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香片

茉莉香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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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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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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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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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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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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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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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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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别太离谱
    本文于9月20号周三开始入v,倒v从22章开始,看过的小伙伴别买重复哦~入v后每周三到五更,或随榜单更新。1.余梓秋一遭穿书,穿成真假千金文中归来黑化的真千金,假千金善良温柔对真千金抱有歉意,却不想被真千金记恨在心,屡次报复。后来,真千金自作孽,失了人心,被父母嫌弃,驱逐出家,还因为对假千金报复不死心被假千金夫君手刃,最后下场凄惨。穿书后的余梓秋认真研究了一下自己剧本,发现自己黑化没错,走的路线错了。对付白莲最好的方法是摆烂。2.宅斗算什么本事,余梓秋转手拿到父亲给的大笔资金准备开启自主创业之路。她发现在这古代除了喝茶品诗骑马投壶便没有其他娱乐社交方式了,作为现代女足替补运动员的余梓秋当即创建了蹴鞠俱乐部。首先组建一只球队开始表演赛,为贵族富豪表演蹴鞠。后来创办蹴鞠培训班,教富豪子弟踢球。然后就举办大型赛事,吸引大量群众观看喝彩,什么酒楼成衣茶叶铺子赞助拉一波。余梓秋门票,会员,比赛,赞助,培训全方位赚钱,当即成为腰包鼓鼓的小富婆。有钱到可以买下一座城。3.刚刚创建球队时,余梓秋挑选了一些穷苦人家的年轻小伙,其中一个长得俊美的不像话,踢起球来却像头狼。后来她发现这个小狼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余梓秋给了他一笔钱:你走吧。司空悦冷着一张脸:怎么?用完就丢吗?余梓秋挥挥手:我爹说了,不允许我嫁没钱的人,你出生苦寒配不上我。谁想,第二日皇帝赐婚境北侯将军与余梓秋完婚。余梓秋看着穿着铠甲抬着聘礼进门的司空悦一脸震惊:?司空悦:现在可是配得上了?余梓秋:你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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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大唐第一女官》、《大宋第一女帝》求收藏(文案在最后)—— ——江芸芸一觉醒来,成了扬州江家不受宠的庶子。生父不仁,嫡母不慈,兄长出色但寡恩,弟弟嘴毒又心坏,姐妹人美心事多,连自己都要被当成礼物送给贵人,女扮男装的马甲岌岌可危。江芸芸选择去读书。她去拜师时,所有人都以为这位不起眼的庶子会被骂回家。不曾想,这位庶子不仅成功拜师,后来又一路高歌,从扬州解元到京城会元,最后成了大明最年轻的状元。只这位状元仕途坎坷,人人都笑他不懂为官之道。因为不知天高地厚,所以被贬去贫瘠的琼州又因为直言皇庄不公,又被扔到荒凉的兰州所有人都等着这根硬骨头低头求饶,却不料她以一场奇胜重新回到繁华的京城。那一日,太子殿下亲自站在城门口迎接。多年之后的江芸芸成了人人倾羡的帝师,内阁最年轻的阁员,大明最别出心裁的首辅,直到女子身份骤然暴露,朝野震惊。陛下让她低头认错,入宫为妃便既往不咎。江芸芸辞不授命。有弟子问她为何。因为我没有错。我虽为女子却也有鸿鹄之志,嫁人生子非我所愿。我虽为孤光微萤,却也愿化作满天星河。排雷:女主搞事业为主。有人单向箭头女主成长系,从小到老,科举到官场—— ——预收一:历史系学生陈婉一觉醒来,成了掖庭七岁的小奴仆。她的母亲人前小心翼翼,人后癫狂疯魔,夜夜在她耳边低语。你本是高门贵女,如今惨状都是拜她所赐。那人位高权重,所以你好好读书你要为上官家族报仇,要杀了她。杀谁。陈婉越听越耳熟。武则天。陈婉眼前一黑。十四岁那年,她千辛万苦通过女官选拔,正式站在至高无上的帝后面前。你叫什么名字?皇后站到她面前,抬起她的下巴,语气含笑。上官婉儿。陈婉盯着她唇角的珍珠出神,心中是掩饰不住的激动。朝野皆知,内廷有一位女官,为陛下利刃,左右朝局,人人敬畏。起初我只想靠近她,见证这段波澜壮阔的女帝历史,再后来我想着帮她一下,弥补历史所遗憾的,到最后我站在她身边,看着她接受万人朝拜,坐上心心念念的位置,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早已在这段历史中。女帝:这个位置,男人坐得,我自然也坐得。。陈婉:若是女人也在这局棋上,中原逐鹿,胜负未分。预收二:人生大起大落不过如此。好消息是赵端穿成了公主。坏消息是她爹叫宋高宗。面对军队接连大胜,朝廷却一意求和,赵端愤怒了,一脚把便宜老爹踹下去。滚开,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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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本《难耐》,求收藏啦w】倪音十八岁被接到溪城。男人西装革履,手指夹烟,盯了她许久:周程远。你父亲的朋友。周程远应酬晚归,眉眼微红,面上几分醉意,像极了勾魂摄魄的狐狸精。倪音穿着小草莓睡裙从房间出来。周程远扯了扯领结,嗓音沙哑低沉:几点了还不睡?倪音上前两步,带着期待,小心翼翼:周叔叔,我怕黑,你能给我一个晚安吻吗?手上动作顿住,周程远双眼微眯,久久未语。-后来,周程远在夜店逮到离家出走半宿的倪音。女孩穿着吊带短裙,踩着八厘米高跟鞋,正与人贴身热舞,性感勾人。周程远黑着脸,脱下西装外套,语气放软:小音,外面冷,回家再闹。倪音躲开,嫌弃道:老男人,别碰我。「山高路远,为你而来。」*乖戾勾人小狐狸x闷骚妖孽老男人*九岁年龄差/互相治愈/甜文———————————————接档年龄差婚恋文:《难耐》初穗在21岁那年嫁给刚过完30岁生日的梁维昀。除了半月一次的夫妻义务外,两人如合租室友一般。望着镜中脸好身材好哪哪都好的自己,初穗郁闷至极,是梁维昀不行还是她初穗没有魅力?后来当细细的金链子缠绕,铃铛叮叮作响时,初穗认清事实——梁维昀不仅行……还很行!还花样繁多百无禁忌:)*磨人精x老涩批*九岁年龄差/婚恋/青梅竹马/体型差———————————————再推推基友的文:《为你撑腰》/星弄盛氏集团破产之时,帝都大半个名媛圈都在等着瞧盛凌希的笑话。盛凌希是谁?帝都盛家大小姐,盛氏集团董事长独孙女,躺金摇篮出生,含金汤匙长大,公主中的真公主,千金中的真千金。最关键的,是她还拥有个闻名遐迩的未婚夫,商界龙头巨富林家的太子爷——林西宴。……破产后的第一个月,盛凌希每早一杯特级哥斯达黎加咖啡,去八百平米的私家健身房做瑜伽,花八千万在珠宝拍卖会场拍下Fancy Vivid粉钻戒指,其余时逗逗猫遛遛狗赏赏花;名媛圈:不过是回光返照,等她第三个月!第三个月,盛凌希坐私人飞机到达米兰,在米兰Principe di Savoia酒店下榻。坐时装周VIP内场一排看走秀,与各大高奢品牌创始人负责人热闹轰趴;名媛圈:呵,垂死挣扎,不信她能撑过五个月!第五个月,盛凌希乘私家游轮一道西下,悠哉赏遍印度洋波斯湾海岸风光,走过亚特兰蒂斯蜿蜒盛大的海岸线,在阿布扎比皇宫酒店做SPA;名媛圈:……这发展不太对啊,林西宴居然都不跟她解除婚约的?……某品牌发布会现场,大厅的旋转门忽然敞开,西装笔挺的男人目不斜视走进来。眉目冷峻,身形挺拔,径直在盛凌希身旁坐下。镁光灯闪成一片,喧哗声起伏成海。盛凌希怪异看他,这里又没你的事,你过来干嘛?男人唇角微勾,声线温沉,给你撑腰,算吗?- 我喜欢你,穷其所思,可赴千里。【斯文败类恣意难驯】一对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青梅竹马一不小心结了个婚顺便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 作者:蓝胖
    日更,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家逢巨变的前宰相孙女周紫蝉进京投奔她那从没见过面的小未婚夫。小未婚夫芝兰玉树,美如冠玉,就是人有点冷,像个冰疙瘩。好在管吃管住,还派了婢女伺候她。可谁知道,就在她以为终身有了依靠时,小未婚夫竟然送来了退婚书。周紫蝉伤心至极,准备收拾东西离开。却不想小未婚夫又拦住了她的去路:你想去哪?后来,周紫蝉莫名其妙的赐给了小王爷,还封了小王妃。真正见到小王爷那天,周紫蝉傻了眼,这不是她一直以来的小未婚夫么?越王世子听说未婚妻家破人亡,一个人找到了京城。他忙着流连风月场所,无暇顾及,只能把这个烫手山芋推给他的小王叔。谁都知道小王叔一向薄情冷漠,越王世子还以为小王叔会拒绝。却不想小王叔脸色虽然不好,但还是说道:写了退婚书,其他的我帮你处理。越王世子险些没当场磕头跪谢。后来小王叔成亲那天,越王世子第一次见到了小王妃,心里好奇什么样的美女竟能俘获小王叔的芳心,却不想新娘子怎么看怎么眼熟。这不是他那没过门的未婚妻么?就在他看的发痴时,小王叔冰冷的训斥忽然传了过来:看什么,叫婶娘。越王世子:……============================预收《农门小娇妻》求收藏呀!薛莺前世被卖给同村的老屠户,非打即骂,抑郁而死。重生后,她选择给赵家老大配冥婚。赵家老大当兵三年,传来战死的消息,家人担心路上孤单,打算给他娶房媳妇。薛莺知道,老大并没有死,几年后就会回来。她嫁过去当个寡妇,熬几年,老大回来就算不喜欢她,总会给个安置。嫁过去后,薛莺忙着做农活,卖馒头。带领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只等老大回来就脱身。几年后,老大回来了,在院子里脱了衣服冲凉水澡,露出一身的腱子肉。薛莺眼睛直了,吞咽了一口唾沫,不想走了。她扮作娇滴滴的模样哭道:给你添麻烦了,小妹并不是不懂事的人,如果您看上了哪家小姐,愿意成全。赵老大一边穿上衣服,一边道:娘说了,敢放你走,打断我的腿。
  • 作者:留下摩拉来
    提瓦特大陆凭空冒出直播系统,引起众人恐慌,愚人众第十一席当众表演鸭叫,著名小说家被迫换上女装,雷神直播做饭??剧情朝着不可预计的方向一去不复返……
  • 作者:雍春昭
    本周四8.10号入v,届时会更新三章,感谢宝贝们支持正版。夏目秋穗遇见七海的时候,是一场失败的相亲局上。不是他们俩相亲。而是各自有伴。一个叫嚣着买房子要你全款付钱写我名字,还要把我的父母接过来孝敬,婚后还要每个月负责家中开支的凤凰男。一个埋怨着相亲竟然只带我来吃了这种层次的饭菜,你要补偿我,等下陪我去买一个包的拜金女。他们俩看起来倒是挺配的。灯光下,一袭红裙的女人慵懒优雅,她从手包里拿出一根烟点燃。袅袅烟雾中,红唇轻挑,朝着对面的人发出邀请。走吗?他们俩默契地起身各自结账离开,呼吸着雨后略带潮湿气味的空气,他们俩简单地交换了双方的信息。我比你大两岁,照理来说,你喊我一声姐姐也不为过。正好我们都在相亲。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和姐姐试试看?夏目秋穗抬眸浅笑询问。压低了的嗓音落入耳中时,有一点微微的沙哑。成熟的女性对自己的魅力有着最清晰的认知,她不仅了解自己,更能够很快地洞悉别人的想法。我有自己的房子。有存款。工作时间自由,不需要加班,可以很好地配合你的时间。最重要的是——你不讨厌我,不是吗?她狡黠地勾起唇角,完全猜中了他的想法。七海同意了。-直到在一起之后,他才直到这个看起来精明美丽的女人除了会做甜品美食,其他根本就是四体不勤。完全没有整理的天赋。出门丢三落四。还路痴。七海:……总觉得自己上当了。
  • 作者:漂羽
    异世天地,万物初始。求道路上,从心起始。自神祖应道,化作诸天万界,神族作为第一强族,担起了代天行罚之责。族间纷争不断,诸族起义,欲推翻神权,夺取那唯一至高无上的权柄。人族在夹缝中求存,有智者于暗中运筹帷幄,开创一个属于人族的新时代。水心站在天宫,看到地面的万灵纷争不休,思索着自己的道途……本书又名《沧海神篇》
  • 作者:应小璐
    该死的!他是倒了十八辈子的大霉是不是?!他一连救了她两次?!嗟!输血给她是因为他没事捐血可得个新陈代谢,出手救她是因为活动筋骨当运动,她干嘛客气到要以身相许?!谁不知道他喜爱女人长得又媚又妖娇,像她这种幼稚可爱到不像话的小娃儿,他才不看在眼里哩… 什么?!为了报答他,她要帮他找女人?!  这——这算什么女人?!该死的!她找个充气娃娃给他干什么?!可恶!给他装清纯、装可爱?!管她是女人还是毛没生齐的小娃儿,他就不信让他这么一“顶”,她还能“装”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