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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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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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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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传世神作竟是我?!》《我不可能爱上一个太监!》求预收~~一朝穿越,十八线演员安椰变成了古早虐文里的悲惨女主。原文里,她先是被男主设计害得家破人亡,接着被他强娶成一个没有名分的侍妾,经历一大段虐身虐心之后,落了个绝望自尽的下场。安椰穿越的时间点,正好是双亲皆亡,她被强娶的那一夜。她穿着鲜红嫁衣坐在床上,身旁的男主一脸深情的对她说:你既没了亲眷,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至亲。安椰:……你不要过来啊!为了活命,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全书武力值担当,男主身旁最得力的侍卫——郁宴身上。郁宴此人,性格冷淡、沉默寡言,任凭安椰怎么撩拨他都屹然不动。安椰想来想去,觉得是自己用的方式太过温和,得下剂猛药。她设计和男主撕破脸,想要看看在她和男主之间,他会选谁。然后,她看到那个在她面前永远从容不迫的侍卫,为了她浑身浴血,在层层禁卫军的包围下,将自己昔日的主子捅了个对穿。他带着浑身血污,独独将干净的手掌伸向她,对她道:我带你走。后来,安椰发现,她撩的这个小侍卫,好像是个不得了的人(??)??【演技超好貌美小妖精x武力天花板木讷忠犬侍卫】*男主有别的身份,快结尾的时候会恢复*女主是被强娶,和男配没有实质夫妻关系封面画手:肥大不咕(已授权)《传世神作竟是我?!》陆贞年,清君二十一年生人,于清君四十年夏失踪,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都以为,他在十九岁那年就已经死了。无论是哪本史书讨论到他,都会在末尾加上一句:英年早逝,实在可惜。他是清君年代最富盛名的画家,十岁成名,失踪前最后一副画作《画中仙》更是无人不知。关于《画中仙》中那位含笑的女人是谁,画坛众说纷纭。有人说那是他梦中的仙女,有人说是他的妻子,甚至还有人说那是他的母亲,但只有顾凌晚知道,他们都错了。画中的女人,是她自己。陆贞年,他从来就不是天才,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我不可能爱上一个太监!》琼落刚穿越时,正好是皇后失势,打入冷宫的时候。很不巧,她就是这个失势的皇后。她在冷宫里没饭吃,饿了好几天终于等到了一个人。那人容貌清俊,面上桀骜不驯,不仅拒绝了她吃饭的祈求,还狠狠地羞辱了她一顿。后来她才知道,那个人就是宫斗冠军庄妃的得力助手,大太监容焕光。琼落本以为自己会饿死在冷宫,但隔天前朝就传出消息,皇上在宫外遇刺,不治身亡前朝和后宫乱做一团,被囚在东宫的太子直接继位,而她作为太子的母亲,一朝变成皇太后庄妃骤然失势,她的党羽尽数被除,只剩下大太监还在苦苦挣扎琼落好不容易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正打算在新搬入的寝宫就寝时,却突然看到大太监荣焕光出现在了自己的床边他的衣衫半敞,匍匐在她脚边,对她道:娘娘,求您怜爱奴。真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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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简介:云中白鹤,非燕雀之网所能罗也。文案一太子心思深沉,雄才伟略,众人都知,那是一位雄主。就是这样一个未来的圣主贤君却被一个无权权势的女子迷了心。她呀!低眉顺眼、温柔缱绻,原是最合他心意的人儿,不怨不怒,宠辱不惊,安静得在东宫的角落里,不着痕迹的影响他的心。一缕青丝,半阙诗词。他才知那个姑娘心中早有了意中人,她日日夜夜缠绵悱恻所思念的郎君原不是他,她情到深处呼唤的人也不是他。他曾愤怒,却不忍伤她,便是冷落也做不到。他囚她半生,京都陷落,她以身设局,死遁离开了这囚她半生的牢笼。文案二:故国三万里,此生无归期。历经千帆,故人人见面不相识,沈旭初只得问一句:陌上花开,问君归不归?长安如梦里,岂是无归意,終个无归期。邵玖曾想与人携手一生,后来只能看着那人慢慢走远,她却只能目送。她这一生曾拥有很多,但最终似乎什么都不曾剩下,她曾辛苦寻觅想要守护住什么,最终仍旧是孤单影只。她的爱人,另娶他人;她的友人,丧生于波诡云谲的政斗之中;她的孩子,于襁褓之中夭折;而她自己,身死异乡。沈旭初年少时曾想一人许诺,无论四季流转多少回,他都会去接她,可直至身死,他也不曾接回。等他终于有能力时,那人已成白骨,而他只能对着眼前坟茔,道一句:阿玖,师兄来接你回家!---------------------------------PS:1、男女主都非处2、背景架空,偏向南北朝,剧情偏日常3、男女主性格优缺点明显4、结局不保证he5、一天两更6.改名了,新书名《岁岁长乐》—— —— ——预收:《绾嫁》文案:年轻的贵妃死了,享年不过二十五,她死的那天正值立春,冷宫角落的一枝春梅正含苞欲放。年轻的帝王疯了,他抱着贵妃的尸首,在蒲泽宫呆坐了三天,最后一把火烧了她曾经居住过的蒲泽宫。虞淳曾喜欢过一个少年,岁只是惊鸿一瞥,却埋藏在心底很多年,直到有一天,她再次见到了他,只是彼时她早已为人妻。后来她的丈夫死了,她被夫家献给他,做了他的妾,用她一人,换满城百姓,没什么愿不愿的,只因她是虞氏一族的姑娘。她知道他喜欢温柔贤淑的女人,于是她努力扮演贤良的模样,可她终究留不住他。后来,她眼见着他成为了帝王,身边美人环绕,再没有她的位置,直到最后郁郁而终,她终是没能见到帝王最后一面。帝王薄情,更何况她二人直接本就是一桩孽缘。--------------- -----------刘安临死时,还是会想起当年竹林的偶然一瞥,从此半生浮沉都系于那一人。孤知道她冷酷,自私,无情,知道她所有的卑劣与不堪,可是孤还是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孤想留住她,哪怕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年轻的太子从未想过自己会对一个女人动心,即使那个女人早已为人妻。他知道那人不喜欢他,只是在利用他的权势,可他甘之如饴。他知道,只要有权势,那人就一定会等着他的。直到那场瘟疫,夺走了她的性命,他才知道,自己真的彻底失去了她。他追封她为皇后,可那人却不会再回应他了。-------- -------- ---------重生一世,他在城破的那一刻再次见到了她,这一次,他不会再错过了。却等来那人要嫁给他兄长的消息。他看着虞淳与自己的兄长谈论诗词,浅笑的唤自己:将军而这一声将军,竟是重生后她对自己的第一句话。------------------虞淳早已认了自己工具人的命运,既然注定要做世家与豪强的牺牲品,是兄是弟,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一次,她情愿选择已经称王的刘安兄长,至少五年之后,她就可以分金卖履,回到自己的家中,重新追求新生活了。但她没想到,在她即将被封为侧妃的前一个晚上,她会遇见刘安,并再一次与之纠缠不休。只不过,这一次,她是长嫂,他是小叔。
  • 作者:顾惜惜
    下本写《贵妃出道》/《装乖》 修泽作为宜城财阀许氏集团的继承人,个性沉稳内敛,性格低调温和,身边罕有异性。 自那日在酒店,无意中救下醉酒的温西月后,她就如同牛皮糖一样,在各种匪夷所思的场合,以各种诡异的方式出现在自己面前。 说着一些奇奇怪怪的话,甚至还真心诚意让他转行。 时间久了,连他的助理都忍不住吐槽:我最近看温小姐的频率比见我女朋友还勤。 修泽笑了笑,对温西月的目的了然于心。 从那晚她衣衫不整地抱紧自己向他求助,到如今每天以各种理由都在自己眼皮子晃悠。 除了对自己动心了,他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某天,两人又在酒局上碰面。 为了拉投资,温西月来者不拒。 修泽整晚眉头都没平过,忍无可忍,他敲了敲桌面,朝温西月发号施令:你出来下。 走廊上,光影无声的在修泽脸上变幻着,一阵沉默后,修泽说:我答应你就是了,你不用这么绞尽脑汁的用各种方式出现在我面前。 温西月喜出望外:你终于答应上我的节目了?! 修泽闲闲掀起眼皮,无情戳破温西月的美梦:我是答应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温西月:我特么就是想让你上我节目,好升职加薪走上人身巅峰,你竟然想追我?! ——————— 【贵妃出道】文案: 作为宫斗满级玩家,贵妃佟念锦弄废了皇后,斗死了皇贵妃,熬死了皇上,终于,唯一的儿子继承了大统,成了天下之主,可她还没来得及享受胜利的果实,就魂穿了,穿到一个黑历史满满的十八线女星佟贞身上。 迫于生计,贵妃参加了一档名叫《黑莲花盛宴》的综艺,节目中三十六个女星各有各的黑点,贵妃硬是凭着飞扬跋扈,挑三拣四,不可一世,突破层层重围,荣获盛世黑莲花称号,自此戏约不断,人气一时无二。 贵妃:就这宫斗不如混娱乐圈。 *** 晨星娱乐的太子爷江迟不知道自己最近怎么得罪了新晋女星佟贞,惹得她一见到自己就哭。时间一长,他开始怀疑自己上辈子是颗洋葱。 佟贞急忙制止他这种要不得的猜想,不不不,你上辈子是皇帝,九五至尊。 江迟表情古怪地瞅着她,冷静下来后,顺着她的思路问,那我上辈子灭你满门了? 没有,相反的,子凭母贵,无上恩宠。 江迟快疯了,那你一见我就哭? 佟贞抹了抹泪,哦,抱歉,这只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江迟:你的生理反应好特别! 这是个贵妃在娱乐圈驰骋最后拐走一位大佬的故事。
  • 作者:惜禾
    希望大家给个收藏~每晚十点准时更新。社恐宅女VS翘臀电工我爱你就像摩尔定律,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成倍增长,无穷无尽。文案一:程霆从一手创立的公司离开,成了自家小区的一名电工,他喜欢上3号楼很会烤蛋糕的社恐姑娘。姑娘见他有文身、一脸戾气,成天骑辆破单车,以为是失足青年再就业,对他格外关照。后来才知道,小阿弟不是一般人,清华少年班,单车贵贵的,他是人们口中的道神。文案二:有人说程霆小时了了,如今像拔了毛的鸡。可他在林葵心里却是大大的英雄——十年饮冰,热血难凉。国之重器,铸芯乘风。文案三:IC圈近日八卦,某头部公司新出5nm叫向日葵,几年前量产的某款cpu叫葵花籽,创世之神也逃不开七情六欲,谈个恋爱还怪浪漫的,真给咱工科男长脸。公司上市那天,科技板块记者肥着胆子借天时地利人和向程霆提及他神秘的另一半,大佬小小满足了下众人的好奇心——我的夫人有这世上最巧的手,最干净的心。很多年后,蛾子写命题作文《我的爸爸》——我的爸爸有这世上最巧的手,最干净的心。程霆折起这页,罕见地温柔:是妈妈教会爸爸的。蛾子:妈妈也会教我吗?当然。我也要有最巧的手,最干净的心,我要做光刻机!好样的。社恐VS社牛软妹VS拽王女主非常软妹,非常,本文无坚强大女主,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