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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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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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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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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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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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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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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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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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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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遇事不决,相信科学》——元吉穿成了一本修真小说中的小河神。身份低微、神力低下,每天还要清理那群修士丢在河中的垃圾,苦不堪言。被仇家逼至忘川边的原书男主眼眶通红,悲愤喊出三十年河东,三十……话音未落,就被从天而降的一堆天灵法器砸了个头破血流。刚丟完垃圾的元吉心虚不已,就见面前的原书男主感激涕零,多谢前辈出手相救,晚辈此生愿为您效犬马之劳。元吉:……?原书中的天才剑修深受重伤跌进忘川,神魂逐渐消散之际,却见一道白光闪过。再次醒来时,只见追杀自己的魔兽正被一名面容昳丽的少女架在火上烤,当即挣扎起来,多谢前辈出手相救,不知前辈是否愿意收我为徒?正庆幸自己捞人捞得快,没让血水污染河流的元吉:……?某天正兢兢业业打捞垃圾的元吉从水中捡到个一袭红衣,却气质清冷如同谪仙一般的男子。元吉沉默一瞬。这难道是给自己送的媳妇?元吉倒吸一口凉气,后退两步,可我是个正经河神诶!*最近在各大宗门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言。在人人畏惧的忘川,生活着本界唯一一位真神。她实力深不可测, 气运之子、剑修天才、御兽鬼才等人皆是她的座下。就连那残虐暴戾从不肯屈居人下的魔修尊者为了提高修为,套着正道之光的马甲藏在她身侧。偶然听闻这传言的元吉连连摆手:不不不,莫要瞎说,我可是正经河神!———放个预收—————《遇事不决,相信科学》白思薇是个货真价实的倒霉蛋,一朝重生成了个身世凄惨亲戚极品的小可怜。好不容易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走出大山。才发现,这个世界不太对劲。为什么大学录取通知书里会夹杂着《保命指南》《捉妖必看二三事》这种一看就非常不科学的宣传?沉默片刻,她默默掏出新买的二手手机扫了二维码加入新生群。叮~2023届捉妖聊天群欢迎你的加入~白思薇:……我大概是被骗了。反手下载反诈app为铲除这种诈\\\\\\\\\\\\\\\\\\\\\\\\\\\\\\\\\\\\\\\\\\\\\\\\\\\\\\\\\\\\\\\\\\\\\\\\\\\\\\\\\\\\\\\\\\\\\\\\\\\\\\\\\\\\\\\\\\\\\\\\\\\\\\\\骗团伙作出了巨大贡献。在被学校领导进行一番爱的关切后,白思薇成功在大学报道。大学里的课程十分丰富,只是同学不太正常。体育课上,A同学总说自己会飞,拿个木剑当滑板。白思薇真诚建议:不如先装两个轮子?美术课上,B同学疑似有自残现象,时常扎破手指在那鬼画符。白思薇默默递上一碟红颜料:用这个会更鲜艳。实验课上,C同学被突然出现的小动物吓得昏死过去。白思薇:……?毫不犹豫地举起手里的板砖。*A同学:白思薇她和我说要相信科学,转头为了抢食堂的限量鸡腿从三楼飞了下去。B同学:白思薇她和我说要相信科学,然后徒手画出一道天雷符,把学校里的一个地缚灵给超度了。C同学:白思薇她和我说要相信科学,扭头就把暴走的妖给一板砖拍死了。——————推推基友烬霜滴文:《女配觉醒后》文案:盛游光是浮黎界千万年来最有望登上神位的仙宫之主。却在勘悟天地时意外觉醒,得知自己不过是一本话本里的炮灰女配。她是主角莅临神位的绊脚石,她的修为与仙宫,都只是被主角踩进泥里的陪衬。所幸一切都还来得及。觉醒后的盛游光决定先下手为强,踏着主角的尸骨,抢他的机缘顶他的位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书中写了主角的名字、主角的机缘、主角的潇洒肆意,就是没写主角具体长什么样子。她靠着话本里描述的主角特征,杀了主角被夺舍的表弟。循着话本记载的机缘所在,灭了主角的契约灵物,毁了主角的传承仙府,折了主角的惊世神剑,还顺便捡了个甚至可爱的小徒弟。小徒弟根骨极佳悟性超绝。小徒弟活泼开朗落落大方。小徒弟不姓岁。在仙宫分徒弟的点仙台上,小徒弟得了第一。评定等次的器灵将小徒弟的成绩扯着嗓子在点仙台上吼了三天三夜。——安阳岁临远居榜首!盛游光:……这徒弟,她能不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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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青枝令
    很多小说里主角都有一个白月光,他们光风霁月,他们完美无瑕,他们是人生赢家,然而最终都逃不过黑化、早亡等等命运,给主角的感情和事业添砖加瓦。 池意的任务就是完成他们的愿望,消除执念,送他们去投胎。 世界1:修仙文里的大师兄() 世界2:豪门文里的男主叔叔() 世界3:重生文里的画仙() 世界4:宫斗文里的亡国之君(进行中) 世界5:娱乐圈文里的男配 世界6:科举文里的前状元 世界7:穿书文里的原男主 或许还有 男主向言情,快穿打脸虐渣爽文,有的世界有cp,有的没有。 —— 隔壁双开耽美主攻快穿: 《攻了那个炮灰男配[快穿]》 每个世界主角的圆满,都会伴随配角的牺牲,郁止的任务就是让配角获得幸福。 郁止拿上教案:我是老师,教你幸福。 某人笑意盈盈:不,老师,这个字读四声,你要教(jiào)我幸福。 世界1:豪门老男人攻&悲惨真少爷受(豪门) 世界2:流量明星攻&阴郁影帝受(娱乐圈) 世界3:风流质子攻&女装皇子受(朝堂) 世界4:全能管家攻&残疾少爷受(主仆) 世界5:世家公子攻&寒门贵子受(古代宿敌) 世界6:地主傻子攻&阴阳同体受(双性) 世界7:待续 以上世界顺序可能不定。 ※主攻快穿,一对一,受是一个人,感情为主,虐渣为辅。 —— 男主无cp预收: 《伪装名士》 燕黎一醒来,就发现自己成了燕绥之,无亲无故,来历不明。 麻烦上门,为保小命,他不得不伪装成隐居名士,谁知却无意触发了名士系统。 【叮!检测到前方有名士赤身高歌,宿主请效仿!】 【叮!检测到前方有名士悬绫而挂,宿主请效仿!】 【叮!检测到前方有名士食散贪欢,宿主请效仿!】 燕黎:说人话。 【请宿主脱衣、上吊、服毒,成功伪装名士!】 燕黎:他明白了,这玩意儿就是个坏的。 在燕黎伪装名士时,竟被卷入真名士的斗争中,就在他觉得自己可以收拾收拾去深山老林种地的时候,竟发现自己这身体的身份并没有那么简单。 燕黎:我不是就好好做个名士吗?怎么又牵扯到皇权了? 【检测到宿主身份解锁,本系统正式更名为帝王系统,请宿主继续努力。】 燕黎:算了,还是把这玩意儿扔了吧。 ※无cp,架空架空,背景类似五代十国,男主走名士谋者之路,是个大忽悠。 ※本文带轻微风水玄幻。 男主言情完结文:《不做炮灰男配(快穿)》、《皇帝重生后》 男主无cp完结文:《我在古代做皇帝》、《天下第一纨绔》
  • 作者:作别春山
    本文将在8月20日从22章开始入v,会在当天更万字,谢谢大家喜欢!重回高三,出轨的前男友心甘情愿地在我面前当一条摇尾乞怜的小狗。-阮湘被前男友气晕倒后,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高三。这时,她的那个冷心冷清的出轨前男友还是个对她爱而不得的舔狗。阮湘:谢邀,这是什么重生大爽文。她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仅要把前男友从全校第一的位置上踢下去,还要疯狂打脸渣男。一中校草林延述向来是众人眼里的天之骄子,性格淡漠,家世优渥。一切难题在他面前似乎都能轻而易举的解决。但最近,却有一个问题时常困扰着他。为什么一觉醒来,班里那个特别可爱的女同学,突然开始凶他。_双洁双初恋,感情戏在成年后/存稿多,稳定日更。/男主无出轨,全程只喜欢女主一人,没有狗血误会,请给他个机会解释。/没有蹿频,是现言。_预收文《灰蓝山雀》我的前半段人生,在反复的爱你与恨你中渡过。_谢沉瑶在17岁时有一个喜欢的人,但她却在18岁时抛下了他,选择独自出国离开,从未留下只言片语。谢沉瑶离开后,周政安找了她六年。回国后,她没想到再次遇见周政安会是在一场订婚典礼上。彼时她已经有了未婚夫,还共同收养了一个可爱的女孩。而他是洛城炙手可热的商业新贵,人人趋之若鹜,既想赶他下去,更想接替他,成为他。眼神无意间对视的刹那,谢沉瑶惊慌失措地打翻酒杯,独自跑去了宴会席外的偏僻角落,可却还是被他抓到。出乎意料的,周政安只是站在风里,然后缓缓走近她,神情冷淡寂寥,仿佛面前的女生只是一位陌生人。他单膝跪在地上,拿出湿纸巾帮她擦去裙子上的酒污,黑眸沉沉,话语讽刺:谢沉瑶,能参加这种身份的订婚宴,看来你这几年过得还蛮幸福啊。夜色如墨,沾满污渍的纸巾被丢进垃圾桶里。谢沉瑶咬着嘴唇不发一语,扭头便要离开,却被周政安掐住手臂,冷不防地按在墙上。他瞳孔微沉,神色阴郁,第一次无视她通红的眼眶,一字一句冷笑道:可是谢沉瑶,骗子又凭什么幸福?明明讥讽的话语尽在耳畔,可她的眼神却总是忍不住落向周政安的左手。他的手腕上还带着18岁时,她亲手为他做的手链。
  • 作者:一纸弯月
    于4月9号星期二入v届时凌晨有万更掉落还有抽奖哦敬请期待预收:《失忆后青梅竹马他疯了》《夫人她很爱》求收藏v前隔日更,v后日更(保底三千,努力六千),大约21点更新。小天使貌美六公主vs美强惨阴郁腹黑太子日常小甜饼!勾心斗角比不过孩子恋爱。天元六年,燕国公主被送往庆国和亲。李姝茵才到宫里便被送去了最偏远的破殿。意外发现隔壁来了位弱柳扶风,仙姿少年,白日总是在院子里晒太阳,夜里又总在咳嗽。想着俊美少年在破败、逼仄的地方食不果腹,她心中很不是滋味。人人皆有爱美之心,她也不差。寂静的冷宫多了道娇俏的身影。第一日:她钻入后院送来吃食。第二日:她爬上墙头递来些御寒物。少年支着下巴,眉目温柔,霞姿月韵,慵懒的听着她喋喋不休:今日送饭的小太监多给我加了个鸡腿。有个宫婢送了套新的冬被来。你偿一口我新做的桂花糕?他微微启唇,甜香的桂花糕化在唇间,眼前的少女就好似囊中之物,他势在必得。只要你的东西不给他人,明日的小太监还会再给你送好东西。李姝茵却不懂,只眨着眼,以为他是逗她开心。如若小太监又送好东西来,我定再分你一份!*直到一日少女姗姗来迟,将备着的吃食一通抛下,凑到他身旁,压低声音,但藏不住话中喜悦。据说太子爷虽骄纵顽劣、目中无人,且是个药罐子,但深受陛下喜爱,样貌上乘,我要是攀上他,必定飞黄腾达!届时带你出冷宫,好日子便来了!宋演俊眉蹙起,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她居然放着他在眼前不顾,偏要去寻什么传闻中的太子?太子是我自己?倒是可以。*藏红色的软轿前,粉妆玉琢的少女垂首,佩环齐鸣。她夹着嗓子,惹人爱惜:求太子殿下垂怜!半晌,玉指掀开轿帘,锦衣狐裘,面若凝脂的太子露了半张脸,凤眸促狭,暗哑着声:他人来要,孤不给,偏是你,那也是你垂怜孤。美娇人身形一顿,不敢置信的抬头,轿中风光霁月的少年,分毫没有冷宫里那副清冷、病恹模样。太、太子爷?ps.1.男女主双C2.男主病弱团宠人设(除了皇后)3.先女救男,是男女主互相的救赎,另外作者是纯爱控,只搞纯爱!!!(划重点)预收:《夫人她很爱》恶名远扬高岭之花冷静自持保命女陈姝华家境殷实,父母疼爱。随商船赴上京寻亲,怎料半路遇海贼劫船。面若寒霜的男人手执长剑身手矫健,与四个海贼搏斗有来有回。却不料身后有人悄悄靠近。陈姝华瞧着面前威武大汉,不自觉的咽了咽唾沫,小腿打颤,正欲逃跑,却被绊着,低头看去,竟是一截断臂!她顿时两眼一黑,朝前扑去,直直跪在男人的脚边,挡住了贼人的袭击。昏死之前,她清晰可见男人眼中的震惊和疑惑。*陈姝华丢了记忆,成了上京侯府的夫人。并且这侯爷生性骄纵冷傲,将人命当做手中玩物,丝毫不怜惜。人人都叹她陈姝华家境不明,却能做的了侯府夫人,羡慕其运气好,但又惧怕她的丈夫是上京第一恶霸裴宴清。陈姝华瞧着面前为自己抚琴挽发的男人,嗫嚅道:侯爷,妾觉得外边儿的人都是有眼无珠。清风朗月的男人笑起,动作轻柔的替她插好朱钗:只要夫人疼爱为夫,那便是最好的。他握住她的手,俯身问道:今儿夫人学了什么?二人哄笑,满室温柔。隔日,有位青衣公子在府外叫嚣,说是她的未婚妻子落了难,被当今侯爷强掳,现下是来寻人的。陈姝华揉了揉眉心,握着裴宴清的衣裳:侯爷,他说的是何人?裴宴清合了她的披风,扶着她的肩往里走:可能是个傻子,来闹事的。不过多久,有人发现那位青衣公子便被毒哑了嗓子戳瞎了眼,被丢出了城外。是夜,陈姝华头痛欲绝,揪着裴宴清的衣领子,高声质问:今儿那人的确是我的……裴宴清褪去上衣,狭长的桃花眸里带着笑意,静等着她回答。而负在身后的手里正捏着一根泛着寒光的银针。她忽而笑道,亲了亲他的唇角:是一个傻子。裴宴清俯身而上,与她耳鬓厮磨,享受着她每一下战栗,长睫遮住眼底的暗色。在鱼水之欢之际,陈姝华默默扔掉了他藏在衣袖里的银针。好险,又活了一日。ps:1v1,男主强取豪夺。女主是被带到京城才想起记忆的(为什么会被男主带走文章会解释。)前期装b,而后追妻。《失忆后青梅竹马他疯了》求收藏明媚小太阳自卑小病娇陆家血脉单薄,只有一女,便对其万般宠爱,虽世世从军,却独留她蜗居府内,不愿冒险。可是人闲下来总是会出问题,陆听晚的问题不大,只是与隔壁莫家的小庶子成了朋友。这莫家小庶子和其它人不同,他总是喜欢可怜兮兮的盯着她,仿佛除了她世界便没有其它人。陆听晚看着心软便遂了他的愿,不曾想这位唇红齿白、媚眼如丝的少年心底却格外的卑劣,看她的眼神也愈发占有。不巧,她出了事,忘了所有。莫锦知只把陆听晚当做命里的一束光,仿佛她在他便能活着。他知道他生来卑贱,生母低贱,长姐侮辱,原以为他能扛的住所有,却没想到有一日少女将他忘却时他竟然如此痛苦。她言笑晏晏,却不是对他她娇软嗔语,也不是同他气啊气啊!既然如此,他便自私一些,拉下那天上的月亮坠入泥塘!陆听晚真是喜欢隔壁的小庶子,因为他聪明,也不惧怕她,只是没想到这小庶子总是喜欢勾引人,她本来只是当他为朋友,没想到却成了夫人?多年以后她家道中落,去了京城,远远走来了一位少年。旁侧的人都说是京城第一权臣,惧怕的紧。可偏偏想起记忆的陆听晚不怕,这哪里是权臣,分明是她的青梅竹马!—————可以看看前面归君,这是里面的两个人物。另外这篇是he,是归君里面的另一个结局。*救赎,男主略微偏执下贱,女主明媚,微强不过也是双向奔赴!
  • 作者:俊才人士
    麦克,这是一头红龙的名字。你可能会认为这头龙的名字不够威武霸气,但是他的的确确是令整个诺德世界,所有物种都惧怕的红龙。麦克的全名为麦克·盖悠托尔索·迦拉克隆。他的体型庞大无比,就算是传奇龙种也比不上……刚从少年龙的沉睡期中醒来,他便已经拥有极老红龙的体型了,往后的日子,红龙的体型愈加可怕!麦克的称号是“灭世魔焰”,寓意为:拥有毁灭世界力量,如同恶魔王子一般的红龙。红龙麾下最强军团叫做“魔焰军团”,挂以自己的称号为名,这个军团的战斗力自然是最顶级的!所有的战士都是以龙之精血契约的!在红龙亲征的时候,就连哥布林都能变得异常凶狠,其他的怪物眷属更是骁勇善战!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这条红龙身上的光环效果。邪恶光环!耐久光环!专注光环!十二光环齐聚之时,便是真正无敌之时!......这是一头身上有着一堆光环、不精通魔法、但免疫任何魔法且肉身无敌、体型庞大的红龙的故事。主角阵营倾向:混乱善良ps1:金手指灵感来源自——魔兽争霸ps2:异兽文,争霸文,不变人,单女主。群号:77283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