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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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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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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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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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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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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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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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扶是相府嫡女,金枝玉叶、貌若神女。经过一番权衡利弊,她被定为太子妃,不日大婚。人人皆知太子妃君扶不受宠。大婚那日,太子从外面带回一个貌美的妾,长相与君扶有七八分相似,众人暗猜——太子妃不过是个替身罢了。风波未平流言四起,君扶却始终淡然如水,恭谨安分地做着这个太子妃。时间一久,太子单容瑾终于有所动摇,他想君扶的确是爱他的。就在他刚想有所回馈的时候,君扶却在一个雪夜寂寂地死去了。她死之后,单容瑾才在她的书房发现数十张画卷,画卷上的男子无一不是他的模样,一笔一画极尽深情。单容瑾心头钝痛,竟呕出一口血。后来,单容瑾意外重生,他欣喜若狂,一心想去君家提亲,却意外发现君扶正望着他的舅舅作画,一笔一画极尽柔情,含情脉脉的双眼令他陌生。君扶从未这样看过他......单容瑾才知,他上辈子,数十年,都是给他短命的舅舅做了替身。男主单容瑾,追妻火葬场火葬场预收《东宫逃妾》求收藏!康家一朝获罪,康雪柔没入教坊为妓。她守教知礼,在教坊被欺负得走投无路,无可奈何求上一位俊美无俦的郎君。被带回去的那夜,她才知道她求的是当今太子谢元琢,尊贵无匹。太子爷温琢如玉,待她极好,供她衣食用度,还会在她受欺负时站出来护着她。君恩难报,康雪柔惟愿生下他的孩子,余生都服侍太子左右,哪怕她只是一个卑微的妾。可后来,她十月怀胎,险些难产拿命诞下的孩儿被人生生从身边带走。她深爱的郎君面若寒冰,说出的话刀子似的扎在她心里。康家罪奴,能让太子妃抚养你的孩子,是你的福分。康雪柔才知,温厚的父亲根本无罪,只是挡了谢元琢的路。他知道她的身份,纵人欺辱她,故意让她求着自己的仇人苟活下来,从始至终,他只是在陪她演这场戏,只为了最后的去母留子。寒冬腊月,心如死灰的康雪柔登上高楼,纵身跳进寒江水中,呼啸的冷风割得她脸疼,恍惚之中,她仿佛又听见谢元琢在唤她阿柔。那个叫阿柔的小姑娘死了,自她单薄的身影消失在城楼,素来矜贵冷傲的太子殿下好似疯魔一般,要追着人一同跳下寒江去,他哭得撕心裂肺,连天下也不要了。后来新帝登基,后位空悬,近侍的宫人只知新帝梦魇缠身,再难忘记康雪柔决然跳下城墙的模样。不换男主,sc,hzc预收火葬场2《不见欢》求收藏!!顾长瑶嫁给景御时,他还只是个不受宠的皇子。期年风雨扶持、顾家鼎力相助,景御成太子。二十四岁,景御称帝,她成了天下最尊贵的女人。她本以为,糟糠夫妻,她对景御来说多少是有些不同的。可后来后宫选秀,景御对一女子荣宠至极,将所有的疯狂和特例都给了她,那是顾长瑶第一次知道,原来景御爱一个人时是这样的。顾氏坐大,阖家被抄,君王无情,坤宁殿内,顾长瑶一杯毒酒自尽。再睁眼,顾长瑶重回十四岁,还没嫁给景御这年。她看着景御面对她时从来都冰冷淡薄的神情,想起前世他对别人的深情了然一笑。游园会上,顾长瑶再也没去主动招惹景御,她好似全然没有注意到他一般,只与别的皇子哥哥谈笑风生,却未料到最后,竟是景御主动找了上来,通红着双眼低声求她:阿瑶,爱我。阿瑶,别不要我。不换男主,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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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仙尊的白月光重生后(女尊)》已完结,求个收藏哇) 注意:本文反转剧情,男女主私设多,反转!!!!没看完者请口下留情。 柳长宁穿成一本女尊小说憋屈女炮灰。 看过小说前半部分剧情,她穿来的第一件事儿:和才娶回来的潘金莲式男主和离。 她尽情折腾,伪装丑搓穷。 可时日久了,那人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 柳长宁一脸懵逼:你告诉我,我身上有什么优点,我改! ―― 裴元绍这辈子被同一个女人拒绝了两次! 第一次,她赶他走,迫于形势,他忍着心头一波波的怒火,委曲求全,伏低做小。 那人斜躺在遥椅上,蜡黄色的脸面无情:不想和离,就去做饭! 裴元绍脸色黑黑沉沉:你! 第二次,金陵城危机解除,新皇派人接他,他转身,支支吾吾道:我我要走了。倘若你留我 那人躺在炕上,背对着他,似乎早料到有这一天,干脆利落:再见! 裴元绍气的手指发抖:你你! 家国天下的使命,令他克制的别开眼,转身离开这破落户的家里。 两年后,再次相见。他看着她那张飘然若仙的脸,身体抖成了筛子。 她原来是她! 琼林宴上,金科状元,一表人才,谈吐不凡,所有未出嫁的世家郎君,看向她的眼神羞羞怯怯。 倾城绝代的帝卿裴元绍心中的怒火喷涌而出,他指着琼林宴上被众人围堵的女人,薄唇微勾:阿妹,本殿要那人做我明德王府的妻主。 ――预收文《胖胖(女尊)》―― 身为一本女尊爽文路人甲。 云之浅一直很努力扮演自己的角色,努力当一个励志的胖胖,并以自己为反面教材,为剧情前期同样是胖胖的皇女莫繁星发光发热。 嵩山书院,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番情景。 两位青衫少女,一人拿着一只油乎乎的大鸡腿,躺在屋檐上。 云之浅:繁星,你真能吃,倘若再吃下去,往后如何娶天下第一美哥景随州? 自愿服下毒药变肥的三皇女,手持鸡腿,眼神复杂,嗤笑道:长宁侯府景公子相貌也不过尔尔,阿浅倒是对他另眼相待的紧。 云之浅撇撇嘴:不是我觉得他好,是你。罢了,往后这鸡腿儿再也不让爹亲做于你吃了!明日你须得跟我绕着书院再跑十圈。 莫繁星觑了眼她熠熠生辉的眼,不自觉的道了句:好 -- 后来,嵩山书院,人人鄙夷的胖胖姐妹花,减肥成功了。 三春桃花盛开时 莫繁星抓着云之浅的手道:阿浅,你看我瘦下来,可比景随州好看? 她迟疑的点点头。 墨繁星黑眸蹿出点点星光:那你喜欢我可否? 云之浅懵逼脸:? 他眼神躲闪,耳垂红晕,犹豫间从胸口拿出两个馒头。 云之浅盯着他一马平川的胸,抬头望天:小说害我! 官配景随州:这世上,竟有一人,为配得上我,饿了整整三百六十五日,实乃感天动地。母亲的筹谋与我何干,三皇女风华绝代也不及那人一片赤女之心。 排雷:1V1,谨以此文送给饼哥的两位胖胖读者 ―― 推荐好友文: 《反派不想死(快穿)》by猴头箍 只要老公换得快,没有悲伤只有爱 《朕宠了龙宝宝后每天都在崩人设》(女尊)by金碧辉 忠犬女攻VS傲娇香甜小萌男 《我在荒废星球种田养崽》by墨一鸠, 老攻,你死了,萌崽崽眼里都有二爸爸
  • 作者:尔尔尔尔尔尔
    [校园文娱单女主,轻松吐槽日常文]十八线小明星蒲潼穿越成了学生,见惯了娱乐圈水深的他决定远离圈子好好学习。什么?被综艺节目选中成了素人学生?啥玩意,国民女儿和他做同桌?自己偷偷唱首《同桌的你》怎么就被偷拍到了?这不是写给同桌的啊,你们别误会!我真没有暗恋她。……后来,作为顶流的蒲潼没选择戏剧和电影学院,而是默默去了京大……对不起粉丝们,我真的只想好好学习!(作者是死宅,世界观比较二次元,不喜轻喷)
  • 作者:罗西超
    隔壁新开沙雕幻言欢迎围观-w- 废柴大叔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穿越了。 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世界,他被一个小姑娘捡回了家。原本以为生活终于有了着落,但一穷二白的窘境即便跨过次元壁都没能改变。 三天一破的冰箱,开到一半就抛锚的车子, 他以为自己够倒霉了,没想到世界还有比自己更倒霉的人。+ 而这个人正担负着一家三口的生活担子,他觉得自己可能很快就会重新露宿街头了。 结野安奈觉得自己身上可能有个大bug, 她自己是个幸运E,但是她的朋友们幸运度都是Max; 她自己穷的叮当响,但是她的朋友却非富即贵。 本以为这可能是老天看她太惨了给她开的金手指,谁知道她却又碰上了跟她一样倒霉的废柴大叔。 幸运E加幸运E,双重幸运E+buff加身,结野安奈的转运人生就此展开。 新文求收藏~ 提问:你为了过上平静的生活都做过怎样的努力? 苍花:谢邀。在地府打过工,给时政干过活。跟平静的上班族做过邻居,给大概没有感情线的意大利男人当过情人。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可能努力错了方向,平静是不可能平静的,这辈子再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平静的。 推一下其他的文~ 一切与原著有出入的地方都是平行世界的锅;女主有外挂,强无敌 挑战一下好久没写过的银他妈吐槽风格 三百六十行,这两个穷逼干过三百五十九行。 一切存在即合理
  • 作者:虚空人形
    这穿越好奇怪啊,死亡穿越、游戏穿越等大概都能勉强接受,可为何打碎了鱼缸也能穿越呢?而且居然穿越到了《overlord》中据说可以毁灭世界的魔树身上?不要啊!转生成植物就够悲催了,主角不死王之者安兹·乌尔·恭还接了冒险者公会任务,要来杀我!我要改变命运!活下去!我要——投降!安兹:既然接下冒险者公会的工作委托,故意失败......
  • 作者:俗夏
    更了个福利番外下本写《乘月》,一个青梅竹马群像故事,年后开,感兴趣的小伙伴麻烦点个收藏呀!【本文文案】「我希望你从他人眼中,我所谓完美的外表,窥见我丑陋的灵魂,然后能喜欢我。」*许苓茴是她母亲爱情的牺牲品,用一个完美的她来换母凭女贵。但完美换来的不是疼爱,而是不信任。所以,乖顺的绵羊日渐长成长着獠牙的狼她在黑夜里放肆、疯狂,她的真面目,只对黑夜展示。后来,有人在KASA发现了她的秘密。她卸下伪装,将他拉入黑夜,让他看见她丑陋的灵魂。直到后来,他对她说:——我喜欢不完美的你。*在那个拥有好相貌、好成绩、好才艺就可以成为关注中心的年代,白述年游离于其边缘。他的生活与赚钱打交道。他守着生病的母亲、与去世父亲的回忆生活。直到那个被视为校园新四好学生的人,闯入他的生活。他瞧见她的反骨,但厌恶她的试探。可到后来,他满眼是她。*-表面完美实则不完美女主vs表面平庸实则技能满分男主-都市+校园,开篇十章都市,想从校园开始可点击十二章-双向救赎
  • 作者:无虞乌鱼
    各位宝贝!本文将于3月7日入V,看过前文的请注意不要重复购买。不要重复购买!不要重复购买!不要重复购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入v当天万更,之后日更,不定时加更,直至完结。感谢一直陪伴的小可爱!另外隔壁开了个新文《重生后夺了前夫的江山》,感兴趣可以点个收藏【冷静杀伐果断女将军 x 真体弱真腹黑漠北王】姬瑶八岁献计,大破敌军后扬名,随后却因为算命的一句话:此女活不过十八。便被父亲丢到君山寂寂无名十年。谁知父亲战死的消息突然传来,给自己老爷子守灵当晚被白眼狼的三叔给迷晕丢进了江里。重来一世,自请戍关。众人以为姬家长女十年早就被养废了——定是日日卧病在床。实际上活不过十八的某人正在……爬树,练武,打猎,掏鸟蛋,背兵书,日日捉弄小师父,在棋盘上和大师父大杀四方……谁都觉得姬家让一个孱弱的女娃娃上战场实在是有些好笑。直到后来,这个孱弱的女娃娃带着女子军,以少胜多大败梁军,成为第一女将。再后来敌国新任帝王自愿献出三座城池,赠珍宝百件,主动献上请和书。回京复命时,暗害她的三叔满脸赔笑唤她乳名,彼时战功赫赫,威名远扬的姬瑶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三叔,你应当称我为家主。———鲜少有人知道,江湖人称的崔神医,实际是皇室宗亲魏晏,传闻中的病秧子漠北王。自小被父母灌毒药,只为保住性命,于是久病成医。父母突然离世,背后原因扑朔迷离,魏晏重新穿上白衣化身崔神医行走江湖,在背后暗中谋划,决定查出父母死亡背后阴谋。姬家亦卷入这场阴谋中,于是他主动找上姬瑶。自小便威名赫赫的永宁公主,姬家长女,敌军眼中的修罗,战场上的常胜将军。他假意靠近,让她成为自己复仇路上的棋子,可没曾想,会在那一夜对她动心。--姬瑶重活一世只想替父报仇,结果在去边城路上遇到了一个身娇体弱,脸皮还厚的江湖游医。都说江湖上盛传的崔神医冠颜如玉,待人亲和有礼,从不逾矩,直到……崔珩:将军,我的腿有些软,怕是走不了路了。姬瑶:给他派一匹马。崔珩:在下不通骑术……于是姬瑶命人带他一起上马。崔某人:将军,您马上的位置好像更多些,鄙人可否与将军同乘?姬瑶:……1.主剧情,强强联合,高手之间拉扯,男女主都是事业批,但男女主都不会伤害对方,男主白切黑,女主智商在线。2.随着剧情推动,会出现几个重要的女性角色,不搞雌竞!每个女配都有自己的追求!3.猜一猜封面为什么会有一只雪狐?4.前文会有较多伏笔,轻权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