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塔

雷峰塔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最新更新第二十四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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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幻言预收《做题家在贵族学院劝学中》求收藏~啵啵!本文每天早9点日更,11.1周三入V,会掉落万字肥章!-------罗乐乐完成999个世界的快穿任务后光荣退休,被送回了现实世界。她又变回了那个在108线挣扎的小艺人,也终于得知了真相。——原来她是一本娱乐圈文里的对照组女配。罗乐乐:…累了。不想努力了,回家躺平不香吗?然而离开现实世界太久,她曾经的记忆早已模糊了。就依稀记得,她家虽然在乡下,但好像条件还过得去,不差她这张嘴。——那就退圈回家吧,日子拮据就拮据点,忍忍。*老家生活很惬意,罗乐乐闲来无事做起了乡村振兴直播:【24岁全职女儿不上班宅家做什么?今天和我爸一起钓鱼&收拾菜园子!】-观众甲:很迷惑,在这看主播跟她爸钓半天鱼了,除了看出主播很美爸比很帅,既没看到鱼,也没看到别的人。-观众乙:我是做旅游地产的……总觉得主播家后面的山跟海滩都很眼生,像是私人地产……【24岁全职女儿不上班宅家做什么?今天和我妈妈一起带大家来个乡村自建平房roomtour!】-观众甲:EXM?我瞎了吗?这种悬崖边的全海景落地窗高级简约风上千平大别野,现在都叫乡村自建平房了吗?-观众乙:呵呵,楼上刚来的吧,这个主播就是这种凡尔赛风格,我们老粉都已经习惯了。憋问了,再问一会她就给你掏出个北宋名家的古董花瓶来,跟你说这个莫兰迪色小瓶子适合放你的老破小出租屋里打造平民ins风卧室。罗乐乐在网上爆红了,整个娱乐圈都十分炸裂——以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小艺人,居然是这种家底么?!!!过去嫌弃罗乐乐的剧组导演打来电话,想借她家取景拍摄。语气极尽讨好。曾经的经纪人本来把她拉黑了,又拐弯抹角托人找到她,邀请她重返娱乐圈。字字恳切,句句泣血。罗乐乐:?虽然但是,我不是乡村振兴频道的农业主播么?-----顶流顾施南,出道以来就被人诟病,天生傲慢,眼高于顶。然而腥风血雨也挡不住他一路红到发紫,跟在顾施南身后献媚的人无数。顾顶流不屑一顾。某天顾施南网上冲浪的时候,误入了某个直播间。——这不是之前总想跟他炒CP的小糊咖么?顾施南看着某糊咖躺在豪宅沙发上,像只树懒一样的快乐样子,陷入了沉思。后来顾施南找到罗乐乐:你好,之前炒CP的事,还算数吗?罗乐乐?大哥你谁?【阅读需知&排雷!必看!】排雷1:架空世界观,女主家是神秘老钱家族,过的是类似欧洲贵族的生活,有动漫式的浮夸!!排雷2:女主在各种光怪陆离从古代到未来的世界快穿了好几千年,不管是三观还是记忆都很脱离现实,这是本文基层的一个沙雕设定哈顾施南是男主,全程自我攻略,对女主箭头粗粗粗苏爽甜+温情亲情风格--------预收《做题家在贵族学院劝学中》-------沈佳期身为小镇做题家,一路卷上一流大学,又卷成五百强业务骨干,是全镇的骄傲。拿到升职通知的那天,却得知老家的亲妹妹因为失恋想不开,坠楼身亡。在懊悔痛心中,沈佳期穿了。系统告诉她,她穿进了妹妹生前创作的一本以妹妹自己为主角的玛丽苏幻想小说里,现在的身份是恶毒女配。如果沈佳期想拯救死去的妹妹,就不能OOC,必须嘲讽女主,欺负女主,并且插足女主与帅气男主男配们的美好爱情。沈佳期:逼女主干她讨厌的事,算欺负她么?系统:当然当然!沈佳期扬起嘴角——她总算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了。于是女主沈菲菲某天在课堂上一觉睡醒,就见平常总欺负自己的沈佳期抱着胳膊,站在自己课桌前,面无表情:起来,带上书包,跟我去自习教室——补课!*整个圣希斯罗琳娜学院的学生都很疑惑——最近沈佳期对沈菲菲的欺负好像有点变了……变得愈发变态了。男主在走廊尽头壁咚沈菲菲,一句做我的女人话音未落。沈佳期忽然出现,看都不看男主一眼就把沈菲菲拎走,语气邪魅狂狷:昨天的物理卷子错太多了,我今天非得让你弄明白电路图不可。男配半夜爬窗,忧郁又温柔地向沈菲菲伸出手:愿意和我去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吗?沈菲菲一句愿意!都到喉咙口了,似乎想到什么,含泪摇头:不!我不去!我还没背会出师表!此时沈佳期推门进来:你,哪来的回哪去。沈菲菲每天都十分痛苦,但成绩进步飞速。沈佳期也因其铁腕性格和无所不能,成为了贵族学院里的风云人物,这本无脑小说里的角色都深受感染,自愿追随沈佳期,一心向学。摆烂贵族学院摇身一变,成为了知名学府,伟大名人的摇篮。当沈佳期的名字被印成学校门口的烫金大字,又写进知名校友册时,她云淡风轻——上辈子,我只顾自己向上攀爬,忘了拉你一把。这辈子,无论如何都要教会你,爱情不是一切,自己的命运必须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哪怕再艰难。——别担心,姐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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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吹,战鼓擂,遇见流氓谁怕谁醉酒后的顾小溪不一小心就惹上了腹黑又自恋的沈少,从此生活在了水生火热之中初见时。顾小溪:你长得这么好看,跟我走吧?沈昱珩:再见时。沈昱珩:你不是要带我走?顾小溪:放开你的爪子,臭流氓!后来。顾小溪:再见,再也不见么么哒。沈昱珩:臭丫头,话都说出来了还想溜?没门!顾小溪:嗷嗷嗷!放开你的爪子,放开你的嘴巴,放开本姑娘的衣服。就这样,顾小溪一脚踏进了自己挖的爱情陷阱里。开始了没羞没臊的豪门少奶奶生活
  • 作者:似伊
    【隔壁《年代文首富是我爸》已开】 阮糯米是个满级绿茶,人美声甜段位高,被评选为绿茶届冠军,在领奖时被一道雷劈中 在睁眼,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低级绿茶,该绿茶被男主/反派同时喜欢,却被重生女撕破了绿茶面皮,当场翻车,被男主和反派虐的极惨。 为了保住小命,阮糯米决定不当绿茶了,要在那些原身勾引过的男人面前洗白,当钢铁直女! 小鸟胃变大胃王,先吓跑他! 一口气吃了八个大肉包,她抚着小肚皮,软软地打了一个,嗝 反派:艹终于遇见了一个真实不做作的女孩子! 遇见男主表白,先打跑他! 糯米一招左勾拳,凶巴巴:滚,你这是在耍流氓! 男主红了耳朵:她在摸我,还跟我心有灵犀一点通,连凶巴巴的小模样,都该死的可爱! 阮糯米:???看着更加爱她的男主和反派 她陷入了沉思,是时候放终极大招了 糯米白着小脸,颤颤巍巍的搬起石头,想要露出健壮的大!胸!肌! 石头太重,吧唧摔出了个销.魂姿势 高冷男主:小妖精就是存心勾引我的! 偏执反派:小妖精就是存心勾引我的! 阮糯米疼的眼泪汪汪,勾勾引你妈啊! 预收文 《年代文首富是我爸》 文案: 顾明月是天之娇女,生来便拥有亿万家产,福布斯排名榜第一名是她爹顾嘉城,而她是首富顾嘉城六十岁那年老来得女,被宠到天上。 她从小顺风顺水,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见过她爹年轻时的儒雅风姿。 再一睁眼,穿到了一本以她爹为名字的同人小说里面。 书里,她是父母双亡的孤儿,最终被女主家屈尊降贵的收养,成为女主的血包,到了后来,女主更是顶替她的身份成为了首富的干女儿,而她郁郁而终。 顾明月:???当她死人啊? 面对即将被女主家收养的现场。 顾明月果断转身,往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怀里一扑,娇滴滴的喊,爸爸! 刚过十八岁连女同志手都没摸过却喜当爹的顾嘉城: 顾嘉城口中自己年轻时:知事懂礼,天然学霸,风流潇洒被女同志追捧。 顾明月信以为真。 直到看到年轻爸爸:打架斗殴,成绩倒数,偷看洗澡被女同志追打。 顾明月: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爸爸! 后来,顾明月才发现,当了首富两辈子的闺女 唯一不变的就是,她被爸爸宠到了天上。 完结文: 《穿成七零白富美》 《穿成七零娇娇女》 《穿成七零福气包》 《女配在年代文中当团宠》
  • 作者:红心柚子66
    一朝穿成农家病女,父母皆死兄妹恶。还多了一个女儿。孟小蝶都认了。好歹本姑娘是中医药研究生,还有一手好厨艺,总能活下去。卖豆腐,采人参,收山货,盖新房。悬壶济世,日子越来越红火。可稍不留神,却引狼入室。“小娘子,我们合作共赢?”某男问。孟小蝶白眼一翻,“你的意思是要相互利用?可以!”“那我直接搬过来住?”某男蹬鼻子上脸。“滚,这就叫碰瓷了!”
  • 作者:岁惟
    普济寺有一天突然号称要修缮,闭寺一日。那是因为那天他妈妈要去敬香。 他身份证上姓叶,护照上姓梁,每个证件名字都不一样。 她去他朋友的场子找他,拿着地址,硬说那条路就是没有1599号。杨谦南把烟头磕灭,披外套去找她。朋友问是谁面子这么大,还要你亲自接。他勾勾嘴角,说:一瞎子。 后来有一天她生日,他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你陪我去普济寺拜佛吧。 她喜欢他身陷茫茫人海,人头攒动,烟熏火燎,菩萨低眉颂,红尘万户侯。他下意识地回眸,频频找她。 她忽然鼻子一酸。 —— 温凛 X 杨谦南 ※本文重写过三遍,盗文网版本混乱,请勿留言误导正版读者。 ※作者专栏: 微博:岁惟 ※实体书已由悦读纪出版
  • 作者:瑾年三色
    一不小心穿成穿越文里的恶毒女配?白莲中的战斗机,绿茶里的第一名?从头到尾被利用,死了都得被刨坟?姜茶摇摇头,罢了,钢,就硬钢!那年春暖花开,贵妃周围大佬云集群星璀璨。武林盟主林雾月:我曾侍娘娘左右,得秘籍传承居盟主之位。邪教女尊莫清荷:我曾遇娘娘遛弯,获武学天赋被教众尊崇。第一女商秦丹沂:我曾随娘娘游历,听致富大法成绝世富婆。本书男主苏墨玦:呵呵,你们知道我是谁么?我是娘娘最爱的表哥!对此,书中第一大反派,能把全书杀得只剩书名的少年皇帝一脸淡漠:都醒醒,这是朕的媳妇儿。……话说东陵帝国有一绝世妖妃,刁蛮任性,天天气人~她叫姜茶,她就特么喜欢拉仇恨!
  • 作者:朱星辰
    《爱情的条件三部曲之一当爱已成往事》。汉城的天空总是很晴朗,允泽的心情也是,因为允泽色的迷彩服上,今天是他结束兵役的日子,当然,他更渴望的是结束对银波的思念。一直深信不疑,好的心情可以给他带来好的运气,无论是对银波的爱情,还是对自己可以当上教师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