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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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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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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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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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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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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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人造的交通事故,令一个刚刚复员的年轻军人意外觉醒了前几世的记忆。就在他迷茫自己接下来的生活如何继续下去的时候,却发现像他这样的人可不仅仅他一个。而这些觉醒前世记忆的人,有一个统一的名字“渡尘者”。机缘巧合下,男主进入......了神秘组织“渡尘者工会”。于是开始了一段新的人生,而各种神秘事件也接踵而至。【展开】【收起】
  • 作者:梵川泽
    (推推基友的文文和预收:《弹幕都说我是治愈系》by寞寂、《剧本组酒厂打工日记》by落瀑、《靠养崽游戏成为新世界卡密》by暴暴熊)推推我的预收:《论坛都在嗑我和马甲的cp》(文案放在最后面啦)————————【本文日更ing,通常15:00更新】【本文文案】:在某天手机里凭空多出一个怪异的APP时,今泉昇发现了一部以自己身边的人物为原型绘制的漫画。在逐渐对【漫画就是未来的预告】这件事深信不疑后,他看见了自己多年未见的学弟在某组织疑似因暴露身份而自尽的画面。[请问你是否想要拯救他?]APP页面跳出了一个弹窗。今泉昇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是]再一睁眼,他发现自己切换到了另一具身体中,而这具身体的主人正是那个组织的基层人员之一。——他拥有了可以在自己的身体与这具身体之间随时切换的能力。今泉昇觉得机会来了。+++++++++++++就在凭着本事一步步爬上了组织的高层,被赋予了独一无二的代号【Camus(卡幕)】后,今泉昇也在漫画上看见了他自己与他自己(?)。而APP漫画上的追更弹幕也逐渐变得奇怪了起来——[诶诶?卡幕前头刚失手放走的叛徒怎么转头就被红方的今泉警官截获了?][前头的这就是你不懂了,卡幕是个假酒啦,他和今泉警官之间肯定是有联络关系的!!啊啊啊啊卡幕和今泉警官真得好好嗑啊!!!]今泉昇:……嗑我自己和我自己的cp,宁有事吗?[波本和卡幕的关系真的好差啊,针锋相对,互相憎恨的既视感……][前面的,你说得对,唯独这对我真的嗑不动……]今泉昇:谢邀:)其实我和波本才是真·CP关掉APP的今泉昇有点郁闷。今天心情不是很好,是时候该把扬酒厂的事提上日程了。#天凉了,让酒厂组织破产吧#+++++++++++++++【食用指南】1.本文主柯南。2.一些本文元素:剧情流+微推理+红黑交战+漫画弹幕+成年人的恋爱+柯学性科学3.主角是假酒,柯学世界原住民,正义凛然且坚定不移的铁红方。4.CP是安室,会搞一些初恋即一生的1v1文学。5.原创剧情含量很高,会出现一些原创人物配角。6.伏笔怪,所有你觉得奇怪或者暂时无法理解的情节都是伏笔。7.文是作者家的汪汪写哒!+++++++++++——————分!割!线!————————预收文:《论坛都在嗑我和马甲的cp》预收文文案:将死之际,羽生一弥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存活在漫画世界的路人。与之绑定的,还有一个能给自己续命的【欺诈大师】系统。系统:[黑衣组织Boss意外身死,红黑交战剧情线即将崩溃,现请玩家【羽生一弥】引领论坛的舆论导向,将Boss已死的真相瞒天过海。通过欺诈团队代替Boss一职,完成并补充剧情线,为红黑交战落下最佳帷幕。]羽生一弥低头看了看他的欺诈团队:一个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有多离谱的马甲捏脸池+并无卵用只会嘤嘤嘤的系统+弱小可怜无助的他自己。系统:[请玩家努力成为最完美的欺诈大师吧!!]羽生一弥:…………行叭。于是这些人渐渐在漫画之中崭露头角:空降组织内部玩世不恭的killer、被赋予全新酒名与Gin寸步不离的小跟班、毕业于警校为组织卧底提供协助,在刀尖行走的神秘线人……还有那位看似卑鄙邪恶,实则拥有悲惨过去,表面是在疯狂搞事,但其实在为真理与大义献身的酒厂Boss……在某次轻松完成任务后,羽生一弥掏出手机冷酷一笑。心想这回论坛的舆论导向肯定都被他的精妙操作改变了——他打开论坛,看见了被顶到前排的帖子题目:[家人们我嗑疯了!!!all一弥了解一下!!!!他真的好温柔啊!!!][冷酷无情但只为你一人温柔的killerX敏锐聪慧只为你一人痴迷的羽生侦探!][“我爱你,但作为线人,我必须隐姓埋名。一弥,保护好你自己”]羽生一弥:??别嗑了别嗑了,看看我的操作啊,别·嗑·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感兴趣的话,还请戳戳专栏点个收藏叭~————
  • 作者:道格拉斯·亚当斯
    在银河系西螺旋臂的末端那片未曾标明的寂静虚空中,悬挂着—颗不被人注意的小小的黄色太阳。距离它大约9800万英里的轨道上,运行着一颗完全无足轻重的蓝绿色小行星。这颗行星上由猿演化而来的生命形式原始得令人吃惊,他们居然还认为电子表是一项非常了不起的设想。 这颗行星上存在着——或者说曾经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大部分的居民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感到不开心。针对这一问题曾提出过各种各样的解决方案,但其中大部分都是紧紧围绕那些绿色小纸片的运动来着手的——这很奇怪,因为实际上并不是这些绿色小纸片不开心。 于是,问题依旧困扰着这颗星球。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自在,其中大部分简直可以说是凄凄惨惨,甚至包括那些拥有电子表的人。 很多人越来越相信他们当初从树上下来就是个很大的错误。有些人说连上树也是一个糟糕的选择,他们当初根本不该离开海洋。 曾经有个男人说人们如果改变一下,相互友好一点多好哇,然后他因为这话被钉在了树上。又过了大约两千年,在某个星期四,一个女孩独自坐在“里克曼斯沃思”的一家小咖啡店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人类一直以来就走错了方向,她终于知道世界怎么才能变得快乐美好。这次她是对的,她的想法真的可行,而且再也不会有人会再被钉在任何东西上面了。 可惜的是,在她还没来得及拿起电话告诉别人的时候,一场愚蠢的大灾难突如其来地降临了,而她的想法就此永远消失。 这里是她的故事。
  • 作者:楼上w
    【每晚21:00或23:30更,不更会挂假条。】本文文案:1.高二那年,白茯苓中途转班,孤立无助之时,班上的风云人物江琮却主动成为了她第一个同桌。人人都说,江琮为人孤傲不群,极难相处。但温吞自卑的少女,却悄悄喜欢上了那个伸出援手的高傲少年。后来,白茯苓鼓起勇气留了表白纸条,隔天却在地上捡到。她这才明白,原来天之骄子从不会眷顾凡人。高考结束,那人恋情漫天飞传,白茯苓终于掐断暗恋,去往异地学医,投身梦想。2.再重逢,白茯苓已是从容温婉的中药师,江琮则成高冷毒舌的乐队主唱。面对昔日暗恋对象的穷追不舍,白茯苓理智劝退:我每天晚上十点睡觉,你演出十点出门,这要怎么在一起?江琮一身潮服,看起来格外不驯,却熟练地拿出保温杯,喝一口枸杞菊花茶,闻言,无所谓地挑眉,语气无辜:这不挺互补。……3.众所周知,冷日乐队队长兼主唱江琮的音乐,常以慵懒淡泊闻名。但在某次表演中,他突然发布了一首温柔甜腻的情歌。彼时乐队圈子追逐先锋现代,这首歌却罕见地以传统中药为名。听过那次现场的人说,那是唯一一次,平日里难以接近的江琮,露出那般柔软、小心的心绪。而他自唱的那首情思婉转的《茯苓》,仿佛被当晚温柔的月色铭记。tips:中药师x摇滚乐队主唱男女主双向暗恋,破镜重圆。纸条和恋情都是误会!——————自荐预收《温柔吸引》:1.程宵回国后,因顶级颜值走红,性子却散漫颓丧,似乎无人能入他眼。人人都传,杭江市来了个神仙。果然没多久,他入职了当地高校——教佛学。有人笑称,教什么佛学,教恋爱学吧。期末, 有貌美女学生大着胆子写了篇万字论文,名为《论师生恋的可行性》。却被挂了科。据传,程教授最烦在工作场合性骚扰,他私底下爱的是清纯挂,不喜欢妖艳贱货。2.蒲星生来一副性感美丽的皮囊,心思其实纯善,却因为和同事打赌输了,只好硬着头皮给程宵发去了暧昧邀约的邮件。彼时,她只是一个平凡学生助理。不期望享誉国内外的程教授会给她留面子。正闭着眼睛等骂。却在一秒后收到回信:可以。3.年少时,蒲星曾低低仰望过一个人,看他风光恣意,看他鹏程万里,后来再遇时,也不曾想过攀缘。她的生活一直不温不火,直到生命中偶然照进了一束光。——那是她的金色宝藏。tips:佛学教授x兼职学生助理的小声播暗恋成真x久别重逢8岁年龄差
  • 作者:亓思
    穿成历史上四爷早夭的小格格,乌希哈每天面对着成了筛子的王府后院泪流满面。福晋疑似重生,李氏走种田美食流,钮祜禄氏是万人迷玛丽苏,武氏拿了虐恋剧本。而便宜爹四爷,似乎被这群奇奇怪怪的女人们和某种不可抗力搞成了恋爱脑。为了苟命,她只好捂紧自己的穿越小马甲,四处抱大腿。至于穿越女的金手指,她发现跟她在一呆起久了,能让身边的人变得头脑清醒。然后宋氏养了她几年变得清心寡欲,彻底失宠了。淦,她要这六神成精一样的金手指有何用?!*四爷每天都觉得自己心很累,很累。后院的女人们一个比一个奇怪,他明明道理都懂,还是不受控制地对这个愧疚,对那个迷恋,想为她生为她死,事后自己咣咣撞大墙。直到有一天,早已失宠的宋氏院子里跑出来一个三头身小格格,扑到他怀里叫阿玛。那一瞬间,一阵清凉从头到脚。空气清了,脑不残了,腰不软了。他终于变回了冷静自持,心怀天下的爱新觉罗胤禛。每天关爱宝贝女儿,他就可以为大清再战一百年!*福晋:有了二格格,弘晖聪明了,四爷冷静了,妾室安分了,完美!李氏:二格格是我的美食灵感之源,种田心灵之友。钮祜禄氏:我不过是同时爱上了三个优秀的男人,有什么错呢?只有二格格懂我!……与乌希哈亲密相处的第十年,四爷后院实现了终极大和谐。众人:四爷可以没有,乌希哈不能没有!【高亮须知】1.私设如山,请当架空。2.披着吐槽皮的正经文,经常哈哈哈,偶尔呜呜呜。3.整体温馨治愈向,目标全员HE。4.长大有CP,非背景板男主,体型差两倍。————预收沙雕现言《非主流霸总》————被豪门找回家的第十五年,萧白桦成功地实现了儿时梦想,进入自家公司,成了一名新鲜的霸总。他有个不为人知的爱好,就是看古早霸总文学。阅尽千文后,他自信,那些个什么小娇妻、灰姑娘、小白花,绝对别想套路他。他一定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霸总!上班第一天,他被新来的实习秘书泼了一身咖啡,那秘书除了一张绝美的小脸外,其余都那么普通,却又那么自信,让他的心脏扑通扑通地小鹿乱撞。淦,霸总文学,要成真了!————Really?在老妈与继父又一次为她继承哪家家业争吵后,苏菟准备自己创业。为了积累经验,她进入了学长家的公司,顺便受托看顾下对方脑子不太好的弟弟。上班第一天,她因为某人装X戴墨镜不看路,损失了一杯星爸爸。还收获了一句女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EXO+ME?作为一个资深霸总文学写手,这情节她小学四年级以后就没再写了!【小剧场】深夜加班后的电梯内,只有萧白桦和苏菟两个人。按照书上说的,等会儿他应该掐住她的细腰,俯身在她耳边吹气,哑着嗓子说:女人,叫一声老公,命都给你。他刚伸出手,苏菟长腿一抬,跨过他的肩膀,把他咚在了角落里。苏菟_:男人,你想说什么?萧白桦QAQ:……老公,命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