别扭阴鸷疯批独占欲爆表攻====================上辈子,作为beta的苏凉胆大包天勾引着陆家未来栋梁陆之昭私奔了。结果奔完以后,苏凉才发现,自己的破釜沉舟义无反顾,不过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苏凉付出了一切,最后无声无息地死在了陆之昭与别人结婚的那一天。重活一世,当年恣意无畏的笨蛋终于学会了认命。苏凉这次老老实实当着自己不受宠的平庸beta,觉得平平淡淡无欲无求的日子其实也挺好。毕竟咸鱼才是王道。可平静的日子没过几天,他便被派去了高门大院深处的禁地。陆太攀——曾经是大佬,现在也是大佬,一旦出现众人噤若寒蝉胆战心惊的那种阴鸷大佬。然而正是这个一手撑起了陆家的顶尖级Alpha,却因为长期的信息素紊乱症,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而他静养的别院,便是众人眼中的禁地,踏入其中的人,很难活着出来。大家都知道,苏凉成了别人的替死鬼,然而苏凉自己却只是笑笑,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在那个人的地盘,他再也不会遇到那对命中注定配备度超过九十的AO伴侣。结果千算万算,苏凉却没算到,陆太攀会在信息素紊乱发作的狂乱中一把抱住了他,然后一口咬在他的颈后。“你身上的信息素……很好闻。”恶鬼一般的男人宛若野兽,嗅闻着他身上的信息素,发出了贪婪的呓语。而苏凉则是十分惊恐地发现,随着陆太攀与他之间的日益亲密。本应是beta的他,莫名开始了非常规信息腺再次发育。他从beta,变成了omega。而且,是与陆太攀匹配度百分之百的那种Omega。文案截图于2021413日。======================就是非常想写套路狗血文捂脸。木有文笔。纯粹为了开脑洞乱写,严格说起来就是那种落后于时代超级古早味的糟粕ABO文学!以为太过于落伍已经没得看了只能自割腿肉!强调一遍就是古早糟粕abo!会有非常扯淡纯粹为了谈恋爱而搞出来的瞎扯淡微科幻设定。非常短,应该就二十多万吧。=========================11月份日更。更新一般都在凌晨12点左右(非常偶尔会出现提前更的情况)不更会挂请假条。如果凌晨12点没有更新又没有请假条就是熬夜在赶,大家可以第二天白天看。本文将于10月27日星期三入V,入更有三更~等你们哟!超可爱的封面来自于@宇宙猫猫龙太太!!感谢太太!!我永远喜欢神仙太太的图!!!========================预收——《在无限求生游戏中抽到男妈妈角色卡》简介——1.你生性冷淡,个性孤僻。你擅长格斗,追踪,刺杀。你身形消瘦而精悍,这让你的耐力和击打强度有点不尽如人意,但不管怎么说,你依然拥有结实紧绷的肌肉和极其凶悍的爆发力,你是孤狼。是影子。是纤薄而锋利的刀刃。2.你死了。3.好吧,你没有完全死去。你只是在生与死的间隙里,然后你被拉入了一场荒诞而血腥的游戏之中。你的系统解释了很多,什么无限流,什么副本……可你只在意一件事,只要赢了这场游戏,你就可以拥有至高无上的奖励。你可以活下来。4你开始抽你的初始人物卡,这是你在这个游戏中最基础的原始设定。你不太懂这代表着什么,但你还是抽了。5你运气很好——你抽到了一张限定隐藏设定卡。你运气很糟——这张卡是“男妈妈”。你还没搞懂看上去有语病的名称究竟是怎么回事,就被推进了那个游戏之中。好啦,现在你要面临阴森可怖的精神病院里古怪的小男孩;偏远山脉中阴恻宅邸中早已死去的“阴亲”对象;暴风雨中失去动力的邮轮上逐渐长出触手与腮的绅士们……你总会弄懂这张卡的含义的,不是吗?……那么,祝你好运。亲爱的苏南。……6初始人物卡【无法移除】姓名:苏南设定:男妈妈性别:男性设定适用范围:全游戏【强制】罕见度:极稀有S描述:你是母亲,是永恒,阴影与万千蠕动血肉,肿胀之子们的孕育者与孵化者。至高无上,你是求索无度而专横的巢穴之主。你的母性超越一切,澎湃如漆黑之海,如无火之焰。你渴望你的子嗣就如你的子嗣渴求你。你将以慈爱,怜悯,柔唇,乳汁,填满虚空的襁褓,结出混沌的初实。赞美你,黑暗之母。赞美你,甘蜜之母。赞美你,血肉之母。子嗣:0(你的子嗣尚未回归)饲养程度:0(你尚未酝酿出乳汁)游戏进度:《圣约瑟夫精神病院》【正在载入中】副本描述——根据可靠消息,A国秘密教团降临派在阴差阳错间竟然研发出了可以毁灭半个地球的可怕武器。然而所有接触过这个消息的人最后都离奇死亡——除了一名疯子。探员(苏南)奉命潜入了偏远,隐秘,戒备森严且独立运营的圣约瑟夫精神病院企图找到更多的线索。然而当他潜入这里之后才发现圣约瑟夫精神病院远比他想象的更加可怖。难以理解的呓语。也许是幻觉的奇异现象。变异的病人。逐渐陷入发狂边缘的自己。唯一能够给予苏南慰藉的,大概只有那个纯洁美丽如同天使的孩子。那是某个怀孕的病人在精神病院诞下的孩子,而他好运地活到了现在。而苏南现在除了要让自己活着离开精神神病院,更需要把这个孩子也带出去。然而,等到他意识到的时候,他才发现,发了狂的院长与护士,还有那些发疯的病人之所以要将那个孩子囚禁于精神病院深处,也许是有原因的。“妈妈……你不爱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