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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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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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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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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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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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本是来自潘帕斯草原的天才足球少年,因为家庭的变故混迹于巴塞罗那的贫民窟,终日斗殴盗窃维持生计。她是来自中医世家的东方玫瑰,舞蹈是她深埋于心底的梦想,却同样因为家庭的原因弃舞从医,求学于巴塞罗那高等学府。一场劫案让他们二人相遇在这世界上最浪漫的城市,从此二人的命运紧紧的缠绕在一起。在最困难的日子里他们彼此安慰,相互救赎。他说:Alicia,如果没有你,我将永远是那只讨人厌的刺猬,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Lucas Romero,巴塞罗那城俱乐部也不会有传奇的8号。她说:Lucas,是你让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当年爸爸一定逼我学医,让我一步步将中医推向世界的舞台,让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中医的魅力。也是你让我明白不单单只有舞者能够站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掌声,同样医学也能。当穷小子一跃成为举世瞩目的足球明星,阶级的跨越和名利场的钱色.诱惑能否让他守住自己的真心?文化背景的差异,学历三观的不同能否让这段感情如同往日那样纯真?真正的爱情是相识于苦难的不离不弃,是怀揣梦想时的彼此成就,是历经声色犬马后的忠贞不渝。读前必看:1、本文1v1,小甜文,美强惨天才足球小狼狗X永远向上不惧困难的小太阳医学世家小姐姐+双事业线听说要写上sc才有人愿意看2、灵感来自于今年阿根廷夺冠以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作为05年开始看巴萨的老伪球迷,真的对梅老板能够夺冠满满的泪目。3、男主的形象请大家自行参考阿根廷的中场5号帕雷德斯,小墙真的太帅了,尤其是那双眼睛,本文的灵感就是来自于这双眼睛。具体可以关注的vb:晋江想吃鱼的喵喵0706头像就是他哦。4、本人不是医学专业,也不是专业球迷,但是涉及到相关知识会努力查资料,不足之处请多包容。因为是原创小说,不能涉及到真实的人物和球队,还可能涉及到侵权的问题。所以,大家不要乱猜谁是谁啦,我需要改下文。5、人无完人,男主会经历有钱就变坏的桥段,我个人认为从一个穷小子一夜成为世界名人,是个人都会飘哈。但是不会很过分,受不了的及时避雷。另外作者不是软妹,谁在我评论里乱放屁,一定会骂回去的。6、最后,我试着写英文名字的译文,Alicia=艾丽西亚,但是觉得好怪。所以文章里的主要人物的名字会直接写英文了。其他次要人物或者是真实存在的明星,会写中文名。7、应该是个长篇啦,因为受到梅老板的影响很大,想写到男主有两三个娃,拿到世界杯的冠军在完结
  • 作者:桔喵喵
    【重要提示:小说背景是远古世界,与现实无关,拒绝野味人人有责,贩卖饲养和食用野生动物都是错误的喵~o( =∩ω∩= )m】 【接档文:《穿书后在反派身边躺赢》戳作者专栏,求个收藏~~o( =∩ω∩= )m】 胖橘喵穿越了,穿越到了一本远古文里,原本胖得都被铲屎官嫌弃的橘喵,一下子变成了远古世界容貌最美气味最甜的雌性。 胖橘喵穿越前,原著里的反派大佬们,每天怼天怼地怼空气。 胖橘喵穿越后,原著里的反派大佬们,每天 大佬1号:喵喵,那家伙连根毛都没有,丑死了,你离他远点。 大佬2号:喵喵,那家伙滑溜溜冷冰冰的,恶心死了,你离他远点。 大佬3号:说的没错! 大佬4号:就是这样! 真·大佬(冷漠脸):喵喵,过来吃鱼。 胖橘喵拍着圆鼓鼓的肚皮笑眯眯:喵~ 指路排雷: 1,V前随榜更,V后日更,每晚六点更新。 2,远古世界,完全架空。拥有变身能力的野人、巨大的野兽、奇怪的植物等等乱入,设定会有夸张,不考究! 3,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我自倾怀,君且随意。 【《穿书后在反派身边躺赢》文案: 慕悠悠穿到一本大女主文里,女主身边有个白月光还有一颗朱砂痣。 在书中,朱砂痣君子期长得是真好看,心也是真的黑,就是一条披着鲜艳皮囊色彩斑斓的毒蛇。 而慕悠悠,穿成了小村妞,一个出场不过三秒就领盒饭的小跑龙套。 慕悠悠穿过来的时候,刚好赶上了君子期发放盒饭的环节,心里面慌得不行。 她给他做饭,陪他疗伤,衣不解带,彻夜照料,终于保住了小命也护下了整个村子。 君子期伤愈后离去,慕悠悠快快活活地过了几年,突然天降噩耗,凡是年满十七还没有嫁人的姑娘,官媒将会统一发放一个丈夫还包邮到家?! 安排,必须安排! 慕悠悠立刻决定找一个瞧得顺眼的男人,来一场契约婚姻。 相亲那天,本不该出现的君子期出现了,已经女大十八变的慕悠悠以为君子期没能认出她来,还有些失望。 谁能料到,几天之后,君子期便堵上门来,将她给打包抗回了家。 面对有颜有钱有体力的大反派,慕悠悠果断选择躺平享受,顺便坐等他把自己给作死,到那时,她可就成了有颜有钱有自由的俏寡妇啦~ 就这样,等啊等啊 直到娃都生了三个,她想要的生活也没能等来,反而被君子期给推上了原本该属于女主的位置 后来。 慕悠悠才知道,这个大反派居然是重生的?!】
  • 作者:桃鬼谭
    【本文将于7.15入V,当天三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预收文《被盗号后我被迫成了修仙大佬》《凤回銮(重生)》《只想撞邪的我拒绝做万人迷》求收藏!】本文文案:北笙凝穿进一本无限流小说后失忆了,她只记得男主名叫衡嗣,会在某乐园副本中出场,以惊人速度刷新各个副本的通关时间,是个超级大佬。为了活命,她决定去找男主抱大腿。于是,游乐园副本,别人忙着躲避死亡游乐设施,男主悠闲去坐过山车,她跟着一起,成功发现通关线索。动物异变副本,别人忙着逃跑,男主径直往怪物堆里钻,她有样学样,成功发现首领控制晶核。假面舞会副本,别人因为吃人面具惶惶不安,男主随手抓起一个就戴,她选了同款情侣面具,成功逃离。几次下来,北笙凝发现跟着男主简直就是一路躺赢,不要太爽!可后来,北笙凝记忆慢慢恢复,她想起男主衡嗣其实是复丧神,依靠死亡获得力量,死的次数越多力量越强。之前那些副本,男主其实是真的死了,只是因为复丧神之躯,所以又活了。原来她一直在跟着男主作大死!惊出一身冷汗的北笙凝觉得自己不可能总这么幸运,于是决定找书里的大佬男二抱大腿。然而一直冷漠话少,一脸丧丧的衡嗣忽然拉住她的手认真道:我保护你,别找他,好不好?然后她就真躺赢了。-衡嗣是一个复丧神,永远轮回于死亡与复生之间。每次死亡他都会变得更强,但每次死亡他心里都会缺失点什么。直到她出现,成了照耀他幽暗世界唯一的光。【胆大心细稳定发疯女主咸鱼话少丧萌男主】*阅读指南:1v1,微恐。女主挺强的,不弱,全能打工人,抱大腿是想找靠谱队友,不是真的只能靠抱大腿才能通关。封面是模板,已获得使用授权。文案已于2022.7.31截图留证---【预收1《被盗号后我被迫成了修仙大佬》】前白容是一款仙侠网游的重氪玩家,因为有些社恐,她便和自己的小号结为侠侣,刷任务拿奖励。某天,她熬夜肝游戏猝死,穿进游戏里的修仙世界,成了自己的仙师小号。为了解锁自己满级重氪神装的魔族主号,她拒绝修仙,一心入魔。然而,她拒接仙师的新手村任务,却成了卦辞里的修仙天才,大佬抢着收她为徒。她拒绝在仙师副本里杀怪,以免获得经验值,却解锁了隐藏仙师成就。她混迹魔界一心修魔,却被众人当成悟出了仙魔无别万法归一的大道,备受修仙者追捧。前白容大无语:我真的不想修仙啊!虽然修魔路上受尽误解和委屈,但为了重氪主号,她忍。结果她就看到本应在系统里冻结的魔族主号出现在自己面前,大摇大摆挥霍她号里的资源……前白容:盗号狗,给爷死!系统:【宿主冷静,那个人和宿主的主号产生了联系,不能杀!】后来,自己的号只能自己守着,所以面对敌人围堵——前白容:他身上一针一线都是我的!谁也别想动!晏无:夫人说得对,我也是你的。---【预收2《凤回銮(重生)》】洛嫣和是皇上的御用辨毒师,帝师的孙女,盛宠加身,无人能及。她一心爱慕三皇子,却被对方欺骗,误以为皇帝是灭族仇人,于是暗中毒害皇帝,帮他夺得帝位。她如愿嫁给心上人做了皇后,可那位忙于朝政的新帝在凤殿态度冷淡,却让她一手培养的医女怀上了龙嗣。最终,她惨死于冷宫,只得一卷草席裹尸。她死后不久,瘟疫爆发,外敌入侵,是被贬的前太子温知崇力挽狂澜,解救了大应危局,重回帝位。也是他,将她的尸骨收殓安葬,夜半无人时,喃喃念着她的名字,彻夜无眠。那年,一向温和的太子,下令斩了三皇子和医女满门。重生后,洛嫣和回到了十六岁。彼时她还是那个荣宠无限的护国药师。皇上那句我们嫣和以后是要做皇后的。看似玩笑,却带着君无戏言的威严。人们都以为,皇帝在敲打太子,暗示那个最受宠的三皇子,那个被洛嫣和爱慕着的三皇子才是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一旁的太子神情黯了黯。却听洛嫣和应道:我也觉得太子哥哥很好。【预收专栏可见,感兴趣点个收藏吧!】
  • 作者:蒹葭渡江
    我,李万基,木叶王牌间谍,一个靠真本事在各大忍村吃软饭的真男人!旋涡玖辛奈:“万基,我现在是自由身了,我们交往吧!”公主纲手姬:“混蛋小鬼,都说了这些孩子跟你没关系,只是长得和你有些像而已!”宇智波美琴:“万基,佐子她需要一个父亲!”水影照美冥:“万基君,人家的婚礼上缺一个新郎!”腿影黑土:“万基大哥哥,只要你来岩隐村,我立马让爷爷退位让贤!”砂隐公主手鞠:“万基哥哥,我们砂隐村的驸马位子还空着呢!”大筒木辉夜:“羽衣,羽村,黑绝,这是哀家给你们找的后爹,快来叫爸爸!”…………建了个Q群,木叶间谍群:826037891,有兴趣的可以进去相互交流交流。本人一日万更,更新绝对给力,诸位读者大佬请放心阅读。
  • 作者:计刺
    【下本预收】【这反派不像演的,建议严查】【穿成黑莲男主的带球跑前妻】文案在最下面[本文文案]林荞上学途中穿越到了二十五年后,这才知道自己是一本校园文男主的亲妈。书中她在男主十岁那年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为男主形成嚣张跋扈的性子打下基础。而此刻,站在陌生的高中校园里,那个跟林荞有八分像的好大儿正站在她面前,吊儿郎当地对她说。美女,加个微信?林荞:……十八岁的顾星然桀骜不驯,是南城高中人人都惧怕的狠角色。但这会他正因为一局真心话大冒险,被个小姑娘恨铁不成钢的骂——逆子!怎么对你妈说话呢!顾星然:???后来他发现,这人还真他妈是他妈。*顾星然这辈子最痛恨的人就是他妈,所以在重新见到她后,他誓要把这八年的痛苦都报复回来。但很快顾星然就发现,十八岁的豪门大小姐林荞,不仅是个妈,还是个祖宗。从某天开始,南城高中的同学们经常能看到一些诡异的场景。那个拽上天的小霸王顾星然,竟然天天跟在新来的转学生林荞身后,看起来是在挑衅,实则是在…伺候她?林荞你这书包可真土啊……嗯?你把包扔给我干嘛,我怎么可能给你拎!你给我回来!笑死,这你都不会?二十五年前就这教育水平?我才不会告诉你答案——第二题选B。林荞我警告你,这是我最后亿次替你跑腿去小卖部,以后记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围观同学:……看来打脸这事,打着打着就习惯了。*顾知洵和林荞是青梅竹马,大学毕业后结的婚。出差回来后,儿子顾星然才跟他说了这件事。顾知洵原以为自己是恨那女人的,她在他人生最低谷的时候不辞而别。可看到十八岁的林荞,满眼星星地笑着对自己说——顾知洵,你老了好多呦的时候。他久久无法回神,甚至连一句重话都说不出来。许久后,顾知洵叹了口气。罢了,来都来了,就先当女儿养(chong )着吧。======[预收文案1]【这反派不像演的,建议严查】舒黎死后穿进侦探游戏中,穿遍了999个罪犯npc,体验了999次罪犯人生,反派系统认可了她的霉运,绑定她去一篇娱乐圈文里当反派。再一睁眼,舒黎成了被全网黑的炮灰女星,在去做反派前,一份剧本先甩在了她前面。那是舒黎穿来前接下的角色,一个有偷窥癖好的杀人狂,没人肯演这种罪犯,所以落在了她这个炮灰头上,全网都在等着看她笑话。合约在身,她没有选择,必须去演。舒黎:?罪犯?这题她可太熟了,熟到有999次经验。别人在演戏,她直接来真的,以上次穿成的疯批连环杀人犯为基准,真实的本色出演了一回,没有技巧,全是感情。然后,她震住了导演,吓坏了演员,惊出了警方,沸腾了全网。【我差点被舒黎杀人前那个阴森变态的笑吓尿!她不是演技很差吗?!】【呜呜我不敢一个走夜路了,舒黎把悬疑片演成了犯罪纪录片,她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以我踩过缝纫机的身份表示,歹徒的神态骗不了人,她就是真的!】【舒黎不像是演的!请求官方严查!】于是舒黎成功登顶热搜第一,关键词为:舒黎、太真了、查查她。最后官方下场表示:早就因为怀疑查过了,舒黎同志不仅遵纪守法,还协助警方破过大案子。网友:!?!!当晚大家便看到舒黎的微博头像换成了一面光荣的锦旗。网友:牛批,黎姐有护身符了!从这开始,舒黎成了反派专业户,别人以为她接的是剧本,实际她在复习那999段亲身体验:法外狂徒富家女、反社会人格抢劫犯、控制欲过强的精神病、病娇白切黑绑架犯、巧舌如簧的美女骗子……后来,舒黎站在最高领奖台上,手握小金人,新粉时刻担心她被抓进去,老粉则淡定的在为她尖叫鼓掌,警方还拿她的演戏片段当反恐宣传片。舒黎:谁懂,本来只想做个反派,稀里糊涂成影后了。=======预收文案2【穿成黑莲男主的带球跑前妻】安梨怀孕五个月的时候,觉醒了自我意识,知道了自己生活在一本古早虐恋文中。她是黑莲花男主那带球跑的势利眼前妻,在未来生下孩子后,会归来发疯成为男女主最大的阻碍,成为这段虐恋play中的一环。最后落得没钱没娃被家族遗弃被男主嫌弃等多重悲惨结局。而此刻,安梨正坐在vip候机室里,五分钟后准备登机,正式踏上带球跑之旅。安梨:……额,她好像摊上大事了。*沈阔家道中落后被人陷害下药,被迫娶了一个爱慕虚荣的妻子。在怀孕的妻子失踪三天后,沈阔忽然拥有了读心术这个技能,他从别人的心声那知道了安梨今天会坐飞机离开。沈阔表面波澜不惊,实际心中冷笑一声,他知道那个女人从来都看不起他。跑了也好,他懒得看她虚伪做作的面容。谁知下一秒,房门就被人推开,本应上了飞机的安梨出现在他面前,笑的温柔深情。沈阔听到她嘴上说——老公,我回来了,我好想你呀。沈阔还听见她心里在说——【傻子才一个人养孩子呢,黑莲花腹黑男主是吧?统统给我变成超级奶爸!等女主出现的时候我再卷上他的钱带着孩子跑路,嘿嘿,白得一个免费劳动力!】沈阔:……这算盘打的差点崩他脸上。没多久沈阔东山再起,人人都说安梨缠着他不放,强行霸占妻子的位置。知有沈阔知道这谣言有多荒唐——宴会上看到其他豪门帅哥,安梨的双眼恨不得黏在上面。【等未来跑路后给我闺女找哪个帅叔叔呢,前天问我要微信的那个怎么样?】沈阔:??哪个杀千刀的问别人老婆要微信?!公司里多了个总惹事的傻白甜实习生,安梨暗戳戳松了口气。【女主出现了,我终于可以功成身退了,该怎么样才能卷了沈阔的钱跑路呢?】沈阔:???这货就是传说中的女主?还有,谁家孩子她妈成天想着跑路啊!直到后来,在书中他们该离婚的这天,安梨满心欢喜的等待着自己的巨额分手费,却一整天都没收到那张离婚协议书。她疑惑的去问沈阔,推开房门却见他左手抱着闺女,右手冲着奶粉,脖子上还挂着小玩具,低头哄着孩子睡觉。安梨愣愣地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就这样其实也挺好的,没必要非得离婚。在暗处,沈阔嘴角上扬,眼中满是腹黑。嗯,留下老婆的第一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