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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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斯蒂芬·茨威格
    本书是其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高尔基曾由衷地赞赏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在这部茨威格烩炙人口的心理分析小说集中,一段段哀婉动人的故事、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一个个人物的喜乐、苦痛、迷惘和绝望都能悄悄渗入你的心灵,触动那最深处的一隅,而人类细腻的千百种情感,都带着独有的美丽,化成了似幻似似真的现实。 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相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男人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她还是个孩子,而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她躺在凄凉的命运的甲板上,雪白的泡沫把她推向了虚无……
  • 作者:梦惜时
    *下本开《别惹》,文案在最下,求收藏~本文文案:【男救赎女 前期女暗恋,后期男追女】【偏执菟丝花x听话小狗 脾气超坏x情绪稳定】[一]九岁那年,一场意外的车祸夺走了苏甜父母的生命,苏甜沦为了孤儿。父母葬礼那日,脆弱的女孩心碎无比地对告诉周南,哥哥,我没有家了。后来,她生了一场大病,险些丢了命。年幼的周南被吓破了魂,他立在床前,以她父母的名义,郑重起誓,甜甜,从今以后,我会像叔叔阿姨一样爱你,我的家,就是你的家。那天起,周南成了苏甜唯一的依靠。*失去父母后的苏甜,变得敏感脆弱,偏激也极端,是一朵能绞死人的菟丝花。她攀附周南而生,却也束缚他至死。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她偏执地暗恋着周南。周南便从此失去了喜欢任何人的资格,苏甜不许,他便不敢。年少的周南恣意张扬、混吝不羁,从不听话,是老师眼中不学无术的坏学生。可他唯独不敢忤逆苏甜这个所有人都称赞的好学生。苏甜喜欢他,他从不敢回应。少女步步紧逼,他就步步退让。高三那年,这一场你追我躲的大戏终于演不下去了。苏甜无情地撕碎了周南所有的伪装,逼他回应,周南,我喜欢你,能不能别装了?那夜,她要一个答案,只要她想要的,她轻声提醒着他,你想好了再说。彼时亮白如昼的灯光照亮了周南平静的眸,他沉默了良久,缓缓道:甜甜,听说喜欢一个人,心率会跳得很快,可我现在——心如止水。苏甜恼羞成怒,她哭着砸碎了台上的玻璃,你给我滚!那夜,少年沉默离开,苏甜的心也碎了。后来,她封闭自己的心,从此毫不留恋地在他的世界里抽身离去。[二]从苏甜搬进周家的第一天开始,周南就把她当成妹妹,他曾笃定地认定他绝不可能喜欢苏甜。可后来,从小依恋他的女孩眼里再也没了他,满眼嘲讽地问他,周南,你是我的谁?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她把他视作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连眼神都覆着冰霜。十数年朝夕相伴,爱已融入骨血。年少的周南不懂爱,可那日,他尝到了心痛的滋味。少女爱的偏执,断得决绝,不留余地。周南悔恨莫及,只敢借着醉意,声音颤抖着对她哀求道:甜甜,我后悔了,和我说句话,别不理我好不好?*青梅竹马,日常慢热,非典型暗恋文*女主焦虑型依恋人格,有严重的安全感不足恐惧症,情绪不稳定,对女主高要求者勿入~*本文无原型,男主已成年*两小只高考前不会在一起,也不涉及任何亲密描写——下本开《别惹》,撒泼打滚求个收藏~【热情奔放x高岭之花 直球追爱,后期死遁】许漾初见谢迟那天,是在WCPL全球总决赛现场。那夜年轻的男人清冷、淡漠,在精彩纷呈的电子竞技现场,自成风景。台下惊鸿一瞥,许漾对他一见倾心。许漾20岁是竞圈热门电竞解说,22岁正式出道,闯荡娱乐圈。出道一年,凭借绝美容貌在娱乐圈留下了姓名,代表作没有,花瓶标签人尽皆知。与谢迟正式初遇那日,有人向他引荐她。彼时谢迟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礼貌颔首,演偶像剧的花瓶女主,我知道她。26岁的谢迟,名校毕业,毕业短短四年,一跃成为游戏界传奇新贵,履历优秀,追求者无数,一般人入不了他的眼。但许漾不是一般人。第二次再见,许漾明目张胆向他表白,谢总,我觉得我演不好偶像剧,可能是因为我没谈过恋爱,谢总给个机会。她深情款款地向他抛了个媚眼,眼睛发着抽。但她的媚眼抛给了瞎子看,谢迟眼皮不抬,我对花瓶不感兴趣。她的演技浮夸得有些不像话,他客观点评,你的演技比我想象中的要烂。*人人都说天盛游戏的谢总是朵万年不近女色的高岭之花,心冷且无情。许漾追了才知道,这都是真的!夏威夷的热情融化不了摩尔曼斯克的终年不冻港。后来,许漾彻底死心,转投事业的怀抱,谢迟突然回心转意。彼时夜色醉人,男人慵懒地倚在车前,神色散漫地告诉她,你那天跟我表白,我还没回答,我接受跟你在一起。终年不冻港也会化作春风,让爱意有回应,但许漾却突然怂了。后来她才知道,热情追逐,回避喜欢,是性单恋的典型症状。为了拒绝和谢迟在一起,她不惜睁眼说瞎话,我是跟你开玩笑的,其实我根本不喜欢男人。许漾,你听没听过一句话?彼时男人勾唇微笑,神色莫测地告诉她,请神容易送神难。
  • 作者:不浪不浪不浪
  • 作者:风晓樱寒
    【预收《樱桃甜酒》《黑月光错拿反派剧本》,专栏求收】宁茯初见时淮之,是在公司的宴会上。男人立在窗前,衬衫最上端的扣子解开,朝她看过来,眼神深不可测。那一瞬间,她只想到了高山之上,皑皑白雪。惑人心弦,又格外危险。她醉意上头,大胆地走向男人。酒醒后,宁茯看着身边躺着的人,想起昨夜的荒唐,连夜收拾东西跑路。回家后,宁茯发现家里人和死对头家族握手言和,甚至要以联姻来表达诚意。宁茯理直气壮地打断: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所以——她一抬眼,就看见时淮之坐在那里,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宁小姐的法律意识很强,那可不可以告诉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宁茯一打结:所以我……我觉得我还能抢救下。*MAE集团新上任的总裁时淮之英俊冷漠,在工作上要求严苛,不近人情,是难以靠近高岭之花。宁茯只是翻译部的小透明,寂寂无闻,看起来和他毫无交集。直到有一天,宁茯因为一份策划案,在部门会议上跟他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时淮之坐在主座上,面无表情,眸色冷寂:对我有什么意见,可以等会议结束直接到我的办公室里说。其他人为宁茯捏一把汗,都觉得:宁茯要凉凉了。然而会议结束后,所有人看到他们那位在商场上运筹帷幄、冷血薄情的年轻总裁走向宁茯,若无其事般问:今天出门的时候,你有看见我那条蓝色的领带吗?*办公室里,落地窗帘紧闭,灯光昏黄而暧昧。还在生我的气?男人微俯下身,将她抵在办公桌边沿,嗓音低沉磁性,时太太?先婚后爱/隐婚/甜文微博:@风晓樱寒【已完结现言】《你给的甜》(先婚后爱)《沉睡的方程式》《逆行的不等式》《玫瑰予兀鹫》《非诉搭档》---【预收《樱桃甜酒》】应荔为了打击死对头,盯上了死对头的白月光男神。沈司聿,初见他时,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侧脸线条冷峻而立体,气质疏离清冷,仿佛不可触及的高岭之花。死对头在他面前,姿态卑微,连说话都带着小心翼翼和讨好。——据闻那是死对头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终于把沈司聿勾到手,应荔挽着他走到在死对头面前,打算欣赏对方崩溃的模样。哪知道,死对头战战兢兢地站在他们的面前,小心翼翼地对沈司聿喊了一声:表哥。表什么哥?!应荔:……???应荔正打算跑路的时候,沈司聿堵住了她的去路,似笑非笑:女朋友,要去哪里?撩了我,就想跑吗?---【预收《黑月光错拿反派剧本》】季桑瑜活了十多年,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里早逝的白月光。她活在所有人的记忆里,最后还成为男女主爱情的垫脚石。开学的第一天,季桑瑜却和本书的头号反派时野互换了身体。少年反派是自家弟弟的眼中钉——扛把子弟弟骄恣嚣张,少年时野冷酷深沉、人狠话不多,海城一中谁都知道他们是王不见王的死对头。互换身体时,她的小老弟刚好带着一群小弟来找时野麻烦,却发现……时野正揪着自家姐姐的衣领?!你要对我姐干什么!顶着季桑瑜脸的时野若无其事地后退一步,面无表情:叫姐夫。季桑瑜:??弟弟:???我把你当死对头,你却想泡我姐?*某天,有人看见,时野把季桑瑜堵在角落,掐着她的腰,红着眼,咬牙切齿:你要是再敢(顶着我的脸)打架,我就把我的两只手打断!让你知道痛的滋味!吃瓜群众震惊:哦阔!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命都给你?救命,他好爱她!
  • 作者:妖孽公子
    杨一飞偶得仙尊传承,本想躲在山村一心求道,为何总有人缠着他不放?清纯少女,别家美妇,冰山女总裁,美艳女杀手……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只想修炼啊,我只想长生!
  • 作者:魔法披风
    一人合道惊万界,无人胆敢再称帝!与楚天帝生在同一个时代是幸运的,亦是不幸的。
  • 作者:我真是狗
    他是大陆上第四个双生武魂拥有者,亦是史莱克天团最不可或缺的重要之人。穿越斗罗大陆,本想平淡过完此生的秦威,却意外觉醒强大武魂。(本书单女主,女主后期出现。)ps1:此书前期走主角团,后期单独一些。ps2:本书没有任何的金手指,不贱、不烂尾。
  • 作者:我需倾城一笑
    重生到2008年的横漂许知,随身带着配角系统。徐长卿我来演?不,我只演配角!宣传?拒绝!粉丝?只会拖累我赚钱的速度!我要低调!还是成名了,怎么办?要我倾家荡产吗?老板,票房大卖,您见记者吗?你去!老板,时代周刊约您访谈?你去!老板,公司上市,需要您去敲钟?你去!老板,柳姐约您希尔顿酒店数星星?你滚蛋!当然是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