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一阙春秋
    吾之双足踏出战火,吾之双手紧握毁灭,吾名——罗睺。他穿越成第二次复活的武君罗睺,改写英雄的悲剧,先...
  • 作者:淡布丁
    发现自己是个替身,余欢掀翻了订婚宴。 准新郎林麓川半点没恼,桃花眼一如既往邪气带笑哄着她,也威胁着她。 乖乖听话,你还是林夫人,否则... 朋友也劝她:林麓川这样的男人,出身显赫,颜值逆天,替身都抢破头呢。肯娶你还闹什么? 呸,谁稀罕他娶啊,怪不得当初对自己千娇百宠...渣债渣偿,狗男人你给我等着。 余欢扬长而去。林麓川毫不挽留。 兄弟劝他追回人哄一哄。林麓川胸有成竹摇头。 不用,傻丫头那么爱自己,能舍得真分手。闹闹脾气就会自己乖乖回来。 很快,很快,打脸来的真香了。 从不低头的天之骄子,卑微得只能抱着余欢求。 余欢,你说过爱我的,只爱我的。 1V1,双C,HE。 此替身非前任白月光那种 装模作样小绿茶vs真宠真爱狗男人 接档文求收藏。 《蓄谋寻欢》文案: 谁都知道,郁欢爱惨了陆铭臣,为他死都行。 所以,陆铭臣就和白月光定了婚,要她做三。 郁欢气炸,发誓找个比陆铭臣强百倍的男人。 一时色迷气迷,就扑倒了大佬林少川。 林少川,家世显赫,颜值逆天,最不缺就是女人。 没想到,会在舞会上,被个豪放小红杏当场诱到。 郁欢本以为,她只是林大少的一夜荒唐。 不想,林少川会把她宠上天,还是独宠。 后来。 陆铭臣想追回郁欢,却被啪啪打脸时,愤怒质问。 我就渣过一次,林少川可女人无数,你选他还不是为他更有钱? 林少川一脚踹开渣男,搂住亲亲老婆,拿出张郁欢少女时老照片。 看好了,我的女人从来只有她一个。 从豆蔻到桃李,从校园到婚纱,只有她,是我蓄谋沉沦的此生欢喜。
  • 作者:山海咸人
    [蠢作者不小心抽奖设置了答题,是十以内加减法][专栏预收《公子他又在追妻》求收藏呀qwq]文案:[先婚后爱真香打脸清冷傲娇x娇憨天然]姜初妤为了逃婚回到京都,正好在城门口遇上少年将军顾景淮班师回朝。他高坐马上,众星捧月,矜贵无双。是她从前的婚约对象。正巧,皇帝忌惮顾家势力,把她这个落魄贵女依婚约赐婚给了他。新婚夜里,顾景淮态度冷淡,不与她圆房,还在榻中央放了块长横木相隔。知他不喜自己,姜初妤除了醉酒时抱着他喊茂行哥哥,唯一的越界,便只有以为他身死时落下的那一吻。可谁知,顾景淮复活后,竟对她说:我也亲过你一回,扯平了。?!她的夫君不对劲。再后来,顾景淮某夜归来,毫无征兆地把横木撤下,搂她入怀。姜初妤十分惊讶:夫君,这不妥吧?没想到素来冷面的他竟一脸伤心:夫人怎与我生分了?姜初妤:?翌日她才知道,他不慎伤到了脑袋,对她的记忆变成了一起长大、感情甚浓的小青梅。他一声声皎皎唤她,乱吃飞醋,姜初妤无比笃定这个记忆错乱的他喜欢自己,却捉摸不透原来的他是怎么想的,不敢与他太过亲近。可某日她忍不住了,踮脚在他唇上亲了一口。顾景淮霎时僵住,耳廓爆红,不敢看她。姜初妤顿觉不妙,脸色也由红变白:你是不是恢复记忆了?顾景淮捂着下半张脸,可疑的红从耳根蔓延到了脖颈。看来将错就错这步棋,下得有些险了。【食用说明:】1.1v1,sc,he。男主记忆错乱之前就慢慢对女主动心了,先婚后爱小甜饼,少年夫妻感情拉扯。2.架空架空架空,请勿考究。3.副cp女f男c,男是皇帝但是处,问就是都架空女频了。*喜欢就点个收藏叭*—————专栏接档文《公子他又在追妻》,高岭之花追妻火葬场,求收藏呀文案:全京城都知道,清贵俊朗的陆家嫡子,不喜欢那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安棠。安棠不知人人等着看自己笑话,一心一意只有陆宴浔。陆府将她拒之门外,她趁招募仆役时扮男装混进来,陆宴浔绷起脸戳穿她:胆大包天。安棠笑意盈盈:还不是因为我心悦你呀!庙会上,她扮神女他扮神使,结束后安棠抢了他抹额:这个留给我做纪念嘛。陆宴浔摇摇头,知性温婉这四个字与安棠毫不搭边。二人庙会的画像传遍京城,陆宴浔得知后,收集画来悉数毁掉。那之后,安棠就不再冲他笑了。陆宴浔不知所措了一瞬,留下了最后一副画像。-安家悔婚了。不久后的花灯节,陆宴浔亲眼看见,挂着彩灯的树下,安棠冲自家表哥痴痴笑着。一如从前对他。那晚,滴酒不沾的陆宴浔大醉。后来,他为求见安棠一面,在身上戳了个口子,去安家医馆求医。一连三次,安棠才后知后觉他是冲自己来的,便半点好脸色也不肯给了。陆宴浔疼得蜷缩着身子,握着她手腕不肯松开,声声唤着——安棠,安棠。-再后来,全京城又都知道,陆家嫡子,不,是安家姑娘终于回心转意了。还没等众多支持二人婚事的人欢呼,这婚又黄了。只因——陆宴浔在偷亲芳泽时,青茬初冒的下颌扎了安棠。好疼,我不要喜欢你了!陆宴浔:?合着他就亲一口,之前白追了?那之后,支不支持这桩婚的人都看起了热闹:瞧,陆公子他又在追妻了。【追妻,千千万万遍】
  • 作者:马里沃
    本书是法国18世纪古典喜剧大师马里沃(Marivaux)的代表作,是他的作品首次在内地翻译出版。2005年春它被享誉欧洲的法国戏剧导演大师雅克· 拉萨勒(Jacques Lassalle)搬上中国舞台。在本剧中,美丽的西尔维娅小姐对婚姻充满了恐惧感,而父亲奥尔贡先生为她订下的婚约则迫在眼前。为了暗中观察即将来访的未婚夫德拉特,西尔维娅求得父亲的同意,决定和丫环丽塞特调换身份。然而她却不知,一出偶遇的爱情游戏便在奥尔贡先生的密切注视下上演了……
  • 作者:七只杨
    系统,马甲流,轻松,这是一个被大蛇丸无意中秽土转生出来,脑子有坑的忍者搞事的故事。宇智波源“怕啥咯,反正都嗝屁了”“鼬,叫祖宗”……天照!“我艹,这玩意儿灭不掉,你来真的!”小楠“长门?”“?什么长门我还关门。”源氏装傻。……ps:不喜欢博人传,别拿博人设定套,谢谢。(没那么多阴谋论,岸本设定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
  • 作者:我忘记密码了
    公元1020年,是北宋真宗天禧四年,辽圣宗开泰九年。华青衣,年二十,徐州沛县人士,世代行医。祖训曰:不为官,不入仕,一饭医一人,不留余财,不医必死。这天,华青衣一时未守祖训,医人多收了三文。回山途中便被强盗夺财而死!等到他再醒过来,竟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千年后!在科技高度发展的现代,他又将如何生活下去呢?
  • 作者:令杳
    本周六9月2日第26章入v,当天四更奉上,多谢各位支持~【高亮】狗血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预收《肆撩》《他不像个好人》《诱娇》请各位看官看看文案在下方————本文文案——阿枝嫁与燕珝时,就知道燕珝绝对不会喜欢她。彼时她是番邦小国送来和亲的公主,他是身受重伤,被圈禁宫中,即将被贬为庶人的太子殿下。阿枝战战兢兢地掀开盖头,入眼只看到一双狭长,凛冽的眸。夹杂着厌恶、鄙夷的眼神,声音仿若淬了寒冰,像是她在草原上见到过的,将死却依旧凶狠的狼。滚。*为了活下去,阿枝忍着羞涩为他上药。燕珝却在她红着脸掀开衣衫时冷眼瞧她,末了,吐出一个不知羞耻。她被高门贵女嘲笑讥讽,他也只会在她摔倒在地狼狈时拂袖经过,不留只言片语。阿枝明白,让燕珝这样骄傲的人同她一处,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所以长久以来的心动,都被她刻意藏匿,只求相伴。直到燕珝恢复身份,她端着亲手为他烹制的骨汤,清楚听到他用轻蔑的语气评价:番邦野蛮女子,不过玩物。正妃?她当不起。梦被摔碎,阿枝骤然清醒过来。什么以真心换真情,那都是话本中才有的佳事。于是在他登基前夕,她逃了。不知好歹的麻雀早就该给凤凰让位。*先帝驾崩,一切尘埃落定之时,燕珝赶到安置她的别苑,火光冲天,只见一片废墟。新登基的年轻帝王熬得双眼通红,硬生生呕出鲜血。民间盛传,自从皇后仙逝,陛下就疯了。每天抱着个牌位度日,没了命地处理政务,终日惶惶,找寻先皇后之魂。直到某日,京郊的一座小院。邻里街坊看见吓人的铁甲骑兵冲进村庄,不可说的贵人一步步迈入了那座院落。火红的盖头被人挑起,贵人的手一寸寸捏紧了新娘的下颌。锐利的长眸仿佛能用眼神剥落她的喜服,手攥得她生疼。面容依旧艳丽的女子全然不识眼前人,吓得脸色煞白。阿枝是谁?妾身名唤云烟。贵人,可是来寻我夫君的?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衫,如成亲的喜服。贵人声音如泣血,阿枝,你的夫君,只能有我一个。*燕珝绝不承认自己喜欢阿枝。她粗鄙、无礼、生得妖艳,半点没有闺门女子的端方,还是个外邦人。对他来说,她是他最深的耻辱,见证了他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光。可他此生,最深的堕落与妄念皆有关与她。他盼她记起,又怕她记起。她勾勾手指,他便甘愿,俯首称臣。【排】1.男女双初恋,1v1HE2.梗点明确,火葬场狗血大乱炖,众口难调,写给口味相同的人。3.有失忆梗,后期恢复4.第一章作话有详细排雷——预收《肆撩》——【不受宠的心机野心公主x步步引诱猎物上钩腹黑权臣】新帝登基,朝中局势不明。宫中盛传,战败的南诏请求和亲。放眼皇室,唯一合适的人选,只有长宁公主褚淮思。褚淮思生得艳丽,灿若朝霞,却并不受帝宠。人人都认为此事已成定局,只待南诏上门迎亲。*但褚淮思不甘心。南诏地偏远,此去无有归期。兼又幼弟势弱,没有她,只怕难有出头之日。褚淮思深知自己的处境,只得使出百般解数讨好如今已经身居高位的那人,方能求得安身之处。晏将军,救我。少女匍匐在地,素腰堪堪一握,声音细颤。泪珠将落未落,摇摇欲坠地挂在粉透的面颊上。褚淮思,这就是你求人的态度?男人声音喑哑,却居高临下,冷若坚冰。自己过来。*当年还是皇子伴读的晏明琛,如今已是大秦百官之首,手握重兵,克己复礼。世人都道此人清冷自持,光风霁月,乃是世家公子之典范。可在无人知晓的背后,他也会在她一声声娇啼中,迷了心智。直到某一日,这只雀,欲逃。重兵轻骑兵临城下,赭红色的铠甲染出如血的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晏明琛长剑出鞘,长宁想要逃到哪儿去?明艳动人的少女瑟缩着,被他强掳上马。不带丝毫真心的泪水落下,美人突然笑开,如同摄人心魄的妖鬼,轻抚在他耳边低喃。那就与我,同赴地狱。男人眸色深沉,蓦地一笑。好。*晏明琛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是一个冷心薄情的女子,有什么好惦记的。可当她用看得出的笨拙手段勾人时,还是不由自主地上了钩。不枉他费心设的这场局。1v1双c?轻微轻微强取豪夺,男主步步引诱女主沉沦【我以为是我勾引你没想到都是圈套】【攻心为上】——预收《他不像个好人》——楚楹家世不高,但世代清流,虽生得貌美,脑袋却不太灵光。家里人忧心忡忡,不求她高嫁为家族牟利,只求安稳嫁个好人,终此一生。到了该议亲的年岁,楚家长兄将一沓画像摆在了楚楹跟前。王家二郎相貌好,听说人也风雅;刘家三郎家财万贯,过去了就是吃香喝辣;赵家大公子文韬武略才学出众……诶,谁把魏将军的画像放进来了?楚楹瞧了一眼,差点吓得魂飞魄散。那张画像凶神恶煞,比门上贴的门神还要吓人,吓得她连连摆手:这这这位就罢、罢了吧,瞧着不像个好人。楚家兄长笑敲她一脑袋,纵使你看上他,他也未必看得上你。……楚楹被迫听了半个时辰她兄长对魏将军丰功伟绩的歌颂,整个脑袋最终只留下了几个字。魏将军是大大的好人!*几月后,魏将军本人与楚楹狭路相逢。男人人高马大,身披赤色厉甲,手持长剑。锋利的脸侧沾染上不知是谁的血迹,看起来就像时地狱里爬出来的杀神。男人拦住去路,板着脸道:王家二郎流连烟花柳巷,房中小妾数不胜数。刘家三郎家中亏空甚巨,不过虚有其表。楚楹吓得浑身哆嗦,生怕那剑往自己身上招呼,战战兢兢答话:那,那好歹还有一个呢。赵家大公子是断袖,与你不合适。所以……楚楹重复:所以……?嫁给我。一生从来不苟言笑的魏大将军,有生之年扯出了自己的第一抹笑。楚楹:……笑起来更可怕了QAQ*楚楹觉得,魏将军这么为她着想,一定是个好人,兄长说得对!新婚第三天,她悔不当初。欲哭无泪的楚楹软绵绵的拳头砸上男人精壮的胸膛,……流氓!——呜呜呜没人告诉她成亲后会下不来床啊(o`)
  • 作者:打哈欠的肥猫
    楚随风一直认为,自己不需要家人,一个人就可以生活的很好。 许悠然一直认为,自己失去了家人,只能一个人生活。 结果两个人都错了,接连的错误,让两个寂寞的灵魂一次次背道而驰,然而命运却愿意给她们机会,一次次相遇,是珍惜还是别离,爱情的本色是甜蜜还是悲伤,充满裂痕的爱情又能否值得继续? 新书《回到过去重筑人生》已经更新了几十章了,长篇小说,希望大家可以支持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