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访边城

重访边城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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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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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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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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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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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妄云栖
    清矜桀骜京圈大佬x清冷水墨美人先婚后爱*每晚日更~=w=预收《新婚花信》完结文《玫瑰墨烟》明媚油画美人矜贵沉郁,欢迎收藏=w=第一次见薄韫白是在游艇晚宴,柳拂嬿被某个醉酒的公子哥为难。男人漆眉深目,清贵矜冷,暗色成衣勾勒出清落轮廓,说话时,周身似氤着一层寒雾。阁下喝了多少,这样对待薄家的客人?音色冷沉,凉得迫人,带着久居高位的倨傲。第二次见薄韫白是在画室授课,柳拂嬿被他穷追不舍的小侄子堵在门口。夜雾浓沉,两盏银色的迈巴赫车灯照亮狭窄深巷。男人自车上走下,漆眸带着几分倦色。侄子不懂事,见笑。语调轻描淡写,甚至不曾抬眼。小公子却如见阎罗,逃如脱兔。第三次见薄韫白,是去顶楼花园餐厅赴约。男人眸色懒怠疏落,递来一纸协议。听闻令堂债台高筑。不知柳小姐,是否考虑与我假结婚?-有些人生来就在风云顶端。薄韫白,剑桥毕业,财经杂志头条专栏的常客,有名的金融家,杀伐决断的投资圣手。二十岁出头在欧洲创建第一家公司,被业内龙头以天价收购。三年后又创建白露资本,市值已达百亿美金。欧洲的访谈视频里,同行惊骇得眼睛眉毛乱飞:Matthew真的很低调,没有人知道他还是博鹭集团的继承人!柳拂嬿学水墨山水出身,童年遭逢变故,性格淡漠清冷。从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的人签订契约。-婚后,柳拂嬿的生活按部就班,每日去美院授课、作画。只是偶尔也随他应酬,在巴厘岛的世纪婚礼上,戴着婚戒一同官宣。直到某个夜晚。红酒的微醺气息,朦胧的帘间月色,让一切都失控错乱。薄醉间,柳拂嬿说不出话,只记住了那双晦暗的眼。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后来,薄韫白亲手将协议扔进了碎纸机。那夜月华流照,沉香木书柜晕开幽微气息,染上男人清沉嗓音。柳小姐,我可不可以违约爱你?再后来,那样清矜桀骜的人,处心积虑要她动心。四千米之上的猎猎长空,机翼轰鸣,拥她跳伞。积雪冬日,在大衣内侧喷上她喜欢的香水,拥她入怀。-某天,圈内人拿着过时的旧消息问薄韫白,这场家里安排的婚姻是否即将到头。他们笑言:对一个签过协议的塑料老婆,本就无需太过在意。话还没说完,薄韫白起身去迎才入场的柳拂嬿,见她一身本白色鱼尾礼服裙,金色丝线勾勒出腰间镂空,愈发衬得身躯纤秾有致,宛如气韵温婉的甜白瓷。他眸底涌起晦暗,欺近柳拂嬿,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哑声道:又穿这一身?是不是存心?柳拂嬿一脸无辜:不是已经洗过好几遍了么。男人无可奈何,众目睽睽下拥她入怀,修长手指摸到紧贴她后腰的暗处纽扣,轻车熟路,将那片镂空重新扣好。柳拂嬿缩起身体,小声问他:手怎么这么烫?薄韫白咬牙捏捏她的脸:你说呢?-遇见他之前,人生是一场覆雪难行的夜。直到他踏雪而来,从此春朝明媚,花晓莺啼。我醒来,是因为睡在你心上的鸟群,时时要迁徙,时时要逃避。——聂鲁达阅读tips:-1v1,he-男女主的性格都是冷淡知礼的类型,感情也是从无到有,有一个逐渐萌发的过程。-一个慢热但超甜的都市童话,希望能带给大家一点温暖的力量,尽管成年人的心墙如障壁般深厚,真爱依然值得追寻和经营~-欢迎友善讨论~(封面底图及字体为公版素材。)预收《新婚花信》,女主先婚后爱,男主暗恋成真,欢迎收藏~婚礼当天,苏杳晗困得睁不开眼,提着婚纱裙摆小声问伴娘:能不能再提醒我一下,新郎是姓杜还是姓陆?刚说完,大门被从外推开。男人矜贵桀骜,踏满室清光入户,一身暗色晨礼服勾勒出疏淡轮廓,看她时唇角稍扯,目光却带着寒意。都错了。是姓傅。-苏杳晗从小到大顺风顺水,看似温柔和婉,其实对什么都不上心。对于傅京辞这个锋芒毕露的商界新贵,她谈不上喜欢或讨厌,纯粹无感。她不理解爷爷要两人结婚的决定。毕竟除了曾中学同校,两人毫无交集。苏杳晗没想到自己会爱上傅京辞。更没想到在那之后,发现号称从无初恋的他,给一个女人写过很多信。生日那天,她腹痛难忍,躺在客房冷汗涔涔。却见傅京辞的书房灯亮了一宿,次日晨起,封好的信又多了一枚。没过几天,苏杳晗签好了离婚协议。一向温柔的她不复和婉笑意,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决绝。我们好聚好散,别给对方难堪。-我不可能签字。那天的最后,傅京辞只说了这句话。再后来,泛黄的信堆了高高一摞,像圣诞节的礼物小山,铺在她眼前。男人矜冷的眉眼微微低垂,依稀可见几分恣意张扬的少年模样。眸底却有经年的情愫,混同可望不可即的思念,野蛮疯涨。十年前就该寄给你的。他指了指最下面的那枚信封,低声问苏杳晗:不打开看一看吗?-苏杳晗忘记过很多事。比如自己的某个稚气心愿。比如隔壁班那个少年的清冽目光。后来,她在早春花信里重遇傅京辞。他想实现她的所有愿望,再许她温柔虔诚的余生时光。
  • 作者:折纸为鸢
    【本文4.22入V,当天万更。】——推推奇幻预收《这个天帝不坏但他疯》——本文文案:陆雪浓上辈子兢兢业业把某点家傲天男主拉扯大,希望能在他的庇护下当小弟好在修真界苟下去。但她万没想到本该风光无限的男主居然被她养死了!重生回来的陆雪浓:剧情果然都是骗人的!然而再见角落里阴郁内向到几近自闭的小可怜之时,上辈子已经习惯护崽的陆雪浓:我养!我继续养还不行吗?!只是一向心大无比的陆雪浓她不清楚,自己当年粗略听说过的小说是本重生流后宫爽文。她上辈子正是穿越到了男主重生前的凄惨一世。现在,她重生回来了,正巧男主也是。***谁不知道肖家弃子得了陆家幺女的青睐。肖家人笑他吃软饭都不挑食,笑他不选陆家天资出众的大小姐攀附,反倒挑了一事无成的二小姐。直到那天,有仙人自天上来,发如霜雪目若琉璃。身处各种舆论中的陆家二小姐笑弯了一双杏眼,在众人噤若寒蝉的目光中迎上前牵住了仙人的衣角,轻唤了一声师父。……至此,萧砚绝成了众人艳羡的对象。他们终于明白,原来小丑竟是自己,因为比起被嘲笑吃软饭更悲伤的——是想吃都吃不上。只有陆雪浓装作无事发生,悄咪咪撤走了她那所谓师父,深藏功与名。后来,即便肖家落得个名存实亡的下场,众人也因为陆雪浓那位神秘师尊的关系只敢说萧砚绝此子心狠手辣。真心狠手辣全程操刀的萧砚绝:你们高兴就好。***随着时间的推移,萧砚绝似乎终于凤凰涅槃。陆雪浓感叹这次的剧情终于走上了正轨,她怀揣着一颗老母亲的心唯愿看他万丈光芒、看他荣耀环绕、看他圆满幸福,再也不要如曾经那般走上绝路。当然,最好婚恋观上也只要一人一心一意就好了。于是她开始努力……我觉得一生一世一双人是极美的。他温柔的回了声嗯。我觉得爱情的路上不可能多人同行。他想起了她身边的某些人,道了一声对。那阿绝,往后莫要辜负佳人心意。她的目光里没有羞怯情谊,只有衷心祝福。萧砚绝终于意识到对她毫无底线的支持和维护从来不是因为感激和愧疚,他自以为无需多言的行为里藏的——是他至死未曾对她言明的爱意。【我原想当你小弟,后来却把你当成我的崽好好养活团宠女主X我原把你当神灵供奉,后来却想把你拉下神坛当老婆贴贴傲天男主】***阅读须知:双重生,1V1互宠逆袭成长爽文。女主才是男主最强大的金手指。私设如山,我流修真,请勿考究。作者不喜女强男更强,更欣赏共同进步。每条评都会看,杠精评论不回也不会解释。***——预收《这个天帝不坏但他疯》文案如下——暮江清穿越后接了个天道任务。第一年她捡回了一个不会哭也不会笑的少年。第二年她救下了一尾鎏金色的漂亮鲤鱼。第三年她抱回了一只雪白蓬松的小狐狸。最后,暮江清没想到会死在自己养大的少年面前。直到万年后待她再次苏醒——小少年成了统领万族的神族天帝,鲤鱼化作五爪金龙镇守人族气运,小狐狸生出九尾一手缔造青丘族。她这才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仙侠虐恋小说里。天帝一手培养出的男主心中应该只有苍生,于是男女主最后落得一个身死一个堕魔,只有倒霉的读者被虐的死去活来。***万年后,暮江清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可惜她一是半点不想掺和原著的虐恋剧情、二是身为嫡姐的影子也不想玩替身游戏、三是清醒的知道天帝已经不是她的苏行止。谁知就在等待天道送她回家的时间里,暮江清被逼嫁了。于是那一天,来往宾客有幸亲眼见证了天门大开,那高高在上好似天生没有七情六欲的神族天帝降临在喜堂之上当众抢走新娘的奇景。……暮江清也不挣扎,由着他把自己带走。已然剥离了七情六欲的神族天帝此刻威势全无只能僵硬开口,你当年于吾有恩,本尊说过想要什么都可以,无需如此委屈自己。她抬眸直视他,我说过只想要回我的行止。尊贵无比的天帝抿唇不语,掩在袖中的双手却在微微颤抖,她没给他机会继续思量,只淡淡道,那我走。不可!他回答的没有半分犹豫,染了薄红的眼尾上却隐约有了昔日死诀时那少年求她别走的影子。***说书人绘声绘色讲着广为流传的故事。各位可知明霁神君为何最终花落魔女?堂堂神族神君竟如此堕落,恐怕是疯了!这位客官可知万族统帅明湛天帝?自然,想来天帝定会阻止如此祸事。那倒没有,天帝果断让准备断情绝爱的神君入赘到魔族那去了,嘿,那位天帝当年比神君疯多了。……???这神君还是天帝养大的,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对对对,不疯的话怎么从祖龙君上、青丘帝君、甚至天道的手里抢走现任天后呢!……???【清醒吃瓜人一心只想回家女主X事业上比谁都好感情上比谁都疯天帝男主】***其他预收&已完结板块:预收文幻言【治愈洗白】:关于渣女如何洗白这个问题[快穿]预收文未悬游【全员迪化灵异复苏】:她明明超勇的却过分低调完结文幻言【火葬场无CP快穿】:渣男全送火葬场[快穿]完结文幻言【火葬场无CP快穿】:打脸不如诛心[快穿]
  • 作者:心如飘渺
    穿越到巫妖争霸的洪荒世界,叶真拜入人族首阳山,成为巡山人。同时获得签到系统,只要在不同的地方签到,就会获得各种奖励。在女娲像下签到,获得大道神通【与道合真】,身合天地大道,藐视天道!在太清观中签到,获得无上功法【虚无九转天功】,鸿蒙之上,超脱大道!在紫霄宫内签到,获得超脱至宝【永恒不灭灵光】,超脱之上,永恒不灭!在盘古殿前签到,获得神话真界【无上大罗天】,无上之上,主宰诸天一切!......叶真以默默无闻的巡山人身份,签到三千年。直到人族大劫来临。妖族欲屠戮人族以怨魂炼制屠巫剑,六圣冷漠,人族无力抵抗,即将沦为待宰羔羊。叶真踩着大道出世,一剑斩向三十三天,妖族天庭陨落,洪荒皆惊!