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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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云水莫负
    【团宠,高甜,穿越,1V1】穿越大周朝的陆挽澜,一无所有。只有六个呼风唤雨的哥哥,宠妹无度。只要是小妹喜欢,上天入地也要帮她拿到手。可是,小妹她想要萧晏之的心,这可难办了。萧晏之重生而来,再也不想跟陆家有半点瓜葛。就算是装病装死,也不愿娶陆挽澜这天下第一悍妻。却没料到大婚当日,她披麻戴孝抬棺而来,说要给王爷送终守寡!萧晏之“病”中惊坐起:这个女人真是阴魂不散!!大哥:王爷,我家小妹,柔弱不能自理,有劳王爷多多照拂。二哥:为兄准备了几个面首,随你一同进王府侍奉左右。三哥:这撩夫可不能莽撞,为兄帮你给妹夫写封情书。四哥:呸,想留住男人的心,需得留住男人的胃。咱们家的厨子,明日就给你送去。五哥:可这……一直不圆房总是不妥,宫中的秘药我给你备下了。六哥:他萧家的江山都是陆家打下的,这人忒不识好歹!休了他哥哥养你!陆挽澜:御夫,还得看手里的鞭子!萧晏之:天堂有路你不走,既白白送上门来,本王只好笑纳了。陆挽澜越发觉得,之前还一副病娇模样的萧晏之,最近看自己的眼神总是透露出饿狼般的凶光。陆挽澜:王爷,我,我要回家……萧晏之:你以为燕王府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过,燕王妃当腻了,当皇后可好?
  • 作者:胧十
    通知:正文已完结,番外稍后更新~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喜爱~ 接档文/预收文:《霸占》/《心跳》文案在下方~ 乖甜软萌小可爱X嚣张纨绔大帅比 1. 初星顶着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头衔刚入四中,来找她写情书的人从教室一直排到了走廊上。 某天放学,初星被人带到校外的小树林。 眼前好看到有些张扬的男生捏着封粉嫩的情书,漫不经心地:想追我? 这人初星认得,高三九班的言刃。 又痞又坏,偏偏家世好长得帅,不仅校长拿他没办法,身后还常年跟着一票粉丝团。 她哆哆嗦嗦地想解释那情书是她替别人写的,面前的言刃忽而轻笑一声。 好啊。 初星:??? 2. 区统考,言刃恰好被分到了初星的教室,恰好坐到了初星的座位,又恰好看见了一封情书。 考试结束,各自回班。 言刃拿着把大喇叭,斜斜地往高一走廊上一靠,慵懒霸道的声音传遍了几乎整个学校。 想给初星递情书的学弟学妹们听好啦—— 透过窗,初星蓦然对上了一双狐狸般狡黠的双眸。 言刃似笑非笑地: 想摘星?抱歉,这颗星星已经刻上我言刃的名字。 3. 后来聚会,狐朋狗友们围着言刃灌酒。 言刃统一婉拒。 老婆管得严,从良了从良了。 众人惊诧问他一个连早恋都那么明目张胆的人,怎么结婚倒低调的没一个人知道了? 言刃淡笑着转动指间婚戒,语气尽是温柔的宠溺。 谁让我宠她呢。 -三千繁星,我只摘一颗。 -是你。 ---------------------------- 《霸占》娇软可人X霸道轻狂 六年前某个雨夜,温笙第一次遇见周驭。 蜷缩在阴暗墙角的少年一身暗色血迹,枯骨般的双手抓住了温笙的脚踝,声音虚弱,语气冰凉:救我。 温笙以为他活不成了。 再见面的时候,周驭身手利落地翻上她家阳台,将她困在窗边。 温笙被掐着下巴,插在发间的娇俏雏菊还带着周驭怀里淡淡的体温。 周驭问她:上次教你的,还记不记得? 什么?唔温笙怔忪间,呼吸被人掠夺。 周驭黑眸含笑,温柔又霸道:不记得就再复习一下。 - 算命的曾说周驭活不过二十。彼时年少,周驭轻狂一笑,活不过便不活了。 一语成箴。二十岁那年,周驭为人所伤。但奄奄一息时,他遇见了温笙。 世人都道周家出了个疯子,所有人都在远离周驭,只有温笙不怕他。 他发病的时候,只有温笙敢用细细的胳膊抱着他,哽咽着细声喊他:周驭,你别这样。我害怕。 周驭总想,他可能生来就有两幅完全不一样的心肠。 对外人,他变化多端,冷酷残忍。 对温笙,那是他的命。你有多爱自己的命? - 六年后,疯子周驭已然成了M城最炙手可热的业界大佬。 而温笙,和他不再有交集。 她回国那天,能在商场呼风唤雨的男人卑微地蜷缩在她家楼下墙角。 看见温笙,周驭眼角猩红。 久别重逢,他们都变了。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会翻阳台去见她的少年。 但他仍是那个没有温笙就活不了的周驭。 女人纤细的身体被男人锢在怀里,周驭甚至不敢大声呼吸。 温笙,你再要去哪里,把我带着一起吧。没有你的日日夜夜,我根本不想活。 《心跳》柔丽温顺野美人 X 病娇霸道公子哥 相逍和颜汐恋爱时轰动全城,分手时却悄无声息。 相逍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离开,明明昨晚两人情到浓时,颜汐还吻着他手术后胸口的伤疤,动情地呢喃:保护好他。 他一直以为颜汐那晚那句话是对他说的。 可后来才知道,她是对着他胸腔里另一个人的心脏说的。 相逍以为颜汐是上天给他的恩赐、是救赎,可她却亲手把他推进了地狱。 - 相逍从没有对别人说过自己的秘密。 关于夺走一个人心脏的秘密。 关于爱着颜汐的秘密。 心脏移植手术后的第十三天,他在病房外的花园里看见了一个少女。 那天晚上,他梦见了她。 少女纯白单薄的身影,陌生又熟悉的脸庞,与颜汐如出一辙。 ‘相逍,你以为我真的爱你么?’ 无数个午夜梦回,相逍对着她决然的背影哀求:颜汐,我把心还给你。求你,回来我身边。 -我有一颗心,落在你身上。 -爱它,或是杀了它,都由你来定。 球球大家点开作者专栏收藏一下哟~啾咪~
  • 作者:悠悠的鱼
    1沈易安和孟朝颜有着云泥之别。一个光风霁月、前途无量,是显赫的沈家继承人,一个柔弱温吞,空有美貌,是借住在沈家的破落家族的独女。他们闪婚,轰动整个港城。孟朝颜梦想成真,不在乎说她手段下作的流言,满怀憧憬当起温顺的沈太太。沈易安北上开拓商业版图,她无怨无悔跟着。2直到那日,京市漫天飞雪,她烧得意识模糊,被闺蜜送去医院,看到明艳张扬的女生朝他奔去,她才知道:他来京市,是因为白月光在。孟朝颜哭干了眼泪,提出离婚,沈易安只迟疑了下就同意了,过程体面又疏淡。3后来,孟朝颜坦然喊回他哥。他成了沈家话事人,在商场所向披靡,高不可攀。她回沈家过年,暧昧对象来找她,陪她蹦迪到深夜,玩够了才送她回家。这晚,沈易安冒雨赶回来,敲开她的闺房。向来沉稳优雅的人浑身湿透,发疯般把她压在门背上,缱绻耳语:怎么不早说,你喜欢玩得野的。哭大声点,让楼下的人听到好不好?孟朝颜踩着湿衣呜咽,冷冷扇他一巴掌。男人静默数秒,小心翼翼捧着她发红的掌心,一遍遍轻吻:求你,回到我身边。温柔混蛋娇养公主阅读小贴士:1.年龄差六岁,SC,有雄竞2.男女主不是一个户口本,女主后期会成长3.有一点家族内斗、商战4.全文不长,更多信息见第一章作话
  • 作者:藤萍
    苍白且魅惑的绿彩,深邃到无止境的苏白,还有优雅却满心仇恨的明镜,以及外表平和温存,内心极度动荡的崔老师,他们,都是这场疯狂盛宴的策划者与倾情粉饰的表演者。唯一的观众就是那个平凡而又太不平凡的诚燕,当她摒除一切压力,拉开巨大的帷幕,掀开所有的谜题时,这个舞台呈现的是异彩华美,还是骇人的婉约谎言。
  • 作者:夜星猫
    齐云成穿越到德芸社,成为老郭弟子!兢兢业业学习相声数年后!却没想到纲丝节这一天,因为何伟失踪意外倒二救场。上台之际觉醒系统,获得完美控场能力。为了挽留观众,齐云成开启了台上无大小,台下立新坟的套路!齐云成:“别提了,我师父那叫一个黑,和煤炭放在一块儿你都分不清谁是谁!”“尤其是上次停电了,我就看见一排小牙飘在空中。”观众:“哈哈!再来一个!”“再来一个又怎么了?我怕他?我是说相声的,他也是,来,刚子,上台说一个”……台下!郭得刚笑逐颜开的找铁锹去了!
  • 作者:糖葫芦
    林知知知道自己是年代文女配时,她父亲正好出事,她才和妈妈从外婆家回来,满脑子都是外婆那句送了对你好,不然这个孩子就是你和他之间的刺,你早点决定。还没等她从妈妈想改嫁把她送人的打击中走出来,她就变成了重生女主要报复的那个妹妹。救命!如果她有罪,请用法律来制裁她,而不是在她四岁就开始备受煎熬!此时她四岁啊,能活过第三集吗,在线等,急!很急!为了小命她一边焦虑等待爸爸的消息,一边硬着头皮讨好女主姐姐。没想到事情出乎意外的顺利,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年代大女主文还有路边捡男人的情节!不怕被嘎腰子吗?
  • 作者:白娘子
    接档文《云泥之缠》求收藏:冷性薄情痞气少年VS如云出岫恣意少女/校园/双初恋救赎本文:阴郁偏执天才少年VS如光闪耀学霸少女/双初恋救赎【围脖@端午白娘子】文案1:山城烟酒行老板,一个眉角伤疤斜入发梢儿的少年,很凶,寡言,终日对着电脑。雪夜,林莫奈进店,收银员的烟酒递到她手上,传来低沉冷淡音线:不卖。凭什么!少年指间的烟抵到她唇边,淡漠道:敢么?她张嘴就要咬烟嘴儿,里面的衣领被拽了下,是校服,他蹙眉不耐:未成年离老子这儿远点。文案2他们都是山城的外来户,她来得晚,正在经历他尝过的黑暗,欺生、排斥和恶意猜测。他护她,犹如饿狼,露出獠牙,又凶又狠。他重返校园陪她上学,私下教她散打、编程、研发……考试不合格还要强制补课。千年难遇流星雨,深夜天台,流星划过,她明眸闪亮,脸颊微红:我现在能喜欢你吗?月光下少年脸色晦暗,眸底情绪翻滚,拧眉冷漠道:不能。文案3无疾而终的表白,她哭了一夜,断了所有心思,考到离山城最远的大学。新生聚餐,他突然出现,在众人起哄中走向她:我能追求你么?她半晌回神,淡漠散漫回敬:不能。他在众人面前,单膝跪下,眼尾红着,委屈撒娇道:我错了,给我机会追你,求你了~——自从我们相遇的那刻,你是我白天黑夜不落的星。——莱蒙托夫—————下篇写《云泥之缠》求收藏:【冷性薄情痞气少年VS如云出岫恣意少女/校园/双初恋救赎】——文案1初冬落雪,她常去的河边,站着一个眉眼凌厉的少年。他浑身血迹,五官锋利,恶声恶气:站住!当时她刚迈进冷河水里,眼哭得通红,死死地盯着他。他吐着烟圈,痞气散漫:敢不敢跟我走?——文案2她跟他回家,招来异样眼光,有人偷偷问:要不要帮你报警?他像是荒野独行的狼,极具侵略性,攻击性十足,是大家眼里凶狠的恶人。但他救过她的命,她懂他骨子里的善。养母找上门,她拉他的手想一起,他猛地甩开,又凶又狠:少TM管老子。——文案3她写过信,打过电话,春天甚至偷偷回去找他,都没见到。高三备考,她低价租到漂亮大房子,房东半个月后过来的。你是房东?少年两手拎得满登登,叼着烟,桃花眼微挑,玩世不恭嗯了一声。同一个屋檐下,她不给眼神,不说话,他被折磨得不行,醉酒后抱她哭成大狗:鹿鹿,你理我,理理我嘛。——她本是天上的云,纤尘不染。春日化雨,落尽他泥泞的深渊。云泥痴缠,奇迹般地滋生万物,开出漂亮的花来。——本文阅读指南:本文周五入v,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谢谢。1.本文半架空,文中关于竞赛和商战部分请勿考究;2.本文感情流,双初恋,双向奔赴,结局HE;3.收藏和留言对我很重要,拜托宝子们啦;4.欢迎理性讨论角色和剧情,但请文明用语,否则会被举报到晋江删除;5.购文要谨慎,弃文要干脆,不要抱着等看看后面会不会就好了的想法;6.最后,诸君看文愉快,平安喜乐,万事顺遂。注:原文为《恃宠行凶》,现在改了,前4章有评论与内容不一致情况,后面就好啦。
  • 作者:晋77
    江青皖自认为正直好青年一个,哪怕是穿越了也最起码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姐吧?没想到穿成了个恶毒后娘!睁开眼瞧见仨瘦猴般的小娃娃时,心中很是抑郁。不过没事儿,更抑郁的还在身后了。便宜夫君被砸断腿得不到钱不说,还得给矿区交旷工钱!好不容易接好了腿后就因为吃个肉,全家差点儿没在大雪天被嘎掉!泥人还有三分气性呢,更别提她这小暴脾气了!江青皖撸了撸袖子,看了一眼坐在轮椅上那眉眼俊朗的男人。“哎?搭伙过日子的,不行咱们反了吧?”“这窝囊日子,我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男人闻言,摸了摸自己那双残疾的腿,随后嘴角勾起一抹凉薄嗜血的笑。“抱我起来,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