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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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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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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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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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文《定国长公主》《折青梅记》专栏求戳更新时间:中午12点靖国公府嫡长孙赵桓熙,身份金贵貌美如花,囿于内院不求上进,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十六岁时,他娶了已故五经博士之女徐念安。徐念安精明强干,一朝高嫁,与恶毒伯母撕破脸。恶毒伯母恼羞成怒大放厥词:公爹偏心,婆母强势,要不是那赵桓熙娇气无用,轮得到你?以为高嫁便是大造化?别是个大笑话吧!徐念安看着她乖巧听话人美心甜的小夫君,微笑回之:那也总比低嫁还是笑话的好。婚后三年。小夫君勤奋上进,文能入仕武能上阵,一副好皮囊招蜂引蝶冠绝京城,却独爱她一个。婆母把她当女儿养,什么香的好的都少不了她的。至于偏心庶房宠妾灭妻的公爹,不好意思,让祖父一脚踹到十万八千里外去了。旁人都以为徐念安是歪打正着走了狗屎运才嫁得这么好,只有她婆母殷夫人心里门儿清:换个人,你试试。食用说明:1、成亲时男主16岁,女主18岁,先婚后爱姐弟恋,男女双c,养成系,不喜勿入。2、男主没有喜欢过女配,开头拒婚另有原因,请不要脑补始乱终弃变心之类的情节。3、主要描写少年夫妻的婚后日常,都是家长里短细水长流,没什么大风大浪,不喜勿入。4、架空勿考据。————————————————接档文1《折青梅记》求收藏沈逐颜被堂妹设计错嫁闵安侯世子晏辞,相敬如冰三年,终于连哄带骗地从晏辞手中讨来了和离书。以为重获新生的她高高兴兴回家去,不想却在街上看见了她幼时的未婚夫——八年前在夺嫡之争中满门被灭的卫国公世孙贺临锋。如今他的表哥登基继位,被流放了八年的他得以平反回京。沈逐颜躲在人群中偷偷瞧他,银鞍白马的青年一身戎装挟恨而来,冷锐似剑,峻丽无双。他桀骜冷漠,一眼都未曾施舍于她。沈逐颜暗暗松了口气,依旧高高兴兴回家去。当年她便惹不起他,而今更是惹不起。所幸的是,现如今的他贵为卫国公,官拜大将军,眷极盛极,应当不会再来招惹她这个八年前得罪过他的下堂妇。沈逐颜做梦都不曾料到,族人为了避免被贺临锋报复,竟一剂药将她迷倒了直接送到卫国公府。他长发披散衣裳半解,修长刚劲的手指圈住她细细的脖颈将她死死摁在榻上,满目毒焰般疯狂燃烧的嫉妒与恨意:十六岁就嫁了,嗯?以为我死在外头了是不是?晏辞一直觉得奇怪,自己与贺临锋无冤无仇的,为何对方总是针对自己?直到那日猎场,他看到那个孤傲不群不可一世的卫国公,半跪在地上给他的前妻穿鞋。美强惨病娇竹马怂他却不从他吃货青梅————————————接档文2《定国长公主》弟,你安心坐天下,区区北境,大姐给你荡平!先帝嫡长女李承致,幼从父征战,战功赫赫,立国后封号定国。三十五岁时挥师北上平乱,中冷箭而亡。帝大恸,罢朝一月,举国哀悼。李承致英魂不灭梦回长安,赫见驸马赵瑾昂前脚在她皇弟跟前哭得情真意切晕死过去,得抚慰封赏无数,后脚就与承她庇护才得活命的前朝公主宋书萤厮混在一起,为她的死浮一大白。而她视如己出的养子,一边在她的恩荫下加官进爵前途无量,一边和宋书萤母子相认抱头痛哭,密谋复国之事。李承致三尸神暴跳:狗娘养的奸夫淫/妇白眼狼!不剥了你们的皮我就不姓李!一睁眼,她重生成了益州富商叶玉田的嫡长女叶芙鸢。叶芙鸢生就一副祸国殃民倾城貌,就是身子不好,走两步腿抖,说两句咳嗽,每天除了侧着躺就是平着躺。上辈子走路带风力能扛鼎的李承致:……正苦哈哈锻炼身体呢,一只棕发碧眼异族小狼狗突然撞进她手里。小狼狗容貌英俊身世神秘,负伤累累武力逆天,就是不会说中原话。李承致权衡一番,叶芙鸢这废柴身子练一辈子都未必能自保,不如收服这头小狼狗,让他为自己保驾护航回长安。语言不通也没关系,谁训狗还得懂狗吠?龟兹国内动乱,王子哥舒明被叛军追杀,一路逃进中原,偶遇一中原美人。美人人美心善,救他护他,也不嫌弃他不会说中原话,与他形影不离。美人身子娇弱,说两句话便娇喘微微星泪点点地看着他。哥舒明渐渐心生好奇,好想知道她用那娇嫩清脆的嗓音,美丽柔弱的表情说了什么动人之语,于是偷偷学了中原话。然后他听懂了——叶芙鸢娇喘微微:你他娘的这么好看的脸是用脑子换来的吧?叶芙鸢星泪点点:就算我养条真狗,训了这么久也比你听话啊!哥舒明:()那天晚上,李承致亲身体验了她看好的这条异族小狼狗暴怒之下至高无上的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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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文:警校组四人变成了我的人格】【预收文:谁说柯学游戏不能选真酒】【18点日更,6点可能有加更@小酥醒xsx】文案:穿漫的春日野清奈因为逮捕罪犯而和银发黑衣男坠入深海。再醒来的时候……面前一堆黑衣服的家伙怎么回事啊?金发美女说要她管管底下人、四方脸喊她Gin大哥、鹰钩鼻老爷子对她说辛苦了休息几天吧。春日野清奈低头看到了齐腰的银发,摸了摸多出来的部位,又看到了新闻播报里面一脸阴戾接受采访的自己。新闻条上还写着——【入职第一天、不惧危难逮捕犯人,无愧于胸前樱花荣耀的警队之花。】离了大谱。她!春日野清奈!堂堂一根红苗正的女警!竟然和害得自己表弟变小、名柯最大反派灵魂互换了!*Gin也很烦躁,他实在受不了有人用自己的脸哭哭啼啼满地打滚,一边哭还一边喊:怎么办!快点把身体换回来!这个女人一看就压根没有好好训练过体能。身体跑几步就开始累;端枪的手臂没开几发就开始酸;每个月还有几天很耽误事。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当上的东京都精英干警。这个国家的警察果然都是废柴。*警队之花自从出事了之后就性情大变,自闭、不爱说话、阴沉沉的气压低。组织劳模自从出事了之后就性情大变,热情、嬉皮笑脸、跟谁都能论兄弟。春日野清奈捏着自己身体的肉:你别给我练出肌肉来了啊穿裙子不好看!Gin把枪抵在自己身体的脑门上:你别拿我的身体嘤嘤嘤,丢死人了。春日野清奈用尽一切办法都没能让二人还回来。结果没想到互贴一晚之后,竟然恢复到了自己的本来身体。原来贴贴可以换回来发现新大陆get!但没想到,大哥似乎因为自己身体被糟践了几天有些不太高兴。他把她抵在墙上,唇贴耳畔、声音轻捻:小崽子,你昨天摸哪儿呢?春日野清奈:qaq。这换回来比不换还危险啊!————————阅读指南1.前期灵魂会频频互换,中期会彻底回归自己身体。女主是小柯表姐。2.有多条单箭头指向女主,大哥巧取豪夺、横刀夺爱。3.古早n角恋。已完结文【酒厂会计又给苏格兰拨巨款啦】hiro文。【警校垫底的我攻略了警校组第一】透子文。预收文【谁说柯学游戏不能选真酒】边缘真酒建设酒厂,干掉boss当老大的文~【警校组四人变成了我的人格】警校组救济文,十几万字短篇~【如何在降谷教官的手里获得A】酒厂灭亡线、零零当教官~【降谷妹妹喜欢上爱护比爱怎么办】主兄妹情文,十几万字短篇~【柯学养猫,我有一堆铲屎官】女主是妖怪,有一点点涩涩有一点点沙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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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芯首席架构师苏远山重生回到1991年。在这个AMD还靠山寨Intel存活的年代。他从EDA开始布局,在瓦森纳协定之前抢占先机。为国内的半导体行业重造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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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病再床的娘亲!瘦骨如柴的小弟!极品家人!这都是不事儿。无缘无故多了一个是高是矮、是圆是扁、是丑是美都不知道的夫君。这事儿就大了。不嫁吧!就只有等死。嫁吧!心里又有些不爽,她一个堂堂现代人一朝穿越了居然被人安排婚姻,这事怎么想心里都不爽。不过,换个思维想想自己其实也算是赚到了。不仅一朝成了高手中的高手,还有良田空间,嚣张灵宠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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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热的热土!东莞没有爱与恨.只有成与败。有人因此上了天堂。有人因此下了地狱!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韩宇来到人称打工天堂的广东东莞,被求职浪潮推到战斗的前沿——印刷厂业务员。在快节奏的恶劣环境下,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跃居海封印刷厂业务金字塔的顶端。经历了十面埋伏、世故险恶的职场后,他从职场最底层快速前进,又从最高层急速跌落,从一个纯洁的大学生,逐步变成一个圆滑世故、利欲熏心的职场老手,人人艳羡的打工皇帝。前面是商场上的尔虞我诈、锦衣玉食、香车美女的簇拥,还有无数高分贝的“欲望呐喊”,他该控制自己还是任意放纵……比一年更长的一夜,比一夜更短的一生,他该放弃世俗的一切,听从自己的梦想,还是在汹涌澎湃的职场中继续斗勇拼狠?当理想遭遇生存,当自尊遭遇世故,当热情遭遇圈套……还有什么可以支持职场中人劈波斩浪、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