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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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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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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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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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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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本接小甜文《漫漫》,文案在最最底下,向宝们求个收藏orz(一般日更,有时候在凌晨,总之写完就发,十分建议早上看,么么)【美艳张扬vs内敛温柔老实人】男暗恋年下姐弟男主纯爱战神,唯裳主义双向救赎2017年十一月二十日,陈裳第一次见到穿着棕咖围裙的他。朋友说,这人长得挺帅,就是看起来太好骗,呆呆傻傻的。陈裳一边嘴里吃着,一边夹烤肉蘸料,抽空望了眼,含糊地点了点头。她不喜欢老实端方的人,自那次见面后,两人却不知度过了多少个旖旎的夜晚。你该叫我一声学姐。男生低头沉沉看着她,不语。我们高中大学同校,你不应当叫我声学姐?阿裳。黑夜里,原本挑逗的心在簌簌战栗中乱成了一朵游散漂泊的云。或许最初的悸动是他一声一声的阿裳;是他无数次望向她温柔的眼;是大冬天亲手给她洗打底衫;是茫茫雪天里,他于人间烟火处在台上为她唱饭后未倦吗?跟我逛逛,再送你归家。后来他们结束关系分手,从此谁也不见谁,陈裳是这样以为的,她诱他入局,想必他痛恨了她,只是每每想到那个清朗的少年,心里格外生愧。那年,她冷漠,坚硬,固执,不懂什么是爱,将一颗心赤裸裸地蹂躏,甚至全然不知。爱究竟是什么?相遇的第二年,他们结婚,彼时,高中时的旧天台经重建成了商场再变成写字楼,陈裳终于有了答案:爱是勇气和纵容,是当你反复确定,却早存在一言一行里,是向永恒开战的军旗。【11年的平安夜,我遇到一个女侠,并给了我一个苹果,从此那是一切开始的地方。】【关于我爱的那个人,她固执又敏感,她总是无时无刻想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她。亲爱的姑娘,你不必试探,我早在你不知道的地方爱了你一年又一年。】———y的心事簿*当我跨过沉沦的一切,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你是我的军旗。/王小波《爱你就像爱生命》阅读指南:1.he,姐弟2.男主暗恋多年,超纯情3.轻微虐男,关于老实人弟弟被钓,女主却想睡完走人(眼泪,男人最好的医美_)4.女非男处,严重警告,双洁党男主控慎入5.无任何原型,禁止带入三次人物,看见一律删除处理,最后祝小乖们看文愉快啊————————————————下一本《漫漫》,向小宝们求个收藏QAQ徐漾来了趟江州,爱上了家早餐店。这家店呢,名字普普通通———一家早餐店。她一时分不清是爱上了他家汤包,还是爱上了他家老板,或许两个都是吧。周泽树可千万别知道。—春日清晨,橙黄的光芒穿透薄薄云雾,周泽树晨跑遇到个傻不愣登站在自拍杆前喋喋不休的小姑娘。她一会儿抓住脚腕腾云驾雾,一会儿垫着个脚上演芭蕾舞,完了自己还乐个不停。等他沿线跑完,这人终于不见闹腾,顾及是折腾没劲儿了,果不其然躺花池卡座上闭眼睡着了。他坐在背后歇息,心想,真没个心眼,手机还大喇喇架在杆上呢。哎,要是能当只熊就好了。她一头唰起来,能量满格,我现在只想变身一头熊,饱饱晒够太阳,再吃一屉汤包!我跟你们讲哦,如果来江州一定要吃烟兰街一家早餐铺子的汤包,巨巨巨好吃。原来录视频啊,不过熊可不吃这玩意儿。趁他人不在这,我们悄悄说一句,里面的男老板人间绝色!周泽树擦汗的动作停住,无奈憋笑,点了点头。不过,这人就是有一点实在不好。她清清嗓子,变声教导主任,这位同学,咳,你知不知道长期缺勤什么后果?什么后果?周泽树拎着瓶水走过来,朝一脸惊恐的小姑娘挑眉笑说:不懂,老师要不给个明示?乐天派vlog博主vs温柔帅气早餐店老板(女主元气满满,不是可爱挂,就是单纯的能量满格,自信感染力爆棚,超级治愈)2024.4.221.sc, 1V1,he2.温馨浪漫小甜文,一个春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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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满级暴君重生后》】原创不易,恳请支持正版,感谢! 本文文案: 【就特别疼老婆一帅逼校霸攻vs体弱多病、高级绿茶学神受】 高考后谌冰拿到清华通知书的同时,也收到了曾经的竹马萧致的死讯,帮社会人借高利贷,被追债时出了车祸,遗物只有一张谌冰的照片。 三年前,萧致家中突生变故,中考一塌糊涂,高中去了烂的不能再烂的成大九中,与谌冰分道扬镳。 从那以后萧致就变了,抽烟打架混日子,被看成一无是处的败类。 死了,其他人也认为皆大欢喜。 但只有谌冰知道,清瘦的少年向他告白时指骨颤抖,字不成句,说要永远保护他。 - 重生后,谌冰在所有人错愕的目光中转去了成大九中,第一件事是走到趴着睡觉的校霸面前。 还他妈睡? 校霸:? 我要跟你同桌,你去把桌子搬过来。 校霸: 搬不搬?不搬我随便找个人坐了。 校霸低声说:搬。 - 萧致不大想搭理这个上一秒拒绝自己,下一秒却跑来摇尾巴的傻X。 但对方似乎哪儿不一样了。 发着高烧,面色焦红,攥他指尖轻轻蹭:心心疼我吗? 萧致当然心疼。 但对方看穿他情绪,烧得更动人了:那去去学习好不好 白月光变白莲花。 *校园,重生,感情线甜甜甜 晚十点更新 --------------------------------------------------------------------------------------- 预收 《满级暴君重生后》 又名《暴君等你长大》 【唯我独尊/占有欲爆棚/偏执疯批攻vs温润清雅/可望不可即受】 前世,邬锦出身罪臣奴籍,凭借诡谋骁勇一朝得势。为保权位,邬锦不惜杀人害命,屠城焚掠,致使天下如处沸汤中。 他手下第一谋士,亦是少年时追随他打天下的挚友,宋寄遥再三劝谏。 邬锦非但不听,反觉得被他背叛,盛怒中设套将宋寄遥乱石砸死。 宋寄遥死后,邬锦才渐渐发现,宋寄遥谏言是为他好。 宋寄遥早知会死在他手里,曾修书陈言:无怨。 宋寄遥不愿与他为敌,早识破了圈套,却欣然一笑,从容赴死。 邬锦检查遗物看到了自己向他求爱的信物,宋寄遥当年回避,却完好保存在枕下。 再后悔也来不及。民怨沸腾,邬锦气运已尽,最终被叛军屠戮死无全尸。 - 没想到邬锦一朝重生了。 回到少年初遇,宋寄遥尚在私塾诵书,清清郎朗,皓月之华,而自己还是当年那背负罪名、被人践踏、被仇恨焚心的阴郁少年。 宋寄遥诵书倦怠,无意望向窗外,见那衣衫破落的少年正定定看着自己。 邬锦声音嘶哑:别怕,哥哥不是坏人。 #重生后为了不吓走老婆我他妈直接洗心革面##但他什么时候爱上我?#
  • 作者:安萧苏苏
    【下一本《我喜欢你女朋友很久了[穿书]》求收藏】 【下一本文案见底部】 文案一:余故里第一次见白清竹,是在医院的走廊。 她被护士簇拥着,一只手被病人握着不停摇晃,另一手还拿着鲜红的锦旗。 然而转头她就看见,白清竹站在门诊室的水池前,面无表情的用刷子清洗整个手臂。 水流冲刷之下,她的手愈加白皙,骨节分明,逐渐被冻的通红。 她心想,这个大夫似乎脾气不太好。 第二次则是在门诊室内,她的手臂被白清竹翻来覆去的揉捏按压,语气清冷,可却始终温和耐心,动作也自始至终的轻柔,她觉着这个大夫似乎又挺好。 文案二:余故里求租接连受挫,闺蜜给她找了个靠谱的房子。 带着女儿搬进小别墅的第一天,发现房东居然是之前给她看过手的大夫。 余故里懵懵懂懂问了一句,为什么你只收这么少的钱? 白清竹淡淡的说:你需要房子,我们恰好认识,加上我另有目的,念头也并不单纯。 余故里一直没弄清楚这个‘不单纯’是什么。 直到她偶然发现,在白清竹的书桌上,那张满布撕裂细纹的合影的另一个主角,是她。 照片上,两个姑娘身着婚纱,正于教堂中亲密接吻。 她这才想起来,几年前一场车祸过后,她似乎失忆了。 而眼前身为她房东的人,疑似是她的前妻。 这刺激有点大了。 对外清冷沉默寡言对内双标医生X对外温和有礼对内奔放直球画家 小剧场 白清竹的同事偷偷打了个赌,赌白清竹这辈子会不会结婚。 直到几个小护士不小心从门缝里瞧见,一向冷漠自持的白老师把一个人给摁在了座椅里亲,一手还捂着一个孩子的眼睛。 小护士们惊呆了。 那不是白老师手机桌面上的人? 那不是白老师头像上的小姑娘吗? 这小姑娘怎么和白老师长得那么像?! 这话一出,所有人沉默了。 不久后,白清竹带着一箱喜糖拿到医院,同时发了条朋友圈。 那是一张红色的结婚照,配了简单的两个字:已婚。 食用指南 1、甜宠,慢热,1V1,HE,侵略向。 2、更多百合完结文可戳专栏。 3、坑品很好,可放心跳坑,专栏求收藏 4、防盗比例百分之七十,防盗时间72小时。 PS:本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和改编呦 【预收求收藏】 《我喜欢你女朋友很久了》by:安萧苏苏 白飞飞前一天夜里,还捧着书为女主落泪:呜呜呜阿妩姐姐爱你姐姐疼你 醒来后,她发现她成了《璀璨星途》这本小说里的恶毒女配。 不光如此,她还一直妄图陷害女主霍妩,且其私生活极为混乱,放浪不堪、荒淫无度。 而女主总是次次原谅她,简直人美心善,还有一个被誉为圈里模范的男朋友,一时之间,人人称羡。 白飞飞还处于放荡不堪、荒淫无度这八个大字震撼中,紧接着就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原、主、约、了、人、共、度、春、宵! 扭头却发现—— 艹!进门的怎么会是女主! * 门外霍妩笑靥如花,看着屋内的白飞飞,眼底却淬着冰:我早就说过,你要么别这辈子都别出现在我面前,要么,就这辈子别想再离开。 第二天。 白飞飞捧着被子,呆坐在床上,颤抖着想起了记忆深处的东西。 曾经她穿到书里过一次。 只是那次,她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大限将至,死遁了。 而现在 白飞飞拿着体检报告,终于确定自己现在身体健康。 然后她毅然决然的掏出手机,朝着霍妩传闻中的男朋友发了一条短信:实不相瞒,我喜欢你对象很久了。 等她清醒过来,发现了收件人从霍妩的男朋友变成了霍妩本尊。 她发错人了。 霍妩:前脚跟我做完,后脚去拿体检报告,现在又说喜欢我男朋友很久了。 霍妩:白飞飞,真有你的。 白飞飞: 她再死遁一次,还来得及吗?
  • 作者:白落梅
    隐世才女白落梅继林徽因、张爱玲、三毛的“传记三部曲”之后,首度转型书写传统文化;以唯美文笔,写尽世间风雅之物,诠释风雅之美,与百万读者共品古物的意蕴深长。一寸光阴一壶酒,一纸诗书一年华。一剪梅花一溪月,一方古物一风雅。一曲云水一闲茶,一树菩提一烟霞。煮上一壶月光,几两荷风,与白落梅共赏古物风华。自古以来,无论是淡酒、清茶、疏梅、幽兰,还是老巷、石桥、山水、花鸟……都如诗般浸润在传统文化的漫漫长河中,也都出现在我们触手可及的生活各处。无论文人骚客,还是市井小民,都或多或少地沾染着这风雅的趣味。白落梅以其优美典雅的文笔,将这其中的闲情逸致娓娓道来,点缀以诗词典故,向读者铺张开了一卷美好的画轴,其中的风华,读者自知。
  • 作者:不如
    穿到《禽满四合院》,成为父母双亡的富二代.财产莫名其妙遭到众禽眼红,他瞬间成了众禽的团宠对象。绑定系统后,他惊呆了众禽……
  • 作者:水渝
    身材既胖且肥的宇嫣,呆望着眼前长桌上那些美丽的蓝色瓶子。这些东西都要由她代言?那是不可能的!谁、谁会要她这种又肥又丑的女人作模特儿?然而,她真的好想改变一切呀!而“朵兰”化妆品公司的广告界“鬼才”于棹庭,也对她鼓励道:“只要你愿意,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而宇嫣相信自己做得到……也相信了于棹庭的话。然而,宇嫣不知道的是,在他眼里,她只是一个商业物品,而他的工作,就是要完美地呈现出她这一个物品!物品……宇嫣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竟然只把她当做物品?这比被当成胖子或是丑女更叫她难受!他等着、等着看吧!她一定要成功地把身体瘦下来,绝对不让他再用那种眼神看她, 不让他再那样地把她当物品般地轻视她!
  •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恐怖谷》(The Valley of Fear)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一部以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其助手华生为主角的长篇侦探小说中的其中一篇故事。本篇最初是于1914年9月至1915年5月在The Strand Magazine连载。福尔摩斯一直透过一名告密者查探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行为,这名告密者一向都是寄密码给福尔摩斯,在最后一封信中,福尔摩斯解读到一名叫道格拉斯的人会有不利。不久,来自伦敦的警探便上门邀请福尔摩斯协助查探道格拉斯的命案。福尔摩斯查探过现场,又询问了死者的友人、太太及管家,发现案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于是便推测真正的道格拉斯未死,屋内的尸首另有其人。真正的道格拉斯终于现身,并解释这次扮死的原因。很多年前,道格拉斯亦是一名侦探,在美国协助捣破了一个犯罪集团,这个犯罪集团的余孽一直想追杀道格拉斯,所以他们便合力制造这个骗局,希望能够重新生活。但结果道格拉斯最终依然死在莫里亚蒂教授手中。
  • 作者:倪匡
    《海异》是香港科幻作家倪匡以第三人称叙述的原振侠系列科幻冒险小说第四部。夏威夷群岛的欧胡岛上,发生了三件神秘的失踪案件。两宗失踪案件发生在海中,一宗发生在海鲜市场。海洋,有著各种各样不可测的变化,是一个神秘的世界,今次在海中发生了什麼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