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团圆

小团圆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最新更新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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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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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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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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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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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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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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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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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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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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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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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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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高知凌瑾韵一朝加班猝死,魂穿到了一个被冲喜的农家女身上,嫁的丈夫还是个只剩一口气的痨鬼。众人都在等着看她年纪轻轻当寡妇的笑话!可等着等着,那个肺痨鬼的身子日渐精壮起来,凌瑾韵的肚子竟然也慢慢大起来。原来凌瑾韵嫁的便宜丈夫竟然是前朝皇室遗脉。而她怀着皇室的孩子,一朝喜提皇后宝座。某日,便宜皇帝对她含情脉脉:“娘子,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为夫决定日日侍寝。”凌瑾韵怒了,扶着墙揉腰,一脚把他踢到墙角:“天天都来,还要不要老娘活了。”
  • 作者:奥修
    奥修是印度人,曾研习过哲学,当过许多年哲学教授。他生在东方的文化氛围里,又熟谙西方文化,他肉体生命极其有限,只活了50多岁,可他的精神生命却是无限延长的。他的生命的精神形式,就是他的600多本著作。奥修的书都是说出来的,他语调平缓,滔滔不绝,把人类漫长的历史,通过极其通俗的语言讲述出来。因此,只要是活着的人,都能听懂。尤其是他把很多深刻的道理,用通俗简单的故事加以阐述,娓娓道来,富有韵律,使听者心动。在奥修的书卷里,我感受到的是,他力主向生命本真回归。生命其实是简单的、透明的。因此,简单是真,简单是美。我曾有过这样一个比喻,人的童年犹如纯静透明的水,一切都很自然而真实。人到中年,在社会的舞台上搏击,浊浪翻卷,这杯水无法透明,难以看清。到了老年,要么主动追求澄静,要么无奈回复透明,无论怎样,这杯生命之水,是经过岁月的沉淀之后的再一次透明。这是每一个生命的存在过程,也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从这样的生命存在出发,无论是老、庄,还是耶稣、佛陀,无论是古希腊文明,还是东方文化,一切都是生命体验的结晶。这些人类经典文化的结晶,是由无数鲜活的生命所体悟出来的。因此,奥修强调体验。正因为有体验,每个人都能发现真理,都能悟到真理。但是,真理不是固定不变的,真理是发展的,也是有生命的,切忌把真理凝固。所以,我们读奥修,其实在读自己。我们面对奥修,实质是面对我们自身的生命。奥修不过是为我们开启一扇心灵之窗,打开一条人生的通道。路还是要自己走,生活还是要自己过,从现在开始,把握住自己的生命特性,走出自己的欢乐来。生命在于真实,真实源于自然。让我们共勉。
  • 作者:淡樱
    微博:@淡樱出版名:《星河》预收:《她们在无限世界鲨疯了》本文文案:曾经作为一本玛丽苏文反派的林星河收到了来自反派学校现代系的录取通知书。上学的第一天,她的同桌告诉她——每个反派新生都觉得自己很牛逼,像我们这样的现代系反派,顶多是谋财害命,给男主女主制造困难。千万不要惹奇幻系的,那些大佬进来改造前打个响指能灭掉半个世界。不要和古代系的同学玩,那里的反派天天想着谋权篡位,整天联合搞事想自己当校长。千万不要对仙侠系的系草谢无安有任何幻想,那!是!一!个!大!变!态!不久后。林星河的同桌见到奇幻系大佬用自己的火系异能给林星河烘衣服,古代系大佬的肩上趴着林星河的猫,而那一位仙侠系的系草在给林星河夹菜。林星河的同桌:……食用指南:1无脑爽文,私设较多。2.沙雕风,无限流《无限姐妹团》在经历了气候变异、病毒变异之后,全球迎来了热搜变异。平平无奇的热搜词条化作残暴血腥的副本世界,平等地宠幸每一个人。#三杯咖啡如何分给四个领导#以前:我是想进来提高下职场情商的,没想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现在:救命!你们知道咖啡馆有多黑吗!一根手指头换一杯咖啡啊!最后领导还说我买错了!他要喝不加糖的!#春日心动桃花妆#以前:让我点进去学习一下换头术,啊,眼影也太好看了吧!现在:双眼皮贴歪了要被吃掉的!怪物有八十二只眼睛啊!我贴了整整一包的双眼皮贴!我再也不要看任何仿妆热搜了!#黄牛你不要太离谱#以前:真情实感讨厌每一个黄牛!现在:抢票没抢过黄牛!家人们!它是真的黄牛啊!会哞哞叫的那种!……山月和两个闺蜜组团进入副本。第一个副本结束后,三个人都沉默了。山月:小枝,你这一道炝炒鬼手,我实在无法入口。凌枝沉默了一秒钟:阿笙,我知道你热衷于搞钱,只是连变异物的钱你也要赚吗!齐晚笙沉默了五分钟:月月,上个副本的boss最后问我,你下次想去哪一个热搜,它要通知同行避开你。1.沙雕脑洞的无限流,好姐妹联手闯关打怪
  • 作者:猫头鹰溜冰
    【预收文《矿工他只想挖矿》跪求预收】 顾枋珩本可以过上梦寐以求的社畜生活,但不幸意外死亡,被迫踏上拯救各类大佬的旅途中。 这任务做的好好的,不料任务目标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怪,剧情发展隐约有关小黑屋的趋势 顾枋珩:莫挨我,我性冷淡,不谈恋爱! 挨不住男人的软磨硬泡,试着谈谈之后...顾枋珩:真香!!! 切片精分偏执深情攻x只对攻乖人狠话也多潇洒自信吐槽担当超过做饭自以为性冷淡全能受 世界一:面瘫骚气情商为负总裁x只想划水存钱特助 攻原本:我不吃你做的食物就会精神不振,留在我这给我做饭。 攻之后:你是天,你是最美的神话,爱你胜过一切。 世界二:暴躁犬系影帝太子爷攻x稍微认真一点歌手受 攻原先:你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我的喜好,就是想接近我对吧,给我爬! 攻之后:你们这群人不许欺负我家宝宝,黑粉给我爬!我要自己扛起我家cp大旗 世界三:苦闷深仇大恨寡言少语学生攻x努力教书不搞师生恋的教授受 攻原本:你不要管我...滚开! 攻之后:不要离开我宝宝,我的世界只有你了。 在经历八个世界后,成为人生赢家,打脸各色极品的顾枋珩被男人当作稀世珍宝,生怕他哪里磕着碰着了。 众炮灰:明明受伤的只有我们! 1v1甜宠he慢穿~你就是我的命中注定,日六更新有保障,小可爱看看我呀 ————————————————— 文案一 邬云酷爱挖矿,平时在学院里几乎见不到人,同学对他唯一的印象只停留在,理论成绩挺好,实践废柴的层面。 直到有一天,能源动荡,在所有人恐惧自身能力的时候,他们眼中那个只知道睡觉,空有一身好皮囊的邬云站了出来。 只见他轻轻一挥,史上最大危机引刃而解。反派瓜子都没有嗑一袋,就被邬云打回老家,再起不能。 事后,所有人怀揣一颗感恩戴德的心,他们纷纷涌上前去,歌颂邬云的奉献,但邬云却只觉得吵,他皱起眉头。 邬云:这不就是正常操作? 文案二 星际时代,人类发现更便利的新能源,甚至利用自身驯化这股能量,掌握曾经无法想象的超自然能力,还可以随时给物品充能,移动充电宝get,方便到不行。 但之后他们才明白,这股能量的源头,是世人无法驾驭的存在。 邬云:诚邀,这是我不小心散出去的能量,睡觉时没注意。 1.外冷内热深情执着攻x佛系三无吊炸天受,1v1,双c,无第三者,he 2.邬云(乌云)与雷靛(雷电),电闪雷鸣,你我的爱轰轰烈烈~ 接档文是[矿工他只想挖矿]!!!!!!!! 过段时间直接一起开的是[龙的珍宝]微博还有受的图,各位喜欢可以看看呀ww 然后基友的文,是我最喜欢的末日~《全世界都害怕我的怪物男友》by阿欠欠,啾咪啾咪
  • 作者:君不知
    别人说,母亲是第三者,说自己是没人要的私生女。甚至不能理解的外婆,让自己和母亲分开了,差点连母女都不能相认了。可是,同样是艾家的女儿,做为姐姐的艾沐盈,却像公主一样的长大了。这让她如何能够心甘。所以她要报仇,只要能复仇泄恨,她一点不介意被人当做第三者,!她发誓要夺得那个男人,哪怕是用尽最卑劣的手段。可是,当她身怀六甲却还是什么也得不到的那一刻,她知道她什么都输了,甚至,连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