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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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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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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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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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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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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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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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虎昭昭
    【专栏预收《弹幕教我做女王[基建]》《八零年代漂亮老姑娘》求收藏~】苏盼是娱乐圈有名的木头美人,经常在各个剧组客串花瓶,深受广大网友们嫌弃,苏盼的骂没少挨,但钱也没少赚。就在大家以为,苏盼就要这么在娱乐圈混日子的时候,她直接宣布退圈,回家包山种田去了。种田就算了,她还给大家直播。第一次直播:今天给大家讲一下药草的扦插,还有《母猪的产后护理》……第N次直播:摊牌了,我也不想瞒着大家。今天教大家咱们五蕴派的基础功法《纳气诀》……虽然主播吹得很玄乎,但架子摆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退圈就退圈,还搞这些幺蛾子赚热度,苏盼也太不要脸了吧。网友们骂得起劲,但是很快,异变开始,某些地方的植物疯狂生长,天边不时出现的万丈霞光,动物在密密麻麻的雷霆中渡劫……嘤嘤嘤~《纳气诀》真的有用,我好像连力气都变大了。我去青城山旅游的时候,好像真的看到了大白蟒,不会是白素贞再现吧?没想到苏盼这个花瓶美人,居然是个武术大师,我的三观碎了。网友们被现实打脸后,疯狂涌入苏盼的直播间,道歉的,拜师的……在苏盼的带领下,直播分类都多了个玄学区,苏盼当然是玄学区直播排名第一的大佬,带起全民修仙热潮。只是些强身健体的简单功夫,没什么好在意的。苏盼的表情十分淡定,把镜头转向了自家的桃山,介绍道:这棚里的草莓,是我精心培育的玉蜂授的粉,粉丝内部优惠价,100元一个,今日限量400个,先到先得。玉蜂怎么来的?我去魔界抓的啊?我家山上那颗雷劈桃树,玉面鬼花……都是从魔界挖回来的,废了可大劲了!!直播魔界?不可能的,我怎么可以让你们看到我狼狈逃命的样子,我不要面子的吗?【太真法师赠送10辆飞船。】【清风散人赠送20辆飞船。】苏盼:面子都是不值钱的东西!等着~晚上就给你们直播魔界抓玉蜂。预收《弹幕教我做女王[基建]》姜蓁是豪商家里养来祭河神的新娘。在祭河神的前两天,村里突然来了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异人。这可是比姜蓁更好的祭品,连哄带骗之下,这位异人和秦臻一起被祭了河神。姜蓁自救之后,想把这位异人一起救出来,没想到自己就只抓到了一束光,从此之后,她的面前多了个透明的弹幕面板。【咦~直播系统居然落在了土著手里,这个世界的穿越者也太菜了吧,只存活了两天,不过直播古人生活也挺有意思的。】【这小女孩没在野外生存过,还找不到方向呢,只要顺着河流走,就可以找到村落的。】姜蓁:我就是坐着休息一下,谁找不到方向了。她也是个穿越者好吧。等坐在石头上休息了几分钟,姜蓁瞄了一眼弹幕,开始顺着河流往前走。她的表情和动作瞒不过人,弹幕瞬间炸了。【这古人能看到弹幕,看来这个直播系统应该绑定了这个古人。哇哦~大新闻啊。】终于在天黑之前,她看到了炊烟,可她在进村子之前,体力不支的晕倒在了河边。醒来之后,姜蓁第一眼就看到了面前的透明面板,上面满屏的【装失忆】【赶紧装失忆】【知道你看得到弹幕,装失忆就对了】【救你的那大美人是姜王以前的婢女,她女儿死了,想找人冒充她女儿。】【冒充的还是王女哦,听说远古诸国混战时期,王女地位挺高的,这便宜不占白不占啊。】姜蓁老实的装了一回失忆,所以她从一介孤儿,一变成为姜国王女,还是独女。回国第一天,她被姜王介绍给大臣,一群大臣叽叽歪歪,气得姜王差点吐血。【快,拔剑捅那老头一下,就他话最多。】姜蓁:???这群星际网友是不是太莽撞了一点。【没骗你,这事历史上都记载了,姜国王女回国第一天就一剑捅了个重臣,姜王不仅没有生气,还夸自家孩子有王八之气。】好吧,她们学的历史不一样,姜蓁照着做了,转头就得了两箱金银珠宝。回宫第二天,姜蓁的堂弟来找她麻烦。【甭理他,小废物一个,咱们可以先来研究一下造纸术。】【对对对,还有肥皂跟玻璃!先把基础建设搞起来。】【听说姜王只能活六七年了,小姜蓁你得抓紧时间上位当女王。我们都已经替你立了flag,你死之前没有统一诸国,进军海外,我们会没面子的。】姜蓁:第一次感觉一统天下是这么轻松的事。《八零年代漂亮老姑娘》林长乐长得漂亮,是家中极受宠爱的独女,但她五个姑姑都是远近闻名的泼辣角色,所以林长乐根本就没人敢娶,生生的在家熬成了老姑娘。在她22岁的时候,林父见义勇为,在河边救了个年轻小伙子杜晓峰,但自己却不幸去世。为了报答林父的救命之恩,杜晓峰娶了林家嫁不出去的女儿,顶了林父在国营饭店的班,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后面又在林长乐五个姑姑的帮助下,开公司做生意,成了本市首富,在外面养了一堆的红颜知己和私生子。在林长乐要求离婚的时候,杜晓峰说道:林叔叔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不会跟你离婚,让你被人笑话。报恩?看你做的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来报仇的呢。你怕我离婚,是担心我会分走你一半财产吧。经历过世情冷暖的林长乐,早就看清了这个男人的真面目,果断找律师离婚,但等她在离婚文件上刚签完字,坐车回家的时候,却不幸遇上了连环车祸。林长乐再次睁眼,就是在自己父亲的葬礼上,杜晓峰正信誓旦旦的跟她说报恩娶她的事。再次听到这些话,林长乐一个没忍住,巴掌直接甩到了对方脸上,在杜晓峰震惊的眼神中开始骂人。第一次见把恩将仇报说得这么好听的人。还想娶我?你是不是还想占了我家房子,顶了我爸的工作?你老实交代,是不是早就打了这个主意,故意害死我爸……林长乐这话一出,所有人看向杜晓峰的眼光都变得异样,杜晓峰刚想解释几句,就被林长乐拿扫帚赶出了家门。这次的林长乐不再单纯好欺负,根本就不畏惧嫁不出去的流言蜚语,主动顶了父亲的班,去国营饭店上班,从帮工学徒到大厨,再到连锁饭店,每一步她都走得坚定,走得比上辈子的杜晓峰更快更稳,连本市首富的位置,都被林长乐给抢了。
  • 作者:程悠然
    一夜缠绵,他像高高在上的天神,她像被丢弃的小猫。我给你一百万,不过,你要陪在我身边打工还债。一句话,她从平凡女孩变成了总裁的贴身长工。单纯如她,想尽办法还债,他却宠她,疼她,让她渐渐沉溺。当她拿着怀孕化验单,满脸幸福地拨通他的电话时,听筒里的两个字让她浑身冰冷——打掉。刀子划过脸颊,精致的脸庞满是刀疤,她的心终于死了。三年后,华丽转身。小猫咪变成了国民女神,他可还认得她?
  • 作者:月无弦
    【公主身逆王心的长公主 X 扮猪吃老虎的明伶暗相】 【又名 被嫌弃的公主的一生 (大误)】 【以及 纯情公主俏小伶(?)】 【新坑预收:仙君临终前[快穿]——纯爱、仙侠】 皇次子晋王钟离筱,天资聪颖,未弱冠便有从龙护驾之功,却居功自恃,残害手足,诬构忠良,乃赐鸩而死,谥号隐。 然,罕有人知,世上本无隐王钟离筱,只有长公主钟离莜。活了一世,却连公主的封号都没落下,荒唐地成了逆王,众叛亲离,饮恨而终。 所以钟离莜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小裙子给扎紧了,女则背透了。再堵在科考路上,把某个薄情寡义的青年才俊给截了,塞进后宫里当了个丢人现眼的伶官。 至此大仇得报,父慈子孝,弟友谦恭 【并不】 ------------------------------------------------------- 1. 国际惯例HE。 2. 历史架空,请勿考究。间歇性画风泥石流,莫要在意。 3. 感情线单箭头转双箭头。 4. 有甜有虐,国际惯例HE。 5. 尽量周一至周五定时更新,学业繁重时将发出咕咕的声音。 6. 感恩一切收藏与评论!鞠躬! 7. 打算以后反复横跳地写,一本言情一本纯爱这样皮就完事了(叉腰)
  • 作者:知知木木
    时早带着双排搭子玩游戏,气得只喘粗气,没几秒竟然被气死了!穿到末世文成了恶毒女配,游戏系统还跟她一起穿了。别人穿书甜甜蜜蜜,时早忙成gif。别人穿书遛狗,时早穿书溜丧尸。还有个系统天天闯祸,时早干脆发疯创飞所有人。末世寒潮天,面对男主,她直抒胸臆“这天气蹦个屁都能暖手。”面对队友,她温柔体贴“别再cpdd了,以前没人要,末世还有人要?”面对想要挑拨离间的小人,她真诚传授心得,“我们三把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面对boss,她百变小樱,今天父爱如扇,明天充当判官。时姐,不在末世中变强,就在末世中变态。
  • 作者:宋昭
    「每晚21点更新,下本《今夜渡港》。」夏竹从小在蜜罐里长大,要什么有什么,唯独对一个人求之不得。许默上大学有个除了家庭条件差点,其他都跟他相匹配的女朋友,夏竹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下有意破坏了这段关系。脾气向来温和的许默知道后大发雷霆,没多久就切除国内所有联系,一个人远走异国他乡。走之前夏竹死乞白赖跟到机场,许默提着行李箱,穿着灰色大衣,转头冷漠回应:夏竹,别让我讨厌你。—几年后,两人在北京碰面,夏竹反而成了躲闪的那个人。因缘巧合下,两人猝不及防闪婚,夏竹一直以为许默心有所属,没敢再招惹他。直到某次醉酒,夏竹大冬天穿着层单薄睡衣开车去接许默。许默出来就见她缩着脖子满脸焦急地走过来,心里压不住的情绪一骨碌涌上来,许默心一软,主动上前抱住人,醉醺醺在她耳边说对不起。夏竹,你别对我这么好,我受不起。不过有一点,我从未后悔跟你结婚。—*金融学教授vs不差钱大小姐*先婚后爱,青梅竹马*真暗恋,假前任,楔子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