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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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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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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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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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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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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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长清道现任掌教,乐悦笙是当今江湖说一不二的领袖人物,但她最近十分烦恼,因为八年前人见人怕的第一杀手艳鬼又出现了。艳鬼此人,容貌妖艳,手段毒辣,一根琴弦迷杀八山二岛高手无数,叫人闻风色变。乐悦笙必须除掉艳鬼,然而等乐悦笙终于站在他面前时才发现,这个人,居然就是自己一年前跳了崖的小师弟?沈献迷恋大小姐乐悦笙,不惜掩盖本性隐姓埋名躲在长清道做乐悦笙百依百顺的小师弟。然而万般努力全是无用,大小姐终于还是要迎娶门当户对的公子哥。沈献孤注一掷表白无果,又身份暴露,在乐悦笙的婚宴上被正道一众人围攻,走投无路跳了崖。大难不死的沈献归来报复,他杀了婚宴上所有逼迫自己的人,而乐悦笙是他最后一个猎物。乐悦笙:你要杀我?沈献:我要你娶我。阅读指南:1.作者菌文荒自割腿肉,世界观自设,包括:(1)生理意义上跟我们一样的女尊,不是男生子。(2)女皇天下,女主天下,主流女娶男嫁,极个别男娶女嫁,可以一女多夫。(3)男女一样工作生活,没有极端尊卑,但是女子更容易获得更高的官位和职位。2.本文1V1。3.男主脾气古怪,作,介意慎入;女主迟钝型,介意慎入。4.洁癖党慎。=======================下一本《女君的老祖宗》,期待收藏阮殷做了十年司礼监掌印,权倾天下。一日倒台,被人以一个玷污首辅夫人,秽乱后宫的恶名投狱,受尽酷刑而死,尸首弃于荒野,为野狗分食。阮殷一缕残魂不散,苦等十日,终于等到丁灵将他的残骨收敛。------丁灵研究过无数历史人物,最怜爱阮殷——一代清流,入了廷狱,受了腐刑,即便后来做了老祖宗,终究还是不得好死。丁灵第一回穿越,正赶上给阮殷收尸。丁灵第二回穿越,发现阮殷虽然还活着,但自己好像就是那位即将被他玷污的首辅夫人。------阮殷重生了。他重活一世,苦寻丁灵十年。一朝相认,他伏在丁灵脚边,如一条忠心耿耿的狗,你才是我的老祖宗。
  • 作者:白露为双
    阅读须知:1.女主导,内有又猛又萌的妖怪出没。2.CP:只对钱有感情的冷酷驭妖师女大佬AlphaX有钱善良纯情的男侦探Omega3.故事发生在猎座星无秩序地区,地球人不要学习反面教材,遵纪守法。4.偏群像,主打就是一个恋爱,恶役烂人很多,攻击角色不要进行上升性定义。*重点提示:这就是用来娱乐的恋爱故事,【不需要进行阅读理解与分析】。————————猎座星,人与妖怪共存的星球,除了人与妖怪各自生活的区域,还有一个共存的中立地区。****从小就生活在安全地区的许义白为了帮助一个妖怪寻找主人来到中立区。进入了危险的地区,许义白找到上了区筱,她是开花店的驭妖师。****强大,冷漠,用钱来衡量一切的她让许义白感觉得很难懂。不过因为她的存在,许义白逐渐在完全的陌生地区生活下去。或许他在她的眼里就像是刚刚发现的新奇玩具。可是许义白也不介意,他想要见到更多不同的世界。正气和恶意,理性和疯狂,强者和弱者,在悲剧性的不合理地区,他开启了与她的故事。——她如同沉冰。就算无法融化她,他也要留下痕迹。【他把人生中拥有的热度与爱化为温暖,全部都想要给她。】*****封面是我小伙伴给画的区店主,她超美的!!【骄傲脸*******
  • 作者:茶香冉冉
    一场阴谋,她嫁了个毁容的病秧子。可那个顶着一张盛世美颜,还体力超强的男人又是谁?她消失了,他发疯似的找她,翻遍了大半个地球。金牌调香师,国际顶尖服装设计师,K国第四顺位王位继承人……“薄少,这些都是夫人的马甲!”高冷Boss强行抢人,“苏浅浅,你到底瞒了我多少事?”小糯米团子一脸傲骄地瞄着他,“我妈咪很抢手的,你除了这张脸还凑和,好像也没什么优势!”某男咬牙切齿,“女人,你还偷生了我的儿子?”
  • 作者:珩一笑
    【本文将于2月9日4点从18章起倒V,2.11-2.13三天将加更,感谢所有朋友的支持与厚爱(鞠躬)】孟水意十八岁那年,隔壁搬来一个男人,是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他生得好看,却整日将自己困在屋内,气质变得更加沉郁。她对他好奇不已,一天,她贸然闯了进去。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那之后,她频频出现在他家,想方设法留在他身边。–后来再见,是在孟水意追求者的生日宴会上。往来宾客觥筹交错,衣香鬓影,她听到他们讨论他——柏氏新上任的掌舵人,是柏老爷子流浪在外的私生子,曾名不经传,一回来,便是满城风雨。她挑眼看去,他言笑晏晏,眼底却是冰冷锋利的针芒。和那年夏天,攥着她的腕子,将她抵在墙上,热烈而狂肆吻她的,全然不似同一人。–柏舟的别墅里挂着一大幅油画,名为《春舟》。画中,春水之上,一艘破烂的木船载着一个少女,她展臂而立,背后是春色蔚然。后来他们才知,那是他放在心尖,小他十岁的妻子。我写山写水写春意,唯有你,是我用尽一生也写不完的情诗。–命运是一艘破船,晃晃悠悠,载我在深情里泊岸。而你是我的诺亚方舟。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诗经柏舟》#1V1,HE,非完美人设#都市童话,微群像,酸甜口(95%甜度)
  • 作者:澹台一枝花
    月皎皎没等来褚昊的承诺,却被黑心的渣爹恶母送去公府为病娇夫冲喜。一入公府,鸡飞狗跳。公爹伪善、主母刻薄、小姑刁蛮、夫君羸弱。她手撕老绿茶、拳打小婊渣,智斗渣爹恶母,一手斗的人仰马翻,一手敛财助娇夫官运亨通!三年后,褚昊凯旋荣归。他众星捧月站在高处,看她挽着才貌双全的美娇夫春光满面,凤目猩红:“跟他和离,嫁我!”月皎皎冷笑,“凭什么?”褚昊抵住她:“凭我是太子,位高权重,比他年轻、比他好看、比他……好用!你要是忘了,孤现在就让你再回味一次,两次,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