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香片

茉莉香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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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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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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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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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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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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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傅之女李妩,出身显赫,才貌双全,又与太子青梅竹马,定下婚约。顺风顺水的人生,却在太子被废那年急转而下。为求自保,她果断改嫁他人。新夫君温柔体贴,俩人婚后蜜里调油,琴瑟和鸣。谁料太子一朝复起,龙袍加身。*昔日温润如玉的太子,转眼成了狠辣无情的帝王。李妩低调避世,有意淡出他的视线。然而,除夕夜宴,男人如鬼魅出现在屏风之后。阿妩,别来无恙。他居高临下睥睨着她,长指抚过她微肿的唇。望着她惊惧含泪的模样,男人嗓音喑哑:成了婚的妇人,果真不同。1、HE,臣妻+狗血玛丽苏+强取豪夺【高亮】2、男女主都不是完美人设,男黑化,女利己3、女非男c,文案男主说女主不同,是他嘴硬口嗨——————————————————————预收《夺娇》,专栏可收藏——长安贵女沈玉娇,明丽端庄,貌婉心娴,与河东裴瑕订下婚约。一朝突变,父兄入狱,满门流放。祸不延外嫁女,沈夫人给河东裴氏写信,盼能履行两家婚约,迎娶玉娇。直到流放当日,始终未见裴氏一人。沈玉娇搀着母亲,一脸平静:别等了,罪臣之女,哪还配得上裴氏宗子?才将转身,身后马蹄声起。锦袍玉带的世家公子翻身下马,一路风尘也掩不住他眉眼如玉,光风霁月。迎着沈玉娇惊愕目光,那双幽邃黑眸的主人抬袖行礼:河东裴瑕,来接吾妇归家。*婚后俩人相敬如冰,一次意外,沈玉娇踏上流亡之路。逃至金陵地盘,恰遇地痞分赃。就在她思考着,是以命相搏,宁死不屈,还是跪地求饶,能屈能伸。地痞头子谢无陵挑起她的脸,桃花眼里噙着浅笑:小娘子生的不错,给老子当媳妇如何?**河东裴瑕,如玉君子,心怀家国,不问风月。当初不顾众人反对迎娶罪女沈玉娇,只因君子之道,重信守诺。他以为给她名分与子嗣,已是仁至义尽。直到她被另一个男人夺走,他才知情字不堪解,风月难自持。*遇到沈玉娇前,谢无陵只想窝在金陵城,老婆孩子热坑头。遇上沈玉娇后,他才知想要抱得美人归,当个地痞可不够。小媳妇被带走时,他冒雨追了百里地,才将亲手绣的红盖头塞到她怀里。他鼻青脸肿朝她笑:放心,我一定把你抢回来。后来,从金陵到长安,从小小地痞到朝堂重臣。谢无陵终其一生,只为给沈玉娇戴上红盖头,叫她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妻。**两个男人互相夺妻,女非男都c狗血/玛丽苏/雄竞修罗场/双男主
  • 作者:腹黑大大
    【下一本《好久不见》已经开始连载,更多预收文和完结文可戳专栏哦】 正文文案: 十八岁网文作者白小醒生平挖坑无数,被阎王勾魂夺魄,罚写满一百本小说方可回现代。 一朝穿越,附身在丧父丧母的十岁小孩儿身上,别说写书,想在古代活下去都费劲,眼疾手快,抱紧过路少侠的大腿。 白小醒:求求您了少侠,就收我当徒弟吧! 百里昦渊:姑娘,请自重。 经不住死缠烂打,百里昦渊勉为其难收了一个便宜女徒弟,从此开始了鸡飞狗跳的生活。 仇家寻上门,徒弟来敲门。 白小醒:师父,有人找你欸。 潜心练功的百里昦渊:门关上,就说我不在。 白小醒关上门,如是说:你听到咯,我师父说他不在。 白小醒! 又是风和日丽的一天,便宜师父第N次差点走火入魔。 孤男寡女共处深山,还被扣上宠徒狂魔的污名,百里昦渊表示溜了溜了。 大丈夫一心搞事业,他要夺取武林秘籍,制霸江湖。 再相遇时,便宜徒弟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却成了别人的跟屁虫,还被渣滓欺负,百里昦渊怒了,冷笑道:我的徒弟谁敢动! 埋在师父怀里哭唧唧的白小醒偷偷比了个耶 毕竟是她的师父,当然宠着她啦! 1V1欢脱文,半养成系。 欢喜师徒闯江湖,不甜今天不要钱! —————— 【下一本《好久不见》文案】: 十八岁的时候,徐苗鼓起勇气跟南沧海告白,他轻轻摇了摇头,说只做普通朋友。 二十八岁的时候,徐苗刚鼓起勇气拒绝了相亲对象,突然出现一个帅气的男人向她求婚。 徐苗:桥豆麻袋!我明明是你表弟的相亲对象啊? 男人笑着给她套上订婚戒指,说:没关系,我和我全家都不介意。 稀里糊涂的答应了求婚,徐苗开始了和高中男神南沧海的试婚生活。 面对时而热情时而冷漠,一天一个样的南沧海,徐苗凌乱了,在线求解答:高中毕业十年后,男神变成了磨人的小妖精怎么破? 1V1,久别重逢甜虐文
  • 作者:乔甜
    阿虞是被故意抱错受苦数十年的真千金,后被家里找回,又高嫁权臣陆衡之。本以为是苦尽甘来,可惜,她是假千金甜宠文里的真千金,她的夫君是痴恋假千金多年的病娇男二。娶她只是为折磨她。阿虞被病娇男二下了蛊毒,死的凄惨。临了,唯一所求便是这些人不得好死。上天给了她这个机会,她重生了。她把病娇男二囚禁了,让他当自己小奴隶。她把万人迷女主斩杀了,用她的血喂了蛊虫。女主的追求者们,不死也疯了。*人杀多了,阿虞遭了报应,不仅落了个自焚而死的下场,还全员重生了。摆在阿虞面前的只有两条路。痛苦流涕和女主认错,抱紧她的金大腿。或者攻略对她恨之入骨的病娇男二。这两条路,阿虞都觉得很恶心。她选择和大反派联手,让病娇男二继续当她的小奴隶。毕竟,他会洗衣,做饭,还很经打。*陆衡之活了三世,被阿虞折磨了两世。他以为阿虞对他恨之入骨,会和他一直纠缠下去。直至有天,她随手丢给了他袋银两,不甚在意道,你走吧。她身边站了个宛如谪仙的男人,男人眼神温柔,我也会洗衣做饭。那年大雪纷飞,他跪在雪里一夜,只为恳求阿虞不要赶他走。1.女主原住民,无奇幻穿越等因素2.狗血复仇文,虐恋情深虐男居多。3.陆衡之不是女主cp。下本开《岁岁》求个收藏~岁岁是十里八乡最温柔娇俏的姑娘。她同李元清是青梅竹马,两人郎才女貌。李元清芝兰玉树,光风霁月,岁岁见他第一面,便红了脸。后来也一直喜欢了他数十年。他喜欢捉弄她,也喜欢逃学,有着浴血沙场的大志向。他参军那年,两家人给她和李元清定了婚期。少年眼神微亮,很是认真道,岁岁,等我回来娶你。原定好的是一年,可李元清去了三年,岁岁也等了三年。她等呀等,李元清成了少年将军,将军身边站了个性子活泼的姑娘,和他很是般配。他对她没有一句解释。岁岁也死了心。
  • 作者:仃晨
    本文又名《贤妻她美貌动人》 京城里人人皆知,褚将军家有贤妻。 于是 夫人,三皇子送来了两名舞姬。 温景点头,淡声道:恩,安置在青玉阁。 夫人,豫王来了,还带来了一名女子,说是送给将军的。 温景点头,淡声道:恩,安置在青玉阁。 夫人,夫人,夫人 ——后来。 夫人,将军回来了,听说身边跟着一名女子。 温景依旧点头,面色淡然,恩,安 话未说完,温景却突然止住了口,眼神缓缓移去了门口。 门扇处,褚昴眸色暗沉,在对上温景的目光后,提步进入屋内,状似平静地接下了她嘴里还未说完的话,恩,安置在哪? 一句话简介:你是我处心积虑娶回来的。 阅读指南: 1.不要被文案骗了,本文高洁双处,1v1。 2.男主一直暗戳戳喜欢女主,且处心积虑娶回了女主,微闷骚,微偏执,占有欲极强。 3.女主美!非常美!特别美! 4.背景架空,请勿考据。 —————————————————— 预收文《被纨绔世子抢回家后》求收藏。 【预收文案】 近日,京城百姓疯传,承伯侯家的世子卫烺当街抢了个姑娘回去,还是扛回去的。 三日后,有消息从侯府传出,卫烺被承伯侯打到双腿骨折、肋骨断了五根都不肯把人姑娘送回去。 在昏迷时,还不停地叫着那姑娘的名儿。 众人惊叹,这还是第一次见承伯侯世子这般硬气。 到最后,竟然连承伯侯都束手无策。 十日后,一道圣旨轰炸京城。 原来是承伯侯世子,在人昏迷五日后醒来,便急急忙忙入了宫,向太后求了赐婚。 姜惠不知,她不过是入京卖些刺绣,竟被人当街扛了回府,此后,便再没能独自回去。 卫烺前半生作孽无数,其中,作的最大的一个孽便是将他放在心尖上的人当众抢回了家。 后来,卫烺最喜欢抱着姜惠撒娇,用着玩笑的语气说着最深情的话,惠惠,这不是孽,是我亲手捏造的缘。 一句话简介:我所有的嚣张肆意,都只为得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