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香片

茉莉香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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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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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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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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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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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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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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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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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南风来
    1v1、双洁、爆宠宋昭重生到了古代,成了镇国大将军备受宠爱的小嫡女。拿的是团宠躺赢剧本,可宋昭知道,再过不了几年,这个朝代就会灭亡,所有人都会尸骨无存。看着角落里备受欺凌的落魄小少年,想到他就是未来颠覆王朝,无恶不作的叛国暴君。为了世界和平,她决定一不做二不休——鲨了他!第一次,宋昭看着惨被群殴的小少年,打算趁机给他致命一击,却惊到了野猫,替他挠跑了欺负他的人。小少年她为什么要帮我,她是不是喜欢我?第二次,宋昭偶遇饿晕的小少年,要将他拖进湖里淹死,却被他拿走兜里的枣花糕,吊回了一条命。小少年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我,她是仙女吧。第三次,宋昭摸出一把匕首暗搓搓走向他,却不慎踩滑脚,替他杀死了身后的虎视眈眈的毒蛇。小少年耳尖一红原来阿昭可以为了他拼命。暗杀失败,宋昭换了个套路,拿出一颗糖哄他,“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你要成为一个好人喔~”小少年攥住小姑娘衣角,点头。为你成为好人,也为你疯魔屠城。后来,京城活阎王斯聿[yu],冷血残戾,杀人不眨眼。所有人都说,斯聿没有心,没有人能让他低头。直至那年,叛军攻国,斯聿一身玄冰铠甲,携千军万马而来,城楼皆在他脚下坍塌。他双手奉上宝印,单膝下跪,“阿昭乖,叫一声夫君,我将这万里江山连同整个我都奉予你掌心。”
  • 作者:芝士多糖
    放个预收《总在半夜给别人发自拍照的小O[女A男O]》,文案在下面,求收~联邦最强的女Alpha从战场捡回了一个又脏又丑的俘虏,按规定俘虏是要被扔进最肮脏的监狱自生自灭的,而在之后的某一天,有人见到女Alpha的后花园里坐了个肤白貌美的成年男子,而且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甜香味儿。OOOOO……Omega?!!!活着的男性Omega?!!!要知道,整个联邦已经有几百年没出过一个Omega了,所有的繁衍都靠基因复制,根本没有能自然繁衍的Omega存在……可现在,散发着甜甜香味的男性Omega就在女Alpha家里,而且正悠闲地喝着茶!!!瞬间,整个联邦轰动了。卫衍之:呵,就在不久前,我还是他们口中又脏又丑的战俘。南昔:那是他们不识货!!!卫衍之(斜眼):你当初不也差点在战场上一炮秒了我?南昔:……那不是我。绝对不是!战斗力爆表超A女上将敌国俘虏肤白貌美男Omega女主只暖男主强强&&&关于我每天半夜给首富女A发自拍照的故事。搏一搏,首富变老婆。晏明玉Alpha/何厌Omega一个权势滔天的女金主Alpha 一个不走寻常路的男金丝雀Omega
  • 作者:筝我
    姜九歌穿成了玄极宗的小师妹。按照原剧情,这位小师妹无恶不作,有着轻易逼疯所有人的神奇本领!——尤其是对凌子樾,那个苦大情深的恋爱脑。凌子樾不仅是个恋爱脑,还是个苦瓜派系。他一生坎坷,被奸人构陷,刑台长跪,阴差阳错落崖摔得粉身碎骨,最终堕入地狱。但即便如此,这少年仍盼着女主能够看他一眼。可惜,为了彰显男女主的旷世奇恋,他的结局当然是被男女主联手镇压灭杀,徒留唏嘘。姜九歌穿书的时候,凌子樾正跪在她面前,浑身染血,眸如淬冰。系统:宿主您好!这是您的攻略对象,拯救他、感化他!否则要被抹杀哦刚打完小报告,亲自跑来监刑的姜九歌:你干的是人事?天崩开局没关系,姜九歌最擅长逆风翻盘。她兢兢业业做任务攻略凌子樾,化身普照阴暗爬行怪的圣母:别人诬陷他,她为他证清白;别人厌弃他,她对抗世俗信他;他跌落谷底,她陪他永坠沉沦。眼见剧情稳定,凌子樾的好感度也差不多满了,姜九歌拍拍屁股打算走人。根据剧情,她需要嫁给道骨仙风的神君。姜九歌便盘算着大婚当日死遁。她身披嫁衣坐在房中,术法尚未掐完,盖头忽然被带血的剑刃挑开。凌子樾苍白的脖颈上魔纹爆起,眼尾猩红,占有欲和嫉妒在墨眸中翻滚。系统:滴滴滴!检测到凌子樾堕入魔道,宿主不可离开……姜九歌:?谁来告诉她,他怎么还会堕魔啊!【参赛理由:男女主两人炮灰开局,女主从丹修转傀修,修炼傀儡术,无人信任男主时,她替男主正名、帮男主挣脱天道控制。最终男主找回自我,两人联手打败旧天道,开辟新世界,终得大自在。】————————————————————下一本写《用男主证道后,我飞升了》by筝我文案如下:花里胡哨黑心小帝姬*满级大冰山1.时念飞升那天,劫雷滚滚,劈死了她的心上人。周围的小仙子都知道此事,不敢提起她的伤心事。直到作古五百年的前夫找上门,一把揪起时念,众仙才惊觉此事不简单。2.昭国公主楚时念,一剑证道飞升,到天上却只当了个小小乐师。令人唏嘘。五百年一晃而过,神界倾颓,魔界上任一位雷厉风行的新主。他从万鬼中厮杀而出,踏着无尽鲜血登上王座。但这些轮不上时念担心,直到,她去仙门送信。摇出来死了五百年的前夫。3.那日,屠尽世间万鬼的魔,揪起了她的领子。阴阳怪气道,这不是我那冷心冷情的前妻吗,怎么混成这副样子?时念想狡辩,前夫却一开口堵死了她所有的话。公主殿下不如聊聊,您当年一剑,是用谁证的道?————————————————————推推亲友已完结的清穿文!超好看!《我和康熙唠唠嗑(清穿)》by默聚文案如下:秋暖幸运的是死后重活,穿成了乾清宫的小宫女。不幸的是沾酒就醉,醉后有问必答的软肋也跟了来。当软肋与皇权发生冲突时,秋暖看着康熙赏赐的那杯酒,陷入沉思。喝还是不喝,这是个要命的问题。一杯酒下肚,三岁就知道人人平等的秋暖坐在康熙对面直叹气。秋暖:康熙,你儿子都没好下场哎!康熙:......这还不算,最可怕的是秋暖有一个狂野的系统,有多狂野呢?别人家的系统:宿主,我们要遵纪守法,要不然我会惩罚你的。秋暖的系统:小美女,我们的目标是当造反,要不然我会抹杀你哦。秋暖手都是抖的,吓的差点没哭出来,是活着不好吗?而且那可是康熙啊!她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啊!康熙看着酒后知无不言的秋暖:呵呵,造我的反?小剧场:康熙:你从哪里来?秋暖:三百多年后。康熙:三百多年后的大清是什么样的?秋暖天真脸:咦,你们大清一共都没三百年哎!康熙:.......————————————————————推推亲友的连载奇幻火葬场!超好看!《死遁后她成为神君的白月光》by墨怀仙文案如下:小仙扶澜打碎了神器被贬下凡帮助神君凌安渡劫。根据命格,凌安与师尊有十年纠葛,师尊心有所属,几经波折,凌安会为师尊堕入魔道。扶澜需要阻止他堕魔。在这之前,她爱慕了凌安百年,他剑叩星辰、清贵隽永,唯梦中可及。而凡间之时,他是待她温和有礼,笑如春风的师兄,为她簪海棠花,盛一瓶萤火,在潇潇青竹间等候。扶澜总觉得有几分希望的。所以,她不计回报对他好,拼一身微弱灵力将为救师尊而浑身是血的他背出深渊,甚至还为了他的师尊,向来柔弱怕疼的她,一连取了七日心头血。直到他情迷之时将她圈在臂弯,缱绻呢喃,唤的却是师尊的名字。一声一声,几如痴醉。原来他对她,不过一点随手施舍。扶澜终于明白,实在难以改变什么。而凌安,不久后也确实为师尊堕了魔。本着造福苍生的念头,扶澜没躲他的剑,在他目眦欲裂中,她说:凌安神君,你是神祇,当立九霄、斩万魔,醒过来吧。还有,多谢当年一剑之恩。而后换了身份,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一日,扶澜听闻,神界凌安神君渡劫归来。向来纤尘不染的神祇,竟跪在肮脏血腥的魑魅炼狱中,一身神骨破碎,神血蚕食殆尽,只为寻一个小仙的魂魄。但这些和她有什么关系呢?……后来,当扶澜身披火红嫁衣,要嫁给凌安的死敌之时,漫天星辰陨落,剑气涤荡八荒,一人用长剑挑开她的盖头。凌安眼尾猩红,状若妖邪,死死攫着她,嘶哑道:要么嫁我,要么杀我。扶澜只是轻描淡写,眼神陌生:你是何人?我不认识你。她忘了他。#凡人的你爱答不理,神君的你高攀不起#古早狗血火葬场,男主没喜欢过别人,女主视角文案有误会,s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