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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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不吃小南瓜
    穿越年轻博士,开局科研背锅被全网抨击,反手一个月狂刷十篇论文。有学界大佬站出来表示:“别说是一个月,一年写十篇论文,都是
  • 作者:三俗人
    【本文将于本周六(2023.11.4)开启VIP,当天掉落三连更!】【因为是倒V,前面从27章起会变成VIP】【感谢至今为止的收藏评论!今后也请多多支持(心心)】剧情早期就意外暴露自己知道枯枯戮山许愿机的存在是种什么样的体验?谢邀,人在鬼门关,等我想办法活过今晚再回来解答。我是一个社畜,有房有车有存款有公积金,一朝穿越立志绝不在孤苦无依生死无常的黑泥世界从零开始。我努力收集情报,小心闪避死亡flag,认真赚钱还贷,掏心掏肺跟小猫小狗交朋友——虽然中途冒出来一个西索跟在屁股后面帮倒忙,但一切都朝着有望回家的方向有序发展。直到西索把我的秘密抖露给了伊路米。——西索这个大嘴巴,怎么什么都跟他讲!!没多久,裤落落把我另一个秘密抖露给了伊路米。——裤落落这个大嘴巴,怎么不守职业道德什么都跟伊路米讲!!再然后伊路米自己调查出了我又一个秘密。——少爷真厉害,不愧是少爷,业务能力好强哦(棒读)。……看什么看,都说了我是社畜了。一夜之间,我从自由的夯他沦落为伊路米的傀儡。既要给十二宫家的大少爷赚钱,又要被少爷的朋友,最初害我沦落到如此境地的罪魁祸首继续兴之所至地骚扰。豁出命去,身心俱疲。短期内最大的愿望不是回家,而是想要一个假期。伊路米同意了,给了我三天无薪假。我这样的精神状态居然只能放三天假?还是无薪的?起码三个月吧少爷——!!伊路米:可以哦,跟西索玩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怀上孩子可以让你休息三个月。伊路米:但孩子归我。西索:我没有话语权吗?伊路米:你们是不正当关系。当然是一切属于揍敌客。先放一下这个不存在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所以是带薪假吗少爷?伊路米沉默了半晌,转身就走。西索:要帮忙吗?三个月。滚。====================虽然文案看板是大少爷,但不出意外应该是西索。索子哥不会长期处于亢奋状态,添加了一些理智和一些敏锐的情商,作为代价扣除了少量道德(扣多了他也没有)。就是说是个缺德的坏心眼。一般更三天休息一天,如果日更就算我加更了好不好_(:」)_预收(下篇打算写这个)【开局和西索伊路米一起二周目】《变化系好会谈恋爱》(原名《西索帮我制造困难》)的失败结局的IF:坏消息:回家失败了。好消息:眼睛一闭一睁回到了猎人考场,我居然重开二周目了。这是什么?!这是上天给我的第二次机会!现在我不光对这个世界的剧情未卜先知,还对回家计划的种种必要节点未卜先知!太好了!这次我必能回家!!考官带领的队伍就和第一次一样从我身边乱哄哄地跑过——但不知为何,这次后方没有传来尖叫。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森林里窜出,跑过我身边时停下了脚步。我:……?索:……我:……!索:再然后,前方另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返回,跑到我们身边时停下了脚步。我:……?钉:……我:……!钉:咔哒咔哒。【脏话】【脏话】【脏话】【脏话】【脏话】【脏话】【脏话】!!!!!坏消息:这两个家伙也是二周目啊啊啊啊啊!!!!
  • 作者:谢茶
    【本文将于11.25入v。预收《听说我是男主的早逝白月光》《靠摆烂成为所有人的白月光》求收藏文案在最下面】本文文案:江寻真以为自己这一生顺遂美满,出身于修真界第一宗门,嫁了修真界最厉害的青年才俊。直到有一日,她夫君谢煊带人屠了她全宗。也是那一日,江寻真才知道,谢煊与她成婚,不过是看中她的出身,为了踩着她的宗门往上爬,他甚至还有个病弱白月光,白月光需要她的内丹续命,于是谢煊就一剑刺穿她丹田,漠然道:阿寻,她需要你的内丹续命。江寻真不甘,反手拉着谢煊和白月光同归于尽。再睁眼。江寻真回到了十六岁那年。这一年,江寻真还未与谢煊成婚,而谢煊家道中落,揣着宏图壮志投奔了江寻真的宗门。此时,他跪在地上,声音沉闷:求贵宗收留!江寻真居高临下,盯着眼前的落魄男人,重来一世——她直接在众目睽睽中,废了他全身修为,后来更是抢了他的飞升机缘。而谢煊被她抽筋剜骨,废尽修为,他永堕鬼道,哪怕拼命伸手,也无法再摸到她半片衣角。*重活一世,江寻真突然发现自己有个师弟,以前从未见过。师弟为人赤诚爽朗,一股子鲜活少年气,却鬼鬼祟祟,会偷偷跟着她。江寻真心下不喜,总觉得他图谋不轨。于是所有人都发现,江寻真对他相当恶劣。第一次发现他跟着,她一脚踩上他肩膀,让他把她鞋擦干净。第二次发现他跟着,她一脚把他踹进坑里,给妖兽当食物。后来,师弟身份暴露,众人发现他竟是天魔,修为高深,与天地比肩。江寻真飞升那日,六界震荡,这天魔也出现了。所有人都以为这天魔是来找江寻真报仇的,定然不会让江寻真飞升。然而在众目睽睽中,那令人闻风丧胆的天魔只是匍匐在江寻真脚下,帮她擦净鞋面尘埃。后来江寻真才知道,她与天魔在上辈子早该有一世姻缘,羁绊深刻。然而她前世那段关于天魔的记忆,尽数被谢煊抹去。连同那一世与天魔的姻缘,也被谢煊偷了。--------------预收《听说我是男主的早逝白月光》求收藏文案:庾妙珍是西昌王的早逝白月光。逝得有多早呢?西昌王五岁的时候,还是平民稚童,曾远远看着她乘车舆经过,那时他指着庾妙珍说:我长大也要娶她做新娘子。那一日是庾妙珍出嫁,然而还未拜天地,就被夫家一杯毒酒杀死。庾妙珍是昭国帝姬,身份尊贵,命格无双,于是她夫家前脚毒死她,把她的尸骨埋在地底,后脚就攻入昭王宫,再杀她父兄姐妹,靠着她的无双气运,成了昭国新王。而庾妙珍化成厉鬼,魂魄困囿于昭国。她死后的第二十年。那传闻中平民出身、一代枭雄的西昌王攻破昭国边城。当晚于大宴之上,昭国献出美人无数,想要攀亲求和。西昌王高坐于主位,不屑嗤笑:想和孤攀亲?这些算什么东西,比不上你们昭国前朝妙珍帝姬的一根脚趾头。众人冷汗都下来了:妙珍帝姬已经死了二十年了,您总不能结阴婚吧。西昌王听笑了:行啊。你要能把人尸骨挖出来和孤结阴魂,孤封你一个大元帅。他开完玩笑,耐心耗尽。于是脸色一变,摔了杯盏,直接撵人:还不快滚!乱世之中,群雄纷争,旧昭国已覆灭二十载。庾妙珍的名字只在史册上记了草草一笔,众人只记得她国色天姿,却已无人记得她具体容颜。西昌王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自己幼时曾匆匆一瞥过。而在大宴提起上庾妙珍,也不过是拒绝和亲的托词。他的部下中,亦有无数旧昭国将士,可借庾妙珍这名字凝聚军心,一举攻下昭国。然而等到宴席散去。血气之中。庾妙珍缓缓现出身形。她容颜定格在死的那日,风华灼灼,一身嫁衣。她偏头凝视西昌王:听说你要和我结阴婚?
  • 作者:雪夜暗度
    家传皮影戏的小户女林阿婉,婷婷袅袅,娇俏可爱。一朝落难,近身侍奉了大将军曲寒霄。 战神曲寒霄俊美威武,中毒眼盲之后,更浑身杀气凛然,令人胆寒。可林阿婉忘不了大将军当年之恩,无惧危险,温柔地靠近他,细心体贴地照顾他。众人都担心她会丢了小命,哪知道后来她竟摇身一变,成了大将军夫人。曲寒霄百炼钢竟化为绕指柔,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宠她入骨,昼夜颠倒情热似火。 风雪元宵夜,璀璨花灯下,当了皇帝的曲寒霄,将林阿婉裹在毛披风里,抱在膝头,热吻从眉梢到唇角,哑着嗓子道:\"冷了么?朕给阿婉暖一暖。\"男主会复明 甜宠治愈。架空勿考据 (文案已截图2020.1.11) 下一本开《重生之国师为后》点专栏求收藏 国师越若情秀美绝俗,前世女扮男装,观星看国运,殚精竭虑,不料一步错,满盘输。重生后她心灰意冷,只想嫁个富贵闲人,安稳度日。 她送信给幼时交好的小师兄,请他来求娶自己。不想等来的人,竟是被她逃婚的未婚夫,秦国公世子秦潇泽。秦潇泽俊美魅惑,表面风流浪荡,实则野心勃勃。前世两人既合作又争斗,颠倒纠缠。嫁给他还不如继续当国师,今生她可真能未卜先知了。越若情转身就跑,秦潇泽却伸手箍紧她的纤腰,在她耳边幽幽笑道,师妹相邀却之不恭,我们这就成婚吧。师妹,莫要气馁,前世你失去的,今生我要百倍奉还,我要将你捧在掌中,宠你入骨。 后来,越若情与秦潇泽相拥在观象台上,她凤冠散落,媚眼如丝,秦潇泽热情似火,含笑低语道:皇后可曾算到我们会白头偕老?
  • 作者:混沌文工团
    穿越美漫,原本只是普通人的他变成了世界著名的雇佣兵和杀手。物是人非,他究竟是应该成为一名正义的英雄?还是继续他黑暗的事业?“不要用善恶这种浅薄的观念来衡量我,我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主角突然出现在了胡编作品简介的本书作者身后,一枪打爆了他的狗头:“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就是丧钟!”
  • 作者:檐上春
    【新文《杀了那个黑月光太子》已开】【已签约简体出版,具体进度请关注微博:檐上春】本文文案:穿书第一天就惨遭炮灰,戚秋哭着问:我还有机会吗?系统:可!稳住白莲人设,攻略男主谢殊即可。戚秋:……回望自己毫无撩汉经验的人生,戚秋深感窒息。好在戚秋很快就发现她的这个表哥是个实打实的直男男主。将眼瞎心盲的直男人设发挥的淋漓尽致。不仅对她拙劣的白莲表演视而不见,还对她蹩脚的撩汉把戏照单全收。戚秋窃喜,这把稳了。*自从撞见戚秋教训人后,谢殊就觉得自己看不懂这个表妹了。被人欺负明明已经抽回去了,一看到他又开始哭唧唧。——哭还要靠洋葱水。为了探知她的真面目,谢殊表面维护,私下却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观察着观察着他就慢慢发现,戚秋这么矛盾的行为好似都源于爱慕他。她试图用笨拙的把戏一点一点的讨他欢心。得出此结论后,谢殊的手狠狠一抖,在雪天站了一晚上。后来,于某阳光明媚的一天,谢殊和朋友亲眼瞧见戚秋拿刀捅人。————又准又狠。一直深信戚秋是娇弱女子的朋友一哆嗦,险些瘫倒在地。而在颤颤巍巍地看向谢殊时,却见一旁的谢殊笑而不语。友人:……?谢殊微笑。别问,问就是心动。问就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1v1+HE】【真直男vs伪白莲】【后期会换终极任务,由男主反追】【非正经攻略,小学鸡互啄的爱情故事罢了】—————————预收文《杀了那个黑月光太子》已开余绾穿成书中炮灰女配。等她长大后,就要嫁给文中的太子谢鹤续为妾。谢鹤续身为当朝太子,看似光风霁月,实则是个桀骜残暴,无恶不作的黑化反派,等她嫁过去没多久,就被喜怒无常的他做成人彘,下场凄惨。系统:【想要改变结局,就要从现在开始付出行动。】余绾沉默半响:我该怎么做,感化攻略他吗......系统言简意赅:【杀了他。】余绾:?*第一次刺杀谢鹤续。传闻中的大反派倚窗而坐,正在烛光下看书。狗太子,拿……余绾刺刀上前,台词尚未说完,从天而降七八个暗卫,个个手拿长剑利刃,上面还闪着寒光。谢鹤续踱步而来,轻蔑一笑:你要杀我?余绾此时才发现他身上的玄色衣袍正在滴血,手上也残留着未擦干净的血迹。扑通一声被按倒在地,余绾心道我要无。*第四次刺杀谢鹤续,谢鹤续站在池边喂鱼,一身蓝袍,温文尔雅。她刀剑尚未出鞘,就被发现。看着被暗卫压上来的她,他眉眼含笑,捡起掉落在地的长剑走过来,如春日风。剑鞘落地,谢鹤续抚摸着她的脸,温柔地说:别怕,我怎么会杀你。话落,他手中的长剑却狠狠地刺向了她。*第六次刺杀谢鹤续,余绾熟门熟路的进来,刀往桌子上一搁,暗卫该倒茶的倒茶,该端糕点的端糕点。谢鹤续坐在阳光下,抬眸漫不经心一笑:这次准备怎么刺杀我,要我配合吗?*第N次刺杀谢鹤续。谢鹤续一把抓住行刺失败想要逃跑的她。抚摸着她的脖颈,他笑的儒雅,语气却十分危险:为什么又要跑?他慢慢凑近,狠戾又恶劣地说:这辈子你都休想走出东宫。欲哭无泪的余绾:爹的,玩个锤子!
  • 作者:酒徒
    安得壮士挽天河,净洗甲兵长不用。
  • 作者:小丸子
    末世特种兵书穿成三岁小炮灰,开局即死又逃荒,一家人穷困潦倒还心不齐?她董小六空间在手,物资收收收,咱有黑科技做护盾咱怕啥?极品亲戚该拾掇拾掇,该赶走赶走,那啥子女主、男主的,脸大求扇乎?可一不小心,收着收着,董小六收出一支强大的队伍,边关大将是咱干爹,清君侧的起义军头领是咱亲外公……呀!只想一世安稳做咸鱼的董小六,一不小心躺赢了,成为有封地有兵权的新朝公主,愣是改写了已知剧情,她莫不是天道亲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