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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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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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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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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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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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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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史并不如烟5·安史之乱》从唐玄宗李隆基开元盛世末期讲起,到唐德宗李适登基为止,将唐朝这段由盛转衰的纷乱历史精彩道来。安禄山并非一开始就人面兽心,他是在胃口一点点被勾起来之后,再加上杨国忠的步步紧逼,才一步步走上叛乱道路,但最终只顾享受攻入长安之后的短暂幸福,被内侍所杀。随同安禄山叛乱的史思明是极富军事才能的将领,杀死安禄山的儿子安庆绪之后,将安史之乱的主姓由“安”改成“史”……不论杨国忠怎样的祸国殃民,不论郭子仪、李光弼怎样率军平叛,也不论杨贵妃怎样被认为“红颜祸水”,整个安史之乱期间,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父子相疑”——李隆基与李亨、安禄山与安庆绪、史思明与史朝义,无不如此,由此也决定了这些“皇帝们”都没能安享幸福,带来的只是生灵涂炭和帝国衰败……
  • 作者:薄命书
    林微雨穿成了个大美人,一睁眼便是高山林海,毒虫猛兽环伺,还到处都是飞天遁地的修仙者。左右还有两美男为她争吵,问她跟谁。面对这种微妙的选择,林微雨纠结不已,还未来及做出选择、就被不知是谁……戳了个透心凉。一整个死不瞑目。然后问题就来了,她竟然在死后很快又醒来,又回到了两美男为她争吵的那一幕,很快又死了一次。林微雨也是这时才知道,原来杀她的人是两美男的姐姐,因不喜两个弟弟为她争斗,所以要杀她这个祸水。而她则是这个小秘境的土著,一个凡人。如今小秘境灵气复苏,大量修仙者涌入,已经再没有她这样的凡人活路,只能依附修仙者,却偏偏每一个见到她的男修都会爱上她,想要和她不可描述……作为一个凡人,她不但要在修仙者们身边努力活下去,还要努力抢救弱小的、自己的节操。第三次轮回,林微雨没等两美男吵完,就火速往两美男的姐姐处奔去。美人姐姐对她心生怜意,收留了她,这次她终于活到了天黑。可她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这个杀了她两次的活阎王,当夜又提剑戳死了她。为了逃脱一次次被修仙者杀死的命运,死不瞑目的林微雨,只能被迫又开始了第四次、第五次轮回……后来,她扼住命运的咽喉,硬是在这为期一个月的小秘境循环中,悟出了一条凡人最快的变强办法,挣出了一条逆命之路。既然天不从人愿。那她就自己成为天,亲自为自己改命。【本文7/16周日24章入V,当天凌晨三更!】非爽文非甜宠/本文基调如文案身不由己强取豪夺修罗场遍地,想一进来就看女主大杀四方的慎入。1v1男主秘境意识女主绝世大美人/略沙雕/普通人性格/非杀伐果断/内心戏多/爱哭怕死怕疼乐观坚强。互撕的男配们大多是渣男坏种,全部单向人物行为为剧情服务,请勿上升作者。已排雷部分,如果依旧有人在评论区指指点点,会举报删评。封面感谢【惓思记-二狗】------------推推接档《和兽人老公开荒深山的隐居生活》超甜种田基建日常文,求收藏~文案:蘅芜带着生活系统,意外穿到了异世深山老林。这里一片蛮荒景象,凶残野兽遍地。捡来的食材不会做怎么办?没关系,丢进系统自动生成美食。搭的庇护所太简陋,漏雨怎么办?没关系,多收集一些木材,丢进系统建造木屋。山中日子太寡了,无人相伴怎么办?叮~新地图已录入,跟宠大熊送到,请宿主查收~
  • 作者:南林烟
    7.11日入V,届时万字更新。段评已开启。秦王政还不是秦始皇,汉武帝死后才能称汉武,将来封秦王的李世民还是大隋一小童。三个人受命于天,被传国玉玺的力量送到了遥远的未来,从一个贫困村开始他们的留学生涯。嬴政:这么个小山村通这么宽的路,好富庶的村子!刘彻:他们都上学!女孩也上学!好富庶的村子!李世民:啊啊啊我要告诉耶耶我和两位千古一帝一个待遇我好了不起啊啊啊!以及,他们有肉吃,好富庶的村子!后来嬴政:什么高产稻,是我大秦的了。什么造纸术,是我大秦的了。什么推恩令,是我大秦的了。什么什么……都是我大秦的了。刘彻:你别动我家高祖我跟你说……这什么好东西,是我大汉的了!李世民:(看了史书之后)我功劳这么大耶耶不肯换太子,一定是以为我不懂治天下。我把这些这些和这些都学回去,再跟两位陛下学治国之道,耶耶以后称帝,一定愿意立我做太子吧。嬴政、刘彻疑惑脸:这么天真的人是怎么跟我们并列的?古穿今,来回穿。主角是三个人,穿回去之后会分别写三个朝代,但二凤会是相对主角,因为年纪设定比较好用他的视角写。秦汉相近,有时候写了一边就不会写另一边类似的发展。平行时空,勿与现实联系。其他需要注意的请看第一章作话。已报名成长征文活动,喜欢的话支持一下吧~
  • 作者:老鹰会飞
    刚穿越异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打入了存在圣人诅咒之力的死地,苏秀衣瞬间绝望。叮,签到系统绑定。初入万文院,签到了补天丹一枚。文圣碑前,签到了阿鼻道三刀。书楼内,签到了万字之王,最强神文“道”。祭坛前,签到了万妖精血。……在这个不断有着古老存在苏醒的世界,苏秀衣默默签到八十年,成就了武道巅峰,终于从诅咒之地走出。
  • 作者:紫色天蝎
    【全员火葬场+绝不原谅+双向救赎+复仇+爽文】她本是将军府嫡女,却被人偷梁换柱送到了贫瘠的乡下,回来后更是被云国侯一家挫骨扬灰。一朝重生,得知她的家族早已被人陷害灭门,愤怒的她霸气虐渣,她要让那些算计他们家的人血债血偿。这时候渣渣们后悔了,纷纷跪地求饶!原谅?不,她将他们全部送进火葬场,扬了他们的骨灰,绝了他们的姓氏。之后她斩奸臣,诛妖孽,夺皇权,有仇报仇,有冤报冤!一朝身份曝光,却让皇帝慌了:斩了她!传闻中那个残忍暴戾,却又不近女色的战神带着八十万大军前来了:“别慌,让我们颠覆了这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