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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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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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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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意外的话就是明天(17号)倒v,倒v章节是从24章到最新章,谢谢你们一路以来的支持(给小可爱们比心)】【段评已开,不出意外都是日更,时间从凌晨三点到晚九点不等】横滨附近疑似特级咒灵出没,高专三人组领了任务前往横滨,白发dk的六眼都望穿了愣是没见到那个拥有人类外貌的特级咒灵。倒是见到了拦着人问话的——天丛云剑的付丧神?!这个世界上还有神明和神器?!名为雲的神器成为了他们高专二年级的同期,不会吃饭不会写字什么都要教,三个人面面相觑,年纪轻轻操了一颗老妈子的心。杰:雲别吃了,吃太多会不舒服。硝子:雲这个筷子要这么拿。悟:……你这家伙不睡觉的?!——作为神器天之丛云,雲拥有绝对斩杀恶人的权力,俗称审判权。三位同期:!!!悟(兴奋搓手):所以那群老橘子也可以审判了是吗?不懂老橘子具体指什么但是同窗说是想害自己的坏蛋的雲毫不犹豫:可以都鲨了。腐朽的咒术界高层:……你不要过来啊!!!又名《我的同窗在饭都吃不明白的年纪成功鲨掉了那个诅咒之王》、《今天好无聊去清洗一个烂橘子玩玩好了》、《我们仨和一笨蛋神器的温馨日常》、《躲在同窗身后在她清洗上层时给她喊加油》其实是不会起文名和写文案于是摆烂了()【友情提示】非传说中的正统天丛云剑,私设如山倒ooc漫天乱飞的放飞自我创作,私设超多超多!ooc超多超多!逻辑死角色ooc无脑流,通篇鬼扯综漫世界观都有些微改变,请多包容亲情友情比例居多,爱情相对较少全文不长,20w字左右完结
  • 作者:秦桑枝
    *小喇叭公告:和编编确定好了,1月14日第16章入V,感谢宝子们的支持~【预收《春潮带雨》女学生X京圈太子爷,先婚后爱《风月难止》推荐好朋友西临《淋雨季》,文案都在最下面,点个收藏吧】本文文案:用一次粉身碎骨,换一个永恒的拥抱。(洛希极限)男暗恋女/清冷乖乖女X自信张扬公子哥1.大学篇:沈祐是不是喜欢她这个问题,桑瑜怀疑过三次。第一次,初相识。回家的公交车站,他站在台阶上直勾勾地注视着她,好像特意在等她。好巧,真的是你。沈祐打了声招呼后,却没再理她。好吧,桑瑜觉得是自己自恋了。第二次,高中学校偶遇。原来她和他竟是同一所高中。结合之前的种种迹象,他对她似乎和旁人不大一样。当事人否认:别误会,校友情。桑瑜:……第三次,桑瑜翻着他送的书。纸上写着半截情话,还有隐藏分散在书页里,被黑色笔墨圈起来的——我喜欢你这下,他总不能否认吧。沈祐坦然承认:答案都写进了星星里。Wrriten in the stars,命中注定。我向宇宙下订单,想要带上你私奔。2.高中回忆篇:沈祐是骄傲的,生得一副好皮囊,理科班榜首,家世显赫,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别人眼中他有多耀眼,在她的眼里就有多暗淡,他的骄傲不值一提,碎落一地。某天放学,楼梯上。桑瑜和好友走在前面。好友一脸雀跃,语气中充满了崇拜:这次理科班的第一名又是沈祐,他真的好厉害。桑瑜只淡淡一笑:理科班的事你倒是了解的挺清楚。好友又说:不是我了解,学校里谁不知道沈祐啊?可能也就你不知道。桑瑜疑惑:是吗?我应该知道他是谁吗?好友无奈地摇了摇头。沈祐跟在后面听完了全程。他低头看着手里的情书,已经皱得不成样子。在我幻想了一切和你有关的美好时,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3.当哲学系遇上天文学,文科女遇上理科男,那就不得不回到世界本原问题。桑瑜:你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沈祐:我是唯你主义。排:*SC,HE*日常、慢热*弃文不必告知,放过彼此——————————————————————————《春潮带雨》文案:女学生X京圈太子爷年龄差4岁SC.HE向暖第一次见陆南晖是在家乡小城,春寒料峭乍暖还寒时节,他却一身单薄矜贵西装挺拔屹立,举手投足间优雅又从容,天生高贵不凡,与这座小城格格不入。她们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对他点头哈腰,为他撑伞,尊称他为陆先生。向暖只当他是有钱的商人,带着一点小心思别有用心地接近。陆南晖看破不说破,两人各取所需。她图他钱,他当她是消遣。后来,他带她参加私人聚会,从别人口中得知他是北城来的太子爷。向暖自知她和他不是一个圈子,却不知他竟是这样的圈子。更不曾想,他那样的圈子亦有高低,而他就是圈子最顶端的高位者。陆南晖提醒她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向暖不敢逾越,深知他是她无法跨越的银河。她安静、乖巧、听话,在他身边扮演好角色。彼时,陆南晖说什么,她便做什么。直到他说:向暖,你走吧。向暖头也不回地走了。只是后来向暖没想到,一向冷静自持、克制内敛的陆南晖会在她家门前苦等,只为求她:暖暖,你爱我吧。陆南晖也没想到,向暖的离开会成为他一生的潮湿。——————————————————————————西临《淋雨季》文案:周颂宜第一次见靳晏礼,是一个雪雾茫茫的冬夜,朋友撺掇的新年聚会上。那天,她坐在轮椅上看着窗外絮絮落雪,等着侍者将沏好的茶水滗出。热气模糊了视线。雪松下嵌着一座复古斑驳的电话亭。亭上压着厚厚一层雪,雪下伫着身量颀长的男人。凛冬夜里,接触不良的灯泡释放出弱白的光亮。他握着暗红色的听筒,斜斜靠在亭旁,隔着一层模糊雾气的玻璃窗相视。*再见面,新年伊始。家中开始为自己的婚事做打算,由专人挑选。在这之前,周颂宜有一位相恋多年的男友,为此第一次在家中红了脸,摔烂了自己最爱的一套茶具。转天。靳晏礼坐于周宅,双手奉上一套古董茶瓷。对上刚从旋步楼梯下来的周颂宜,斯文的面皮松开温和的笑容,新年快乐。*08年冬季,周颂宜曾在十元纸币上用铅笔写下一段文字:我用的这张纸币,到底会经过多少人的手里,又会漂流几座城市呢?真是让人好奇。2008年12月20日周颂宜——北京后来,兜兜转转十二年。这张纸币带着一段感情,又重新回到她的手里。凛冬将至,请你爱我。
  • 作者:山野行月
    【本文于6.29零点入V,感谢支持~】修真界大战的那一日,桑黛重伤濒死,被丢在了战场上,亲眼看着她的宗门护送另一个人离开。这时的桑黛脑海里出现了一本书。她是这本书的炮灰女配,表面是剑宗的大小姐,实际真千金另有其人,乃是原书女主。爹娘对她好是为了利用她的修为作战,师兄师姐们惦记她的血给女主续命,所有人都为了原女主抛下了她。即将昏迷之前,清冽的冷松香扑鼻而来,一人俯身抱起了她。醒来后的桑黛冷眼看着榻边站立的青年。一袭黑衣的人矜贵淡漠,姿容俊美,居高临下睨着她。那是她的宿敌,妖域之主,原书的大反派,宿玄。桑黛:你想杀就杀,不必指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消息。反派垂首冷嗤:本尊留你的命自有用处,哪轮得到你挑三拣四。桑黛却听到了另一道声音:【杀了你?杀了你我就要守寡了!】桑黛眨了眨刚醒来有些酸涩的眼,忍住眼泪问他:……你说什么?反派别过头:没什么。而那道声音:【好喜欢黛黛,哭起来也这么好看,想亲爆她!】桑黛:?*住在妖域的这段时间,桑黛发现自己能听见反派的心声。她吃饭时。反派:吃的这么急作甚,本尊又不缺你一口吃的。实际:【黛黛好可爱,黛黛今天吃了两碗熏鱼,这是我做的菜!】她睡觉时。反派:你住在本尊的主殿,本尊亲自看管你。实际:【和黛黛住一起了,黛黛好香好软我好喜欢,我就偷偷亲一下!!】她因那次大战重伤,经脉受损无法练剑时。反派:废物,提剑,来杀本尊。实际:【本尊要剐了剑宗这群杂种,我的黛黛明明是天下最杰出的剑修!】桑黛:……她压了压微抽的眼角,一晃便过了数月。直到有一日月圆,桑黛闯进了一方竹林。温泉热气缭绕,覆着潮湿的清香,身前的人体温滚烫。他的眼角泛红,两个毛茸茸的耳朵控制不住立了起来,别过眼艰难道:谁让你进来的,出去!耳边却传来他的心声:【发情期好难受,好想要黛黛,想的要疯了!】桑黛看着腰间紧紧缠上的尾巴陷入了沉默。她戳了戳他的尾巴:我可以帮你的。反派:()*起初的桑黛以为他只是想要她口中的宗门机密。后来的桑黛发现,他要的只有她。他曾是她的宿敌。最终却成了她并肩的爱人。阅读指南:1、男主真身九尾狐,超级大的毛绒绒,恋爱脑一个,口嫌体正直,他超爱!2、原宗门会扬灰,绝对超级无敌火葬场,女主会重回巅峰,强强联手虐渣。——文案截图于2023.12.25————————————————预收《成为宿敌的情劫对象后》文案:灵禾公主的死对头谢寒声要去渡命劫了,司命算出应的乃是情劫。可谢寒声修的是无情道,如今无情道要去渡情劫。灵禾乐的不行,磕着瓜子跑去轮回台,笑着看谢寒声下凡。谢寒声执剑肃立,黑眸沉沉望着她,忽然勾唇冲她露出万年来第一个笑。轮回台风大,灵禾小公主早些回去,莫要被风吹下凡。灵禾只当他嘴硬,笑的越发开心:那是自然,帝君且安心——下凡两字消散在风中。公主!灵禾想,她一定与谢寒声不死不休。轮回台刮了阵狂风,将凤凰族小公主一并吹下了凡。*带着记忆重生成凡人的灵禾笑的很勉强。好消息,家世不菲。坏消息,她是合欢宗的大小姐,他们合欢宗修的乃是合欢术。远在天界的母后躲避天道为她传音,告知她,她这幅凡人之躯的命书中记载,灵禾命中有一贵人,在她十八岁时出现,会助她成仙。灵禾等啊等,翘首以盼熬到了十八岁。没等来命书说的贵人,反而等来了她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来接她成婚。看着眼前熟悉的脸,灵禾险些把手骨捏碎。贵人?助她成仙?合着谢寒声的情劫是她啊!可是他们无情道会杀妻证道啊!!*在发现谢寒声没有仙界的记忆后,灵禾为了退婚无所不用其极。又一次离家出走被谢寒声抓了回去,她猛灌了一壶凉水,问:真的不能放我走?谢寒声看了她许久,回:我会是个很好的夫君。灵禾面无表情看着面前执剑的白衣剑修。身姿挺拔,墨发雪肤,清俊出尘。年轻,修为高,身材好。看起来就很能干(划重点)灵禾咬了咬牙。在当晚,衣着清凉,潜进谢寒声的屋子,爬上了他的榻。她决定了,要靠自己的合欢术修炼成仙。与大乘境剑修双修,三年元婴,五年化神,十年大圆满不是梦,她要甩了谢寒声先行回归仙位,绝不留在凡间当他的冤种情劫对象 !第二天,灵禾后悔无比,揉着老腰泪流满面,背着包撒腿准备跑,于山脚被谢寒声堵回去。如玉的手牵起她,谢寒声熟练背过她的包裹,拉着她的手往山上走。后悔也无用,榻是你爬的,我的身子给了你,你便需要对我负责,我们的婚期照常。后来,灵禾哭着顿悟了命书上的话,原来母后说的贵人助她成仙是这个意思。谢寒声在她的修行一途上当真是贵人。可这个助字说的太含蓄了。阅读指南:1、甜文,所以杀妻证道是绝对不可能的! ! 男主外清冷内腹黑属性,宿敌变情人,绝对香香!2、文案中的命劫有伏笔,文中会详细写。——文案截图于2024.6.21
  • 作者:平地木
    每日0点更新,预收文《奴家要杀摄政王》文案在本文下方,求收藏~经营升级+大唐吃喝玩乐、美妆美食日常+甜甜哒恋爱本文案介绍的唐朝女郎的服装变革之路是真实的!混搭不是来自西方文化,是我无尽大唐风华!有华国香奶奶之称的,女装品牌创始人沈熙薇,一朝穿越,成了长安城的三无人员,没钱没房没亲人。只能开大了!炎炎夏日,贵女们脱去了幂篱(遮脸遮身)买了沈记推出的帷帽(只遮脸);老学究一摇头,向朝廷请了禁制令。不让带帷帽?沈煕薇脑筋一转,索性丢掉。云鬓丽容,红绫金丝,胸前腻白。老学究青筋暴起,唉声叹气却多觑了一眼。椒酥玉球岂可白觑?沈煕薇蛾眉一蹙,飒爽范儿秋装大行其道。幞头、圆领缺胯袍、条纹女裤、黑长靴,混搭男装风刚柔并济,唯女郎恣意。这朝堂上坐着女主,街上行着女郎君,唉...老学究深感大势已去。沈熙薇紧随武则天称帝的步伐,步步踩在风口上,打破陈规,屡推新装,将盛唐女郎的风华演绎的大胆无忌,至于银子——赚得海了去了!香车豪邸佳公子,穿越大唐还没有减肥烦恼的沈熙薇:单笼金乳酥,金黄油亮,松软绵密,大唐版奶黄流心大包子,好吃!婆罗门轻高面,印度传来的异域美食,尝尝!金银夹花平截——大唐版蟹肉卷,还有水盆羊肉,乳酿鱼,大唐版鱼子酱...从走街窜巷居无定所人见人踩的市井小贩儿,到用服饰引领大唐时局的女首富,沈熙薇再次创造了神话。食用指南:1.本文时间线整体架空,无法考据,介意勿入。2.全文有关于美食的篇幅,也有恋爱,日常经营向甜爽文。-------------------------------------泠柔生得冰肌玉骨、雪肤云鬓,却是罪臣之女,十一岁便做了乐妓。可她心中却有个难以忘怀的竹马,因着家中也遭了难,发配到了苦寒北境,五年信件往来,彼此初心未改,幸得竹马立了功,升官回京,要为泠柔赎身。苦熬了许多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只需等到明日。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这夜却突然来到了乐馆,这出了名的狠戾煞星,虽生得俊美不凡,面上却阴云密布。泠柔一眼也不敢多看,可曲子弹到一半儿,却被他点了出来。他神色极冷的用玉扳指叩击着桌案,声音宛若刀锋般渗人:你为何欢喜?奴家没有欢喜。有幸为本王奏琴竟敢不欢喜?!那,那奴家欢喜。那喜怒无常的疯子将杯盏掀翻,不由分说,撕破她的衣裳,粗暴的,毫无一丝怜香惜玉的。泠柔痛苦万分,他却张狂的欺在她身上,狠咬她耳侧:你贱如蝼蚁,也敢有悲喜?!从今往后,本王要你笑你便笑,许你哭你才可哭!泠柔万念俱灰,本想自缢,可第二日,那疯子又要对她明媒正娶,她被送进摄政王府时,宛如行尸走肉,此生的梦想和爱情,全被他一时兴起信手拈碎!!泠柔发誓:她要用这副艳骨做筹码,拉他坠欲海,引他入魔渊,她要一点一点拿走他珍视的一切,爱情、梦想、权力、名声还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